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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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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已在海德堡呆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太太告诉他有个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住进这寓所来,就在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了一张陌生面孔。连日来,这屋子里的人一直沉浸在兴奋之中。首先,经过教授太太母女俩低三下四的恳求,加上含而不露的恫吓,另外天知道还耍了些什么鬼花招,那位与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青年的父母,终于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动身时,随身带了一本水彩画册,有意显示一下自己的多才多艺,另外还带去一大捆情书,以证明那位英国青年在孽海中陷得有多深。一星期之后,赫德威格小姐又春风满面地宣布,她的意中人,那位轻骑兵中尉,就要偕同父母前来海德堡。中尉的父母一则吃不住宝贝儿子死皮赖脸的纠缠,二则对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主动提出的那笔嫁妆动了心,终于同意来海德堡同这位少女结识一下。会面的结果尽如人意,赫德威格小姐洋洋得意地把情人领市立公园,让欧林教授家所有的人一睹丰采……那几位紧靠教授太太端坐上席的老太太,平时一向沉静端庄,今晚却显得心绪不宁。当赫德威格小姐说她要立即启程回家去举行订婚仪式时,教授太太毫不吝惜地说,她愿意请大家喝maibowle,聊表祝贺之意。欧林教授颇为自己调制这种淡雅、香醇的酒的手艺感到自豪。晚餐后,在客厅的圆桌上隆重地摆上了一大碗掺苏打水的白葡萄酒,碗里还漂着一些香草和野生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说他的情人要甩下他走了,菲利普听了浑身不白在,有种说不出的惆怅之感。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支歌子,安娜小姐演奏了《婚礼进行曲》,教授唱了《diewachtamrhein》。沉浸在这样的欢乐气氛之中,菲利普很少留意那位新来的房客。刚才吃晚饭时他俩面对面坐着,但菲利普净忙着同赫德威格小姐拉扯絮叨,而那位陌生人不懂德语,只顾一个人埋头吃饭。菲利普注意到他系了条淡蓝色的领带,单因为这一点,菲利普就陡然心生厌恶。此人二十六岁,眉清目秀,蓄着波浪形的长发,时而还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一下。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是很淡很淡的蓝色,眼神里颇带几分倦怠之意。胡子刮得精光,尽避嘴唇薄薄的,但整个口形很美。安娜小姐对于相面术很感兴趣,她要菲利普日后留神一下,那陌生人的头颅外形有多匀称,而他脸庞的下部却显得松软。那颗脑袋,她评论说,是颗思想家的脑袋,但他的下颚却缺少个性。这位注定了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生就一副高高的颧骨和一只怪模怪样的大鼻子,特别注重人的个性。就在他们谈论此人长相的时候,他已离开大伙儿,站在一旁冷眼观看这闹哄哄的一群人,怡然自得的神态中微带几分傲慢。他身材修长。这会儿,他有意摆出一副风雅不俗的仪态。维克斯,那几个美国学生中的一个,见他独自站在一旁,便跑去同他搭讪。他们两位形成了奇怪的对照:那个美国人穿戴整洁,上身穿一件黑色外套,下身套一条椒盐色的裤子,长得又瘦又干俾,举止神情之中多少掺着点教士的热忱;而那个英国人呢,穿着一身宽松的花哨的呢服,粗手粗脚,举动慢条市里。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同新来的房客讲了话。午餐前,他们发现就自已两个站在客厅前的凉台上。海沃德向他招呼说:

"我想你是英国人吧?"

"是的。"

"这儿的伙食老是像昨晚上的那么差劲?"

"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糟透了,是不?"

