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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北宋:大胆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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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北宋时期,中国仿佛进入现代,物质文化蓬勃发展。开国君主赵匡胤打破传统中国作风,以务实的态度从事各项政经改革:神宗时王安石提倡新法,企图以现代金融管制方式管理国事,其目的无非都是想借由经济力量支援国防军备,以应付来自辽和西夏的威胁。但当时社会发展尚未达到足以支持这项改革试验成功的程度,新法未能成功施行,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软弱的一个朝代。

※※※

公元九六○年宋代兴起,中国好像进入了现代,一种物质文化由此展开。货币之流通,较前普及。火药之发明,火焰器之使用,航海用之指南针,天文时钟,鼓风炉,水力纺织机,船只使用不漏水舱壁等,都于宋代出现。在十一、十二世纪内,中国大城市里的生活程度可以与世界上任何其他城市比较而无逊色。

【赵宋王朝的新气象】

宋代的创业之主赵匡胤是军人出身,他没有打算重新分配农业田地;也没有设计征兵,宋朝可说是中国唯一以募兵解决军事人员需要的主要朝代。赵匡胤登极之后,就在国都开封之城南开掘了一座人造湖(这开封也只为宋代国都,自后即未再为中国其他之主要朝代选作京城)。他并未经常的向部下训辞或者听儒臣讲解经史,倒是花了很多时间在这人造湖上视察水师和陆战的演习。他也常去船坞视察战舰制造。赵匡胤深悉军事上的力量需要经济力量的支撑,他决心在库房里积绢二百万匹当作自己财政上的储蓄,以便和北边半汉化的朝代交兵。

此一行政之重点从传统之抽象原则到脚踏实地,从重农政策到留意商业,从一种被动的形势到争取主动,如是给赵宋王朝产生了一种新观感。在许多方面这新气象打破了传统中国的沉闷作风而别开生面。这新趋向从政府的组织上来看,为保持门面上之前后一致,宋朝几乎恢复了唐朝所有衙门职司,同时也创立了许多新机构,这些新机构功能上更具弹性,在业务上超越旧有组织,而当中最重要的无逾于枢密院(主军事)和三司(总揽财政)。有了这些新机构,朝廷打算以实际的做法去处理各种业务,而不是仅在仪式上装门面了。且皇座既毋须全部以道德的名义自居,也就可以比较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创业之主赵匡胤就曾立志不因臣下与他意见不合而置人于死地,并将此信誓纳于太庙,传及子孙。同时为防止皇位的继承成问题,赵也在生前安排传位于弟赵光义。在这方面他较约三百五十年前的李世民要高明得多了。

可是这一套设施只获得局部成功。从经济方面讲,宋朝面临中国有史以来最为显著的进步:城市勃兴,内陆河流舟楫繁密,造船业也突飞猛进。中国内地与国际贸易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峰。铜钱之流通也创造了新纪录,之后再未为任何朝代所打破。另外因政府提倡开矿与炼矿的进展极速,纺织业和酿酒业的情形也相埒。在行政方面,赵匡胤一心要想防止的情事大致已被禁断,即使宫廷里有阴谋也无过去之深度与范围。从历史上讲宋朝,扶植中国经济之发展逾三百年,不可能说对中国之福利毫无贡献。可是在这段期间文官中的争执较前加剧,且其演出不再循照传统的方式了。起先政策上不同的意见以公事公办的态度提出辩论,但在两方坚持不下时便有投机分子钻入,使争执蒙上恶名,以后的结局也更为恶劣化。

此外也尚有其他不合情理之处。一方面创业之主赵匡胤对意识形态全不关心,结果宋代之理学与政治哲学不能分割,使意识形态的影响更为庞大。另一方面自创立朝代之日,国君与朝臣都希望对军事外交与财政采取比以前实际的态度,而结果在军事外交及财政三方面,宋朝之作为却远不如其他朝代。

这种种不可思议之处只因有了现代的历史经验才能适当的解释。赵宋王朝以亚洲大陆之大块土地作背景,在社会准备未及之时,就先企图以金融管制的技术作行政工具,以致产生了以上种种矛盾之事。

