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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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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下传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本义 成列,谓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类。象,谓卦之形体也,因而重之,凋各田一卦而以八卦次第加之为六十四也。爻,六爻也,既重而后卦有六爻也。

集说 韩氏伯曰:夫八卦备天下之理而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故“爻在其中矣”。

《朱子语类》云;八卦所以成列,乃是从太极两仪四象渐次生出,以至于此,画成之后,方见其有三才之象,非圣人因见三才,遂以己意思维而连画三爻以象之也,“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上面节次生出,若施生逐爻,则更加三变,方成六十四卦,若并生全卦,则只用一变,便成六十四卦,虽有迟速之不同,然皆自渐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画成之后,然后见其可尽天下之变。

柴氏中行曰:“八卦列成”,则凡天下之象,举在其中,不止八物,如《说卦》中所列皆是。

郑氏曰:卦始于三画,未有爻也,“因而重之”,其体有上下,其位有内外,其时有初终,其序有先后,而“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椎,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

本义 “刚柔相推”,而卦爻之变,往来交错,无不可见,圣人因其如此而皆系之辞以命其吉凶,则占者所值当动之爻象,亦不出乎此矣。

集说 虞氏翻曰:“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故“变在其中矣”,系彖象九六之辞,故“动在其中”,“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者也。

孔氏颖达曰:上系第二章云,“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变化之道,在刚柔相推之中。

蔡氏清曰:天文地理,人事物类,一刚一柔尽之矣,二者之外,再无余物也,故凡刚者皆柔之所推也,凡柔者皆刚之所推也,而《易》卦中亦只是刚柔二者而已,非刚则柔,非柔则刚,在刚皆柔之所推,在柔皆刚之所推。

苏氏濬曰:动在其中,虞翻谓“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此说极是,此“动”字,与下文“生乎动”,“天下之动”,三“动”字俱同,《易》之辞,原是圣人见天下之动而系之者,故曰“鼓天下之动存乎辞”,此即动在其中之说,非当动卦爻之谓也。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集说 龚氏原曰:象者一卦之成体也,故天下之赜存焉;爻者六位之变动也,故天下之动存焉,刚柔相推所以成爻也。面“爻者言乎变”,则“变在其中矣”,“系辞焉而命之”,所以明爻也,而辞者以鼓天下之动,则“动在其中矣”,卦则兆于成列而备于重,爻则兆于变而备于动,故吉凶悔吝生焉。

苏氏濬曰:《传》曰“寂然不动”,又曰“动之微吉之先见”,当其不动也,尚无所谓吉,又何有于凶,唯动而微也,吉斯见焉,动而纷纭杂乱也,凶与悔吝,始生于其间矣。

案 此是复说“系辞焉而命、动在其中”之意。凡天下之吉凶悔吝,皆生于人事之动,故《易》中有吉凶悔吝之辞,而动在其中。

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

本义 一刚一柔,各有定位,自此而彼,变以从时。

集说 朱氏震曰:爻有刚柔,不有两则一不立,所以“立本”也,刚柔相变,通其变以尽利者趣时也,“趣时者”时中也。

张氏浚曰:刚柔相推,往来进退,为变无常,而莫不因乎自然之时,故曰“趣时”。

《朱子语类》云:此两句相对说,刚柔者阴阳之质,是移易不得之定体,故谓之本,若刚变为柔,柔变为刚,便是变通之用。

又云:刚柔者昼夜之象,所谓“立本”,变化者进退之象,所谓“趣时”,刚柔两个是本,变通便只是其往来者。

胡氏炳文曰:卦有卦之时,爻有爻之时,立本者天地之常经,“趣时者”古今之通义。

梁氏寅曰:刚柔者立本,乃不易之体,即所谓“阖户”、“辟户”也,变通者趣时,乃变易之用,即所谓往来不穷也。

蔡氏清曰:刚柔立本,所谓变易而对待者,变通趣时,所谓变易而流行者。

案 此是复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之意,凡天地间之理,两者对待,斯不偏而可以立本,两者迭用,斯不穷而可以趣时,故《易》中刚柔相推,而变在其中。

吉凶者,贞胜者也。

本义 贞,正也,常也。物以其所正为常者也,天下之事,非吉则凶,非凶则吉,常相胜而不已也。

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

本义 观,示也,天下之动,其变无穷,然顺理则吉,逆理则凶,则其所正而常者,亦一理而已矣。

集说 《朱子语类》云:吉凶常相胜,不是吉胜凶,便是凶胜吉,二者常相胜,占曰“贞胜”。天地之道则常示,日月之道则常明,“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天下之动虽 高氏萃曰:天常示人以易,地常示人以简,虽阴不能以不愆,阳不能以不伏,而贞观之理常自若也,日明乎昼,月明乎夜,虽中不能以不昃,盈不能以不食,而贞明之理常自若也,天下之动,进退存亡,不可以一例测,然而顺理则裕,从欲唯危同一揆也,惠迪之吉,从逆之凶,无二致也,是则造化人事之正常,即吉凶之贞胜,岂可以二而求之哉。

案 自“吉凶”“贞胜”至此为一节,又承“吉凶悔吝生乎动”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贞胜”之义,张子以为以正为胜,朱子以为二者常相胜,今玩文义当为以常为胜,盖天下容有善而遇凶,恶而获古者,然非其常也,惠迪吉,从逆凶,乃理之常,故当以常者为胜,如天地则以常者观示,日月则以常者照临,偶有变异,不足言也,天下之动,岂不常归于一理乎。

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

本义 确然,健貌。隤然,顺貌,所谓贞观者也。

集说 韩氏伯曰:确,刚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故简易也。

案 此节又承刚柔立本,变通趣时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乾坤者,刚柔之宗也,乾坤定位,而变化不穷矣,然其所以立本者,一归于易简之理,所谓天有显道,厥类维彰,万古不易者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本义 此,谓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偶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

案 “爻也者效此”,是结“吉凶悔吝生乎动”而“贞夫一”之意,“象也者像此”,是结刚柔变通而归于易简之意。

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

本义 内,谓蓍卦之中。外,谓蓍卦之外。变,即动乎内之变。辞,即见乎外之辞。

集说 韩氏伯曰: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张子曰: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随爻象之变以通其利,故功业见也,圣人之情,存乎教人而已。

吴氏澄曰:圣人与民同患之情,皆于《易》而著见,圣人之道而独归重于辞,盖此篇为《系辞》之传故也。

案 爻象者,动而无形,故曰“内”。吉凶者,显而有迹,故曰“外”,非专以蓍筮言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此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业。

集说 陆氏绩曰:人非财不聚,故圣人观象制器,备物尽利,以业万民而聚之也,盖取聚人之本矣。

崔氏憬曰:言圣人行易之道,当须法天地之大德,宝万乘之大位,谓以道济天下为宝,是其大宝也。夫财货人所贪爱,不以义理之,则必有败也,言辞人之枢要,不以义正之,则必有辱也。百姓有非,不以义禁之,则必不改也,此三者皆资于义,以此行之,得其宜也,故知仁义,圣人宝位之所要也。

张子曰:将陈理财养物于下,故先叙天地生物。

朱氏震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者仁也,圣人成位乎两间者仁而已,不仁不足以参大地,义所以为仁,非二本也,故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王氏宗传曰:圣人所以配天地而王天下者,亦有仁义而已矣。仁,德之用也。义,所以辅仁也。“理财”,如所谓作网罟以佃渔,作耒耜以耕耨,致民聚货以变易之类是也。

“正辞”,如所谓易结绳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是也。“禁民为非”,如所谓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剡矢弦弧以威天下是也。

《朱子语类》云:“正辞”便只是分别是非。又曰:教化便在正辞里面。

项氏安世曰:圣人之仁,即天地之生,“大宝曰位”,即“崇高莫大乎富贵”也,自此以下,以包牺氏神农氏黄帝尧舜氏实之,皆圣人之富贵者也。财者,百物之总名,皆民之所利也。理财,谓水火金木土谷推修,所以利之也。正辞,谓殊贵贱使有度,明取予使有义,辨名实使有信,利之所在,不可不导之使知义也。禁民为非,谓宪禁令,致刑罚,以齐其不可导者也。盖养之教之而后齐之,圣人之政,尽于此三者矣,其德意之所发,主于仁民,义者,仁之见于条理者也。

真氏德秀曰:案《易》之并言仁义者,此章及《说卦》“立天之道”章而已,在天地则曰生,在圣人则曰仁,仁之义盖可识矣。

李氏心传曰:蔡邕云,以仁守位,以财聚人,则汉以前已用此“仁”字矣。

总论 孔氏颖达曰:此第一章,复释上系第二章象爻刚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详之。

案 此章与《上传》第二章相应,故《上传》第三章以后,皆申说第二章之意,《下传》则自第二章之后,皆申说此章之意也。“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即所谓设卦观象也。

