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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文国语——同一种文化,同一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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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文字,因为是单音,有一种特别优异的功能,几个字适当地连缀起来,可以获致巧妙的声韵音节的效果。单就这一点而论,西方文字,无论是讲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们的文字比。

国文与国语

国文与国语是两件东西。会说国语的人,可能还是文盲。文字是书写阅读的,语言是口说耳听的。

但是国文与国语的关系仍然是很密切的。先有语言,后有文字,这是一般的通例。语言是随时在变的,所以文字一定也跟着变。如果文字固定不变,只能书写阅读,不能口说耳听,则是死文字,如希腊文拉丁文等是。

我们中国的文字,是活文字,不是死文字,至少不像希腊拉丁文那样的死。可是,由于几千年来教育未能普及,识字的人太少,而少数的知识分子又格于形势,偏于保守,动起笔来不是效法周秦,便是模拟汉唐,以至于所谓国文与国语脱节,只能供少数人的使用赏玩。儿童学语,不消一年半载,便能牙牙上口。若是要文字精通,便非积年累月痛下苦功不可。传统的国文和日常的语言,其间的距离太远了一点。其距离至少是和“古英文”或“中古英文”与现代英语之距离一样的远。这是很不幸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言文一致”原是一个理想,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在任何时代能言文一致。言与文虽然不能一致,不过也不可距离太远。距离太远,则为大多数人想,甚不方便。会说本国语而还要花费好多年的时光去学习本国文,实在是冤枉。所以白话文运动是确乎合于时宜的。

“白话文”者,乃是接近白话之文。白话文仍然是文,并非白话,并非是把口说的白话逐字逐句地写在纸上之谓。如谓嘴里说的话,笔录下来,即能成文,恐天下无此便宜事。“出口成章”,那是要传为美谈的。白话文既仍然是文,当然还是要具备“文”的条件,章法、句法、声调、辞藻仍然是要考究的。所以白话文仍然是要学的,不过学起来要比学唐宋古文便利得多。

不要以为话是人人会说的。有许多人硬是不会说话。有人说话啰唆,不中肯綮,有人说话颠三倒四,语无伦次,有人说话滥用名词,有人说话词不达意,说话而能清楚明白简洁了当,并非是易事。“言为心声”,头脑清楚,然后才能说话清楚,思想周到,然后才能说话周到。会说话,然后就比较容易会写白话文了。所以白话文运动,一方面要把文从传统的古文的藩篱里解放出来,一方面也要努力把一般人的说话方式尽量地予以训练,使之较接近于文(我并不鄙视俗俚的语言,有时这样的语言还很能传神,经过选择后亦可被吸收成为文字中的用语,不过文究竟是文)。

白话文运动不是偶然的。清末,八股废,学校兴,浅近的文言一时成为风尚。我还记得,我小时候读的国文教科书,是“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大山,小石。水落,石出……”这和“人之初,性本善……”已经大大不同了。到“五四”运动以后,也许是受了一点外国的影响,这才有“小猫叫,小狗跳……”“来,来,来上学”之类的课文。小学生学国文,宜先从学说话起。说话的训练实在即是思想的训练。

古文还是要读的。其中的章法句法辞藻都是很有价值的。不过要在白话文通了之后再读为宜。这是一个程序的问题。对于专门研究中国文学的人,古书古文读得越多越好,因为这是他的专门的学问;对于一般的人,当适可而止,匀出工夫来做别的事情。白话文通了之后再读古文,可以增加许多行文的技巧,使白话文变得简洁些,使白话文更像文。试看许多白话文的作家,写出文章如行云流水,清楚明白,或委婉多姿,或干脆利落,其得力处不在白话,而在于文。胡适之先生常自谦地说,他的文章像是才解放的小脚,受过过多的束缚,一时无法回复自然。这完全是他的谦虚。有几个人能写出像他那样的清莹透底的文章?依我看,小学及初中完全读白话文,高中完全读古文,应该是最妥当的办法。小学注意语言,初中注重文字,循序渐进。

