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第十章 社会变化的潮流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从清王朝镇压民众起义到它垮台之间的40年并不是中国社会秩序大动荡的时期,而是中国社会内部发生转变的时期。在20世纪之初,刘鹗和吴沃尧的小说描写了一些受到新人物——例如南方的革命者、北方的义和团,以及实力雄厚而与外国人有联系的巨商等——包围的文人和官僚。这些新人对后者的影响是与日俱增的。有些上层人士清楚地意识到社会正在发生变化,并且确认1894—1904年的十年是变化加速而不可逆转的转折期。1904年快到年底时张謇就曾指出:“此十年中,风云变幻,殆如百岁。”[1]

那时的观察家还注意到,光绪和宣统时期中国社会最显著的变化是发生在不断分化、越来越四分五裂的统治阶级内层。变化对下层的影响则远没有那么明显。从当时的记载来看,平民百姓似乎对这种变化仍旧漠不关心,只是他们的处境略为恶化而已。在1911年的上海街头,现代工厂的工人同苏北新来的劳工外表无甚差别,但是,身着蓝大褂的文人同西服礼帽、出入汽车的商人则差别很大。在旁观者看来,这些差别反映了中国新旧转换的幅度。然而,要弄清清末中国社会演进的内在动力,我们归根结底还必须着眼于仍然包括中国全部人口近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村世界。

本卷前面各章已经讨论了经济、对外关系、西方思想和改良思想等问题,还讨论了对军队、商人、官吏、士绅、学生和革命者有影响的种种发展。

特权阶级种种

自康熙的满人统治建立后一直保持着相对的社会成分同一性的统治阶级,在19世纪最后25年,由于新成分的增加而开始变得多样化了。

在19世纪中期大动乱的前夕,社会名流主要是由那些在职或退休的官吏和有功名或学衔的文人及其家族组成的。在省城还包括大钱庄和大商号的老板,在地方上则包括有钱的地主和商人。一个家庭只要有人得了或文或武的功名,这一家就完全可以算作特权阶级了。不过要知道,其中也有等级的不同。中举或者至少拔贡才能当官。如果既有功名又有财当然就更好了,因为财能使他发挥重要的社会作用。在地方上有功名的人主要是生员,其地位与平民相差无几,因为生员的头衔只能带来很少的法定特权。[2]最后,从地方到省,一个人只要相当有钱和受过一点教育,功名对其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在公众舆论中,尤其是在上层阶级的心目中,功名也还是社会上有身份的标志。商人和地主家庭只有通过捐纳或科举得到这种有地位的凭证,才能真正进入上层阶级。当时通用的“绅士”一词,反映了这种普遍的看法。“绅士”指的是致仕或暂时丢官的官员,以及地方上的文人。但是在19世纪中期地方志也常用这个词来称呼当地的豪门大族,尽管其中一些人并没有功名可言。

巨绅:太平天国以后的官吏和科第之士

由于取得士人地位的传统门径有所扩大,最先经受变化的是特权阶级。为了回报地方各界镇压人民起义,特别是镇压太平军的贡献,科第名额大为增加,虽然自清初以来已经增加的名额很少。到1871年,儒学生员的名额从太平军起义以前的25089人增至30113人;武学生员的名额相应地从21200人增至26800人。[3]固定的增长在1871年后即已停止,此后名额临时有所增加是由于清廷的军事需要造成的。虽然这种暂时的增长为数不少,但是总的影响却甚微,因为只涉及一次会试,而且只相当于上述固定增加数的5%,或者说仅有大约484个名额。以这个数字为基础,假设每个生员能够再活33年,那么,19世纪最后25年就会有将近91万人,比太平军起义前的74万人增加了23%。在全部人口中,生员的百分比从18%增加到24%。[4]

尽管生员名额的增加确实不多,然而卖官鬻爵却很盛行。这种办法始于明朝,曾为清朝早期的统治者广泛采用,到19世纪初一度有所收缩,但是在19世纪后半期又大肆推行。起初采取这种做法是为了使官员来源多样化和保持平衡,可是后来政府的动机就完全是出于财政目的。为了便于卖官,官价往往打九折。在19世纪的最后30年,捐官总数达53.4万名,而在太平军起义之前还只是35.5万名。[5]1860年以后,通过捐官途径的四品到七品地方官多于通过科举的正常途径得官的人数。[6]

如果把那些享有同样合法特权的有官衔者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子女都包括在内,则受益的家庭人口总数从太平军起义前的550万人增加到太平军起义后的720万人,然而全国人口总数却略有下降,可能要到1890年以后才恢复到1850年的水平。如果我们考虑到他们的兄弟、成年儿子和远房亲族也沾光,享有特权者的总数就会更大,尽管这些人享有的特权不同于有官衔者本人,但是他们却可以依仗其声威使自己高人一等。

官绅的膨胀由于分布不均,加剧了地区之间的差异。在太平军起义前,文人、官吏及其直系亲属与总人口之比在安徽是0.7%,在四川则是3.5%。太平军起义后,这个比例在四川是0.6%,在浙江则是5%。[7]云南和贵州由于地区贫穷,无力捐献军费,比例就下降了。四川所占的比例甚至进一步下降,广东的比例保持着稳定,但这只是由于这些富饶省份人口猛增之故。由于它们提供了大量钱财,正常仕进和捐官者的绝对数量还是大量增加的。这个比例几乎在各省都有所增加:在浙江增长了二倍,在陕西和甘肃增长了三倍。但是具体情况则大不相同。西北各省所占比例的提高是由于其总人口的减少,而沿海和沿江各省则是由于地方富庶,故而能弥补人口和文化水平同官爵获得者的数量之间的不平衡。由此可见,维持一个较大的特权阶级加重了贫穷省份的困难,而沿海沿江各省官僚和文人的不成比例的增长,则使其在绝对数量方面占有压倒优势。

在文人阶层内部,各等级文人的增加也不平衡。在太平军起义之前,110万名有功名和官衔的人当中有12.5万名,即11%,至少是贡生或贡生以上,因此这些人属于真正的上层。有功名和官衔的总人数的32%,即35万人,是捐纳者;在更有影响的官员和有官衔的人当中,这个比例高达50%。太平军起义以后,145万有功名和官衔的人当中有20.4万人,即14%,至少是贡生,他们属于上层绅士。其中53万人的地位,即总数的36%,是新近捐纳的。在官吏和有官衔的人当中,捐纳的比例高达66%。[8]

由此可见,这个文人阶层不仅人数增多,而且组成成分也在变化。与此同时,“非正途”出身者大有人在。

直到19世纪末以前,传统统治阶级的这种膨胀乃是一种主要现象。实际上,科第名额的长期增加在1871年前已达到其累积效果的最高峰。在19世纪最后几年,暂时性的增长则无变化。1901年取消武试,1905年又取消文试,这种扩大统治阶级的古老方法至此才寿终正寝了。虽然卖官鬻爵的做法依然存在,但是随着人们可以不受限制地在新学堂中通过考试谋得职衔,那种买卖便没有什么吸引力,或者说没有什么意义了(参见第七章)。

文人阶层人数的增加导致这个阶层内关系紧张,并且加剧了有职者与无实职者之间的差异甚至对立,加剧了通过正途出身与非正途出身这两种人之间的差异甚至对立。这便影响到社会上层领导能力的质量。它迫使功名较低的人在社会上只能得到甚至更低的地位,这也是造成其日益贫困的一个因素。它还降低了这个最初以文人阶层的特权为基础的社会等级制的合法性和作用,并且危及由文人同朝廷的结盟所支撑的政治秩序。

在19世纪后半期,随着专门化技术作用的发展,新的集团正在统治阶级内部形成。到19世纪终结时,这种新集团的形成已经比以传统方式起家的绅士名流的发展更为重要了。

新军势力

现代战争和国防的需要,促成了一个拥有特权的军人阶层的兴起。军人从一种地位较低的单纯职业性集团,变成了一支有影响的社会力量。战争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在军人地位的转变中也可看到两个前后衔接的阶段。

在1850—1874年间,民众运动使中国受到前所未有的震动,就在镇压民众运动的过程中产生了第一批新型军官。他们组织民团,同太平军、捻军和回民打仗。早期的军官大部分在入伍之前已有正式功名。[9]湘军的情况尤其说明了这种文人阶层的普遍军人化。[10]此后不久,由于形势的需要,以及像李鸿章这样的年轻领导人物开始注重个人才能更甚于注重官爵和儒家的正统性,平民就在新军的指挥人员中占了优势。[11]这些人仅凭战功就在当地,甚至有些人还在全国获得名望,而不论他们原来是否有功名。例如刘于浔最初只是江西的一名监生,后来他统率亲自组织的省军,控制南昌及其相邻地区达十五年之久。刘铭传也是如此。他以贩私盐起家,后来变成一支淮军的首领,最终当上了台湾的巡抚(见本卷第四章)。然而似乎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将领后来大都担任了文职。投军只是晋身于官僚阶层的阶石。朝廷授予有军功者以文职,委以低级文职以制约过于强大的地方军事领袖,但仍未能减少这种机会主义。勇营诸军同清朝两支经制军——即旗军和绿营军——相反,没有永久的法定地位,它们的军官也没有官阶,这就更能说明问题了。某些将领如刘于浔等便辞官还乡,宁愿接受地方当局给予他们及其家族的好处。但是,所有那些更有势力的将领及其大多数下属都谋求并接受了各级文职;其中有些人还当上了督抚。这便清楚地表明,甚至迟至19世纪之末,文职比军阶更足珍视。但是,行伍出身可以开辟爬上政府最高文职的道路或加速其擢升。这个事实使军队具有吸引力,最终为军人在社会上发挥新作用打开了道路。

事实上,由于这批军官和军事领袖没有传统文人教育造成的偏见,而且一般都深知必须维护秩序和政府,他们往往成为引进西方技术的强有力的鼓吹者。其结果,在曾国藩、李鸿章、刘铭传、郭嵩焘、左宗棠、刘长佑、沈葆桢及其同僚的倡导下,创办了第一批近代的大企业。1861年曾国藩兴办的安庆内军械所和此后建立的军火工业,可能都是在实际推行经世派的理想,即利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帮助维护国家的秩序和权威。经世派的基本思想在于主张保护公共利益不受私利侵犯,保证国家资源不为私人谋利,但是,随着开矿、通讯和交通工具以及纺织业的发展,这些基本概念显然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因此,在从能够带兵的多才多艺的传统文官向靠自己的特殊才能取得政治势力的技术专家这方面转变的过程中,那些镇压民众运动的老手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创建新军和使传统的军队现代化,也促成另外一个有影响的军人集团的兴起。1853年曾国藩就对他新建的、非建制的湘军的军官进行加强毅力和纪律的专门训练。后来淮军也仿效这种做法。1862年在上海和宁波开始对军官团进行西式技术训练,其中几个管带及其士兵还在英国和法国军事顾问的指导下接受使用西式武器和战术的训练(见第四章)。同年11月,一道上谕规定高级将领应受同样的训练,以保证中国人对军队的控制。但是进展很慢。首先受到重视的是海军;除了设立各种技术学校以外,1867年在福州船政局还附设了士官学校。有些士官生曾经于1875、1877、1882和1886年分别留学英国和法国以求深造。南京、威海卫和旅顺也开办了几所水师学堂。1881年李鸿章在天津设立了一所水师学堂。早在1872年,他就派了一批军官前往德国深造。直隶、江苏和广东还雇用了一些外国顾问训练少量军队,其军官后来还能在其他省份进行指导。1885年,李鸿章又在天津建立了第一所武备学堂。张之洞1887年也在广州附近的黄埔创办了一所水陆师学堂。中日甲午开战之前,在这些学堂学习的军官不过几百人。可是随着号召广泛使用西式武器的技术革命的来临,军人的地位也开始提高,他们变成了发展技术的代表。[12]

只是在1895年以后,这种新式军官才开始大批增加。他们逐渐取代了担任高级指挥职务的旧式军官,领导着充分现代化的军队。重点又从建立现代海防转向改造陆军,这便带来了深远而又深刻的社会影响。

在中日战争之前,那些经过“西式训练”的少量军队只是简单地采用西式武器和西式操法。1895年12月,清帝同意建立两支仿效德国军事组织、训练和战术的部队。这就是张之洞的自强军和袁世凯的新建陆军。许多自强军的新兵都经过仔细挑选和专门训练,能读会写,这在中国军队中是史无前例的;由于教育带来的声望,也使行伍生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上前所未有的尊重。袁世凯的部下就出过五位民国总统或代理最高行政首脑、一位总理和许多在1916年以后割据华北的军阀,像出身低贱的曹锟和冯国璋就是在军队中受到教育的。只有孟恩远是个例外,他始终是个文盲。新军将领的特点是普遍受过较高的教育,这是旧式军队的军官不能望其项背的;他们又掌握着西方的防御和战略方面的技术知识,这也是上一代组织民团的文人和文职显要们所不具备的。

在1901年以后,新军将领随着军事改革的实施而加速被提拔重用。义和团起义时期遭受严重损失的绿营军则被解散。各省都成立了有预备队支持的西式新军:它们使用西式装备,按照西法进行训练和指挥,是现代陆军的基础。1901年9月12日所颁上谕的实质内容便是这样。袁世凯便利用了这道上谕来加强新建陆军,它在1901年之后被称为北洋陆军,成了中国最强大的军事力量,1911年时拥有中国军队总数的1/3以上。从1901—1904年,在湖北、江苏、山西、陕西、江西、广西、贵州和云南等地也纷纷组织了所谓新军或常备军。

1901年8月29日的上谕下令废除传统的武举制,缓和了争取新式军官的竞争;同年9月11日清帝又下令在各省创办武备学堂,并制定全国的军事教育章程。到1903年底,几乎各省都有武备学堂。袁世凯在保定办了六所武备学堂,从参谋军官到新兵都在此经受各种技术训练。他的天津武备学堂的毕业生被派往其他许多武备学堂,同德国的和越来越多的日本教官一起担任教职。1904年1月3日批准的总章程要求学生接受军事操练和穿制服;[13]高级课程还包括军事史、兵法和后勤学。同年9月12日,各武备学堂还接到练兵处仿效日本体制制定的二十条特别章程。它要求紧密仿效日本教育体制,对参谋军官进行从高小到大学的教育。这些章程并未被严格执行。北京拟办两所高等军官学校的设想也未能实现。只有到国外或者在袁世凯扶植下的保定武备学堂才能受到高级军事教育。各武备学堂的教育质量也参差不齐。可是,维新运动毕竟成功地使各省创办了武备学堂,增加了派赴国外深造的军官。1906年有武备学堂35所,学员共6307人,威海卫、南京、福州和黄埔四所水师学堂还有学员350人;此外,有691名士官和军官派往日本受训,约有15名派往欧洲受训。[14]到1911年,军事教育机构便有近七十所。学员除了学习军事技术以外,还学习一定的文化,多少能掌握一门外语和基础科学知识。军事教育迅速得到社会欢迎。张之洞在1902年带头要求部下送其子弟进武昌武备学堂,他自己就送了三个孙子到日本学军事。1906年北京开办了陆军贵胄学堂,学员不仅来自皇室,而且还有像刘铭传等著名将领的儿子,以及一些大臣、督抚和文人学者的子弟。在辛亥革命前夕,武备学堂的学员来自各省上流社会,甚至一些旧式科第出身的人也入伍当兵。[15]这一发展又得力于新建的军阶体制,它使军人得到了同文职官僚一样的官衔和薪俸。[16]镇压太平军的最后两位杰出统帅李鸿章和刘坤一分别于1901和1902年去世,为各省新一代统治者开辟了道路,这些人的权威几乎完全凭借军事力量。袁世凯无疑是一个典型,但卓越的士大夫张之洞也在晚年致力于组织新军。无论是清帝还是各省胸怀大志之士,都看出必须利用武装来挽救清帝日益衰退的道义的、社会的与政治的权威。这种提高军队地位的普遍趋势,促使受过教育的军人队伍——他们受到社会的尊敬和发挥着政治影响——的扩大。

