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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最早迁入意大利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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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原始民族

关于最早迁入意大利的移民,我们一无所知,甚至没有传说可考。古人们普遍认为,意大利与其他地区一样,最早的居民都是原住民。至于不同种族的起源以及气候对种族多样性的影响,这些问题当然要留给博物学家去解答。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确定一国最早见于记载的居民究竟是原住民还是移民,这既不可能,也没有任何意义。但对于史学研究者来说,揭示各国人民如何陆续分化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便从尽可能久远的时代起,追溯文明的形式如何渐趋完美,以及无力发展文化或文化较落后的民族如何被文化较发达的民族所压迫。

意大利非常缺乏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古物,在这一方面,它与其他文明地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根据德意志考古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在印度日耳曼族还未在英格兰、法兰西、德意志北部和斯堪的纳维亚定居之前,有一个民族,也许属于蒙古人种[1],曾在这些地区居住过,或更确切地说是漫游过。他们靠打猎和捕鱼为生,用石头、陶土或骨头制造工具,并以动物的牙齿和琥珀加以装饰,但不会耕作及使用金属。同样的,在印度日耳曼族人定居印度之前,也有一群不甚开化的黑色人种居住在那里。但是在意大利,我们不仅没有发现被驱赶民族的痕迹,如凯尔特—日耳曼人领域中的芬兰人和拉普人,以及印度山区中的黑色人种;而且迄今为止仍没有发现已经灭绝的原始人留下的任何遗物遗址,如同从德意志所谓的石器时代遗留下来的异样骸骨、聚会场所和古墓所昭示的那样。有人推测,在人类学会耕作和冶炼金属之前,就有人在意大利居住,但至今仍未发现任何证据以证实这一推测。如果人类确实曾在意大利境内进入了文化的原始阶段,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野蛮状态,那么这一事实早已无迹可寻。

各个民族是构成最古老历史的要素。后来在意大利定居的民族,有些是外来移民,例如希腊人;有些是同化的异族,例如布雷提人和萨宾地区的居民,他们都得到了历史的证实。除了这两类外,还有一些民族,他们的移民过程已不能凭史料来加以证明,而只能靠演绎和推测。并且,他们的民族性是否由于外来因素而发生了剧变,也不得而知。确定这些民族的个性是我们探究的首要目标。在此次研究中,如果我们只依靠纷繁复杂的民族名称和杂乱无章的所谓的历史传说,那么我们很可能会认为这一研究毫无希望,并宣告放弃。其实这些号称史实的传说,不过是有文化的游客写的一些有用的游记,以及大量毫无价值的传闻。这些传闻通常是由不懂历史和传说的人拼凑起来的。但是,传说的另一个来源是可供我们参考的,从这一来源获得的信息虽然残缺不全,但却真实可靠,那就是自古以来居住在意大利的各民族的本土语言。这些语言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并已经被深深印上了发展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文化没有将其完全磨灭。虽然意大利的语言为我们所熟知的只有一种,但其他几种语言遗留下来的残迹足以为我们研究各种语言和各个民族的存在,以及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提供一个根据。

这样,通过语言学的研究,我们可以分清三个原始的意大利语系:耶皮基语,埃特鲁斯坎语,以及我们所谓的意大利语。意大利语又分为两大支,一支为拉丁语,另一支则是翁布里亚人、马尔西人、沃尔西人和萨莫奈人说的方言所属的语言。

耶皮基人

关于耶皮基人,我们知之甚少。在意大利东南端的梅萨皮亚或卡拉布里亚半岛,人们发现了大量用一种已经绝迹的特殊文字[2]刻写的铭文。毫无疑问,这是耶皮基人使用的方言所留下的遗迹,流传下来的资料很明确地将他们与拉丁人和萨莫奈人区分开来。根据可信的陈述和种种迹象,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这种语言是阿普利亚的本土语言,这个民族是阿普利亚的土著民族。我们如今对这一民族所掌握的资料足以证明,他们与其他意大利人有所不同,但并不足以断定他们及其语言在人类历史上应占据何种地位。铭文还没有被破解,也几乎不太可能有破解的一日。所有格的形式aihi和ihi与梵文的asya和希腊文的oio相当,说明这种方言属于印度日耳曼语族。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迹象,如使用送气的辅音时,不用字母m和t作尾音,表明耶皮基语不同于意大利语,而在某些方面与希腊方言相符。在耶皮基铭文中出现了许多希腊神明的名字。耶皮基人比较容易希腊化,他们在这一方面与其他意大利民族的迟疑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都进一步印证了耶皮基人与希腊人关系非常密切这一推断。在蒂迈欧时代(罗马纪元400年即公元前354年),阿普利亚仍被描述成蛮荒之地。到了罗马纪元第六世纪,虽然希腊人并未直接在这里定居,但此地已经完全希腊化了,甚至野蛮的梅萨皮亚人也在许多方面出现了类似的倾向。我们已经知道了耶皮基人与希腊人存在一般的亲缘关系或特殊的亲密关系,但这并不足以断定耶皮基语是一种粗俗的希腊方言。在得出更明确、更可靠的结果之前,我们的研究至少在现时必须告一段落了[3]。资料的匮乏并不是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这个民族在我们历史的起始阶段就已经开始走向没落,我们看见的只有它的退缩和消逝。无力奋起抵抗的耶皮基人很容易被其他民族吞并,有人假设这个民族是意大利最早的移民,或是在意大利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他们居住地的地理位置增加了这一假设的可信度,其民族性又恰好与假设相符。毋庸置疑,各民族的迁移最初都是在陆地上进行,向意大利的迁移更是如此。由于只有技艺精湛的水手才能航行至意大利的海岸,因此,希腊人在荷马时代仍然对意大利一无所知。但是,如果早期的移民曾越过亚平宁山来到这里,那么,历史学家就能像地质学家根据山峰的层次来推断其起源一样,大胆猜测南行最远的民族是意大利最早的居民,并且我们就是在意大利的东南端发现耶皮基人的。