讲到国文教学,在教材教法方面,均应随时研究改良。最要紧的是,要认清国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以为其目的是在训练学生使用本国的语言文字以求有效地表达思想。如果这个目的不错,那么在国语国文课程之内,应采取纯粹与这目的有关的材料做教材。有人常把“国学”与“国文”连在一起。我不轻视“国学”,虽然我不大清楚“国学”是什么。如果“国学”即是中国的文学、历史、哲学的话,那么“国学”一词实无存在之必要,应分列为“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国文当然也要有内容,本国文史的古典作品正不妨作为国文的资料,这话当然也有道理,不过如果我们不忘记国文的目的,则这些古典作品似应加以改写,使之简化,然后再编为国文资料。例如,在英美,荷马的故事,中古的传奇,对于每一高等学校的学生都耳熟能详,但并非是由于直接地读过那些古典原作,读的乃是经过重写改编的古典作品。我们的国文教学,也应该认清目标,慎选教材。我们中国古代的文化,确实值得我们珍视,确实值得令每一国民都有相当的认识,但是方法尽有的是,似不可令“国学”占去国文的一部分的地位。以高中及大一而言,与其选读深奥的古典作品,不如选读与现代生活有关的资料。有一个时期,国语与常识合编,我觉得那方向是对的,后来不知怎么又改变了。

教学方法,对于低年级的教学最宜讲究。这一套方法应求其现代化、科学化。英美学校之教英文,亦即他们的国文,在方法上我想一定有足资我们借鉴的地方。这有待于开明的专家们去努力研究。

中国语文的三个阶段

语文和其他的人类行为一样,因人而异,并不能是到处完全一致的。我们的国语国文,有其基本的法则,无论在读法、语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约定俗成,通行无碍。但是我们若细按其内容,便会发现在成色上并不尽同,至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粗俗的、标准的、文学的。

所谓粗俗的语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民众所使用的语文而言。从前林琴南先生攻击白话文,斥为“引车卖浆者流”所使用的语文,实即指此而言。这一种语文,字汇很贫乏,一个字可以当许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无字,没法写出来。但是在词汇方面相当丰富,应事实之需要随时有新词出现。这种语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浅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时却也有朴素的风致、活泼的力量和奇异的谐趣。方言土语也是属于此一范畴。

粗俗的语文尽管是由民众广泛地在使用着,究竟不足为训。所谓语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于标准语文的使用之训练。所谓标准语文,异于方言土语,是通行全国的,而其词句语法皆合于一般公认的标准,并且语句雅驯,不包括俚语鄙语在内。我们承认北平区域的语言为国语,这只是说以北平区域的发音为国语的基准,并不包括北平的土语在内。一个北平的土著,他的国语发音的能力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的每个字的读音未必全是正确,因为他有许多土音夹杂在内。有人勉强学习国语,在不该加“儿”字的地方也加“儿”,实在是画蛇添足。

标准语写出来不一定就是好的标准文,语与文中间还是有一点距离的。心里怎样想,口里怎样说,笔下怎样写——这道理是对的,但是由语变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很少的人能文不加点,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说话杂七杂八,行文拖泥带水,是我们最容易犯的毛病。语体文常为人所诟病,以为过于粗俗,纵能免于粗俗,仍嫌平庸肤浅,甚至啰唆无味。须知标准语文本身亦有高下不同的等级,未可一概而论。“引车卖浆者流”的粗俗语文,固无论矣,受过教育的人,其说话作文,有的简截了当,有的冗沓枝节,有的词不达意,有的气盛言宜。语文训练便是教人一面怎样说话,一面怎样作文,话要说得明白清楚,文要写得干净利落。

