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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巧惩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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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王羲之(公元321—379 年)在任太守时曾断过一件案子。

一天,有个叫阿兴的猎人到衙门告状:若干年前,阿兴的父亲在深山打猎,被一只斑额老虎追赶,跌下山崖,一命呜呼,阿兴为了安葬父亲,曾向当地大财主鲁宋借用一块荒地。那天正遇鲁宋为母庆贺80 大寿,正在兴头上,听了阿兴的要求,就爽快他说:“这事容易,但你需送一壶酒为我母亲祝寿。”阿兴为此特意卖掉了一张狼皮,置了一壶好酒为鲁母祝寿。第二天就将父亲安葬在鲁宋指定的荒地上。

以后,阿兴继承父业,以打猎为生。他吃得起苦,熬得起夜,而且臂力惊人,枪法精通,慢慢地发达起来。最近他在深山捕杀了一只斑额大虎,不仅为父亲报了仇,而且将老虎卖得了数百两纹银,于是置办酒菜,与乡邻同享。

正当众人喝得酒酣耳热时,财主鲁宋带领家丁前来索债。阿兴慌忙申辩:“我与员外素无钱财往来,当初员外好意,给我一块荒地葬父,小的已依要求孝敬了一壶好酒,此事已经了清,不知员外因何还要索债?”

鲁宋说道:“我此来正为那块地之事,当初我要的是‘一湖酒’,你只给了‘一壶酒’,如何就算了清?想我那块地系风水宝地,岂是一壶酒就能买下的?”

两人当场就争执起来,众乡亲也作证说当初讲明的是一壶酒,无奈鲁宋财大气粗,说他不过,于是众人就劝说阿兴到府衙告状。

王羲之明白是鲁宋恃强欺人,当时也不作判断,命阿兴回家静候消息。

当天,王羲之带着自写的一幅《乐歌论》来到鲁宋家中。只见鲁宋家深宅大院,院前小河连通村外大河,河内鹅鸭嬉水,鱼虾浅游,果然富甲一方。

鲁宋见太守微服来访,忙迎进客厅。

王羲之说道:“我对阁下的土产颇为喜爱,愿以《乐歌论》字幅换一活鹅。”

王羲之是有名的书法大家,一字能值千金,一篇《乐歌论》真可谓价值连城,一只活鹅又何足道哉。鲁宋当场就慷慨应允。

王羲之当即将《乐歌论》留了下来,让鲁宋第二天拿着活鹅到府衙来。

第二天鲁未捉着活鹅来见王羲之,王羲之笑道:“我的字幅岂只值一活鹅?我要的是一河鹅。”

王羲之又将阿兴传来,他高坐大堂,吟道:“鹅不论河,酒岂论湖?假以河、活’辨“湖、壶’,为的是严惩刁徒。”说着把阿兴的状纸丢给鲁宋。鲁宋这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这恶霸虽然一贯欺压乡民,但毕竟不敢在朝廷命官、堂堂太守面前逞凶霸道,只得连连磕头,知错认罪。

王羲之当堂将这个仗势欺人的恶霸杖责40 大板,令其将《乐歌论》交还。这个判处,阿兴欢天喜地,鲁宋垂头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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