意大利人

我们根据可靠的传说尽可能地向前追溯,就能看到这个半岛的中部居住着两个民族,更确切地说,是同一民族的两个分支。他们在印度日耳曼族中的地位比耶皮基人的地位更加明确。可能将这个民族称为意大利人比较恰当,因为它承载着这个半岛的历史意义。这个民族分为两支——拉丁人和翁布里亚人,后者还包括其南部分支,即马尔西人和萨莫奈人,以及萨莫奈人在古代分出的移民。对这些民族的本土语言所作的语言学分析表明,他们所说的语言共同构成了印度日耳曼语系中的一环,并且后来到了比较晚的时期,它们仍然是一个整体。在这几种语言的发音体系中,都有特殊的摩擦音f,它的用法与埃特鲁斯坎语相同,但却与尚未开化的希腊族的语言和梵语截然不同。希腊人始终保留着送气音,埃特鲁斯坎人也保留了更为刺耳的送气音。而意大利语中本来就没有这种音,于是便用这些音中的一个成分来代替,或用带声破裂辅音,或用单送气的f或h。希腊人尽可能多地省掉了s、w、j等轻摩擦音,意大利语却几乎原封不动地将其保留了下来,且在许多情况下加以发展。意大利人和一些希腊人、埃特鲁斯坎人所使用的语言中,都有重音后移的现象,从而导致了语尾遭到破坏。但在意大利人中,这一现象涉及的范围比在希腊人中要大,而比在埃特鲁斯坎人中要小。翁布里亚语的语尾非常混乱,这与语言的固有本质当然并无关系,而是后来在演变过程中出现偏差所造成的结果,这种趋势也同样出现在了罗马,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因此,在意大利语中,尾音的短元音通常被省略,长元音也多被省去。然而,在拉丁语中,结尾的辅音被坚持保留了下来,在萨莫奈语中则更是如此,但翁布里亚语连这种音都省略了。由此我们发现,动态在意大利语中只留下了些许痕迹,并终被加r构成的特殊被动语态所代替,而且大多数语态都是与词根es和fu组合而成。而希腊语的语尾更为丰富,增音的方式使其能在很大程度上省去助动词。意大利语与伊欧里斯方言一样,都省略了双数词,但普遍保留了希腊语省去的夺格,方位格也基本保留了下来。意大利人的逻辑十分严谨,似乎并不赞同将复数的概念分为双数和多数,但他们仍非常精确地用词形变化来表示各词的关系。意大利语具有一个特征,这是在梵语中不曾出现的,那就是变动词为动名词,使动词有名词的性质,这种变化在意大利语中的体现比在其他任何语言中都更加彻底。

意大利人与希腊人的关系

这些从大量类似现象中选出的例证足以确立意大利语的独特个性,并将它与印度日耳曼语族的其他语系区分开来,同时表明,意大利语与希腊语在语言学上关系最为密切,正如意大利与希腊在地理上是亲近的邻邦一样。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是至亲兄弟,凯尔特人、德意志人和斯拉夫人则是他们的堂兄弟。意大利和希腊这两大民族早已清楚地意识到,所有意大利的语言和种族与所有希腊的语言和种族一样,在本质上都是一致的。因为我们在罗马的语言中发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古文词汇graius或graicus,这个字是用来表示所有希腊人的。同样,在希腊语中也有类似的称呼opikos,用来表示希腊人在早期所见到的拉丁人和萨莫奈人,但绝不会用在耶皮基人或埃特鲁斯坎人身上。

拉丁人与翁布里亚—萨莫奈人的关系

在意大利语系中,拉丁语与翁布里亚—萨莫奈方言对比明显。的确,在这三种语言中,我们只对其中两种——翁布里亚方言和萨莫奈方言或奥斯坎方言,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而且这种了解还只是基于极其不完备和不确定的资料之上。其余的一些方言,如马尔西语和沃尔西语,保留下来的唯有只言片语,我们根本无法据此了解它们的特征,或准确笃定地将各种方言分门别类。而还有一些语言,如萨宾语,除了作为方言特色在地方拉丁语中留下了些许痕迹之外,如今已经完全销声匿迹了。然而,综合语言和史实的具体情况来看,以上所有方言无疑都属于意大利语族中的翁布里亚—萨莫奈分支。虽然这个分支与拉丁语的关系比与希腊语的关系要亲近得多,但它与拉丁语还是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遇到代词和其他情况时,罗马语用q的地方,萨莫奈语和翁布里亚语通常用p,如用pis表示quis,这正是联系密切的语言之间存在的差异。例如,p是布列塔尼和威尔士地区的凯尔特语所特有的,而k是盖尔语和爱尔兰语所特有的。在拉丁语和多数北方方言中,双元音被大量省去,而在南意大利方言中,这一情况则比较少见。因此,在构词中,罗马人弱化了严格保留下来的语根元音,这种变更在同类语族中从未出现过。在这个语族中,以a结尾的词的所有格与希腊语一样,都是以as结尾,在发展成熟的罗马语里,则以ae结尾;以us结尾的词的所有格,在萨莫奈语中以eis结尾,在翁布里亚语中以es结尾,在罗马语中则以ei结尾;方位格越来越多地从罗马语中消失,但在其他意大利方言中却依然运用广泛;以bus结尾的间接受事格的复数形式如今只见于拉丁语。翁布里亚—萨莫奈语中以um结尾的不定式在罗马语中很少见,奥斯坎—翁布里亚语仿照希腊语,用es作词根所组成的将来时态已经差不多从拉丁语中消失了,可能已完全不见其踪迹,取而代之的是简单动词的祈愿语态或类似的fuo(amabo)构造。然而,在许多此类例子中,两种语言只有在完全成形后才会存在差异,它们在初始阶段则是一致的。因此,虽然意大利语独立于希腊语而存在,但其分支中的拉丁方言与翁布里亚—萨莫奈语的关系,有点类似于伊奥尼亚语与多利安语的关系,它与奥斯坎语、翁布里亚语和同类方言之间的差异,也可与西西里和斯巴达两地的多利安语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

以上所有的语言现象都是历史所导致的结果,也是证明其存在的依据。这些现象使我们确定无疑地得出一个结论:在人类和语言共同的发祥地,孕育了一个种族,其中包括希腊人和意大利人的祖先;之后,意大利人从这个种族中分离出来,然后分成了东、西两个分支,再后来,东支又细分为翁布里亚人和奥斯坎人。

