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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传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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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苏轼撰

周书

立政第二十一

周公作立政。

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周公率群臣进戒于王,赞曰:群臣皆再拜稽首,告天子今王矣,不可以幼冲自待。则进戒曰:「王左右有牧民之长曰常伯,有任事之公卿曰常任,有守法之有司曰准人。此三事之外,则有掌服器者曰缀衣,执射御者曰虎贲。此亵御也。」周公则戒之曰:非独三事者当择人,此亵御者亦当择人也。能知忧此者,美哉鲜矣!

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竞,吁俊尊上帝。夏后氏之世,王室所以大强者,以求贤为事天之实也。

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乃敢告教厥后曰:拜手稽首后矣。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兹惟后矣。」

「事」,则向所谓常任也。牧,则向所谓常伯也。准,则向所谓准人也。一篇之中,所论宅、「俊」者,参差不齐,然大要不出是三者,其余则皆小臣百执事也。古今学者解「三宅三俊」多不同,惟专以经训经,庶得其正。书曰:

「迪知忱恂于九德之行。」是九德为三俊也。皋陶之九德,则箕子三德之详者也,并三为一,则九德为三俊明矣。书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是「事」也,「牧」也,「准」也,为三宅,所以宅三俊也。书曰:「流宥五刑,

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又曰:「兹乃三宅无义民。」此三宅所以宅五流也。人之有疾也,食而不药不可,药而不食亦不可。「三宅三俊」,如药食之交相养,而不知食之养药耶?药之养食耶?所以宅三俊及所以宅五流者,皆曰三宅,如此而后经之言可通也。

谋面,用丕训德,则乃宅人,兹乃三宅无义民。

谋面,谋其耳目所及者。言自近及远,皆大训我德,则可以宅三俊之人。既宅三俊,然后可以宅五流,凡民之无义而有罪者。

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后。

书曰:「肆往奸宄。」是古者谓「流」为「往」也。桀之所往者,无罪之人,所任者,皆小人残民者也。所往所任,皆出于暴德,是以无后。

亦越成汤陟,丕厘上帝之耿命,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严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用协于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

耿,光也。成汤既以升闻大治上帝之命,则以三宅去凶人。凶人各即其宅,然后宅俊。其所谓俊者,皆真有德者也,故曰三有俊,克即俊。殷人去凶而后用贤,夏后氏用贤而后去凶,各从当时之宜,要之二者相资而成也。礼曰:夏后氏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殷人先罚而后赏。盖缘立政之文而立此言,不知圣人之赏罚,应物而作,无所先后也。汤惟严敬用宅俊,故能内协商邑,外以显德于四方也。

呜呼!其在受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

甸,治也。帝钦我而伐纣,使我有诸夏,法汤受命而治万姓也。

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见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长伯。

君子小人,各知其本心,去凶进贤,各得其实。

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

任人,常任也。准夫,准人也。牧,常伯也。此三事,皆大臣也。

虎贲、缀衣、趣马、小尹。自此以下,皆小臣,或其远外者。趣马,掌马也。小尹,小官之长也。左右携仆。执持器物者。百司庶府。府库藏吏也。大都小伯。

大都之伯,在牧人中矣,此其小伯也。艺人。执技以事上者。表臣百司。

表,外也。有两百司,此其外者也。

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太史,下大夫,掌六典之贰。尹伯、庶常吉士,皆当时小官。

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六卿独数其三,不及冢宰、宗伯、司寇者,周公以师兼冢宰,周公谓苏忿生为苏公,是苏公以公兼司寇也。而宗伯则召公兼之欤?亚,其贰也,旅,其士也。卿在常任中矣,此言其亚旅而已。

夷微、卢、烝,三亳阪尹。

蛮夷之民,微、卢之众,及三亳阪险之地,皆有尹正。汤始都亳,其后屡迁。所迁之地,皆有亳名,故曰亳。或曰蒙为北亳,谷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历数此者,欲得其人也。文王惟克厥宅心,

能知君子小人之心。

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

常任常伯,必以德选。不言准人者,容以才进也。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庶狱庶慎,文王罔敢知于兹。