因爻象中刚柔相推之变,面系之吉凶悔吝之辞,即所谓“系辞焉而明吉凶”也,此四句,由象以及于辞者,作《易》之序也。下文又由辞之吉凶悔吝而推本于刚柔之象,盖《传》本为系辞而作,而《下传》尤详焉,故其立言如此。吉凶悔吝,由动而生者,盖以刚柔迭运,变面从时故也,吉凶之遇,参差不齐,然以常理为胜,而天下之动可一者,以刚柔变化,不离乾坤,乾易坤简,而天下之理得故也。“爻象动乎内”四句,又总而结言之,“天地大德”一节,《本义》原属此章,然诸儒多言宜为下章之首,盖下章所取十三卦,无非“理财”、“正辞”、“禁非”之事,其说可从也。

本义 王昭素曰:与地之间,诸本多有“天”字,俯仰远近所取不一,然不过以验阴阳消息两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顺动止之性,万物之情,如雷风山泽之象。

集说 朱氏震曰:自此以下,明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者,无非有取于《易》,皆仁也。曰:王天下者,明守位也。

王氏申子曰:伏羲氏继天立极,画八卦以前民用,后之圣人,相继而作,制为相生相养之具,皆所以广天地生生之德,自网罟至书契是也。

蔡氏清曰:“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二句,一是精,一是粗,一是性情,一是形体,其下十三卦所尚之象,一皆出此。

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本义 两目相承而物丽焉。

集说 孔氏颖达曰: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韩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系》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韩氏乃取名不取象,于义未善。

胡氏瑗曰:盖者疑之辞也,言圣人创立其事,不必观此卦而成之,盖圣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于此之卦象也,非准拟此卦而后成之,故曰“盖取”。

案 孔氏所议韩氏是也,且六十四卦名,是文王所命,包牺之时,但有八卦名象而已,黄农尧舜,不应便取卦名,经文盖取之云,虽曰假托,不必拘泥,然亦不应大段疏脱也。

古者网罗所致曰离。《诗》曰:“鱼网之设,鸿则离之。”又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二体皆离,上下网罗之象。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本义 二体皆木,上入下动,天下之益,莫大于此。

集说 蔡氏渊曰:耜,耒首也,断木之锐而为之。耒,耜柄也,揉木使曲面为之。

吴氏澄曰:《益》上巽二阳,象耒之自地上而入,下震一阳,象耜之在地下而动也。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

本义 日中为市,上明而下动,又借噬为市,嗑为合也。

集说 耿氏南仲曰:有菽粟者,或不足乎禽鱼,有禽鱼者,或不足乎菽粟,罄者无所取,积者无所散,则利不布,养不均矣,于是“日中为市”焉。日中者,万物相见之 郑氏东卿曰:十三卦始《离》次《益》次《噬嗑》,所取者食货而已。食货者,生民之木也。

案 离为日中,震为动出,当日中而动出,市集之象。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本义 乾坤变化而无为。

集说 郭氏雍曰:“垂衣裳而天下治”,无为而治也,无为而治者无也焉,法乾坤易简而已。

王氏申子曰:神农以上,民用未滋,所急者食货而已,此聚人之本也,及黄帝尧舜之世,民用日滋,若复守其朴略,则非变而通之之道,故“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

使民由之而不倦,神其化,使民宜之而不知,凡此者非圣人喜新而恶旧也。“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之道然也。

吴氏澄曰:风气渐开,不可如朴略之世,此穷而当变也,变之则通而不穷矣,其能使民喜乐不倦者,以其通之之道,神妙不测,变而不见其迹,便于民而民皆宜利之故尔。

俞氏琰曰:时当变则变,不变则穷,于是乎有变而通之之道焉,变而通之所以趣时也,民之所未厌,圣人不强去,民之所末安,圣人不强行,夫唯其数穷而时将变,圣人因而通之,则民不倦。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者,神也,以渐相忘于不言之中者,化也。

蔡氏清曰:时之当变也而通其变,然其所以变通之者,非圣人强用其智虑作为于其间也,因其自然之变,而以自然之理处之,是谓神而化之也,神而化,即其变通之妙于无为也。

苏氏濬曰:言通变神化,而独详于黄帝尧舜;言黄帝尧舜,而独取渚乾坤,乾坤诸卦之宗也。黄帝尧舜,千古人文之始,中天之运,至此而开,洪荒之俗,至此而变,此所以为善发羲皇之精蕴也。

案 守旧则倦更新则不宜,凡事之情也,变其旧使民不倦者,化也,趋于新使民咸宜者,神而化之也。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揖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

本义 木在水上也,致远以利天下,疑衍。

集说 《九家易》曰:木在水上,流行若风,舟楫之象也。

何氏楷曰:近而可以济不通,远而可以致远,均之为天下利矣,取诸《涣》者,其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故《彖》曰“利涉大川”,《彖传》曰“乘木有功。”本义 下动上说。

集说 董氏真卿曰:平地任载之大车,载物之多者,则服牛以引重,田车兵车乘车之小车,载人而轻者,则乘马以致远。

案 外说内动,象牛马之奔于前而车动于后也。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

本义 豫,备之意。

集说 杨氏文焕曰:川途既通,则暴客至矣,又不可无御之之术,重门以御之,击柝以警之,则暴客无自而至。

俞氏琰曰:坤为阖户,“重门”之象也。震,动而有声之木,“击柝”之象也。

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本义 下止上动。

集说 邱氏富国曰:以象言之,上震为木下艮为土,震木上动,艮土下止,杵臼治米之象。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

本义 睽乖然后威以服之。

集说 朱氏震曰:知耒耜而不知杵臼之利,则利天下者有未尽,故教之以杵臼之利,知门柝而不知“弧矢之利”,则威天下者有末尽,故教之以“弧矢之利。”徐氏几曰:其害之大者,以“重门”“击柝”不足以待之,故必有弧矢以威之。

案 离,威也。兑,说也。威而以说行之,所谓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

本义 壮固之意。

集说 司马氏光曰:风雨,动物也,风雨动于上,栋宇健于下,《大壮》之象也。

蔡氏渊曰:栋,屋脊檩也。宇,椽也。栋直而上,故曰“上栋”。字两垂而下,故曰“下宇”。

俞氏琰曰:圣人之干物,有为之者,有易之者,古未有是而民利之也,今则为之,所以贻于后也,古有是而民厌之也,今则易之,所以革于前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本义 送死大事,而过于厚。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

本义 明决之意。

此第二章,言圣人制器尚象之事。

集说 耿氏南仲曰:已前不云“上古”,已下三事,或言“古”,与上不同者,盖未造此器之前,更无余物之用,故不言“上古”也,以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别有所用,今将后用而代前用,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

案 兑为言语可以通彼此之情,书之象也。乾为健固,可以坚彼此之信,契之象也。

总论 吴氏澄曰:十三卦之制作,自画卦而始,至书契而终,盖万世文字之祖,肇于画卦,而备于书契也。

案 此章申第一章“变通”、“趣时”而原于易筒之意,盖在天地,则为刚柔,在人则为仁义,仁义者立本者也,因风气之宜而通其变,则其所以趣时者也,法始于伏羲成于尧舜,故自八卦既画,而可以周万事之理,凡网罟耒耜至于书契,莫非易理之所有也,观其穷而变,变而通,则趣时之用不穷,然其神而化之,无为而民安焉,则易简之理唯一,故其取诸诸卦者,取诸其趣时也,而其取诸乾坤者,取诸其易简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本义 易卦之形,理之似也。

集说 干氏宝曰:言是故,又总结上义也。

崔氏憬曰:上明取象以制器之义,故以此重释于象,言易者象于万物,象者形像之象也。

吴氏澄曰:此章之首第一节,总叙以起下文,自包牺至书契,言制作之事,而以是故总结之,谓《易》卦皆器物之象,象者像似之义,圣人制器,皆与卦象合也。

案 凡章首不用“是故”字,曰“是故”者,承上结上之辞也,诸儒以此句为上章结语者,似是。

彖者材也。

本义 彖,言一卦之材。

集说 韩氏伯曰:彖,言成卦之材,以统卦义也。

案 “材”者,构屋之木也,聚众材而成室,彖亦聚卦之众义以立辞,故《本义》谓“彖言一卦之材。”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

本义 效,放也。

集说 胡氏瑗曰:爻有变动,位有得失,变而合于道者为得,动而乖于理者为失,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本义 “悔吝”本微,因此而“著”。