【军阀割据的岁月】

上章业已说过,唐代之覆亡不由于道德之败坏,也不是纪律的全部废弛,而是立国之初的组织结构未能因时变化,官僚以形式为主的管制无法作适当的调整,以致朝代末年彻底的地方分权只引起军阀割据。一个节度使,亦即地方军事首长,可能将一州一道的土地据为己有,在境内行动完全自由。他自己若要率兵征讨的话,则任命一个部下为“留后”,所以权力之基础屹然不动。年久月深,他和部下的位置全可遗传。加上在州内道内税收也由军官管制,他们定旧税之税率,也公布新税名目,是所谓“以部由主场院”。此所以朱全忠在公元九○七年取李唐王朝而代之时不足以惊师动众,乃因李渊与李世民所创立之制度,经过二百八十八年,早已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可是朱全忠也无法使破瓮重圆。中间自公元九○六年起之五十四年,中国史家称为“五代十国”的阶段,好像将隋唐以前的分裂局面翻一个面(但这次五个短朝代是在北方而不在南方嬗替。而所谓十国除了一个例外,则有些同时,有些前后交替,出现于南方)。简单的说,北方称帝的朝代有心制造统一的大帝国而力不从心的时候,南方的将领也乘机称王,采取行动上的独立。

全部分裂的局面既不出五十四年,可见得唐朝遗留下的局面并非完全不可收拾。简概说来,中国主要仍是一个以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国家,只是各人所掌握的产业大小不同,地域上生产率也有差异──有时同一地域内尚有极大的悬殊。新的财富可从商业、农产物、酿造、工矿和内陆商业中取得,甚至铸钱亦可以获利。这已不是昔日那种概念计划即可经营管理或是豪宗大姓可以把握小地区,构成独立门面的情形。在这种条件下军阀割据实为历史对当前问题所提供的答案。

事实之发展如是,地方上之军事首长以各种名义倡导他们合法的地位,且在境内全部征兵。可是实际上兵员仍由招募而来,不过所有费用是由境内人户分摊。在很多地区正如若干地方方志所述,赋税达到空前的高度。只是这和一个由中央作主全国一致的税收制度不同。主持人既为本地权威,职位又是世袭,与各地区自然休戚相关,赋税自也能按照各处之实情,根据付税人的能力分摊了。

在这时期,这些地域上之首长采用抽调精兵的技术,他们不断的从下级部队挑选优良的官兵组成亲军,让下级部队仅能保有劣势人员与补给,高级军官则成为首长的拜把兄弟或义子。这样一来上下之间便有了固定联系,只要各地域互相竞争的状态不酿成长期大规模之战事,此种平衡的局面可以使整个的安排保持原状。中国在五代十国期间和日本中世纪的情形确有若干相似之处。

这样的情形是好还是不好?传统的历史家一致以“僭窃交兴,称号纷杂”的评语概括综叙这一时期,亦即以其缺乏可资尊敬的中枢权威为可耻,以致“犯人、匪盗与负贩”也能称王称帝,而笃行谨慎之士反倒没有出路。当时赋税之高也常被指摘。然而这些作家却没有看出,当政府之重心移到省级单位之后,行政上便更能注重到地方实情。且就财政上说,免除了两层政府的开销,可以使费用大为节省。因此获得最大裨益者,即为长江以南地区。当时此区大致保持了和平,称王的各地区首长于是约为婚姻,在地方有灾荒时他们也互相接济。同时本地的开发,也次第展开,有如马家在今日之湖南,便使茗茶成为一种输出品,钱家在浙江大开水利;王家在福建充分提倡国际贸易。这些成就不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组织可能胜任愉快的。他们免不了要将注意力放在经济上效能最落后的方面去,以保持全面的均衡,由是免除了地区间的摩擦。

【面对半游牧民族的挑战】

可是尽管如此,一个分裂的中国也使北方的国防没有保障。公元九三六年,仍在此间所述之分裂阶段内,这五个短朝代中的一个帝王和契丹定约。这契丹乃是一种半游牧民族,发源于中国之东北。石敬瑭向外乞援之情事没有长久的历史意义,可是他付出的代价则意义深远。九三六年的协定割燕云十六州予契丹,包括了长城以南一线的领土,连今日的北京在内。从此北方门户洞开,影响中国四百年。中国人这才领会到游牧民族与以前的不同,他们已有相当的农业经验。今后他们将所割受之地当作一种训练场所,使从正北及东北而来的经理者熟练于管制大量从事农业的人口,而造成了继续向南发展的态势。

