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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感受风的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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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感受风的抚摸

第一部分: 为了感受风的抚摸

蜂王的作用是蕴蓄蜂群的凝聚力;假如将蜂王从蜂房中带走的话,工蜂们便会立即有所感应。几小时后,甚至用不了那么长时间,它们便会呈现群蜂无首的现象。——《人类与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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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我躺在床上,观看蜜蜂表演。只见它们从我卧室的墙缝里挤出来,满屋子团团飞舞,发出的声响犹如螺旋桨在转动,尖锐的嗡嗡声在我的皮肤边震颤。我看见蜜蜂的翅膀在黑暗里闪闪发亮,宛如无数的镀铬金属片,我心中随之涌起无限的渴望。蜜蜂翩翩起舞,它们并不是在寻花采蜜,而只是为了感受风的抚摸。此情此景不禁令我心碎。白天,我听见蜜蜂钻进我卧室的墙缝里,那声音听上去就像隔壁房间收音机里传来的静电噪声,我想象着它们正在把墙壁变成蜂巢,蜂蜜正在渗出供我品尝。那群蜜蜂是1964年夏天飞来我家的。那年夏天,我刚满十四岁,我的生活悄悄地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轨道,我是说全新的轨道。如今,回首往事,我想说,蜜蜂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我想说,蜜蜂出现在我面前,犹如天使加百列出现在圣母马利亚面前一样,引发了许多我永远也不会想到的事情。我知道,拿自己微不足道的生活与圣母的生活相提并论,未免狂妄放肆了一点,但是,我有理由相信,圣母是不会介意的,理由且容后述。此时此刻,我只想说,无论那个夏天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对蜜蜂始终温厚有加。1964年7月1日,我躺在床上,一边等待着蜜蜂出现,一边回想着我告诉罗萨琳关于蜜蜂夜访我房间时她说的话。“蜜蜂会成群地在垂死者面前飞来飞去。”她说。自从我母亲去世后,一直是罗萨琳在照料我们。她是我家桃园里的一名摘桃工,我爸爸——我喊他狄瑞,因为他从来就不配“爸爸”这个称呼——把她从那儿调了出来。她长着一张大圆脸,躯体从颈部斜削下来,宛如一顶楔形小帐篷;她皮肤漆黑,黑夜仿佛就是从中渗漏而出。她独自住在一间林中小屋里,离我们不远,每天都来做饭、打扫房间,当我的代理母亲。罗萨琳自己从来没有生过孩子,因此,这十年来我一直是她的心肝宝贝。蜜蜂会成群地在垂死者面前飞来飞去。她总是满脑子疯疯癫癫的想法,我从来不以为然。但是,我此刻躺在床上,却揣摩起她的这句话来。莫非蜜蜂以为我要死了,于是就飞来了。说心里话,我并不太忌讳这种说法。那一群天使般的蜜蜂只管落到我身上来好了,直到把我蜇死为止,这决不会是最痛苦的事。可以说,那些把死亡看作最不幸之事的人,并不理解生命的真谛。我四岁时,母亲就去世了。这是活生生的事实,但是,我一提到这事,人们便会突然把注意力转移到他们指甲旁的倒刺或表皮上,要不然就望着遥远的天空,好像没有听见我的话似的。不过,偶尔也会有人关切地对我说:“莉莉,你就忘了这事吧。那是意外事故。你又不是有意的。”那天夜晚,我躺在床上,想到了死,想到上天堂与我母亲团聚。