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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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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秋战国的历史帷幕刚刚拉开的时候,出现在政治舞台上的秦,还是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小诸侯国。但是,经过三百余年,到战国后期,秦国竟成为当时中国境内最富强、最先进的封建割据大国之一。到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后终于消灭了其他割据政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

秦王朝建立后,虽然只有十五年就在农民大起义的风暴中覆亡了,但是,它在中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上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研究秦如何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后统一中国、又如何迅速灭亡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不仅有助于对我国封建社会规律和特点的认识,而且对于了解我国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过程,有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把秦从历史上出现,到秦王朝的灭亡这一段历史,做专门的研究。

本书就是在这方面的一次初步尝试。

一、秦史的对象和分期

为了使读者对本书有个轮廓的了解,首先有必要说明秦史的对象和分期。

秦史的对象 历史科学的每个领域都有其特定的对象和研究范围,秦史当然也不例外。这里要说明的是:一般地说,中国古代史所谓的“秦汉”,是指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的秦王朝及其随后的汉王朝。但这本书所要叙述的“秦”,则不仅仅是统一中国以后只有十五年历史的秦王朝,而是从春秋以前、尚未立国时秦人祖先开始,直到公元前206年秦王朝灭亡为止,包括了秦人在记载中出现以后的漫长而久远的历史。

然而,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作为秦史研究的对象,其范围是有变化的:春秋以前是我国古代居民中很小的一部分——秦人;春秋战国时期是众多的诸侯国之一——秦国;至秦王朝建立后则是指当时我国疆域内的全部居民。因此,这部秦史既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断代史,也不同于一般的民族史、地域史,而是循着“秦”这一条线索,由氏族部落到诸侯国、至一个朝代的建立和灭亡。这样的考察,可以使我们从纵的方面对秦的历史有一个较系统的了解。

明确了秦史的对象,就要求研究秦史的时候,必须时刻注意到:秦史既是中国古代史的一部分,又具有其自身特点。这样,一方面不能脱离整个中国古代史的一般规律去研究秦史;另一方面也不能用中国古代史的一般规律去代替秦史。

因此,在研究秦史分期问题时,必须注意到上述关系,这样才能更深刻地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

秦史的分期 根据上述看法,可以将秦史划分为四个时期,六个阶段:

(一)春秋以前,秦尚未建国,秦人处于原始社会时期。这一时期历史资料十分缺乏,只能做一点轮廓的探索,所以不能再划分阶段。

(二)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年至前476年),是秦国奴隶制建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1)自秦建国至秦穆公统治时期(公元前770年至前620年),是秦国奴隶制确立和发展阶段。

(2)自秦穆公以后到春秋末年(公元前619年至前476年),为奴隶制在秦国衰落阶段。

(三)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是秦国封建制确立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1)战国初年至秦孝公统治时期(公元前475年至前338年),为秦国奴隶制崩溃和封建制确立阶段。

(2)自秦惠文王统治时期至战国末年(公元前338年至前221年),是秦国封建制巩固和发展阶段。

(四)统一中国后至秦王朝的灭亡(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是统一的秦王朝建立和灭亡的时期。它的时间很短,可不再划分阶段。

从以上分期中,可以大体看出秦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轮廓。

二、关于秦史的年代问题

历来研究秦史首先碰到的一个困难,就是年代问题。

秦史的年代有三个问题:

秦侯以前无准确纪年 秦史的资料是很缺乏的,而春秋以前秦的历史资料更是缺乏。除《史记•秦本纪》外,这一段历史几乎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参证。在《史记•秦本纪》中,对秦人的先世,只写出了一个零零乱乱、断断续续的线索,根本没有一个准确的年代。只有到秦侯以后,才有一些可寻的年代线索。如记载:秦侯立十年传公伯,公伯立三年传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庄公继位,庄公立四十四年卒,襄公代立。襄公八年,平王东迁即公元前770年。这样,向前逆推,可知秦侯即位时为公元前857年。依这样办法推算出的年代没有旁证,虽然很难说十分准确,但在缺乏更多资料的情况下,也只好如此。而在秦侯以前,就连这样推算的根据都没有了,因为《史记》中留下的世系不仅断断续续,而且各代的时间也没记载。治史重征信,没有根据当然不能任意乱说,所以这部《秦史稿》自公元前857年以前,就不能确切地指出每件史实发生的年代,只能大略地将那一段历史勾画出一个轮廓。