宋朝之兴起可视为对这挑战的一种反应。以前实际上各自为政的地区首长已不断地提高他们军队的素质,也不断加强地区上财政的统治,但直至宋朝,才将他们归并统一起来。赵家王朝虽说在名义上仍号召大一统的帝国,但在某些方面却具有民族国家作风。尤其在团结南方以对付北方时,它是站在一种带竞争性的立场上。

公元九六○年之春,当时赵匡胤是五代十国中最后一个短朝代──周的统军之将,他的军队宿营于陈桥驿(这地方是一座小市镇,距国都开封只有一段很短的距离)。某一天凌晨他被部下将士惊醒,他们以黄袍加在赵匡胤身上就拥立为天子。军士拥立的情事曾发生于五代十国的时期,也曾在西方发生于罗马帝国,可是赵匡胤与众不同。自唐代衰乱以来各地区强人所发动的种种运动,当中非无联系与协定,有了赵匡胤才使其集结起来,最后使之构成一种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全中国历史中再无另一朝代是在相似的情形下出生。

当赵率军回开封时,取周而代之的工作毫不费力的完成。新朝代之主,了解分裂的中国不能与北方的强邻作对,放弃了当初北伐契丹的计划。此后赵匡胤即以收并南方自主之国为职志。长江中游于公元九六三年取得,今日之四川于九六五年取得,广州于九七一年取得。今日之浙江与福建则不在他统一的疆域之内,直到他的弟弟赵光义嗣位之后才接收过来。

赵匡胤力所能及的地方,中央集权的措施执行得既轻快也彻底。新皇帝的机警,不走极端,对钱财上的大方,使他的筹谋容易兑现。登极之后才一年半,赵匡胤和拥他为帝的起事诸将谈判,让他们自请退役,皇帝则赐给他们丰厚的报酬与名誉官衔,于是足以动摇皇位的“黄袍加身”喜剧不致另觅主角而重演了。

宋朝的军队分为三级。最高为“禁军”,次为“厢兵”,再次则为“乡兵”。上层的队伍经常吸收下层之优秀人员而将本身不及格之人员淘汰给他们。过去军阀割据的重点改为文官镇守,并且规划了每三年一巡调的例规。

税收也改由文官接收管理,以前的帐目收据经过极详细的审核。公元九六五年的诏令:凡诸州支度经费外,所有金帛都送中央。于是所有的金柜库房的积蓄,不时发送开封,使该处成为全世界最显著的内陆港口之一。为了遣送这些物资,全国划为六个财政区域,每区称为一“路”。由一个“转运使”掌管。他们“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赵光义在位期间(在公元九七六─九九七年),据说仓库内存雨衣和帐幕的材料“数万段”损破,显示当日财富集中,开封所控制的物资之丰富,可能全世界无出其右。

【宋代不振的原因】

可是纵有以上的准备,赵宋在中国历史上还是成为一软弱的朝代,它的军旗从未在北方草原地带展开过,更用不著说向东北或西北角延伸到中亚的腹地里去了。它也从没有像汉、唐一样,占领今日越南之一角。要是不怕说得过于简单的话,我们可以概括的指出,全宋朝三百一十九年的记录,无非是军事的挫败和退却,所有的例外则是以“岁币”为名向北方少数民族购得的和平。这种看来离奇的情形并不难解释,只是我们务必要将古代历史家忽略未提的若干情节,一并提出检讨。

北宋之东北是契丹所成立的朝代──辽。契丹属蒙古语系,他们活跃于图上之地区已逾三百年,即使仿效中国朝代所成立的辽,也比宋早出现五十三年。辽之国君通文墨,他们的文字在公元九二○年即已出现,并曾接受过高丽、回纥、吐蕃的朝贡。在宋代出现之前,甚至在浙江称为吴越王的钱家也曾向契丹之辽朝贡。不仅契丹所占的中原领土有汉人的官僚治理,而且辽境后方,据目击者的报告,无数之官吏、文人、工匠、优伶、武术家和僧尼也来自中土,由是也可见得其汉化程度之深。这半汉化国家的组织能力,比汉和唐对抗的单纯游牧民族要厉害多了。那些单纯的游牧民族所恃,不过疾风迅雷的冲锋力量。