这些分裂到底发生于何时何地,我们当然无法从语言中找到答案;在这些巨变中,最早的一次无疑发生在意大利人的祖先越过亚平宁山进行迁移之前,至于其经过,我们不敢妄加揣测。但是,如果我们对这些民族的语言进行准确谨慎的比较,就能大致了解在民族发生分裂之时,他们的文化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我们借此就会明白,历史的开端只不过是文明的发展而已。因为语言——尤其在其形成时期——是反映文化发展程度的真实写照和表达工具;它像档案库一样,保存着艺术和风俗发生的巨大变革;有了它的记录,关于那些毫无直接传说可考的时代,我们一定能从中找到信息和资料。

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

当如今已四分五裂的印度日耳曼民族还是一个说着同种语言的统一整体时,他们已经达到了某种文化程度,并拥有与之对应的词汇。许多民族将这些词汇作为共同财产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加以运用,进一步发展完善其结构。在这些词汇中,我们不仅发现了表示存在、动作和直觉的最简单词汇,如sum、do、pater,它们都是对外部世界在人脑中形成印象的原始反映;还发现了一些表示文化的词语,这些词语无论从词根还是从约定俗成的形式来看都是文化的代名词,它们是印度日耳曼族的共同财产,既不能用一致发展的原则加以解释,也不能用后来的相互借鉴进行说明。于是,我们通过固定不变的家畜名称,获得了远古时代畜牧生活发展的证据:牛在梵语中作gaus,在拉丁语中作bos,在希腊语中作bous;羊在梵语中作avis,在拉丁语中作ovis,在希腊语中作ois;马在梵语中作asvas,在拉丁语中作equus,在希腊语中作ippos;鹅在梵语中作hansas,在拉丁语中作anser,在希腊语中作chein;鸭在梵语中作atis,在拉丁语中作anas,在希腊语中作neissa;同样地,pecus(牲畜)、sus(猪)、porcus(豕)、taurus(雄牛)、canis(犬)都是梵语词汇。从荷马时代直至今日,人类智力所赖以发展的那个民族,早在远古时代就已经超越了文明的最低阶段,即渔猎时期,并且至少有了相对稳定的住所。另一方面,关于这一时期是否存在农业,我们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在这一问题上,语言更偏向于持否定的观点。拉丁语和希腊语中的谷物名称都没有出现在梵语中,只有zea一词除外,它在语言学上表示梵语中的yavas,但在印度语中表示大麦,在希腊语中则表示赤小麦。与家畜名称的一致性截然不同,作物的名称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我们必须承认,这种多样性绝对无法让我们排除存在共同的原始农业这一推测。在原始时代,植物的运送和对环境的适应性较动物更加困难;印度人的稻谷种植,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小麦、赤小麦种植,以及德意志人和凯尔特人的黑麦、燕麦种植,都可以追溯到一种共同的原始农耕体系。然而,一种谷物在希腊语和印度语中名称相同,最多只能证明印度日耳曼族在分裂之前,收割和食用的是生长在美索不达米亚的野生大麦和赤小麦[4],而不能证明他们已经开始种植谷物了。虽然我们由此并没有得出任何确定的结果,但这一问题通过观察研究还是取得了进展:我们发现,许多与这个文化领域相关的重要词汇都出现在了梵语中,但其指代的都是一般意义。在印度语中,agras泛指平地;kurnu表示磨碎了的东西;aritram表示桨和船;venas泛指令人愉悦的东西,尤其指备受青睐的饮品。这些都是非常古老的词汇,但在民族最早发生分裂之时,它们还未更确切地运用于田地(ager),运用于有待磨碎的谷物(granum),运用于像破浪的船一样在土地上开凿沟渠的工具(aratrum),运用于葡萄汁(vinum),所以它们的意义在后来被引申到不同的情况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有待磨碎的谷物和用来碾磨的磨(在哥特语中作quairinus,在立陶宛语中作girnos),它们的名称都是源自梵语中的kurnu一词。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原始的印度日耳曼族还不知道农业,即使知道,农业在其经济中也仅居非常次要的地位。因为,如果农业当时占据的地位与后来在希腊人和罗马人中占据的地位同等重要,那么它在语言中一定会留下更深的印记。

另外,印度日耳曼族的房屋和茅舍建筑在以下名称中得到了证实:在梵语中作dam(as),在拉丁语中作domus,在希腊语中作domos;在梵语中作vesas,在拉丁语中作vicus,在希腊语中作oikos;在梵语中作dvaras,在拉丁语中作fores,在希腊语中作thura;而且,带桨小船的建造有小船的名称为证:在梵语中作naus,在拉丁语中作navis,在希腊语中作naus;桨的名称,在梵语中作aritram,在希腊语中作eretmos,在拉丁语中作remus,tri-res-mis;用车和动物拉车运物,在梵语中作akshas(车轴和车),在拉丁语中作axis,在希腊语中作axon,am-axa;在梵语中作iugam,在拉丁语中作iugum,在希腊语中作zugon。表示衣物的词,在梵语中作vastra,在拉丁语中作vestis,在希腊语中作esthes;还有表示缝补和纺纱的词,在梵语中作siv,在拉丁语中作suo;在梵语中作nah,在拉丁语中作neo,在希腊语中作netho,这些词在印度日耳曼族的所有语言中都是相似的。然而,对于更高层次的技艺——织布,就不能如此断言了[5]。学会用火烹制食物和用盐调味,是印度日耳曼族从原始时代传承下来的方法;同样,人们最早用金属制造器具或装饰品的技艺也是如此。至少在梵语中出现了铜(aes)和银(argentum),或许还有金的名称,在人类懂得提炼和使用矿石之前,这些名称是不可能出现的;梵语中的asis和拉丁语中的ensis实际上都显示了,人类在原始时代已开始使用金属武器。

我们还发现,印度日耳曼族各国最终所赖以发展的基本观念也可追溯到这个时期,如夫妻的相对地位,氏族制度,家长的祭司制度,独特的祭司等级以及各种姓的划分的缺失,奴隶制度的合法化,每逢新月和月圆之时公开举行的审案日。另一方面,积极组建政体,解决君主与地方之间、王室贵族世袭特权与公民在法律上的绝对平等之间存在的争议,都是后来才开始的。