此第三章。

集说 保氏八曰:彖者,言一卦之材,所以断一卦之吉凶悔吝,爻者言一爻之动,所以断一爻之吉凶悔吝。

何氏楷曰:吉凶在事本显,故曰“生”。悔吝在心尚微,故曰“著”。悔有改过之意,至于吉则悔之著也,吝有文过之意,至于凶则吝之著也,原其始而言,吉凶生于悔吝,要其终而言,则悔吝著而为吉凶也。

阳卦多阴,阴卦多阳。

本义 震坎艮为阳卦,皆一阴二阴,巽离兑为阴卦,皆一阴二阳。

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偶。

本义 凡阳卦皆五画,凡阴卦皆四画。

集说 韩氏伯曰: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众之所归,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偶为之主。

陈氏埴曰:二偶一奇,即奇为主,是为阳卦,二奇一偶,即偶为主,是为阴卦,故曰“阳卦多阴,阴卦多阳。”案 “阳卦奇,阴卦偶”。言阳卦主奇,阴卦主偶也,须如韩氏陈氏之说,乃与下文相应。

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本义 君,谓阳。民,谓阴。

此第四章。

集说 朱氏震曰:阴阳二卦,其德行不同何也,阳卦一君而遍体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为君子之道,阴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争一民,二也,故为小人之道。

吴氏曰慎曰:阳卦固主阳也,而阴卦亦主阳,可见阳有常尊也。

案 此章是释“彖者材也”之义,而原其理于一也,自八卦始成而分阴分阳,一奇则为阳卦者,以其一君二民,是君之权出于一,君为主也,君为主,则君子之道行,故曰“君子之道。”一偶则为阴卦者,以其二君一民,是君之权出于二,反若民为主也,民为主,则小人之道行,故曰“小人之道。”古今言《易》者,曰阳为君子,阴为小人,盖以为善恶淑慝之称焉,岂知阴阳不可以相无,如有君不可以无民,乌有善恶淑慝之分哉,唯其君之道,一而有统,则民之众,翕然从令,岂非君子之道乎,若君之道二而多门,则民之卑,各行其私,岂非小人之道乎,善恶淑慝,由此而生,吉凶治乱,由此而 《易》曰:“幢幢往来,朋从尔思。”予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本义 引《咸》九四爻辞而释之,言理本无二,而殊涂百虑,莫非自然,何以思虑为哉,必思而从,则所从者亦狭矣。

集说 韩氏伯曰:天下之动,必归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孔氏颖达曰:此一之为道为可尚,结成前文阳卦,以一为君,是君子之道也。

徐氏几曰:涂虽殊而归同,则往来自不容无,而加之憧憧则私矣,虑虽百而致一,则思亦人心所当有,而局于朋从则狭矣。

蔡氏清曰:天下感应之理,本同归也,但事物则千形万状,而其涂各殊耳,天下感应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发之虑,亦因之有百耳,夫虑虽百而其致则一,涂虽殊而其归则同,是其此感彼应之理,一出于自然而然,而不必少容心于其间者,吾之应事接物,一唯顺其自然之理而已矣,“天下何思何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本义 言“往”、“来”、“屈”、“信”,皆感应自然之常理,加憧憧焉则入于私矣,所以必思而后有从也。

集说 张子曰: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

《朱子语类》云:“日往则月来”一段,乃承上文“憧憧往来”而言,往来皆人之所不能无,但憧憧则不可。

案 夫子引此爻,是发明贞一之理,故亦从天地日月说来,日月有往来,而归于生明,所谓贞明者也。寒暑有往来,而归于成岁,所谓贞观者也。天下之动,有屈有信,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本义 因言屈信往来之理,而又推以言学亦有自然之机也,精研其义,至于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无适不安,信之极也,然乃所以为人而崇德之资,内外交相养,互相发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复明上往来相感,屈信相须,尺蠖之虫,初行必屈,言信必须屈也,龙蛇初蛰,是静也,以此存身,言动必因静也,圣人用精粹微妙之义,入于神化,寂然不用,乃能致其所用,先静后动,是动因静而来也,利己之用,安静其身,可以增祟其德,此亦先静后动,动亦由静而来也。

《朱子语类》云:且如“精义入神”,如何不思,那致用的却不必思,致用的是事功,是效验。

俞氏琰曰:精研义理,无毫厘之差,而深造于神妙,所以致之于用也。见于用而利,施于身而安,所以为崇德之资也。“精义入神”,内也;“致用”,外也,自内而达外,犹“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利用安身”,外也;“崇德”,内也,即外以养内,亦犹“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蔡氏清曰:利用如何以崇其德,盖外边事事都能迎刃解将去,则胸中所得益深,所造亦远矣,精义以致知言,义者,事理之宜也,入神,只谓到那不容言之妙处,利用以行言,利用故安身,若其用有不利,则亦不能在在皆安,而泰然处之矣,盖躬行心得,自是相关之理。

吴氏一源曰:人皆知信之利,而不知屈之所以利也,故以“尺蠖”、“龙蛇”明之,专言屈之利以示人,正欲人养静以一动,无感以待感也。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本义 下学之事,尽力于精义利用,而交养互发之机,身不能己,自是以上,则亦无所用其力矣,至于“穷神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来而信也,是亦感应自然之理而已。张子曰: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

此上四节,皆以释《咸》九四爻义。

集说 孔氏颖达曰:“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极,过此二者以往,则微妙不可知,穷极微妙之神,晓知变化之道,乃是圣人德之盛极也。

张子曰:“精义入神”,事豫吾内,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豫吾外,致养吾内也。“穷神知化”,乃养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强,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又曰:气有阴阳,推行有渐为化,合一不测为神,其在人也,知义用利,则神化之 又曰:穷神,是穷尽其神也。入神,是仅能入于神也,言人如自外而入,义固有浅深。

《朱子语类》云:“穷神知化”德之盛,这“德”字只是上面“崇德”之“德”,德盛后便能“穷神知化”,便如聪明睿知皆由此出,自诚而明相似。

又云;“穷神知化”,“化”是逐些子挨将去底,一日复一日,一月复一月,节节挨将去,便成一年。“神”是一个物事,或在彼,或在此,当其在阴时,全体在阴,在阳时,全体在阳,都只是这一物,两处都在不可测,故谓“神”。横渠言:一故神,两故化。又注云:两在故不测。这说得甚分晓。

又云:“天下何思何虑”一句,便先打破那个思字,却说“同归殊涂,一致百虑”,又再说“天下何思何虑”,谓何用如此“憧憧往来”,“尺蠖”、“龙蛇”之屈信,皆是自然底道理,不往则不来,不屈则亦不信也。今之为学,亦只是如此。“精义入神”,用力于内,乃所以致用乎外,“利用安身”,求利乎外,乃所以崇德乎内,只是如此作将去,虽至于穷神知化地位,亦只是德盛仁熟之所致,何思何虑之有。

蔡氏清曰:“未之或知”者,不容于有思,不容于有为也,神以存主处言,化以运用处言,其神化者,亦岂出于精义利用之外哉,其始有待于思为,则曰精义利用,其终无待于思为,则曰“穷神知化”,所造有浅深,理则无精粗也。

张氏振渊曰:未有下学功夫不到,而顿能上达者,神化功夫,正在精义利用作起,此正实落下手处,即造到神化地位,不过精义利用,渐进渐熟耳,德盛不是就穷神知化上赞他德之盛,唯德盛方能“穷神知化。”案 “精义入神”,则所知者精深,穷理之事也。“利用安身”,则所行者纯熟,尽性之事也。“穷神”则不止于入神,其心与神明相契者也,‘知化”则不止于利用,其事与造化为徒者也,至命之事也,穷理尽性,学者所当用力,至命则无所用其力矣,故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又案 此章是释“爻者效天下之动”之义,而原其理于一也,自此以下十一爻,皆是发明此意,而此爻之义,尤为亲切,盖感应者动也,不可逐物憧憧,而唯贵于贞固其心者一也,所以然者,此心此理,一致同归,本不容以有二也,故首以此爻,而以致一恒心两爻终焉。

《易》曰:“团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本义 释《困》六三爻义。

集说 《朱于语类》云:有著力不得处,若只管著力去作,少间去作不成,他人便道自家无能,便是辱了名。

本义 括,结碍也。此释《解》上六爻义。

集说 韩氏伯曰:括,结也。君子待时而动,则无结阂之患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本义 此释《噬嗑》初九爻义。

集说 冯氏椅曰:不以不仁为耻,故见利而后劝于为仁,不以不义为畏,故畏威而后惩于不义。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本义 此释《噬嗑》上九爻义。

集说 董氏仲舒曰:积善在身,犹长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积恶在身,犹火之销膏而人不见也。