西夏也不是单纯的野蛮人。他们组织的半汉化国家在初唐时即曾活跃于它日后占领的地区,当它在四百年后与宋人抗衡时,一个汉化的政府早已存在。西夏文以藏语为基础,重要的儒家经典早已翻译成书。羌人则属藏族,此时多数已操农业。

所以在公元十世纪,这些少数民族显然得到汉人指点,业已将他们的文化程度提高,以致宋朝所面临的边防问题与它以前的朝代不同。这些游牧民族已有农业基地,他们已筑城为防御战。北方地势之艰难对他们有利,同时他们也保存著动员的迅速和在战场上的机动性,这些优势与他们草原上的生活习惯息息相通。契丹人与羌人虽然常有冲突,但在对抗宋的时候却彼此一致。

中国人缺乏坚强的民族观念也构成赵宋王朝的一大弱点。很明显的,所有汉人决心从外人束缚下求解放,这种解放战争当然会有利于宋的军事行动。可是实际上双方之竞争只在大体上被视为一种朝代之间的冲突。

这种现象是一千多年来世界主义发展的后果。中国人自己提倡一种神话,认为亚洲所有的民族都是黄帝的子孙,只因地域之阻隔才有了人种的区别。古典文学重“文化主义”(culturism)而轻国家主义。被称为亚圣的孟子,曾经强调要是能使一般群众生活有助益的活,则向外来的主子臣服,既非不择手段,也算不得卑躬屈节。他的书中有一段提及舜为东方之夷人,周文王为西方之夷人。这文句被所有有学识的汉人熟读而构成了与异族合并的根据。受有教育的人士态度如是,一般人民与在位天子的种族出身便毫不重要了,当然也用不著对民族观念发生顾虑。而契丹之国主也已看透当日情势,不给治下汉人反对他的凭借。

【补给上的弱点】

迄至今日较少为人了解的,则是赵家王朝尚有它补给供应上的弱点。表面上看来似乎不可能。因为整个说来,南方地域大,物产多,人口众,在技术上也较进步,且有水道的便利。但是要取得以上各种优势务需一个彻底现代化的组织才能办到,这在公元十一世纪是不可能的,即是数百年后也仍没有著落。

宋朝的供应物资多,可是供应的路线也长。在军事部署上讲,将多数物品同列于军需之内违反了简单雷同的原则。当日记帐的能力不能保证有完满的协调,即使最基本的数字,在管军政的枢密院与管财政的三司也互不相符。现代的读者务必在此看清:赵宋的试验要能在这关头实现而有成果,财政上各种端倪必须全部用商业习惯管制,各种度量衡的单位必须标准化,可能互相交换的品物与程度也需要公认,且要能由独立的机构监督;官僚必须以技术作主,不能以意识形态和人事关系变更初衷。其行动范围之大,包括支援百万大军,不可能没有民间事业之参与。因此看来,则大多数民间事业从旁在侧的襄助,也须公司化,采取法人的地位才能对公众负责。统而言之,一切要能在数目上管理。

事实上宋朝主动发起了一种军事部署,它的成功全靠后勤的支持,而这种支持,直到二十世纪初期,中国仍无力充分的供应。所以这尝试可谓过早提出而逾越了当时的能耐。除了内地河流和运河上有相当船舶的交通之外,宋朝政府的功能及民间事业全无以商业作主之征象,是以赵家王朝无可避免地须承担其本身过早突出的后果。如果这么说还不够清楚,那么在宋朝第六个皇帝赵顼期间,王安石的变法最能将此中情节一览无馀的揭露。

宋朝很早就企图铲除辽之盘踞。可是公元九七九和九八六年两次战役部一败涂地。第一次战役宋主赵光义几乎被俘,第二次战役他亲自指挥战斗时曾受箭创。随后当契丹采取报复行动时,发动了无数次的边境冲突。公元一○○四年他们全面入侵。因为开封位于一个平原地区上,契丹直逼国都,第三个皇帝赵恒因之仓皇的批准了一段和议。和议中虽然宋辽彼此以兄弟之邦的地位同等对待,但宋朝从此被迫每年供给绢二十万疋银十万两。