科学和宗教的一些要素甚至也有同源的痕迹。数字从一到一百都是相同的(在梵语中作satam,ekasatam,在拉丁语中作centum,在希腊语中作e-katon,在哥特语中作hund);月亮在所有语言中的名称都是由于人们靠它计时而得来的(mensis)。神的概念本身(在梵语中作devas,在拉丁语中作deus,在希腊语中作theos)与许多最古老的宗教和自然象征概念一样,都属于各民族继承的共同遗产。例如,人们将天奉为万物之父,将地奉为万物之母;诸神在节庆日乘坐自己的战车,沿着平坦的道路在各地巡视;认为人死后,灵魂会继续存在于世上,这些都是印度、希腊和罗马神话的基本观念。恒河上的一些神灵的名称甚至与伊利索斯河和台伯河信奉的神灵相同:希腊人的乌拉诺斯(uranus)就是伐楼拿[6](varunas),他们的宙斯(zeus)就是约维斯·巴特(jovis pater),狄斯匹特(diespiter)就是《吠陀经》[7]中的朱斯庇达(djauspita)。近期对古印度神灵的研究,意外地使人们对希腊神话中错综复杂的形象有了一定了解。头发灰白、充满神秘色彩的复仇女神(erinnyes)[8]并非由希腊人创造,而是随着最古老的移民从东方传播过来的。神圣的印度猎犬萨罗摩(sarama)为天神守卫着金色的群星和阳光,并替他把天牛,即滋养万物的雨云聚集起来挤奶,它还忠实地带领去世的虔诚信徒前往极乐世界。这个神灵在希腊人那里却变成了萨罗摩的儿子萨罗梅耶(sarameyas),也就是赫尔梅耶(hermeias);那个令人费解的盗窃太阳神(helios)神牛的希腊故事,毫无疑问与关于卡库斯的罗马传说有关,如今,我们可以将这个再也不会为人们所理解的传说,看作是充满幻想、意义深远的古老自然观的最后一声回响。

希腊—意大利族的文化

无论如何,确定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在民族分裂之前达到了何种程度的任务,应该属于上古世界通史。而意大利史的特殊任务就是,尽可能弄清在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分道扬镳之时,希腊—意大利民族处于何种状况。这一任务并不是多余之举;借助这项研究,我们可以找到意大利文明的开端,也就是意大利史的起点。

农业

印度日耳曼人可能过着畜牧生活,只知道野生谷物。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希腊—意大利民族当时已经掌握了种植谷物的方法,甚至懂得种植葡萄。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并不仅仅在于两个民族都掌握了农耕的技巧,因为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由于这两个民族都从事农业就断言他们同宗同源。印度日耳曼族的农业与中国人、阿拉米人和埃及人的农业之间存在历史联系,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些民族要么与印度日耳曼族毫无关系,要么就是在人类知晓农业之前就与印度日耳曼族划清界限了。事实上,在古代比较发达的民族与在现代一样,经常会彼此交换工具和农作物;中国的编年史将中国农业的起源归功于某位帝王于某年引进五谷,这种说法至少从总体上来看,准确描述了远古文化时期存在的种种关系。两个民族有共同的农耕方式,就像有共同的字母、战车、领导阶层以及其他工具和装饰品一样,这更能证实两个民族在古代交往密切的推断,但并不能证明他们是同宗同源。而谈到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我们对这两个民族彼此间的关系相对比较了解,有人推测意大利的农业、文字和钱币最初是由希腊人传过来的,这种说法完全是不可信的。另外,要证明两个国家的农业是否存在最密切的关系,可以看它们在农业方面是否有相同的古老用语:ager与agros;aro aratrum与aroo arotron;ligo与lachaino并存;hortus与chortos;hordeum与krithei;milium与melinei;rapa与raphanis;malva与malachei;vinum与oinos。同样,希腊和意大利在农业方面具备的许多共同点,也证明了这两个民族在农业上关系十分密切。例如,从刻在古阿提卡和古罗马遗迹上的犁的图案来看,其形状完全相同;两个民族选择的最古老的谷物都是粟、大麦和赤小麦;他们都习惯用镰刀割麦穗,然后将麦穗铺在光滑的打谷场上,用牲口将谷粒踩出来;最后,两个民族做饭的方式也相同:puls poltos,pinso ptisso,mola mulei;由于很久以后才发明出烘烤的方法,所以在罗马的祭祀中,通常用生面团或面糊,而非面包。意大利有“酒国”(oinotria)之称,这一名称可追溯到希腊的航海者最早到达意大利之时,这也证明了意大利在第一批希腊移民到来之前就开始种植葡萄了。因此,一定是在印度人离开各民族共同的发祥地之后,在希腊人与意大利人解除旧有关系之前,印度日耳曼族才从畜牧生活过渡到了农耕生活,或更确切地说,是将农业与之前的畜牧业结合起来了。而且,在农业的肇始时期,希腊人与意大利人似乎不仅彼此联合成了一个整体,而且与这个大家庭的其他成员也联合了起来;以下至少是事实:最重要的农耕用语并未出现在亚洲的印度日耳曼语系中,但为罗马人、希腊人、凯尔特人、德意志人、斯拉夫人和立陶宛等民族所共有[9]。

