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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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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真本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茵”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误〔‘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之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烟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读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外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她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漏了党政秘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书,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风月宝鉴》。《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书时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风月宝鉴》一收入此书,书中就有了太虚幻境。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展〔即‘转’〕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已经是“斜辉”,夕阳西下了,而且“终久”,显然并没有再婚。如果当时还没有卫若兰这人物,那么她嫁的还是宝玉——“才貌仙郎”不会是无名小卒。但是从来没有宝玉早死之说,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缘成就,若是婚后宝钗早卒,续娶湘云后宝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还是只能是《风月宝鉴》一搬过来就添写了个短寿的卫若兰,作湘云的配偶。从此湘云的命运就是早寡守节,不能与任何人偕老。“白首双星”显然是早本回目,因此冲突。这早本没有卫若兰,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当然就是指此回的宝玉湘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使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畸笏嗟叹“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该是整个一回本遗失,类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写得相当早的,编十回本时找不到了,与借阅者遗失的那“五六稿”不同,不是遗稿。

第二十二回“宝玉悟禅机”,黛玉看了他写的偈与词,告诉袭人“作的是顽意儿,无甚关系”。庚、戚本句下批注:“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余正恐颦玉从此一悟则无妙文可看矣,不想颦儿视之为漠然,更曰‘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盖宝玉一生行为,颦知最确,故余闻颦语则信而又信,不必定玉而后证之方信也。”看这一段的语气,批者是初看此书,还不知道结局怎样。第二十二回来自极早的早本,这条批该是初名“石头记”时批的。

稍前宝玉填了词,“中心自得,便上床睡了。”庚、戚本句下批注:“前夜已悟,今夜又悟,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堕落无成也。”在这最初第一个早本里,显然宝玉后来并未出家。

与湘云白头偕老,自然是没有出家。如果晚年丧偶后出家,那是为了湘云,不是为了黛玉了。

出家的预兆在第三十、三十一回,两次都是宝玉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死了我做和尚”,一次向黛玉说,一次向袭人说。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这七回是在书名“红楼梦”期前或更早,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除了几段保留下来的原文,都没有回内批。出家的预兆是否这时候插入的,不得而知,因为这几回后来又还改写过一次。反正预言出家这两段是后添的。

此书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第一回甄士隐抱着女儿站在门口,街上来了一僧一道,“看见士隐抱着英莲,那僧便哭起来”。甲戌本批:“奇怪。所谓情僧也。”情僧原来是茫茫大士,二仙之一。这与楔子冲突。楔子里空空道人把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一部书抄了来,看了此书“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情僧是空空道人觉悟后的禅号。

空空道人入山“访道求仙”,似乎是个道士,而不是随便取的别号。道士改名情僧,非常奇怪。但是我们一旦知道情僧本来是茫茫大士,就恍然了。最初楔子较简短,石上刻的文字是茫茫大士录了去的,因此书名一度改为“情僧录”。此后添写空空道人这人物,与石头问答,借石头口中发挥此书与一般才子佳人的小说不同处。但是改由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不得不牺牲“情僧录”书名,因此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录”就仍旧保留在那一系列书名内。

先后两次“情僧录”都是指情僧作的记录。如果双关兼指情僧的故事,即宝玉为情削发为僧的故事,也是书名改为“情僧录”之后的事了。初名“石头记”的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没有出家。

楔子末尾那一系列书名,按照时序重排,是初名“石头记”,改名“情僧录”,十年五次增删后又改名“金陵十二钗”;增删时将《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棠村就主张叫“风月宝鉴”;最后畸笏建议总名“红楼梦”,但是到了一七五四年,脂砚又恢复“石头记”原名(见《二详》)。十年改写期间,大概前期仍旧书名“石头记”,后期已改“情僧录”。

楔子里后加的空空道人一节,内有:

空空道人听了此话,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本名再细阅一遍。

加空空道人时,书名仍是“石头记”,但是作此批时,书名已改“情僧录”或“金陵十二钗”或“红楼梦”,因此在“石头记”下注明“本名”。但是此回回首还提起过“石头记”,并没有批注“本名”: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劈头第二句,批者决不会错过此处的“石头记”。唯一可能的解释是作批时还没有这一段。

第一、二回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显然自述一节起初并没提甄士隐贾雨村,而是这样:——括号内文字是后加的——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当此则自欲将已(以)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防(妨)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初名“石头记”,就是指青埂峰下大石上刻的记录。所以那篇楔子是一直就有的。楔子前的这段作者自述却与楔子冲突——楔子里这部书没有作者,是凭空出现,刻在大石上的。自述一节当是隔了个时期添写的,此后发觉矛盾,因又插入一段解释:是将真事隐去,所以“借通灵(玉)——即石头——之说”自譬。加解释的时候,已经添写了甄士隐贾雨村两个人物,趁此说明二人命名由来。畸笏把这篇自述收入“凡例”内,大概就是为了隔离作者自述与楔子,因为一旦隔开了,楔子是作者所著小说的一部份,楔子内此书出现的奇迹当然是虚构的,不必另加解释,因此删去“借通灵之说”这句,成为:“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甲戌本)

甄士隐梦游太虚,《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始有太虚幻境,因此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加了甄士隐贾雨村二人。

第一个早本没有第一、二回,只有楔子;写贾家不似今本自黛玉来京写起,而先写湘云幼年长住贾家。今本自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上引渡到雨村送黛玉进京。第一个早本显然是从贾家的观点写黛玉入京,没有另起炉灶写江南那边。

《四详》分析第二回介绍三姊妹一段的改写经过,加了“因史太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读书”这两句,才删去贾政将迎春“抚为己女”句,因为不复需要解释迎春为什么住在贾政这边;但是此后又将惜春改为贾珍之妹——当然是因为有了宁府——以至于侄孙女也归入“孙女”之列。因此是先加贾赦夫妇,后加宁府。

甄宝玉家出现在下列诸回,各回定稿年份如下:

第二回(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一七五四本特征)

第七回(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诗联作结)

第十六回(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

第十七、十八合回(一七五五年左右——回末诗联作结)——仅只小字批注提起。元妃点戏,“仙缘”“伏甄宝玉送玉”

第五十六回(一七五四年——回末无套语或诗联)

第七十一回(一七五四年——同上)

第七十四回(一七五四年——回内有“”字,一七五四本特征)

第七十五回(一七五六年——回前附叶有日期)

有甄家的这几回都定稿很晚,但是第五十六回梦甄宝玉一节有“长安都中”这名词,早本特征之一。这是因为甄家文字分两个阶段,本来用甄家抄家影射曹家,贾家并未抄没,自一七五四本起才改为甄家抄家是贾家抄家的预兆。

甄家是否书中一直就有的?

