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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内战的责任在谁?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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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8月胜利后,国共两大党领袖会于陪都,开始共谋和平统一。三十五年1月10日早晨国共两方在美国特使马歇尔居间协助之下,签了停战协定。同时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亦即开幕。到31日政协闭幕,对于五大项政治问题都有了协议。这算是政治协定。国共两方又根据政协中整军问题(五大项之一)所有协议之原则,由马歇尔协助,于2月25日签了整军协定。有此三大协定,国内和平统一原可马上实现,没有问题。想不到会有近三年绝惨之战祸,究竟这责任在谁?我们不必作主观之判断,只须把客观事实叙明,就行了。双方破裂,自必有其争点。争点在哪里?是谁提出?是谁让步?事实俱在,文献俱在,当时见证人物亦都健在,不难查对质证。我将来可能写为一本书,但现在则只举其荦荦大端如次:

最先争点是宪法问题,提出是国方,让步是共方。事实是这样的:宪草为政协五大项之一,共计决定十二要点。由政协大会交付一个委员会——宪草审议会——根据此十二要点去起草条文。但此十二要点,在1月31日开幕那天大会上,虽在蒋主席提付表决时,是全体起立通过的,却使国民党内部聚讼纷纭,情绪激昂。2月10日陪都各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在较场口被打散,就为此。当时打人方面所散发红纸传单,即于庆祝语气中独对宪法问题表示不满。3月初间国民党所开之中央全会,为此问题大闹特闹,党外人虽不在场,却是党内党外尽人皆知。出席政协之国方代表,不堪党内诟责之苦,乃再三向民盟中共恳商修改。3月15日夜晚宪草委员会在国民政府开会,争持甚久。周恩来迫不得已,商取张君劢同意,对国方要求三大点,都予让步,国方代表乃欢天喜地而去。这三点就是:(一)国民大会从无形还回到有形;(二)取消立法院对行政院之不信任投票权;(三)各省制订省宪改为省自治法。论理,大会之所决议,虽大会亦不得变更之,何况大会所付托之一小委员会,岂有权变更大会决议?这种让步实为过分之让步。

继此之争点,即为长春问题。1月10日之停战协定,国共美三方都同意把东北除外。但至1月25日马歇尔即感觉有派停战执行小组于东北之必要,而向国共两方提议。共方有书面答复赞成,国方则无复。于是即在不受停战限制之下,而共方大为发展。一二个月后当局看见东北快完,感到焦灼,乃同意马使提议。却又提出五点来要共方同意,才停战。共方只承认其前三点;后两点,坚不接受。马歇尔此时急于回国,不能等候,即于3月11日交托齐兰将军代表而去。国方代表张治中亦因受命赴新疆,声言要走。共方代表周恩来遂于21日飞返延安,谈判停顿。当局看见再拖下去不得了,一面嘱张治中不忙走,一面托美方派其一上校25日亲赴延安接周回渝。27日东北停战协定签字,就只是三点而非五点,当局心中实在万分不痛快。因此尽管签字,而实行就出问题了。4月初间东北战事越打越凶,10日民盟出面调停,陈诚不表接受,18日中共攻下长春,刺激更大。当局宣称,共军必须退出长春,否则,我必拿下长春,强调长春问题为唯一之问题。长春问题不解决,只有打,没有话说。恰在18日那天,马歇尔返华抵渝。为亟求遏止战祸,22日马使邀请民盟协助调停工作。29日民盟建议共军退出长春,而中央亦不进军,只派行政人员接收。周恩来方面要请示延安,不能立刻答复,但似乎可望同意。是晚八时由张君劢、罗隆基以此议向马歇尔提出,请其转达当局者。这时马使与蒋主席都在山洞,张、罗系由美方派车送往山洞面见。马使对此似乎并非觉得无意义,然却未允转达(此处为时局一大关键)。他说政府即将还都,蒋主席即将离渝,一切到南京再谈吧。次日蒋到西安。5月1日主席西安行辕发言人对新闻记者都是强调长春问题为唯一问题,有当时报纸可查考。5月17日民盟同人自上海发电给双方面再度提出上项建议。延安复电同意。可惜此时林彪在四平街已守到三十几天,不能再支持。一撤兵,便连公主岭长春一齐全撤退。国方只看作溃退而已。所以长春问题,究竟算共方让步,或不算共方让步,事实上不清楚。然而问题是应该解决了吧?竟不然!

