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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凯莱的自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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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吉林汉姆先生:

从您的来信中知悉,您可能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些发现;您觉得有必要知会警方,如果这样,我因谋杀罪锒铛入狱也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您却仍然选择事先对我写信预警,其原因我不得而知,但我想您应该还是对我心存怜悯。无论您对我同情与否,您都想知道——我也确实想向您倾吐一下——阿博莱特是为什么且怎么会遭遇死亡的。如果您不得不通知警方,我也希望他们能清楚这事件的前因后果。可能他们——甚至是您——会将案件定性为恶性谋杀,但我也不会出面纠正,所以,他们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这一切的源头就在十二年前的夏天,那时我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而马克是个二十五岁的青年。他的一生就建立在浮夸和虚荣之上,就在死去之前还在努力装成一副慈善家的模样。我记得他当时坐在我家狭小的客厅中,用手套轻轻拂打着左手的手背;而我善良天真的母亲,还将他当成彬彬有礼的绅士。我和我弟弟菲利普草草清洁了一番,穿上带领口的旧衣,站在他的身前,一边用手肘轻推着对方,一边用脚后跟踢着泥土,心里腹诽着他打断我们游戏的恶行。他准备收养我们之中的一个,多善良的马克表哥啊!天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我;可能是因为菲利普当时才十一岁,小我两岁。

唔,马克为我付学费,我上了公立学校,稳稳地进入牛津,然后成了他的秘书。不过,您的好友贝弗利先生可能向您提到过,我干的活儿可远远超过了秘书的责权范围:我是他的地产经纪人、财务顾问、信使仆从——不过大多数时间,还要充当他的观众。马克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总要找个人听他唠叨。我想在他的心里,我已经成了那个为他树碑立传的不二之选。有一天他还告诉我他准备让我做他的文稿保管人——真见鬼。我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总会寄给我一些又臭又长的信件,我读过一遍之后就会撕成碎片。全是些没用的空谈!

三年之前,菲利普的生活遭遇了瓶颈。他被匆匆忙忙地送到了廉价的语法学校,毕业之后在伦敦坐办公室,生命中除了每周两镑钱的薪水之外,寡然无味。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他寄来的信,言辞疯癫,让人揪心。他说自己急需一百镑,不然人生就完了。我去找马克借钱。只是一百镑,你知道,我收入不菲,三个月内完全有能力还清。但他严厉地拒绝了我。我猜他觉得自己从这件事中无利可图——既得不到掌声,也得不到赞叹;就算菲利普对此感恩戴德,对象也是我,而不是他。我祈求他,甚至威胁他,为此吵了架;而就在我们忙于争执的同时,菲利普被捕了。我母亲为此忧郁而死——她最疼我弟弟——但马克,就像平常一样,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庆幸自己真有先见之明,十二年前没有选择菲利普,而是选择了我!

后来,我曾承认过自己鲁莽,向马克道歉,他就像平常一样,扮演着不计前嫌、宽宏大量的绅士角色。然而,尽管我们表面上和好如初,可是从那天起,我已经成为他的死敌——当然,目空一切的马克看不到这一点。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我不确定是否会起杀心。要与一个你恨之入骨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装出亲密无间的样子,确实非常危险。由于他对我非常信任,把我视作令他钦佩和感激的被保护人,他相信他自己有资格以我的恩人自居,所以渐渐地,我完全控制了他。我完全可以等待时机,选择机会。也许我不该杀他,但我发誓要报仇。现在,这个空虚的愚人要靠着我的怜悯才能生存,所以我完全不用着急。

两年之后,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处境,因为向马克复仇的机会正从我的身边溜走。马克开始酗酒。我会阻止他吗?我想不会,但令我非常讶异的是,我竟然开始竭尽全力地劝他戒酒。可能是我善良的本能使然,但随即我找到了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如果马克酗酒而死,我岂不是就永远失掉了亲手复仇的机会?具体的原因可能难以言表,但不论我的动机如何,我都要阻止他。至少,他酗酒确实令我不快。

