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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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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这可厌的日子,吃过了晚饭,我闷闷的坐在窗前的椅子里,望着窗外那绵绵密密的细雨。屋檐下垂着的电线上,挂着一串水珠,晶莹而透明,像一条珍珠项炼。在那围墙旁边的芭蕉树上,水滴正从那阔大的叶片上滚下来,一滴又一滴,单调而持续的滚落在泥地上。围墙外面,一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的站着,漠然的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的孤高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本来嘛,世界上的事与它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叹了口气,从椅子里站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该去办自己的事了。

“依萍,你还没有去吗?”

一妈一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她刚刚洗过碗,手上的水还没有擦干,那条蓝色滚白边的围裙也还系在她的腰上。

“我就要去了。”我无可奈何的说,在屋角里找寻我的雨伞。“到了‘那边’,不要和他们起冲突才好,告诉你爸爸,房租不能再拖了,我们已经欠了两个月……”

“我知道,不管用什么方法,我把钱要来就是了!”我说,仍然在找寻我的伞。“你的伞在壁橱里。”一妈一说,从壁橱里拿出了我的伞,一交一 给了我,又望了望天,低声的说:“早一点回来,如果拿到了钱,就坐三轮车回来吧!雨要下大了。”

我拿着伞,走下榻榻米,坐在玄关的地板上,穿上我那双晴雨两用的皮鞋。事实上,我没有第二双皮鞋,,这双皮鞋还是去年我高中毕业时,一妈一买给我的,到现在已整整穿了一年半了,巷口那个修皮鞋的老头,不知道帮这双鞋打过多少次掌,缝过多少次线,每次我提着它去找那老头时,他总会看了看,然后摇摇头说:“还是这双吗?快没有得修了。”现在,这双鞋的鞋面和鞋底又绽开了线,下雨天一走起路来,泥水全跑了进去,每跨一步就“咕叽”一声,但我是再也不好意思提了它去找那老头了。好在“那边”的房子是磨石子地的,不需要脱鞋子,我也可以不必顾虑那双泥脚是否能见人了。一妈一把我送到大门口,扶着门,站在雨地里,看着我走远。我走了几步,一妈一在后面叫:

“依萍!”我回过头去,一妈一低低的说:

“不要和他们发脾气哦!”

我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一段路,回过头去,一妈一还站在那儿,瘦瘦小小的身一子显得那么怯弱和孤独,街灯把她那苍白的脸染成了淡黄色。我对她挥了挥手,她转过身一子,隐进门里去了。我看着大门关好,才重新转过头,把大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在冷风中微微瑟缩了一下,握紧伞一柄一,向前面走去。

从家里到“那边”,路并不远,但也不太近,走起来差不多要半小时,因为这段路没有公共汽车可通,所以我每次都是徒步走去。幸好每个月都只要去一次。当然,这是指顺利的时候,如果不顺利,去的那天没拿到钱,那也可能要再去两三次。天气很冷,风吹到脸上都和刀子一样锋利,这条和平东路虽然是柏油路面,但走了没有多远,泥水就都钻进了鞋里,每踩一步,一股泥水就从鞋缝里跑出来,同时,另一股泥水又钻了进去。冷气从脚心里一直传到心脏,彷佛整个的人都浸在冷水里一般。一辆汽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刚巧路面有一个大坑,溅起了许多的泥点,在我跳开以前,所有的泥点,都已落在我那条特意换上的,我最好的那条绿裙子上了。我用手拂了拂头发,雨下大了,伞上有一个小一洞,无论我怎样转动伞一柄一,雨水不是从洞中漏进我的脖子里,就是滴在我的面颊上。风卷起了我的裙角,雨水逐渐浸一湿了它,于是,它开始安静的贴在我的腿上,沿着我的小腿,把水送进我的鞋子里。我咬了咬嘴唇,开始计算我该问那个被我称作“父亲”的人索取钱的数目——八百块钱生活费,一千块钱房租,一共一千八百,干脆再问他多要几百,作为我们母女冬衣的费用,看样子,我这双鞋子也无法再拖过这个雨季了。