秦侯以后的年代也大成问题 自秦侯以后,秦国历史年代虽然有了记载,但是,也存在着问题,主要是各种文献记载不一致。过去的一些史家,为此曾大伤脑筋。如自襄公至秦灭亡,到底有多少年?《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岁。”而《史记正义》计《秦本纪》“自襄公至二世,五百七十六年矣”。又《史记正义》计《年表》“自襄公至二世,五百六十一年”。而《史记•秦本纪》《索隐》计:“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岁。”这样,就有了四种说法:六百一十岁、五百七十六岁、五百六十一岁、六百一十七岁。

但是,还不仅于此,若把各代君主在位年数相加,不仅与此四种说法任何一种都不相同,而且从《秦始皇本纪》和《秦本纪》以及《年表》中统计得来的数字也都不一样:

《秦始皇本纪》各君在位总年数为:五百七十二岁。

《秦本纪》各君在位年数相加,得:五百七十七岁。

《年表》则为五百七十一岁。

显然,以上年代数字是不能作为依据的。因为其中不仅有所谓“篆隶递变,简素屡更”的“传写乖误”(梁玉绳:《史记志疑》),而且,几种文献对某些事实的年代记载也有出入,所以依据不同的文献所累计起的年代,互相之间不能一致。我们今天计算秦史总的年代,可以先不去理会上述记载,因为经过推算,在今天起码有两个年代可以确定:(1)秦统一中国在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2)秦立国在襄公八年,即周平王东迁的公元前770年。这样,就可以准确地算出,秦襄公八年为公元前770年,而秦王朝灭亡的时间——子婴元年为公元前206年。若照这个年代计算,自襄公至秦亡共五百七十一年,与《年表》的累计年代相同。若自秦侯算起,秦史可计算的年代为六百五十一年。这就是我们可以断定的自秦侯以后秦史的确切年代。

虽然秦史总年代可以用上述简便办法推算出来,但是却无法解决几种文献对同一史实记载的年代不一致的问题。如有几代秦君在位年数,《秦始皇本纪》和《秦本纪》以及《年表》记载就有出入:

又如,有些事件《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同其他一些纪、传记载有出入。像秦昭襄王三十八年“中更胡伤攻赵阏与”(《史记•秦本纪》),而在韩、赵、魏《世家》中都早一年。这类的例子是很多的。

还有,近年新出土的有关秦的史料,与以前的文献记载有些年代也不一致。如云梦秦简《编年纪》中的许多事实,与《史记》记载皆有一年之差。这也造成秦史年代方面的混乱。

秦史年代混乱的原因 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有三:(1)文献记载有字误。如灵公在位时间,参考各种记载皆应为十年,而《秦本纪》却记载:“十三年,城籍姑”,显然,这里“三”乃衍文。(2)改元的时间同年代的混乱。在新、旧君位交替之年往往会出现年代上的混乱。因为有的国君在即位的当年就改元;有的在继位次年才改元,而古籍又并未具体记载,致使后来计算发生错误。比如《秦始皇本纪》:“九年……王冠”,《集解》徐广认为:当时秦始皇的年龄应为二十二岁,《正义》却“按:年二十一也”。这种分歧就是由于对秦始皇改元的时间推算的不一致。如以始皇元年,就是庄襄王死的当年(即当年改元),是年为甲寅年,始皇十三岁,则“九年”秦始皇就是二十一岁。如始皇元年为庄襄王死之次年(即次年改元),则秦始皇十三岁时就为乙卯年,而九年的秦始皇已经二十二岁了。可见,确定新、旧君继位改元的时间是很重要的。然而,这个问题是很难确定的。一般地说,前一个国君被杀,后来继位的国君就在当年改元,不是被杀的就次年改元。但是,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只能根据各种资料反复进行考证,才能推算出较准确的年代。

关于秦史年代方面造成混乱的第三个原因,就是秦国同别的诸侯国采用的历法不同。近来的一些学者研究证明:至少到秦昭襄王时代,秦国已采用颛顼历,即以十月为岁首,而其他国则不用颛顼历,不是以十月为岁首。这样,发生在十月到十二月的事件,秦与他国的记载,往往相差一年。如上述《编年纪》中所记的事同《史记•秦本纪》记载的出入,大部分是由此而造成的。

上述三种原因,使秦史的有关资料在年代的记载方面,出现许多混乱,所以对于年代的考证,始终是秦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若稍有疏忽,就会在史实方面造成颠倒错乱。本书对年代的考证,将分别在各个史实后加以注释。