在风俗和语言方面,各民族继承的共同遗产以及后来各自所取得的成果之间,远不能依据其细节和层次的不同来进行区分。目前几乎还未从这一角度研究过语言,对原始时代的历史研究主要不是取材于丰富的语言宝库,而是需要从浩如烟海但大部分都毫无价值的传说中去搜寻。因此,我们目前虽然只能指出,印度日耳曼族聚居时代的文化与希腊—意大利族尚且和平共处时代的文化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但这已经足够了。将欧洲的印度日耳曼各族所共有而亚洲的印度日耳曼族所没有的文化成就,与欧洲一些族群,如希腊—意大利族群和德意志—斯拉夫族群为了自身发展而创造的文化成就区分开来,这一任务如果真有可能完成,也只能等到语言学和历史学研究取得更大进步之后。毫无疑问,对于希腊—意大利民族和其他所有民族而言,农业成为了民族生活和人民个人生活的萌芽和核心,而且这一观念一直深植于这些人民的心中。农夫建造房屋和固定的炉灶,以取代牧人的简陋茅舍和经常移动的火炉,这在精神领域有所体现,并在女神维斯塔(vesta或estia)的身上得以理想化,维斯塔女神是唯一一位不为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的神灵,她一开始就为希腊和意大利两个民族所共有。意大利民族最古老的传说之一就是该族人民从畜牧生活到农耕生活的过渡,这一转变要归功于国王意大卢斯(italus),或者如意大利人曾经说过的,维大卢斯(vitalus)或维图卢斯(vitulus),并巧妙地将他与最初创立意大利法制一事联系起来。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萨莫奈民族的传说将一头公牛当作他们原始聚居地的领袖,在最古老的拉丁民族的名称中,这个民族被称为“刈谷人”(siculi,亦作sicani)或“耕田夫”(opsci)。所谓的罗马起始时期的传说将一个渔猎民族描述成一座城市的缔造者,这与神话并不相符。意大利与希腊的传说和信仰、法律和风俗,从始至终都与农业息息相关[10]。

不经过任何测量,即使是非常粗略的测量就进行耕种是难以想象的。与农业一样,两个民族测量土地面积和划分地界的方式也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之上。奥斯坎人和翁布里亚人以一百平方英尺为一佛苏(vorsus),正好与希腊人的普列特隆(plethron)相同。他们划分地界的原则也是相同的。测量土地的人根据一个基点调节方位,然后先画两条线,一条自北向南,另一条自东向西,他就站在这两条线的交叉点(templum)上;接着按固定距离画几条与那两条交叉线平行的线,这样就将土地分成了若干个矩形,再把界桩(termini,在西西里的铭文中写作termones,通常作oroi)立在这些矩形的四角上作为标记。埃特鲁斯坎人可能也使用这种划分土地的方法,但他们并不是创始者。我们发现罗马人、翁布里亚人和萨莫奈人都使用这种方法,在塔兰托的希拉克略特人的远古记载中也出现了这一方法,这既不可能是希拉克略特人从意大利人那里借鉴的,也不可能是意大利人从希拉克略特人那里引进过来的,而是各族自古就共同拥有的。另一方面,罗马人具备一个独有的特色,他们严格实行正方形原则,即使有的地方有海岸和河流作为天然界线,他们也不会以此为界,分配土地时,最后一块也必须是正方形。

希腊与意大利经济的其他特征

希腊人与意大利人极为亲密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农业方面,在人类其他的早期活动中也有所体现。根据荷马的描述,希腊人的房屋与意大利一直保持的建筑模式相差无几。拉丁人的房屋中,最初用来居住的整个内房是其主要部分,叫做atrium,也就是“黑室”的意思,摆放有家族祭坛、婚床、餐桌和灶台;这些与荷马史诗中所描述的megaron正好相同,里面也有家族祭坛、灶台和被烟熏黑了的天花板。然而,两个民族在造船方面就不尽相同了。带桨的小船为古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但发展至帆船并加以应用不太可能是希腊—意大利时期所发生的事,因为我们发现除了印度日耳曼族共有的航海用语之外,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根本没有任何相同的航海用语。另外,意大利人在原始时代有共进午餐的习惯,神话将这一习惯的起源与农业的引进联系起来,亚里士多德则把它与克里特岛人的共餐制(syssitia)相比较;在用餐习惯方面,古罗马人还与克里特岛人和拉科尼亚人相同,他们是坐着吃饭,而不像这两个民族后来那样斜倚着长榻吃饭。用两块不同类的木头相互摩擦来生火的方法是各族人民通用的,但两片取火木在希腊语和意大利语中的名称是相同的,这绝非偶然:“磨木”作trypanon,terebra,“垫木”作storeus eschara,tabula(可能是从tendere,tetamai演变而来的)。同样,两个民族的服装也基本相同,tunica与chiton完全相同,fuller只不过是一件比较肥大的himation。这两个民族在战争中所使用的武器,虽然在不断变化改进,但至少他们主要的进攻武器都是标枪和弓箭;就罗马而言,这一点明确地表现在最古老的战士名称(pilumni-arquites)之中[11],而且这些武器适合于最古老的作战方式,但并不适于近距离战斗。因此,在希腊人和意大利人的语言和风俗中,所有与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有关的事物,都可以追溯到相同的基本要素;当这两个民族还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时,他们就已经共同解决了世界对人类提出的最古老的问题。

意大利人与希腊人的性格差异

在精神领域,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人类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如何有意识地与自身、与同类、与同属一个整体的人和谐共处,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之多,不亚于古代帝国的郡县数量;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在性格上的差异都表现在这里,而不是物质方面。造成这种本质差异的原因,在希腊—意大利时代肯定还未显露,直到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分离,这种根深蒂固的精神差异才显现出来,并且其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在意大利和希腊,家庭、国家、宗教和艺术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特色如此鲜明,民族性如此彻底,以至于这两个民族在这些方面所依靠的共同基础犹如藤蔓爬满墙壁,几乎被完全覆盖,不为我们所见。希腊人的性格特点是:为个人牺牲全体,为城镇牺牲国家,为公民牺牲城镇;他们所追求的人生理想是善和美,但又经常安于怠惰;其政治通过加强各地区原有的地方独立性而取得了发展,但最终导致了地方政权的内部瓦解;其宗教观念最初使神灵具有人性,后来又否认神的存在;他们允许青年人赤身裸体地运动,充分伸展四肢,使其最宏伟、最可怕的思想得以自由发挥。罗马人的性格特点是:严格规定子敬父、臣敬君、人敬神;除了卓有成效的行为之外,他们别无所求,也不尊重任何东西,并敦促所有公民在其短暂的一生中无休止地劳动;男孩有责任蔽体遮羞;他们认为企图表现得与众不同的公民都绝非良民;国家是至高无上的,扩张国家领土的欲望是唯一不会遭到谴责的崇高理想。谁能想到这些对比鲜明的思想差异,溯其源头,竟然是始于最初的统一。两个民族的统一为其发展铺平了道路,并最终使其成为独立的个体。妄想完全揭开他们的面纱,实在是有些荒诞愚昧;我们只需尽力概述意大利民族的起源以及他们与古代的联系,以便为独具慧眼的读者指引思考的方向,而不是将自己的判断强加给读者。