从历史的后端看来,这一○○四年的协定有它的作用。这“岁币”只占宋朝政府收入之一小部分,可以当作是给比较穷困的邻邦一种援助,以弥补双方贸易之赤字。这种为和平付出之代价无疑要比战费来得低廉。可是这种看法必须全部放弃当事人的观感,而接受地缘政治的仲裁,当日宋朝君臣不可能有此置身事外的反应;他们无法承认这种妥协为事理之当然。中国历史之中,从无一个统一天下的大帝国卑躬屈节的向一个文化程度低的边区国家进贡。同时契丹也认为岁币为战败国之赔款,也不可能觉得这是一种慷慨的赐予而表示感激。因之,公元一○四二年他们要求增加岁币时即以武力为后盾。

宋朝之中国更未将西夏放在眼里。理论上西夏占领著中原领土之一部,向宋称臣。当公元一○三八年西夏独立自称皇帝时,宋廷立即称之为“反”,并且停止互市。可是中国派兵征剿,连战皆北。宋朝一再派兵,却连失城寨,而且死伤惨重,迁延到一○四四年,中国所能获得的下场不过是使西夏之主在文书上自称“男”,上书于“父大宋皇帝”,而在其本国内称帝如故,因之中国也年“赐”绢银茶叶共二十五万五千疋两。

【王安石与新法】

在这背景下赵顼于一○六七年登极。当时他年方十八,但已有了励精图治的声名。他一生的志愿乃是洗刷国耻,扫除北方边境的蛮夷之邦,光复中国的疆域。步宋朝首创者赵匡胤之后尘,赵顼也觉得中国的资源足以发动达到这目的。他在宫廷大内建造了一批库房,又自作诗一首,以每个字为库房之名号。念来则如:

五季失图,𤞤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

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

译成白话文,则为“五代十国之间缺乏计谋,以致蛮夷戎狄猖獗。有创造天才的祖先创立朝代,企图挽回这种颓局,所以开设内殿中的府库,作为募兵筹饷的基础。我做曾孙的继承此业,岂敢忘记他的遗志?”当他与文学之臣王安石对谈时(后者已有卓越的声名),因为两者都有以经济力量充实军备与国防之著眼,因之一见如故。

王安石改造财政的一套规划称为“新法”。当中一项创制称为“青苗钱”,即政府在栽种禾苗的季节贷款于农民,秋收之后还款时附加百分之二十利息,此在当日不算过分。另外一种办法叫做“免役钱”,此因宋朝衙门里有些差使如衙前(典府库或为外班皂隶)、书手、弓手、散从等不由招募而得,系不给值的由民间差派,并由其担负财政责任,如有差失须由服役之人出资赔补。王安石主张由民间普遍的输钱助役,其人员则公开招募。政府仓廪里物品存积不能生利,王之“市易法”则将之贷与商人,在出卖完毕结帐时连本带息归还,或事先以金银地产作保障金。同样的,“均输法”让各转运使将应当送往开封的物品在当地出卖,而买得在京城不易到手的货品牟利。在整理土地税时王安石用“方田法”。这办法基于全面的土地测量,以每边五千尺为一方,内中又按土地之肥瘠分作五等以便按出产量征税。另外,为保障兵员之来源,王安石作“保甲”,亦即民兵制度。

自新法公布之日,王安石即遭遇同僚的反对,各种不同的批评一时甚嚣尘上。新法中无一项目得到确切的效验,它只使官僚机构分裂,而这位改革者则在罢黜后,又召而复用,又再度罢免,最后被贬回南京(当日称江宁),派给无关宏旨的官衔,赐以公爵的名义而退休。

这一连串情事之发生使皇帝赵顼终生不快。新法之目的在富国强兵,然后对付北方之强敌,但这种目的始终无法实现。朝中一位敢言的大臣甚至上书,希望他一心保持和平,最好二十年不谈兵。在赵顼为帝期间,尚再割地给契丹。虽在西北宋军终击败羌人,可是这胜利之前已有一连串的失败。当前方军事不利的情报到达宫廷的时候,赵顼夜不成寐,只是绕榻而行。公元一○八一年的攻势据说投入战场的有三十二万人,遭到空前大量的死伤之后,宋军只攻占了四座堡寨。当赵顼在公元一○八五年三十六岁去世时,主和的朝臣决定将这四处得地奉还西夏,以免兵连浩劫。他们知道在长期战事中,宋军无法取胜。

