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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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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一身打扮绝顶高贵。

高贵,却又绝无一丝浮华。正相反,她周身焕发出的那一派动人的风采,在女性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可说极素淡之至。新做的头发看去似在随风飘拂,却又纹丝不乱。有如爱追求时髦的摄影师用高速镜头拍下的照片。

这可弄得我有些尴尬了。看玛西-纳什小姐这样齐齐整整一丝不苟,仪态无比优雅,一派安闲自在,我觉得自己就仿佛是放了好几天的一堆老菠菜,给乱糟糟塞在个塑料袋里一样。看来她准是个模特儿无疑。至少也是跟时装行业有些关系的。

我来到了她的桌子边。那是在一个清静的角落里。

“你好,”她招呼了我。

“我该没有叫你久等吧。”

“说实在的,你倒还是早到了,”她答道。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到得还要早,”我说。

“我看这是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巴雷特先生。”她粲然一笑。“你是自己坐下呢,还是要等我说一声请?”

我就坐了下来。

“你这是喝的什么?”我指指她杯子里橘黄色的饮料,问道。

“橘子汁,”她说。

“还加些什么呢?”

“就加冰块呗。”

“没有别的了?”

她点点头表示是这样。我正想问她为什么饮食这样节制,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呢,一个侍者已经出现在跟前,看他招呼我们的那副眉眼腔调,竟像我们是天天光顾这里的老吃客似的。

“哎哟二位,今天晚上可好啊?”

“好。有什么时鲜的好菜吗?”我受不了这种装出来的“花功”,就赶紧问他。

“我们的扇贝最好不过了……”

“那可是我们波士顿的看家菜。”我一下子忽然在吃喝上成了个地方主义者。

“我们的扇贝可是长岛的特产,”他回答说。

“好吧,倒要看看你们的扇贝口味行不行。”我就转过去问玛西:“要不要试试这种本地出产的冒牌货?”

玛西笑笑表示同意。

“那先来点什么呢?”侍者望着她问。

“莴苣心浇柠檬汁。”

这一下我可以肯定她是个模特儿无疑了。要不又何必要这样节食,苦了自己呢?我却要了意式白脱奶油面(“白脱要加得愈多愈好”)。我们那位热情的招待于是就鞠躬退下。

这就剩我们两个人了。

“好,我们又见面啦,”我说。(说句老实话,这开场白我已经排练了整整一个下午了。)

她还没有来得及应一声“是啊,又见面了”,却又冷不防跑出一个侍者来。

“请问喝什么酒,先生?”

我征求玛西的意见。

“你就自己点点儿什么自己喝吧,”她说。

“你连葡萄酒也不喝一点?”

“酒我是涓滴不沾的,”她说,“不过我倒可以向你推荐,有一种默尔索干白葡萄酒1是很不错的。你赢了球不喝点美酒就未免有些遗憾了。”

1默尔索干白葡萄酒产在法国的勃民第。默尔索是勃民第下属的一个教区名。

“就来默尔索吧,”我对掌酒的侍者说。

“可能的话,要一瓶66年的,,”倒是玛西显得很在行。侍者走了,于是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你怎么一点酒也不喝?”我问。

“不是因为有什么道理。我就是想保持清醒的头脑,可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

这话可到底该怎么领会呢?在她的心目中到底是哪些不能有一丁一点的糊涂呢?

“这么说你是个波士顿人啦?”玛西说(我们的谈话可也不是漫无边际的)。

“是的,”我说。“你呢?”

“我可不是波士顿人,”她答道。

这话是不是在暗暗奚落我呢?

“你是搞时装业的吧?”我问。

“那也干一点。你呢?”

“我这一行经手的是人家的自由,”我回答说。

“是剥夺人家的自由,还是给人家以自由?”她脸上的微微一笑,倒叫我说不准她这话里是不是有一丝挖苦的意思。

“不能让政府有枉法的行为,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说。

“那可不容易呢,”玛西说。

“是啊,所以干到现在还没有多少成效。”

掌酒的侍者来必恭必敬地替我斟上了酒。于是我就自己喝了起来,佳酿源源不断流入了心田,话也分外多了起来。话题就是进步的律师眼底下都在忙什么样的大事。

老实不瞒你说,跟……跟年轻姑娘在一起,我已经连话都不大会说了。

因为,那种所谓“约会”,我已经有多少年没干了。我自己也意识到,我一谈自己的事,人家就觉得没味。(过后姑娘八成儿就会在“小姐妹”面前说我:“那个自大狂!”)