转了一个弯,沿着新生南路走到信义路口,再转一个弯,我停在那两扇红漆大门前面了。那门是新近油漆的,还带着一股油漆味道,门的两边各有一盏小灯,使门上挂着的“陆寓”的金色牌子更加醒目。我伸手揿了揿电铃,对那“陆寓”两个字狠狠的看了一眼,陆寓!这是姓陆的人的家!这是陆振华的家!那么,我该是属于这门内的人呢?还是属于这门外的人呢?门开了,开门的是下女阿兰,有两个露在嘴唇外面的金门牙,和一对凸出的金鱼眼睛。她撑着把花一陽一伞,缩着头,显然对我这雨夜的“访客”不太欢迎,望了望我打湿的衣服,她一面关门,一面没话找话的说了句:

“雨下大啦!小姐没坐车来?”

废话!哪一次我是坐车来的呢?我皱皱眉问:

“老爷在不在家?”“在!”阿兰点了点头,向里面走去。

我沿着院子中间的水泥路走,这院子相当大,水泥路的两边都种着花,有茶花和台湾特产的扶桑花,现在正是茶花盛开的时候,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在夜色中依然显得清晰。一缕淡淡的花香传了过来。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是桂花!台湾桂花开的季节特别长,一妈一就最喜欢桂花,但,在我们家里却只有几棵美人蕉。走到玻璃门外面,我在鞋垫上擦了擦鞋子,收了雨伞,把伞放在玻璃门外的屋檐下,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气使我全身酥松,客厅中正燃着一盆可一爱一的火,整个房里一温一 暖如春。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播送着美国热门音乐,那粗犷的乐声里带着几分狂野的热情,在那儿喧嚣着,呼叫着。梦萍——我那异母的妹妹,雪姨和爸的小女儿——正斜靠在收音机旁的沙发里,她穿着件大红色的套头毛衣,一条紧而瘦的牛仔裤,使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随随便便的披在她的肩膀上,满头乱七八糟的短发,蓬松的覆在耳际额前。一副标准的太妹装束,但是很美,她像她的母亲,也和她母亲一样的充满了诱一惑。那对大眼睛和长睫毛全是雪姨的再版,但那挺一直的鼻子却像透了爸。她正舒适的靠在沙发中,两只脚也曲起来放在沙发上,却用脚趾在打着拍子,两只红缎子的绣花拖鞋,一只在沙发的扶手上,另一只却在收音机上面。她嘴里嚼着口香糖,膝上放着本美国的电一影 杂志,摇头晃脑的听着音乐。看到了我,她不经心的对我点了个头,一面扬着声音对里面喊:

“一妈一,依萍来了!”我在一只长沙发上坐了下来,小心的把我湿了的裙子拉开,让它不至于弄一湿了椅垫,一面把我湿一淋一淋的脚藏了一些到椅子背后去。一种微妙的虚荣心理和自尊心,使我不愿让梦萍她们看出我那种狼狈的情形。但她似乎并不关心我,只专心的倾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发现我那仅有十岁的小一弟一弟尔杰正像个幽灵般呆在墙角里,倚着一辆崭新的兰陵牌脚踏车,一只脚踩在脚踏上,一只手扶着车把,冷冷的望着我。他那对小而鬼祟的眼睛,把我从头到脚仔细的看了一遍,我那双凄惨的脚当然也不会逃过他的视线。然后,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的脸看,好像我的脸上有什么让他特别感兴趣的东西。他并没有和我打招呼,我也不屑于理他。他是雪姨的小儿子,爸五十八岁那年才生了他,所以,他和梦萍间足足相差了七岁。也由于他是爸爸老年时得的儿子,因此特别的得一宠一 。但,他却实在不是惹人喜一爱一的孩子,我记得爸曾经夸过口:“我陆振华的孩子一定个个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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