1911年中国军队号称100万,但大概实际只有60万战斗人员,其中17.5万人是现代化的正规军,另外17.5万人是半现代化的巡防队。后者是由各省资助建立的地方部队,成立于1907年,兵员来自原绿营军、勇营军和其他杂牌军。尚未遣散的5万绿营兵与八旗兵一起组成的军队中,只有7.5万人受过西式技术训练。[17]军官总数近7万人,10%是高级将领,其中八百人曾到日本学习。这批军官——即便是最低级军官——的素质和教育水平及其对科学技术的了解,都远远超过旧式军队的同僚,与文职官员的平庸无能形成鲜明的对比。1895年以后,受过现代化训练的高级军官更可能留在军队,而不去谋求高级文职。军事改革有助于保证他们前程似锦。实际上军队已经超过了文职官吏:西化的军官比从事外交的文官升迁更快。然而行伍生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声望,不仅由于拥有飞黄腾达的希望,而且还由于军官普遍有文化,军队素质也较高,这在历来重教育的中国人心目中颇具好感。

但是更确切地说,军人之所以成为一个有社会影响的集团,是与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恶性发展的民族主义潮流有关的。最明显的是中国战败以后,大家舍得花钱使军队现代化。不过,在日本和德国的榜样及其依据的学说的鼓舞下,人们也幻想建立一支既能够用来保卫国家又能复兴民族的军队。曾国藩在世时就认为应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来作国民的表率,这正是1904年和1906年练兵处发布的文件提出的想法。但是,曾国藩却把国家的政治和精神领导权拱手让给了文人,因为根据“用儒生领军”的信条,文人应该按照儒家价值标准负责建立非常文明的社会秩序。然而在中日战争以后,军队越来越被奉为国家的楷模,甚至被视为先导。为了顺应舆情,[18]1906年4月的一道上谕列举了关于公共教育的各项指令,其中包括尚武。1905年以后主要由绅士文人组成的大多数教育团体,也都提倡尚武精神。1911年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项建议便是要在所有公私学校推行组织严密而恰当的军国民教育。[19]这些措施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仍然非常有限;直至1911年,整个社会还没有大规模推行军事教育,只有极少数学校真正组织了学生军。尽管如此,公众认为军队能够成为真正振兴民族的力量:这种普遍的思潮使军人的权威和声望得以巩固起来。

即便军队是民族复兴的象征,能不能认为新式军官团就是民族团结的代表呢?军队并没有真正的团结。来源不同,训练各异,使军队分裂的力量不可胜数。其中有些人出身寒微,或如张勋和曹锟,或如刘伯承。1917年企图恢复帝制的张勋,是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和义和团起义时期从行伍中上升起来的。1923—1924年担任总统的曹锟,则是袁世凯栽培的、天津武备学堂的首届毕业生。刘伯承原在四川成都武备学堂学习,后来变成了共产党军队的元帅。还有一些人则是富户大族出身。许崇智的祖父做过闽浙总督;他本人毕业于日本士官学校,辛亥年在福州担任第二十旅旅长,是福建省革命军的领袖,1925年曾任孙中山的陆军部长。另外有一些富有或中产地主和文人的子弟以及落魄的生员甚至举人,他们没有其他出路,废止科举以后只好投军。这样的人在辛亥革命前几年数量增加了,尤其是在华中和华南的军队中是这样。这里有后来的红军组织者朱德,他是1909年进入云南武备学堂的。应举未中的蔡锷后来是梁启超的弟子,曾毕业于日本最好的军校;他在1911年担任昆明第三十七旅旅长,曾领导云南的国民革命,1915—1916年又组织过讨袁之役。后来成为国民政府领袖的蒋介石则是保定军校的学生,并在日本深造过。

袁世凯用小恩小惠扶植党羽,使他得以维持对北洋军的控制;南方的将领却不是这样,他们在各省拥兵自立,而且经常易人。张之洞创办的军队在技术教育方面远比袁世凯的军队为好;军官都是武备学堂的毕业生,士兵多半有文化。他们在南方各武备学堂受过内容广泛的教育,还通过留学建立了多方面的联系,而且出身书香门第,所受的控制也很松,所以南方军官比北方军官思想更开通,因此更容易同情革命。[20]1908年以后的大多数兵变,包括使清朝倒台的那次兵变,都是发生在南方的军队中。他们也是革命者宣传鼓动取得重大成效的主要对象。北洋军的军官并非不接受新思想,只是这种情况不如在南方广泛;北洋军中也有许多政治研究小组,后来成了军阀的冯玉祥在1909年以后就曾经常参加其中的一个小组。[21]

在带领中国不同军队的各派军官之间,是绝无团结可言的。只有北洋军、八旗兵和巡防队的一些旧军官还继续保持对清朝的忠诚。反满的情绪虽然普遍存在,但并没有使军队形成团结的局面。清廷统一军队和集中领导权的努力也没有取得成功;[22]巡防队的军官嫉妒正规军的物质享受;各派系互相对立,有时是出于对个人效忠(袁世凯集团就是最好的例子),有时是出于乡土观念,有时又是出于同窗之谊。[23]在新式军官中,唯一共同的信念就是相信武人比文人更吃得开:这个信念来源于他们在政治日益动荡之际所接受的日本和德国的教育。此一特点肯定使新式军官迥然不同于旧式绅士阶层。

接触西方后的结果

为了适应同外国进行政治和经济交往的迫切需要,在特权阶级内部还形成了另外一些新的集团。他们的共同事业就是洋务,这不仅包括直接办外交,而且包括同西方进行的一切交往。尽管组织新军的部分原因出于办洋务,但是办洋务的主要后果是促成了其他一些社会阶层的产生。

首先是参加官方谈判的专家。最早办洋务的职业人员是译员。不过这些人既无功名又无官衔,只担任很低的职务,例如聘用的几个基督教徒译员就是如此。但是随着1858—1860年的战争,出现了一批办外交的年轻专家,例如马建忠就是。他出身于上海一个知名的天主教家庭,接受过徐家汇耶稣会士的教育,约在1875年成为李鸿章的入幕之宾。其中大多数人最初都是由于懂得外语而被招募的,但是因为他们既了解外事,又熟悉中国官场,所以被视为有用的谈判者。

在重要的条约商埠和北京,每一位主管外事的权威都极力网罗一批专家。最大的一批隶属于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曾于1870—1895年担任此职。另外一批则是以总理衙门为中心。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也曾在广州延揽一批专家;1889年他调任湖广总督时,他们随之也转到武昌。兼任驻节南京的总督的南洋大臣在南京和上海各有一批专家。某些专家有时也转移阵地,例如陈钦就曾在1870年脱离总理衙门改投李鸿章幕下。容闳是从美国大学毕业的第一个中国人,为李鸿章和张之洞都效过力。

这些专家各有不同的教育背景。辜鸿铭是一位槟榔屿出生的中国人,他完全是在国外受的教育,先在新加坡后在爱丁堡和德国就学,1880年他担任张之洞的秘书和顾问。伍廷芳出生于公行时期广州著名的伍浩官家庭。他的一部分童年是在新加坡度过的,后来到伦敦学法律,是伦敦许可开业出庭的第一个中国人;1882年李鸿章请他到天津时,他已经是香港鼎鼎大名的律师了。罗丰禄出身于福州船政学堂,曾在欧洲留学几年,李鸿章因赏识他的才能,曾保荐他任驻英公使。蔡锡勇是张之洞的忠实助手,自北京同文馆毕业后,先后在驻美国、日本和秘鲁的外交使团任职。还有些人是在1895年前已实施西式教育的名牌学堂就读,因此不一定非到外国留学不可。像李鸿章的经济会办沈葆清、盛宣怀和郑观应,就是因负责同外国人打交道和做买卖而获得专长的。

事实上,这些洋务专家不仅很快承担起谈判的职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负责搞经济事务。他们往往担任监督对外通商的工作,例如当天津海关的道台、通商口岸的海关督办兼道台。他们更经常地从事管理近代的官办企业。这些人可能接连负责建立兵工厂,管理航运公司,创办纱厂和主持军事学校。盛宣怀也许是其中最出名的一个。[24]张之洞和李鸿章的许多幕僚也做过这类工作,但是都没有取得这样的赫赫声名和成绩。以杨宗濂 为例,李鸿章1870年派他当汉口道台,1882年又派他到台湾负责兴筑铁路;1885年他主持天津武备学堂,1886年他兴建了一家火柴厂,后转任直隶道台,然后受命在山西建立兵工厂。蔡锡勇1886年在广州创办鱼雷学校,1887年创办水师学堂,1888年建立造币厂;以后在1890年在湖北建立铁厂和湖北枪炮厂;在武昌,1892年建立织布局,1893年建立造币厂,1894年建立缫丝局,1895年建立西式授课的自强学堂,1896年创办一所武备学堂。[25]

当时还产生了一批同官方洋务专家相似的谙熟洋货经营的商人。买办便是其中最早最重要的成员。1842年废除公行制度之后,他们是中外商号之间必不可少的中间人,因为外商与华商之间存在着语言障碍,加之货币制度、商业机构和经商习惯又很复杂,使得双方不能直接交易。他们一般是同外商订立合同,这不同于有执照的经纪人(牙行);牙行是中国国内贸易的传统中介和独立的代理商。买办则是洋行在中国的代理人:他雇用和管理华员,自己身兼司库、审计员、财务主管、推销员和行情研究员,协助外国人同中国人进行一切交易。

大多数买办原籍是在广州附近。广州商人具有与外国贸易的长期经验,敢于向要当买办的同乡提供外国老板所要求的全部财政保证。他们还能提供精于茶叶贸易的代理人,因为茶叶是开埠初期的主要出口货。而且,广州的买办还有助于开展其他通商口岸——甚至日本——的对外贸易。随着茶叶出口减少而丝绸出口增加,以及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先前只有外国人插手的部门(特别是银行业务),浙江和江苏的买办也迅速出现。他们大多数最初是宁波人和苏州人,先是作丝绸商人或上海钱庄的雇员。在20世纪之初,大多数买办仍是粤籍,但是在最重要的商业中心上海,买办则以江浙人居多。[26]

买办一般都是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商人,所以在被洋行雇用时能够请人做担保,不过在进入20世纪之初,也有些买办是因为在同一洋行效力多年而逐级提拔起来的。同时,大多数买办都是发家不久,受雇于洋行则又为他们提供了提高才干和个人增值财富的机会。事实上他们赚钱多而且快,这就大大不同于其他商人。除了年薪约一千两之外,他们还能得到佣金、回扣和私人自做买卖的利润;同外国人的合作为他们提供了财富、关系、建议和保护,这使他们的上述收入又大大增加。充当西方大商号的买办而积财数百万两者有两例。一是1861—1868年在上海为宝顺洋行当买办的徐润,一是20世纪之初在上海为怡和洋行当买办的祝大椿。[27]买办的人数在1854年有250人,到1870年增至700人,到1900年则增至2万人。[28]从1842年到1894年,买办的全部收入大约是5.3亿两。[29]同19世纪之末全部上层士子的年收入6.45亿两相比,这个数字相当低。[30]但是,考虑到分润这笔钱的人数和1902年外人在华全部投资只有5.84亿两,这笔钱就相当可观了。[31]不过,破产者亦屡见不鲜,买办的财富也是很不稳定的。

买办不但有钱,而且愿向新部门投资。他们最先花大钱办近代企业,对兴办近代企业起过决定性作用。估计在1862—1873年他们为上海六家航运公司提供了30%的资金;1863—1886年为开办煤矿提供了所需资金的62.7%;1890—1910年为中国27家大棉纺厂提供了23.23%的资金;同一时期还为中国机器制造业提供了所需资本的30%。[32]这些买办不仅提供重要的财政支持,还负责这些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他们有革新精神,善于冒险和采纳西洋经营方法,以求取事业的成功。由于他们能使洋行兴隆,政府也常请他们对官办企业进行技术性的管理。不过到19世纪之末,买办开始自办行号了。[33]他们就这样对经济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生活方式和思想的某些方面,买办也与众不同。因为他们同外国人联系密切,所以他们乐于接受西式服装、陈设、娱乐和宗教信仰,并且使之同中国习俗掺和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混合文化,洋泾滨英语就是一个典型事例。他们也能放弃传统的价值观念,以便使其子女接受完全的西式教育,以便捍卫他们的利润观念和发展经济的观念,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以便像郑观应那样成为制度改革的鼓吹者。

除了买办以外,还可列举出一类人,但其界限不甚明确。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服务于洋行,却热衷于从对外贸易或引进西方技术方面谋取赢利。最明显的是那些通过制造出口商品和分销洋货而发财的商人。例如安徽祁门的茶商胡元龙,他在19世纪50年代拥有茶园5000亩;以后由于绿茶市场收缩,他就在1876年全部改种红茶,并且自办加工厂,从而既保证了自己的财源,又维护了此地茶叶生产的声誉。[34]叶成忠(澄衷)是浙江一家小农的孤儿,靠贩运煤油起家;1899年死后留下遗产达800万两。[35]顾馨一出身于穷学究家庭,后在上海大做粮食生意,靠汽轮运货而发财。[36]钱庄在上海也非常兴盛,它们是中国人与外国银行之间的中介,向掮客提供购买洋货的信贷,同时又把货物转卖给国内的销售商。上海在1883年有钱庄58家,1903年为82家,1908年则达115家。[37]有几个家族在银行界占支配地位,他们在沿江通商口岸都设有分号,例如宁波的方、李、叶三家,苏州的程家和洞庭山的严家与万家。[38]

有些商人和金融家也插手于工业。例如在1872年,陈启沅用本国资本在广州郊区开办了第一家用蒸汽为动力的民营丝织厂。[39]在1895年前,跻身于工业的金融家和商人不断增加。他们许多人是以外商名义登记的企业的主要股东和经理。在沿江各省和直隶,他们也积极参与官办企业。例如在19世纪80年代之初,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创业资金绝大部分来自茶商(见第八章)。但是,在1885年以后,他们也像南方各省的同业那样集中力量于政府所忽视的私营工业部门,如丝织、粮食加工、火柴、纸张、玻璃制造以及机械的制造和维修。它们多数是小企业,机械化程度低,同在商人倡办下较能使用新技术的大工场中的,或若干家庭合资联营的工场中的新型手工业工场相比,往往几乎没有什么区别。[40]新旧活动方式的结合带来了高额利润。粤商叶亮卿1888年在营口以1.8万两资本创办银号,到1906年就积累了200多万两,几乎垄断了向广州输出的大豆制品;他还经营了几家当地的钱庄、豆饼制造厂、烟草厂、木材场和不动产公司,并大量投资于银行和铁路。[41]

这批从事新行业的商人和金融家,当然不像买办那样偏离正统。他们远不像买办那样愿意追随西方生活方式。他们不仅还继续捐纳官爵,而且鼓励子孙攻读儒家经典以应科举。例如宁波和苏州有些家族在其成员中就有所分工:有些人仕进,有些人则经商。但是到19世纪最后20年,也开始出现了一种新思想的迹象。在历来由富商资助的慈善事业中,也有人开办传授西洋课程的学堂和采用西药的医院。[42]1891年湖南和湖北的茶商曾力促张之洞在两湖书院开设外语和商业课。[43]

在1870—1895年又出现了一批人,他们的社会风格与传统的准则相去尚不甚远。这些人就是现代公司的股东。徐州的盐商可能认为他们在1882年对利国驿煤矿的贡献是官方派捐;[44]但是19世纪外商所办的企业的资本往往有40%—80%是出自中国人,这里除了买办和富商以外,还包括相当多的小股东,他们多半是住在通商口岸的官吏、文人和职员。[45]官办企业也吸收官僚和文人的投资。

直到中日甲午战争之前,与洋务有关的各种人物的区别还是相当明显的,他们分成:技术人员与专家、买办、独立的工商业家。这也反映在当时使用的称谓中。第一种人叫“绅”或“官”,第二种人叫“买办”,第三种人叫“商”。但是这几种人确能通力合作搞官办企业,尤其在私人企业中,买办同商人更能在一起合伙经营。这几类人之间也常有人员的流动。买办由商人产生,他们脱离外国雇主以后,又可能成为独立的工商业家。像唐廷枢和郑观应那样的买办,像朱其昂那样的商人,后来都当了官方专家,而像杨宗濂那样的官方专家,后来则当了工商业家。

这些新的社会集团加在一起也仅仅构成特权阶级的一部分;这个特权阶级能够容纳那些新集团作为新成员,同时也给那些古老的绅士家族一个机会,使其在自己独占的都市天地内重振昔日的荣华。这些新集团的力量还弱,不足以单枪匹马地左右上层,为了要施加政治和思想影响,他们还不得不依附于一名与洋务有关的省级实力派官员(如左宗棠、李鸿章和张之洞)门下。他们可能提出建议,但是领导权依旧掌握在那些出身和教养都更正统、更符合传统的人们的手中。不过,当时发生的最引人注目的社会变动是这样一件事实:他们常常让自己的子弟学商,而不是强迫其入仕以求光大门楣。[46]

