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卷之二十三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起乙未黎聖宗洪德六年盡甲辰黎聖宗洪德十五年〉凡十年

〈乙未〉六年〈明成化未十一年〉春正月,明郭景來。

明雲南鎭守錢能,遣金吾衛指揮使郭景由洮江路來,聲言追捕逃亡。及還,帝命黎念、黃仁添等作詩,帝自爲序以餞之,自稱天南洞主道庵序。

謹按:明史安南傳:成化十一年,雲南鎭守中官錢能貪恣,遣指揮郭景齎敕來取貨。黎王欲窺雲南,遂以解送廣西龍州罪人爲辭,隨景假道雲南入京,索夫六百餘,且發兵繼其後,雲南大擾。兵部言:「雲南非貢道,龍州罪人宜解廣西,不必赴京。乃令守臣檄諭,且嚴邊備。」與此所載事頗相應,而送罪、發兵之事,舊史失之,姑錄於此以備考。

註:雲南,註見平定王十年。洮江,註見李仁宗會豐五年。

秋七月,大水決蘇瀝堤。

註:蘇瀝堤,今在永順縣。

置河堤及勸農官。

敕天下修治堤防道路,置河堤官掌其事。又置勸農官,督民耕稼。〇敕各處承憲、府、縣等:「凡秋田可蓄水以作夏田者,責令河堤及勸農等官,潦退相視地勢,督民增築田界蓄水,俾得及辰耕播,毋得坐視民瘼,以致阻饑者。」

〈丙申〉七年〈明成化十二年〉春二月,幸太學,釋奠于先師。

帝親釋奠于先師,命文臣分祭東西廡。

幸藍京。三月,還宮。

大赦。

夏四月,自去冬不雨,至于是月。

帝以逾辰不雨,親祈于上帝。

秋八月,恭王克昌下獄死。

王,太宗第三子,帝庶兄也。雅懐澹泊,服用儉約,恂恂然如儒生。大寶二年,初封新平王,及宜民篡位,改封恭王。延寧末,大臣黎淩等旣廢宜民,欲迎立之,王固辭,乃迎帝。帝聞之不悅。黎淩旣殺,帝心常忌之。至是,或告其有異謀者,下詔捕治,王以憂死。

冬十月,遣使如明。

先是,明帝立皇子祐樘爲皇太子,遣禮部郎中張廷綱齎敕書來告,并賜綵幣,及勸還占城土地。至是,遣裴山、王克述、褚豐賀立皇太子,黎進、翁義達謝賜綵幣。阮濟言占城土地事。

謹按:明史:明帝遣使,勸黎王還占城土宇。王遣使奏言:「占城非沃壤,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今奉明詔,使臣復其土宇,乞遣朝使申畫郊圻,俾兩國邊陲休息,不勝至願。」與此條事頗相應,故附錄之。

註:翁義達,慈廉富家人,洪德六年乙未科同進士。阮濟,錦江文台人,仁宗太和十一年癸酉科同進士。

〈丁酉〉八年〈明成化十三年〉春閏二月,增築大羅城。

註:大羅城,註見前編屬唐懿宗咸通七年。

三月,申定官員子孫選用例。

舊制,文武一二品長子眾子、三品長子、公侯伯孫不能讀書充錦衣衛俊士,能讀書充昭文館儒生。文武三品眾子竝四五六七八品長子眾子、九品子二人及六品以上孫不能讀書充羽林衛軍,能讀書充秀林局儒生。有吏才,考充內外各衙門吏。九品眾子及七八品孫選充兵,與百姓同。至是,以翰林院承目申仁思等議,準公侯伯眾子長孫、文武二三品以下至八品長子年少好學者充昭文館學生讀書。吏部遴選文臣年高有學問者,除司訓典義,俾專敎習,每三年備奏,送禮部考試,暗寫經義道、四書義一道,中者除文班各職,年長魯鈍願習武藝者,由錦衣衛每日就較武場習弓矢、手箭、鬬盾等藝,季冬本衛差官考較,三年送兵部考試,中者除武尉各職。〇敕定官員子充秀林局儒生,其數日增。吏部選翰林院有學行者三人兼秀林局司訓,以敎習之。〇敕定官員孫考法表一題、算一題,中者廕補。