吴氏曰慎曰:恶,以己之所行者言,罪,以法之所丽者言。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本义 此释《否》九五爻义。

集说 孔氏颖达曰:所以今有倾危者,由前安乐于其位,自以为安,故致今日危也。

所以今日灭亡者,由前保有其存,恒以为存,故今致灭亡也。所以今有祸乱者,由前自恃有其治理,恒以为治,故今致祸乱也。是故君子今虽获安,心恒不志倾危之事,国虽存,心恒不忘灭亡之事,政虽治,心恒不忘祸乱之事,心恒畏惧其将灭亡,其将灭亡,乃“系于苞桑”之固也。

谷氏家杰曰:养尊处优曰“安”,宗社巩固曰“存”,纲举目张曰“治”。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本义 此释《鼎》九四爻义。

集说 张氏浚曰:自昔居台鼎之任,德力知三者一有阙,则弗能胜其事,而况俱不 钱氏时曰:古之人君,必量力度德而后授之官,古之人臣,亦必度力度德而后居其任,虽百工胥史,且犹不苟,况三公乎,为君不明于所择,为臣不审于自择,以至亡身危主,误国乱天下,皆由不胜任之故,可不戒哉。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

本义 此释《豫》六二爻义,《汉书》吉之之间有凶字。

集说 孔氏颖达曰:动,谓心动,事动,初动之时,其理未著,唯纤微而已,已著之后,则心事显露,若未动之先,又寂然顿无,几是离无入有,在有无之际,故云“动之微”也。直云古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几,皆向吉而背凶,违凶而就吉,无复有凶,故特云吉也,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

崔氏憬曰:此爻得位于中,于豫之时,能顺以动而防于豫,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虽暂豫乐,以其见微而不终日,则能“贞吉”,“断可知矣”。

张子曰:“知几”者,为能以屈为信。

《朱子语类》云:上交贵于恭逊,恭则便近于谄,下交贵于和易,和则便近于渎,盖恭与谄相近,和与渎相近,只争些子便至于流也。

又云:“几者动之微”,是欲动未动之间,便有善恶,便须就这处理会,若到发出处,便怎生奈何得,所以圣贤说谨独,便都是要就几微处理会。

项氏安世曰:谄者本以求福,而祸常基于谄,渎者本以交欢,而怨常起于渎,《易》言“知几”,而孔子以不谄不渎明之,此真所谓“知几者”矣,欲进此道,唯存察之密,疆界素明者能之,此所以必归之于“介如石”者与。

何氏楷曰;“知微知彰”,微而能彰,“介于石”也。“知柔知刚”。柔而能刚,“不终日”也。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本义 殆,危也。庶几,近意,言近道也,此释《复》初九爻义。

集说 虞氏翻曰:“复以自知”,“自知”者明,谓颜子不迁怒,不贰过,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也。

侯氏行果曰: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则速改,故无大过。

《朱子语类》云:或以几为因上文“几”字而言,但《左传》与《孟子》“庶几”两字,都只作“近”字说。

项氏安世曰:于微而知其彰,于柔而知其刚,盖由用心之精,烛理之明,是以至此。

欲进此者,当自颜子始,毫厘丝忽之过,一萌于方寸之间,可谓“微”矣。而吾固已了然而见之,可谓“柔”矣。而吾已斩然而绝之,此章内十一爻,虽各为一段,而意皆相贯,此爻尤与上爻文意相关。

陆氏振奇曰:诚则明者,“知几”之神,由介石来也,明则诚者,不远之复,由真知得也,在《豫》贵守之固,故日“贞吉”,在《复》贵觉之早,故曰“元吉”。

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本义 絪緼,交密之状。醇,谓厚而凝也。言气化者也,化生,形化者也,此释《损》六三爻义。

集说 侯氏行果曰:此明物情相感,当上法“姻緼”“化醇”致一之道。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本义 此释《益》上九爻义。

此第五章。

集说 项氏安世曰:“危以动则民不与”,党与之与,“无交而求则民不与”,取与之与也。

又曰:以“《易》”对“惧”,其义可见,直者其语“《易》”,曲者其浯“惧”,乾之所以“《易》”者;以其直也。

郭氏鹏海曰:事不顺理,从欲唯危,为“危以动。”心知非理,自觉惶恐,为“惧以语”,恩非素结,信非素孚,为“无交而求”。

总论 叶氏良佩曰:下十爻,皆承《咸》九四而言。

吴氏一源曰:《咸》后十爻,皆发明理之贞一而不憧憧耳,往来屈信无二致也。天地,所以成造化,圣人所以臻造化,推之事事物物,莫不皆然,故知动静之一致,则能藏器而时动,知小大之一致,则能谨小以无咎,知安危之一致,则能危以保其安,各显微之一致,则能见几而作,不远而复,知损益之一致,则能损而得友,彼非所困而困非所任而任,忽小而恶积,求益而或击,皆昧于屈信之义以取凶耳。

案 此上三章,申吉凶效动而归于贞一之理。第三章,统论彖爻也。第四章,举彖所以取材之例。第五章,举爻所以效动之例也。盖卦有小大辞有险易,故凡卦之以阳为主,而阳道胜者,皆大卦也,以阴为主,而阴道胜者,皆小卦也,其原起于八卦之分阴 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本义 诸卦刚柔之体,皆以乾坤合德而成,故曰“乾坤《易》之门”。撰,犹事也。

集说 荀氏爽曰:阴阳相易,出于乾坤,故曰“门”。

叶氏良佩曰:此章论文王系辞之义,故首节先本伏羲卦画而言之。

何氏楷曰:有形可拟,故曰“体”,有理可推,故曰“通”。“体天地之凌’’承“刚柔有体”言,两“体”字相应,“通神明之德”,承“阴阳合德”言,两“德”字相应。

其称名也,杂而不越,于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

本义 万物虽多,无不出于阴阳之变,故卦爻之义,虽杂出而不差缪,然非上古淳质之时思虑所及也,故以为衰世之意,盖指文王与纣之时也。

集说 《九家易》曰:名,谓卦名。阴阳虽错,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侯氏行果曰:《易》象考其事类,但以吉凶得失为主,则非淳古之时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朱子语类》:问;“其称名也,杂而不越”,是指系辞而言,是指卦名而言。曰:他下面两三番说名,后又举九卦说,看来只是谓卦名。

又云:其衰世之意邪,伏羲画卦时,这般事都已有了,只是未曾经历,到文王时,世变不好,古来未曾有底事都有了,他一一经历这崎岖万变过来,所以说出那卦辞。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

本义 “而微显”,恐当作“微显而”,“开而”之“而”,亦疑有误。

集说 郭氏雍曰:当名,卦也。辨物,象也。正言,彖辞也。断辞,系之以吉凶者也。

《朱子语类》云:“微显阐幽”,‘幽”者不可见,便就这显处说出来,“显”者便就上面寻其不可见底,教人知得。又曰:如“显道神德行”相似。

又云:“微显阐幽”,是将道来事上看,言那个虽是粗的,然皆出于道义之蕴,“微显”所以“阐幽”,“阐幽”所以“微显”,只是一个物事。

吴氏澄曰:“彰往”,即“藏往”也,谓明于天之道,而彰明已往之理。“察来”,即“知来”也,谓“察于民之故”,而察知未来之事。“微显”,即“神德行”也,谓以人事之显,而本之于天道,所以微其显。“阐幽”,即显道也,谓以天道之幽,而用之于人 蔡氏清曰:人事粗迹也,《易》书有以微之,盖于至著之中,寓至微之理也,天道至幽也,《易》书有以阐之,盖以至微之理,寓于至著之象也。

案 “彰往察来”,“微显阐幽”,承首节伏羲卦画言。“当名辨物,正言断辞”,承次节文王卦名言,而因及乎辞也。“彰往察来”,即所谓“体天地之撰。”“微显阐幽”,即所谓“通神明之德”。“当名”者,即所谓“称名杂而不越”也。命名之后,又复辩卦中所具之物,以系之辞而断其占,则所谓彖也,文王因卦画而为之名辞,故曰“开而”,有画无文易道未开也。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本义 肆,陈也。贰,疑也。

此第六章,多阙文疑字,不可尽通,后皆放此。,集说 程氏敬承曰:理贞夫一而民贰之,有失得故“贰”也,“明失得之报”,则天下晓然归于理之一,而民行济矣,“济”者,出之陷溺之危,而措之安吉之地,此其所以为衰世之意邪。