家族与国家

在希腊和意大利,国内所有可以被称作家长制的要素都建立在同样的基础之上。其中主要包括社会生活中道德上和礼仪尊卑上的安排[12],即丈夫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妻子如不恪守妇道则会受到重罚,母亲享有很高的家庭地位,以彰显男女平等和婚姻神圣。另一方面,不顾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而粗暴地扩展夫权,尤其是父权的现象在希腊从未出现,它是意大利所特有的;道德上的服从唯独在意大利转变成了合法的奴隶制。同样,罗马人无情地坚持着一个原则,即完全剥夺奴隶的合法权利,这一原则涉及到了奴隶制的本质,罗马人还把奴隶制造成的一切后果加以发挥;然而在希腊,减少奴隶制残酷性的措施早已在实践和立法中得到了实施,例如承认奴隶婚姻的合法性。

家族是氏族的基础,氏族即同一祖先繁衍的子孙后代的共同体;在希腊和意大利,国家产生于氏族。但由于希腊政治的发展十分薄弱,氏族在很长时期以来,一直拥有与国家政权相对立的民社势力;意大利的政权在诞生之初就已经非常完备,因此在国家权威面前,氏族完全失去了作用,国家是公民的集合,而不是氏族的集合。相反地,希腊人在氏族面前获得的精神独立和个人发展自由,相较于罗马要更早且更为彻底,这一事实十分明显地体现在希腊和罗马的人名上,两族的人名起初非常相似,后来却渐渐相差甚远。在希腊较早期的人名中,氏族的姓氏通常是以形容词的形式加在个人的名字之后;而与此相反,罗马的学者发现他们的祖先最初只有一个名字,就是后来的个人名字。虽然在希腊,作形容词用的氏族姓氏早就消失了,但后来在罗马和意大利,氏族的姓氏成为了人名的主要部分,个人的名字却成为了它的附属。与希腊人丰富而饶有诗意的名字相比较,意大利人尤其是罗马人的个人名字却毫无意义且数量在不断减少,这种现象似乎表明,后者的特点是将所有人民的个性都泯灭了,而前者的特点是促进个性的自由发展。我们可以设想,在希腊—意大利时代,家族共同体在族长的领导下联合在一起,这可能与后来意大利和希腊的政体大不相同,但一定已经包含了两个民族未来法律的萌芽。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仍然实施的“意大卢斯王的法制”可以说明,这两个民族的制度大致相同。这些立法必定包括共同体内部秩序的维持和司法的执行,应对外敌的军事组织和军事管制,族长的统治,元老会议,征召善战的自由公民以及某种宪法。审判(crimen,krinein)、赎罪(poena,poinei)、报复(talio,talao tleinai)都是希腊—意大利时期的概念。严苛的债务法规定,债务人要以其人身对自己所欠的债务负责,这是意大利人和诸如塔兰托的希拉克略特人都要遵守的法律。罗马宪法的基本思想——国王、元老院[13]以及仅有权批准或驳回国王、元老院提案的全民大会——都没有像亚里士多德在论述克里特古代宪法一文中那样表达得如此透彻。几个之前独立存在的民族(symmachy,synoikismos)在政治上友好交往甚至是合并为较大联盟的萌芽,同样是两个民族所共有的。对于希腊和意大利政治的相同基础,应该引起更大重视,因为它没有蔓延到其他印度日耳曼各族;例如,德意志的地方组织绝不像希腊和罗马那样始于选举君主政体。但在意大利和希腊,建立在这个共同基础之上的政体到底有多大区别,两个民族政治发展的全过程又如何完全为各自所独有[14],这些在下文将会予以说明。

宗教

宗教方面也是如此。在意大利和在希腊一样,蕴藏于同一象征与寓言宝库中的自然观是民众信仰的共同基础;因此罗马与希腊的神鬼和精神世界大致相似,这将在后来的发展阶段中变得非常重要。在许多特有的概念中,在之前提及的宙斯—狄奥维斯(zeus-diovis)和赫斯提亚—维斯塔(hestia-vesta)的形象中,在神殿(temenos,templum)的概念中,以及在各种祭祀和庆典中,可以看出两个民族的敬神方式一致,这绝非偶然。然而,在希腊和在意大利一样,敬神的方式采取的是一种极具民族性且非常独特的形式,以至于保存下来的极少数古代共同遗产至今仍然依稀可辨,其中大部分还被人们所误解或根本完全无法理解。情况也只能是如此,因为正如两个民族本身存在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在希腊—意大利时期并未得到发展,但在民族分裂后却明显地开始发展演进,因此在他们的宗教观念里,概念和形象也发生了分歧,而在那之前,它们在精神世界中都是一体的。当云朵从空中飘过时,地里的农夫会将这一现象解释为是诸神的猎犬在把一群受惊的母牛赶到一起。希腊人忘了,母牛其实就是云朵,但却将仅仅为了某个目的而设想出来的诸神猎狗之子,变成了随时听候诸神差遣的机灵使者。当雷声响彻山谷时,他仿佛看见宙斯在奥林匹斯山上挥舞着雷神之锤;当蔚蓝的天空再次放晴时,他似乎注视着宙斯之女雅典娜明亮的眼睛;他自己创造的形象对其造成的影响非常之深,以至于他很快便把它们都看作了被自然之力的光辉所笼罩和照耀的人类,并根据美的规律随意地对它们进行塑造和改进。意大利民族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深植于自己心中的宗教观念,这种表达方式也同样十分强烈,他们坚守概念,且不能忍受任何形象来掩盖概念。希腊人献祭时会抬头望天,而罗马人却用纱布盖头,因为前者的祈祷是瞻仰,后者的祈祷是沉思。在整个自然界中,他崇拜的是精神的普遍存在。灵魂存在于世间万物,不管是人类、树木、国家还是仓廪,从其诞生到其灭亡,灵魂始终都伴随着它们而存在,成为自然现象在精神领域的反映。男子有阳性的保护神(genius),女子有阴性的保护神朱诺(juno),疆界有界神(terminus),森林有林神(silvanus),周而复始的年岁有岁神(vertumnus),依此类推,万物皆有其主宰。在行动和办事时,每个步骤都被神化了。例如,在为农夫祈祷时被召唤的神灵有休耕神、犁田神、犁沟神、播种神、覆土神、耙掘神,以至收运神、贮藏神及开仓神等。同样,结婚、生育和其他所有自然事件都被赋予了神圣的生命。抽象概念所包含的范围越大,神灵的地位就越高,人类对神也愈加敬畏。朱庇特和朱诺代表抽象的男性和女性;荻雅女神(dea dia)或刻瑞斯(ceres)代表创造力;密涅瓦(minerva)代表记忆力;玻娜女神(dea bona)或萨莫奈人的居普罗女神(dea cupra)代表仁慈。对于希腊人来说,一切事物都有具体的形态,而罗马人却只能运用清晰明了的抽象规则;希腊人在极大程度上抛弃了原始时代的神话宝库,因为这些神话将概念表达得太明显了;罗马人保留下来的神话则更少,因为神圣的概念即使被蒙上最薄的寓言之纱,他们都觉得过于隐晦了。在罗马人当中,就连最古老、最普遍的神话都已经无迹可寻,如在印度人、希腊人,甚至是闪米特人中颇为流行的关于从洪水中幸存下来的人类共同祖先的故事[15],在罗马人中已经找不到任何踪迹。罗马人尊崇的神灵不像希腊人的那样可以结婚生子,它们不能隐形匿迹于凡人之中,也不需要琼浆玉液。但是,它们的灵性——对于理解力不强的人来说虽然平淡无奇——对人类的思想却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其影响力可能超过了希腊人依据人类形象创造出的神灵;历史虽未对此进行说明,但罗马人表示信仰的religlo一词可以为证,religlo意为“约束”,这个词和类似的概念都是希腊所没有的。正如印度和伊朗虽拥有相同的文化遗产,但前者发展出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神圣史诗,而后者却发展出玄妙的波斯古经《阿维斯塔》[16](zend-avesta);因此,希腊神话以人为主,罗马神话以概念为主,前者重自由,后者重必然。