新的知识界和实业界

在19、20世纪之交,由于文人的活动和作用都有所改变,上层社会所包括的范围自然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一个西化的知识界正在产生。它麇集在几个通商口岸,比起旧式文人来他们与农民的接触更少。最初的代表人物之一王韬(1828—1897年),他的个人命运深受国家动荡、文人日益贫困、太平军失败、洋人和传教士广泛地出入于中国的影响,也同样深受他自己的学术经历的影响,他因而成了一个完全以写作为生的报人。[47]另外一些人名气虽然不如他,但都在亦步亦趋地效法他,例如赴美留学生团中的邝其照,他于1886年创办了广州的第一家报纸。

有些受过更正统教育的文人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例如梁启超和他的友人麦孟华、汪康年即是。他们在中日战争之后放弃了传统的职业而致力于宣传新思想。一些较早受过教育的工程技术人员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例如严复,他是福州船政学堂的第一期毕业生,后来发现自己的真正才能是译注西方哲学。国内新式学堂的教师和毕业生到国外留学者日渐增多,尤其是在1905年废除科举使仕途阻塞之后更是如此。许多传统的文人都进师范学校再学习,而且不少人出国留学。[48]大城市也开始有像律师和医生这样的自由职业者。然而,许多新知识分子还不得不靠为数不多的薪金过活,既无名望又无权势。

新知识界包括的社会类型,是旧中国以前所没有的,最突出的是职业政治活动家和革命家。孙中山就是著名的例子。不过,他年轻时的国外经历使他对中国社会不甚了了;他对中国社会的了解只是通过另一代文人,而这些人所受的教育促使他们去反对传统。除了唐才常、邹容和黄兴这些英雄人物以外,还有许多也曾留学国外的人,他们从事鼓动工作和散发秘密传单,过着危险的生活,并且同自己的家庭决裂。[49]与旧式文人学士不同,他们决心摒弃传统,而不是去维护它。

1895年之后,许多中上层文人虽未完全放弃追求学问,但也开始参与现代经济活动。他们不仅进行投资,而且也开办和经营各种企业。借助于这一新的社会阶层,工商业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受到重视的行业。陈璧、沈云沛、陆润庠和张謇等人都是进士出身,又都办工厂。[50]曾任皇帝师傅的孙家鼐和翁同龢,分别安排一子[51]和一侄孙[52]经商。大多数早期经办官督商办企业的洋务专家,都凭仗自己的才能(如盛宣怀和严信厚),利用政府的购货、官僚的庇护以及国家的资金来自办企业。[53]正在做官的人也愿意携带子弟和亲友走这条道路。袁世凯的幕僚周学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种情况后来发展到不再局限于通商口岸。在内地最富饶的省份也是如此,甚至某些县城的某个休致官吏也许就会开办一家砖瓦厂。1912年江苏省拥有工人25名以上的工厂共386家,其中263家就是在上海以外;95家有限公司中的51家也把总公司设在上海以外。[54]

商人、文人巨子和官僚开始联合起来开办新式资本主义企业。在商人中,买办的唯我独尊的地位开始动摇。这时洋员也进一步熟悉了中国的习惯,洋行亦越来越想绕过买办直接同对方打交道,从而排除了对买办的需要。随着中西贸易的倍蓰增加,中国雇员在洋行的作用和地位逐渐降低。他们丧失了权力的基础,变成了单纯的执行代理人。1899年日本三井株式会社首先取消买办职位;1907年横滨正金银行继起效法。越来越多的买办都在利用从洋行所得的利润开办独立的中国企业。相反,那些独立的商人或“民族资本家”,却经常向外国人借贷,或把工厂卖给外国人。私人企业或资本同官办企业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了。许多官办企业经营的资本中较大的一部分是私商投资的。而且一位官员投资于官办企业,能说这与投资于私人企业不同而认为他不是资本家吗(见第八章)?官僚是从来不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得一清二楚的,他们的态度多半取决于这项事业经营的结果。如果经营失败,他们就把自己的失败转嫁于其他股东,而不是自己去偿还政府贷款;如果有红利可分(在1900—1911年期间经常分红),官僚们总是认为他们投了资,利润都应归己。最后,甚至在经营方面,由于官僚们越来越多地亲自插手而不是托付给商人管理,官方企业就更像私人企业了,因为私人企业也能得到一部分官僚资产和官方扶助。利用官方势力的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大,而不是经营的性质。毫无疑问,官僚们与新的经济活动更有力的结合,促成了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发展。

在20世纪之初,从传统的上流社会还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这个社会阶层无以名之,但是当时文献提到的“绅商”几乎都是指它。绅商既可指官员和文士,也可指商人,这是两个不同的并列范畴,同时又不同于“民”和“官”。不过这种称呼越来越罕见了。一般说来,若将这个名称用于一个集团,那就是泛指参与商业的官吏和文士、拥有功名和官衔的商人,以及同他们有联系的纯粹文人和商人。如果这个名称用之于个人,那仅指前面两类。我们可以将它译作“商业绅士”。诚然,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参与商业,但是,必须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商业家”,他们包括从事贸易、银行、工业和各种企业的人,不过他们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还必须记住,这个术语用于许多不同的场合。其中有像中过进士并在政府中任过不同官职的沈曾植之类的人。他挂名领薪、写书、大收其地租,弄到大量钱财;他还投资于银行和铁路。另一方面,也有像黄佐卿这样的人,他通过各种工商业经营而取得势力,并且一心一意想取得官衔。

经营商业的绅士是新绅士阶层当中的多数人,是它最活跃、最有影响的部分;新绅士阶层用在义和团时期促成组织“东南互保”以及在1901年以后鼓动和支持朝廷进行维新运动的行动来显示它这个集体的存在。但是,很难认为这两类人是完全一样的。当时的人们把山西钱庄老板这类商人视为绅商,他们尽管大做买卖,却保持着旧传统,甚至他们的经济观点也是这样。另一方面,虽然其中有些人与工商界没有直接的联系,我们却应当把那些支持维新的人算作这个现代社会名流集团,而不论他们依然是利用其地位从而获得特权的传统士大夫,[55]或者是身居城市靠卖文卖字为生的知识分子,甚至或者是军官,总之,都属于这一类人。

这个现代社会精华阶层是否组成了资产阶级呢?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许多资产阶级的特点,但是他们仍过多地被传统的经济和社会的形式所束缚,所以还不能被称为资产阶级。事实上,在1905—1906年以前,资产阶级分子是同其他阶级的分子混在一起的,我们很难分辨出来。每个人都被家族、个人和职业关系所缠缚,传统原则与现代原则就在这些关系中发生冲突,但其程度则随着个人的情况和性情而有所不同。只是在清朝的最后五年,真正的资产阶级才开始出现,那是一批现代的或半现代的实业家、商人、金融家和大工业家:他们被物质利益、共同的政治要求、集体命运感、共同的思想和与众不同的日常习惯等等联系在一起。[56]中国资产阶级的特点终于形成了,这是与帝国主义列强和洋人的来临相对抗的结果。1905—1911年中国企业的全部资本增加了两倍,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资产阶级就开始反对政府的无能,抨击政府不提供保护。在地方事件、立宪运动和恢复国权的斗争中,他们都采取反政府的立场。他们非常热烈地支持民族主义,要求参与管理租界、海关和制定关税;他们还组织抵制洋货、建立商团以反对外国的控制。

然而,作为一个阶级,资产阶级仅在上海和广州才有,天津、汉口和其他大商埠只有一些资产阶级分子。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以自豪的口吻自称为“企业家”。[57]但是,当时的人们是很少这样看待他们的。他们很少独自行动而往往成为附属品,依附于他们从中脱颖而出的现代上流社会的巨大主体。

新的社会制度

某些制度是同特权阶级内部的变化有联系的。明清两代的官员一般都聘请本阶级的同僚为私人顾问(幕友),尤其在刑名和钱粮方面。到了清末这个旧规又满足了新的要求。各省高级官员为个人设立了文武兼顾的幕府,以承担镇压太平军、同外国人打交道的一些新出现的任务。如马建忠、薛福成等第一批洋务专家就在幕府中一起共事,一部分新兴的工商业家如盛宣怀、政治活动家如唐绍仪也在这种地方初露头角。不过,曾国藩、李鸿章[58]或张之洞在提拔这类人或罗致其他公认的专家方面所采取的下一个步骤,则是任命他们为委员来负责一项特殊的新工作。另外一个办法则是按照清代行政的传统,设置非法定的署或局。像管理兵工生产、厘金和工厂企业等的许多新机构都称为局,总是以非法定的官员即委员负责主持。唐廷枢和容闳就曾担任过这种职务。19世纪后半期发展起来的幕府,以及后来扩大应用的局和委员体制,多少为行政干才提供了活动天地,也成了沟通旧文人学者和新专家的主要渠道。幕府这种非正规的组织是由通晓各省情况的人以及由对组织和供养他们的“恩主”一心效忠的人所组成,它起了酝酿社会改革的作用;但到了19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组织却被另一些更多地摆脱了儒家传统的机构所取代了。

越来越多的现代社会精英人物都曾就读于按西方课程教学的新式学校。重点进行宗教教育的教会学校,无论是用中文授课的天主教教会学校,还是大多数采用外语及其他外国方式授课的新教教会学校,起初都根本没有引起社会精英的注意。新式学堂最初由政府兴办,接着由新教传教士兴办,它们把半中半西式教育推广到了中学和大学,宗教课程也让位给普通知识课,只有到了这个时候,这种新式学堂的效果才变得明显起来。尽管在1890年新教教会办的学堂有1.7万学生,另外还有几所小规模书院,但它们也同几所官办学堂如北京同文馆和福州船政学堂一样,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得设法进入幕府以获取有影响的职位。只有随着1895年以后的维新运动和1902年建立全国性的现代教育制度(这项工作在1904年颁布了这方面的章程才完成),胸怀大志的青年学子才不得不进现代学校深造,以便进入新的世界。可是,尽管学校的文凭中也授予传统的功名,但因科举制度根深蒂固,要谋一席地位,还是得走传统的道路才更有把握,更加方便。为了结束这一双重体制的局面,1905年9月2日废除了旧科举制度,这才使得现代学校树立了对社会精英施教的独占地位。

1902年共有现代学校35787所,1912年为87272所;学生则从1006743人增至2933387人。[59]与办学者的意愿大相径庭的是,由于教学大纲零乱,内容脱离中国实际,教师质量差,这些学校不仅无助于巩固清王朝,反而促使学生提出抗议和请愿。各地虽然也曾做过努力以改善教育质量和扩大教育范围,甚至在传授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技艺时产生了极好的效果,但是这一切反而使新的社会精英分子疏远旧政权和脱离民众;他们各行其是,只有一种十分混杂而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民族主义思想才能使他们聚集在一起。但是,由于新式学校强调集体努力和纪律而截然不同于传统的书院只注重个人造诣的倾向,它们倒是能使得青年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学生发现了集体行动的威力,便用它来发动多次罢课和抗议运动。[60]在辛亥革命中,青年学生的这种冲劲在社会上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1905年以后,各种学会蓬勃兴起,教育、制宪和农业等领域的许多专门联合会在清王朝的最后10年中也纷纷成立:它们都足以证明社会精英的社会思想正在起变化,而且无疑也是传播新思想的最有效的手段。它们吸引了那些已负起社会责任而且还能承担更重大责任、因而最能直接推进变革的人士。

紧接着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康有为创办了强学会。此后各种学会风行一时,创会的目的在政治而不在学术,这与传统的文人结社不同,是犯法的,特别是违反了康熙禁止文人干政的圣谕。它们制定了自己正规的规章条例,其严格性与任何地区的、家族的、官僚的,甚至非正统的传统集团的习惯方式大不相同。这些强制性的和组织上的特点尤其明显地反映在20世纪头10年的各种协会内部,不过这往往是得到政府支持的;例如1906年颁布的教育会章程,要求从县到省层层建立组织,对组织机构和会务的规定极其详尽,以便讨论。1895—1898年建立的各种学会共有近万名成员,其主导思想由康有为提出,内容是动员和教育文人,使之立即实现全国团结和要求一定的民权。它们鼓吹的政归全国全民的思想,同与之对立的君权至高无上的思想原则肯定是格格不入的;但是,这些学会仍恪守儒家事君的学说,只希望变成同皇权合作的工具。

可是在百日维新失败以后,社会精英人物的各种联合会逐渐变得好斗了,甚至在政治上成了激进的反对派。在1904—1905年,主要由学生组织的团体把这种发展推向高潮。在其他团体中,这种发展过程更长,更复杂。那些联合会用合法的方式反对官僚暴政。它们求得了官方承认,但并未像政府所期待的那样仍旧忠于传统制度,倒是使他们成了名副其实的政党,成了各自所代表的某一阶层的利益的代言人。实际上,往往同一个人既是教育会的领袖,又是宪政促进会或保经利联合会的首脑,例如江苏的张謇、汤寿潜、许鼎霖,浙江的张元济,湖南的杨度、龙璋和广东的陈惠普。[61]这些联合会的会员日益增多,使他们更有代表性,因而成了不依赖官方支持的政治力量。1909年,723个教育会共有会员48432人,会员远不限于教育界(教师只占少数),从士大夫到工业界领袖无所不有,这反映了现代社会精英阶层的总的面貌。他们受过教育,有钱,有行政才干,并且集体负责,因而大大地引人注目。他们是有财又有能力的上等人,决心迫使官僚实行改革。

在这些联合会内部,拟议是在省或地方一级统一和提出的。机构一旦建立,就被内部的推动力量推得更远,蔑视皇权,大背创建者的初衷。[62]1909年选出的各省咨议局,就是现代社会上层所要求取得的地方自治权的组织上的体现。在清王朝最后两年,这些咨议局用行动显现出它们是一支团结的力量。[63]由于选举法的规定,百分之九十的代表都是科第之士,但是他们比较年轻,大多数居于大都市,往往同现代企业有联系。[64]尽管咨议局中工商业者所占的比重不大,它们实际上积极地代表着现代上层社会的利益,尤其是竭力维护私人企业的经济利益。[65]

在新式学校、各种联合会和各省咨议局普遍发生作用的同时,还有形形色色的专业机构也有助于分清新旧两种上层分子。例如,商会就是这样的机构。第一个商会是1902年在上海建立的。1904年1月降旨认可并规定了在全国建立商会。到1909年,便有商务总会44个和分会135个。商会作为地方工商业家的联系机构,并没有取代传统的行业公会;相反,行会往往隶属于商会。因此,商会有助于加强工商各界日益发展的合作和联合。商会的作用最初被认为是行政当局的齿轮,是地方商界同政府和外国人打交道的正式代表。因此,商会都愿推举那些有功名或者有官职的人当会长,这意味着商会往往先满足大实业家的需要,其次才是满足普通店主的需要。[66]但是,商会很快摆脱了清朝官员的影响,成为整个商界的代言人;随着它吸收传统的优秀文士,以及现代公司的发展,其性质也随之在起变化。

还有与传统的钱庄银号相对立的现代银行这种机构,也开始更缓慢地和范围较小地改变着社会习惯,这与1904年上谕中规定的类似的有限公司的情况相同。这些企业的结构也许加大了经理人员同下属的距离,并且同顾客的关系也无疑会受到损害。但是,它们鼓励大胆的进取活动,因为它们保证提供财政支持,而无须担心要依赖个人或家庭财产去弥补可能遭受的损失。

这些促成并象征着上流社会变化的各种机构,其共同特点是超然于传统的官僚体制之外,并且同后者脱离关系。这也许是幕宾和局署员司专业化,以及新式学校对学生进行西式教育的结果;也可能是各种联合会和商会具有斗争性的结果。这些机构推动和鼓励其成员去认清他们与传统秩序的分歧所在。