註:昭文館、秀林局,黎朝官制典例:昭文馆、秀林局竝屬翰林院,官置司訓、典義各一。

申定內外官祿制。

先是,定百官俸例祿制,各隨其繁簡,定給簡、太簡、閒散、太閒散,減例各有差。至是,申定內外官祿制。詔曰:「祿以勸功,隨其輕重。皇宗功臣,雖無品限,猶有等差。內外文武官,職事不同,宜明勞逸。其或平品兼官,聽從繁給。卑職兼者,從所兼職遞退至本品,隨繁簡定給。高職行者,從所行職遞進至本品,隨繁簡定給。大率内官繁進二級,次繁進一級,簡退一級,太簡退二級。外官繁退一級,次繁退二級,太簡退三級。試官隨其繁簡,於旣進退之後,復退三級給之。」

按潘輝注歷朝忠章職官志:洪德定祿,有繁簡進退之制,大要是祿省秩卑,不使冗食。然此但是一歲俸錢,所給俸外,又有田洲潭實錢之給。蓋所以權量勞能,裁定廪秩,典例備矣。

註:祿制,洪德天南餘暇集:內外官祿制,皇太子錢五百貫,親王錢二百貫,退三百貫。嗣親王錢一百四十貫,退六十貫。皇孫封國公一百二十七貫,退十三貫。郡公錢一百二十貫。侯錢一百十三貫。伯錢一百六貫。皇曾孫封侯錢九十九貫,封伯竝駙馬都尉各錢九十二貫,遞退各七貫。正一品錢八十貫,從一品錢七十四貫,正二品錢六十八貫,從二品錢六十二貫,正三品錢五十六貫,遞退各六貫。從三品錢五十二貫,正四品錢四十八貫,從四品錢四十四貫,正五品錢四十貫,從五品錢三十六貫,遞退各四貫。正六品錢三十三貫,從六品錢三十貫,正七品錢二十七貫,從七品錢二十四貫,正八品錢二十一貫,從八品錢十八貫,遞退各三貫。正九品錢十六貫,從九品錢十四貫,簡衙門錢十二貫,太簡衙門錢十貫,閒散衙門錢八貫,太閒散衙門錢六貫,遞退各二貫。兼者,以此職兼彼職,有平品兼者,有高品卑品兼者。行者,以高品行卑職。試者,以卑品試高職。進級,如正二品進一級從一品、進二級正一品。退級,如正二品退一級從一品、退一級正三品、退三級從三品,餘以類推。

夏四月,敕承憲府縣官盡心民事。

敕諭各處承憲、府、縣官:「尋常民事,如旱而不禱,潦不卽疏通,利不卽興,害不卽除,災異不卽祈禳,竝坐以流罪。」

冬十二月,禁內臣與外官私交結者。

敕諭:「內臣與外臣私交者斬,該管不能檢舉,以流罪論,其錦衣、金吾、神武殿前,効力、壯士諸衛司文武官,非係親屬,而托故餽遺,兩相交結者,竝下廷尉治。」

定吏史資格。

凡內外諸衙吏史,以監生、儒生、生徒及考中書算者充補。在內有出身各衙門吏,初充爲書吏,幹事三年充達吏,又一年充典吏,又一年幹事無過犯,陞都吏。再定以年限,直金光殿、錦衣、金吾一衛、廷尉司按吏八年,朝堂吏九年,吏、戸、兵、刑四部,東閣學士,御史臺,戸、兵、刑三科吏,各十年。神武、効力殿前司,五府提領,禮、工二部,翰林院,史館,吏、禮、工三科,六寺,金光門待詔,通政使司,內務、御用監各衙門吏,各十一年。又常班幹事三年,竝無過犯,方許出身,各衙門吏,如有會試中一、二、三場者,該官量才進舉,照例陞除,不拘年限。在內無出身衙門吏。初充爲通吏幹事,六年陞充題吏,又幹事三年陞充有出身衙門都吏。親王、公主府、皇子、國公、郡公、侯、伯、子、男衙門令史。初充爲亞令史幹事,三年無過犯,陞充本府衙承令史,又幹事三年,陞充有出身衙門都吏,各照年限出身。在外諸衙門吏,與在內無出身衙門吏同。臨選期,吏部移文該上司,保舉廉勤練達堪用者,由吏部備奏引選,除州縣貳官。如有會試中一二三場者,除州縣正官及經歷、庫使、副使等職。