我虽然阻止不了他,但是可以限制他。所以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他的秘密。没错,我帮他在公众面前保持光鲜亮丽,就像那些食肉动物把猎物喂肥,然后自己大快朵颐。我时常贪婪地看着马克,想着他已经完全被我控制,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摧毁他,只要我想,就能从经济上、精神上,任何方面,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我要做的,仅仅是撒开手,看着他慢慢地沉沦堕落。不过,凡事都不用着急。

然后他死在了自己的手上。这个没用的小酒鬼,出于私心和空虚,竟然妄图染指这个世界上最真诚纯洁的女孩。您可能已经见过她了,吉林汉姆先生,但你根本不了解马克·阿博莱特。就算他没有酗酒的恶习,也根本无法为她提供幸福。我和他相识多年,但对他从没有过任何感情。和这样枯萎狭隘的灵魂一起生活还不如死了为妙;酗酒之后的他更像是从地狱深渊爬出来的恶魔。

所以他必须死。她的母亲和马克狼狈为奸,妄图毁掉她的一生,而我是最后一面护盾。为了她我大可以在公开场面下射杀马克,虽然想想就大快人心,但我不想无谓地牺牲掉自己。他在我的掌握之下,我可以通过溜须逢迎达到任何目的。显然,将他的死亡安排成一场意外并不难。

我没必要喋喋不休地把我曾经想过的一个个计划都告诉你。这些计划都被我推翻了。有那么几天,我想导演一场池塘泛舟的事故——马克几乎不会游泳,我可以佯装成竭尽全力救他,却功亏一篑,痛失挚友。不过,不用我再动脑筋了,他自己告诉我一个绝妙的主意。他和诺里斯小姐把他的性命交到了我手里。要不是你那么聪明,我该说,这项计划完全称得上是天衣无缝。

那天我们谈到了红宅的闹鬼事件,马克表现得比平时更加自负高傲和荒唐。我敏锐地感觉到了诺里斯小姐心中的不快。晚饭之后她向我提议,装扮成女鬼吓吓马克,给他一个教训。马克对于他人的冒犯会有过激反应,我提醒过她,但是她执意要试一试。我在犹豫之后,还是做出了妥协。不过,我也“不情愿地”透露了密道的存在。(从书房到绿地保龄球场有一条地下密道。凭借你的智慧,想必已经发现它了。一年前,马克无意中发现了这条密道,他觉得这是天赐的礼物,因为他能躲在里面喝酒,没人知道。但是他得把密道告诉我——他永远都离不开听众,即使是自己的恶习也要找人倾诉。)

我将密道的存在透露给了诺里斯小姐,根据我的计划,马克必须被吓到半死。没有密道的协助,她根本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潜伏到距离保龄球场如此接近的位置实施计划,所以我帮她作出安排,闪亮登场。如我所愿,马克果然暴跳如雷,咬牙切齿。您也知道,诺里斯小姐是位专业的演员。我不用教她怎样表演。我装得像男孩子一样偷着乐,不夹杂其他情绪,表现得就像是纯粹是为了开个玩笑——既为了吓唬马克,也为了吓唬其他人。

正如我所料,当天晚上他来找我,依旧是一副忿忿不平的样子。诺里斯小姐也为此上了红宅的黑名单,我为此还做了特别的记录,“永不邀请”。在马克看来,这是极其无理的羞辱。但是他还顾忌着自己热情好客的好声誉,没有现场发作,而是准备在次日将她赶出红宅。所以“好客”之情使然,诺里斯小姐得以幸免,但红宅的大门已经对她永远关闭了——马克对此十分确定。所以我必须帮他做下特别记录。

我安抚着他,帮他梳理炸起来的羽毛。诺里斯小姐太不像话了,但是马克必须尽量掩饰自己对她的厌恶,当然她不会再来了——这很明显。这时,我突然大笑起来,马克愤怒地瞪着我。

“笑够了没?”他冷冰冰地问。

我继续大笑着。

“我刚刚在想,”我说,“要是你能报复一下,就会更有趣了。”

“报复?你什么意思?”

