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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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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杂卦》明义卦之序也,杂也,皆出于文王也,其所以序之杂之必有深意,亦必有略例。至夫子为之传,乃因其次第,而发明阴阳相生相对之义,以见易道之无穷,盖文王之立法至精,而夫子之见理至大,二者皆不可以不知也。韩孔诸儒,疑卦序若如夫子所言,则不应卦皆反对,故《程传》于卦下既述夫子之意,又为上下篇义以绎其未尽之指,至欧阳修诸人,直斥《序卦》为非孔子之书者,妄也。若《杂卦》则乾坤之后,继以《比》、《师》,其次叙又与《序卦》无一同者,是岂无义存焉?而诸儒皆莫之及,唯元儒胡氏于篇终微发其端,未竟其绪也,今因程胡之说而详推二篇之所以类序错综者,目曰明义以附焉。

《序卦》程子有上下篇义,今祖其意而详推之。

上篇,阳也,天道也,故凡天道之正,阳卦阳爻之盛,及阴阳长少先后有序者,皆上篇之卦也。下篇,阴也,人事也,故凡人事之交,阴卦阴爻之盛,及阴阳交感杂乱,长少先后无序者,皆下篇之卦也。故以八卦而论,乾坤,阴阳之纯也,坎离,阴阳之中也,皆正中之正,放为阳。震巽,阴阳始交也,艮兑,交之极也,皆正中之交,故为阴。

以八卦之交而论,唯《否》、《泰》天地之交,交中之正也,故为阳,《咸》、《恒》、《损》、《益》,《既济》、《未济》六子之交,交中之交也,故为阴。又乾交阳卦。凡六,《需》、《讼》、《无妄》,《大畜》皆为阳盛,唯以爻画参之,则《大壮》为阳过中,《遯》为阴浸长,故虽阳卦而居阴也。坤交阴卦凡六,《晋》、《明夷》、《萃》、《升》皆为阴盛,唯《临》则阳浸长,《观》则阴过中,故虽阴卦而居阳也。又乾交阴卦凡六,《小畜》、之履》、《同人》。《大有》皆五阳而一阴,阳之盛也,唯以爻画参之,则《夬》为阳已亢,《姤》为阴始生,故不得为阳而为阴也。坤交阳卦凡六,《师》、《比》、《谦》、《豫》、《剥》、《复》皆五阴而一阳,凡阳有主阴之义,阴虽多,不为盛而为役,阳虽少,不为衰而为主,故皆不为阴而为阳也。又阳卦相交凡六,《屯》、《蒙》、《颐》长少先后以序者也,故为阳:《蹇》、《解》、《小过》失序者也,故为阴。又阴卦相交凡六,独《大过》为《颐》之对,又得其序,故亦为阳;《家人》、《睽》、《革》、《鼎》、《中孚》皆阴也,《革》、《鼎》得序,故犹为阴中之阳也。又阴阳相交之卦凡十有二,其得序者六,《随》、《蛊》、《噬嗑》、《贲》为阳中之阴,《井》田为阴中之阳;其失序者六,《渐》、《归妹》、《丰》、《旅》、《涣》、《节》阴小之阴也。二篇之分既定,其逐节逐卦次第先后,则以阴阳盛衰消长之义次之,如后论。