艺术

最后,适用于真实生活的事物,也同样适用于玩笑和游戏所捏造的生活,无处不在的玩笑和游戏,尤其是生活非常丰富而又朴素的远古时代的玩笑和游戏,并不排斥庄重的成分,只是进行掩饰而已。在拉丁姆和希腊,最简单的艺术元素是完全相同的:威严的战士舞蹈;“跳跃”(triumpus,thriambos,dithyrambos);“饱食者”(satyroi,satura)的化装舞会。他们披着绵羊皮和山羊皮,以玩乐的方式作为节庆日的结束;最后是笛子用合适的旋律来为肃穆或欢乐的舞蹈伴奏和调节气氛。希腊和意大利之间极为亲密的关系大概在这一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但两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从未在其他方面出现如此大的分歧。拉丁姆的青年教育仅仅局限于非常有限的家庭教育;然而在希腊,人们渴望形式多样而又能协调地锻炼身心的教育方式,于是创造出了健身术和教育学这两门学科,国家和个人对此十分重视,并将之视为最高福祉。艺术发展欠缺的拉丁姆几乎处于未开化民族的水平;希腊却飞速地从其宗教概念中发展出了神话以及尊崇的神灵,并从这些事物中开拓出一个诗歌与雕刻的奇妙世界,历史中再未出现过类似的奇妙世界。在拉丁姆,对于公共和私人生活而言,除了智慧、财富和权势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对其产生影响;只有希腊人才会去感受那令人愉悦的美的魅力,以似有情欲又似有理想的热忱去侍候娈童情侣,高唱神圣的战歌以重振颓丧的士气。

古文明在这两个民族中都达到了顶峰。两个民族虽属同宗,但发展却大相径庭。希腊人胜于意大利人的地方是更能为人们所普遍了解,并且其光辉更为明亮灿烂;但是,意大利人深知每一个个体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具备为了公共利益牺牲自己的献身精神,对自己尊崇的神灵笃信不疑,这些都是意大利民族丰富的珍宝。两个民族都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各自得以完成其发展历程;因雅典人不知道如何像法比氏(fabii)和瓦勒里氏(valerii)那样建国而去责备雅典人,或者因罗马人不会像菲狄亚斯(pheidias)[17]那样精于雕刻和像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18]那样善于作诗而去责备罗马人,这都是狭隘之见。事实上,正是由于希腊人具备独特的优良品质,所以如果他们不同时将自己的政体改为专制政体,就不可能从民族统一发展至政治统一。美的理想世界对于希腊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并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缺乏的东西。希腊各地出现的民族统一倾向都不是直接建立在政治因素的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竞技与艺术之上:奥林匹亚的竞技比赛、荷马的诗歌和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是使希腊人团结起来的唯一纽带。另一方面,意大利人为了自由毅然放弃个人的意愿,并学会听从父命,这样才会知道如何服从国家。在服从的过程中,个人发展可能会受到阻碍,最美好的人性之花的幼苗可能会夭折,但意大利人从中获得了强烈的爱国情感,这种情感是希腊人从未有过的。而且,在古代所有的文明民族之中,只有意大利人在自治的基础上建立了政体并实现了民族统一。意大利统一后,不仅把四分五裂的希腊民族的统治权,而且把全世界的统治权都最终掌握在了意大利人的手中。

* * *

[1]蒙古人种,又称黄种人、亚美人种或蒙古利亚人种,是历史上人类分类学说里的一种人种,一般以多地起源说为基础。由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学界已放弃了必须为人类分类的观念。人种特性现多被认为具有连续性。蒙古人种主要分布于东亚、中亚和东南亚,以及美洲与大洋洲。——译者注

[2]我们可由一些墓志铭来推知它的发音,例如theotoras artahiaihi bennarrihino和dasiihonas platorrihi bollihi。

[3]有人假定耶皮基语与现代阿尔巴尼亚语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比较语言所依据的论点无论如何都是不够的,且对于如此重要的事实更是绝对不够的。如果这种密切联系能够得到证实,并且由于阿尔巴尼亚人也属于印度日耳曼族,与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同辈,希腊半开化民族的遗迹遍布整个希腊,尤其是北部各省。因此,如果从另一方面来说,阿尔巴尼亚人是希腊半开化民族的残余,那么,我们就可以证朋先于希腊人的民族就是先于意大利人的民族。但我们目前仍不能据此推断耶皮基人曾渡亚得里亚海迁移至意大利。