案 “称名小取类大”,以卦名言;“旨远辞文”,以蒙辞言;“其言曲而中”,又申旨远辞文之意,旨远则多隐约,故“曲”也。辞文则有条理,故中也。其事“肆而隐”,又申名小类大之意,小名则事物毕具,故“肆”也。类大则义理包涵,故“隐”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专论《易》之彖辞,《易》不过乾坤二画,乾坤即阴阳刚柔也,凡《易》之辞,其称名取类,千汇万状,大要不越于二者,而其所以系辞之意,则为世衰道微,与民同患,不得已而尽言之耳,此断辞之所以作也。断辞,即彖辞也。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本义 夏商之末,《易》道中微,文王拘于羡里而系彖辞,《易》道复兴。

集说 孔氏颖达曰:《易》之爻卦之象,则在上古伏羲之时,但其时理尚质素,直观其象,足以垂教,中古之时,事渐浇浮,非象可以为教,故爻卦之辞,起于中古,此之所论,谓《周易》也,身既忧患,须垂法以示于后,以防忧患之事。

吴氏澄曰:羲皇之《易》,有画而已,三画之卦虽有名,而六画之卦未有名,文王始名六画之卦,而系之以辞,易道几微,至此而复兴也,卦名及辞,皆前此所未有,故不云述而云作,作《易》在羡里时,故云其有忧患乎,盖于名卦而知其有忧患也,下文举九卦之名,以见其忧患之意。

谷氏家杰曰:“忧患”二字,以忧患天下言,乃吉凶同患意,民志未通,务未成,圣人切切然为天下忧患之,于是作《易》,故《易》皆处忧患之道。

何氏楷曰:圣人之“忧患”者,“忧虑”天下之迷复也,乃其处困又何“忧患”焉,是故《易》者,所以“忧患”天下之“忧患”也。

本义 履,礼也。上天下泽,定分不易,必谨乎此,然后其德有以为基而立也。谦者,自卑而尊人,又为礼者之所当执持而不可失者也。九卦皆反身修德以处忧患之事也,而有序焉。基所以立,“柄”所以持,复者心不外而善端存,恒者守不变而常且久,惩忿窒慾以修身,迁善改过以长善,困以自验其力,井以不变其所,然后能巽顺于理以制事变也。

集说 郑氏康成曰:辨,别也,遭闲之时,君子固穷小人则滥,德于是别也。

干氏宝曰:柄所以持物,谦所以持礼者也。

《朱子语类》:问:“巽”何以为“德之制”?曰:巽为资斧,“巽”多作断制之象,盖“巽”字之义,非顺所能尽,乃顺而能入之义,是入细直彻到底,不只是到皮子上,如此方能断得杀,若不见得尽,如何可以行权。

陆氏九渊曰:上天下泽,尊卑之义,礼之本也,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皆本诸此。

“履德之基”,谓以行为德之基也。基,始也。德,自行而进也。不行则德何由而积,有而不居为谦,谦者不盈也,盈则其德丧矣,常执不盈之心,则德乃日积,故曰“德之柄”。既能谦,然后能复,复者阳复,为复善之义,人性本善,其不善者迁于物也,知物之为害而能自反,则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进德,则沛然无它适矣,故曰“复德之本也”。知复则内外合矣,然而不常则其德不固,所谓虽得之必失之,故曰“恒德之固也”。君子之修德,必去其害德者,则德日进矣,故曰“损德之修也”。善日积则宽裕,故日“益德之裕也”。不临患难难处之地,未足以见其德,故曰“困德之辨也。”井以养人利物为事,君子之德亦犹是也,故曰“井德之地也”。夫然可以有为,有为者常顺时制宜,不顺时制宜者,一方一曲之士,非盛德之事也,顺时制宜,非随俗合污,如禹稷颜子是已,故曰“巽德之制也”。

陈氏琛曰:“德之基”,就积行上说;“德之本”,就心里说,要当有辨,“德之固”,是得寸守寸,得尺守尺,“德之地”,则全体不穷矣,亦要有辨。

卢氏曰:基与地有别,基小而地大,基是初起脚跟,积累可由此而上,地是凝成全体,施用之妙,皆由此而出也。

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辨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迁,巽称而隐。

本义 此如书之九德,礼非强世,然事皆至极,“谦以自卑”,而尊且光,复阳微而不乱于群阴,恒处杂而常德不厌,损欲先难,习熟则《易》,益但充长,而不造作,困身困而道亨,井不动而及物,巽称物之宜而潜隐不露。

集说 韩氏伯曰:“和而不至”,从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微而辨之,不远 程子曰:“益长裕而不设”,谓固有此理而就上充长也,“设”是撰造也,撰造则为伪也。

《朱子语类》云:“称而隐”,是巽顺恰好底道理,有隐而不能称量者,有能称量而不能隐伏不露形迹者,皆非巽之道也,“巽德之制也”,“巽以行权”,都是此意。

陆氏九渊曰:“履和而至”,兑以柔悦承乾之刚健,故“和”。天在上,泽处下,理之至极不可易,故“至”。君子所行,体履之义,故“和而至”。“谦尊而光”,不谦则必自尊自耀,自尊则人必贱之,自耀则德丧,能谦则自卑自晦,自卑则人尊之,自晦则德益光显,“复小而辨于物”,复贵不远,言动之微,念虑之隐,必察其为物所诱与否,不辨于小,则将致悔咎矣。“恒杂而不厌”,人之生,动用酬酢,事变非一,人情于此多至厌倦,是不恒其德者也。能恒者虽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人情逆之则难,顺之则《易》,凡抑损其过必逆乎情,故“先难。”既损抑以归于善,则顺乎本心,故“后《易》”。“益长裕而不设”,益者迁善以益己之德,故其德长进而宽裕。设者,侈张也。

有侈大不诚实之意,如是则非所以为益也。“困穷而通”,不修德者,遇穷困则陨获丧亡而已,君子遇穷困则德益进,道益通。井居其所而迁,如君子不以道徇人,故曰“居其所”。而情施济众,无有不及,故曰迁巽。“称而隐”,巽顺于理,故动称宜,其所以称宜者,非有形迹可见,故“隐”。

案 “复小而辨于物”,陆氏盖用韩氏之说,与朱子异,然朱子之义为精。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辨义,巽以行权。

本义 寡怨,谓少所怨尤。辨义,谓安而能虑。

此第七章,三陈九卦,以明处忧患之道。

集说 虞氏翻曰:礼和为贵,故“以和行”也,有不善朱尝不知,故“自知”也,恒立不《易》方,故“一德”也。

欧阳氏修曰:君子者天下係焉,一身之损益,天下之利害也,君子之自损,忿欲耳,自益,迁善而改过耳,然而到其忿欲者,岂止一身之损哉,天下有被其害矣,迁善而改过,岂止一身之益哉,天下有蒙其利矣。

《朱子语类》:问:“巽以行权”,“权”是逶迤曲折以顺理否?曰:然。“巽”有人之义,巽为风,如风之人物,只为巽便能人,义理之中,无细不入,又问“巽称而隐”,隐亦是人物否。曰:“隐”便是不见处。

又云:见得道理精熟后,于物之精微委曲处,无处不入,所以说“巽以行权”。

又云:“兑见而巽伏”,“权”是隐然作底事物,若显然地作,却不成行权。

陆氏九渊曰:“履以和行”,行有不和,以不由礼故也,能由礼,则和矣。“谦以制礼”,自尊大则不能由礼,卑以自牧,乃能自节制以礼。“复以自知”,自克乃能复善, 王氏应麟曰:“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何氏揩曰:以,用也。履者,礼也。用礼以约之,而制作始和,此履所以为“德之基”也,所贵乎礼者以其为德之品节也,然唯让为礼之实,不让不为礼,故用“谦以制之”,此谦所以为“德之柄”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亦论彖辞,凡彖辞之体,皆先释卦名,次言两卦之体,末推卦用,故此章之序亦然,以为观彖者之法也。

胡氏炳文曰;上经自《乾》至《履》九卦,下经自《恒》至《损》、《益》亦九卦,上经《履》至《谦》五卦,下经《益》至《困》、《井》亦五卦。

上经《谦》至《复》又九卦,下经《井》至《巽》又九卦,上经自《复》,而后八卦而为下经之《恒》,下经自《巽》而《未济》,亦八卦《复》为上经之《乾》,上下经对待,非偶然者。