【新政的起落转折】

接赵顼皇位的为太子赵煦,其时尚未十岁,由祖母太皇太后高氏主政,这期间王安石所作新法一律停罢,他所用之人也一律辞退,以便迎纳反对派的朝臣(当中最有名望的乃是任宰相的历史家司马光)。公元一○九三年高氏去世,赵煦年十七岁,实际揽政,他再来一次转变。他又重行新法而罢免反对派人物。他的改革牵涉了很多朝臣,有时已去世多年者仍被波及,连科举考试的内容也大不相同,除了褫夺太皇太后的头衔一项提议未被采纳,甚至大行皇帝赵顼一朝的实录也整个重写,以便支持朝政之大转变。

这还没完。公元一一一○年赵煦辞世,年方二十三岁,定位由异母弟赵佶接替。此为宋朝第八个皇帝也是有名的画家。他对新法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处置:最初的两年他站在反对派的一边,兹后他转变方向支持改革派。此时王安石逝世已将近二十年,他的声名也随著朝政的改变而上下。公元一一○四年他的声望达到最高峰,一道诏书颁称他为孔门的第三个圣人,位在孔子、孟子之下,同样在孔庙享配。同时反对他的三百零九个朝臣,以司马光为首,贬为奸党,他们的名字被镌石立碑,使他们的奸邪千秋彰著。

王安石的故事是中国历史里的一大题目,几世纪以来对他作褒贬者不知凡几,迄至现代仍左右国际的视听。记载他作为的书文,也有不同文字的刊出。显然的,他的功业是一值得争辩的题目。可是很多类似之出版物,对一般读者毫无用处。

在二十世纪末叶提及王安石,我们只更感到惊异: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其范围与深度不曾在当日世界里任何其他地方提出。当王安石对神宗赵顼说“不加税而国用足”,他无疑的已知道可以信用借款的办法刺激经济之成长。当生产增加货物流通时,即使用同一税率也能在高额的流通状态里收到增税之成果。这种扩张性的眼界与传统的看法不同,当时人的眼光将一切视为不能改变的定数。因此王安石与现代读者近,而反与他同时人物远。

【改革的盲点与障碍】

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始终没有被王安石看穿,也很少被他日后的崇拜者顾及,即现代金融经济是一种无所不至的全能性组织力量,它之统治所及既要全部包涵,又要不容与它类似的其他因素分庭抗礼。显而易见的财产权之被尊重和分工合作的交换率所根据之客观价值,不能在某些方面有效而在其他的地方无效。如果这当中产生两种条例和不同的习惯,则必生出罅隙,不仅引起争辩,而且将鼓励经济因素逃脱管制。大凡金融经济生效,有关货币与信用的事物必须取得随时随地都可公平而自由交换的法定地位,此有如液体被封锁于油管或水管之内而仍保持其赋有之压力。揆诸世界历史,迄今尚无一个国家可以不经过一段艰苦奋斗,而能构成此种组织之体系。旧有之系统,包括其中的既有利益必须铲除,然后所有的物资与所有的服务才能全面的交换,新的体系才能成立。王安石的变法没有引起所述的社会冲突,是因为宋朝的社会还未发展到这一程度,足以纠结新旧两派,作这场决斗。他的改革,只是政治上的一种冲动,而不是一种经济上的发展,所以其争执只出现于官僚组织之中。

有了今日的历史眼光,我们才能断言要将这帝国之财政商业化,金融之管制方式必须就位。有关汇票、提货单、保险单、共同海损、以船作抵押之借款、冒险借款、股份、打捞权利等等都要经过立法才能执行无碍。更重要的是法律上有关遗产继承、破产、丧失赎取权、假冒、欺骗、监守自盗等之规定也要与商业社会里的流动状态相符,且一切都用金钱统治,这一点才做得通。宋代内陆商业组织之实况与这种要求相去至远。