註:資格,洪德天南餘暇集:官制典例,在內有出身衙門,直金光殿按吏八人、錦衣衛按吏二十三人、金吾衛按吏十七人、廷尉司按吏八人、海淸力士司按吏二人、中書監花文學生一百人、朝堂吏六人、五府都督吏各六人、殿前都點檢司吏十三人、効力四衛、神武四衛軍務吏各八人、吏戸兵三部堂吏各二十一人、禮部堂吏十三人、刑部堂吏十七人、工部堂吏十五人、提領四城軍務吏、東閣學士吏八人,翰林院吏九人、史官吏八人、吏禮工三科束各二十一人、戸兵二科吏各五十一人,刑科吏三十二人、吏部銓考同吏五十九人、戸部版籍司吏八十人、度支司吏二十九人、禮部儀制司吏十八人、武庫司吏四十七人、兵部軍務司吏一百人,五刑司吏各三十人、屬工部營繕司吏十九人、工程司吏十一人、提刑監察御史吏六人、淸化道監察御史吏七人、十一道監察御史吏各五人、廣南道監察御史吏四人、大理寺吏二十九人、太常寺吏七人、光祿寺吏八人、鴻臚寺吏八人、太僕寺吏十二人、尚寶寺吏十八人、通政使司吏二十四人、金光門待詔吏三人、內府監吏六人、御用監吏四人、尚衣監史三人、將作監吏三人、徽文殿吏十二人。在內無出身衙門,神武、游弩、神臂三司壯上吏各三人、神武四衛、殿前司、皇城四門中城兵馬郎將司、咸通庫吏各二人、天會庫竹木庫贓罰庫吏各十一人、天威庫吏二人、豐儲庫吏六人、太醫濟生堂吏各十一人、良醫所吏十人、宗人府吏三人、通事司吏十人、祥光殿吏十人、工部寳源竹木器械蒸土鞍轡營造六所吏各二人、奉天府吏十三人、司天監吏二十三人、會同館吏二人、永昌廣德縣吏各十一人、承諭局吏二人、市買司吏五人、直金光殿錦衣金吾殿前神武効力良醫所吏各三人、親王府令史三十三人、親公主府令史二十九人、皇宗公衙令史二十五人、國公衙令史二十三人、郡公衙令史二十一人、皇宗侯衙令史十九人、侯衙十七人、皇宗伯衙令史十五人、駙馬都尉衙令史十三人、皇宗子男衙令史十一人、在外各衙門吏、十二人都司吏各二人。淸化、乂安、順化、山南、山西、京北、海陽、宣光、安邦、太原、興化、諒山等處承司吏各五十二人。憲司吏各十七人,廣南承司吏十五人,憲司吏八人,山陵監吏五人,藍山陵吏六人,淸化、乂安、順化、太僕寺所吏各二人,府、州、縣繁吏各八人,府、州、縣簡吏各七人,府、州、縣太簡吏各四人,各府翳學吏各三人,貿易場吏各四人。