文王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其所知者,三宅三俊,去凶用贤之事而已。至于庶言,有司所下教令也。庶狱,狱讼也。庶慎,国之禁戒储备也。文王皆不敢下侵有司之事,惟使有司牧夫训治用命及违命者而已。

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义德,率惟谋从容德,以并受此丕丕基。

武王但抚存文王之功,不改其义德,而从其冇容之德也。

呜呼!孺子王矣。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乱

其心如其言是谓「若」。相我受民,助我所受民,

和我庶狱庶慎,时则勿有间之。

既灼知其心而后用,既用则勿以流言谗间之。

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

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一话一言,闻斯行之,则不胜其弊。以其不胜弊而举弃之,则所丧亦多矣。必受而绎之,末惟成德之彦,则不可以小道小言眩也。故一话一言,终必付之而后可。

「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

我受美言于人,不敢自有而献之于王也。

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心有邪正,事有是非,正心而求其理,未有不得也。

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之,兹乃俾乂。

人有临事而失其常,不如所期者,故已宅则复绎之者,䌷绎其所已行之事也。

国则罔有立政用𪫺人,不训于德,是罔显在厥世。继自今立政,其勿以𪫺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

「劢」,勉也。何谓𪫺人?贾谊赋曰:「凤凰翔于千仞兮,览德辉而下之。见世德之𪫺微兮,遥增击而去之。」是之谓𪫺人。「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夫周公尤以狱为忧,故此篇之终,特以嘱司寇苏公也。

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

罔有不服,则兵初不用也。然不可以不用,而不以时诘治之,

以觐文王之耿光,以扬武王之大烈。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

人之才德长于此者,天下之所共推而不可易也,是之谓常人。如廷尉用张释之、于定国,吏部尚书用山涛,度支用刘晏,此非常人乎?

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

春秋传曰:「昔武王克商,使诸侯抚封,苏忿生以温为司寇。」此言其能敬用狱,以长王国,是为三公也。「列」者,前后相比,犹今之言「例」也。以旧事为比,而用其轻重之中者也。呼太史而告之者,欲书之于史,以为后世法也。

周官第二十二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殷未黜,淮夷未灭,则成王有所不睱。

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绥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书曰:侯、甸、男、邦、采、卫。此周五服之名也。禹贡五服通畿内,周五服在王畿千里之外,并畿内为六服。董,督也。治官,治事之官也。

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万国咸宁。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唐、虞官百而天下治,夏、商曷为倍之?德衰而政卑也。尧、舜官天下,无患失之忧,故任人而不任法,人得自尽也,故法简官少而事省。夏、商家天下,惟恐失之,不敢以付人,人与法相持而行,故法烦官多而事冗。后世德愈衰,政愈卑,人愈不信,而一付之法,吏不敢任事,相倚以苟免,故法愈乱,官愈多,而事不举。人主知此,则治一作几。矣。

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明王观唐、虞、夏、商之政,而知为国不在官多,而在得人,故官不必备也。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师、傅、保皆论道。国以道为经,以政事纬之,与刑无相夺伦,而阴阳和。

官不必备,惟其人。」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孤,特也。此虽三公之贰,而非其属官,故曰孤以重之。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政教礼刑,无所不掌。谓之邦治,而百官总己以听焉。故冢宰为天官,必三公兼之,余卿或兼或特命。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司徒之职,如地之生物,富而能教之,故为地官。扰,驯也。

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王者以礼乐治天下,政所从出,本于礼而成于政。和如天之春,万物生焉,而盛于夏,故宗伯为春官,司马为夏官。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如秋之肃杀万物,故司寇为秋官。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民各有居室,如冬之盖藏,故司空为冬官。

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九州之牧也。阜成兆民。六年,五服一朝。

一朝,毕朝也。朝以远近为疏数,六年而遍,五服毕朝也。

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夏、商以来,人主奉养日侈,供卫日广,亦不能数巡守,故以五载为十二年也。

王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

令出不善,知而改之,犹贤于不反也。然数出数改,则民不复信上,虽有善令不行矣。故教以善令,非教其遂非也。

以公灭私,民其允怀。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春秋传曰:「郑子产铸刑书,晋叔向讥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其言盖取诸此也。先王人法并任,而任人为多,故律设大法而已。其轻重之详,则付之人,临事而议,以制其出入,故刑简而政清。自唐以前,治罪科条,止于今律令而已。人之所犯,日变无穷,而律令有限。以有限治无穷,不闻其有所阙,岂非人法兼行,吏犹得临事而议乎?今律令之外,科条数万,而不足于用,有司请立新法者,日益而不已。呜呼!任法之弊,一至于此哉!