叶氏良佩曰:此章二陈九卦,专言卦也,《易》道屡迁一章,专言爻也。

案 此上二章,申象之动乎内,而吉凶见乎外也。六十四卦之象,皆以乾坤交错而成,中涵天地变化之道,鬼神微妙之德,是所谓“动乎内者”也,及圣人命之以名,系之以辞,于是吉凶之义昭然见矣。六十四卦之名,或曰伏羲所命,或曰文王所命,盖自夫子之时而已疑也,但以其所取事类观之,知其非上古淳质时所有,则为文王命名,可以理推,“名当”,则卦爻之物可辨,因“正言”其是非,而吉凶之辞可断,向之“体天地之撰”,而有以“彰往察来”,“通神明之德”,而有以“微显阐幽”者,至是而大备矣,“名杂而不越”,故所称者小而义则大,彖所以发其蕴也,故寓意深远而辞则文,指远辞文,故言虽“曲而中”,名小类大,故事虽“肆而隐”,盖由于世衰民疑,而将以济其行,故非探赜索隐,无以尽其变也,非周事体物,无以恬其心也,夫吉凶者失得之报而已矣,故下九卦遂言圣人之所处,以示观彖之例。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本义 远,犹忘也。周流六虚:谓阴阳流行于卦之六位。

百五十四赞当昼,三百五十四赞当夜,昼底吉,夜底凶,吉之中又自分轻重,凶之中又自分轻重,《易》却不然,有阳居阳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阴居阴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有应而吉底,有有应而凶底,是“不可为典要”之书也,是有那许多变,所以如此。

蔡氏渊曰:屡迁,谓为道变通而不滞乎物,自“《易》之为书”至“屡迁”,此总言为书为道,以起下文之意也。自“变动不居”至“唯变所适”,言《易》道之屡迁也。

不居,犹不止也。六虚,六位也。位未有爻曰“虚”,卦虽六位,而刚柔爻画往来如寄,故以“虚”言。或自上而降,或由下而升,上下无常也,柔来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刚柔相《易》也。典,常也。要,约也。其屡变无常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而已。

吴氏曰慎曰:“不可为典要”,变无方也,既有典常,理有定也,故曰《易》者变:《易》也,不《易》也。

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

本义 此句未详,疑有脱误。

集说 韩氏伯曰: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内之戒也。

潘氏梦旂曰:《易》虽“不可为典要”,而其出入往来,皆有法度,而非妄动也,故卦之外内,皆足以使人知惧。

蔡氏清曰:卦爻所说者,皆利用出入之事,其出入也,皆必以其法。法者,事理当然之则也,使人人而在内,出而在外,皆知有法而不敢妄为,是使知惧也,知惧必以度。

又明于忧患与故,无有师保,如临父母。

本义 虽无师保,而常若父母临之,戒惧之至。

集说 虞氏翻曰:“神以知来”,故明忧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苏氏轼曰:忧患之来,苟不明其故,则人有苟免之志而怠,故易明忧患,又明其所以致之之故。

朱氏震曰:又明于己之所当忧患,与所以致忧患之故,无有师保教训而严惮之,有如父母亲临而爱敬之,见圣人之情也。

赵氏振芳曰:不特使人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所以致忧患之故,谆谆然与民同患,与民同忧,不止如师保之提命,且直如父母之俨临行,故不虚行也。

孔氏颖达曰:虽千变万化,“不可为典要”,然循其辞,度其义,原寻其初,要结其终,皆“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

邵子曰:既有典常,常也,不可为典要,变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此章专论《易》之爻辞,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二句,一章大指,自“变动不居’至“唯变所适”,言“屡迁”也,爱之无所不至,虑之无所不周,故训之无所不切也。

案 “无有师保,如临父母”,朱氏赵氏之说甚善,盖上文言“出入以度”,则人知畏惧,严惮之如师保,及观其示人忧患之故,恳切周尽,使闻之者,不知严惮而但感其慈爱,此圣人之情,所以为至也。无有者,非无师保也,人之意中,“无有师保”也。

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本义 方,道也。始由辞以度其理,则见其有典常矣,然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也。

此第八章。

集说 虞氏翻曰:“其出入有度”,故“有典常”,“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谓之德自“出入以度”至“道不虚行”,言“不可远”也,唯其屡迁,故虚而无常,“不可为典要”,唯其不可远,故有度有方有典有常,而不可虚,方其率之也,则谓之辞,及其行之也,则谓之道,辞之所指,即道之所迁也,人能循其不可远之理,则屡迁之道得矣。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

本义 质谓卦体,卦必举其始终而后成体,爻则唯其时物而已。

集说 韩氏伯曰:质,体也。卦兼始终之义也。

孔氏颖达曰: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杂错,唯各会其时,各主其事。

吴氏澄曰:质谓卦之体质,文王原卦义之始,要卦义之终,以为卦之体质,各名其卦而系彖辞也,爻之为言交也,周公观六位之交错,唯其六爻之时,各因其义而系爻辞也,此章言六爻,而六爻统于彖,故先言彖,乃说六爻也。

谷氏家杰曰:此章虽兼卦爻,实以卦引起爻,专重在爻上。

何氏楷曰:此章统论爻画,而归重于彖辞,说《易》之法,莫备于此,《易》之为书纲纪在卦,卦必合爻之全而后成卦,一画不似,便成他局,圣人之系卦为之推原其始,要约其终,弥纶全卦之理,如物之有体质,至于系爻,则唯相其六位之时而导之宜,因其阴阳之物而立之像,然其大指,要不过推演彖辞之意。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

本义 此言初上二爻。

集说 干氏宝曰:初拟议之故难知,卒终成之,故易知,本来势然也。

孔氏颖达曰:“初辞拟之”者,复释“其韧难知”也,以初时拟议其始,故“难知”也,“卒成之终”者,复释“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终竞,故“易 吴氏澄曰:“初”与“终”为对,“拟之”与“卒成之”为对,两句文法,颠倒相互。

案 讲家以难知易知属学《易》者,“拟之”“卒成”属作《易》者,然圣人作易六爻之条理,挥成于心,岂有难易哉,故“初辞拟之”“卒成之终”两句,是申上两句,皆当属学《易》者说。

若夹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本义 此谓卦中四爻。

案 “杂”字“撰”字“辨”字,亦当属学《易》者。说“杂”者,参错其贵贱上下之位也。撰者,体察其则柔健颗之德也,德位分而是非判矣。辨者,剖别之于象,以考验之于辞也。

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本义 彖统论一卦六爻之体。

集说 苏氏轼曰:彖者,常论其用事之爻,故观其彖,则其余皆彖爻之所用者也。

吴氏澄曰:章首第一句言彖,第二句总言六爻,此一节又总言六爻而归重于彖,盖为结语与章首起语相始终。

案 彖辞之系,文王盖统观六爻以立义者,如《屯》则以初为侯,《蒙》则以二为师,《师》则以二为将,《比》则以五为君,其义皆先定于彖,爻辞不过因之而随爻细别耳,其爻之合于卦义者吉,不合于卦义者凶,故彖辞为纲领,而爻其目也,彖辞为权衡,而爻其物也,总之于纲,则目之先后可知,审之于权衡,则物之轻重可见,夫子彖传,既参错六爻之义以释辞,示人卦爻之不相离矣,于此又特指其要而切言之,读《易》之法,莫先于此。

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本义 此以下论中爻,同功,谓皆阴位。异位,谓远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惧”,柔不利远,而“二多誉”者,以其“柔中”也。

集说 崔氏憬曰:此重释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四皆阴位,阴之为道,近比承阳,故“不利远”矣,二远阳虽则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以柔居中,异于四也。

苏氏轼曰:近于五也,有善之名,而近于君则惧矣,故二之善宜著,四之善宜隐。

程氏迥曰:《易》以六居五,以九居二,为卦十有六,虽为时不同,其十有五皆吉,谓人君柔中虚己,而任刚德之臣,其臣亦以刚中应之也。

吴氏澄曰:二与四同是阴位,若皆以柔居之,则六二六四,同是以柔居阴,故曰“同功”。然其位则有远近之异,五者一卦之尊位,故远近皆自五而言,二与五应为远,四与五比为近,以位之远近有异,而其善亦不同,远者意气舒展而多誉,近者势分逼迫而多惧,多者,谓不尽然而若此者众尔,“近也”二字,释“四多惧”,谓四之所以惧,不 何氏楷曰:月远日则光满,近则光微,此“多誉”、“多惧”之说也。

案 吴氏说亦详密,但以二之誉,四之惧,专为以柔居柔者,三之凶,五之功,专为以刚居刚者,则于经意犹偏,盖圣人之言举其一隅,则可以三隅反,“多誉”“多惧”,以二四之位言,不论刚柔居之,皆“多誉”“多惧”也,多凶多功,以三五之位言,亦不论刚柔居之,皆多凶多功也。下文言“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则可见二虽多誉,而九二尤善于六二,四既多惧,而九四尤甚于六四也,又言“其柔危其刚胜邪”,则可见三虽多凶,而九三犹善于六三,五虽多功,而六五犹让于九五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为六二言,而九二在其中,并六四、九四皆在其中,其柔危,为六三言,而九三在其中,并六五、九五亦在其中,此圣言之所以妙。

