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三章  论意拳之哲理根据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关于意拳之哲理根据,我不想多用笔墨,只以哲学命题之形式提出,彼此对照,自不难看出意拳之真正面貌也。

一、庄子曰:物物者非物。意即使物质成为物质,并非物质。意拳主张一切力量都是精神之集合。亦可谓力者非力也。换言之,使力成为力者并非力,乃精神也,意念也。此即意拳所以名为意拳之实质所在。

二、老子曰:无为而无不为。意拳则主张“有为之为出于无为,不动之动乃生生不已之动”。所谓无为与不动,在意拳则为桩功;所谓有为与动,则为试力与发力。意拳重视桩功,故亦系无为之义。昔日有人赠意拳是“古道家之静功”,此非贬词也。

三、老子曰:反者道之动。意拳则主张“力生有两,两则能一”,即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之对立统一。所谓“矛盾错综须统一”也。

四、佛门禅宗有云:“万法皆空,即为实象”。又云:“不思善,不思恶,还我父母未生时之面目来”。父母未生时之面目即空也,无也。意拳则主张“各项力量都是由浑元扩大空洞无我产生出来”。因此教人“虚无求切实,运用在虚空”。

五、禅宗又云:无法无执。意拳则又主张“一法不立,无执破执”。技击时,我无执,令对方亦无执。不仅抗劲用力为有执,使用招术方法亦为有执。以无执破有执,破执而无执也。

六、明代学者王守仁提出:“致良知”之说,意拳则主张“发挥良能”之论。王守仁说“实如水流湿、火就燥,其势然也”。

由此看来,我关于《意拳论》中所说意拳,试与老庄佛释一切学理名称谨似,实非欺世盗名之说也。在意拳论里,我所以用画龙点睛之法道破意拳哲理,实欲告诉学者一个真理,习意拳而不接受其哲理,则无异抱石卵而盼司晨,终无所成。学者不可不明此理。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