语文而达到文学的阶层便是最高的境界了。文学的语文是供人欣赏的,其本身是经过推敲的,其措辞用字千锤百炼以能充分而适当地表达情意为主。如何使声调保有适当的节奏之美,如何巧妙地使用明譬与暗喻,如何用最经济的手法描写与陈述,这都是应在随时考虑之中的课题。一个文学作家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语文工具,只能停滞在“清通”的阶段,那将是很大的缺憾。因为“清通”的语文只能算是日常使用的标准语文,不能符合文学的需要。固然,绚烂至极趋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之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之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与那稀松平常的一览无遗的标准语文是大不相同的。文学的语文之造诣,有赖于学力,亦有赖于天才。而且此种语文亦只求其能适当,雕琢过分则又成了毛病。

这三种语文虽有高下之不同,却无优劣之判。在哪一种环境里便应使用哪一种语文。事实上也没有一个人能永远使用某一阶层的语文,除非那一个人永远是文盲。粗俗的语文在文学作品里有时候也有它的地位,例如在小说里要描写一个市井无赖,最好引用他那种粗俗的对话。优美的文学用语如果用在日常生活的谈吐中间,便要令人觉得不亲切、不自然,甚至是可笑。对语文训练感兴趣的人,似应注意到下列三点:粗俗的方言俚语应力求避免,除非在特殊的机缘偶一使用;标准语文应力求其使用纯熟;文学的语文则有志于文艺创作者必须痛下功夫勤加揣摩。

作文的三个阶段

我们初学为文,一看题目,便觉一片空虚,搔首踟蹰,不知如何落笔。无论是以“人生于世……”来开始,或以“时代的巨轮……”来开始,都感觉得文思枯涩难以为继,即或搜索枯肠,敷衍成篇,自己也觉得内容贫乏索然寡味。胡适之先生告诉过我们:“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心中不免暗忖:本来无话可说,要我说些什么?有人认为这是腹笥太俭之过,疗治之方是多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固然可以充实学问增广见闻,主要的还是有赖于思想的启发,否则纵然腹笥便便,搜章摘句,也不过是饾订之学,不见得就能做到“文如春华,思若涌泉”的地步。想象不充,联想不快,分析不精,辞藻不富,这是造成文思不畅的主要原因。

渡过枯涩的阶段,便又是一种境界。提起笔来,有个我在,“纵横自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对于什么都有意见,而且触类旁通,波澜壮阔,有时一事未竟而枝节横生,有时逸出题外而莫知所届,有时旁征博引而轻重倒置,有时作翻案文章,有时竟至“骂题”,洋洋洒洒,拉拉杂杂,往好听里说是班固所谓的“下笔不能自休”。也许有人喜欢这种“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式的文章,觉得里面有一股豪放恣肆的气魄。不过就作文的艺术而论,似乎尚大有改进的余地。

作文知道割爱,才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征象。须知敝帚究竟不值珍视。不成熟的思想,不稳妥的意见,不切题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写,不恰当的词字,统统要大刀阔斧地加以削删。芟除枝蔓之后,才能显着整洁而有精神,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所谓“绚烂之极趋于平淡”,就是这种境界。

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要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长短要求其适度,性质需要长篇大论者不宜过于简略;性质需要简单明了者不宜过于累赘,如是而已。所以文章之过长过短,不以字数计,应以其内容之需要为准。常听见人说,近代人的生活忙碌,时间特别宝贵,对于文学作品都喜欢短篇小说、独幕剧之类,也许有人是这样的。不过我们都知道,长篇小说还是有更多的人看的;多幕剧也有更多的观众。人很少忙得不能欣赏长篇作品,倒是冗长无谓的文字,哪怕只是一两页,恹恹无生气,也令人难以卒读。

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拈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我们欣赏的是成品,不是过程。袁虎倚马草露布,“手不辍笔,俄得七纸”,固然资为美谈,究非常人轨范。文不加点的人,也许是早有腹稿。我们为文还是应该刻意求工,千锤百炼,虽不必“掷地作金石声”,总要尽力洗除一切肤泛猥杂的毛病。

文章的好坏与年龄无关。姜愈老愈辣,但“辣手作文章”的人并不一定即是耆耇。头脑的成熟,艺术的造诣,与年龄时常不成正比。不过就一个人的发展过程而言,总要经过上面所说的三个阶段。

漫谈读书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稀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到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洞崩坼之声,山林窅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书,本身就有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读书苦?读书乐?