“唔,比如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你是说,再吓唬她一回?”

“不,不,但是你可以化化装,戏弄她一下。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我再次对自己大笑,“然后取笑她。”

他激动地跳了起来。

“天哪,凯伊,”他尖叫道,“不过我行吗?应该怎么做?你得帮我想个主意!”

不知道贝弗利有没有向您提过马克的表演才能。他在所有的艺术门类面前都是个门外汉。不过说到表演,他认为自己还是蛮有天赋的。毫无疑问,他在舞台表演上算是有点天赋,不过前提是戏台班子是他自己雇来的团队,下面坐着的观众也是得过他小恩小惠的人。虽然专业演员他无法胜任,不过作为业余演员来出演主角,他倒对得起地方报纸的那些吹捧之词。所以我的主意就是:在那个戏弄过他的专业女演员面前,搞一场私人表演,满足他对报复的渴望。如果他,马克·阿博莱特,凭借过人的演技,能让露丝·诺里斯在众人面前出个大丑,今后每次遇到她还可以肆意取笑,那对他来说这种报复简直太值了!

你是不是觉得太孩子气,吉林汉姆先生?啊,可惜你并不了解马克·阿博莱特!

“凯伊,我应该怎么做?”他着急地问。

“嗯,我还没完全想好,”我推诿道,“只是个构思而已。”

他开始自己冥思苦想。

“我可以装成一个演艺经理,到乡下来探望她——不行,她认识所有的演艺经理。那你说,扮演记者怎么样?”

“太复杂了,”我边想边说,“你的脸长得太有特点了,你知道吗,还有你的胡子——”

“胡子可以剃掉,”他断然说。

“亲爱的马克!”

他转过身去,喃喃自语,“我一直都想把胡子剃了。而且,如果我想做一件事,就必须做好。”

“没错,你一直是位艺术家。”我用欣羡的眼光看着他。

他呜呜地哼着,似乎很受用。他一直希望别人对他的艺术天赋做出认可。现在我很清楚,这家伙已经落在我的掌控之中了。

“这没用,”我继续说,“就算剃了胡须,别人还是能认出你来。除非,当然……”我故意停了下来。

“除非什么?”

“除非你装成罗伯特,”我又开始自顾自笑起来,“天哪!真是个馊主意。装成罗伯特,那个败家子哥哥,让诺里斯小姐感到作呕,跟她借钱,还可以做些其他的趣事儿。”

他看着我,一双小眼睛闪闪发亮,热切地点着头。

“罗伯特就罗伯特,”他说,“很好。我们该怎么做?”

罗伯特的存在确有其事,吉林汉姆先生,毫无疑问,你和探员都已经了解了大概。他确确实实是个败家子,的确去了澳大利亚,但是从来没在星期二下午到过红宅。他也来不了,因为三年前他就已经死了,一直孑然一身。但是在这儿,除了我和马克,没人知道他的死讯。马克成了家中的独苗,因为他的姐姐也在去年去世了。当然,我也曾经担心他姐姐可能知道罗伯特的生死,不过现在已经没人知道了。

接下来的两天内,马克和我一直在做着计划。您也明白,我们两人的目的大不相同。马克是想把自己的骗局延续那么几个小时,而我的计划则是让他下地狱。他要骗过的只不过是诺里斯小姐和其他的客人,而我却是想要他的命。“罗伯特”会被枪杀,而马克则会踪影全无(那是当然)。任何人都会认为是马克打死了罗伯特。但是你瞧,马克必须从头至脚彻底投入他最近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角色扮演,才能保证骗过旁人。吊儿郎当的心态对我则是致命的。

您可能会说,既然重要,就要把事做得万无一失。但我想再次提醒您,您根本就不了解马克。他现在正一门心思地幻想着成为自己最为心仪的角色——艺术家。没有人扮演奥赛罗的时候,会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涂黑。总之,他把胡子剃了个干净——也可能是诺伯莉小姐的一句话起了作用,她不喜欢男人留胡子——但对我来说,还有一件事很重要:死人的双手不应该留着那种经过修饰的绅士指甲。不过只用了五分钟,我们的艺术家就把这事处理好了——他在指甲上胡乱剪了几刀。我曾经对他说过:“诺里斯小姐立刻就会注意到你的双手。而且,作为一名艺术家……”这句话简直太管用了。