[4]大麦、小麦和赤小麦都野生于幼发拉底河右岸的阿那哈西北部(阿尔封斯·康多尔,《分类植物地理学》卷2,934页)。巴比伦历史学家贝鲁苏斯也提到过,大麦和小麦都野生于美索不达米亚。

[5]如果说拉丁语中的vieo,vimen与德语中的weben及其他与之相近的词来源相同,那么,当希腊人与意大利人分离时,该词必定仍有一般的“编织”之意。这一含义直到后来可能在互不相属的地区才转变成“织”的含义。亚麻的种植虽然由来已久,但还不能上溯到这一时期,因为印第安人虽然熟知亚麻种植,但直到现在仍只用它来做亚麻油。意大利人知道大麻可能比知道亚麻更晚,至少cannabis一词看起来很像是一个以后借来的词。

[6]伐楼拿(varunas),印度教吠陀时代神话中的神灵,象征神权。他是天界的统治者。维持宇宙法则和道德律法,领导众阿底梯耶(aditya)行使这种职权。——译者注

[7]《吠陀经》是印度教的著名经典。在印度传统中,有关宇宙的神秘知识称为吠陀(韦达),意思相当于知识、知道、智慧、智力、思想和看到真理的人。印度那些记述了吠陀知识精华的圣书,都称为《吠陀经》。《吠陀经》中包含了戏剧、历史、深奥的哲学,以及有关礼仪的简单课程、军事礼节的介绍和乐器的用法。——译者注

[8]erinnyes(厄里倪厄斯)复仇女神(古希腊语:,字面意思为“愤怒”),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在古典时代的阿提卡地区,人们举行祭祀仪式时从不直接提到这些女神的名字,而使用其别名欧墨尼得斯(,意为“善良”)。在罗马神话中,厄里倪厄斯的对应者是孚里埃(furiæ,“愤怒”)。——译者注

[9]因此,aro,aratrum又见于古德意志语的aran(犁耕,土语作eren),erida,斯拉夫语的orati,oradlo,立陶宛语的arti,arimnas,凯尔特语的ar,aradar。所以,拉丁语中的ligo相当于德语中的rechen,拉丁语中的hortus相当于德语中的garten,拉丁语中的mola相当于德语中的muhle,斯拉夫语中的mlyn,立陶宛语中的malunas,凯尔特语中的malin。在这些事实面前,我们不能断定,居住在希腊各地区的希腊人单单以畜牧为生。在希腊和意大利,人们都以牲畜的数量,而非土地的大小作为衡量一切私有财产的基础和标准。这并不是因为农业引进得比较晚,而是由于农业最初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当然,在希腊人与意大利人分离之前,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纯粹的农业经济,而是畜牧业与农业相结合(孰多孰少因地而异),其范围比后来要广阔得多。

[10]在这一方面,最具重要意义的莫过于在最古文化时期,农业与婚姻及城市的建立都有密切的联系。所以,在意大利,与婚姻有直接关系的神是凯雷斯和泰卢斯,在希腊是得墨忒尔。古希腊的套语中称得子为arotos(收获)。的确,罗马最古老的婚礼形式confarreatio(献麦饼),其名称和仪式都来源于谷物的种植。在建立城市时使用犁,这是众所周知的。

[11]在双方最古老的武器名称中,几乎都没有肯定地显示出其相互联系,虽然意大利语中的lancea毫无疑问与logchei相关,但该词在罗马语中出现得较晚,可能是从意大利语或西班牙语中借用过来的。

[12]甚至在细节上也表现出这种一致性,如合法婚姻被称为“为生育合法子女而缔结的婚姻”(gauos epi paidon gneision aroto,matrimonium liberorum quaerendorum causa)。

[13]罗马元老院(拉丁文,senatus)是一个审议的团体,它在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的政府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元老院运作,像百人会议与部族会议,但有别于平民会议,是受到宗教约束的。它只能在献祭的神殿开会,通常在霍斯提里乌斯会所(新年第一天的庆典,是在邱比德神殿,战争会议则在柏洛娜神殿召开),之后会议只能在祈祷礼、献祭、占卜举行之后进行。元老院每天只能在日出与日落之间开会,而且不能在其他会议进行时开会。——译者注

[14]我们当然不能忘记,在任何地方,相似的既有条件往往导致相似的制度。例如,罗马的平民阶级是在罗马国家的内部成长起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他们发现无论何处,只要有居民团与市民团同时发展起来,就会有与罗马相似的制度。当然,机遇对此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15]即诺亚方舟的传说,在基督教圣经的《创世记》和亚伯拉罕诸教中,诺亚方舟相传是一艘根据上帝的指示而建造的大船,其建造的目的是为了让诺亚与他的家人,以及世界上的各种陆上生物能够躲避一场上帝因故而造的大洪水灾难,记载中诺亚方舟花了120年才建成,这段故事分别被记录在《创世记》(包括《旧约圣经》和《希伯来圣经》)以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第6章。——译者注

[16]《阿维斯塔》文献现包括用帕拉维文撰写的诗歌文集《阿维斯塔》和其他一些宗教典籍,它是波斯最古老的诗歌文集,也是波斯神话传说最集中的作品。该书内容广泛,涉及历史、政治、宗教、文学,特别是有关神话传说的内容丰富,只因许多散失,现神话传说的作品主要保存在《亚什特》全部和《万迪达德》的一部分中。——译者注

[17]菲狄亚斯(古希腊文:,英语:pheidias)被公认为最伟大的古典雕刻家。雅典人,其著名作品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宙斯巨像和巴特农神殿的雅典娜巨像。——译者注

[18]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约公元前446—前385年)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雅典公民,生于阿提卡的库达特奈昂,一生大部分时间在雅典度过,同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有交往。相传写有四十四部喜剧,现存《阿卡奈人》、《骑士》、《和平》、《鸟》、《蛙》等十一部。有“喜剧之父”之称。——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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