从开蒙说起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搦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的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古所谓槚檚,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小学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受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娴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时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地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为某些人所诟病。其实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未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中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国立编译馆”编印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纪律与兴趣

高中与大学一二年级是读书求学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现在所谓读书,和从前所谓“读圣贤书”意义不同,所读之书范围较广,学有各门各科,书有各种各类。但是国、英、算是基本学科,这三门不读好,以后荆棘丛生,一无是处。而这三门课,全无速成之方,必须按部就班,耐着性子苦熬。读书是一种纪律,谈不到什么兴趣。

梁启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学者,他的一篇《学问与兴趣》广受大众欢迎,很多人读书全凭兴趣,无形中受了此文的影响。我也是他所影响到的一个。我在清华读书,窃自比附于“少小爱文辞”之列,对于数学不屑一顾,以为性情不近,自甘暴弃,勉强及格而已。留学国外,学校当局强迫我补修立体几何及三角二课。我这才知道发愤补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数学老师,是真正循循善诱的一个人,他讲解一条定律一项原理,不厌其详,远譬近喻地要学生彻底理解而后已。因此我在这两门课中居然培养出兴趣,得到优异的成绩,蒙准免予参加期终考试。我举这一个例,为的说明一件事,吾人读书上课,无所谓性情近与不近,无所谓有无兴趣。读书上课就是纪律,越是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钻研。克制自己欲望的这一套功夫,要从小时候开始锻炼。读书求学,自有一条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启超先生所倡导趣味之说,是对有志研究学问的人士说教,不是对读书求学的青年致辞。

一般人称大学为最高学府,易令人滋生误解,大学只是又一个读书求学的阶段,直到毕业之日才可称之为做学问的“开始”。大学仍然是一个准备阶段,大学所讲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识。所以大学生在读书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凡是课程规定的以及教师指定的读物是必须读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规定必须读的,越是不愿去读,宁愿自己去海阔天空地穷搜冥讨。到头来是枉费精力自己吃亏,五四时代而不知所从。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不足以餍所望。有一天几个同学和我以《清华周刊》记者的名义进城去就教于北大的胡适之先生,胡先生慨允为我们开一个最低的国学必读书目,后来就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内容非常充实,名为最低,实则庞大得惊人。梁启超先生看到了,凭他渊博的学识开了一个更详尽的书目。没有人能按图索骥地去读,能约略翻阅一遍认识其中较重要的人名书名就很不错了。吴稚晖先生看到这两个书目,气得发出一切线装书都丢进茅坑里去的名言!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惹出来的这个书目风波,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罢了。我们的举动表示我们不肯枯守学校规定的读书纪律,而对于更广泛更自由的读书的要求开始展露了天真的兴趣。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到三十岁左右开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事。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读,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谫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弥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帷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几年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恶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悉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弥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的觖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即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划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唐张参为国子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畿之繁,乃亦亲洒宸翰,遍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遍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印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要三百只羊皮!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欲求《史记》《汉书》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市人转相摹刻诸子百家之书,日夜传万纸,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如此,其文词学术当倍蓗于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板刻,至宋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

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以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散文的朗诵

我们中国文字,因为是单音,有一种特别优异的功能,几个字适当地连缀起来,可以获致巧妙的声韵音节的效果。单就这一点而论,西方文字,无论是讲究音量的或重音的,都不能和我们的文字比。