继此之争点,为美方最后决定权问题,提出是国方,让步是共方。5月20日东北胜讯传至南京。次日蒋主席偕宋美龄及幕僚等飞东北。临行前,马使要求下停战令。蒋说我到那里看了,再给你信。25日有专机送来宋美龄写致马使信一件,内中提出四个问题,必要谈判清楚,方停战。美方最后决定权即其问题之一。6月5日蒋由北平返京,经马使要求停战十五天,由马使居间进行国共谈判。7日下令,22日届满,又延长八天,到6月30日。读者试翻看6月份各报纸,便可看见当时无不强调美方最后决定权是唯一问题,这问题一解决,其他都没有什么了。共方对此,最初坚决拒绝。经民盟苦劝,周恩来又再三请示延安,计先后分作四点,逐一让步解决。似乎更没有问题了吧?又不然!

最后争点是苏北政权问题,提出是国方,共方没让步。谈判至6月29日,大致都有协议了,第二天便休战期满,若不能于当晚完全协议签字,就要开打。所以国内之第三方面(民盟、社会贤达、青年党),由我与莫德惠、李璜三人代表,奔走促劝协议。晚八时,晤见周恩来。周即说现在所争是苏北共军撤离后之地方政权问题。国方定要接收地方政权,共方则认为不能由国方接收,而可以依照政协原则选举改组。周向我们说:“我是淮安生的孩子,我若同意此要求,我无颜面见淮安父老!”我们三人知周甚坚决,欲访政府代表商量。但政府代表此时都到蒋邸开会,讨论签字不签字问题。我们只能从电话上与政府代表通话。我们第三方面建议:把未有协议之点,例如苏北政权问题,暂行保留除外,而其余则请签字,以便明天实行停战。据闻当时政府代表亦有人主张签字者(王世杰即其一),而蒋不肯。只发表一篇文告,既不说停战,亦不说打(读者试检当时报纸一看便知)。大意表示问题还没有了。二十几天以来马使焦劳疲苦,人所共见。对此未了问题,当局表示不再麻烦他。7月2日召见周恩来,指定周、董(必武)、邵(力子)、王(世杰)、陈(诚)五人,交给他们四个问题(苏北问题在内)去商谈。宣称:商谈解决了,即全部签字。五人商谈多次,亦毫无解决。7月12日把四问题又交还给主席。蒋大怒,下令开火大打,自己则于14日飞庐山。此时天气并不热,上山非为避暑,实为避人。从此打下去,打到11月开国民大会,方又休战。如此大战,为了什么?要点不过苏北政权问题。读者不信,试检看报纸8月14日马歇尔特使、司徒大使的一篇联合声明,就完全可以证明我的话。

一般人每每问我,国共谈不拢症结何在?我说,症结吗?转移不定,今天在此,明天又在另外一点,层出不穷,令我无法可指。而且我如说出苏北政权这样小的问题可以引起大战,世人亦难相信。然而确是如此。从7月半到11月半共军节节失利,而以失掉张家口达最高峰。当9月29日周恩来自上海送备忘录至南京,请马使转政府,不要攻张家口,攻张家口即为全面破裂不再谈和。政府却偏于“双十节”后一日攻下张家口。周自不肯再谈。经第三方面苦劝,又经政府派代表吴铁城、邵力子、雷震三人赴上海邀请至再。乃于10月21日由第三方面许多朋友陪同入京,作最后之一谈。不料蒋氏于当日接待大家,寒暄几句之后,径飞台湾游览,多日不归。平素和谈大小问题,无不取决于他。除他之外,谁能作主?当此最后一谈之际,他偏要走开,试问是何居心?25日消息传来,国军攻下共方之安东(东北重要据点),才明白这与7月14日上庐山同一道理。周恩来闻讯怒极,自又不肯和谈。经我与黄炎培先生两人苦口力劝,居然又忍耐下去。但我们心中明白,实在是最后之最后了。

局面演变至此,国方在军事上已经心满意足,确乎不想再打。然而共方却是积愤填膺,非打不可。28日第三方面的折中方案提出,周恩来不肯接受,只好撤回。此最后一谈之失败,实失败在我手里,深感负疚无穷(其间经过曲折,须待另文详)。几天之内,我便离开南京。而在我走之后不久,大局亦就破裂了。

综观前后,过去(7月半至11月半)一段,是国方要打。11月半以后是共方要打。我心中虽万分不愿他打,但口里却是说不出一句话来阻止他打。当北平军调部撤销,共方委员叶剑英他们要撤退时,叶先生对许多人说:我们现在必须要打,要打到国民党好战分子不再好战为止。请大家朋友放心,我们必不超过这分际。超过这分际便是共产党的错误,便是一种不可恕的错误!这几句话,足以代表当时中共的处境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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