分裂的开始

随着统治阶级成分的多样化,其内聚力和团结也明显下降。除了个人意气之争以外,新旧上流社会人士之间的对立加剧了。1867年洋务运动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就同文馆增添数学和科学课程所发生的思想和政治争执,便是一个明证。在19世纪70年代,这种冲突更加剧烈。李鸿章及其门下每次提出的现代化倡议和计划,都招致大量的攻击。这种攻击是由所谓清流党发动的。而官方的反对又得到了反对引进机器和现代经济的地方势力的支持和鼓励。地方长官们经常同社会上层人物一起发动群众示威,1878年反对在开平开矿的活动即是一例。中法战争使清流派的攻击戛然而止,许多清流派成员开始拥护改革。此后政府上层的分歧不是在经济现代化这一原则,而是在其条件方面。1888年的进士考试题目就有关于国际贸易的一题。在1889年慈禧太后引起的修建铁路的争论中,军机大臣、大学士、各部尚书、各省督抚和御史等高级官员几乎无不承认有必要修建铁路。[67]但是直到中日战争之前,许多经济方面的创议又因具体的考虑而窒碍难行。大部分有影响的文士和官僚都坚决反对使中国进一步陷入外国的控制,而坚持只利用本国资源;但是后来他们又指出,本国资源太少,无力维持大工程,而且这些资源有被各省考虑不周的铁路投资所耗尽的可能。实际上,考虑不周和管理不善的现代化可能带来的社会后果,似乎使许多官员感到不安。尤其使人担心的是大众的失业和贫困,以及少数人谋取巨额利润的不道德现象。不少奏疏都是一再强调“缓行”、“逐步实行”和“三思而后行”。这种瞻前顾后的态度基本上是想要控制社会进步对人产生的后果,结果使得全部努力都陷于瘫痪。倾向于优先发展新经济的人,以及像刘铭传那样赞同商人阶级占支配地位的人,那是很少的。[68]还要看到的是,除了省会、几个繁华的州府和通商口岸以外,多数地方的文人对这些问题是漠不关心的。

甲午战争的失败加深了这些裂痕。为了挽救国家,一批上层文士和官僚支持维新。他们消除了儒家的禁忌,力争创建现代企业,宣称发展经济是国家的当务之急。在力主维新的上层分子和其他被当时小说家无情地讥斥其自私、卑鄙和无知的人们之间,[69]敌对的情绪加剧了。传统的上流社会进行反击,其手段不仅是请愿、散发传单和搞官场上的小动作,而且使用暴力、袭击和捣毁工厂与新式学校。[70]他们鼓动并支持镇压百日维新。[71]在北方各省,他们有些人跟义和团志同道合,认为义和团是反对现代化的。[72]然而,现代的上流社会人士同传统的上流社会人士之间的势不两立后来又开始缓和,或者不如说采取了新的表现形式。在1898年春,甚至在百日维新前,面临着康有为的行动会带米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即文人称霸政坛的局面和社会统治集团的将被压制)时,许多曾经热情追随和支持他的文人和官吏都畏缩不前了(见第五章)。[73]他们为了重新表白自己信守他们所赖以取得合法地位的儒家正统,便自然而然地寻求仍旧忠于传统的同胞的支持;同时他们又打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口号,向同胞们指出顺应时势的前景,以及发展他们的物质和政治力量以弥补其精神权威所受损失的方法。鉴于废除科举迅即被人们所接受,看来这对上流社会的特权必定毫无威胁,而只是换了一套用以衡量他们地位的新标准。上流社会的地位从此取决于是否上过新式学校,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最保守的上层分子也热心于创办新式学校的原因。

在清朝的最后几年,新特权阶级内部也发生了分化,但它实际上更多的是思想分歧而不是社会分化。温和派与革命派的区别,并不真正反映较富的与较贫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区别,也不真正反映民族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区别。而且这种区别也不宜用来区分以发展工商业为职志的资产阶级与依然植根于传统结构的上层分子。更不能认为是几代人之间有裂痕。选择不同的道路只能从个人经历和品格的不同来求得其解,例如1873年出生的梁启超和1868年出生的章炳麟二人都是受过经学教育的学者,但一为维新派,一为革命派。出身湖南绅士之家的革命家黄兴,同身为上海维新派商人的李厚佑,情况也是这样。

我们不要过分估计特权阶级内部对立的尖锐性,因为在同一家族内部也是常常发生意见分歧的:有些家族成员可能走着新路,另一些家族成员则继续在走老路。但是,家族关系总的说依然是牢固的。徐锡麟是浙江光复会领袖之一,多年来便一直受到他的身任巡抚之职的表兄弟的保护。[74]镇海李姓家族有些人做了官,有些人靠祖传土地收租,还有些人跑到上海开办钱庄和经营不动产交易,而李姓家族的其他人都向这些庄号投资。[75]在西欧,“胜利的资产阶级”的若干家族是根据已经明显分化后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的;而中国的家族则不同,一个家族如果思想开放,基本上同情新思想,便常常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虽然职业的差异仍是很不容易分清的。

显然,导致现代上流社会兴起的逐步变革,对传统书香门第的影响也不是一般齐的。在清朝最后40年,许多书香门第都走向衰败而湮没无闻,穷困潦倒。我们能够说这是人们经常所讲的[76]、在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下保证上流社会不断更新的那种传统流动性的正常表现形式吗?或者说这种现象已经加剧了吗?根据我们现在的认识还不可能这么说。某些书香门第的衰败肯定引起过同时代人的注意,但是,由于太平天国以后有功名的人普遍增多,这种情况可能就绝对数量而言是明显的,但是就相对数量而言却不是事实。我们不能肯定1900年以后特权阶级的人数是否继续增加,也不能肯定是否像从前那样,有一家亡,就有一家兴。然而,对大多数上层分子就读于现代学校的情况的统计似乎表明,情况并不是这样。而实际上,新式学校费用较高,同以前只要具备一定文化程度就可以进去深造的书院的学生的人数相比,中学的学生数就净减了。[77]

这种变化过程的多样化和不平衡,主要造成了民族的和地区的差异,甚至引起了敌对,但并没有导致上流社会的各社会阶层在全国范围内发生对立。那种使汉族上层惊慌失措的变革,对满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一些民族——特别是满族和蒙古族——反对的是那些只会损害它们在传统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变化。另一些民族则由于远离新型经济和文化中心,对变化的影响感觉并不太强烈。因此,把非汉族贵族同汉族绅士联系在一起的利益纽带(如果不是文化纽带的话)正在松弛。在向现代转变的潮流比较高涨的沿海各省同这种转变不太明显的内地各省之间,这类情况也是很显著的。但是,即使在各个最先进的地区之间,新的社会上层的情况也明显地不一样。直隶的上层人物同官府联系密切,是靠官府的扶植而存在的,起初以李鸿章为中心,后来则以袁世凯为中心。长江下游的新统治阶级,在政治、思想和经济观点上都同传统制度更加针锋相对,尽管他们当中很多人原来就是绅士。在广东,现代的上流社会中的商人比文人占优势:这个上层社会受到的限制较多,但同时也更倾向于激进,而且海外华侨在它里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同乡关系维系的官僚集团(例如李鸿章支持的安徽帮,翁同龢庇护的江苏文人学者),还有以地区为基础建立的帮和会馆,逐渐被蒙上了一种新的地方主义色彩;这种新的地方主义更关心的是特别维护本地及其居民的利益,而不是关心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利益。它比较不大注意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宁愿为一个广大地区及其全体居民献出热情,这大概是民族主义兴起的先声。[78]但是,在其最早的表现形式中,尤其在1900年使南方各省从北方及义和团在那里的控制中摆脱出来的“东南互保”中,新的地方主义造成了对立。后来,现代上层社会搞的地方自治那一套,也使各县之间和各省之间互相激烈地争夺,这是因为各方只关心独占公共的资源,损人而利己。地方自治有时又倾向于后退,似乎只要把一座模范城市搞得又安定,又现代化,又同心同德,就可以置整个国家当前的混乱和贫困于不顾。

然而,具有最严重后果的对立还是城乡双方的上层分子分道扬镳:城市的上层人物受到西方的感染,他们寻求变革,而乡村的上层社会则原来是其文化、政治和社会的温床。社会上层人物的都市化是一个古来就有的现象。早在宋代,城市就以其高雅的文化和商业吸引着文人学士和农村地主。他们经常进城游览,有钱人还在城里另买宅第,甚至移居城市。这种向城市流动的趋势在19世纪有增无已。商业的发展扩大了城市的规模,提高了吸引力。[79]但是,农村的上层分子这时也被迫进城另辟财源,例如放高利贷,以弥补由于财产的分散、币值的不稳和佃农反抗的日益增多所造成的地租减少。在19世纪中期以后,农村经常不太平的局势甚至迫使大财主也卜居城市。太平军叛乱时期,许许多多的社会上层人物都逃往上海,上海便成了他们的主要居住地。[80]

在20世纪初,社会上层人物的都市化具有特殊的意义。他们迁居城市意味着不仅住在城里,而且关心城市,这样甚至使他们对农村的问题更加漠然视之。[81]在科举废除之后,要取得上层人物的身份就得进新式学校。这些学校首先办在城里,而且费用高昂,这就使得富户豪门不能再资助乡村学堂了。[82]城镇面临帝国主义的威胁更直接,所以这里的社会上层人士就更关心军队的现代化和工商业的发展,很少去留心组织民团和发展农业。那些仍然拥有土地的人则通过租栈、总管和收租人同佃农打交道。官员中因朝廷命令夺情而使丁忧守制的惯例逐渐形同虚文,也使长期流连家业成为不可能,因为长期守制在过去往往加强了官员与其祖业的联系。城市的上层人士便这样逐渐地与乡村隔膜起来,因此就整个动向来说,城市的上层社会与乡村的上层社会是志趣各异的。

尽管这是总的趋势,但是在1910年,长沙的王先谦和叶德辉两位绅士虽身居城市并大量投资于现代企业,却又操纵过一次大概是由他们自己的投机活动(他们也是传统的米商)所引起的米骚乱,他们想方设法把矛头对着城市改革的象征,即官办学校、银行和警察所。[83]然而,进步还在继续,这从人们的观点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中可以看得出来。在富裕市民中,比较明显的表现是开始关心妇女解放的问题。1894年在广州建立了第一个反对缠足的团体。随后各省省会都有同样的组织,妇女可用本人姓名与其丈夫一起入会。经过几次请愿,1902年颁布的上谕便禁止缠足了。于是,这种旧习就在城市迅趋消失,因为有些认真的地方官要处以罚款;但在农村就不是这样了。传教士在鸦片战争之后不久便举办妇女教育,不过长期以来只办小学,课程主要是在宗教方面,并为富裕之家所不齿。第一所非教会女校是1897年2月由徐谟(后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的母亲江兰陵在苏州创办的。不久,上海、北京和广州也接着开办了女校。官方在1907年颁布了关于妇女教育的法令。次年,江苏省便拥有女子学校105所,学生4 455人。各省咨议局都赞助妇女教育事业。民国初年,教育部的官方统计的女生为141 430人。妇女也出国留学,最初都是自费。1906年便有十三位妇女前往美国。1907年妇女也可以申请考政府的奖学金:这一年有600人申请留学美国,批准了31人,其中有3名妇女。1910年有150名妇女留学日本。[84]只要是特别积极参加革命运动的年青一代,他们都愿意唤起妇女觉醒,并通过文学作品和报刊引起公众注意。[85]他们的呼吁并非徒劳无益。大城市的富有人家开始同意婚姻自主和妇女可以出外工作。私立小学实行男女同校;在中学,女生的学习课程也同男生一样。一些男子还支持妇女提出的参政要求。

由于最活跃的分子进城去求学或发财,传统的乡村上等绅士便觉得群龙无首了。他们对西学既难适应,又不可能真正掌握,西学的优越性使他们的学识声望受到损害。他们的政治影响被局限在乡、镇和县里。这种影响因具有地方咨议局提供的法律基础,乡村的社会名流无疑还是相当强大的,他们敢于滥用权势而不惧怕政府干预;可是,现在他们同上层当权派的联系减少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凭他们所有的关系为所欲为了。他们几乎不可能对当地社会提供有效的保护。这样,他们先前在大众面前拥有的道德和社会权威,以及他们作为表率和人望的作用,就被他们曾经支持过的帝国损害了。

目前的研究状况还不能使我们对统治阶级内部新旧两个集团的力量对比提出确切的数字。但是,设想一个大概,着重指出变化的重要意义,还是可以做到的。例如19世纪之末有功名或有爵秩的人的总数为144.3万,而在1910年6月散发的、由各省咨议局起草的要求立即召开国会的请愿书上签名的人数为30万。这两个数字我们是可以进行比较的。

随着传统文人阶层的分化,它不再把自己与帝国视同一体了。虽然其成员仍然构成特权阶级的多数,但是另一些人已经通过工商业、军旅生涯和技术工作而使自己跃居平民之上,挤进了上层阶级之中。更重要的是,绅士已不再像过去那样作为传统的特殊社会集团而把持着社会。他们也不再因为是支持同一政治制度,或一致信仰儒家思想,或维护共同的合法特权而团结在一起了。在新兴的资产阶级同近代上层分子和农村上层分子中间,虽然利益各异,但确实存在着一种结合。这就是为了捍卫既得利益的一种结合。但是,这根本谈不到具有建立在基本原则之上的团结一致的感情,而正是这种感情在过去千百年来保证了文人阶层的团结和帝制的稳定,尽管其中每个成员的经济状况并不相同。

平民百姓纵观

一个新的集团:产业工人

在最初,下层阶级中的变化似乎远不是引人注目的。产业工人是唯一的新的社会集团。他们最初出现于广东和浙江,特别是在鸦片战争之后不久的香港,在那里的洋人造船厂和修理厂做工。这些第一代产业工人最初主要是由有专门手艺的城市工匠组成的;由于1860年以后兴起的官办企业和外商工厂需要工人,他们在对大部分工人进行的技术教育中作出了贡献。1872年左宗棠创办兰州制造局时从广州招募工人,因为他们以手艺闻名。1868年上海的第一次罢工,就是由新创办的美商耶松公司所属造船厂的广州工人组织起来的。[86]

工业无产阶级的发展,从1894年的10万人[87]增加到1912年的66.1万人,[88]这主要反映了大批没有技术的劳动力流入工人队伍。这些劳动力大都来自农村,往往是新近加入了城市贫民的行列,其中包括大批妇女和儿童。开始时招工很难,也不稳定,在矿山更是如此。开平煤矿在19世纪80年代雇工1000名,曾经花钱从汕头和广州高价招聘有技术的工人,也从当地农民中间招收临时工(他们冬天进矿做工,夏忙季节回乡)。这些当地的工人在1882年曾举行罢工,要求与南方工人同工同酬。[89]

这些涉及人员管理方面的问题也许可以部分地说明,为什么传统的劳动组织留传下来的雇工办法仍占主要地位,而自由雇工则被忽视。当时雇工往往是通过各种中间人如把头和买办进行的。有两种基本制度:合同学徒制和包工头招工制。前者来自传统的行会,直隶和长江中游一带的纺织厂和机器厂都采用这种办法。事实上它的传统功能已经消失。招收学徒不过是使用童工和廉价劳动力的一种借口,他们的地位近似苦役,根本得不到正式雇佣的保证。上海一带和矿山特别盛行包工制,它的特点是公司授予包工头全权招工。在整个受雇期间,工人被迫在经济和社会上依附于包工头。这种制度使工人处在近似于被奴役的状态,很像外商让买办对中国员工全权负责的做法,追本溯源,它特别与雇用没有技术的农工和矿工的习惯做法有关。[90]它也产生了残酷虐待的行径:例如1881年在湖南招工者来到赌场,将农民灌醉,诱使他们去赌钱;一旦还不起债,他们就被“卖”到矿上,被迫下井干活,直到几个星期或几个月以后精疲力竭而死。[91]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人的物质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也有所好转。江南制造局的工人在1867年的收入,是同一地区农业劳动力和苦力的四至八倍,工作8小时后直接收入墨西哥银元一角至二角。那时金陵制造局的劳动时间是11个小时,天津机器局是11个半小时,但是每两周有一天休息,这在传统职业中是闻所未闻的。然而,随着招工愈来愈容易,每天的劳动时间便延长了,但两周休息一天的办法还是在普遍推行;在1905年前后,工厂经常是连班倒地开工,即实行每班劳动12个小时的两班制,全年劳动300—320天。[92]此外,由于铜币贬值加上粮价上涨,工人的实际购买力大为下降:物价平均涨一倍,而工资只增75%。工人往往只能一天吃上一顿饭。[93]尽管一些大企业在19世纪80年代设立了小小的医务室,开始为工人的工伤付出微薄的补偿金(这在当时已是一大进步),并且某些企业主同意提供比较安全和卫生的劳动条件,但是多数工矿的工人仍然是在极其有害于健康的条件下从事劳动,得不到任何保护。[94]严重事故的频繁发生、职业病的盛行、卫生条件的恶劣,这一切使人想起欧洲工业革命初期的状况。对轻微过失动辄罚款和施加体刑,这样的苛刻政策往往放纵监工对工人横行霸道。[95]