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

小人不利于用常法,常以利口乱政。蓄疑败谋,

人主闻谗言,不即辨而藏之中,曰蓄疑败谋,害政无大于此者。

怠忽荒政,不学墙面,莅事惟烦。戒尔卿士,功崇惟志。未有志卑而功崇者。

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偷于初,必艰于终。

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无载尔伪。孟子曰:「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

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庞。

士无贤不肖,入朝见嫉,自有君臣以来病之矣。惟让为能和,是以贵之。

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王曰:「呜呼!三事三公也。暨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永康兆民,万邦惟无𭣧。」

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

东夷,淮夷也,在周之东。肃慎,东北远夷也。

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

国语曰:「文王诹于蔡、原,访于辛、尹,重之以周、召、毕、荣。」岂此荣伯也与?

周公在丰,将殁,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毕,告周公,作亳姑。

毕有文、武墓,葬公于毕,示不敢臣也。亳姑,蒲姑也。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至此并告已迁欤?二篇亡。

君陈第二十三

周公既殁,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

君陈命于周公之后,毕公之前,必周之老臣也。郑玄以为周公子,非也。毕公,成王之父师,弼亮四世,岂以周公之子先之?周公迁殷顽民于洛,不必迁旧人以宅新民也。洛人在内,殷人在郊,理必然也。分正者,毕命所谓「旌别淑慝,表厥宅里,殊厥井疆,俾克畏慕」也。

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惟民其乂。」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物之精华发越于外者,为声色臭味。是妙物也,故足以移人,亦足以感鬼神。圣人以至治明德,比于馨香,有以也夫!荀悦有言:「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形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朴以加小人,化其形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小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此之谓也。

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尔其戒哉!「尔惟风,下民惟草。

岂独圣也?凡有求而未得也,无所容其爱,既得则爱衰,此人之情也。为人君者,不能显诸仁,藏诸用,凡所以治民之具,毕用而常陈,则民狎而玩之矣。故教之惟风,下民惟草,德复有妙于风者乎!

图厥政,莫或不艰。有废有兴,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

有所兴废出纳,皆咨于众以度之,众言同则绎之。孔子曰:巽语之言,能无悦乎?绎之为贵。

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呜呼!臣人咸若时,惟良显哉!」臣谋之而君能行,此真君之德也,岂待其顺之于外云尔也哉?成王之言此者,非贪臣之功,实欲归功于臣,以来众言也。

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殷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乃辟。

辟而不能止辟者,勿辟也。

狃于奸宄,败常乱俗,三细不宥。

狃,习也。常者,国之旧法;俗者,民之所安。而败乱之,害政之尤。故此三者,所犯虽小,亦不可宥也。

尔无忿疾于顽,无求备于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有残忍之忍,有容忍之忍。春秋传曰:「州吁阻兵而安忍。」此残忍之忍。孔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此容忍之忍也。古今语皆然,不可乱也。成王指言「三细不宥」,则其余皆当宥之。曰「必有忍,其乃有济」者,正孔子所戒「小不忍则乱大谋」者也。而近世学者,乃谓当断不可以不忍。忍所以为义,是成王教君陈果于刑杀,以残忍为义也。夫不忍人之心,人之本心也,故古者以不忍劝人,以容忍劝人也,则有之矣,未有以残忍劝人者也。不仁之祸,至六经而止,今乃析言诬经以助发之,予不可以不论。

简厥修,亦简其或不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因物有迁。违上所命,从厥攸好。尔克敬典在德,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有辞于永世。

书传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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