《诗经·关雎·序》:“吟咏性情”,疏:“动声曰吟,长言曰咏。”诗不仅供阅读,还要发出声音来吟,而且要拉长了声音来咏,这样才能陶冶性情。吟咏也就是朗诵。

诗歌朗诵有不可言传的妙趣。好多年前我到美国科罗拉多去念书,当地有一位热爱中国的老太太,招待我们几个中国学生先到她的家里落脚。晚饭过后闲坐聊天,老太太开口了:“我好久没有听到中国人念诗了,我真喜欢听那种抑扬顿挫的声调。今晚你们哪一位读一首诗给我听。”她不懂中国语文,可是她很诚恳,情不可却,大家推选我表演。我一时无奈,吟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听了微笑摇头说:“不对,不对,这不是中国式的吟诗。”我当时就明白了,她是要我摇头晃脑,拉长了某几个字的尾音,时而“龙吟方泽,虎啸山丘”,时而“余音绕梁,不绝如缕”,总之是要靠声音的高下疾徐表达出一种意境。我于是按照我们传统的吟诗方式,并且稍微加以夸大,把这首诗再度朗诵了一遍。老太太鼓掌不已,心神领会,好像得到很大满足的样子。我问她要不要解释一下诗中的含义,她说:“没关系,解释一下也好,不过我欣赏的是其中音乐的部分。”

英文诗的朗诵,情形不同。一九二五年我在波士顿听过一次美国诗人弗罗斯特朗诵他自己的诗。入场券五元,会场可容二三百人,听众只有二三十人,多半是上了年纪的人。在冷冷清清的气氛中,弗罗斯特在台上出现了。他生于一八七四年,这时候该是五十左右,但是头上一团蓬松的头发已经斑白了。他穿着礼服,向众一鞠躬,举起他的诗集开始朗诵。他的声音是沙哑的,声调是平平的,和平常说话的腔调没有两样,时而慢吞吞的,时而较为急促,但总是不离正常的语调。他读了六七首最传诵一时的诗,包括《赤杨》《雪夜林边小驻》《补墙》等。观众也有人点名一两首要他朗诵,他也照办。历时一小时余。我想其他当代诗人,即使不同作风的如林赛德,如桑德堡,若是朗诵他们的诗篇,情形大概也差不太多。至少我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台上演出时,即使是诗意很浓的独白,读起来还是和平常说话一般,并不像我们的文明戏或后来初期话剧演员之怪声怪气。

以上谈的是诗的朗诵。散文也可以朗诵吗?为什么不?事实上我们的散文一直是被朗诵着的。记得小时候,老师教我们读《古文观止》,选中一篇古文之后并不立刻开讲,而是先行朗诵一遍。我的中学老师当中有两位特别长于此道,一位是徐镜澄先生,一位是陈敬侯先生,前者江北人,后者天津人,前者朗诵咬牙切齿,声震屋瓦,后者朗诵轻描淡写,如行云流水。但是两位都能朗诵出文章的韵味。我们细心聆听,在理解文章的内容之前,已经相当体会到文章的美妙。老师讲解之后,立即要我们朗诵,于是全班高唱,如鼎沸,如蛙鸣,如鸟喧,如蝉噪。下课后我们还要在自修时低声诵读若干遍,因为下次上课还要默写。

大概文章不经朗诵,难以牢记在心。像贾谊的《过秦论》,从一开端“秦孝公……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起,波澜壮阔地推论下去,直到最后“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真是痛快淋漓,大气磅礴,小时候背诵,到老不忘。而且古今之文,熟读之后,我们作文虽不必套用它的笔调,但其起承转合的章法、据辞摛藻的功夫,是永远值得我们参考的。