工业劳动的技术性不强,加之人员变动频繁,妨碍了工人采取联合行动。然而,几个主要商埠的大公司的确集中了大批工人,如上海、广州和武昌三地的工人即占总数的1/3以上。正是在这些集中的地区,劳工的战斗性最强。在1900—1910年间,上海46家雇工五百人以上的工厂共有工人7.6万人;这个时期有案可查的47次罢工中,有36次是发生在上海。[96]罢工频繁被外国资本家视为不祥之兆;大多数罢工是出于起码的经济方面的不满,主要是反对低工资,也反对普遍恶劣的劳动条件。罢工是自发的,但往往很激烈,甚至捣毁机器。外国公司更容易成为攻击的目标。这种行动表明对现代工业企业存在着强烈的仇视情绪,就像19世纪初期的欧洲那样。这种情绪是刚刚形成的无产阶级从农民和工匠那里继承下来的。不仅如此,它还表明存在着一种激进的民族主义,它是19世纪后期民众反帝运动的继续,并且还使劳工运动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

按年代顺序可以看出中国早期的工人罢工经历了三次高潮:1898—1899年有10次罢工;1904—1906年有15次罢工;1909年起至清政府垮台有34次罢工。显然很容易使人断定,劳工运动是与当时政治事件的主要阶段互相呼应的:首先是列强的侵入、百日维新和义和团运动的爆发;其次是民族主义运动的复苏、抵制美货运动、同盟会的建立、湖南的反清暴动和宪政运动的兴起;最后是共和革命。但是,只有1904—1906年的劳工运动看来的确与政治事件有直接关联。广州的码头工人和上海、南京、武汉的工人确实参加了抵制美货的活动;华新纱厂举行了反对日本资本家接管的罢工;萍乡、浏阳和醴陵的3000名矿工参加了湖南的反清起义。[97]不过在这些事件中,无产阶级的作用只是对其他社会集团组织的政治运动给予支持。其他几次大罢工与政治事件的巧合,似乎没有内在联系,而纯粹是由于经济情况造成的:清末的通货膨胀和粮食歉收导致劳工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和产生其他的不满。

尽管工人在大多数罢工中表现了高度的团结,20世纪初的中国无产阶级还是深受使传统行会大受其害的地区和行帮对立的影响。例如某公司有同乡或同工种的工人举行罢工,但它的其他工人却常常袖手旁观。

事实上,大城市的技术工人,尤其是机工、木工和织工,虽然已经受雇于新式的机器厂,却仍然属于手工业社团,他们在进大工厂之前就是在这里学艺和工作的。上海造船厂的木工和铁路上的机工,像手艺匠人那样加入同样的行会。在工业化的前夕,行会能够施加充分的影响来维护其利益,尤其是在工厂使用技工方面。工厂不得不利用行会作为代理人去招收熟练工,这些工人被迫继续向行会交付会费。在辛亥革命前夕,参加行会基本上成了定规,这样做常常是为了想从行会办的善举中得到好处。

非熟练工人多半组成帮或帮会,这是一些松散组织,由同一地区的无业工人拥戴一个头目所组成。头目往往是包工的中介人。在某些地区和行业中,秘密会社的影响也很大,例如三合会及其分会一向在矿工和搬运工中吸收大量会徒。在广州和香港,秘密会社控制了各行各业。他们为了报复舰队司令孤拔袭击福州和台湾,在1884年组织了一次不亚于总罢工的罢工。[98]

通过秘密会社的渠道,也有为数很少的工人加入了革命组织,例如1911年同盟会就曾吸收过兴建川汉铁路的劳工和沪宁、沪杭线上的铁路工人。但是,这些工人是作为个人加入革命组织的,而不是整个无产阶级的集体行动。这些组织没有一个是专门代表劳工利益的。虽然也正在创立更加严格地按行业界线的组织,例如1909年在广州成立的机器研究公会以及广东机器工会后来派生的组织,但其成员既有工人也有小雇主;它们首先重视的是通过工厂和课堂学习来提倡技术教育。1902年为开平矿工、铁路工人和泥瓦工开办的唐山俱乐部,给工人提供了读书、听音乐和娱乐的方便。有技术的工人更喜欢以等级为基础建立单独组织,例如1906年在广州建立的邮电职工俱乐部。但是,所有这些组织都是联络感情性质的,主要目的是业余活动、互助和学习。有组织的劳工运动同这些早期的劳工协会没有直接的关系。[99]

工业无产阶级人数太少,觉悟太低,还不足以在民众中形成一支独立自主的力量。毫无疑问,罢工使它有了不同于众的面目,并为其发展开辟了道路。但是,由于无产阶级还年轻,流动性大,需要它做的工作又是非技术性的,所以只能说明它在进行质的转变,这种转变将使它与曾经孕育它的社会集团,如贫苦农民、熟练工匠和城市群众等大不相同。它还起不了在民众运动中应起的集体作用。

即使考虑把现代第三产业即服务行业的职员、机关雇员、各种商业和市政机构(如海关、公用事业和电讯等部门)的雇员统统算在新企业工人之列,以扩大其队伍,直接同具有最先进的经济和技术特点的工业生产有关的劳工数量,在劳动人民的总数当中也仍然是极少数。虽然资料缺乏,不足以提出精确数字,但可以说它所占的比重不会超过百分之一,还包括家属在内。如果同新、旧上层分子之间的比例加以比较,这个新、旧劳动者之间的比例是特别低的。物质条件和世界观的相应差异还没有考虑在内。因此,工业资本主义对统治阶级的社会组织的影响比对人民的影响要大得多。

农村暴发户和贫苦农民

农村形势表面上没有变化,但是也能看出它在变动。由于得不到文献资料的证实,而且这种变动并没有使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有重大改变,所以要确切地认清农村的变动是很困难的。在农村体制中只有一些缓慢的变动,但是总的说来,农村体制在这一时期是依然如故的。

在某些地区,尤其是在长江中下游以及山东、奉天、广东和四川等省,富裕农民的数量显然有所增加。[100]这似乎是同商业的发展和土地所有权的变动有关。然而,商业的发展涉及几种不同的因素,其一是内地商业的扩大,那是由18世纪以来传统的水陆运输的改善所促成的,这种扩大也使城市发财致富。尽管19世纪中期有过大规模起义的破坏,在广州三角洲、江苏南部和作为粮食贸易中心的长江中游一带,仍旧能够感到这种发展的影响。由于政府将大运河对私人运输开放,山东中部和西部便依靠它形成了一个广阔的区域性市场体系。随着市场的扩大,出现了城市的发展和手工业内部更严格的分工;市场的扩大也刺激了专业的商品农业的发展以满足城市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101]这种农业体制反过来又吸收了城市的财富:城市商人购买农村土地,直接通过中间人管理雇工,同时又在市镇设立店铺、作坊和当铺。农业、商业和工业往往就这样携手并进,相互受益。想方设法要增加土地的农民都愿意转向这种类型的商品化农业,他们可以将所得到的利润投资于市镇的赚钱买卖中去。山东中、西部的这种市场经济,在19世纪中期受到社会动乱和天灾的严重破坏,在1890年以后就被与开放商埠和铁路有联系的商业发展所取代。商业活动此后转到东部沿海一带,而不再依靠运河了。这些地区也变成了农业向商品化和专门化转化的地方。毫无疑问,此时的这种转化使农业利润更多地被吸收为城市投资,而农村回收的城市投资则是极少的。[102]

在长江流域和广州三角洲,同西方的渗透和商埠的发展有关的这一商业发展的第二阶段开始得较早,并且又扩大了第一阶段的影响。但是在东北,商业发展的第二个过程则是单独发展起来的。[103]

土地所有权变动的加速也许有利于富裕农民的增加。实际上,继承人平分土地的习惯做法导致地产遭到周期性分割而小得不足以维持生计。连续的农业歉收、税收的增加,以及预测不到的市场波动,在清末四十年中经常发生,[104]从而迫使小土地所有者往往低价出卖土地以偿还债务和勉强餬口。根据少数地区的统计数字,20世纪之初地价明显下跌而农产品价格上涨。[105]安徽一个地主利用1910年洪水之灾,竟买了九千亩土地。在困难时期,出卖土地的速度总是加快的。[106]

不过,一部分农民发财并不一定是由于土地所有权的集中。某些地区的土地是有所集中的,例如在安徽和湖南,那里有些文、武官吏在太平军失败以后得到了大量土地,但是这种现象既不普遍,也不长久。[107]小土地所有者仍占优势。[108]

收入增加往往是经营效率提高的结果,但也反映了已经引进可以获利更多的经济作物,如鸦片之类;效率提高也使一些农民能够扩大耕种面积。四川就曾出现一种自己土地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土地的富裕佃农。[109]在山东,地主成功地引进新的农业技术,一般都在不超过五百亩的土地上应用。这些“经营”地主自己耕种,同时又雇工帮助;由于更多地使用有机肥料和较好的农具,其产量要比小生产者高30%—50%。增加的收入被投放于商业和金融活动,而不是用来购买更多的土地。[110]

江苏南部还出现了租栈,这是一种从几户地主(多是不在农村的地主)的土地收税和收租的机构,它使少数仍在农村的地主能够通过管理租栈来增加收入。于是,它们就使农业经济内部一个寄生的集团兴旺起来。这个集团是由收租人和土地丈量人所组成,其中许多人往往还在衙门兼差,所以能利用其双份收入来放高利贷、做小买卖或者购置土地。[111]

以上所述种种变化,许多都是一种漫长而缓慢的发展过程的继续,结果导致各地产生一批农村新寡头。这批新寡头同传统的上层文人并无多少渊源;后者在太平军起义之后已经逃离农村,抛弃了农业。农村新寡头的地位并不比生员高多少,而以生员和监生为多。他们没有文人那种传统的文化声誉,在地方上他们也不承担司礼仪的传统职能,但他们确实需要并且得到了官府的直接帮助以维护私利。这些人很少自费养兵,却深知如何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太平天国之后仍然在活跃的或因临时危机而重新集结的民团。[112]这些农村新寡头还能够在十八个省份的未开垦区和边境地区占用大量官地,他们系统地进行开垦,不受习惯性的保佃措施的限制。[113]

农村某几类人在光绪和宣统年间能够比较富裕,似乎并非因为农业生产有所增加,即使从局部地区来看也是这样。相反,如果当时有关农村普遍贫困的大量记载是准确的话,某些人直接牺牲了小农的利益才使他们个人的财产得以增加。广大农民被剥夺了土地,或者不得不耕种经过任意分割而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小块土地,还要负担增加的地租,同时又不再能用手工产品来弥补其亏空:所有这些情况造成的农民的逐渐贫穷几乎是普遍现象。[114]目前的研究还不能对此作出精确的说明;但是,农村贫困的日益普遍似乎影响到了清末社会变化的许多其他特点:手工业内部状况的变化、移民、海外移民和半无产阶级的产生。

手工业的变化

少数破产农民加入了工业无产阶级的行列。更多的破产农民则扩大了也在转变中的手工业劳动力队伍。在经历20年国内动乱所招致的大量破坏之后,手工业为了同外商和工业竞争,也在起变化。根据1864—1894年六个省的15个城市的不完全统计,登记在案的76个手工业行会有43个是新行会。[115]某些手工业严重衰退,如手工纺织在1905年只能满足国内需要的50%。产品用于省际贸易的湖南和山西的铁厂也是如此,由于进口钢材的竞争,到1900年这些铁厂实际上都冰消瓦解了。但是,其他部门在出口贸易和工业发展的推动下,正在发展,甚至创造更好的运输工具。广东、浙江、四川、山东和奉天等地的缫丝产量大为增加。在1870—1880年的短短时间里,浙江、福建、台湾、安徽、江西和湖北的制茶业也很繁荣,共有茶叶商号近四百家。中国特产如瓷器、扇子和竹制品等的需求量很大。另外,出口刺激了丝绸业的壮大,而运输业的发展又扩大了榨油业、面粉业和老式采煤业。1866年营口有两家榨油坊,1895年增至30家;芜湖的碾米厂在1850年有20家,1900年增至一百余家。尽管工业生产的发展沉重地打击了某些手工业,但也使另外一些手工业活跃起来:因为机器纺纱降低了耐用布的生产成本,这便使得一向以纺织业闻名的地区能大规模发展手工织布业,甚至以往从来没有纺织业的地区也兴办了手工纺织业。在19世纪最后几年,手工制造火柴、肥皂、卷烟、玻璃和针织品的行业都发展迅速。

手工业产量的增加在引进大机械化工业之后尤为显著,增产的形式基本上是办工厂,扩大工场,或者组织工人在家里生产,计件付酬。这种生产所利用的是部分机械化的,或者至少经过改进的工具,例如19世纪80年代以后浙江的纺织工就已广泛使用日制脚踏织布机。在19世纪之末,手工生产棉制品的工厂不超过30家,而在1901—1911年间却开设了三百多家。[116]这个时期政府也力图鼓励手工业,在各省设立了工艺局,使之负责开办学徒作坊,发展技术,对某些企业提供帮助。这在直隶和山东颇见成效。[117]

在一些手工行业中,资本主义的倾向改变了老板、工人和学徒之间的关系,这种变化甚至反映在合作组织中。受威胁最重的行业不断向专业化发展,对吸收外来学徒和帮工以及对生产率、销售和劳动时间等方面都规定得更严,旨在限制竞争,并使不断增加的同业者能够尽可能平分微薄的利润。这些措施毫无疑问使得许多手工业者能够勉强维生,但却有碍于积累资本和发挥积极性。在有大作坊发展起来的兴旺行业中,有一种提倡把工人和学徒分别组织起来的倾向。这类组织仍然是排他性的,都附属于业主的联合会。[118]在20世纪头10年,要求提高工资的罢工似乎越来越频繁了。[119]

尽管有精心的集体保护和工厂的发展,在19和20世纪之交,大多数手工业工人的前景常常是很渺茫的,因为他们依赖于不断扩大但调节仍旧很差的市场,而且工业的竞争又使这个市场的利润幅度剧烈下降。粮价高涨和所获铜币贬值更加重了这一情况。[120]根据官方统计,1912年的30个行业共有手工业者1300万人。[121]看来19世纪中期手工业者有所增加,它以全日工或零工方式吸引了农村的部分剩余劳动力,这也使得手工业者感到比以往更不稳定。流动的手工业者为数更多;茶厂总是挤满了一文不名的流浪的求业者。破产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工人的行列,变成了民众运动的领导的一部分。

移民

农村的贫困,经常再加上工匠贸易的厄运,造成了国内人口的流动。在太平天国之乱以后,大量人口的转移尤其影响到长江下游各省,并使来自河南以及湖北、湖南、苏北、浙东等人口密集区的移民重新定居到苏南、安徽、江西和浙北等遭到战火蹂躏的地区。这种状况直到清末还在缓慢地延续。在50年内河南光山县就有百余万农民迁移到苏南、浙北、安徽和江西60多处地方。[122]都市更是吸引了大量移民,例如上海人口在1880年为10.7万人,到1900年为34.5万人,到1911年就增加到125万人。这些移民带着农业技术和殊风异俗从一地迁到另一地,往往弄得彼此关系紧张,或者造成不同的地方集团之间的冲突。[123]

最大规模的地区间的移民运动无疑是北方各省(尤其是直隶、山东)的农民向满洲的迁移。由于清廷的限制,以往只许满人和八旗军使用这一地区,所以长期以来这里就是一块神秘的地方,但在整个19世纪,向这块清朝发祥地的迁移不断增加,并且逐渐合法化了。嘉庆帝在位时,直隶和山东连年遭受饥荒和自然灾害,官方就在1803年“暂”准移民满洲。在1786—1840年间,奉天人口从80.7万人增至221.3万人;吉林从14.8万人增至32.4万人;黑龙江则从1771年的3.5万人上升到1808年的13.6万人以上。[124]面临俄国及其后日本对东北的觊觎,清廷于1860年才决定鼓励移民。许多最肥沃的地区于是逐一向数量日益增多的、由于农村不安定和贫困而被迫背井离乡的华北各省移民正式开放。1907年,奉天、吉林和黑龙江都变成了行省,阻止汉人移民的一切禁令都被取消。当时每年迁来的移民大概有三四十万。1911年奉天人口增加到1069.6万人,是1897年的两倍;吉林人口增加到373.5万人,是1897年的五倍;黑龙江的人口则有145.3万人。[125]