定封廕例。

皇宗男女竝廕封。皇太后、皇后、三妃、九嬪、六職及宫中女官,均得追封。文武官員從四品以上,追封、廕封各有差。其追封者,但加官爵,止得一身,竝無職俸及廕例。

註:封廕例,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皇長子爲皇太子,皇子皆封親王,皇女封公主。皇太子長子爲皇太孫,親王長子爲嗣親王,眾子皆封公,女皆封郡上主。皇太孫長子爲皇曾孫,眾子皆封伯,女封郡主。嗣親王及公王長子皆封侯,眾子皆封伯,女皆封亞郡主。侯伯長子皆封子,眾子封男,女封郡君。子男諸子竝封佐國使,女封亞郡君。佐國使子封奉國使,女封縣上君。奉國使子封翊國使,女竝縣君。翊國使子封亮國使,女封亞縣君。皇太后追封三代,父封國公,母封國夫人,祖父封郡公,祖母封郡夫人,曾祖父封侯,曾祖母封正夫人。皇后追封二代,父封郡公,母封郡夫人,祖父封侯,祖母茸正夫人。貴妃、明妃、敬妃三妃,追封二代,父封左都督,母封端人,祖父封都督同知,祖母封順人。九嬪追封一代;昭儀、昭容、昭媛三昭,父封都督同知,母封順人;修儀、修容、修媛三修,父封都督僉事,母封淑人;充儀、充容、充媛三充,父封都指揮使,母封貞人。宮階六職,女官六級,竝追封一代;婕妤、容花、宣榮、才人、良人、美人六職及女官一級,父封總知,母封徽人;二級,父封同總知,母封碩人;三級,父封僉總知,母封令人;四級,父封管領,母封恭人;五級,父封副管頜,母封宜人。六級,父封正武尉,母封安人。公、侯、伯追封二代,妻、子及孫均預廕封。國公父、祖父竝封郡公,母、祖母封郡夫人,妻封國夫人,長子封中貞大夫,眾子封朝列大夫,長孫封弘信大夫。郡公父、祖父竝封侯,母、祖母封正夫人,妻封郡夫人,長子封朝列大夫,眾子封弘信大夫,長孫封顯恭大夫。侯父、祖父封伯,母、祖母封序夫人,妻封正夫人,長子封弘信大夫,眾子封顯恭大夫,長孫封茂林郎。伯父、祖父封太保,母、祖母封列夫人,妻封序夫人,長子封顯恭大夫,眾子封茂林郎,長孫封茂林佐郎。文武一品、二品追封一代,妻子均預廕封。武階正一品,父封左都督,母封端人,妻封徽人,長子封茂林郎。從一品,父封都督同知,母封順人,妻封碩人,長子茂林佐郎。正二品,父封都督僉事,母封淑人,妻封令人,長子封謹事郎。從二品,父封都指揮使,母封貞人,妻封恭人,長子封謹事佐郎。三品、四品追封一代,妻竝預封,子不預。正三品,父封總知,母封徽人,妻封宜人。從三品,父封僉總知,母封碩人,妻封安人。正四品,父封同總知,母封碩人,妻封孺人。從四品,父封管領,母封恭人,妻封靜人。文階正一品,父封少保,母封順人,妻封令人,長子封茂林佐郎。從一品,父封太子少保,母封淑人,妻封恭人,長子封謹事郎。正二品,父封都御史,母封貞人,妻封安人,長子封謹事佐郎。從二品,父封左諭德,母封徽人,妻封靜人,長子封進功郎。正三品,父封左中允,母封碩人,妻封肅人。從三品,父封參政,母封令人,妻封愼人。正四品,父封寺卿,母封恭人,妻封柔人。從四品,父封參議,母封宜人,妻封謹人。

定給田祿。

凡皇宗文武官員及宗婦女官等,定例給賜田土、桑洲、潭實錢及土宅、園池,各有等差,歿後照數還官。其有才德勳業,特賜世業田土,傳之子孫者,皆臨辰取旨,非爲常例。又議定均給田制。凡各社民公田,每六年府縣州官撿度,分為一二三三等,照計官軍民等及田數多少,分項均給。田多者以畝爲分,少者以篙尺爲分。官員二品以上,蒙給田祿在别所,已多者停給。三品以下田祿少者,照例均給。