内衣也是个重头戏。我几乎都不用提醒他,他就注意到了自己的长裤会暴露袜子的上沿,作为一名精益求精的艺术家,他必须穿一条“罗伯特”风格更为明显的长裤。我特意到伦敦帮他购置了衣服以及其他行头,而且就算我没有帮他剪掉衣服上的标签,他也会迫不及待地代劳:作为一名艺术家,来自澳大利亚的访客自然不会穿着挂有伦敦东区店铺标识的内衣裤。没错,我们确实把事情做得万无一失,只不过,他的角色是“艺术家”,而我是——好吧,愿意的话,你们可以把我当成凶手。反正我现在也不介意了。

我们准备就绪。星期一早晨,我去了伦敦,并且以罗伯特的口气写了封信邮过来。(马克再次体会到了严谨的艺术家的感觉。)同时,我买了把左轮手枪。星期二早上,他在早餐桌边宣布罗伯特的到访。于是,我们有六个证人可以证明,罗伯特当天下午要来红宅。按我们的计划,罗伯特将在下午三点登场,其后不久外出打高尔夫的客人们就会归来。女佣去找马克,但是找不到,于是她折回办公室,发现我在替缺席的马克招待罗伯特。我会向她解释,马克外出了,接着我亲自把罗伯特带到茶桌边。没有人会对马克不在家产生怀疑,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罗伯特也会提到——他怕见这位兄长。然后,罗伯特对客人们表现得粗野无礼,当然主要针对诺里斯小姐,直到马克认为大仇得报方会罢休。

这是我们两个人约定的计划。不过我可能会说这是马克一个人的计划,因为我的想法完全不同。

早餐进展得相当顺利。当客人们外出打高尔夫球之后,整个上午我们都可以用来实施计划。此时我主要考虑的,是要让罗伯特这个人物形象尽可能地确立。因此我建议马克在打扮停当之后,先通过密道去往保龄球场,再沿着公路走回来,并且和酒吧老板聊聊天,但一定要谨慎,不能暴露身份。这样一来,关于罗伯特的到访我就又多了两个人证——其一是酒吧老板,其二是在宅前草地上干活的花匠。马克欣然同意。对看门人说话的时候,他可以装出澳大利亚口音。他老老实实地按计划钻进了我的每一个圈套,真有趣!恐怕世上从没有过一个被害人像他这样精细地谋划自己的死亡。

他在办公室换上罗伯特的衣服——因为对我们两人来讲,这都是最稳妥的方案。等他换好衣服,就把我叫了进去,让我检查。确实非常出色,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我觉得,他浪荡成性、挥金如土的气质一直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他的脸上,但在以前被胡子掩盖了。如今,胡子剃光了,我们一直尽力掩饰的东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根本就不是在扮演败家子的角色,实际上,他就是。

“我的天,你看上去棒极了!”我说道。

他得意地笑了起来,还顺便向我展示了我以往没有发现过的艺术天分。

“太棒了,”我再次自言自语道,“别人肯定看不出什么破绽。”我提前一步来到门厅,那里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我们迅速穿过门厅,进入书房,他一头钻进密道;我回到卧室,将他换下来的衣服收集起来,结成一束,拿着衣服返回密道,然后坐在门厅中耐心等待。

您也听到了女佣史蒂文斯小姐的证词。正当她前往圣堂寻找马克的时候,我则快步走进了办公室,手就插在裤子的边袋中,握着左轮手枪。

他倒是迅速进入了罗伯特的角色——说了一大堆冗长无聊的废话,无非是在澳大利亚的生活,虽然这是源自我的授意。然后他又切换到了正常的声音,为精心谋划的向诺里斯小姐复仇的计划自鸣得意,他突然间蹦出一句“现在轮到我了,你等着”,正好让艾尔熙听个正着。她本不该在外面,险些毁掉我的计划,却阴差阳错地成了人证,这样一来我的证词就不再是一面之词;她证明了马克和罗伯特在案发之前确确实实共处一室。

