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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续笔·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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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二武

【原文】

东坡云:“古之君子,必忧治世而危1明主,明主有绝人2之资,而治世无可畏之防。”美哉斯言!汉之武帝,唐之武后3,不可谓不明,而巫蛊4之祸,罗织之狱5,天下涂炭6,后妃公卿,交 臂就戮7,后世闻二武之名,则憎恶之。蔡确作诗,用郝甑山上元间事,宣仁谓以吾比武后;苏辙用武帝奢侈穷兵虚耗海内为谏疏8,哲宗谓至引汉武上方先朝。皆以之得罪。人君之立政,可不监9兹!

【注释】

1危:担心。

2绝人:过人,比一般人强。

3武后:武则天。

4巫蛊:用巫术毒害人。蛊,传说中的一种人工培养的毒虫,专用来害人。

5罗织之狱:网罗编造罪名让人下狱。罗织,虚构种种罪名,对无辜者加以诬陷。

6涂炭:烂泥和炭火,比喻极困苦的境遇。

7交 臂就戮:因为一点小事就遭到杀戮。

8谏疏:谏,规劝君主使其改正错误。疏,分条说明的文字,一般指臣子向皇帝上奏。

9监:通“鉴”,借鉴,参考。

【译文】

苏东坡说:“古代道德高尚的人,必定为治理天下担忧,为贤明的君主担心,贤明的君主虽有过人的资质,但治理天下就要有所防备。”这句话说得真好啊!汉朝的汉武帝,唐朝的武则天,不能说不贤明,但是国家仍然有用巫术毒害人的灾难,有网罗编造罪名的现象,人民生活极端困苦,后宫妃子与王公大臣常因一点小事就遭到杀害,后世的人听到汉武帝和武则天的名字,就非常憎恨厌恶他们。蔡确写了一首诗,说的是郝甑山正月十五元宵节的事,就认为蔡确把他比作武则天;苏辙用汉武帝奢侈豪华追求享受、用尽全部兵力发动战争、消耗府库使国家衰弱这些事实作为规劝皇帝使之改正错误的奏议,宋哲宗赵煦就认为苏辙引用汉武帝把他与前朝相比。他们两人都因此而被定了罪。君主治理天下,应以此为鉴!

买马牧马

【原文】

国家买马1,南边于邕管,西边于岷、黎,皆置使提督,岁所纲发者盖逾万匹2,使臣、将校得迁秩转资3。沿道数十州,驿程券食4、厩圉薪刍之费5,其数不赀6,而江 、淮之间,本非骑兵所能展奋,又三牙遇暑月,放牧于苏、秀以就水草7,亦为逐处之患8。因读《五代旧史》云:“唐明宗问枢密院使范延光9内外马数。对曰:‘三万五千匹。’帝叹曰:‘太祖在太原,骑军不过七千。先皇自始至终,马才及万。今有铁马如是,而不能使九州混一10,是吾养士练将之不至也。’延光奏曰:‘国家养马太多,计一骑士之费可赡步军五人。三万五千骑,抵十五万步军,既无所施,虚耗国力。’帝曰:‘诚如卿言。肥骑士而瘠吾民,民何负哉?’”明宗出于蕃戎,犹能以爱民为念。李克用父子以马上立国制胜,然所蓄只如此。今盖数倍之矣。尺寸之功不建,可不惜哉!且明宗都洛陽,正临中州,尚以为骑士无所施。然则今虽纯用步卒,亦未为失计也。

【注释】

1国家买马:宋朝为了充实骑兵兵力。国家,本朝,即宋朝。

2岁所纲发者盖逾万匹:每年成批从这些地方送往内地的马匹大约超过一万。纲,转运大批货物所实施的方法。逾,超过。

3得迁秩转资:得以升迁。迁,指调动官职,一般指升职。秩,官职级别。

4券食:凭券供应的膳食。一般官吏所用。

5厩圉薪刍:盖马厩,准备柴禾、草料。

6不赀:无法估算。

7放牧于苏、秀以就水草:为了方便马匹喝水吃草,将马匹赶到苏州、秀州地区放牧。

8逐处之患:给这些地方每处都造成很大的损失。

9范延光:字子瑰,相州临漳人,唐明宗时曾做节度使,能征善战,生性刚正,敢于直言劝谏。

10混一:统一天下。

蕃戎:少数民族。

尺寸之功不建:尺寸之功(一点功劳)都未建立。

【译文】

国家为了充实骑兵,在南边的邕管(今广西南宁),西边的岷州(今甘肃岷县)、黎州(今四川汉源)等边远地区购置马匹,并且设有专门的机构与官员,每年成批送往内地的马大概能超过一万匹,管理这一事务的使臣、将校往往因此得以升迁官职。为运送这些马匹,沿途几十个州县,准备驿站,招待官兵,盖马圈、备草料,这些费用无法估量。然而长江 、淮河之间的广大地区,本来就不适应骑兵奔驰作战,遇到炎热天气,还得将幼马赶到苏州(今江 苏吴县)、秀州(今浙江 嘉兴)一带放牧,给各地造成很大损失。据《旧五代史》记载:“后唐明宗李嗣源询问枢密使范延光全国的马匹数目。范延光回答说:‘有三万五千匹马。’唐明宗叹息道:‘太祖在太原时,骑兵也不过才七千人。先皇(庄宗李存勖)自始至终,也仅有一万匹马。现在有这么多的军马,却不能统一天下,这是我养兵和训练将帅还做得不够啊。’范延光上奏说:‘国家养的马匹太多了,一个骑兵的开销,可以养活五个步兵,三万五千名骑兵的费用可以抵得上十五万步兵的费用,这么多骑兵既不能发挥作用,又白白消耗国家财力。’后唐明宗说:‘确实像你说的那样。厚养骑兵而使人民受苦,人民怎能承受得了?’”后唐明宗出生于少数民族家庭,还能想到爱护老百姓。李克用父子靠骑马打胜仗建立国家,然而所蓄养的马匹却如此之少,而今所养的马是其祖上的好几倍,但却一点功劳也没有建立,真让人为之可惜啊!何况自后唐明宗定都洛陽,面对中原,还以为骑兵无用武之地。所以,现在虽然单纯使用步兵,也未必失策啊。