有甄家的八回,内容如下:

第二回: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

第七回:“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谈肄业秦钟结宝玉”(甲戌本回目)——秦钟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新写此回;香菱一节涉及甄士隐贾雨村故事。

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秦鲸卿夭逝黄泉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新写的。回内又有香菱一节。

第十七、十八合回:省亲——与王妃归宁不同,元春改皇妃后新写的。

第五十六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来自极早的早本,但是甄家一节是第五十六回回末一个后添的尾巴,一七五四年自早本他处移来(见《四详》)。

第七十一回:“嫌隙人有心生嫌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嫌隙人”指邢夫人陪房女佣。书中加贾赦邢夫人后新写此回。

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抄园是后加的情节(见《三详》);宁府也是后加的。

第七十五回:“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上半回写宁府,下半回回目指贾赦视贾环的中秋诗为袭爵之兆。加贾赦与宁府后始有此回。

除移植第五十六回的一节无法判断外,其他七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雨村是贾家获罪的媒介。第七十二回贾琏怕雨村贬降会连累他们,林之孝也担忧贾政贾珍与他太接近。凤姐又代雨村的好友冷子兴说过情。贾赦古扇案也是雨村经手的。太虚幻境的曲文画册又指出宁府是罪魁祸首:“箕裘颓堕皆从敬”、“造衅开端实在宁”。此外还有贾政收藏甄家寄存财物,代隐匿籍没的家产。

第一个早本没有宁府贾赦,没有贾雨村,也没有甄家。所有贾家犯事的伏线都不存在,可知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此本宝玉湘云白头偕老,家里又没出事,是否结局美满?《红楼梦》起初并不是个悲剧?

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增订本中有“旧时真本”的资料(第九二七至九四○页)。我把它整理归纳了一下,分列出来,代加着重点:

(一)平步青著《霞外捃屑》卷九:《石头记》原本内湘云嫁宝玉,故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宝钗早寡,故有“恩爱夫妻不到冬”谜语。此本与程本先后出刻本,程本畅销,此本遂湮。平氏在北京琉璃厂的书店买到一部,被同年朱味莲携去。

(二)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戴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为击柝之流,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

臞蝯《红楼梦佚话》:同。

赵之谦《章安杂记》(咸丰十一年稿本)引“涤甫师”言:《红楼梦》〔按:显指八十回本《石头记》〕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想为人删去。

(三)董康《书舶庸谭》卷四:“先慈尝语之云:幼时见是书原本,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此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

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引濮文(字青士)言:“都中《痴人说梦》云:宝玉系娶湘云,后贫苦。……——又似拾煤渣时光景。”(批“贫穷难耐凄凉”)“宝玉实娶湘云,晚年贫极,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云。”(批第二十一回)“……曾在京师见《痴人说梦》一书,颇多本书异事,如宝玉所娶系湘云,其后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云云。”(批第四十九回)周汝昌按:甲戌本后有濮文跋语。苕溪渔隐著《痴人说梦》、二知道人著《红楼梦说梦》、梦痴学人著《梦痴说梦》中皆无所引之八十回后事。此或濮氏误称,或王氏误记,必系另一书。

(四)启功《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引画家关松房述陈弢庵言:光绪初曾见南京刻版旧本,宝钗产后病死,湘云寡,再醮宝玉。宝玉曾沦为看街人,住堆子中——昔日街口例有小屋,为看街人居住守望之处,俗称堆子。——北靖〔“静”误〕王路过,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责打,王闻宝玉呼辩,认出声音,延入王府。作者自云当时也在府中,同住宾馆,遂得相识,闻述身世,乃作此书。

周汝昌按:王梦阮著《〈红楼梦索隐〉提要》云:乾隆索阅,将为禁书,曹雪芹乃一再修改;内廷进本取吉祥,因此使鳏寡的宝玉湘云结合。此说如属实,亦必已写宝湘贫极为丐,方可撮合二人,适足证明此本非他人所补撰。纵非真原本,亦当是真本迷失之后有知其情节而循拟以为续补者。

(五)《红楼梦补》犀脊山樵序:曾见京中原本,仅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金玉联姻,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

(六)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相传旧本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兴隆,既享温饱,不复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诵经化斋声甚熟悉,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七)《石头记集评》卷下,引傅钟麟言:闻有抄本,与坊本不同,宝玉走失后甄宝玉始进京,至贾府,人皆错认为宝玉。莺儿窃窥之,深替宝钗后悔,不若嫁与此人,亦是一样。甄宝玉梦宝玉已为僧,告以出家原因,并云神游太虚,闻黛玉乃神女,已归位。……〔按:甄宝玉进京至贾府,宝玉走失,以及神游太虚闻黛玉云云,皆程本情节,显系程本出版后据以改写的一个抄本。〕

(八)万松山房丛书本《饮水诗词集》唯我跋:曾见《石头记》旧版,不止一百二十回,结局有湘云流为女佣,宝钗黛玉沦落教坊。某笔记云乾隆幸满人某家,适某外出,检书籍,得《石头记》,挟其一册而去。某归大惧,急就原本删改进呈。乃付武英殿刊印,书仅四百部,故世不多也。今本即当时武英殿删削本也。见原本始知钗黛沦落等事确犯忌。

(九)一九四二年冬,日籍哲学教授儿玉达童告北大文学系学生张琦翔云:日本有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内容有宝玉入狱,小红探监;小红与贾芸结缡;宝钗难产而卒,宝玉娶湘云;探春远嫁——“杏元和番”;妙玉为娼;凤姐被休弃。三六桥即蒙人三多,清末官至库伦办事大臣,未尝至日本。或云此本仍在上海。张琦翔《读红楼梦札记》(载一九四三年六月《北大文学》)中提及三六桥本,后卅回误作四十回。

(十)褚德彝跋《幽篁图》(曹雪芹画像题记,传抄本):宣统年间在京见端方藏《红楼梦》抄本,宝玉湘云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八十回后黛死娶钗同今本;但“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无品级之管事人,钱粮略高于步兵,提升可补笔帖式),以年长格于例”,甚至充任拨什库(佐领下掌管登记档册发饷之兵丁,须识满汉字,亦服杂役如糊饰宫殿、扫雪除草等。周汝昌疑与“拜堂阿”颠倒)。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续弦。蒋玉菡脱乐籍后拥巨资,在外城设质库,宝玉屡往告贷,终欲令铺兵撵逐,袭人斥之方罢。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强为欢乐。九门提督路过,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乃北靖王也。王念旧,赒赠有加,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

上列十项,(一)是根据“恩爱夫妻不到冬”谜语写宝钗早寡——当然是嫁了别人,不是宝玉,宝玉在此本内与湘云白头偕老。宝钗制竹夫人谜是甲辰本代补的,谜下批:“此宝钗金玉成空。”此本是看了批语全删的甲辰本续书的,再不然就是为了迁就“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不管这句批语。这刻本与程本先后出版,即使在程本后,似乎不会是看了程本,改写后四十回。