"糟透了。"

菲利普一点儿没觉着伙食有什么不对头。事实上,他不但吃起来津津有味,而且食量颇大。但是,他可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在吃的方面是个外行,竟把别人认为不堪入口的伙食视作上乘佳品。

特克拉小姐已去英国作客,操持家务就得偏劳妹妹安娜,她再抽不出时间经常到野外去散步。那位脸小鼻塌、金发束成长辫子的凯西莉小姐,近来也常闭门独处,似乎不大愿意同别人交往。赫德威格小姐走了,经常陪他们一同外出散步的那个美国人维克斯,现在也到德国南部旅行去了,丢下菲利普一个人,怪冷清的。海沃德有心要同他结交,可菲利普却有这么个不幸的特点:由于生性羞怯,或者说,由于在他身上出现某种返祖遗传——承继了穴居人的习性,他在同别人乍打交道时,总是心生嫌恶。一直要等到以后熟捻了,才会消除初次见面时别人给自己留下的坏印象。鉴于这点,外人很难同他接近。对于海沃德的友好表示,菲利普虚与应付,感到羞赧难当。一天,海。德邀菲利普同去散步,菲利普不得已同。了,因为他实在想不出句体面的托辞来。他照例是那么一句告罪的话,同时对自己禁不住要脸红这一点很是恼怒,于是故意张扬一笑,想借此来掩饰自己的窘态。

"我恐怕走不快呀。"

"我的老天,我又不是要打赌看谁走得快。我就是喜欢随便溜达溜达。您不记得佩特在《马里乌斯》的一章里曾经讲过,悠然漫步乃是最理想的交谈助兴剂?"

菲利普颇能领略他人讲话的妙处。虽然他自己也常常想说些语惊四座的妙语,但往往等到说话的机会已经错过了,才想起句把来;海沃德却谈锋甚健。换个比菲利普稍微老练些的人,也许会觉得海沃德就是喜欢别人听他自己高谈阔论。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态,给了菲利普很深的印象。对于许多被自己视为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此人竟敢表示轻侮之意,单凭这一点,就不能不叫人佩服,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海沃德针砭世人对体育的盲目崇拜,把热心各种体育活动的人一概斥之为"奖品迷";其实菲利普不明白,海沃德毕竟脱不了此窠臼,在身心的陶冶方面,他也总得迷恋些别的什么。

他们信步逛到古堡那儿,在古堡前那座俯瞰着海德堡全城的平台上坐定。小城傍依在风光宜人的内卡河畔,显示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恬淡气氛。千家万户的烟囱里,腾起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成一片淡蓝的雾霭;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错落有致,赋予小城一种赏心悦目的中世纪风味。整个古城自有一种沁人肺腑的亲切暖意。海沃德谈到了《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了魏尔伦、但丁和马修·阿诺德。那时候,菲茨杰拉德翻译的莪默·伽亚谟的诗集,只为少数上帝的特选子民所知晓,而海沃德却能将诗集逐字逐句地背诵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诗篇,自己写的,或是别人写的,都以一种平直的歌调加以吟诵。等到他们回到家里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态度,已从敷衍猜疑一转而为热情崇拜。

他们每天下午总要一起出外走一遭。菲利普没多久就了解到海沃德的身世点滴。他是位乡村法官的儿子,不久前法官去世,他继承到一笔岁人三百镑的遗产。海沃德在查特豪斯公学的学业成绩优异出众,他进剑桥大学时,甚至连特林尼特学院院长也破格亲自出迎,对他决定进该学院深造表示满意。海沃德厉兵袜马,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同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周旋交往,热情研读勃朗宁的诗作,对了尼生的作品嗤之以鼻。雪莱同海略特的那段啼笑姻缘的细节,他洞晓无遗;他对艺术史也有所涉猎(在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有g·f·华茨、伯恩-琼斯和波提切利等画家杰作的复制品)。他自己也写了一些格调悲凉,却不乏特色的诗篇。朋友间相互议论,说他资质聪颖,才气横溢;海沃德很乐意听他们预言自己将来如何一鸣惊人,蜚声文坛。没多久,他自然而然地成了义学艺术方面的权威。纽曼的《自辩书》对他颇有影响;罗马天主教生动别致的教义,和他敏锐的美感一拍即合,他只是伯父亲(他父亲是个思想褊狭、心直口快的愣汉,平生喜读麦考利的作品)大发雷霆才没有"幡然改宗",皈依天主教。当海沃德在毕业考试中只取得个及格成绩时,朋友们都惊愕不止;而他自己却耸耸肩,巧妙地暗示说,他可不愿充当主考人手里的玩偶。他让人感到优异的考试成绩总不免沾有几分市井之气。他用豁达调侃的口吻描述了一次口试的经过:某个围了只讨厌透顶的领圈的角色,提问他逻辑学上的问题;口试冗长乏味到了极点,突然,他注意到主考人穿着一双宽紧靴,这情况怪诞而可笑,他思想开起小差来,想到了金斯学院哥特式教堂的粗犷之美。话得说回来,他也确实在剑桥度过一段美好时光:在那儿,他宴请过亲朋好友,餐席之丰美,还未见过能与之比肩的;他在自己的书室里与同窗纵论天下事,其言谈之高雅,往往令人永志难忘。说着,他随口给菲利普引述了一句精辟的警句: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归天了。"