唐虞象刑

【原文】

《虞书》:“象刑惟明1。”象者法也。汉文帝诏,始云:“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2,而民弗犯。”武帝3诏亦云:“唐虞画象,而民不犯。”《白虎通》云:“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4,犯劓者赭著其衣5,犯髌者以墨蒙其髌6,犯宫者扉。扉,草屦7也,大辟者布衣无领8。”其说虽未必然9,扬雄《法言》,“唐、虞象刑惟明”,说者引前诏以证,然则唐、虞之所以齐民10,礼义荣辱而已,不专于刑也。秦之末年,赭衣半道,而奸不息。国朝之制,减死一等及胥吏兵卒配徒者,涅其面而刺之,本以示辱,且使人望而识之耳。久而益多,每郡牢城营,其额常溢,殆至十余万,凶盗处之恬然。盖习 熟而无所耻也。罗隐《谗书》云:“九人冠而一人髽,则髽者慕而冠者胜,九人髽而一人冠,则冠者慕而髽者胜。”正谓是欤?《老子》曰:“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则为恶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可谓至言。荀卿谓象刑为治古不然,亦正论也。

【注释】

1明:明告天下,公之于众。

2戮:刑罚。

3武帝:指汉武帝。

4犯墨者蒙巾:犯了罪应该在脸上刺墨字的人,用布蒙住他的脸以示刑罚。

5犯劓者赭著其衣:犯了罪应该割去鼻子的人,让他穿赭色的衣服。

6犯髌者以墨蒙其髌:犯了罪应当挖去膝盖骨的人,将墨汁涂在他的膝盖骨上作为刑罚。

7草屦:草鞋。

8大辟者布衣无领:犯了死罪的人,让他穿上没有领子的布衣以代替刑罚。大辟,五刑之一,死刑。

9未必然:未必是这样,不一定正确。

10齐民:人民治理得好。

赭衣半道:囚犯几乎塞满了道路。赭衣,穿赭衣的囚犯。

而奸不息:但是违反法令的事情却没有停息。

涅:用黑色染东西,用墨涂东西。

其额常溢:实际的囚犯人数常常超过规定关押罪犯的名额。

殆至:恐怕到了。

凶盗处之恬然:社会上的凶徒盗贼依然处之泰然,毫不在乎。

盖习 熟而无所耻也:大概是因为习 以为常,所以压根就不觉得有什么羞耻的。

罗隐:字昭谏,浙江 新登人,早年应试不第,曾作《谗书》,讥刺不良 社会现象。黄巢起义后,归乡避祸。晚年跟随吴越王钱镠,曾任钱塘令、谏议大夫等职。

孰:如何,怎么。

治古:治理古代的国家。不然:不正确。

正论:正确的言论。

【译文】

《尚书·虞书》记载:“仿照天道以制刑法,公示于众。”象,就是效法的意思。汉文帝的诏书开始说:“有虞氏时候,没有肉刑,只是画一些衣服、帽子和花纹特异的服饰象征五刑,以示耻辱,但人民却不犯法。”汉武帝的诏书也说:“唐尧虞舜时代以画衣服、帽和花纹特异的服饰来象征五刑,然而人民不犯法。”《白虎通》一书记载:“以画衣帽和花纹特异的服饰象征刑罚,这些衣服象征五种刑罚。处以在面部刺墨字这种刑罚的人,用布蒙盖他的面部;处以割去鼻子这种刑罪的人,让他穿赭色的衣服;处以挖去膝盖骨这种刑罚的人,用黑墨涂其膝盖骨;处以阉割生殖器这种刑罚的人,穿扉,扉,就是草鞋;处以死刑这种刑罚的人,穿的麻布上衣没有领子。”这种说法也不一定对,扬雄《法言》一书认为唐尧虞舜时期采用象征性的刑罚,这个说法引用前朝皇帝的诏书作为证据。然而唐尧虞舜之所以与民相同,是因为懂得礼义光荣耻辱,而不是刻意实行刑罚啊。秦朝末年,刑罚严酷,犯人几乎堵满了道路,然而违犯法律的事却没有停止过。宋朝的法制规定,犯死罪被免死的和充军发配的人,都要染黑他们的脸面并刺上字,目的是为了公示于众和羞辱他们,并且让人看到后知道他们犯了罪。时间一长,这些人就多了,各郡囚禁处以流放罪犯的地方,常常超过所规定的囚禁罪犯的名额,恐怕达到了十多万人,但社会上凶犯盗贼却满不在乎。这大概是因为习 以为常而不觉得耻辱了吧。罗隐《谗书》上说:“如果有九个人戴帽子而有一个人用麻束发,那么用麻束发的人非常羡慕戴帽子的人,戴帽子人也很自得;如果有九个人用麻束发而只有一个人戴帽子,那么戴帽子的人就非常羡慕用麻束发的人,用麻束发的人就很得意。”这说明了什么呢?《老子》一书上说:“老百姓常常是不怕死的,为何以死刑来使老百姓害怕呢?如果让老百姓经常害怕死,那么我捉到作恶多端的人就杀了他,这样一来,谁还敢犯罪呢?”这可说是至理名言。荀卿认为上古唐虞时代用象征性的刑罚治理国家不对,也是一种正确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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