诗讲究平仄,到了沈约写《四声谱》的时候而格外明朗起来。文学和音乐本来有密切关系,《诗经》很大部分是被诸管弦的,《乐府》更不必说。诗而讲究四声八病,那就是表示诗与音乐要渐渐分家了,诗要在文字本身上寻求音乐之美。而文字之音乐成分不外音韵与四声。散文不押韵,但是平仄还是不能完全不顾的,虽然没有一定的律则可循。精致的散文永远是读起来铿锵有致。赋,介于诗与散文之间的一个型类,是我们中国文学所特有的一项成就。晋孙绰作《游天台山赋》,很是得意,对他的朋友说:“卿试掷地,当作金石声。”这个比喻很妙。文字而可以作金石声,其精美挺拔可以想见。我很喜欢研读庾子山的《哀江南赋》,每朗诵到“孙策以天下为三分,众才一旅,项籍用江东之子弟,人惟八千,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岂有百万义师,一朝卷甲,芟夷斩伐,如草木焉”,不禁为其激昂慷慨之文笔,引发无穷之感叹。“词虽骈偶,而格取浑成”,不仅是后来的“骈四骊六,锦心绣口”。

古文八大家,没有一篇精心结构不是可以朗朗上口的。大抵好的文章,必定简练,字斟句酌!期于至当。《朱子语类》提起欧阳修《醉翁亭记》就是一例,说:“顷有人买得他醉翁亭记稿,初说滁州四面有山,凡数十字,末后改定,只曰:‘环滁皆山也’五字而已。”这五个字朗诵起来多么响亮简洁!《朱子语类》又说:“向尝闻东坡作韩文公庙碑,一日,思得颇久,忽得两句云:‘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遂扫将去。”这两句确是笔力万钧,诵将下去,有奔涛澎湃之势。散文不要排偶,然有时也自然的有骈骊的句子,不必有一定的格律;然有时也自然有平仄的谐调和声韵的配合。使用文字到了纯熟的化境,诗与散文很难清楚地划分界限。我们朗诵古文有时也就和朗诵诗歌的腔调颇为近似。

白话文可以朗诵吗?这是个问题。

很多人一直相信,白话文就是“以手写我口”,口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很多人也确实这样做,写出的文字和口说的话并无二致,避免用典,少用成语,不求排偶,不顾平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当然,说话也是颇有艺术的,有人说话有条有理,用字准确,也有人说话杂乱无章,滥用字词。所以白话文也有不同的成色,或简洁明了,或冗劣啰唆。不过其为白话文,则其特点是尽量明白清楚地表达作者的情思。白话散文既然是这样的明白清楚,一泻无遗,还有加以朗诵的必要吗?听人朗诵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几曾听过人朗诵朱自清的《背影》?

但是古文散文既可朗诵,白话文似也无妨朗诵。且举《水浒传》第二十二回武松打虎一段:

武松提了哨棒,大着步,自过景阳冈来。约行了四五里路,来到冈子下……放翻身体,却待要睡,只见发起一阵狂风。那一阵风过去了,只听得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那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往上一扑,从半空里蹿将下来。武松被那一惊,酒都做冷汗出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将起来。武松只一闪,闪在一边。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震得那山冈也动,把铁棒也似的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

这一段十分精彩,大家都读过,但是有谁朗诵过?我相信,若是朗诵,其趣味当不在听山东大汉说“快书”之下。精致的小说文字,都可以朗诵。我们民间的说书,就很近于朗诵,不过不是很忠于原文。英国的狄更斯的小说很受大众欢迎,他不止一次远赴美洲旅游朗诵他的小说中的精彩片段,风靡一时。他的朗诵,相当的戏剧化,也有人对他做不利的批评。

自从新文学运动以来,我们的散文一部分可以说是一枝独秀,因为白话文运动本来是以散文为主。三十多年来,散文作者辈出,或善描述,或长抒情,或精讽刺,据我看往往高出所谓“三十年代”的诸家之上。这是因为现代作者对于当年所谓“文学革命”的浪潮已经渐少热心,转而对于文学传统有较多的认识,于是散文艺术更上层楼,趋于成熟的阶段。究竟成熟到了什么程度也很难说。《联副》主编痖弦先生提议举办一次散文朗诵,实在是很有意义的一项活动,因为经过一番公开朗诵,不但可使我们领略许多作者的散文之不同的趣味,而且也许可以略观我们的现代散文是否可以上承文言文的传统,进而发展到一个辉煌灿烂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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