《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右(上)阳卦第一节。

《泰》、《否》、《同人》;《大有》、《谦》、《豫》《随》、《蛊》、《临》、《观》、《噬嗑》、《贲》、《剥》、《复》右(上)阳卦第三节。

《无妄》、《大畜》、《颐》、《大过》、《坎》、《离》右(上)阳卦第四节。

《咸》、《恒》《遯》、《大壮》、《晋》、《明夷》、《家人》、《睽》、《蹇》、《解》右(上)阴卦第一节。

《损》、《益》、《央》、《舶》、《萃》、《升》右(上)阴卦第二节。

《困》、《井》、《革》、《鼎》、《震》、《艮》、《渐》、《归妹》,《丰》、《旅》、《巽》、《兑》右(上)阴卦第三节。

《涣》、《节》、《中孚》,《小过》、《既济》、《未济》右(上)阴卦第四节。

阳卦第一节《乾》、《坤》者,众卦之宗,故居篇首。先儒谓《周易》首《乾》,则此是文王所定,不可易也。《乾》、《坤》之外,三男为尊。《屯》、《蒙》者,二男之卦也,而皆长少先后不失其序,得阳道之正,故次《乾》、《坤》焉。《需》、《讼》上下皆阳卦,二五皆阳爻,阳之盛之,故次《屯》、《蒙》焉,《师》、《比》皆以一阳为众阴主,而居二五中位,亦阳之盛也,故次《需》、《讼》焉。《小畜》、《履》五阳一阴,阳既极多,而二阴又退居三四之偏位,皆阳盛之卦也,故次《师》、《比》焉。

阳卦第二节《泰》、《否》者,《乾》、《坤》之合体,义同《乾》、《坤》者也,然以其僦》、《坤》之交,故亚于《乾》、《坤》,《同人》、《大有》义反《师》。《比》。然以其刚多极盛,故同《小畜》、《履》而亚于《师》、《比》,《谦》、《豫》义反《小畜》、《履》,然阳为卦主,故同《师》、《比》而亚于《小畜》、《履》,此六者并为阳盛之次也。

阳卦第三节以上二节,除《屯》、《蒙》为三男纯卦,余则皆有《乾》、《坤》为主,未尝有男女之交也,故曰阳盛。至《随》、《蛊》、《噬嗑》,《贲》然后有男女之交,是阴始生也,然而长少先后皆不失序,故犹为阳中之阴,《随》、《蛊》之后,继以《临》、《观》、《噬嗑》,《贲》之后,继以《剥》、《复》,则阳又盛矣。

阳卦第四节《无妄》、《大畜》,《乾》与阳卦合体,义同《需》、《讼》,然二五不皆阳爻,故亚于《需》、《讼》。《颐》、《大过》男女类,分长少先后,义同《屯》、《蒙》。然二卦不皆 阴卦第一节下篇主人事之交,故以夫妇之道始。男女之合,少则情专,老则谊笃,故《咸》为首,《恒》次之,《遯》、《大壮》阴长阳过,阴之盛也,故次《咸》、《恒》。《晋》、《明夷》上下皆阴卦,二五皆阴爻,义反阳之《需》、《讼》。《家人》、《睽》三阴之卦也,而又长少失序,阴道也,义反阳之《屯》、《蒙》,故四卦次《遯》、《大壮》。《蹇》、《解》本三阳之卦,而亦长少失序,义反《屯》、《蒙》,故从《家人》、《睽》焉。

阴卦第二节《损》、《益》二少二长之交,义同《咸》、《恒》,《夬》、《姤》阳极阴生,义同《遯》、《大壮》,《萃》、《升》、《坤》与阴卦交,义同《晋》、《明夷》,故六卦相继,阴盛之次也。

阴卦第三节《困》、《井》男女交而以序,义同阳之《随》、《蛊》,《噬嗑》、《贲》,阴中之阳也,《革》、《鼎》三阴之卦,同《家人》、《睽》,然长少以序,故从《困》、《井》,犹《大过》之从《颐》也。《震》、《艮》虽下经之主,然本阳卦也,故此六卦并为阴小之阳,《渐》、《归妹》、《丰》、《旅》男女交而失序,与《困》、《井》、《革》、《鼎》反,《巽》、《兑》阴卦,与《震》、《艮》反,此六卦则又自阳而向乎阴矣。