见到母亲,我会对她说:“妈妈,原谅我。请原谅我。”她会亲吻着我的皮肤,亲得皮肤发红,并劝我不必自责。头一万年里,她会一直这样宽慰我。在接下来的一万年里,她会为我梳头。她会将我的头发梳成高高的漂亮发髻,整个天堂里的人们都会放下竖琴,对我的发髻赞不绝口。只要看一眼女孩们的头发,你就知道哪个是没娘的孩子。我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狄瑞当然不肯给我买卷发筒,所以,我一年到头只好用威尔奇牌空葡萄汁罐卷头发,差点没使我成了失眠症患者。我始终不得不在鱼和熊掌之间选择:要么让头发端庄得体,要么图夜里睡个好觉。我想,我得花上四五百年的时间才能向母亲倾诉完我和狄瑞一道生活时所遭受的非凡痛苦。他一年到头没个好脾气,而且夏季他起早摸黑打理桃园时的火气特别大。大部分时间,我都离他远远的。他只对他养的捕鸟猎犬大鼻子好。大鼻子与他同床共寝,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大鼻子瘦长结实的背朝床上一靠,仰天一躺,狄瑞便会给她的肚皮挠痒痒。我曾看见大鼻子在狄瑞的靴子上撒尿,他竟然也不生气。我曾无数次地祈求上帝惩罚惩罚狄瑞。四十年来,他一直坚持做礼拜,但德行却越来越坏。这似乎应该让上帝明白些什么。我蹬开了被单。房间里鸦雀无声,蜜蜂全都不见了。我不停地看看梳妆台上的时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蜜蜂给迷住了。终于,接近午夜时分,当我困得眼皮快要睁不开的时候,墙角里突然响起咕噜咕噜的声音,低沉而颤动,你完全有可能误以为那是猫弄出来的声音。片刻之后,黑影像喷漆一样沿着墙壁移动,当影子掠过窗户时照到了亮光,于是,我便看见了翅膀的轮廓。声音在黑暗里越来越响,最后,整个房间都在有节奏地颤动着,空气变得活跃起来,黑压压地飞着蜜蜂。蜜蜂团团簇集在我的身体周围,使我成了旋风云的正中心。由于蜜蜂的嗡嗡声不绝于耳,我已无法集中自己的思绪。我攥紧拳头,指甲深深掐进了掌心,直掐得皮肤几乎变成了鲱鱼骨头的颜色。满屋子的蜜蜂能把人蜇个半死。不过,那番景象也蔚为壮观。突然间,我心血来潮忍不住想对某人炫耀一下,尽管我周围只有狄瑞一个人。假如他不巧被几百只蜜蜂蜇了的话,那么,我也只能表示抱歉了。我钻出被单,穿过蜂群,冲向门口。我要喊醒他,便用一个手指碰了碰他的胳膊。起初,我动作很轻,随后越来越重,到最后,我的手指都戳进他的肌肉里了。我惊讶地发现,他的肌肉非常结实。狄瑞从床上一跃而起,只穿着内衣内裤。我拽着他朝我的房间走去,他大声嚷嚷着说,但愿是桩好事情,但愿不是房子着火了;大鼻子汪汪直叫,好像我们正在打鸽子似的。“蜜蜂!”我大声说道,我房间里有一大群蜜蜂!”但是,当我们来到我房间的时候,蜜蜂全已飞回墙缝里去了,仿佛它们知道他要来,仿佛它们不愿浪费时间为他表演飞行特技。“他妈的,莉莉,这可一点也不好玩。”我上上下下打量着墙壁。我钻到床底下,企求床垫上好心的灰尘和弹簧立刻变出一只蜜蜂来。“它们刚才还在这里呢。”我说,满屋子乱飞。”“是啊,刚才这里还有一群该死的水牛呢。”“听,”我说,还能听见蜜蜂的嗡嗡声呢。”他装作很认真的样子,朝墙壁竖起耳朵。“我听不见什么嗡嗡声嘛。”他说,伸出一根手指在太阳穴旁边转动着。“我想,一定是你的脑子出毛病了吧。莉莉,你要是再吵醒我,我就拿出玛莎怀特粗砂石来。听见没有?”跪玛莎怀特粗砂石是只有狄瑞才想得出来的一种惩罚方法。我立即闭嘴不出声了。但是,我却不甘心让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狄瑞还以为我是绝望透顶才编造出蜜蜂入侵的故事来引起他的注意。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我要捉一瓶蜜蜂拿给狄瑞看,对他说,“瞧,谁在无中生有啊?”