1880年以后,这些地区的采矿业、军火工业和各种商业发展较快,呈现出一派特殊景象。习惯与传统的影响很小,发财容易,但是随着政府加强财政管理,税收的负担也立刻加重起来,而且在没有集体保护和集体团结的情况下,经济上挣扎求存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了。北满有大量非法移民、原来的犯人、土匪、冒险分子、逃荒者和探矿者,他们统称为“红胡子”:这些在19世纪之末自发地以绝对集体主义和绝对平均主义为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在那里非法地承担着各种行政和治安的实际职能。其中最著名的是什都喀共和国,它是以黑龙江的一个支流命名的,在1885年那里共聚居有2万人,曾引起几位信仰乌托邦社会主义的欧洲旅行家的好奇。[126]

正当华中和华北各省民众设法摆脱贫困而在国内移民之际,华南居民则向往海外,以期能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在1876年以后,官方准许和鼓励向台湾移民,这吸引了福建南部和广东北部几个府的居民;当1895年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时,曾有二三十万人返回大陆。19世纪后半期,成群的客家人从广州三角洲迁到人烟稀少的广东西部,尤其是雷州半岛和海南岛。[127]云南与印度支那的东京之间铁路通车,曾出现临时性移民热潮;1911年这条铁路就载运了100多万名中国的四等车乘客。但是,多数海外移民还是广东人和福建人;在1840年以后,他们遍布东南亚、太平洋沿岸地区、古巴和印度洋诸岛,并且远及南非。很难得出海外移民的准确数字,因为其中许多移民只是临时性的。估计侨居国外的中国人在1876年约有二三百万,在1908年约有八九百万,大部分是在东南亚。[128]这些数字没有区分新来的移民和自然增长的人口。在东南亚某些华人区,自然增长率大概相当高,像槟榔屿和暹罗很早就有中国移民。

政府以政治安全的缘故,立法禁止向海外移民(但又无力贯彻实施),因此移民是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进行的。在1850—1875年间,外国代理人和航运公司用欺骗甚至常用暴力手段招募了128万“契约”华工,到古巴、南美(那时非洲奴隶贸易已被禁止)和马来亚的种植园与矿山当劳工,他们实际就是奴隶。这些不幸的人们拥挤在货栈和船舱中,食不果腹,给他们许诺的微薄工资也从一开始就被骗走,因此病死和自杀使死亡率高达50%—60%。在中外舆论的一致谴责下,苦力买卖的弊端迫使清政府和有关的外国政府对雇佣办法和运输条件共同进行了某些控制。葡萄牙人在1875年决定禁止从澳门以契约形式移民,这在理论上结束了苦力贸易。当时拉丁美洲由于内部战乱也开始使苦力贸易失去了主要市场。此后移民虽说是由完全“自愿”的工人组成,但实际上还是有一部分是以契约方式组织起来的。在1875—1914年间,用这种形式被雇佣并被运到东南亚、太平洋地区和南非的欧洲人殖民地当苦力者逾百万。[129]

清政府既不能保护契约华工使之不受外国主子的剥削,也不能保护在19世纪最后25年数量的增加快得多的自由移民。不过,中国当局的态度倒的确从漠不关心转为给以关注和警惕。[130]在陈兰彬、郭嵩焘、张之洞、薛福成和黄遵宪等外交官和高级官员的影响下,政府终于开始意识到华侨在经济和政治上的重要性。从1869—1895年,曾就在主要的华侨地区建立领事馆问题进行谈判。清朝的外交是维护中国人的利益,反对美国和加拿大在19世纪80年代以及澳大利亚在1890年以后采取限制华人移入的措施。它抗议虐待华侨。1893年9月13日,上谕正式废除禁止海外移民的传统法令,并采取措施颁发护照,禁止地方官敲诈归国华侨。这些措施鼓励了侨汇归国投资,并且在移民不断增加的时期方便了大陆同海外华侨保持经常的联系。20世纪之初厦门每年出境登记者有10万人,新加坡每年入境近25万人。[131]1907年华侨汇回的资金有7300万两。他们还为中国现代企业提供了相当多的资本。

华侨汇款回国使沿海府县大量居民得以维持生计;它促进了广州地区、华东诸省,甚至往北远及满洲等地的工业化;就全国范围来说,侨汇数量大大有助于弥补商业赤字和外债造成的收支不平衡。而且在南洋(即东南亚),有为数众多而且十分活跃的华侨富商甚至还为祖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大量人才和精神鼓舞。在广州附近创办第一家以蒸汽为动力的缫丝厂的陈启沅、李鸿章的幕僚伍廷芳和1901年曾奉旨负责经济发展政策的百万富翁张弼士等人,都是南洋华侨。华侨熟悉西方事务,相信经商的优越性,而且因身处备受歧视之地而产生的一种自卫感,使他们能热爱祖国和坚持自己的民族特点。他们带来了影响大陆的文化模式,例如言论自由和中西结合的教育制度,1886年哈瓦那开设的一所学校就采取了这种办学方式。虽然清政府利用其海外臣民的财富和才干,但清末的维新派和革命派也向海外华侨寻求物质支持和罗致人才,以帮助他们逃避在本国受到的迫害。特别有帮助的是秘密会社的支持:这些秘密会社在国外已经发展壮大,这样就便于为处于少数民族地位的华人提供有组织的保护;它们也有反对满族王朝的传统(参见第九章)。[132]

在清王朝的最后30年,华侨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上的作用,远远超过了他们在人口方面的影响,仅仅在中国东南部的少数地区,华侨的人口影响才是重要的。

半无产阶级的产生

在大规模民众起义被镇压以后,半无产阶级兴起了,即令下层人民的国内迁徙和移居海外也未能缓和这一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相继产生的现象。不论城乡地区都广泛存在着赤贫如洗的民众,他们生活不稳定,居无定所,受饥馑、天灾和传染病的打击最重。当时的有识之士对这一情景作过最有分量的描述。[133]他们把这种不幸归咎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综合影响:农业困难,人口增长,内战后的遣散兵员,由于引进技术和现代化企业所造成的失业(尤其在运输业和纺织业)。

由于大多数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生计维艰,稍有风吹草动、农业歉收或税收加重,都会使流民队伍扩大。当时一系列严重的自然灾害经常使得大片地区荒无人烟。直隶和奉天在1886、1890和1891年遭到水灾。江苏约六十个县和安徽约四十个县从1886—1911年连年遭受旱涝风虫灾害的袭击。受灾最严重的是黄河沿岸诸省,成千上万的村庄年复一年成为旱涝灾害的牺牲品,使它们既无时间又无资金去修复沟渠堤坝。许多地方的水利工程被弃而不用,这便加重了不利的气候条件造成的危害,而使问题更加严重;废弃的原因不单是管理腐败无能,而且也在于地方资源枯竭。1902年四川七八十个县遭受旱灾,破产的饥民多达几十万。[134]农村传统的团结互助和政府的微薄救济,对于数不胜数的、失去了任何生计的饥民来说都无济于事了。在许多地方,游民的比例高得惊人,陕西某县高达90%,云南某村高达33%,湖南某县高达25%。[135]当然并非所有的地方都遭受了同样的打击;在南方的富裕地区,人们还算是比较安居乐业的;但是,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说,连年战争和天灾的影响使得贫穷化更加普遍、更加深重了。[136]

一般说来,清政府是维护地主利益的;1854年的上谕要惩办拒绝交纳田租的农民,其罪同于逃税。[137]在受灾的情况下,官方则首先保护有恒产的农民和有固定职业的人。穷人往往被家族或其他乡村组织所冷落或抛弃,但却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政府的控制网:保甲和乡约制度从此只能约束那些生活较好的公民,而不能控制穷人的行踪了。小说家鲁迅最尖刻地给我们描绘了几百万挤在中国城乡而常年求乞的可怜人。他通过阿q的性格作了这样的描写:生计艰难的阿q有时出于城乡人们的怜悯,有时出于他们残酷的蔑视,到处受嘲弄和侮辱。[138]

这些不堪一击的人们——从农村日工、苦力、游民、乞丐,最后直到土匪——都很容易成为社会公害的牺牲品,因此鸦片、赌博和卖淫盛行。[139]但是,城乡贫民也向秘密会社和民众运动提供很容易被动员起来的后备军。高度活跃于沿江各省的哥老会所吸收的大部分成员,就是来自破产的农民和工匠、太平军之乱后被遣散的散兵游勇、苦力、因交通改进而赋闲的船夫等等;三合会则主要是吸收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140]在19世纪后半期,抱有政治和社会宗旨的会党超过只具有宗教性质的教门,这似乎是与失业游民和社会的被遗弃者的人数增加直接有关,因为会党对他们提供了保护和支持。[141]

因此,清朝末年中国社会底层的特点毋宁说是生活不稳定和朝不保夕,而不是在继续发展。其总的结果似乎是使得各个集团和各家各户的处境都每况愈下,使得保持平民百姓正常生活的传统结构趋于崩溃,并且使得那些结构所提供的一定经济保障也遭到破坏。

诚然,一般老百姓的前景并非全是暗淡的。在像中国这样幅员广阔而又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度,有许多白手起家而发财致富的例子;有从普通苦力变成百万富翁的例子,如叶成忠;有设法把日子过得很好的勤劳机灵的农民的例子;还有一些保持繁荣安宁的地区的例子。同另一些比较富裕的中间等级的地主、高利贷者、商人和其他经纪人一起,平民中也有些人上升到了现代上层社会。中国的绝大部分人口还是由拥有少量土地、有正常职业的农民组成。这些人也有个别流动的现象(只是未经研究,我们还不能比较其比例是否比过去为高);在许多地方,这类农民的生活资料正在减少,如山东和直隶,一个县的平均耕地面积从1870—1910年减少了20%—50%;[142]在某些地区,他们在全体人口中的相对重要性随着他们人数的减少而有所降低。但是在这类农民内部,他们的地位、作用和职业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但另一方面,不再属于传统士农工商职业阶层的人口大量增加,而且这些人也不再受反映这些阶层特点的旧的组织体系和结合方式的限制。这种人包括产业工人和一切毫无恒产的人(在传统的社会观念中,有无恒产是很重要的);它还包括破产的农民和工匠、形形色色的游民和流氓无产者,以及散兵游勇和落魄文人。

传统的社会体系便是这样从上、下两个方面一起瓦解的。不仅上层阶级经历了瓦解和变化,而且戏剧性地出现了一个边缘的平民阶级:他们不受法律的管辖,环境还驱使他们不受社会的控制,不受社会秩序的制约,也不受社会的尊重。

社会变化的动力

外因和内因

在清朝最后四十年,有许多因素促使中国社会发生变化,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种形式的外国入侵。它直接造成如买办和洋务专家等新的社会集团的产生,也促使某些行业衰退,如手工纺织业和华中、华北的传统水陆运输业。在许多地区,对外贸易使得经济发展不平衡,从而增加了有些居民的贫困和失业。不过,外国渗入的间接后果似乎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要深远得多。西方人的出现以及中国同外界的接触都推动着许多新的活动,改变了某些固有的职能,同时使得一批现代的商人和实业家、军阀、大地主和城市知识分子新兴起来,同时传统的士绅文人阶层则处在瓦解和变化之中。

然而,必须着重指出,在清末中国社会的演变过程中,知识分子运动在实现社会经济变化方面似乎比帝国主义起了重要得多的作用。某些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试图说明,1895—1898年的维新派是“资产阶级代表”,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当时中国还没有资产阶级。相反,正是这些维新派首创了资产阶级,或者可以说是发明了资产阶级。像张謇等士绅文人在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之所以突然开始投资办现代企业,主要是出于政治和思想动机。他们的行动是由于在思想上改变了信仰或者受其他思想感染所致。只是在1905—1911年中国工业出现之后,利润的诱惑才占上风,经济收益才变成主要动机。中国的资本主义长期以来具有某种出于自愿的理想主义的特点。

在下层阶级中,仇洋反教的宣传似乎比外国经济剥削的恶果更能激发民众的有力反抗。在外国人大规模活动的影响彰明较著的地区,其居民比外国人很少涉足的地区的民众似乎更不容易掀起暴动。1870年以后,许多排外事件都是发生在外国商业势力基本上未到达的地方,那里有时只有三四个外国传教士。[143]上海和广州在四十多年中发生的少数事件和抵制活动,同义和团造反相比就未免相形见绌了。

然而,知识分子运动及其思想的实际能量能够用纯心理学来解释吗?是不是也有某些物质条件作支撑呢?

如果没有有利的经济变化的支持,1895年士绅文人所表现的民族主义情绪将是毫无作为的。为了认识这种变化,中国的历史学家把眼光放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工商业资产阶级兴起时“资本主义萌芽”(它孕育于16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之中)所起的作用上。[144]但是事实上,我们只能从几个有限的地方事例中看出传统的商业同工业资本主义有直接的联系。19世纪中期大规模的起义,终于打断了这一发展过程;大作坊中的手工业生产是与办工厂同时进行的,而不是早于办工厂。大多数新的上层人物都是直接来自传统的士绅文人和官吏统治阶层。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一直是土地,尽管他们通过做生意和开钱庄得到越来越多的利润。所以我们必须着眼于土地所有制问题,才能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土地关系的恶化

清末造成震撼中国社会的变化的力量,也许在很大程度上出自农业形势的不断恶化,尤其是在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方面。

人口增长是使长期束缚农民的“封建”关系瓦解的主要原因之一。继19世纪50—70年代中国内战的大量伤亡之后的20年中,人口又恢复并超过了1850年的高水平。虽然太平天国战争肯定使长江下游人口增长放慢,但华北平原的人口看来是在加速增长。问题不仅是有更多的人需要养活,而更复杂的是,根据家谱等等资料来看,特权阶层的出生率要比较高一些。[145]这便产生了几种同时出现而又矛盾的现象:对佃农剥削加重;地主丧失权威;衰退和贫困更加普遍。

农民之间的竞争加上地主的新需求,造成了地租的增加和浮收的加重。这种现象是逐步产生的,但变得越来越普遍了。地主一旦决定卜居城镇,就不再提供种子和工具;他们到收获季节也不再亲自监收,而开始改收固定的粮食或货币为地租;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也采取这些办法。[146]为了防止佃户拖欠,还广泛采用押租制,其数额往往高达10年的地租。[147]这种做法在太平天国之后重新分配的土地上被废止了,长期租地制也逐渐弃而不用。地主利用货币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两方面的波动以使地租换算率有利于己,并且进一步从事市场投机来从中获利。因军费开支而加重的财政负担、现代化的费用和公私税吏成倍增收附加税,大大加重了小生产者即小户的负担,而大地主即大户则利用其影响规避这种负担。1876年发表的冯桂芬的遗著对太平天国之后江南的减租还表示过乐观,可是苏州文人陶煦不久就在《租核》一文中揭露了1863年改革的虚伪和不公,因为这项改革仅仅有利于那些同大官僚有联系的少数贪婪的家族。他抨击了地租的过分增加、大户的伤天害理的残暴行为、小农负担倍蓰地加重所造成的减产和农业生产力的下降等现象。[148]估计在辛亥革命前夕,农民的经济负担比起19世纪40年代来,即使没有增加两倍,也增加了一倍。到那时,田赋还算是农民较轻的负担,但也已增加了60%—80%。诚然,农民总的实际负担由于通货膨胀可能比太平天国之前较轻。[149]但是总的来说,租税更加不平等,征收方法对纳税者更为不利。1895年以后为了满足战争、债务和变法的需要又使税额猛增:凡此种种加在一起就把平民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一个尚未加以具体研究的重大原因是那种讲求个人关系和社会责任的体系已经分崩离析,而这种体系本来是能够缓和对抗和激烈的阶级冲突的。这个体系曾经保持过农村社会上下一条心,此时则越来越破裂了。以往地主或地方名流在歉收之年减免租赋,或向佃农和小农提供帮助和各种保护,而此时这些情况越来越罕见,或者越来越成为麻烦的负担了。绅士名流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地主离开土地迁居城镇,它虽然不是造成体系破裂的唯一原因,却加剧了这种破裂,因为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肯定不会表现出更多的儒者的仁爱之心。地主的无情,尤其是在进入城市以后,破坏了他们与佃户关系中曾经有过的相互信任和道德权威。实际上,这使感情更难建立,并且使双方所借以承担义务的默契中的灵活性也减弱了;它直接打击了中国社会赖以运转的中心观念——“感情”(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惠意识,或者毋宁说是不同境遇的人们之间互相承认对方和个人承担义务的情感)。19世纪末竟有那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慨叹上下“一心”已经不复存在,并且感到传统做法的失败而寄希望于西方能够提供医治其制度的药方,这些现象的出现可以说绝不是偶然的。

