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包公断案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包公断案

一天晚上,县里发生了一起命案,某酒馆的老板暴死在家中,上身赤裸。

第二天早晨,店小二发现了死在家中的老板,忙到官府报了案。

当时的县令是包拯包大人,通过调查发现,酒馆老板是被人用绳子勒死的,当天晚上只有他侄子和一个买酒的人找过他,所以包拯认为他们两个有重大嫌疑。

提审两人时,他们都说自己是冤枉的,没有害过人。包拯又仔细查看了现场环境,设想案情是这样的:死者正准备就寝,听到敲门声,开门时遭人杀害。

通过案情的设想,他判定死者的侄子是凶手。

聪明的小读者,包拯是根据什么判断的?

死者没穿上衣就去开门,所以凶手与他一定十分熟悉。

若是晚上来买酒的人他定有所防备,也不可能裸着上身去开门,因此判定凶手是他侄子。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