中国社会的低层机构之内,有更多不相符合之处。王安石之改革影响到全国农民,其最后之目的在将改革成果带到华北战场。如此的一种商业组织是不能缺乏农村内最低阶层的支持。可是宋朝和以前的朝代一样,土地之占有分割为无数小块,这种情况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农民弃地逃荒的情形经常发生。除了特殊情况之外,一般不由农业存积资本的情形,在当日和现在没有基本的差别。当这种种条件继续的过程中,有关服务性质事业即不能建立而展开。付费公路既未曾修建,一种正规之邮政也付之阙如。法庭的费用无力支付,则迟滞新式民法之展开。地方官发现,农民只能集体的指挥对付。所以宋帝国全国一致的局面,是由于文化凝集的力量,构成了社会的纪律,而不是金钱的力量和因之共存的凡有事物都能共通交换的因素。

因为他们缺乏我们今日的认知,所以宋朝官僚只在道德的立场上争辩,而在言辞之中暴露了当日社会的情形。例如青苗钱即未曾如现代之标准以法定的方式主持。所有申请贷款、调查申请者之情形、提供借款之保证、到期不能还款之处置,及没收其担保之财产等,全无著落。县令只将款项整数交给农民而责成他们集体负责,按时连本带利的归还,丝毫没有顾虑到村民的意愿和他们各人间的关系与责任。放债的资金来自仓储,原为筹备赈荒之用。而各县实际的储存,甚有出入,有些县分即缺乏仓存,在一体贷款追息的要求之下,这些县分虽未贷款,其县令也不得不在田赋上附加,以抵作应向上级缴付的利息。市易法也无从吸引太多商人与政府做生意;他们大多数害怕与衙门牵连。于是官员亲自督卖,使批发商绝迹,货物价格也只好由这些官员自定。有一次甚至有官衙人员在街上卖冰块与果品,被皇帝谴责。至于征收免役钱等于责成在乡村中实现金融经济,实际上政府早应组织银行,提倡保险,扩大批发业务,凡此都应当在城市之中著手。

而保甲法却又与王安石其他新法背道而驰。向全体农民征兵有如以前各朝,必以均田作基础,因为当兵的义务时以视作每户都纳同等之税,而税率又轻的情形下的附带条件。宋朝既已将税率提高,又促进金钱的流通,则全面征兵必使穷困之家更为不堪。而以方田法整理田赋也遇到技术上的困难。例如公元一○八二年,开封府报告每年测量只及于两县,全府之十九县须十年才能测量完毕。当这报告提出时,当中已经蹉跎十年了,因方田法案最初是在一○七二年提出的。

【新法的失败】

新法既然遇到如此不能克服之障碍,不免使人怀疑,当初有何凭借使其得以被提出?而且既已失败,为何又一再被挽回重用?在答复这问题时,我们必须知道,宋代官僚固然缺乏今日之眼光,无从洞悉金融经济之管制有待于各种预备工作之就位,而此种条件,超越了他们所处的时代。然则缺乏这样的眼光,也使他们不敢站在我们的立场,武断的认为新法必不可行。新法是一种试验,也是一种奋斗。这是他们的试验与他们的奋斗。

倘使新法不作为全国一致的法令颁布,而由若干地方官或若干带特殊性质之官僚将其局部提出实行,其成败则未可知。但倘使如此,没有上级的督责,也无固定之目标,这些措施,亦不足以称为以金融管制操纵国事。可是在较小规模之内,政府之活动渗入私人贸易之中,并非全不可行。例如唐朝之刘晏即曾将手下所管理之商品买入卖出,因而获利。在王安石将新法推行于全国之前,他任鄞县县令,他亦曾将公款贷与农民生利,而得到彼此满意的成果。类似的事迹使赵顼和他的儿子们满以为反对新法者是有意阻挠。而使局势更为复杂的,则是不论新法适合实况与否,它一经颁布通行,收回亦至为不易,将其废弃也会产生甚多不良后果,所以主持的人不得不踌躇。总之,王安石之进退,扰攘北宋半个世纪,牵涉到力不从心的君主,也确实引入用心可疑的臣僚。只是我们看到主要人物之实力和风格,而他们也卷入漩涡之内,则可以断言这段事迹,只是时代的矛盾。中国政治统一的程度远超过国内的经济组织,继续发展的结果,只有使两者都受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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