因此当时我们谈论的话题——确切些说应该是我一个人讲话的话题——就是沃伦1的最高法院在个人公民权问题上作出的一系列裁决。你问伯格2这班大老会不会对宪法修正案第四条继续增补条文?那就要看他们选择谁来填补福塔斯3遗下的空缺了。你有宪法文本的话可要好好保存起来啊,玛西,恐怕很快就要买不到了呢。

1沃伦(1891-1974):美国最高法院第十四任首席法官,1953-1969年在任。民权捍卫者。他在任内最重要的两项裁决是:一、刑案被告请不起律师时可由公家指定律师,费用由公家开支;二、刑案嫌疑犯在受警方审讯之前,应先告以按照宪法他有权先请律师后受审讯。

2伯格(1907-):美国最高法院第十五任首席法官,1969年起在任。下文所说的宪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对公民不得非法搜查逮捕。

3福塔斯(1910-1982):美国最高法院法官。1965-1969年在任。1968年由约翰逊总统提名出任首席法官,遭到参议院反对,未几即因被控受贿而辞去公职。

我正要把话题转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上,却冷不防窜出个侍者来,把长岛的扇贝送上来了。是啊,味道果然不错呢。不过总还不及波士顿的扇贝好。好,回头再来说这修正案第一条——其实最高法院作出的裁决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他们既然在《奥布赖恩诉联邦政府》一、案中裁决说焚烧征兵卡的举动不能视为代表演讲,又怎么能在《廷克诉得海因市》1一案中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倒裁决说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与发表演讲毫无二致”呢?哎呀你倒说说,到底哪个算是他们真正的立场?

1得梅因市是衣阿华州的首府。此案是因一群学生臂缠黑纱参加反战示威受到教育当局处分而起。

“你还会不知道?”玛西倒反问我一句。我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她这是不是隐隐有嫌我话说得太多之意,侍者却又过来了,这回是来问我们“末了”还来点什么。我要了奶油巧克力和咖啡。她只要了茶。我心里倒渐渐感到有点不安了。我是不是该问问她呢,我怕是讲得太多了吧?是不是还该道个歉呢?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她真要嫌我讲得太多,当场就可以打断我呀,不是吗?

“这些案子全都是你辩护的吗?”玛西问。(是明知故问?)

“那哪儿能呢。不过眼下有一件新的上诉案子,倒正是我给当的顾问。承办这件案子的律师需要引证材料明确一下,怎样的人便算是出于信仰上的原因,可以不眼兵役。我以前辩护过一件《韦伯诉兵役局案》,有个判例,他们正用得着。另外,我还经常尽些义务,去给……”

“你好像从来也不知道该歇歇的,”她说。

“这个嘛,吉米-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1说得好:‘社会风气实在糟糕,这世界真应该彻底洗刷洗刷才好。’”

1伍德斯托克是纽约州东南部卡茨基尔山下的一个小镇,1969年曾在此举行夏季摇滚音乐节,有数十万青年蜂拥而来参加,历时三天。音乐节主题是“和平与博爱”。吉米-亨德里克斯为参加演出的著名黑人摇滚歌星。

“你也去参加那次音乐节了?”

“没有,我是看《时代》杂志才知道的,晚上睡不着觉,就翻翻《时代》权当催眠药。”

玛西只是“噢”了一声。

她这一声余音袅袅的“噢”,是不是表示她对我失望了?还是觉得我絮絮叨叨可厌呢?我这才想起,这一个钟头来(不,有一个半钟头了!)尽是我在唠唠,她还没有捞到个谈谈的机会呢。

“你在时装行业里做什么具体工作呢?”我就问。

“跟改善社会风气可不相干。我在宾宁代尔公司。就是有许多连锁店的,你大概知道吧?”