(七)是根据程本改写的。(八)的记载中引乾隆携去一册的轶事,书主急删改进呈,删削本即程本。但是我们知道程本的来历并不是这样。当然这是附会的传说。不过既然说程本是此本删削而成,可见这部“旧版《石头记》”的内容大部份与程本相同,显然是添改程本的又一刻本。第三十二回湘云在家里已经操劳,替叔婶做针线,不难联想她帮佣,但是当时的仆人都是卖身为奴,当然是抄家的另一面,惊心动魄,钗黛入教坊,更杀馋过瘾,是清末林黛玉艳帜的先驱。周汝昌似也欣赏此本的构想,不过入教坊色情气氛太浓厚,不合“社会主义的写实主义”的要求,因此只推测八十回后史家抄没时——根据“自传说”,周汝昌认为史家影射曹雪芹的舅公李煦家,与曹家先后籍没——湘云与其他妇女同被发卖“为奴为‘佣’”,并举出雍正二年李煦事败后,总管内务府的一道奏摺为例:

准〔“淮”误〕总督查弼纳来文称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璇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并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额解送前来等因,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其留候审讯钱仲璇等八人,俟审明后,亦交崇文门变价等因,为此缮摺请旨。……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页

明朝对大臣最酷虐,动不动庭杖,抄家不知道是否也有时候妻女入教坊,家属发卖为奴。清朝没有。但看李煦这件案例,“李煦家属及其家仆”送到北京,共二百二十七人。减去“李煦之妇孺十口”——交给李煦了——还剩“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仆人按男女年貌体力技能,分五十一个等级定价变卖。周汝昌误认“五十一”为音译人名,崇文门监督的名字,满清政府绝对不会译得这样滑稽,嘲弄自己满人。

(一)、(七)、(八)都是续书,十种“旧本”剔去三项后,(五)、(六)两种与史湘云无关,也先搁过一边再说。

剩下(二)、(三)、(四)、(九)、(十)这五项,内中(九)看似可信性最高——“三六桥百十回红楼梦真本”。周汝昌也非常重视,因为“所述情节,与近今研究者推考所得的结果,颇有吻合之点”。当是指下列数点:(一)蒙古王府本第三回有条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周汝昌认为证实全书一百十回——八十回本加“后卅回”。(我在《三详红楼梦》里解释过,此处的“百十”与“千百”、“万千”同是约计,并不能推翻第二十五回畸笏批的“全部百回”与第二回戚本、蒙本总批“以百回之大文……”)(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似指宝玉湘云偕老,而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曲解总批为中间还隔着金玉姻缘,将来湘云的事黛玉不必管。(前面说过,“白首双星”是从早本保留下来的回目,结局已改,因此冲突,批者代为遮盖辩护。)(三)俞平伯把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拆字格”预言拆成“冷来休”,主休弃。此外太虚幻境关于妙玉的曲文分明预言堕落风尘。畸笏又一再提起“抄没、狱神庙诸事”、“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似都符合此本情节。

贾芸红玉的恋爱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伏下抄没时与抄没后他们俩是两员大将,一个“仗义探庵”,一个在狱神庙援助宝玉。三六桥本兼有一七六○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径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言语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觐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觐见一段,先是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宝玉导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觐见。“携手拦入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觐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只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杏元和番”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既然四○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收归国有”。

“旧本”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东华录》)。我在报上看见台湾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附有小屋,大概因为气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棚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有:“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吆呵往下浏”;“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看街兵夜间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员轿马,所以吆喝着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旧本”之二写宝玉“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夫妇在都中拾煤球(‘渣’误?)为活”,“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这推测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捡出烧剩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街卒木棚”是个时代的标志,使(三)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荣宁衰替”,没提抄家。老了才赤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红楼梦》中两府获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子孙流散”,宝玉不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玉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见《二详》——(三)写宝玉老了才一贫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荣宁衰替”——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转述他亡母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三)的两条记载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十)——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药茵”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家计日落”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家道艰难”,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年长”,等到老了捡煤渣,“流落饥寒”,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年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性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放纵”二字,轻飘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纵”遥相呼应——王夫人解释袭人暂不收房的原因:“……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后回宝玉的罪名不过是“放纵”,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拜堂阿”、“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更是口口声声“宝玉系娶湘云”,“宝玉所娶系湘云”,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宝玉搞到生活无着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他们旧梦重温。

“旧本”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骤衰。抄没后宝玉湘云流落重逢而结合,应当年纪还轻,与第一个早本的老夫妻俩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据这早本续书,不过将流落提前,结婚宕后,增加戏剧性。“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是没参用程本,似是较早的续书。大概不会有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在内——用不上。

南京刻本——(四)——写宝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静王,不是重逢湘云。此点南京刻本与(二)是互相排除的,并不是记载不全,顾此失彼,因为不可能先遇见湘云,然后又遇见北静王——(二)写到宝玉湘云重逢后结合,全书已完;如果是先遇见北静王,那就已经转运,不做看街人了,也不会再在凄惨的情形下遇见湘云。这两个本子似是各自分别续书,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将街卒木棚中过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来细看南京刻本的内容:

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弢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光绪初年〕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缡。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菙楚,宝玉呼辩,为北靖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启功著《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

宝钗死于产难,湘云再醮宝玉,与端方本相同,遇北静王也大同小异,且都误作“北靖王”。启功文内转述关松房听到的陈庵的话,两次都是口述。“静”误作“靖”显然是启功的笔误。但是民初褚德彝记端方本事,也与近人启功同误“静”为“靖”,未免巧合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是周汝昌引启、褚二文,两次都抄错了?

《红楼梦新证》书中错字相当多。如果不是误植,还有个可能的解释:听某某人说,也可能是书信上说的。如果启功所引的是关松房陈弢庵信上的话,那就是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间的一个连锁。

其实这两个本子的关系用不着“北靖王”作证。南京刻本把第一个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这样的贱役,清初应是只有汉人充当。端方本注重书中人是满人这一点,改为“充拨什库以糊口”,表示一个满人至不济也还可以当拨什库。

遇北静王一节,端方本作宝玉“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大概宝玉醉了,“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王也。”苦中作乐赏雪,与芦雪亭对照,借此刻划二人个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静王,与职务有关,较浑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师城外巡捕三营、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军统领管理,换给“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印信(见《红楼梦新证》第三五○页)。步军统领本来只管城内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门提督”是他的新衔。端方本内北静王现任九门提督,也是此本的润色,当代的本地风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应无疑义。

延入王府,端方本显然认为太优遇了,改为代找了个小差使:“越日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云。”云麾使如果执云帚——也就是拂尘;省亲时仪仗中“又有值(执)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扫尘等类,一队队过完”——比扛旗伞轻便。后妃用太监,銮仪卫想必另在满人中挑选。

