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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法戒录 劝有官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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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有官君子(附吏役,共五则,四法一戒)

均是人也,或劳心,或劳力,或安富尊荣,或食贫守困。岂天道之不齐哉?抑亦自有以致之也。《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今世富贵之人,大抵宿生修福之士。子孙享荣华之报,皆是祖父有厚泽之遗。理所固然。但享福之时,又须修福。譬如耕田,年年收获,即当年年下种。若自逞威权之赫,纵心花柳之场,岂非得人爵而弃天爵乎?所难者,顺境常乐,乐则忘善,忘善则一一一婬一一一心生耳。此处若能蓦地回光,便是福基深厚。

韩魏公(《宋史》)

宋韩魏公琦,执政时,买妾张氏,有殊色。券成,忽泣下。公问之,曰:“妾本供职郎郭守义妻,前岁为部使者诬劾,故至此耳。”公恻然,使持钱归,约以事白而来。张去。公白其冤,将调任。张来如约。公不令至前,遣人告曰:“吾位宰相,不可妾士人妻。向日之钱,可无偿也。”还其券,反助行赀二十金,使复完聚。张感泣,,遥拜而去。后公封魏郡王,谥忠献,子孙昌炽无比。

[按]昔司马温公未有子,夫人为置一妾,乘间送入书房,公略不顾。妾欲试之,取一帙问曰:“此是何书?”公庄色拱手对曰:“此是《尚书》。”妾乃逡巡而退。总之,欲心一淡,便有把持。韩公本领,全在寡欲耳。

曹文忠公(《广仁品》)

宣德中,曹鼐(nài)为泰和典史。因捕盗,获一美女于驿亭,意欲就公。公曰:“处子其可犯乎?”取片笺,书“曹鼐不可”四字焚之,终宵心不动。天明,召其家领回。后殿试对策,忽飘一纸于前,有“曹鼐不可”四字,于是文思沛然,状元及第。

[按]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不可之中,大有力量。

王克敬(《不可不可录》)

王克敬,为两浙盐运使。时温州解盐犯,以一妇人至。王大怒曰:“岂有逮妇人,行千百里外,与吏卒杂处者?污教甚矣!自今以后,凡系妇人,永不许逮。”

[按]官长拘人,往往逮及妇女,此最损德事也。盖妇人愧耻之心,百倍于男子。无论诃辱窘迫,致彼轻生。即使婉容询究,而一经见官,彼且胆落魂飞,为终身之玷。嗟乎!自妻与他妻,不过贵贱稍殊耳。假令己之妻女,跪于堂下,官府赫赫临之,万目耽耽视之,此时何以为情乎?若王公者,可以高大其门矣〖喻子孙显达〗。

顾提控(《懿行录》)

太仓吏顾某,凡迎送官府,主城外江卖饼家。后江以盗诬入狱,顾白其冤。江感之,以十七岁女进焉,使备洒扫。顾弗纳,具礼送归。如是者三。后江益窘,鬻女于商。又数年,顾考满赴京,拨韩侍郎门下办事。一日侍郎出,顾偶坐门首,闻夫人至,旋跪庭中,不敢仰视。夫人曰:“请起,君非太仓顾提控乎?我即江氏女也。赖某商以女畜之,嫁为相公侧室,寻继正房。今日富贵,皆君赐也。第恨无由报惠,幸得相逢,当为相公言之。”侍郎归,备陈始末。侍郎曰:“仁人也。”竟上其事。孝宗称叹,命查何部缺官,得除刑部主事。

[按]恩不受报,顾提控之仁。报必偿恩,江夫人之义。荐贤为国,韩侍郎之忠。立贤无方,圣天子之断。

刘差某(其兄向王姓者说)

顺治壬辰,江宁役刘某,往江北拘人,拘至收禁,须十余金可赎。囚云:“我有一女,汝嘱我家卖之。”刘诺,过江与其妻商议,卖得二十金,尽付焉,刘竟自取。囚知之,一恸而卒。旬日刘病,自言:“囚在东岳诉我,我舌将为铁钩钩矣。”须臾舌出数寸,七窍流血而死。

[按]公门正好修德。若刘差者,会见其入三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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