〈御批:是辰版章未厚,而所賜田土如此,尚存公税幾何,恐未足信。〉

註:田祿,洪德天南餘暇集:親王世業田六百畝,世業土四十畝,賜田一千畝,賜桑洲一百五十畝,賜潭實錢八十貫,祭田三百畝,實封五百戸。嗣親王、親王世子世業田四百五十畝,世業土三十六畝,賜田五百畝,賜桑洲一百十畝,賜潭實錢七十貫,祭田二百五十畝,實封二百戸。國公以下無有賞封。國公:世業田四百畝,世業土三十四畝,賜田四百畝,賜桑洲一百畝,賜潭實錢六十貫,祭田二百畝。郡公:世業田三百五十畝,世業土三十二畝,賜田三百畝,賜桑洲九十畝,賜潭實錢五十貫,祭田一百八十畝。侯:世業田三百畝,世業土三十畝,賜田二百六十畝,賜桑洲八十畝,賜潭實錢四十貫,祭田一百六十畝。伯:世業田二百畝,世業土二十八畝,賜田二百三十畝,賜桑洲七十畝,賜潭實錢三十貫,祭田一百四十畝。文武封公、侯、伯無有賜世業土,餘世業田,賜田、桑洲、潭實錢、祭田,與皇宗同。皇宗子爵、正一品以下均無有世業田,惟給世業土十八畝,賜田一百畝,賜桑洲三十畝,祭田七十畝。男爵、從一品,世業土十六畝,賜田八十畝,賜桑洲二十畝,祭田六十畝。正二品,給世業土十四畝,賜田六十畝,賜桑洲十五畝,祭田五十畝。從二品,給世業土十二畝,賜田五畝,賜桑洲十畝,祭田四十畝,文武從二品以上均無世業土,餘賜田、桑洲、祭田與皇宗同。皇宗正三品以下無有桑洲,惟給世業土十畝,賜田四十畝,祭田三十五畝。從三品給世業土八畝,賜田三十畝,祭田二十畝。正四品給世業土六畝,賜田二十畝,祭田十五畝。從四品給世業土四畝,賜田十五畝,祭田十畝。文武正三品至從四品,均無有世業土,餘賜田、祭田,與皇宗同。功臣封五等,與文武自一品至九品,在京均給田宅、園池。國公土宅四畝、池三畝。郡公土宅三畝、池二畝。侯土宅二畝五篙、池一畝五篙。伯土宅二畝、池一畝二篙。子土宅一畝五篙、池九篙。男土宅一畝二篙、池七篙。一品土宅一畝。二品土宅八篙。三品土宅七篙。四、五品土宅六篙。六、七品土宅五篙。八、九品土宅四篙。皇宗婦親公主,世業田四百五十畝、世業土三十六畝、賜田六百畝、賜桑洲一百畝、賜潭實錢七十貫、祭田二百畝、實封三百戸。郡上主,世業土十八畝、賜田八十畝、賜桑洲二十畝、祭田六十畝。郡主,世業土十六畝、賜田五十畝、賜桑洲十六畝、祭田五十畝。亚郡主,世業土十四畝、賜田四十畝、賜桑洲十二畝、祭田四十畝。郡君,世業土十二畝、賜田三十五畝、賜桑洲八畝、祭田三十五畝。亞郡君,世業土十畝、賜田三十畝、祭田三十畝。縣上君,世業土八畝、賜田二十五畝、祭田二十五畝。縣君,世業土六畝、賜田二十畝、祭田二十畝。亞縣君,世業土四畝、賜田十五畝、祭田十五畝。宮中三妃,世業土三十畝、賜田三百畝、賜桑洲六十畝、祭田一百五十畝。三昭與皇太子妃,世業土二十四畝、賜田二百畝、賜桑洲五十畝、祭田一百畝。三修,世業土二十一畝、賜田一百五十畝、賜桑洲四十五畝、祭田九十畝。三充,世業土二十畝、賜田一百畝、賜桑洲三十畝、祭田八十畝。女官六職:一級,世業土十八畝、賜田七十畝、桑洲十五畝、祭田七十畝;二級,世業土十四畝、賜田四十畝、賜桑洲十畝、祭田四十畝;三級,世業土八畝、賜田三十畝、祭田三十畝;四級,世業土七畝、賜田二十五畝,祭田二十五畝;五級,世業土六畝、賜田二十畝、祭田二十畝;六級,世業土五畝、賜田十五畝、祭田十五畝。公田均給:三品十一分、四品十分、五品九分半、六品九分、七品八分半、八品八分、九品七分半、九品雜流以下生員、吏役、兵丁、工匠,至老疾孤寡,各給田自七分至三分有差。

〈戊戌〉九年〈明成化十四年〉春二月,詔都、承、憲三司,察所屬能否以名聞。

敕各處都、承、憲三司,詳察部內官束廉汙勤怠,及學官教訓人才,遞年遴貢有無多少,各以名聞,定行黜陟。〇又令內外文武諸衙長官,察所屬庸劣鄙猥不堪用者,送部覈實,或改補簡職,或勒休,㪅遴經事練達者代之。其有失寶者,科臺、憲司撿糾治罪。〇敕六科列取光順二年以來官員犯贓罪經貶降,及列校隱斂軍錢有十貫以上者,竝勒令致職。

秋八月,大水。

冬十一月,詔選文學才識者,除刑司。

敕刑部各司:「有才識淺陋不諳刑名者,上司揀送吏部改除,仍選內外在職滿二考以上諸金屬,或中場有才識,或由吏員出身通刑名者,除之。」〇敕:「自今刑部郎中、員外有缺,選六部、御史臺、六寺卿及承憲司,各將衙內會歷二考以上,廉潔練達、諳曉利名者充舉;若非人者,科臺體察糾彈。」

十二月,定都試賞罰令。

凡公侯伯及內外有管軍者,會京考試武藝,謂之都試。其法:每一試,弓箭五發,手箭四發,鬬盾一道,自八中至十中爲上級,六七中爲中級,四五中爲下級,照級定賞;若二三中者,停其賞罰;一中與不中者,罰錢有差。