阴卦第四节《渐》、《归妹》、《丰》、《旅》、《涣》、《节》六卦,男女交而失序,相类也。然《渐》、《归妹》两卦,长男长女皆在焉,《丰》、《旅》有长男在焉,《涣》、《节》唯长女在焉,则《涣》、《节》者变之穷,阴道之极也。《中孚》、《小过》与上篇《颐》、《大过》相对,《大过》虽阴卦,以得其序而从《颐》,故《小过》虽阳卦,以失其序而从《中孚》,其义与《蹇》、《解》之从《家人》、《睽》者同,并为阴复盛之卦也。《既济》、《未济》终篇,所重在《未济》,盖三阳失位,男之穷也,阴盛之极也,然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序卦》圆图孔子《系辞传》,叙上下篇九卦曰:“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先儒以其卦推配上下经皆相对,盖《乾》与《咸》、《恒》对,《履》与《损》,《益》对,《谦》与《困》、《井》对,《复》与《巽》、《兑》对,每以下篇两卦,对上篇一卦,凡十二卦而二篇之数适齐矣,然十二卦之中,又止取九卦者,《乾》、《咸》其始也,《兑》其终也,略其终始,而取其中间之卦,以著阴阳消息盛衰之渐,故止于九。

前所推上下篇各四节,阴阳消息盛衰之次,与此图密合。

《杂卦》先儒有以杂卦为互卦者,今用其说而详推之。

四象相交为十六事图此互卦之根也,唯其方成四画时,所互有此十六卦,故六十四卦成后,以中爻互之,只此十六卦,既以六爻循环互之,亦只此十六卦。

四画互成十六卦、又以其中二画观之,则互《乾》、《坤》、《剥》、《复》、《大过》、《颐》、《姤》、《夬》者,皆中二爻为太阳太阴者也;互《渐》、《归妹》、《解》、《蹇》、《睽》、《家 六十四卦中四爻互卦图十六卦互咸四卦图互《乾》、《坤》、《既济》、《未济》之十六卦,即诸卦之所互而成者也,故十六卦又只成《乾》、《坤》、《既济》、《未济》四卦,犹十六事之归于四象也,盖四象即《乾》、《坤》、《既济》、《未济》之具体,故以太阳三叠之即《乾》,以太阴三叠之即《坤》,以少阴三叠之即《既济》,以少阳三叠之即《未济》。《乾》、《坤》、《既济》、《未济》统乎《易》之道矣,故《序卦》、之杂卦》皆以是终始焉。

《乾》、《坤》,体也;《既济》、《未济》,用也。故以《乾》、《坤》始之,《既济》、《未济》终之。中间则左方六卦,《剥》、《复》、《渐》、《归妹》、《解》、《蹇》为阳卦,皆以《震》、《艮》为主,而统于《乾》、《坤》,右方六卦,《姤》、《夬》、《大过》、《颐》、《睽》、《家人》为阴卦,皆以《巽》、《兑》为主,而统于《既济》、《末济》,故图之外一层者,六十四卦也;次内一层者,所互之十六卦也;又次内一层者,十六卦,所互之四卦也。

以其象限观之,则皆互《乾》、《坤》者居前,互《既济》、《未济》者居后,以其左右观之,则左方者皆统于《乾》、《坤》,右方者皆统于《既济》、《未济》也。

为互卦之主,不在互卦之内者,十四卦《乾》互之得《乾》,《坤》互之得《坤》,《既济》互之得《耒济》、《未济》互之得《既济》,此四卦者不可变,故不在互卦之内也。阳卦六,《剥》、《复》者,《震》、《艮》交于《坤》者也;《渐》、《归妹》者,《震》、《艮》交于《巽》、《兑》者也;《解》、《蹇》者,《震》、《艮》交于《坎》者也,故《震》、《艮》为互阳卦之主。阴卦六,《垢》、《夬》者,《巽》、《兑》交于《乾》者也;《大过》、《颐》者,《巽》、《兑》关于《震》、《艮》者也;《睽》、《家人》者,《巽》、《兑》交于《离》者也,故《巽》、《兑》为互阴卦之主。