我一直一言不发,根本不想暴露自己的位置——因为我当时就在办公室里面。我只是冲着那个白痴微笑,然后掏出左轮手枪,结果了他。之后,我返回书房静待——就像我在证言中所指出的那样。

您能想象吗,吉林汉姆先生,当您出现在现场的时候我有多震惊!你能想象“凶手”本觉得自己算无遗策(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却突然发现事态冒出了一个新问题的心情吗?您的到来究竟会产生怎样的结果?我不得而知。也许您是无害的,也许您会搞砸一切。而且我还发现,我竟然忘了开窗户!

我不知道你是否觉得谋杀马克的计划是个聪明的计划。也许还不够好。但是,如果要夸奖我的话,我想最值得骄傲的还是当我面对你这么个不速之客的时候,还能迅速恢复镇定。是的,吉林汉姆先生,我在您的眼皮子底下悄悄打开了一扇窗,而且您仁慈地评价道:这扇窗确实能够左右您对案情的论断。至于钥匙——是的,您很聪明,但还是不如我。在钥匙问题上,我骗过了您,吉林汉姆先生,因为我通过书房穿过密道,偷听到了您和贝弗利先生在保龄球场的谈话。我当时躲在哪儿?啊,您可以研究一下那条密道,吉林汉姆先生。

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我骗过您了吗?您已经找到了秘密的所在——“罗伯特”即是马克——这就足够了。至于您是怎么发现这个秘密的,我无法得知。我在哪里做错了呢?可能从一开始就露了马脚,而您一直在一边看着我的个人表演。可能您已经知道了钥匙的秘密、窗户的轨迹,甚至连密道的所在都摸得一清二楚。您是个聪明人,吉林汉姆先生。

不过我手上还有马克的衣服,我本可以把它们丢在密道里,不过这密道已然泄露了,诺里斯小姐知道它的存在。可能这是我计划中唯一的疏漏,因为为了推行接下来的步骤,密道总归是要暴露给诺里斯小姐的。所以我把衣服藏进了池塘,当然这是在探员打捞一遍之后的事儿了。伴随着这些衣物的,还有两把钥匙,不过左轮手枪我没有扔。幸好没有扔,对吧,吉林汉姆先生?

写到此时,我认为所有的信息都已经向您详述清楚了。这是一封长信,有可能是我写的最后一封信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憧憬着,在马克死后我会有一个幸福的未来,不是留在红宅,也不是孑然一身。也许这种想法只是白日做梦,因为实际上在她心目中,我与马克一样一文不值。但是,我本来能够给她幸福的,吉林汉姆先生。上帝啊,我会多么努力工作,让她幸福!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杀人犯难道真的就会比酒鬼好些吗?马克就是为了这个而死的。今天上午,我又见到了她,她真可爱。这世界,太难理解了!

呵,呵,现在我们都不在了——阿博莱特家族和凯莱家族,一个都不剩。真不知道已经作古的凯莱祖父会怎么想,不过,也许我们都死绝了,反倒是好事儿。不过萨拉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就是脾气急了些,还长了个阿博莱特家族的鼻子——你完全无法想象。她没能留下子嗣真是太好了。

别了,吉林汉姆先生,您首次来到红宅就让您有如此的遭遇,真是抱歉,不过如果您想一下我的处境,可能就能释怀。别让比尔把我想得太坏。他是个好人,希望您以后多关照他。他可能会吓一跳,不过年轻人都是这样。非常感谢您能允许我以自己的方式做个了结;我想,您对我还是有些许同情的。真希望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能成为挚友——我和您,以及我和她。您可以把来龙去脉都告诉她,也可以选择不说;我相信您是有分寸的,知道怎样做最好。再见了,吉林汉姆先生。

马修·凯莱

今晚没有马克的陪伴,我感到有些孤独,真荒唐,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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