这会儿,当他言归正传,继续绘声绘色地讲述关于主考人和他靴子的轶事时,他禁不住仰面大笑起来。

"这当然是件蠢事罗,"他说,"不过在此蠢事之中也有其微妙之处。"

菲利普不无激动地想:真了不起!

之后,海沃德去伦敦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了几间十分雅致的、墙壁上镶有嵌板的房间,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学院里的书室那样。他的抱负,多多少少是着眼于政界官场的。他自称是辉格党人。有人推举他加入一个虽带有自由党色彩、绅士气息却很浓的俱乐部。海沃德的想法是先开业当律师(他打算处理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这比较仁慈些),一俟各方的许诺兑现之后,便设法当上某个地利人和的选区的议员。在此期间,他经常上歌剧院,结交少数几个趣味相投的风雅之士。他还加入某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佳、美。他同一个住在肯辛顿广场、比他年长八岁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情谊。几乎每天下午,他都要同她在带遮光罩的烛灯之下品茶对饮,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特·佩特。众所周知,律师协会举行的考试是不论哪个傻瓜都通得过的;所以海沃德也就疲疲沓沓地应付着学业。哪知到头来,结业考试却没及格,海沃德认为这是主考人存心同他过不去。也就在这时,那位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太太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国来度假了,丈夫的为人尽避在各方面都无可指责,但毕竟是个见地平庸的男人,对于一位青年男子的频繁拜访,不见得会予以充分谅解的吧。海沃德感到生活里充满了丑恶,同时,想到还要再一次面对玩世不恭的主考人,真是打心底里感到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去,倒不失为快刀斩乱麻的好办法。况且他眼下债台高筑;在伦敦,想依靠三百镑的岁人来维持个体面的生活,也实在是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处地方被约翰·罗斯金说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适应不了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已发现,先把自己的大名往大门上一写,是招揽不到什么诉讼案的,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欠尊严。他觉得自己生来是个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的房间,动身去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消度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日后可以欣赏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很高的鉴赏力,能够将自已的激情淋漓尽致地倾注在作品之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洞察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垦切入理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的书不可谓不多,但是从不加以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个能在义学鉴赏方面加以点拨的良师益友,真是三生有幸。菲利普从本城藏书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过的精采之作,他一本连一本地拜读过去。虽然读的时候并不都觉得饶有兴味,但他锲而不舍地往下钻。他感到自己太无知,太浅薄,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八底,维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维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连声哀叹;每每讲到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则轻蔑地一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糟蹋维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避维克斯对他特别殷勤友善: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稍微发表几句不中听的议论,菲利普听了就会顿时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上去倒像个诗人呢,"维克斯不无挖苦地说,饱经忧患的嘴角上挂着一缕微笑。

"他本是个诗人嘛。"

"是他自己对你这么说的吗?在我们美国,管他这号人叫标准饭桶。"

"可我们现在并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无所事事,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于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位美国人在拿他打趣。

"净瞎扯淡,"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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