〈己亥〉十年〈明成化十五年〉春正月,閲武。

註:閱武,汝伯仕北圻雜編:看山在昇龍之西南,黎聖宗嘗閱武于此。

命吳士連修大越史記。

〈御批:辰號文明,而所修猶如此,其然豈其然耶。〉

自鴻厖氏至吳使君五卷爲外紀,自丁先皇至黎太祖十卷爲本紀,凡十五卷。

二月,觀魚于西湖。

註:西湖,古名浪泊,註見前編屬漢建武十八年。

秋八月,老撾犯邊,命諸將進討,大破之。

盆蠻酋長琴公陰懐叛意,老撾與之串援,侵掠西陲。帝下詔征之,命太尉黎壽域爲征西將軍,出茶麟正道;東軍都督鄭公路爲征夷將軍從安西道,鎭虜將軍黎廷彥由玉麻道,游騎副將軍黎弄從順每州,討賊副將軍黎仁孝由淸都府路,會同五道兵十八萬繫破之,〈御批:每多張大。〉乘勝入老撾城,獲其貨寶。老撾王遁走,虜其民,略地至金沙河,夾緬甸國南境,以捷聞。

註:老撾,註見陳順宗光泰三年。茶麟,卽茶隆,註見平定王七年。淸都,古府名,今改壽春,屬淸化省。安西,古府名,今隸奠邊府,屬興化省。玉麻,註見平定王元年。順州,今屬興化省嘉興府。每州,註見太宗紹平四年。金沙河,天下郡國利病全書雲南志:金沙河出自吐蕃之西,流至緬甸國,注于南海。緬甸,大淸一統志:緬甸,蠻國名,明洪武二十九年始歸附,置緬甸軍民宣慰使司,東至八百宣慰使司,南至海,西至孟養界,北至孟密宣撫司界。

冬十月,盆蠻琴公反,帝自將征之,至輸蒲而還。

十二月,命將軍黎念討平之。

琴氏世爲盆蠻輔導,帝以其地與外夷接境,鎭撫難其人,遂分其地,置爲鎭寧府七縣,設府縣官以監治之。至是,老撾犯邊,琴公倚以爲援,攻逐流官,竊據其地,以拒官軍。及諸將克破老撾,馳捷書,又截之,使不得報。於是帝下詔親征,進次扶烈,乃遣錦衣衛副斷事陳寶、都指揮僉事范仁敬調度軍糧,仍諭黎壽域等將攻破老撾功狀交陳寶遞奏。十一月,車駕至輸蒲,駐營四日而還。遣將軍祈郡公黎念領兵三十萬進討,大破之。琴公走死,焚其城,燒其積聚。盆蠻乞降,遂封其族人琴冬爲宣慰大使,又置諸土官以分治之。

註:鎭寧,古盆蠻地。黎初,琴氏襲爲輔導。至聖宗分畫其地,置爲鎭寧府,領金山、淸渭、景淳、光榮、明廣、桄榔、思順七縣,琴氏世襲爲酋長。永祐末,爲黎維�所據。景興三十一年,討平之,復許琴氏襲管。本朝嘉隆初年,以其地畀萬象。明命八年,萬象國爲暹所破,酋長佋內以其地來歸,分設爲欽廣、蓮吉、康𥸷、廉木,凡八縣,授佋內爲防禦使,管理府事,縣置土知縣以涖之。至九年,佋內有罪伏誅,授土知縣一員爲防禦同知,統理府務。十五年,始置流官知府,領縣八。輸蒲,今失考。

〈庚子〉十一年〈明成化十六年〉春正月,雨雹。

夏五月,星隕。

六月,旱。

諭刑部及各處承憲、府、縣:「邇來勘理獄訟,率多徇私黷貨,或文案淹滯,或上下推諉,姦詐百端,莫爲伸理,寃濫愁歎,馴致旱災。其刑官及承憲府縣官,自今朝臣,各宜秉公選汰,要得人,俾刑獄歸于平允。」