南京刻本末尾著书人根据宝玉口述,写成此书,这著书经过与楔子冲突,也与卷首作者自述冲突,显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静王是否第一个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静王。秦可卿出殡途中,北静王初次出场。《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第一个早本还没有写秦氏丧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静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后黛玉从扬州回来,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黛玉,被拒绝了。早本黛玉初来时已经父母双亡,后改丧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丧父(见《二详》)。因此初名“石头记”时没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扬州的事,当然也没有自扬州回京,与宝玉那一小场戏。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绍贾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贾芸初见红玉一场,又介绍红玉,早本旧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宝玉初见红玉一场用了进去,加上两句提起贾芸的对白。宝玉红玉一节这样开始:

这日晚上从北静王府里回来,见过贾母王夫人等,回至园内,换了衣服,正要洗澡。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炊)水,檀云(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估量着叫不着他们,都出去寻伙觅伴的顽去了。

写此节时,晴雯的故事还与金钏儿的故事相仿佛。书名“红楼梦”期之前有个时期,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晴雯改为孤儿,因将此处的晴雯改为檀云(见《三详》)。所以加金钏儿时改写过此节,一七六○本将此节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写过一次。两次中有一次顺便一提北静王,免得冷落了这后添的人物。原先宝玉也许是从亲戚家回来。

前面说过,加了贾赦邢夫人迎春后,才写第七十一回。回内贾母做寿,贺客有北静王与北静王妃。

有北静王的五回都是后添的。第一个早本没有北静王,因此结尾也不会有宝玉重逢北静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

南京刻本前文应有北静王,否则无法写重逢北静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而不是通部补撰传闻中的早本。

关于此本的记录,叙事层次不清,说到续娶湘云,下接“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静王,因祸得福后才续弦,那在湘云这方面就毫无情义可言了。但是宝玉在王府认识了著书人,想必就是同住宾馆时自述身世——包括续娶湘云的事。所以是先续弦后落魄。这也就是第一个早本的结局:宝钗产后病故,续娶湘云,后贫苦。后人复述,偏重续书杜撰的遇贵人一节,因为故事性较强,便于记忆,而原本后部是毫无变故的下坡路,没有获罪,更没有抄家——并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这一部份用第一个早本,只到“年长”时穷得过活不了,续娶湘云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过把街卒木棚中过宿加油加酱说成看街。端方本续书人手中未见得有第一个早本,大概就是参用南京刻本改写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为拨什库,而看街又来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见原本内并没做任何工作,也没找过事。但是原本宝玉搞到过不了日子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所以端方本此处插入找事一节,就用超龄作为不合格的理由。

湘云不识当票(第五十七回),可见社会上的事一无所知。她与宝玉一样任性,而比宝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终于落到绝境中。湘云精于女红,但是即使领些针线来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门走动,会趋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满箱,银满箱,展(转)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夹批:“甄玉贾玉一干人。”并没有说湘云做乞丐。讲宝玉也着重在“谤”字上,可能仅只是说一成了穷光蛋,人人都骂不上进。当然,这一系列批语已经不是批第一个早本了。稍前有这两句歌词:“说什么粉正浓,脂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本夹批:“宝钗湘云一干人。”作批的时候宝钗早卒,已经改去。

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湘云再婚这样迟,然后白头偕老,纵使流落,显然并未失散了再重逢。“旧本”之二写湘云为丐,无非是为了使她能在风雪之夜与敲更的宝玉重逢。

因此湘云为丐与宝玉打更一样,都不是原有的。他们俩生活在社会体系外,略似现代西方的嬉痞——近来大都译为“嬉皮”,不免使人联想到“嬉皮笑脸”,其实他们并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宽容的社会上——对年轻人尤其宽容,老了也还混不下去。宝玉湘云晚景之惨,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两则极长的批注,批宝玉续《庄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知所误。湘云是自爱所误。袭人是好胜所误。皆不能跳出庄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聪明了,过于敏感,自己伤身体。宝钗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娶了个mrs.know-all,不免影响夫妇感情。“湘云是自爱所误”,只能是指第一个早本内,再醮宝玉前,其实她并不是没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宝玉受苦,不过她是有所不为。

“阿凤是机心所误”,可见第一个早本已有凤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确定第二十二回来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袭人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袭人是好胜所误”,是说贾家败落后,她恨宝玉不争气,以至于琵琶别抱。这条批是批第一个早本,当时已有袭人别嫁的情节,这也是一个旁证。第三十二回隐约提起的湘云袭人十年前西边暖阁夜话,同嫁一个丈夫的愿望,预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袭人另外嫁人,总是年轻的时候,与湘云一去一来,相隔多年,根本没有共处过。

书中用古代地名,讳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严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内蒋玉菡的当铺开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笔触,与此书的态度相悖。

第一个早本内袭人并没有与蒋玉菡一同奉养宝玉夫妇,因为与宝玉湘云的下场不合。袭人嫁的是否蒋玉菡,嫁后是否故事还发展下去,不得而知。蒋玉菡嫌宝玉屡次来借钱,要叫铺兵驱逐,“为袭人所斥而罢”,大概是端方本编出来骂宝玉的。南京刻本就没有——复述者该不会遗漏这样触目的情节。

端方本续书人鄙视宝玉,想必是因为第一个早本对宝玉的强烈的自贬。

此本还没有卷首作者自述一节,但是那段自述也写得极早。在这阶段,此书自承是自传——当然是与脂砚揉合的自画像。第一个早本的“老来贫”结局却完全出于想像。作者这时候还年轻,但是也许感到来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传性的资料此本毫不掩饰,用了进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晋,在书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讳的要点完全隐去,非但不写抄家,甚至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离抄家最远,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庚、戚本句下批注:“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被误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这条批。

这位批者的口气与作者十分亲密而地位较高,是否脂砚虽然无法断定,至少我们确实知道作者自承“聪明反被聪明误”。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宝玉续《庄子》,批第一个早本的一条批注:“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知所误”等等。黛玉太聪明了,所以过分敏感,影响健康。宝玉对于他倾慕的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莲”。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种,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见“四详”),有许多异文,如薛蟠听说柳湘莲跟着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场,可见上一回内柳湘莲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与今本不同。还有第六十六回甲,因为甄士隐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莲一干人”,显然《风月宝鉴》初收入此书时,柳湘莲没削发出家,只悄然离京,后回再出现,已经落草为盗。

戚本第七十回“宝玉因冷淡了柳湘莲”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打听尤三姐品行如何,与宝玉谈话间有点轻微的不愉快,虽然柳湘莲立刻道歉,此后没见面。这该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后,柳湘莲离开小花枝巷,没往下写他去何处。直到第七十回,宝玉还不知道他已经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杀了,而他自己与湘莲之间有那么点芥蒂,也是他耿耿于心的许多心事之一。此后改写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冷二郎遁入空门”浓缩为“冷遁”,这名词生硬异常,如果不是与“冷淡”谐音,不会想起“冷遁”二字。