以三画言之,《艮》阳极而《震》阳生也;以六画言之,《剥》阳极而《复》阳生也,故《剥》《复》象《艮》《震》而为阳卦之首。以三画言之,《兑》阴极而《巽》阴生也;以六画言之,《夬》阴极而《姤》阴生也,故《夬》、《姤》象《兑》、《巽》而为阴卦之首,《乾》、《坤》之用在《否》、《泰》,犹《坎》、《离》之用在《既济》、《未既》也,故《否》、《泰》、《乾》、《坤》之交,而为《既济》、《未济》之宗,此十卦亦不在互卦之内,《杂卦》中遇此数卦,皆从本卦取义,不用互体,其余自《比》、《师》以后,《需》、《讼》 互卦阴阳次第自《乾》、《坤》至《晋》、《明夷》二十八卦,为阳卦。皆互《剥》、《复》、《渐》、《归妹》、《解》、《蹇》,凡上经之卦十八,而杂下经十卦于其中。

自《井》、、》夬、、、《困》至《需》《讼》二十八卦,为阴卦。皆互《姤、《》《大过》《颐》《睽》、《家人》,凡下经之卦十八,而杂上经十卦于其中。

自《乾》、《坤》至《噬嗑》、《贲》,为阳卦之正。首《剥》、《复》,次《渐》,《归妹》,次《解》、《蹇》。

自《兑》、《巽》至《晋》、《明夷》,为阳封之变。首《渐》、《归妹》。次《剥》、《复》,次《解》、《蹇》。

自《井》、《困》至《否》、《泰》为阴卦之变。首《睽》、《家人》,次《垢》、《央》,次《大过》、《颐》。

自《大壮》、、,为阴卦之正。首《垢》《》、,《遯》至《需》《讼》、夬,次《大过》《颐》次《睽》、《家人》。

《乾》、《坤》首诸卦乾刚坤柔。

《周易》首《乾》、《坤》,故《序》、《杂卦》皆不《易》焉。以互卦论之,唯《乾》、《坤》、《既济》、《未济》四卦互之,仍得《乾》、《坤》、《既济》、《未济》,不与它卦相变。然《既挤》犹变为《未济》,《未济》犹变为《既济》,唯《乾》仍得《乾》,《坤》仍得《坤》,其体一定而不可变者也。《易》之道主于变易变易,《序卦》者,时之相生,变易者也。《杂卦》者,事之相对,变易者也。然非有不易者以为之体,则所谓“乾坤毁无以见易”者,而变化何自生哉!是故先之以《乾》、《坤》,然后别互卦之阴阳以次之。

阳正卦首《剥》、《复》“《比》乐《师》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屯》见而不失其居,《蒙》杂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此八卦皆互体为《剥》、《复》,而杂《震》、《艮》二卦于其中,盖《震》、《艮》阳卦之主,而《剥》、《复》之具体也。自《比》、《师》、《临》、《观》、《屯》、《蒙》,皆上经之卦,而《损》、《益》独为下经之卦,《震》、《艮》亦下经之卦也,故决于《损》、《益》之前,上经之卦六,比师一阳,《临》、《观》、《屯》、《蒙》二阳,次《渐》、《归妹》“《大畜》,时也:《无妄》,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此四卦,皆互体为《渐》、《归妹》,阳卦以上经居前,下经居后,故先《大畜》、《无妄》,后《萃》、《升》。

《谦》轻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贲》,无色也。”此四卦,皆互体为《解》、《蹇》,《谦》、《豫》一阳,《噬嗑》、《贲》二阳。