这家连锁店公司生意兴隆,财源茂盛,谁不知道?一些爱摆阔的顾客视之为提高身价的好地方而趋之若鹜,谁不知道?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只要她透露出了这么一丁点儿消息,我心中也就有了些底了。这家红极一时的公司能有纳什小姐这样一位办事人员,那真是最理想不过了:长得那样漂亮,性格那样坚强,体态那样曼妙,布林-玛尔学院1培养的谈吐又是那样迷人,便是一条鳄鱼到了她手里,怕还会买上一只手提包呢2。

1《爱情故事》里已经介绍过,布林-玛尔学院是一所著名的女子大学,在宾夕法尼亚州。

2说鳄鱼买手提包,有调侃意,因为鳄鱼的皮正是做提包的绝好材料。

“我是不大做这种销售方面的工作的,”我还是很不知趣地一个劲儿问她,她就回了我这么句话。我原先还当她是个颇想有一番作为的见习销售主管呢。

“那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呢?”我问得更直截了当了。在法庭上撬开证人的嘴巴就是靠的这种办法。只要不断变换措辞,把内容基本上相同的问题翻来覆去死钉着问就是了。

“嗨,你就不觉得再听下去这儿要受不住了吗?”她一边说一边还点了点自己细长的脖子,表示喉咙口已经快把不住关了。“老是谈人家的工作,你不觉得怪腻味的吗?”

她的意思是够清楚的了:我老说这些,太讨厌了!

“我只怕我夸夸其谈,尽谈我的法律,会让你听得倒胃口呢。”

“没有的事,说老实话,我倒觉得那挺有意思的。就是有一点:我想你要是能再多谈谈自己就更好了。”

我还能谈些什么呢?想来想去,恐怕还是把自己的情况如实相告是最好的办法。

“倒不是我不愿意说,只是说起来实在不大愉快。”

“怎么?”

沉默了一会。我的眼睛直盯着咖啡杯里。

“我有过一个妻子,”我说。

“那也是很平常的事嘛,”她说。不过口气似乎比较和婉。

“她去世了;”

顿时又是一片默然。

“真对不起,”后来玛西开了口。

“没什么,”是我的回答。可不这样回答还能怎样回答呢?

于是我们就又都默不作声了。

“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呢,奥利弗。”

“我一字都有千斤重呵。”

“谈谈不是可以心里舒畅些吗?”

“天哪,怎么你的口气就跟我的精神病医生简直一模一样,”我说。

“唷,”她说。“我还当我的口气像我自己的精神病医生呢。”

“咦,你干吗也要去找精神病医生?”这样一个神闲气定的人竟然也要请教精神病医生,倒真叫我吃了一大惊。“你又没有失妻之痛。”

我故意说了句笑话,这是个苦涩的笑话——也是个不成功的笑话。

“可我失去了一个丈夫哪,”玛西说。

巴雷特啊巴雷特,瞧你说话这样不知进退,如今可捅了娄子了!

“啊呀,玛西,你这是……”我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请别误会,”她马上又紧接着说。“他只是跟我离了婚。不过迈克尔跟我分割了财产各奔西东的时候,在他倒是满怀自信轻装上路了,而我却背上了一身的烦恼。”

“这位纳什先生是何许样人呢?”我问。我实在憋不住了,我想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居然能把这样一位姑娘抓到手里。

“我们换个话题谈谈好不好?”她说。那口气,至少在我听来好像有点伤心似的。

说来也怪,看到这位玛西-纳什小姐尽管外表淡漠,内心其实也有她的难言之隐,我紧张的心情倒一下子轻松了。岂止难言之隐,她只怕还有一段不堪回首的伤心史呢。我倒觉得这样的姑娘反而有了些人情味,也不至于让人感到那么高不可攀了。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话说。

玛西却有话说了。“哎唷,乖乖。时间不早了。”

我一看表,果然已经十点三刻。不过我觉得她在此刻突然提到时间不早,还是说明我已经谈得叫她倒了胃口了。

“请结帐,”她见侍者正好走过,便招呼了一声。

“哎——不成不成,”我说。“该我请客。”

“那怎么可以呢。说好了的事怎么好反悔呢。”

是的,原先我是打算要她请客的。可是我做事孟浪,如今满心惭愧,为了补过,这顿饭一定得我来请她。

“还是我来付帐,请不要争了,”鄙人此时居然胆敢把她的意见都推翻了。

“你听我说,”玛西大不以为然。“你要跟我斗劲我也不怕,不过我们好歹总不能扒了衣服斗吧,而且斗这种劲实在也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所以你就别跟我胡闹了,好不好?”说完她就喊了一声:“德米特里!”

