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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史学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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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历史学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

什么是历史学,它是讲什么的,它如何进行,它是做什么用的;这些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回答的问题。尽管有不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致的。如果答案是着眼于抛开那些根据不合格的证据所得来的东西而加以查考,那么这种一致性就变得更紧密了。历史学,也像神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是思想的一种特殊形式。果真是这样,对这种思想形式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的各种问题,就必须由具有两种资格的人来加以回答。

第一,他们必须具有那种思想形式的经验。他们必须是历史学家。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是今天的历史学家。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经历过一段包括有一定数量的历史思维在内的教育过程。但这并不能使他们都有资格对历史思维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发表意见。因为首先,他们这样所获得的有关历史思维的经验,也许很肤浅:所以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见解,就不会比一个人建立在一次周末参观巴黎的基础之上的对法国人的见解更有根据。其次,通过同样肤浅的通常教育渠道所获得的无论什么经验,总归是过时的。这样获得的历史思维的经验是按教科书塑造的,而教科书总是描述那些并非现实生活着的历史学家现在正在思想着的东西,而是过去某个时候现实生活着的历史学家所已经思想过的东西,当时原始材料正在被加工创造,而教科书便是从那里面收集起来的。而且它还不仅仅是那种在收入教科书中之时就已经过了时的历史思想的结果。它也是历史思想的原则:即有关历史思维的性质、对象、方法和价值的观念。第三,与此有关的就是会出现由教育方法所获得的一切知识都会带有的那种特殊的错觉:即最终定论的错觉。当一个学生在无论哪个题目上是处于 statu  pupillari〔学生的地位〕时,他就必须要相信事物都是解决了的,因为教科书和他的教师都把它们看作是解决了的。当他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并亲自继续研究这个题目时,他就会发现没有什么东西是解决了的。他会抛开教条主义的,教条主义总是不成熟性的永远不变的标志。他要用一种新眼光来观看所谓的事实。他要对自己说:“我的老师和教科书告诉我,如此这般都是真的;但那是真的吗?他们有什么理由认为那是真的,这些理由合适吗?”另一方面,如果他脱离学生的地位后就不再继续追索这个题目,那么他就永远不能使自己摆脱教条主义的态度。而这就使得他成为一个特别不适宜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的人。例如,对这些问题大概没有人能比一个在青年时读过牛津大学文学士学位考试课程的牛津哲学家回答得更坏了,他曾经是学历史的学生,并且认为那种幼稚的有关历史思维的经验就使他有资格说历史是什么,它是讲什么的,它是如何进行的,它是做什么用的。

回答这些问题的第二种资格是,一个人不仅应当具有关于历史思维的经验,而且还应当反思那种经验。他必须不仅是一位历史学家,而且还是一位哲学家;尤其是他的哲学思想必须包括特别注意历史思想的各种问题在内。不这样反思自己的历史思维的人,可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历史学家(尽管不是最高一级的历史学家)。但没有这样的反思,要成为一个很好的历史教师甚至会更容易(尽管不是最好的那种教师)。但同时,重要的是要记住:首先出现的是经验,其次才是对那种经验的反思。即使最不肯反思的历史学家也具有第一种资格。他拥有要加以反思的经验;而当要求他加以反思时,他的反思有很好的机会可以很中肯。一个从来没有在哲学方面做过很多工作的历史学家,也许比一个在历史学方面没有做过很多工作的哲学家会以更明智和更有价值的方式来回答我们的四个问题。

因此我将对我的四个问题提出答案,我认为它是今天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会接受的。在这里,它们将是粗糙的和现成的答案,但它们将用来作为我们论题的暂行定义,而在论证进行的过程中它们将得到辩护和发挥。

a)历史学的定义。  我认为,每一个历史学家都会同意:历史学是一种研究或探讨。它是什么样的探讨,我暂不过问。问题在于,总他说来它属于我们所称的科学,也就是我们提出问题并试图作出答案所依靠的那种思想形式。重要之点在于认识,一般地说,科学并不在于把我们已经知道的东西收集起来并用这种或那种方式加以整理,而在于把握我们所不知道的某些东西,并努力去发现它。耐心地对待我们已经知道的事物,对于这一目的可能是一种有用的手段,但它并不是目的本身。它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手段。它仅仅在新的整理对我们已经决定提出的问题能给我们以答案的限度内,才在科学上是有价值的。这就是为什么一切科学都是从知道我们自己的无知而开始的:不是我们对一切事物的无知,而是对某种确切事物的尤知,——如国会的起源、癌症的原因、太阳的化学成分、不用人或马或某种其他家畜的体力而抽水的方法。科学是要把事物弄明白;在这种意义上。历史是一门科学。

b)历史学的对象。  一门科学与另一门之不同,在于它要把另一类不同的事物弄明白。历史学要弄明白的是哪一类事物呢?我的答案是 resgestae〔活动事迹〕:即人类在过去的所做所为。虽然这个答案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进一步的问题,其中许多会引起争论;但不管对它们可能做出怎样的答案,这些答案都不会推翻这一命题,即历史学是关于 res  gestae 的科学,即企图回答人类在过去的所做所为的问题。

c)历史学是如何进行的?  历史学是通过对证据的解释而进行的:证据在这里是那些个别地就叫做文献的东西的总称;文献是此时此地存在的东西,它是那样一种东西,历史学家加以思维就能够得到对他有关过去事件所询问的问题的答案。这里,关于证据的特征是什么以及如何加以解释,又会有大量的困难问题提出来。但是在这个阶段,我们没有必要提这些问题。不管它们的答案如何,历史学家们都会同意历史学的程序或方法根本上就在于解释证据。

d)最后,历史学是作什么用的?  这或许是比其它问题更困难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的人要比回答我们已经回答过的那三个问题的人反思得更广一些。他必须不仅反思历史思维,而且也要反思其它事物;因为说某种东西是“为了”另外某种东西之用的,就蕴涵着 a 和 b 之间的一种区别,在这里 a 对于某种东西是有用的,而 b 则是某种东西对其有用的那种东西。但是我将提示一个答案并发表一种没有哪个历史学家会加以反驳的见解,虽然它会进一步引起许多困难的问题。

我的答案是:历史学是“为了”人类的自我认识。大家都认为对于人类至关重要的就是,他应该认识自己:这里,认识自己意味着不仅仅是认识个人的特点,他与其他人的区别所在,而且也要认识他之作为人的本性。认识你自己就意味着,首先,认识成其为一个人的是什么;第二,认识成为你那种人的是什么;第三,认识成为你这个人而不是别的人的是什么。认识你自己就意味着认识你能做什么;而且既然没有谁在尝试之前就知道他能做什么,所以人能做什么的唯一线索就是人已经做过什么。因而历史学的价值就在于,它告诉我们人已经做过什么,因此就告诉我们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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