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

本义 三五同阳位,而贵贱不同,然以柔居之则危,唯刚则能胜之。

此第九章。

集说 侯氏行果曰:三五阳位,阴柔处之,则多凶危,则正居之,则胜其任,言“邪”者不定之辞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得其时也。

崔氏憬曰:三处下卦之极,居上卦之下,而上承天子,若无含章之美,则必致凶,五既居中不偏,贵乘天位,以道济物,广被寰中,故“多功”也。

吴氏澄曰:三与五同是阳位,若皆以刚居之,则九三九五,同是以刚后阳,故曰“同功”,然其位则有贵贱之异,贱者,刚居刚为太过而多凶;贵者,刚居刚为适宜而多功。

“二多誉”“四多惧”之上,有“其善不同”一句,而“三多凶五多功”之上无之者,誉惧虽不同,而皆可谓之善,凶则不可谓善矣,故不言也。“贵贱之等也”五字,释“三多凶”,谓三之所以凶,不能如五之功者,盖贵贱有等,贱者不与贵者同故也。“其柔危”以下,释“五多功”,五为尊位,以柔居之,则不胜其任而危,惟刚居之,则能胜其任而有功也。

胡氏炳文曰:其柔危,其刚胜,专为三言也。

蔡氏清曰:或远或近,或贵或贱,此所谓“爻有等,故曰物者”,是为杂物,或柔中,或不中,或多誉,或多惧,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危而刚胜,此所谓撰德也。而“辨是与非”,举具其中矣。

案 柔危刚胜,吴氏以为指五,胡氏以为指三,侯氏兼之,须分别融会,乃得经意。

总论 何氏楷曰:章末复举中爻,所以略初上不言者,盖初上非用事之地,故所重在时位,中四爻用事之地,故唯重在德行也。若夫卦主在初上者,则不可以此例论,此章为《易》之凡例,求卦爻之义者,执此以求之而已,然仅曰要曰多曰过半,则虽圣人 案 此上二章,中爻之动乎内,而吉凶见乎外也,道屡迁者,于“周流六虚”见之,无常相易,所谓“周流”者也,“唯变所适”,所谓“屡迁”者也,此则爻之动乎内者,及系辞而吉凶见,则使人于日用出入之间,各循乎法度而知惧,盖凛乎师保之严矣,再观其开示人以忧患,与其所以至忧患之故,不啻父母之谋其子孙者,又使人无有师保之严,但如临父母之亲而已,夫是以由其辞而揆之,则不可为典要者,未尝不有典常,而欲体其道而行之,则所谓不可远者,又存乎其人之不远于道也,下文遂以辞之典常言之,大约初上虽无位,而为事之始终,自二至五,则居中而正,为用事之位,玩辞者,拟其初,竟其终,参合其物理,以辨其是非而求其备,此学《易》之法也,然彖者括始终以立体,而爻则其趋时之物而已,故知者观彖辞而爻义已大半得,此又学《易》之要也,又举中四爻而申之,以见凡当位用事,则有誉有惧,有凶有功,非初上无位而或在功过之外者比也,圣人所谓明忧患与故者,于此尤谆谆焉。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本义 三画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

集说 项氏安世曰:言圣人所以兼三才而两之者,非以私意傅会三才之道,自各有两,不得而不六也。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杂,故曰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本义 道有变动,谓卦之一体。等,谓远近贵贱之差。相杂,谓刚柔之位相间,不当,谓爻不当位。

此第十章。

集说 陆氏绩曰:天道有昼夜日月之变,地道有刚柔燥湿之变,人道有行止动静吉凶善恶之变,圣人设爻以效三才之变动,故谓之爻者也。

孔氏颖达曰:三才之道,既有变化移动,故重画以象之,而曰爻也。物者,物类也。

爻有阴阳贵贱等级,以象万物之类,故谓之物也。若相与聚居,间杂成文,不相妨害,则吉凶不生,由文之不当相与聚居,不当于理,故吉凶生也。

张子曰:故曰爻,爻者交杂之义。

项氏安世曰:“爻有等”者,初二三四五上也。‘物相杂”者,初三五与二四上,阴阳相同也。“文不当”者,九居阴位,六居阳位也。

李氏筒曰:一则无变无动,兼而两之,故三才之道,皆有变动,以其道有变动,故名其画口爻。爻者,效也,言六画能效天下之动也。爻有贵贱上下之等,故曰物。物有九六杂居刚柔之位,则成文,交错之际,有当不当,吉凶由是生焉。

汪氏咸池曰:文既相杂,岂能皆当,故有以刚居柔,以柔居刚,而位不当者,亦有 何氏楷曰:不当者非专指阳居阴位,阴居阳位也,卦情若淑,或以不当为吉,卦情若慝,反以当位为凶,要在随时变易得其当而已。

吴氏曰慎曰:以时义之得为当,时义之失为不当,不以位论。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本义 危惧故得平安,慢易则州顷覆,易之道也。

此第十一章。

集说 张氏拭曰:既惧其始,使人防微杜渐,又惧其终,使人持盈守成,要之以无咎而补过,乃易之道也。

高氏攀龙曰:一部《易》原始要终,只是敬惧无咎而已,故曰“惧以终始”。“无咎者,善补过也”,《易》中凡说有喜有庆吉元吉,都是及于物处,若本等只到了无咎便好。

赵氏光大曰:“危者使平”二句,即是辞危处,使之不可作《易》使之,言由危而平者,危使之也,言其理之必然,若有以使之也,《易》之道,与“其道甚大”“道”字正相应。

何氏楷曰:使者,天理之自然,若或使之也,所谓殖有礼,覆昏暴,天之道也。

案 此上二章,申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也。所谓变者,生于三才之道,以两而行,交合相济,迭用不穷也,写之于易,则以其两相交也,而名为爻。所处之位不同也。而名为物,所以处是位者,又相错也。而名为文,相错则有当有否,而吉凶于此生,大业于此起矣,故曰“功,业见乎变”。虽然,上古之圣,以是济民用焉,而辞未备也,文王当殷商之衰,忘己之忧,而唯世之患,是故其因事设戒者,无非欲人战战兢兢,免于咎而趋于平也,是所谓以身立教,反覆一编之中,千载之上心如见焉,故曰“圣人之情见乎辞”。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本义 至健则所行无难,故易。至顺则所行不繁,故简。然其于事,皆有以知其难,而不敢易以处之,是以其有忧患,则健者如自高临下,而知其险,顺者如自下趋上,而知其阻,盖虽易而能知险,则不陷不险矣,既简而又知阻,则不困于阻矣,所以能危能惧,而无易昔之倾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乾之德行恒易略,不有艰难以此之故,能知险之所兴,若不易则为险,故行易以知险也,坤之德行恒为简静,不有繁乱以此之故,知阻之所兴,若不简则为阻难,故行简以知阻也。

苏氏轼曰:已险而能知险,已阻而能知阻者,天下未尝有也,是故处下以倾高,则 上,为上所阻,故不敢进。

项氏安世曰:“易”与“险”相反,唯中心易直者能照天下险巇之情,简与阻相反,唯行事简静者,能察天下繁壅之机。

李氏简曰:两险相疑,两阻相持,则险不能知险,知天下之至险者,至易者也,阻不能知阻,知天下之至阻者,至简者也。

胡氏炳文曰:前言乾坤之易简,此言乾坤之所以为易简,盖乾之德行,所以恒易者,何也?乾,天下之至健也,坤之德行,所以恒简者。何也?坤,天下之至顺也。

蔡氏清曰: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顺,犹《中庸》云“天下至诚”、“天下至圣”相似,皆以人言,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此天下之至健者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此天下之至顺者也。

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本义 “侯之”二字衍,“说诸心”者,心与理会,乾之事也。“研诸虑”者,理因虑审,坤之事也。“说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诸虑”,故有以成亹亹。

集说 张子曰:易简故能说诸心,知险阻故能研诸虑。

朱氏震曰:简易者我心之所固有,反而得之,能无说乎,以我所有,虑其不然,能无研乎。

《朱子语类》云:能说诸心,能研诸虑,方始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凡事见得通透了,自然欢说,既说诸心,是理会得了,于事上更审一审,便是研诸虑,研是吏去研磨,定天下之吉凶,是剖判得这事,成天下之亹亹,是作得这事业。