然而,许多小康的有地之家因受到战争破坏、官僚勒索或食指日繁之累而败落下来,但它们在地方上仍旧起着集体负责的作用。充当着农村社会同外界官府联系的中介。可是20世纪之初的华北许多农村,贫穷使这些家庭丧失了它们的代言人,以致再也没有这些人以书写的有力方式来反映它们的利益了,所以,现在留给它们的只有一条道路:造反。

民众运动及其社会影响

光绪和宣统时期当然没有发生可与太平军、捻军和回民起义相比的农民暴动。但是,这些规模空前的起义开始破坏了传统的农村社会,后来其他民众运动又继续加以破坏,不过影响的大小各有不同而已。在1840—1911年间,强弱程度不等的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经历了1850年到1875年的高潮之后运动有所缓和,然后在19世纪之末又勃发起来。杨庆堃曾对《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过定量分析,[150]其频繁程度有如下表:

《实录》所提供的这些数字看来相当低于实际数字,在辛亥革命前尤其如此。当时上海的《东方杂志》做过调查,1909年曾发生起义113起,1910年285起。[151]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紧接大规模动乱的相对平定之后,事件的平均持续时间更长,参加人数也增加了。华北(尤其是直隶省)虽然依然是动乱的主要地区,但动乱已遍及中国的各个省份。[152]

虽然这些事件都不能与太平军起义相比,但是清末的义和团运动在北方各省持续了三年,把清王朝拖入了反对列强的战争,接着发生的动乱又远及四川和满洲。在广西,天地会在1898年发动的短命的起义,在1900年又恢复了活动,并在1903年威胁到邻省。镇压这次起义动用了几十万军队,但起义军还是坚持到了1906年。约从1890年起,政府被民变频起闹得惶惶不可终日。[153]

这种民众骚乱有什么社会意义呢?在新的研究作出新的结论之前,看来许多民众运动只具有特定的形式,并没有公开宣称的或显而易见的社会目的:它们无非是一些骚乱,只反教士、洋人和中国教徒,并且排满,或者反对现代技术,而不反地主、富人或税吏。据杨庆堃统计,这类动乱在1876—1911年《实录》所载的事件中占1/4 到1/3。主要从这类动乱中产生了组织得更周密、对清帝国的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骚动:即1891年长江流域的排外风潮[154]和义和团运动。

在这些骚乱中,参加者的社会成分是非常复杂的。鼓动者和领导者当中除手工业者、船夫、小贩、散兵游勇、算命先生和和尚之外,还有许多士绅文人、有抱负的官员、衙门胥吏、上层地主和商人。农民与苦力、流浪汉、无家可归者或青少年等,他们在起义军中占少数。义和团的情况就是如此。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57%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这些人有士绅文人、官吏、贵族、地主、有地位的商人、官员的奴仆和衙门的差役。领导层既然有这样的社会渊源,这就使得动乱都像是内战,而不像是阶级斗争了。

确实,清末经常发生的动乱大部分是秘密会社煽动起来的,这些秘密会社的成员复杂,它们的宗旨也模糊不清。它们虽然反对现存制度,却又依附于它;它们起着调节传统制度的平衡的作用。秘密会社的成员与正统社会决裂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个人的不幸遭遇、野心或个性,而不是出于共同的经济条件。秘密会社具有结拜兄弟的各种特点。它们志在维持在官方秩序以外的人们的生活,并对他们进行约束,从而使这一秩序不致彻底崩溃。它们在传统社会中的结合,表现在它们的地方性、它们对过去太平盛世的向往、它们的许多礼仪和它们传奇式的尊号。一旦形势需要,它们的领袖会毫不迟疑地与政府当局妥协或互相勾结起来。在19世纪之末,长江流域许多名门大族至少有一个成员加入哥老会,以保护亲属免受会友的侵犯,同时又可使会友得到地方当局的宽厚待遇。

因此,清末的许多动乱很难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战争或阶级斗争。但是,我们仍不应当否认其经济和社会根源,也不应当根据单纯的政治对立或叛逆来看待它们。事实上,每次反对外国传教士的骚动,总是发生在农业歉收或者地方经济出现灾难以后。1886年夏重庆粮价猛涨,愤怒的群众就烧毁了新教教堂。长江流域在连年遭受水灾和歉收之后,1891年就发生了骚动。自1895—1898年,山东发生天灾、饥馑及横征暴敛,接着就爆发了义和团之乱。遭到袭击的传教士往往已经变成了仗势欺人的土地拥有者;他们获得了大量土地,有些土地还是用欺诈手段夺取的族产或庙产,而且他们只准许教徒耕种这些土地,却又拒不承担地方上的公共义务。中国教徒被指责向洋人卖身投靠,以谋求不受当局的管辖和摆脱贫穷。拉帮结伙袭击传教士的人和大批秘密会社的成员,恰恰都是那些自己知道没有希望得到这种保护的人们。锐气最盛的民众运动的领导人便是从这些人当中产生的。义和团的两位主要领袖曹福田和张德成,一个是被遣散的士兵,一个是运河上因轮船兴起而失业的船夫。

许多排外的骚乱威胁甚至抢劫地方上被怀疑倚仗洋人的社会名流的财产,而且还攻击衙门。拳民虽然主要是反对外国人,但是也提出了社会要求,尽管他们是与清廷站在一起的。他们的社会纲领超不过原始性的劫富济贫,以及主要旨在要求一般农民更爽快地供应粮食的“护民”的口号。但这种原始的社会反抗始终是义和团行动的固有特征之一。1900年以后分散在北方和四川等地农村继续进行抵抗的集团也都打着这种旗号。清末的排外和反满暴动的特点之一并不是它们没有社会内容,而是简单的经济对抗被赋予了政治色彩,这多半是受到秘密会社的影响。

总之,洋人和满族只是引起标志着清末特点的动乱的次要原因;民众运动也不仅仅是由秘密会社引起的。兵变、匪徒啸聚、劫掠、抢米风潮、抗税暴动和抗租运动:这些都是常见的地方骚乱的具体表现形式。骚乱常常通过简单的反抗和自发行动表现出来。遇到歉收,人们就会立即拒绝交租,甚至痛打地主的监工以表示坚决的抗拒。官吏们变本加厉的暴戾和贪婪也激起了一些地方性的小事件,例如群众可能把判决不公或下令增税的官吏赶出衙门;参加公共工程建设的民工可能罢工抗议官员克扣工资;囚犯可能杀死百般肆虐的狱卒等等。

在各种斗争方式中,赤裸裸的暴力行动占绝大多数。暴力针对统治机器和压迫。群众袭击衙门、监狱、豪门富户、监工、税吏、高利贷者、商船和公私粮仓;他们烧毁债券地契和账本。暴乱的发展开始是缓慢的,然而一旦展开便呈现其力量,有时只限于个人暴力行动,但是也可能发展到结成一支名副其实的武装军队。暴动者利用乡下可以弄到的各种武器来武装自己,如长矛、大刀、棍棒、老式步枪等等;如果事态延续下去,他们还可能得到弹药供应(这要感谢秘密会社的帮助),甚至能得到兵员补充。州县官员和地方名流都清楚知道,人民能够长期忍耐和等待;他们也知道适时让步就可能扑灭一场正在酝酿的起义。然而在19世纪最后几年,他们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小,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开始枯竭,这尤其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一无所有,只有使用暴力才能生活下去。一旦骚乱发生,官府便越来越可能诉诸武力镇压以驱散肇事者,既不谋求仲裁,也不搞妥协。但使用武力似乎只会增加暴力行动。[155]

除使用暴力以外,1880年以后社会动乱的特点是具有政治色彩。如果注意《实录》所记载的骚动分布地区,就会发现这一特点。以京师为中心的北方地区动乱最为频繁;差不多半数事件都是发生在行政中心如北京、各省省会和府县治所。[156]甚至那些偶发的小事件也都表现出这种政治色彩。例如农民会抓走衙役,或者进城攻打衙门;或许还会有个把落魄文人加入饥饿的农民一伙抢劫南方农村中的仓米,甚至张贴反诗。即使起事是出于个人或私人原因,例如加租或家族世仇,但是人们都宁愿去攻击同对方有联系的政治权力的象征。

从19世纪80年代到义和团起事,社会动乱的政治色彩似乎主要是因为秘密会社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事实上,由于19世纪中期的大规模起义失败以后,下层各阶级处于大混乱之中——人口流动、人心涣散、农村解体、特权阶级重新掌权肆虐等等,这时它们才发现秘密会社成了那些突然感到身陷危境而束手无策的人们能够依靠的唯一组织。秘密会社发展很快,大量的散兵游勇、第一批受到技术现代化排挤而失业的牺牲者,都纷纷加入秘密会社。例如19世纪最后30年,在长江中下游太平军已被镇压、散兵游勇不可胜数和轮运也最发达的这一地区,哥老会非常迅速的发展就不是偶然的现象。遍布全国各地的秘密会社笃信反满思想,即使不首倡起事,也常常鼓动起事分子向官府挑战。[157]

不过,在20世纪之初,秘密会社就不再对社会动乱的政治化起着不可缺少的决定性作用了,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其影响有任何实质性的减少。同革命者一起采取行动,表明秘密会社的政治形象有所减弱。但是更说明问题的是,几次规模相当大的民众运动的发展,都是在没有秘密会社支持的情况下向清王朝当局提出挑战的;例如在1909—1911年中,浙江、甘肃、贵州、满洲和山西等地发生的与禁种鸦片的禁令有关的持续几个月的骚动;同一时期在华中数省发生的反对谷物涨价和提高田赋的暴动;1906年以后各省因人口普查、资助新学和改革运动而引起的动乱等等,情况都是如此。起事者捣毁公共建筑、辱骂政府、监禁甚至处死地方官。1910年五六月间,在山东莱阳曾发生反对增加苛捐杂税的冲突,当局企图把冲突归咎于地方的上层人士,结果发展成为空前的暴力行动。参与其事者达四万多人,死伤约1000人。[158]

文献材料表明,所有这些动乱都是经济因素触发的,因为经济因素更加激化了先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满情绪。然而,某些作者认为这些社会斗争远不是反映生活条件的普遍恶化,相反的,却是表明人们难以适应旨在改进整个局势的各种变化。[159]他们的论据是其说不一的:或者说与19世纪中期的内战相比,光绪和宣统年间的民众运动比较软弱;或者说极端贫困只会迫使农民竭尽全力苟延残喘,没有余力去闹事。诚然,在广州某些地区,农业的商品化使得农民对地主有较大的独立性,因此他们有勇气拒不交租。[160]然而要作出如此概括性的解释得根据详尽的经济研究,可是现在这样的研究毕竟阙如。目前的研究状况和拥有的材料只能断定,清朝最后几十年虽然有些农民提高了生活水平,但是真正的穷人所占的比重增加了。民众运动的大多数参加者就是这一类人。

不过,民众运动之所以影响社会变革,显然主要是由于其政治色彩,这也是事实。从民众运动突出地看清了清王朝政权机构越来越无力维持社会秩序,它们还削弱了它残存的力量。有人指责清末农民运动说:它们的目的同早年的农民起义相比几乎没有改变;它们对外国之侵入中国这一总的历史趋势仍然比较迟钝;它们放弃了太平天国受西方影响而作的现代主义的革新努力;以及说它们不能以新的眼光来看待中国等等。[161]的确,除了同共和派合作的起义(尽管它们的政治思想是抄自国外,它们对农村土地改革的主张也是温和的)之外,这些民众运动从未提出哪怕能与太平天国相比的纲领。它们从未提出任何明确的“革命计划”。

然而,紧接在这类自封的造反之后,社会进步总是要加速的。民众力量的不断打击,动摇了维护旧的生产关系和保护社会上层对农民剥削的政权。当包括社会名流在内的各社会阶级不再支持统治政权时,上述的情况就成了产生任何革命形势的基本因素。[162]事实上,上层人物虽然指责清朝无能,但他们在镇压太平天国之后通过在地方上扩大势力和勒索行为也得到了这个政权的好处,因此他们极力想维护这个政权于不坠。至于农村的上层人物,他们的不满和蔑视是由于出现的政治制度不能再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他们也不知不觉地抛弃了这个制度所固有的相互支持和集体负责的社会观念和价值观。19世纪之末许多士绅文人都指出,“私”已经压倒了“公”。这显然是一种倒退。但是这个“私”又导致另一个“公”的出现,即国家民族的集体感。社会不太平和对民众愤怒的畏惧,也促使许多社会上层分子从事新的职业。这种趋向在1891年的骚动浪潮过后遍及华中,在义和团起义之后更是遍及全国。上层人物的这种转变以及他们逃进城市,在很大程度上乃是来自下面的压力同他们维护特权的本能相结合的结果。新的工商业者和现代上层分子经常表示希望多提供就业机会,希望消除大众贫困和愚昧,这就显然表露了那种埋藏很深的情绪。然而奇怪的是,社会重视技术特长——清末社会的一个特点——归根结底是义和团的拳头打出来的,而不是洋人的炮舰和梁启超的谴责造成的。义和团咄咄逼人的拳头迫使当局匆忙寻找新技术和新办法来保持它的地位。

民众起义在影响清末各阶级的社会动员这一新现象中,也起了重要作用。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影响到社会地位或生产关系,但却表明人们对个人行动在社会中的作用的看法正在改变。每次骚动本身就是社会动员的一种形式。不仅如此,民众运动还通过模仿和自卫反应促使各社会阶级的联合,以便集体干预公共生活。例如他们倡议建立自卫组织,发起保护和发展新式学校或民众教育的运动,在北京和各省省会举行抵制洋货和抗议集会,等等。

民众起义也维护了清帝国领土的完整,它们使列强慑于民众起义,特别是在经历了义和团起义的恐怖以后,列强放弃了肢解中国的希望。然而,民众起义虽然没有让维护民族统一的支柱垮下来,却使传统的制度及与其相关联的、受到天子支持的政治、社会和道德秩序等准则全部崩溃了。

清朝的覆灭并没有使传统社会随之湮灭,而是使它越来越陷入混乱。士绅割断了自古以来同君主制的联系。产生了新的特权阶级:军阀、包括工商资产阶级在内的现代上流社会以及大地主寡头集团。农村共同体松散了:宗族内部互相救助的组织的活动范围缩得更小了;涌进城市找工作的流动劳动力(他们在城里被行会所歧视)和无家可归、无以为生的人越来越多。这种混乱不只是遍及各地,而且是上上下下无不如此。社会机构受到下层力量的打击而被削弱,开始逐渐瓦解。太平天国之乱标志着这一瓦解的开始,它的最大作用也许不是在于破坏了人们对其主人的尊敬和信任,而是在于鼓励传统的统治阶级获取更多的地方权力,以改变它同清政府的关系。这就使得君主及其代理人失去了作为仲裁人和管理者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掌权的最有效手段。在以后的几十年当中,民众起义的骚扰、外国影响的扩大以及政治制度显然无力维持社会稳定的情况,都进一步损害了社会结合的机制。刚刚形成的城市上层社会企望建立一种新的政治秩序,不仅把传统的乡村社会置诸脑后,而且把对它的约束和它内部的团结也抛诸九霄云外了。

因此,这是一个脱了节的社会制度,随着1912年2月12日的清帝逊位,它的结构也被腰斩。清末的社会变化既是政治权威削弱的原因,也是政治权威削弱的结果。一个显著的特点也许是社会现象同政治现象相互之间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这个特点来自中国社会的传统组织方式和中华帝国所信奉的遍及各地和无所不包的儒家思想。最后,这种变化的局面的结果是通过以下的长期趋向表现出来的:同外国的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商业的发展,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加强了国内几个地区的结合。这些结果跟天灾一起,还使农村共同体日益发生困难。