宝玉思慕太多,而又富于同情心与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当然无法专心工作,穷了之后成为无业游民。在第一个早本内,此书是个性格的悲剧,主要人物都是自误。

此本没有贾雨村,凤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带累贾琏。看来贾琏并未休妻。“阿凤是机心所误”,只是心力消耗过甚,旧病复发而死。

甄士隐的《好了歌》内有:“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甲戌本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经不是第一个早本了,宝钗早死已经改去——“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贾兰不是个闲角,显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众人中后加的一个名字。贾菌只出现过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族人大点名点到他(戚本作贾茵),排名在贾兰之下,倒数第二,想必比贾兰还小。该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时新添的一个人物。第一个早本内,贾家如果中兴,也只是贾兰一人。似应有中兴,否则贾兰这人不起作用。此书确实做到希腊戏剧的没有一个闲人,一句废话。

但是贾兰发达也应在宝玉死后,因为宝玉显然并没得到他的好处。所以写宝玉湘云的苦况一直写到宝玉死去为止。这结局即使置之于近代小说之列,读者也不易接受。但是与百回《红楼梦》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证了情缘”一比,这第一个早本结得多么写实、现代化!从现代化改为传统化,本来是此书改写的特点之一。艺术上成熟与否当然又是一回事。

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的共四种,内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传最广,连端方本续书人这老北京也买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旧本”之二。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看《胡适文存》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大概也就是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手边无书,可能记错了——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这位续书人改编得确是有一手,哀艳刺激传奇化,老年夫妇改为青年单身,也改得合理,因为是续八十回本,当然应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贫。而且二人结合已是末回卷终,并无其他的好下场,仿佛成为一对流浪的情侣,在此斩断,节拍扣得极准,于通俗中也现代化,甚至于使人有点疑惑——会不会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写抄没,一直难产,久久胶着之后,一度恢复续娶湘云的情节,不过移到抄家后?

第一个早本内鳏居多年后续娶孤苦无依的湘云,不能算是对不起黛玉。改为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结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为什么要改宝玉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过夜也尽有机会遇见乞丐。现代的嬉痞也常乞讨,而看街兵需要侍候过往官员。宝玉最憎恶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还是别人代续的。

第一个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纪四○年间,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红楼梦》倒早已影踪全无。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与无家可归捡煤渣一比,后期的“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不过是有些小户人家的常情——到底较有人间味,而百回《红楼梦》末了宝玉与贾雨村先后去青埂峰下,结在禅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样笔调枯淡。历来传抄中楔子被删数百字都没人理会,可见不为读者所喜。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混为一谈,以为至少有一个异本,不过记载繁简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节,据以续补,除了做看街兵是附会,而宝玉湘云鳏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进呈御览,照例替内廷讨吉利。结合本来可有可无,不结合反而更主题严肃——抗议当时统治阶级的残暴,宝玉湘云抄家后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从这大杂烩上推测八十回后的情节,又根据一道没看仔细的奏章,以为曹雪芹将发卖李煦的妇孺的事“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写史家抄没时,“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宝玉那只麒麟曾经第二次失落,被卫若兰拾了去,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见麒麟泪下,若兰问知是宝玉的表妹,骇然,大概由于冯紫英的助力,代访到宝玉下落,“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按:指射圃,因为下文揣测脂砚等惧祸,抽去反抗当时统治阶级的狱神庙回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独这两部份“迷失无稿”——显然认为射圃是秘密相会的地点。〕撮合宝玉湘云成为患难中的夫妻(《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一页)。用两个贵公子作救星,还是阶级意识欠正确。

前面列出的“旧本”之五,是个八十回本,未完,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这当然是循着第二十八回的线索,回内元妃端午节赏赐的节礼独宝玉宝钗的相同,黛玉的与别的姊妹们一样。事实是这伏笔这样明显,甚至于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够在八十回后主张这头亲事。

但是如果是这样,宝玉虽然不得不服从,心里势必怨恨,破坏了他们姊弟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遗命,那就悱恻动人,更使宝玉无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红玉的名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红玉郁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怀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儿痨死的”,就必须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时候,病中与宝玉同睡在暖阁里,麝月也怕老嬷嬷们担忧“过了病气”,可见从前人不是不知道传染的危险。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问题还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关心她这爱弟的健康。黛玉是贾母从小带大的,所以贾母不忍心拆散她与宝玉。元妃只见过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贾母死后宝黛的婚事也可能有变局,第五十七回紫鹃就虑到这一层。但是这样一来,又是王夫人做恶人。这究竟不比逐晴雯,会严重的影响母子感情。

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性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

回内宝玉说出一个奇异的药方,凤姐附和,证明他不是信口开河。

宝玉向林黛玉说道:“你听见了没有?难道二姐姐也跟着我撒谎不成?”

——各本同

称凤姐为“二姐姐”,与迎春混淆不清。

书中人当面称呼兄嫂不兴连名字,例如第十三回凤姐称贾珍“大哥哥”,贾瑞向她提起贾琏,也称“二哥哥”。宝玉平时只叫凤姐“姐姐”,对别人说起才称“凤姐姐”。此处称“二姐姐”是跟着贾琏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称做“二妹妹”。但是叫凤姐“二姐姐”,叫迎春什么?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当时还没有贾赦邢夫人,贾家只有贾政一房,贾琏可能是堂侄(见《四详》)。第二十八回也写得极早。是否起初也没有迎春,因此叫凤姐“二姐姐”?那这“二”字就是个漏网之鱼了。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宁府。惜春原是贾政幼女,自有宁府后才改为贾珍的妹妹(见《四详》)。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又一迹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报告探春:

“四姑娘房里小丫头彩儿的娘,现是园内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听见了问着他,他说的话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撵出去才好。”探春道:“怎么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厅上姨太太处去了,顶头看见,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来。”探春道:“怎么不回二奶奶?”平儿道:“不回去也罢,我回去说一声就是了。”探春点点头道:“既这么着,就撵出他去,等太太回来了再定夺。”

惜春的丫头都是从东府带来的,丫头的母亲也是宁府奴仆,不会在大观园内当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应当问一声,是东府的人,就该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画一样,要等尤氏来处理,李纨凤姐探春都不会擅自发放。显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还是探春的异母妹,当时还没有宁府。此回与下一回都是写宝玉的生日。此回湘云醉眠芍药茵,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写得极早,回内元春还是个王妃;大概与此回本是一回,后来扩充成两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贾政的女儿?

