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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终始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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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论述了天道运行的规律。天道的运行,终而复始,阴阳两气互为消长,阴盛则阳衰,阳盛则阴衰。阴阳之气,阴出则阳入,阳出则阴入,它们互济、互补,保持着一定的平衡。性质相类之气,如春季少阳之气和木气、冬季太阴之气和水气,各自呼应而趋向于和自己相类的事物,并各自担负起自己所主掌的职能,如春生、夏长之类,由此而形成了天道运行的四时更迭、循环不已的变化。董仲舒还从神学目的论的观点出发,提出了“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的说法。

天之道,终而复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终始也,阴阳之所合别也(1)。冬至之后,阴俛而西入,阳仰而东出(2),出入之处常相反也(3)。多少调和之适,常相顺也(4)。有多而无溢,有少而无绝。春夏阳多而阴少,秋冬阳少而阴多。多少无常(5),未尝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损益(6),以多少相溉济也(7)。多胜少者倍入(8),入者损一而出者益二(9)。天所起,一动而再倍(10),常乘反衡再登之势(11),以就同类,与之相报(12)。故其气相侠(13),而以变化相输也(14)。春秋之中,阴阳之气俱相并也(15)。中春以生,中秋以杀(16)。由此见之,天之所起,其气积;天之所废,其气随(17)。故至春,少阳东出就木,与之俱生;至夏,太阳南出就火,与之俱暖,此非各就其类而与之相起与(18)?少阳就木,太阳就火,火木相称(19),各就其正(20),此非正其伦与(21)?至于秋时,少阴兴,而不得以秋从金,从金而伤火功(22),虽不得以从金,亦以秋出于东方,俛其处而适其事(23),以成岁功,此非权与(24)?阴之行,固常居虚而不得居实,至于冬而止空虚(25),太阴乃得北就其类,而与水起寒(26)。是故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

【注释】

(1) 合别:会合与分别。苏舆注:“阴阳以中冬相遇于北方,旋复别行,故云‘合别’。”

(2) “阴俛(fu)而西入”二句:阴气居西,运行东转遇到阳气,俯而下行,转入西方;阳气居东,北转遇到阴气,仰而上行,上行之阳气,本由东方所出。俛,同“俯”,向下。仰,向上。俛、仰对文而言。

(3) 出入之处常相反:阳气居于东而阴气居于西,二者居处的位置正相反。

(4) “多少调和之适”:阴阳之气的运行,在开始比例多少的调配上却常常是相互适应的。《淮南子·诠言训》:“阳气起于东北,尽于西南;阴气起于西南,尽于东北。阴阳之始,皆调适相似。”

(5) 无常:不固定而多变动。

(6) 损益:增减,改动。

(7) 溉(gài)济:灌通调剂,即互济互补之意。

(8) 倍入:陶鸿庆云:“‘倍入’上当有‘出’字,文义始明。损一益一,则出倍于入。”陶说可从。阴阳之气运行时,一方损一而一方益一,则所出倍于所入。倍,一倍、加倍。

(9) 入者损一而出者益二:陶鸿庆曰:“‘益二’,当作‘益一’。《天道无二篇》云:‘故开一塞一,起一废一,至毕时而止。’即其义也。盖春、秋二分,阴、阳相半,损一益一,则出倍于入,故曰‘入者损一而出者益一’也。后人见上有‘倍入’之文,臆改为‘益二’,则不可通也。”陶说可从。