以上为阳卦之正。

阳变卦首《渐》、《归妹》“《兑》见而《巽》伏也”。

《震》、《艮》交于《兑》、《巽》,而成《渐》、《归妹》,下文将叙《渐》、《归妹》,故以《兑》、《巽》先之。

“《随》,无故也;《蛊》,则饬也”。

此两卦,互体为《渐》、《归妹》,上首《剥》、《复》者,天行也,此首《渐》、《归妹》者,人事也。

次《剥》、《复》“《剥》,烂也;《复》,反也。”此两卦,不用互体,但取《剥》、《复》之义,此言《剥》以归于《复》,篇终言《姤》以终于《夬》,皆扶阳之意。

次《解》、《蹇》“《晋》,昼也;《明夷》,诛也”。

此两卦,互体为《解》、《蹇》。

以上:为阳卦之变。

除篇终八卦自立义例外,余皆入阴阳正卦,其变者,唯各举两卦以见义而已。

自《乾》、《坤》至此,为阳卦者二十八。

阴变卦首《睽》、《家人》“《井》通而《困》相遇也”。

此两卦,互体为《睽》、《家人》,阳卦之变,首于《渐》、《归妹》者,《震》、《艮》交于《巽》、《兑》,阳中之阴也,阴卦之变,始于《睽》、《家人》者,《巽》、《兑》交于《离》,阴中之阴也,阳主正,自天道而,人事,阴主变,自人事而天道。

次《姤》、《夬》“《咸》,速也;《恒》,久也。”此两卦,互体为《姤》、《夬》。

次《大过》、《颐》“《涣》,离也;《节》,止也。”六十四卦中,有两卦只互得一卦者,如《剥》、《复》只互得《坤》,《姤》、《夬》只互得《乾》,《涣》、《节》只互得《颐》,《丰》、《旅》只互得《大过》。

《既济》、《未济》统阴卦“《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 ”《解》、《蹇》、《睽》、《家人》,皆互体为《既济》、《未济》,故次于阴变卦之后。《否》、《泰》不在互卦之内,而为《既济》、《未济》之根者也,故次于《既济》、《未济》之后。

盖凡阳卦皆统于《乾》、《坤》,而尤以正卦为主,故《比》、《师》之前,首以《乾》、《坤》也,凡阴卦皆统于《既济》、《未济》,而尤以变卦为主,故《涣》、《节》之后,系以《解》、《蹇》、《睽》、《家人》、《否》、《泰》也。

以上为阴卦之变。

阴正卦首《姤》、《夬》“《大壮》则止,《遯》则迟也,:《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此六卦,皆百体为《姤》、《夬》,阴之《大壮》、《遯》,如阳之《临》、《观》,阴之《大有》、《同人》,如刚之《比》、《师》,前阳卦中先《比》、《师》,次《临》、《观》,此则先《大壮》,《遯》,次《大有》、《同人》者,阴卦先下经,后上经也,阴之《革》、《鼎》,如阳之《屯》、《蒙》。

次《大过》、《颐》“《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亲寡,《旅》也。《离》上而《坎》下也。”此六卦,皆互体为《大过》、《颐》,《小过》、《中孚》、《丰》、《旅》在下经居先,《离》、《坎》在上经居后。

次《睽》、《家人》《小蓄》,寡也;《履》,不处也。《需》,不进也;《讼》,不亲也。”此四卦皆互体为《睽》、《家人》,《小畜》、《履》一阴,《需》、《讼》二阴。

以上为阴卦之正。

自《井》、《困》至此为阴卦者亦二十八。

循环互卦图 “《大过》,颠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以上五十六卦,皆以两相对,如《序卦》之例,独此八卦错综而不反对者,以见卦之有互,不独中四爻可互,六爻循环皆可互也,卦卦皆然,独举大过一卦者,中四爻以阳居之,唯《大过》一卦,且自初爻起,而正卦左旋,互卦右转,恰始于《姤》,终于《夬》而《乾》,得易道用阴而尊阳之意也。故案图观之,自初至四为《姤》,自上至三为《渐》,自五至二为《颐》,自四至初为《归妹》,自三至上为《夬》,自二至五为《乾》,然夫子传文无《乾》者,《乾》在篇首,《夬》尽则为纯《乾》,首尾相生之义也,《既济》、《未济》不在互卦之内,故以义附于此,自阴阳相遇之后,如《渐》之得礼,如《颐》之养正,则为《既济》而定矣。如《归妹》之越礼失正,则为《未济》而穷矣,故必决阴邪以伸阳道,然后“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既济》、《未济》统六十四卦之义,故《杂卦》以是终篇,与《序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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