前面提起过,宝玉起初与元春只相差一岁。如果迎春也是贾政的女儿,只能是庶出。惜春本来是贾政幼女,不是孤儿,但是至少是早年丧母,才养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详》推测她也许是周姨娘的女儿,是错误的。迎春也死了母亲,而与惜春不应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贾政亡妾所生,加上赵姨娘以及与赵姨娘作对照的周姨娘,贾政姬妾太多——今本将他与姬妾众多的贾赦对照,正如迎春反衬出探春的才干。——因此迎春不会是贾政的女儿。她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赏灯家宴有迎春而没有贾赦夫妇,想必是因为回内迎春制的灯谜是后添的,所以没忘了在席上也连带添上迎春。

第一个早本就我们所知,已经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为这时候还没有甄士隐贾雨村与英莲——与第六十三回。写第二十八回时,仍旧只有贾政一房,没有贾赦夫妇与迎春,但是元春已经改为皇妃,赏赐的节礼暗示后文元妃主张金玉联姻。

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时,黛玉死后宝玉才定亲。明义《题红楼梦》诗有:“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第一个早本内大概也是这样,此后改为奉妃命定亲后黛玉才死。至书名“红楼梦”时已经又改了回来。为什么要改回来?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这一点一直就是这样——第一个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灯谜预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联姻的本子里,遗命没有宣布,因为贾家给贾妃戴孝是国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说穿了需要回避,种种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则婚后与黛玉相处,实在无法下笔。宝玉婚后不会像贾琏那样与别房妇女隔离——贾母离不了他,与黛玉不免天天在贾母处见面。他们俩的关系有一种出尘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气了。仅只定了亲,宝钗不过来了,宝黛仍旧在贾母处吃饭,直到黛玉病倒,已经十分难堪——为了宝玉定亲而病剧,照当时的人看来,就有不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临终向紫鹃自剖,斯文扫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让她先死,也免得妨碍钗黛的友谊,尽管宝钗对婚事也未见得愿意。她对宝玉虽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这早本怎么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叶以后,八十回抄本《石头记》是有市价的,所以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销售。等到书主发现上了当,此本倒比今本有结尾,使读者比较满足,也许因此不忍抽换成为今本。

最后还有最怪的一个“旧本”之六:

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习,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劄记》

(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话的框子里,而是极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什么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袭人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己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橱。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指宝玉婚后没与她发生肉体关系(《红楼梦新证》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

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发自尊自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责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还是袭人睡在外床,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伏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而整个面积设炕,比普通的炕聚气,所以此节麝月说“那屋里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暖阁上也挂着“大红绣幔”(同回太医来时),夜间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鹃“坐在暖阁里,临窗作针黹”。潇湘馆的暖阁有窗。

《芙蓉诔》中有“红绡帐里,公子多情”;又写晴雯去后,“蓉帐香残,娇喘共细言皆息”。“娇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难。

“梦魂多个帐儿纱”,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此句与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只有晴雯有时候同榻,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红楼梦》也许曾经实写隔帐看她的睡态,今本删了。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此诗接着代晴雯剖白,虽“同室榻”,并无沾染。称十六岁的少女为“红粉佳人”并无不合,尤其是个“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语)。如果是写宝钗婚后,夫妇当然“同室榻”,为什么“不妨同室榻”?

宝玉对宝钗丰艳的胴体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宝玉忘情露于宝钗,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会是指婚后——婚后忘情“露于宝钗”有什么妨碍?——因此八十回内应当还有不止一次,但是并没有,想必像“回回写药方”一样,嫌重复删掉了。总之,婚后宝玉决不会用这方式替黛玉守节。

结在宝玉袭人之死上的异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袭人是桃花?——虽然套得稚拙可笑,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性——以为忘了宝玉,一见面往事如潮,竟会心脏病发,或是脑溢血中风倒毙。宝玉也同样的矛盾,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脱。第一个早本那两句批仍旧适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结局改出家,是否有过这么个“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国新出狱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桥梁?宝玉至死只是个“贫僧”,“缁衣乞食”,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来,还是可能是个早本,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太虚幻境,有宁府,有卫若兰。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湘云没有再嫁。既然没有再醮宝玉,显然宝玉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因此书中有了宁府,就有获罪的事。出了事就穷了下来,不必一直等到宝玉晚年。所以宝玉出家的时候年纪还轻。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有了宁府,奉元妃命金玉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因此奉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那是个八十回本,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红楼梦”期总批,内引“后卅回”“薛宝钗借辞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回目,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第一个早本内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内袭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宝钗容不得人。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轻,不在宝钗生前,也在死后不久。宝钗死后多年,宝玉才穷得无法度日,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生活还不成问题。

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因此袭人嫁蒋玉菡时业已家境贫寒,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

有个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一开头就说:“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末两句是“自传说”,认为此书全部纪实。删去这两句,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为了忠于黛玉,出了家化斋遇袭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

我想这是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身历的事,给了他极大的打击,极深的印象。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可用的资料太少,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经又改写过,回内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固然早本高低不匀,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宴就精彩万分,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所以不专一,刚去掉了个湘云,又结束在宝玉袭人身上。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爱情不论时代,都有一种排他性。就连西门庆,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妻起来,使其他的五位怨“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这七回,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此外全无回内批。加金钏儿在书名“红楼梦”期之前,至迟也是一七四○末叶,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改写这七回,抽换的几页上的批语当然没去抄录;然后直接交抄手誊清,也没交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前的四条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限度。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就传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这情况,与一七五四年脂砚“抄阅再评”,一七五六年畸笏“对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交人誊清时,畸笏也还看过。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玉吃闭门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宝玉激动得神志不清起来,以至于“肺腑言”被袭人听了去,才能够义正辞严向王夫人进言,防范宝黛。第三十四回宝玉打伤了之后黛玉来探视,加金钏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玉菡说“为你们死也情愿”,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也情愿”(见《三详》),感情于分散中集中,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养伤时再度来探——所以回末“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是新改的,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令人痛惜。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剧发生——除了紫鹃试宝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强烈,也不是宝黛面对面,而是通过紫鹃。

仿佛记得石印《金玉缘》上的一个后世评家太平闲人代为解释,说这是因为二人年纪渐长,自己知道约束了。这当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见此点确实有点费解——除非我们知道后部的宝黛场面写得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后改写的。

逐晴雯后王夫人说:“暂且挨过今年一年,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本批注:“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不知从何想来”?!难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袭人说过“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砚,根本没赶上看见。

宝玉养伤期间,支开袭人,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在帕上题诗。她有许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传递,于我可惧。”人是健忘的动物,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传递”,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交给红玉——脂砚所谓“传奸”。

起先宝玉差晴雯送帕,“宝玉便命晴雯来,”句下各本批注:“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这条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玉,语侵袭人,因为三回后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里,所以有恃无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内幕,“把柄”指晴雯窥破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四详”后,才知道这就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与红玉的梦有前知,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此处经改写后,批者只把“后文晴雯放肆”的“后”字改了个“前”字。

