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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四笔·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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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公逸诗

【原文】

唐五窦《联珠集》1载,窦牟为东都判官,陪韩院长、韦河南同寻刘师,不遇,分韵赋诗。都官员外郎韩愈得寻字,其语云:“秦客何年驻,仙源此地深。还随蹑凫骑,来访驭云襟。院闭青霞入,松高老鹤寻。犹疑隐形坐,敢起窃桃心。”今诸本韩集皆不载。近者莆田方嵩卿考证访赜甚至2,犹取《联珠集》中窦庠《酬退之登岳陽楼》一大篇,顾独遗此,何也?

【注释】

1唐五窦《联珠集》:唐代窦常、窦牟、窦群、窦庠、窦巩五兄弟共同编写《联珠集》。

2访赜:访问。甚至:非常下工夫。

【译文】

唐代窦常、窦牟、窦群、窦庠、窦巩五兄弟的《联珠集》中记载,窦牟在任东都判官时,曾经陪同韩愈、韦执中一道去找刘尊师。不巧,未能见到。于是三人分韵赋诗。都员外郎韩愈的诗,韵用寻字。他在诗中写道:“秦客何年驻,仙源此地深。还随蹑凫骑,来访驭云襟。院闲青霞入,松高老鹤寻。犹疑隐形坐,敢起窃桃心。”而今所见韩愈文集的各种本子,都不见有这首诗。近来,莆田方嵩卿在考证、访问方面很下工夫,仍然只取《联珠集》中窦庠所写的《酬退之登岳陽楼》一长篇,亦将这首诗漏掉,这是什么原因呢?

徙木偾表1

【原文】

商鞅变秦法,恐民不信,乃募民徙三丈之木而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金,乃下令。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置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有人能偾表者,仕之长大夫。”民相谓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试往偾表,不得赏而已,何伤2?”往偾表,来谒吴起,起仕之长大夫。自是之后,民信起之赏罚。

予谓鞅本魏人,其徙木示信,盖以效起,而起之事不传。

【注释】

1徙:搬迁。偾:推倒。表:表杆。

2何伤:有什么妨碍。

【译文】

战国时代,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他怕百姓不相信国家的改革法令,于是就决定在都城城门前,竖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并且公开宣布谁能搬走那根三丈长的木杆,就赏给五十金。这天,突然有一个人将这根木杆搬走,商鞅知道后,马上下令赏给那个人五十金。并且施行法令,布告天下。

吴起在魏国做西河(今陕西大荔)长官时,为了取信于民,就在一天夜里,派人在都城南门外竖立一根表杆,并在城中公开宣布:“谁能将这根表杆推倒,就任命做长大夫的官。”老百姓听到这些宣传,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绝对不可相信的,哪有这样的好事。”也有人说:“不管是真是假,不妨去试一试,如果将那根表杆推倒,最多得不到赏赐,也没有什么妨碍。”说完,就来到都城的南门外,一下子就把那根表杆推倒了。之后,他去求见吴起,告诉自己推倒了南门外的表杆。吴起当即宣布任命他为长大夫官。经过这件事之后,魏国的军民对吴起实行的改革法令及赏罚不再有所怀疑了。

商鞅本来是魏国人,后到秦国做官进行变法,他的搬移木杆取信于民的做法,大概是仿效吴起的计谋。而吴起立木示信的首创之功,却未流传下来,很少为人所知。

建武中元续书

【原文】

《随笔》所书《建武中元》一则,文惠公1作《隶释》,于蜀郡守何君《阁道碑》一篇中,以为不然。比2得蜀士袁梦麒应祥《汉制丛录》,亦以纪、志、传不同为惑,而云近岁雅州荣经县治之西,有得3《蜀郡治道记》于崖壁间者,记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就。”于是千代之疑,涣然冰释。予观何君《阁道碑》正建武中元二年六月就。袁君所言荣经崖壁之记,盖是此耳。但以出于近岁,恨不得质4之文惠,为之恻然。

【注释】

1文惠公:即洪适。

2比:近来。

3得:得到,看到。

4质:质疑。

【译文】

《容斋随笔》中有《建武中元》一则,我曾对这一记载谈了自己的看法。文惠公洪适在所著《隶释》中,对于成都所存蜀郡太守何君《阁道碑》中的建武中元亦有考释,认为不是这样。近来看到蜀人袁应祥《汉制丛录》,亦以纪、志、传所记不同而感到困惑。近年在雅州荣经县县城西部山区的崖壁上,发现有《蜀郡治道记》石刻,在这篇记最后,书作建武中元二年六月建成。这一发现,使得一千多年来的疑虑,迎刃而解。依据蜀郡太守何君《阁道碑》所记,阁道正式建成是在汉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六月。袁应祥所说荣经县西崖壁石刻的《蜀郡治道记》,也就是这块石碑。但是,由于它是近年来才被人们发现的,不能用它与文惠公质疑商榷,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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