张氏拭曰:心之说也,不忤子理,虑之研也,不昧于事,则得者为吉,失者为凶,吉凶既定,则凡勉于事功者,莫不弘之不息以成其功矣。

谷氏家杰曰;能说诸心,能研诸虑,二能字应下成能之能,见此理人人具有,唯圣人能说能研耳。

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

本义 “变化云为”,故象事可以知器,“吉事有祥”,故占事可以知来。

集说 苏氏轼曰:言易简者无不知也。

《朱子语类》:问:有许多“变化云为”,又吉事皆有休祥之应,所以象事者于此而知器,占事者于此而知来。曰:是。

何氏楷曰:凡人事之与吉逢者,其先必有祥兆,天人相感,志一之动气也,圣人作《易》,正以迪人于吉,故独以吉事言之,与吉之先见同义。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集说 《朱子语类》云:“天地设位”四句,说天人合处,“天地设位”,使圣人成其功能,“人谋鬼谋”,则虽百姓亦可与其能,成能与与能,虽大小不同,然亦是小小底造化之功用。

胡氏炳文曰:圣人成天地所不能成之能,百姓得以与圣人所已成之能也。

蔡氏清曰:凡卜筮问《易》者,先须谋诸人,然后乃可问《易》,虽圣人亦然,故《洪范》曰:“谋及卿士,谋及庶人,然后曰谋及卜筮。”又曰:“联志先定,询谋佥同,然后鬼神其依,龟筮协从是也。”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

本义 象,谓卦画。爻彖,谓卦爻辞。

集说 崔氏憬曰:伏羲始画八卦,因而重之,以备万物而告于人也。爻,谓爻下辞。

象,谓卦下辞。皆是圣人之情,见乎系辞,而假爻象以言,坟曰“爻彖以情言”,六爻刚柔相推,而物杂居,得理则吉,失理刚凶,故“吉凶可见”也。

蔡氏清曰:八卦以象告,则刚柔杂居矣,爻彖以情言,则吉凶可见矣。

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远近相取而悔吝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或害之,悔且吝。

本义 不相得,谓相恶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

集说 崔氏憬曰:远,谓应与不应。近,谓比与不比,或取远应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远应,由此远近相取,所以生悔吝于系辞矣。

项氏安世曰:“爱恶相攻”以下,皆言“吉凶以情迁”之事,而以六爻之情与辞明之,吉凶悔吝利害之三辞,分出于相攻相取相感之三悄,而总属于相近之一情,此四者,爻之情也。命辞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故观其辞可以知其情。利害者,商略其事有利有不利也,悔吝则有迹矣,吉凶则其成也,故总而名之曰吉凶。“相感”者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相取”则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相攻”则其事极矣,故以吉凶言之。

爱恶远近情伪,姑就浅深分之,若错面综之,则相攻相取相感之人,其居皆有远近,其行皆有情伪,其情皆有爱恶也,故总以相近一条明之。“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而凶生矣,以伪相感而害生矣,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是则一近之中,备此三条也。凡爻有比爻,有应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当相得者也,今称近者,正据比爻言之,反以三隅,则远而为应为主者,亦必备此三条矣,但居之近者,其吉凶尤多,故圣人概以近者明之。

吴氏澄曰:害者利之反,凡占曰不利无攸利者害也,近而不相得,则凶害悔吝,其相得,则吉利悔亡无悔无咎从可知也。

胡氏一桂曰:“凡《易》之情”以下,独举近者总言之,近而相取,其情乃不相得, 蔡氏清曰:“爱恶相攻”三句平等说,下文却合言之曰:大抵凡《易》之情,近而相得者为贵,不相得而远者亦无害,唯是近而不相得者则凶,又有害而悔且吝矣。

又曰:“吉凶悔吝利害”六字,大抵吉凶重于利害,利害重于悔吝,故末句先凶次害,又次悔吝,而凡曰吉凶见乎外,吉凶以情迁则皆该利害与悔吝矣。

林氏希元曰:“近而不相得”,是解“远近相取而悔吝生”一句,并“爱恶相攻”两句亦解。盖远近相取而悔吝生,这里分情相得不相得。情相得者,远相取而悔吝。情不相得者,近相取而悔吝,但此意未明,故于此发之,只曰近不曰远者,举近则远者可以三隅反也,夫近而不相得则凶,可见恶相攻而凶生者,以其近也,伪相感而害生者,亦以其近也,故曰是并解“爱恶相攻”两句。

案 此条诸说相参,极详密矣,然尚有须补备者,诸说皆以近为相比之爻,于《易》例未尽,应爻虽远,然既谓之应,地虽远而情则近也。先儒盖因上章“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故必以相比为近,然彼就二四而言之,则有远近之别,此就六爻而统论之,则比与应皆近也,观《蒙》之六四曰“独远实也”,以其比应皆阴也,如虽无比面有应,亦不得谓之远实矣,故《易》于应爻,有曰婚媾者,有曰宗者,有曰主者,有曰类者,皆亲近之称也。“远近相取”,须分无比应者为远,有比应者为近,乃为完备。

《易》之情,其有远近者,固从爻位而生,若爱恶情伪,则从何处生来,须知《易》爻吉凶,皆在“时”、“位”、“德”三字上取,时随卦义而变,时变,则有爱恶矣,如《泰》之时则交,《否》之时则隔,《比》之时则和,《讼》之时则争,是“爱恶相攻”者,由于时也。位逐六爻而异,位异则有远近矣,如《比》之内比外比,《观》之观光者,近也;《蒙》之困蒙,《复》之迷复者,远也,是远近相取者,由于位也。德由刚柔当否而别,德别则有情伪矣,如《同人》五之号咷,《豫》二之介石,以中正也,《同人》三之伏戎,《豫》三之盱豫,以不中正也,是情伪相感者,由于德也。时有消息盈虚之变,位有贵贱上下之异,德有刚柔善恶之别,此三者皆吉凶悔吝之根,然其发动,皆因彼己之交而起。所谓彼己之交者,比也,应也,非因比应,则无所谓相攻也,无所谓相取也,无所谓相感也。所谓相攻相取相感者,皆以比应言之,放下独举近而不相得以见例,近而相得,相爱者也,相取者也,以情相感者也,善之善者也,不相得者而远,则虽恶而不能相攻也,不近而不得相取也,虽伪而不与相感也,善之次也,宜相得者而远,则虽爱而不得相亲也,不近而不能相取也,虽有惰而无以相感也,又其次也,唯近而不相得,则以恶相攻,以近相取,以伪相感,人事之险阻备矣,大者则凶,极其恶之情者也,《同人》三之敌刚是也,次者则害,防其伪之端者也,《兑》之介疾孚剥是也,轻者犹不免于悔吝,如《豫》、《萃》之三,虽以近而从四,然以非同类而曰悔曰吝者此也,《易》者教人知险知阻,故特举此条以见例,余者可以三隅反也,故观《易》者,须先知时、位、德、比、应五字,又须知时、位、德之当否,皆于比应上发动,其义莫备于此章矣。

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 本义 卦爻之辞,亦犹是也。

此第十二章集说 王氏申子曰:歉于中者必愧于外,故“将叛者其辞惭”,疑于中者必泛其说,故“中心疑者其辞枝。 ”吉德之人见理直,故其“辞寡。 ”躁竞之人急于售,故其“辞多”。

诬善类者,必深匿其迹而阴寓其忮,故其“辞游”。“失其守”者,必见义不明而内无所主,故“其辞屈”。

吴氏澄曰:此篇之道,泛言辞变象占四道,而末句归重于辞,巳以本于圣人之情,至于卒章凡二节,其中亦言四道,而首末皆言彖爻之辞,末又本于《易》之情,以终系辞之传,盖唯圣人之情,能知《易》之情而系易之辞也,是为一篇始终之脉络云。

张氏振渊曰:此节即人之辞以情迁者,验《易》之辞以情迁也。

案 此章亦总上卜一章之意而通论之,易简即上下传首章所谓乾坤之理,而圣人体之以立极者,故此即以乾坤为圣人之名称,见《易》道之本,圣心所自具也,《易》与险反,故“知险”,简与阻反,故“知阻”,以是说诸心,即以是研渚虑,凡天下所谓吉凶亹亹者,固已豫定取成于圣人之心矣,于是仰观变化俯察云为,“知以藏往”而通其象,“神以知来”而裕其占,此所以作《易》而天地之功以成,百姓之行以济也,“爻象动乎内”者以象告,“吉凶见乎外”者以情言,“功业见乎变者”以利言,“圣人之情见乎辞”者以情迁,时有顺逆而爱恶生焉,位有离合而远近判焉,德有淑慝而情伪起焉,此三者《易》之情也,吉利凶害悔吝之辞。所由兴也,在《易》则为《易》之惰,圣人从而发挥之,则吉凶之途明,而利害之几审,此即圣人之情也,故言凡人之情著于辞而不可掩者六,反切上章所谓有忧患者辞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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