第三十四回题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六回之后;加金钏儿时,将挨打与挨打余波这三回移前(见《三详》)。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水,没有回内批,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因为有一条批注。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之后。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内容次序如下:(一)袭人“步入金屋”,黛玉湘云往贺,撞见宝钗绣鸳鸯;湘云回家(第三十六回)。(二)宝玉挨打,养伤,送帕;题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两回,加金钏后扩充,添写玉钏尝羹一回。)(三)晴雯吵闹(第三十一回)——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步入金屋”。这不大合理,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而且袭人“步入金屋”后,晴雯这两句精彩对白就不适用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

题帕一场感情强烈,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宝黛见面的场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内改写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玉房里去一个人,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玉,自己去见王夫人。此处“檀云”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添写金钏儿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晴雯改成孤儿,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云”,檀云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这次也改写过。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所以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在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

俞平伯指出逐晴雯后宝玉袭人谈话,“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全抄本、戚本作“疑他们”,指袭人秋纹麝月结党排挤晴雯,罪嫌较轻,后来才删去“们”字。俞平伯认为作者与脂批不一定意见一致,这是一个例子。无疑的,早本袭人的画像光线较柔和,是脂批对她一味赞美的原因之一。

第二十回宝玉替麝月篦头,被晴雯撞见,各本都有这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按:“在”误)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敝(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袭人去时显然宝玉已婚,但是袭人仍旧没过明路,否则不能称“出嫁”。

第六十五回兴儿告诉二尤母女:“我们家的规矩,爷们大了,未娶亲之先,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第七十二回赵姨娘要求贾政把彩霞给贾环作妾,贾政说:“……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怎么迟至宝玉婚后,袭人还没收房?倘是因贾赦贾政或王夫人去世而守孝,又怎么能娶亲?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解释暂不收房的理由:“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误)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报告贾母已代宝玉选定袭人,主要是因为袭人“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重申暂不宣布的理由:“……二则宝玉再自(以)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

满人未婚女子地位高于已婚的,因为还有入宫的可能性。因此书中女儿与长辈一桌吃饭,媳妇在旁伺候。婢女作妾,似乎在心理上也有明升暗降的意味。还有一层,王夫人不知道宝玉袭人早已发生关系。当时虽然还没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句名言,也懂得这道理,以为不圆房,袭人比较拿得住他。黛玉死后,宝玉想必更自暴自弃,娶宝钗后“流荡益甚”(端方本情节)。还是袭人最能控制他——也许有些妾妇之道宝钗不屑为——因此家中不敢放手,收房的事一直拖延下去。

“宝玉恶劝,此是(第)一大病也。”(庚、戚本第二十一回批注),与袭人之间的摩擦为时已久,成为一种意志的角力。袭人一定又像第十九回那样以“走”来要挟,最后终于实行了。这局面大概是纪实的。曹雪芹长成在抄家多年后,与书中家境不同,“时值非常,一切从简”,这样胶着迟迟不收房,也更近情理些。

袭人虽然实有其人,嫁蒋玉菡是美化了她的婚姻。小旦虽然被人轻视,名旦有钱有势,娶妻是要传宗接代的,决不肯马虎。花自芳早看出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兄妹俩死了母亲,又照老姨娘的例规领丧葬费,不会再去拿她冒充闺女。袭人又并不怎么美,与贾芸红玉同是“容长脸”,戚本作“茏长脸”,近代通用“龙长脸”,专指男性,大概是高颧骨大圆眼睛、劲削的瘦长脸型。大人家出来的人身价虽高,只能作妾,要一夫一妻,除非是小生意人。即使兴旺起来,未见得能容她帮贴旧主。要避嫌疑,也不会来往。

书中袭人的故事的演变,不论有没有同死的一环,第一个早本内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那时候想必袭人之去也就是她的归结。后来添写她与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是否为袭人赎罪?她是否谗害晴雯,不确定,中伤黛玉却是明写(第三十四回)。被她抓住了防微杜渐的大道理,虽然钗黛并提,王夫人当然知道宝钗与宝玉并不接近。但是以袭人的处境,却也不能怪她。试想在黛玉手下当姨太太,这日子不是好过的。纳妾制度是否合理,那又是一回事。太太换了宝钗,就行得通。

宝玉最后将宝钗“弃而为僧”,不能不顾到她的生活无着。如果袭人已经把他们夫妇俩接了去,一方面固然加强了袭人对宝玉的母性,而宝玉不但后顾无忧,也可见他不是穷途末路才去做和尚。这该是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的主因。出家是经过考虑然后剃度的,不是突如其来被仙人度化了去,这也是一个旁证。

这样看来,“花袭人有始有终”毫无事实的根据,完全是创作。

第二十八回总批第一段如下:

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各本同

第二十八回来自次老的早本,结局已改为八十回前奉妃命金玉联姻,黛玉逝世,但是八十回后仍旧像第一个早本,宝钗死于难产,袭人别嫁,宝玉湘云偕老,贫极。所以写此回时还没有袭人迎养宝玉夫妇的事。

直到一七五四年前的百回《红楼梦》,此回蒋玉菡的汗巾还是绿色的,明义《题红楼梦》诗中称为“绿云绡”。一七五四本始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大红的染料。此回回目“蒋玉菡情赠茜香罗,薛宝钗羞笼红麝串”,是一七五四本新改的,回内也修改了两次换系汗巾的颜色。一七五四前的回目想是“情赠绿云绡”,对“红麝串”更工整。

庚本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都是从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此回回前总批第一段该是一七五四本新写的,下一段“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则是保留的早本旧批。前五回内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

总批说汗巾事件与红麝串写在一回内,是因为后文有袭人蒋玉菡供养宝玉宝钗,这是附会曲解或缠夹。此回不过预言袭人嫁蒋玉菡,当时并不预备写他们夫妇俩供养宝玉宝钗。

被袭人接回去香花供养,宝玉于感激之余,想必比狱神庙茜雪红玉的美人恩更不是味,不过以他与袭人关系之深,也都谈不上这些了。但是宝玉出家也未必与这无关。出家是离开蒋家,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到底还是一半为了袭人做和尚。

最后把宝钗托了给她,也不枉宝钗一向是她的一个知己。

“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改写过,在那“五六稿”内,被借阅者遗失。袭人之去没有改写,百回《红楼梦》中有,作者逝后五六年还在,但是终于没保存下来。在我总觉得这是最痛心的损失,因为自从第一个早本起就有袭人之去,是后部唯一没改动过的主要情节,屹然不移,可以称为此书的一个核心。袭人的故事也是作者最独往独来的一面。

总结上述,第三十一回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而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显然未与任何人同偕白首。《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那回目是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冲突。