冬十一月,遣使如明。

先是,帝以夾境山蠻擾邊,遣黃世恭往憑祥州偵探,知州李廣寧執之。北平總兵同知陳鏖,以班動處田閒在思陵州地,遣列校陶夫渙將兵六百,開通桄關,樹柵截之,以别界限,爲明土酋羅傳所攻,烧毀樹栅。又諒山鎭守劉允直奏言:明思陵州人攙入祿平州界,掠取牛畜財物,守備黎廷煥不能保。黎念、黎嘉域等議曰:「彼狃前習,侵掠我邊民,宜令諒山牃送思陵,責以不能禁戢人民越境刦掠,再備前後攻刦諸狀。」因使期齎呈兩廣總督堪問。會明帝有敕云:「近得雲南鎭守臣言,安南國王無故擅調兵馬攻殺老撾,又征八百媳婦。王如有前失,宜速退兵。」帝以示廷臣。黎壽域等以爲宜權辭覆奏:「今有東關人投竄老撾,故自遣兵就境上追索。其老撾、八百地竝不相干。」乃命翰林侍書梁世榮撰擬覆奏表文,及將羅傳毀栅、李庴寧執差人事備咨,遣阮文質、尹宏濬、武維敎等充歲貢正副使,帶領隨款應對辰邦交詞命。先命翰林擬撰,次下東閣廷臣撿閱,如有未合,卽改定。明人每嘉之,以爲國有人焉。〇明史安南傳:明成化十五年冬,黎王遣兵八百餘人,越雲南䝉自界,聲言捕盗,擅結營築室以居。守臣力止之,始退。黎王旣破占城,志意益廣,親督兵九萬,開山爲二道,攻破哀牢,侵老撾,復大破之。殺宣慰刁板雅蘭掌父子三人,其季子怕雅賽走八百以免。黎王復積糧練兵,頒僞敕於車里,徵其兵,令攻八百。將士暴死者數千,咸言爲雷霆所擊。八百乃遏其歸路,襲殺萬餘人,始引還。明帝下廷議,請令廣西布政司檄黎王斂兵,雲南、兩廣守臣戒嚴邊備而已。既而黎王言未侵老撾,且不知八百疆宇何在,語甚誑誕。明帝復慰諭之,迄不奉命。

註:憑祥州,註見陳太宗天應政平十一年。思陵州,註見李太宗通瑞四年。通恍關,在温州桄榔社,今改桄榔堡。祿平州,今改祿平縣,均屬諒山省。北平,註見光順八年。諒山,註見光順十年。雲南,註見平定王十年。老撾,註見陳順宗光泰三年。八百媳婦,天下郡國利病全書:八百媳婦,夷名,世傅其酋有妻八百,各領一寨,因名。元初置八百宣慰司。明洪武二十四年,其酋來貢,乃立八百大甸宣慰使司。嘉靖閒,爲緬國所倂。尹宏濬,上福安沿人,洪德九年戊戌科同進士。班動,今失詳。

〈辛丑〉十二年〈明成化十七年〉夏四月,策試貢士王賜、范敦禮等及第、出身各有差。

先是,會試天下舉人,取范敦禮等四十人。至是,帝親策問以理數,賜范敦禮、劉興孝、阮允迪等三名進士及等,吳文景等八名進士出身,阮明道等二十九名同進士出身。帝御敬天殿,鴻臚官傳制唱名,禮部遞黃榜,張掛于東花門外。馬廏司用良馬送狀元歸第,自後永爲例。

註:范敦禮,御天海潮人。劉興孝,永寜梁河人。阮允迪,靑威㫧陽人。吳文景,安勇安寧人。阮明道,東岸春耕人。

五月,置屯田。

詔曰:屯田之置,所以盡農,力廣邦儲。其令各處屯田,定爲上中下三等。

註:屯田,洪德天南餘暇集:屯田四十二所。永興、安祿、盛光、驛望、觀羅、明早、樂場、蓬海、鳳尾、連翠、東洛、上烈、金闗、花木、丹染、龜蒙、蓼潭、大早、粉池、思邁、南澗、龕浪、安住、鄱陽、西謝、天健、羅山、望瀛、花葉、貢溪、梁山、雷陽、永寧、安定、靖寜、德光、英都、演州、河花、肇豐、新平、升花、思義,每所置正副使各一員。

六月,詔臺憲自今僉舉。

詔曰:「內外臣僚效尤黷貨,諒由言責,未得其人,或姑息以爲能,或摶墼以招謗,官方汚冗,民有怨咨,召沴干和,弊所當革。自今科臺憲察等職,朝臣宜從公議,選敦堪汰,出敦能代,除具本施行,以革前弊。」