1911年的中国表现了一个脱了节的社会所具有的两面性的面貌(这个社会也是培育1911年因反对清王朝而联合起来的许多新社会力量——例如新军、现代上层社会和革命志士——的温床)。一个逐渐丧失了灵魂和精神而留存下来的社会外壳,是包不住这个新生命的。但当时被人们称呼的少年中国,对自己的特性心中无数,它又建立在无法辨别的千变万化的地区条件的基础之上,所以它也许不过是一场春梦。倘若没有民众的压力长期把清王朝的元气耗尽,那些暴发户、年轻军官和活跃在大都市的知识分子,有可能推翻清朝吗?可是最终还不是靠少年中国的猛击一掌才迫使清帝退位的吗?而这又难道不是由于最高统治层政治意志力的衰竭所造成的吗?辛亥革命作为一次城市起义,被视为鸦片战争之后社会发生空前变化的产物,被看作是那些背弃古老的农业帝国而转向西方以寻求建立政治组织和发展经济的新技术的城市化精英人士脑力劳动的成果。不过,尽管民国此时已掌握在新的社会精英人士手中,但使它诞生的清朝的灭亡却是全国农村中深刻的运动逐渐取得成功的结果。

(黄振华 译)

* * *

[1]张謇:《柳西草堂日记》(1904年10月25日)。

[2]何炳棣:《中华帝国的晋升的阶梯,1368—1911年》,第34—40页。

[3]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8、94页。

[4]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98—102页。

[5]同上书,第103—111页。

[6]何炳棣:《中华帝国的晋升的阶梯》,第47—50页。关于整个清朝地方官的详细情况参见李国祁、周天生《清代基层地方官人事嬗递现象之量化分析》,第206—347页。

[7]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113—115页。

[8]这些数字和百分比出自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116—137页。

[9]1856年之前湘军的多数将领是文人,后来的新任命大大降低了这个比例。参见罗尔纲《湘军新志》,第55—64页。

[10]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46—151页。

[11]淮军将领有官阶和功名者只占10%,在淮军核心,即在十一营军队的最高指挥当中,最多也只占三分之一,见王尔敏《淮军志》,第184—185页。

[12]据外国专家估计,1885年中国拥有的西式武器有来复枪和连发枪20多万支、击发枪数10万支、机枪约50挺、各种口径的大炮1200门。参见法国外交部档案《中国·领事的政治报道·上海》12,第211—215页。1885年8月26日关于中国装备的报告。

[13]张百熙、张之洞、荣庆:《奏定学堂章程》卷1,第14、17页。

[14]鲍威尔:《1895—1912年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第235—236页。

[15]参见陈孝芬等人的回忆,载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编《辛亥首义回忆录》第一辑,第68页。

[16]有关此事的总章程可参见《大清德宗实录》卷537第14页所载1904年12月20日的上谕。其详细说明见《大清实录宣统政纪》卷20,第20—24页,1909年11月11日的上谕。

[17]关于这些数字各种不同来源的讨论,参见鲍威尔《1895—1912年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第288—298页。

[18]维新派的报纸在这个运动中发挥了先锋作用,尤其以《新民丛报》为突出,特别是奋翮生和蒋百里在1902年发表的文章更是如此。

[19]《教育杂志》卷3,第6,附录2。

[20]但有许多人并没有青史留名,他们的记述可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辑,第211—213、281—301页;第4辑,第247—255页。又见陈旭麓和劳绍华《清末的新军与辛亥革命》,载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编《辛亥革命五十周年论文集》,第147—165页。

[21]谢里登:《中国军阀冯玉祥的生平》,第43—44页。

[22]1907年以后作过努力,但劳而无功。其时张之洞已死,袁世凯失宠,推行这项工作本应较为容易。见鲍威尔《1895—1912年中国军事力量的兴起》,第254—281页。

[23]日本士官学校校友即形成一个十分团结的小团体。见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1册,第22—25页。

[24]他的传记参见费维恺《盛宣怀与中国的官办企业》。

[25]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47,第22—23页。

[26]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第48—54页。

[27]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959—960、966—967页。

[28]这些数字出自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第102页,只包括“大”买办。1870—1900年的数字则包括现任买办和仍旧从事某些商业活动的前任买办。

[29]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第102—105页。

[30]张仲礼:《中国绅士的收入》,第197页。

[31]雷默:《外国在华投资》,第69页。

[32]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第120—136页。

[33]汪敬虞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091—1095页上列举了一百零五家同十三位最有名的买办有联系的行号,这些人在1878—1910年是这些行号的发起人或大投资者。

[34]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840—1949》第2辑,第104页。

[35]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954—956页。

[36]同上书,第958页。

[37]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第32、94页。

[38]同上书,第730—751页。

[39]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957—965页。

[40]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331—449页。

[41]佐佐木正哉:《营口商人之研究》,载《近代中国研究》1(1958年),第213—267页。

[42]例如叶成忠曾向上海某校捐款20万两,1893年粤商创办了广济医院。

[43]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97,第23—24页。

[44]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15—1118页。

[45]汪敬虞:《19世纪外国侵华企业中的华商附股活动》,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4期,第39—74页。作者估计以这种方式投资的中国资本总数超过四千万两。

[46]这对买办来说尤其如此,参见郝延平《19世纪中国的买办》,第172—173、221页。不过,在普通商人和官方的帮办人员中也有这种情形,参见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929—930页。

[47]关于王韬的传记,参见保罗·科恩《王韬与清末的改革》;关于严复的传记,见施瓦茨《严复与西方》。

[48]参见杨懋春《中国社会结构的历史研究》,第296—315页。

[49]参见兰金《1902—1911年上海和浙江的激进知识分子》。此书叙述了长江下游的革命派。关于湖南的革命派,见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46—65页。

[50]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926、928、934—943页。

[51]同上书,第927页。

[52]江苏省行政公署实业司:《江苏省实业行政报告书第5篇,第52、55、58页。

[53]邵循正:《洋务运动和资本主义发展的关系问题》,载《北京市历史学会第一第二届年会论文选辑》,第258—280页。

[54]数字是根据《江苏省实业行政报告书》第3篇第2—51页和第5篇第39、69页上所开列的名字计算的。

[55]刘鹗的自传体小说《老残游记》充分表现了这一特点。此书有英译本。

[56]关于狭义地分析资产阶级,见贝尔热《中国的资产阶级与辛亥革命》,第2—54页。

[57]张謇:《张季子九录·教育录》卷3,第20页。

[58]弗尔索姆的《晚清时期的幕府制》主要介绍了曾、李两人的幕府。

[59]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26页。

[60]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84—94、154页。

[61]关于各种各样的宪政公会,参见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第365—378页。关于各种联合会的组成和重叠情况,参见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70—72、163—165页。

[62]关于教育会在这方面的情况,可参见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73—75、172—173页。

[63]其行动的政治特点参见张朋园《立宪派》,载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144—173页。

[64]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第28—40、248—312页。

[65]关于湖南和湖北的详情,见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99—105页。关于广东的情况,见罗兹《中国的共和革命在广东》,第155—171页。

[66]广州各商会的详情尤其引人注意。1899年广州商人另外建立了一个工作机构,以保护七十二行的共同利益。参见罗兹《中国的共和革命在广州》,第35—36、80—81、148—149页。

[67]有关文献收集在中国科学院等编《洋务运动》第6辑,第198—270页。

[68]同上书,第209页。

[69]比较著名的小说之一是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1901—1905年连载于上海的一家杂志上。

[70]例如,1896—1898年间张謇就曾遇到过种种麻烦,他建议开办纺织厂,竟遭到南通三百名士绅的坚决反对。参见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33页。关于广东的反应,见罗兹《中国的共和革命在广州》,第35—36页。

[71]齐赫文斯基:《19世纪末中国的维新运动与康有为》,第257—280页。

[72]1958年对天津地区的高龄老人所作的调查很有意义,见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编《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第259、263—264页。

[73]参见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17—18页。

[74]兰金:《浙江的革命运动》,载 芮玛丽编《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347—348页。

[7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第734—737页。

[76]特别参见何炳棣《中华帝国的晋升的阶梯》。

[77]19世纪之末有书院两千多处,学生近15万人。1909年有中学702所,学生7.2万人;在当时书院已不复存在了。关于受过教育的社会精英的相对减少问题,见巴斯蒂的《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83—85、222—224页)和罗兹的《中国的共和革命在广东》(第76页)。

[78]参见芬彻《政治地方主义和民族革命》,载芮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185—226页。

[79]关于几个开放商埠的人口统计,见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73—1174页。

[80]村松佑次:《近代江南的租栈:中国地主制度之研究》。

[81]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66—69页。

[82]小学的费用涨了一倍,中学的费用则增加了三四倍。见巴斯蒂《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概况》,第84、124、150、218、222、224页。

[83]周锡瑞:《湖南湖北的辛亥革命》,第125—137页。

[84]h.e.金:《中国新订的教育制度》,第92—96页。

[85]在宣传妇女解放方面,中国妇女常居于世界前列,例如她们创办了世界上唯一完全由妇女编辑发行的日报。参见吉波伦《秋瑾》,第233—244页。

[86]汪敬虞、聂宝璋:《关于中国第一代产业工人的斗争资料》,载《经济研究》1962年第3期,第43—51页。

[87]根据孙毓棠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01页)的不完全估计,三分之一的工人受雇于外国人开办的工厂。雇工500人以上的厂矿有6万名工人,其比例也是这样。

[88]陈真、姚洛:《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21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83页。后者估计从1900—1910年雇工500人以上的厂矿有工人24万人,其中10.9万人是在外商企业中干活。

[89]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45、1248—1249页。

[90]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32—1233、1244—1246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34—1240页;谢诺:《1919—1927年的中国工人运动》,第94—108页。

[91]孙任以都:《清代矿工》,载费维恺等编《中国近代史探索》,第61—65页。

[92]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22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98—1261页。

[93]王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45—1254页。

[94]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37—1241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04—1216页。

[95]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16—1222页。

[96]据汪敬虞的《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的材料算出(第1184—1185、1190、1299—1301页)。

[97]赵亲:《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工人运动》,载《历史研究》1959年第2期,第1—16页。

[98]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44—1248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265—1269页;汪敬虞、聂宝璋:《关于中国第一代产业工人的斗争资料》,载《经济研究》1962年第3期,第43—51页。

[99]谢诺:《1919—1927年的中国工人运动》,第181—185页。

[100]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9—1911年》,第638—640、672—685页。

[101]景甦、罗崙:《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第3—37页。

[102]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第184—257页。

[103]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386—416、469—482、651—660页。

[104]同上书,第557—563页。

[105]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第142页。这些数字涉及的是直隶和山东种植高粱的地区。此种情况并不普遍,参见李文治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中第276—277页提到的两个相反的例子。

[106]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175—178页。

[107]同上书,第178—188页。

[108]同上书,第193—196、629—660页。

[109]久保田文次:《清末四川的大佃户》,载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史研究》,第247—296页。

[110]景甦、罗崙:《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第41—81、130—141页。

[111]村松佑次:《近代江南的租栈:中国地主制度之研究》。关于其他地区农村社会中这些情况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参见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第268—270页。

[112]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287—296页。

[113]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214—233页。

[114]同上书,第255—282、301—385、502—508、908、929页。

[115]彭泽益:《19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第72—73页。

[116]樊百川:《中国手工业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后的遭遇和命运》,载《历史研究》1962年第3期,第85—115页。

[117]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505—574页。

[118]彭泽益:《19世纪后期中国城市手工业商业行会的重建和作用》,载《历史研究》1965年第1期,第71—102页;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28—41、599、602、604、611页。

[119]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615—617页。

[120]同上书,第582—595页。

[121]同上书,第431页。

[122]李义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166—172页。王天奖:《太平天国革命后苏浙皖三省的土地关系》,载《新建设》1963年第8期,第46—54页。何炳棣:《中国的人口研究(1368—1953年)》,第153—158页。

[123]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72—1173页。何炳棣:《中国的人口研究(1368—1953年)》,第153—158页。

[124]中国科学院吉林省分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近代东北人民革命运动史》,第8页。

[125]同上书,第158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775—808页。

[126]曼考尔、吉德科夫:《中国东北的红胡子》,载谢诺编《中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年》,第125—134页。

[127]何炳棣:《中国的人口研究,1368—1953年》,第163—166页。

[128]福田省三:《华侨经济论》,第80—81页。

[129]陈泽宪:《19世纪盛行的契约华工制》,载《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

[130]关于清政府的新政策,参见戈德利《晚清对东南亚华人的眷顾》,载《亚洲研究杂志》卷34第2期(1975年2月号)。

[131]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941—942页。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178—1179页。

[132]深入研究这些会社的著作有库默《1800—1900年马来亚的三合会概述》;摩根:《香港的三合会》;布莱思:《中国秘密会社对马来亚影响的历史研究》。

[133]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935—938、945—946页。

[134]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编:《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论文集》,第243页。有关黄河和长江流域每年的自然灾害,参见李文治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中所列的表(第720—722、733—735页)。

[135]萧公权:《19世纪的农业的中国与帝国的控制》,第690页。里昂商会编:《1895—1897年里昂的中国商业考察团》,第79页。

[136]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686—692页。

[137]萧公权:《19世纪的农业的中国与帝国的控制》,第391页。

[138]鲁迅:《阿q正传》。

[139]参见萧公权的《19世纪的农业的中国与帝国的控制》中的引文(第399—402页)。

[140]汪诒荪:《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农民的关系问题》,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编《辛亥革命五十周年论文集》,第118—121页。

[141]王天奖:《19世纪下半纪中国的秘密会社》,载《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

[142]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第137—138页。

[143]参照李时岳《反洋教运动》,第31—105页。

[144]20世纪20与30年代已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进行了争论,1954—1960年的讨论是其继续。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教研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费维恺对此作了摘要综述《共产党中国史学中的中国近代经济史》,见作者自编《共产党中国的历史学》,第229—234页。

[145]周荣德研究了20世纪初期的情况,他认为特权阶级出生率较高是婴儿死亡率较低和生育能力较高的结果,见《中国的社会流动性》,第110—113页。现有的19世纪的材料只能使我们看出出生率的不同。关于生育能力和婴儿死亡率的情况还没有足够的材料。

[146]李时岳:《辛亥革命时期两湖地区的革命运动》,第35—41页。

[147]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年》,第256—258页。白石博男:《清末湖南的农村社会——押租惯例和抗租倾向》,载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现代化的社会结构》,第1—19页。

[148]陶文见东京教育大学东洋史学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史研究》的附录中。又见铃木智夫《晚清减租理论的发展——〈租核〉之研究》,载上书第199—246页。

[149]王业键:《1750—1911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110—128页。

[150]杨庆堃:《19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载小韦克曼和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第190页。杨庆堃的全部统计只包括那些具有威胁公共秩序的社会抗议和骚动等特点的事件,而略去了列为“皈依基督教”、“集体向政府捐助军费”和“地方自卫”等项目下的群众性活动。

[151]汪诒荪的《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同样将这些事件列了一表(第135页)。

[152]杨庆堃:《19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178—187页。

[153]这些起义运动都有专著研究。关于义和团运动,参见翦伯赞编《义和团》;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编:《义和团运动六十周年纪念论文集》;珀塞尔:《拳民骚乱的背景研究》。其他的研究论文和总书目见谢诺编《19和20世纪中国的民间运动和秘密会社》(法文版与英译本略有不同)。

[154]关于这些事件,参见皮雷蒙《哥老会与1891年的排外事件》,载谢诺编《19和20世纪中国的民间运动和秘密会社》。又见韦尔利《英国、中国与反传教士骚动1891—1900年》,第19—44页;刘易斯:《辛亥革命的前奏:湖南的思想与制度的变化》,第16—39页。

[155]关于对动乱实行剿或抚的手段,其统计参见杨庆堃《19世纪中国民众运动的几种最初形式》,第205—206页。

[156]同上书,第187页。

[157]王天奖:《19世纪下半纪中国的秘密会社》,载《历史研究》1963年第2期,第93—97页。

[158]中国史学会济南分会编:《山东近代史资料》第2辑,第5—64页。柴德赓等编:《辛亥革命》第3辑,第465—479页。

[159]参见迈尔斯《1890—1949年河北山东的农业发展》;费维恺:《19世纪中国的叛乱》,第74页。

[160]前田胜太郎:《清代广东农民斗争的基础》,载《东洋学报》卷51第4期(1969年3月),第1—38页。

[161]参照射诺《1840—1949年中国的农民运动》,第78—85页。

[162]尤其要参看科斯嘉也娃《1901—1911年中国的民众运动》,第107—110页。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