八十回本内只有第十四回给秦氏送殡的名单上有卫若兰。秦可卿来自《风月宝鉴》。显然是收并《风月宝鉴》后才有卫若兰这人物。当时已有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预言湘云早寡,因此自有卫若兰以来,就是写他早卒。“白首双星”回目只能是指宝玉湘云。添写卫若兰后,第三十一回回目一度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终于还是保存原来的回目,另加卫若兰射圃文字,里面若兰佩戴的金麒麟是宝玉原有的那只,使麒麟的预兆应在他身上,而忽略了他未与湘云同偕白首,仍旧与回目不合。

早本写宝玉与湘云偕老,显然并没出家。

庚、戚本批第二十二回宝玉二次悟禅机:“二次翻身不出,故一世坠落无成也”,又批黛玉说他作的偈“无甚关系”:“黛玉说无关系,将来必无关系。……可知宝玉不能悟也。”这口气是初看此书,还没看完。第一个早本结局没有出家。与湘云偕老的就是第一个早本。

“石头记”指石上刻的记录,因此初名“石头记”时已有楔子。但是空空道人一节是后添的。情僧原指茫茫大士,改空空道人抄录《石头记》后,为了保存“情僧录”书名,使空空道人改名情僧。情僧如果双关兼指宝玉,也是书名已改“情僧录”后。初名“石头记”时宝玉没做和尚。

楔子里空空道人一节内提起“石头记”,下注“本名”,因为当时书名已改。但是卷首自述中,“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句内“石头记”下并没有批注“本名”,可见这位批者批书时还没有此句。甄士隐贾雨村的故事是不可分的,因此自述一节末句关于贾雨村即“假语村言”也是后加的——添写这两个人物后,需要解释二人命名由来。而且最初只有楔子,此后冠以自述;楔子内此书像天书一样的出现,没有作者,与作者自述合看,有混乱之感,所以在此处说明是“借通灵(玉)之说”来写自传——在这阶段,此书自视为自传性小说。畸笏把这段自述收入“凡例”,删去“借通灵之说”句,因为与楔子隔开,二者之间的矛盾不需要解释了。

甄士隐梦游太虚,太虚幻境来自《风月宝鉴》,因此添写甄士隐贾雨村时,《风月宝鉴》已收入此书。

贾家出事是由于贾雨村丢官,被连累。此外还有贾赦侵占古扇案,宁府又是肇事的祸首,甄家抄没时又秘密寄存财物。

起初只有甄家抄家,贾家因代隐匿财产获罪,但是并没抄家。一七五四本起,才用甄家抄家作贾家抄家的预兆。因此提及甄家或甄宝玉的八回都是一七五四至一七五六年定稿。这八回的内容都是第一个早本还没有的,因此第一个早本没有甄家。

贾家最初只有贾政一房,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旧本”,其实有十种之多。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第六十三回内元妃还是个王妃。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杏元”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杏元”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元”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旧本”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二姐姐”——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春不久于人世。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联姻是奉元妃遗命。王妃改皇妃,就是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于奉钦命联姻。但是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联姻,促使黛玉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仍旧改为黛玉死在宝玉定亲前,如明义《题红楼梦》诗中所说的。

各种续书中,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只继续第七十二回“家道艰难”,再加上宝玉婚后更“放纵”“流荡”,“年长”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湘云早寡守节,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写此回时还没有迎春,因此也没有贾赦。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有了宁府才有获罪,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旧本”写袭人嫁蒋玉菡时贾家十分穷苦,宝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则不会当场倒毙。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玉袭人同死。而这倒正合书中黛玉袭人并重的暗示:袭人死了宝玉也要做和尚;“同死同归”;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这可能是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早本。

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时改写第二十九至三十六回,从脂批中的迹象看得出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移前,使袭人先告密然后“步入金屋”,告密成为王夫人赏识她的主因,加强了结构。第三十六回湘云之去因此宕后,本来在宝玉挨打前已经回家。第三十一回也移前,回内晴雯吵闹本是为了袭人“步入金屋”。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在逝世不久前再度改写,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宝黛面对面的最激动的几场除葬花外全在这七回内,都是这次改写的,还预备在第三十六回添写一场。誊清时未嘱抄手将保留的原文上哪条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所以这七回还是只有加金钏儿那次保留下来的四条批注,可见定稿以来迄未经批者过目,已经传抄出去,是作者亡故后的景象。宝黛情感上的高潮是最后才写成的,还有袭人的画像画龙点睛的一笔。

最初十年内的五次增删,最重要的是双管齐下改结局为获罪与出家。添写一个宁府为罪魁祸首,《风月宝鉴》因而收入此书。同时加甄士隐贾雨村,大概稍后再加甄宝玉家,与雨村同是带累贾家。袭人在第一个早本内并未迎养宝玉夫妇,不然宝玉湘云的下场不会那么惨。改出家后终于添写袭人迎养宝玉宝钗,使宝玉削发为僧时不致置宝钗的生活于不顾。因此袭人虽然实有其人,“花袭人有始有终”完全是虚构的。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视为八十回后情节,推测抄没后湘云宝玉沦为奴仆乞丐,经卫若兰撮合,在射圃团聚;“曹雪芹写是写了,脂砚等亲人批阅,再四踌躇,认为性命攸关,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这两部份成稿抽出去了(指‘抄没、狱神庙诸事’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连当时像明义等人,看过全书结尾,却也未能知道还有这两大重要事故。”(按:明义所见《红楼梦》还没添写抄家);又猜度后来其余的也都散佚了,但是当初隐匿或毁弃的是这两部份,所以畸笏特别提出“卫若兰射圃文字”与狱神庙回“迷失无稿”。但是畸笏不说,也没人知道有抄没文字已经写了出来,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我们对早本知道得多了点,就发现作者规避文网不遗余力,起先不但不写抄没,甚至于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是个性格的悲剧,将贾家的败落归咎于宝玉自身。但是这样不大使人同情,而且湘云的夫家母家怎么也一寒至此,一死了丈夫就“穷无所归”?有了护官符解释贾史王薛四家的关系,就不是“六亲同运”,巧合太多了。所以添写获罪是唯一合理的答案,但是在这之前先加了个大房贾赦,一方面用贾赦反衬出贾政为人,贾赦死后荣国公世职被贾环袭了去,强调兄弟阋墙,作为败家的主要因素。但是贾环是个“燎了毛的小冻猫子”(凤姐语),近代通称“偎灶猫”,靠赵姨娘幕后策动,也还是捣乱的本领有限。逼不得已还是不能不写获罪,不过贾环夺爵仍旧保留了下来。一写获罪立刻加了个宁府作为祸首与烟幕,免得太像曹家本身。曹雪芹是个正常的人,没有心理学上所谓“死亡的愿望”。天才在实生活中像白痴一样的也许有。这样的人却写不出《红楼梦》来。

*一九七七年八月皇冠杂志社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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