冬十月,鑿海池。

其池在昇龍城內西南角,中有翠玉殿,池邊作講武殿,以辰簡閲兵馬。

〈壬寅〉十三年〈明成化十八年〉春正月,幸西京。

定選舉承司例。

先是,各處都、承、憲三司官有缺,都憲由朝臣僉舉承司,由吏部題舉。帝以承司職掌頗重,宜愼其選。敕有今承司缺員,仍下朝臣選舉,如都憲例。〇敕諭承、憲二司:「委責旣隆,事權亦重,銓選之際,宜得其人。如有缺參議,用六品以上有器識才望。憲察,用科臺、國子監、六寺等官屬廉明歷練、各滿四考者選除。妄舉者,吏科糾舉治罪。」〇敕諭:「今內外官有缺者,由長官各舉所知,果有才識廉能者除授,科臺公同詳記。後或鄙猥貪冗、居官無狀者,各照保舉之人糾擧治罪。」

八月,赦。

〈癸卯〉十四年〈明成化十九年〉春正月,修太學。

國初,太學因學陳之舊規制猶多闕焉。至是,帝命修廣之。大學之前,建文廟大成殿以祀先聖,東西廡分祀先賢先儒,㪅服殿以爲宿謁之所,祭器庫、廚房各一。後建太學門、明倫堂、東西講堂,以講肄諸生。又增置秘書庫,以藏書板。東西三舍生房,屋各三連,每連二十五間,以宿諸生。東西碑室各一,規模蓋宏廠云。〇舊制,官員子孫鄕試中三場,充本府校生;中四場,充國子監監生。軍民如有試中者不預。至是,敕定軍民鄕試中三場,充本府生徒;中四場,充國子監增廣堂生。〇副都御史郭有嚴疏言:「國子監監生會試中三場,充上舍生;中二場,充中舍生;中一場,充下舍生。每舍一百名,廩錢人各九陌。及至錄用,國子監保舉吏部選除。三舍生竝同,未有差别。請自今諸生月廪,隨等酌給,上舍增足一貫,中舍仍給九陌,下舍減爲八陌。逮除授辰,上舍生三分,中舍生二分,下舍生一分,俾等第有所甄别,人才咸知激勵。」從之。

〈御批:廩薄,而分舍等差,亦未必得眞。〉

註:郭有嚴,靑蘭福溪人,光順丙戊科進士。

夏六月,大風,雨,水溢。

冬十一月,命申仁思等修天南餘暇集及親征記事。

帝命東閣大學士申仁忠、副都御史郭廷寶、東閣校書杜潤、陶舉、翰林院侍書覃文禮等編集國朝政事,凡一百卷,書成,顏曰天南餘暇集,帝自製序。又詳記親征占城、老撾、諸蠻事實,命曰親征記事。

〈御批:政事而名爲餘暇,不合。〉

註:占城,卽林邑,註見前編屬晉穆帝永和九年。老撾,註見陳順宗光泰三年。

〈甲辰〉十五年〈明成化二十年〉春二月,赦。

追立進士碑。

帝以太宗大寶三年以來進士、諸科立石題名猶爲闕典,命禮部尚書郭廷寶追撰自太宗大寶三年壬戌至洪德十二年辛巳凡九科進士名次,勒之貞石。廷寶因請改狀元、榜眼、探花爲進士及第,正榜爲進士出身,附榜爲同進士出身,以合今制。從之。命詞臣東閣大學士申仁忠、東閣學士朴潤、東閣校書陶舉、覃文禮、吳綸、黎俊彦、翰林院侍書阮敦厚、梁世榮、翰林院侍讀阮冲慤等分撰碑記。

註:覃文禮,桂陽覽山人,光順己丑科進士。吳綸,東岸三山人,洪德乙未科同進士。阮冲慤,武寧金堆人,光順己丑科同進士。

冬十月,詔錄功臣子孫。

太傅黎念請:「順天年間開國功臣官至一二品以上,其子孫或沈於軍伍者,聽各由承、憲二司備奏,兵部覈實;身材壯健者充錦衣衛俊士,懦弱不堪用者許復其身。」從之。〇敕:「開國功臣都督、同知以上,不幸陣亡,未得授職,并有姓名預隴崖功臣籍而官未至一二者,其子孫聽由吏部題奏,各授以武階散官。」

註:隴崖,註見太祖順天元年。

初建先農壇及觀耕臺。

初,帝躬耕耤田,臨辰構作行殿,規制未備。至是,于耤田右上建先農壇,壇高七尺、濶三十六尺。中作觀耕臺,高五尺、濶四十尺。臺後又建行殿五間、廚房一連三間。

註:耤田,在淸潭縣紅梅社。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