三、研究秦史的主要资料

秦史的资料主要有三部分来源:

旧有的文献资料 秦史的资料十分零散,在以往的文献中,与秦有关的除《史记》、《竹书纪年》以外,在《诗经》、《尚书》、《战国策》、《商君书》、《吕氏春秋》、《汉书》、《三辅黄图》、《左传》、《国语》中也保存了许多秦的资料。除此,如果细心剔梳,从以下各书中也能发现有关秦的历史资料:《荀子》、《韩非子》、《墨子》、《尉缭子》、《楚辞》、《山海经》、《后汉书》,等等。以上列举各种文献,均为人们所熟悉的、常见的古籍,也是研究秦史最重要的资料。

但是,仅仅靠这部分资料是远远不够的。

新发现的秦国史料 随着近年来考古事业的发展,秦的文物不断出土,同时也有一些埋藏在地下数千年之久的书简被发现,这对秦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其中最主要的有:

(一)云梦竹简

1975年12月,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中,发现了秦代竹简一千余枚。经过整理,共有十种秦代文献,其主要内容有:

(1)《南郡守腾文书》,南郡原是楚国地(在今湖北江陵一带),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命白起攻楚,次年在新占领的楚国北部地区设置了南郡。《南郡守腾文书》就是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年)当时任南郡守腾所发布的法律文书,是研究秦王朝建立前这一段历史的重要资料。

(2)《秦律》,包括秦朝的二十几种法律部分条文,以及《为吏之道》、《法律答问》、《治狱程式》等数种法律文书。这是研究秦朝法律和社会情况的最新、最丰富的资料。

(3)《编年纪》又称《大事记》,记载了从秦昭襄王元年至秦始皇三十年秦国的历史大事。这九十年中的大事在《编年纪》中有简括的逐年记载。其中包括:(a)秦统一六国的历次战争所攻打的城邑;(b)墓主人(也是本简的主人)喜的生平经历及其亲属的生卒等;(c)其他大事。

云梦竹简的发现,大大丰富了秦史的史料来源,使我们得以纠正过去文献记载中的谬误,补充以前不曾知道的史实。它的价值是应充分估计的。

(二)银雀山竹简

1972年4月,山东省博物馆和临沂文物组在临沂银雀山发掘的一号和二号汉墓里,和一些随葬器物一起,出土了四千九百多枚竹简,其中包括《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六韬》、《墨子》、《晏子》等大量秦汉以前的古籍。这些书有的早已佚失,有的与现在流传的内容不大一样。尤其是《孙膑兵法》一书,失传已一千七百多年,这次已发现竹简有四百四十多枚、字数在一万以上,是研究战国时期军事的重要资料,为秦统一中国过程中的军事思想和军事路线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尉缭子》一书的出现,使我们有可能进一步了解秦国著名军事家尉缭同《尉缭子》这部书的关系。

(三)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

1973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的大批帛书,也为秦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其中除《老子》、《经法》、《十大经》、《称》和《道源》等哲学著作外,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战国纵横家书》这部重要古书。

《战国纵横家书》共二十七章,三百二十五行,一万一千多字,其内容主要记载了战国时代著名的纵横家苏秦的一些谈话和书信。除其中有十一章内容与《战国策》、《史记》有关部分大体相同外,另外十六章,是久已失传的佚书。它不仅可补充过去史书记载的不足,而且纠正了许多重要史实的错误,是战国中期以后秦国同各诸侯国间政治、军事关系方面的宝贵资料。

文物、遗迹和遗址 秦遗留下来的文物不多,最早的有秦襄公时代的石鼓。青铜器方面有秦公和秦公钟(见《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及释文)。此外还有传世的矛、戈、戟、权、量、瓦当等器物。这些文物虽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但除了石鼓和秦公、秦公钟以外,铭文都很少,所能提供的史料有限。

近十年来,我国考古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尤其在陕西地区出土了大批秦的文物,其中有许多文物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如1978年初在阳平出土的秦钟、镈,被断为武公或出子时器物,不仅是至今发现的秦国最早的青铜器,而且上面留有大段的铭文,为秦史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遗址和遗迹方面的重要资料也不应忽视,如现在还在继续发掘的凤翔秦国雍城遗址以及秦公大墓,咸阳宫殿及城市遗址等,都是研究秦史的可贵资料。

举世闻名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的发现,更为研究秦的军事制度和社会生活,提供了空前丰富的实物材料。

秦史的资料来源正在逐渐扩大,这就使研究工作有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开始对秦的历史进行新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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