我对母亲最初的,也是唯一的记忆是她的忌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试着回想起她去世之前的模样,哪怕只是对某些事情的零星回忆,譬如,她将我放进被窝里,给我念威格利大叔的历险故事,或者在冰冷的早晨把我的内衣挂在取暖器旁边。哪怕是她从迎春花丛里折下一根枝条拍打我双腿的回忆也会令我感到温馨暖人。她的忌日是1954年12月3日。火炉把屋里烤得非常暖和,我母亲脱掉毛衣,只穿着短袖衬衫站在卧室窗前,在使劲推着被油漆粘得死死的窗户。最后,她放弃了,说道,“好吧,算了,我想,咱们就热死在这鬼地方吧。”她的头发乌黑浓密,大波浪鬈发环绕着她的脸庞,那张脸我从来就没能好好看清楚过,而其他一切却清晰可见。我向母亲伸出双臂,她把我抱了起来,嘴里却在说,像我这么大的女孩不应该再要妈妈抱了,不过,说归说,她还是抱着我。她抱起我的那一瞬间,我便沉浸在她的芳香气息里。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种香水的气味,闻起来完完全全像肉桂的芬芳。我曾经常常定期去逛西尔万百货商店,闻遍店里的每一种香水,试图识别出母亲用的香水。我每次到店里去,卖香水的女售货员都会装出很惊讶的样子,说道,“我的天,瞧,谁来了。”就好像我上个星期没去过商店,没把架子上所有的香水瓶子闻了个遍似的。一千零一夜,香奈尔5号,白色肩膀。我会问:进新货了吗?”她从来不进新商品。因此,五年级的时候,当我闻到老师身上的香水味时,我非常吃惊,但老师说那只不过是很普通的旁氏冷霜而已。我母亲去世的那天下午,地板上有一只打开的手提箱,放在那扇打不开的窗户旁边。她在壁橱里钻进钻出,将一件件衣服扔进手提箱里,连叠也懒得叠。我跟着她钻进壁橱,在衣服褶边和裤腿下面拱来拱去;那里面黑乎乎的,还有灰尘和一些小小的死蛾子。我钻出壁橱,又看见了狄瑞的靴子,上面还沾着桃园的泥巴,依然散发着霉烂桃子的气味。我双手插进一双白色高跟鞋里,拿起来拍打着。壁橱下面是楼梯,每当有人上楼时,壁橱的地板便会振动,因此,我知道狄瑞上楼来了。在我头顶上方,我听见母亲从衣架上取下衣服,听见衣服布料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还有金属饰件相碰的叮当声。快点,她说。当狄瑞脚步沉重地走进屋里时,母亲叹了一口气,就好像她的肺叶突然紧缩,而后发出的一声叹息。这是我记忆犹新的最后一件事情——她的叹息像一个小降落伞似的向我飘下来,不留痕迹地掉进鞋子堆里。

我不记得他们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们怒气冲冲地对骂,只记得气氛变得剑拔弩张,还有厮打的声音。后来,那情景常使我想起被关在房间里的鸟儿,它们朝窗户和墙壁撞去,也相互碰撞。我一点一点往后退,退到壁橱最里边,手指塞在嘴里,闻到的全是鞋子和脚丫子的臭味。我被拽了出来,起初并不知道是谁把我拽出来的,过后才发现自己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呼吸着她的气息。她一边抚平我的头发,一边说道,“别怕。”但是,就在她说这话的当儿,狄瑞把我从她怀里夺了过去。他把我抱到门口,在走廊上放下我。“回你自己的房间去。”他说道。“我不想回去。”我喊叫着,试图推开他,回到屋里,回到母亲的身边。“死回你的房间去!”他大声喝道,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撞到墙上,然后又反弹向前,跌趴在地上。我抬起头,目光掠过他身边,看见母亲从房间里跑过来。她跑到狄瑞跟前,怒喝道,“不—许—你—碰—她。”我趴在门口的地板上缩成一团,望着似乎一触即发的紧张场面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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