(10) “天所起”二句:苏舆注:“凡天之所起,一动而再倍其气,以助发生。”天道运行之时,阴阳二气中的一方减一,另一方则加倍。

(11) 反衡再登之势:从反方向而来的不断上升的力量。横,古代马车前面的横木。反衡,即指与马车前面的横木相反的方向。

(12) 相报:相互呼应。报,呼应。

(13) 相侠:相互和洽。侠,通“浃(jiā)”,和洽、通透。

(14) 输:流转贯通。

(15) 并:合并。

(16) “中春以生”二句:中春、中秋,即指仲春、仲秋。

(17) 随:陶鸿庆云:“‘随’读为‘堕’。”其说可从。堕,委顿散逸之意。

(18) 相起:共同兴起。起,兴起、生起。董仲舒有“同类相动”之说。

(19) 相称(chèn):相互配称。

(20) 各就其正:各自发挥本身所主掌的职能。

(21) 正其伦:使阴阳之气各归其类。伦,伦类。

(22) “至于秋时”四句:五行学说以四季配五行,春为木,夏为火,秋为金,冬为水。土王四季,置于夏秋之交,所以农历七月初虽为秋季,少阴之气兴起,但不能将此少阴之气趋从于金,因为金气主肃杀,金气早至就会损伤夏季之火的温暖长养之功。

(23) 俛其处而适其事:居于下位而成就自己应该成就的事业。张之纯《春秋繁露评注》曰:“秋气本出于西方,而秋三月太白星则先日出于东方,既昏而西,西而坠,故曰‘俛其处’也。”

(24) 权:权变。这里以五行配四时,将土置于夏秋之交,以此成岁,这正是权变的表现。

(25) 至于冬而止空虚: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虚之位。阳实阴虚,夏阳冬阴,因此说“至于冬而止空虚”。

(26) “太阴乃得北就其类”二句:太阴之气才能往北运行而趋向于和它同类的事物,与水一起兴起寒冷。太阴,旧本均作“太阳”,苏舆注:“太阳,当为‘太阴’。《白虎通义·五行篇》:‘火者盛阳,水者盛阴。’又云:‘水,太阴也。’”苏说是,今据改。

【译文】

天道的运行,终结之后又开始。因此北方是天道运行的终结和开始之处,也是阴阳二气会合与分别之处。冬至以后,阴气运行东转遇到阳气,俯而下行,转入西方,阳气运行北转遇到阴气,仰而上行,上行的阳气本来由东方所出,阴阳之气出入的位置常常是相反的。阴阳之气的运行,在开始比例多少的调配上却常常是相互适应的。势力增长之气不至于盈满过度,势力消减之气也不会灭绝殆尽。春夏两季阳气势力大而阴气势力小,秋冬两季阳气势力小而阴气势力大。阴阳之气势力的大小并不固定而是经常变动,它们不会长久地混处在一起而是会相互分散开。它们此出彼入而互相损益,在比例多少的调配上互济互补。当势力大的一方胜过势力小的一方时,所出一方的势力相对于所入一方的势力来说则增益一倍,所入一方的势力减损一分,则所出一方的势力就会增益一倍。天道运行之时,阴阳二气一方发动而另一方则加倍回应,常常是乘着从反方向而来的不断上升的力量,以趋向于同类的事物,并与之相互呼应。因此阴阳之气是相互和洽的,它们在变化中相互流转贯通。春秋两季所包含的月份中,阴阳二气相互合并在一起。仲春的时候生长,仲秋的时候退藏。由此可见,天道运行至某气应该强盛时,这种气就积聚起来;天道运行至某气应该消减时,这种气就委顿散逸了。所以到了春季,少阳之气出现在东方而趋向于木,与木一起生长万物;到了夏季,太阳之气出现在南方而趋向于火,与火一起温暖万物。这难道不是同类之气相互吸引而又共同生起吗?少阳之气趋向于木,太阳之气趋向于火,火与木各自互相配称,各自发挥着本身所主掌的职能。这难道不是使阴阳之气各归其类吗?到了秋季,少阴之气兴起,但是它不能在秋季趋从于金,如果它趋从于金则会损伤火的温暖长养之功。虽然它不能趋从于金,却也仍然在秋季出现在东方,居于下位而成就自己应该成就的事业,以完成天道一年的运行之功,这难道不是权变吗?阴气的运行,本来应当是常处于虚位而不居于实位,到了冬季而止息在空虚之位,这样太阴之气才能往北运行而趋向于和它同类的事物,与水一起兴起寒冷。因此天道的运行有伦类、有常道、有权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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