原来她连那侍者的名字都知道。

“您只管吩咐,小姐,”德米特里说。

“请加上小费记在我帐上。”

“遵命,小姐,”侍者答应过后,便悄悄退下。

我感到不大自在。她吃饭时坦率的谈话先已使我不快。后来她又提到脱光了衣服打架(尽管话说得还比较含蓄),我心里更是暗暗犯了嘀咕:万一她以性的诱惑向我进攻,我可怎么对付好呢?而且还有一点,她在“二十一点”饭店居然可以记帐!这个娘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奥利弗,”只见她一开口,便露出了那两排无比洁白齐整的牙齿,“我送你回家吧。”

“你送我?”

“反正顺路嘛,”她说。

我此刻的心情可瞒不过我自己。我心里紧张极了……这局面,不是明摆着的吗?

“不过,奥利弗,”她随即又摆出一面孔正经,或许还带着点儿讥讽的意思,再补上这么一句:“我请你吃饭,可不就是说你就得跟我睡觉。”

“喔,那我就放一百二十个心了,”我故意装出一副言不由衷的样子说。“我也真不想留给你一个行为放荡的印象。”

“哪儿的话呢,”她说。“你这样的人怎么扯得上行为放荡?”

出租汽车飞快地向我的住处驶去。在车子里我乍猛的想起了一件事。

“嗨,玛西,”我极力装作随口说来的样子。

“什么事,奥利弗?”

“你刚才说你送我回家是顺路——我可没把我家的地址告诉过你呀。”

“噢,我这不过是想当然,我估计你大概总住在东六十几号街吧。”

“那你住在哪儿呢?”

“离你家不远,”她说。

“真会打马虎眼!那你的电话号码大概也是号簿上查不到的吧?”

“对,”她说。但是既没有说明原因,也没有告诉我号码。

“玛西?”

“怎么,奥利弗?”她的口气依然平静如水,一派坦然。

“何必要搞得那样神秘呢?”

她伸过手来,那戴着皮手套的手按着我攥得紧紧的拳头。她说:“暂时就别追问了,好不好?”

老天也真不帮忙!这种时分路上的来往车辆偏偏就是那么稀少,因此出租车转眼就到了我的住处,速度之快真是少有——可是在这种当口开出这样的高速度,我是决不领这份情的。

玛西吩咐司机“等一等”。我就等着听她说,说不定她会关照司机接下来再去哪儿呢。可这个女人才精着哩。她只是对我笑笑,摆出一副华而不实的热情样子,小声说道:“多谢啦。”

“哪儿的话呢,”我也以牙还牙,故作彬彬有礼之状。“应该是我感谢你才对。”

一时竟冷了场。我是说什么也不想再死乞白赖等着听她说什么了。因此我就下了车。

“嗨,奥利弗,”倒是她又唤我了,“下星期二再去打一场网球怎么样?”

这是她主动提出的,我一听正中下怀。这一下我可露了馅儿了,因为我立刻答道:‘可那还要等一个星期哪。干吗不能提前点儿呢?”

“因为我要去克利夫兰,”玛西说。

“要去那么久?”这话我怎么能相信呢?“在克利夫兰住得满一个星期的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改改你那东部人的势利眼儿吧1,我的朋友。星期一晚上我打电话给你,咱们再确定具体的时间。‘晚安,亲爱的王子。’2”

1克利夫兰在俄亥俄州,属中西部,而奥利弗则是东部的波士顿人,所以玛西要这样说。

2莎士比亚名剧《哈姆莱特》中霍拉旭的一句台词(第五幕第二场哈姆莱特气绝时)。

那出租汽车司机似乎是熟读《哈姆莱特》的,听到这里他就加大油门把车开走了。

我开到第三个门锁时,心里不觉一阵怒火直冒。我到底见了什么鬼啦?

这个女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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