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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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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疏卷中一

青龙寺翻经讲论沙门良贲奉 诏述

观如来品第二明观照般若。

从此第二明观照中文分为二。且初第一波斯匿王问。

经。波斯匿王白佛言诸法实性清净平等非有非无智云何照。

解曰。举前法性以问智也。诸法实性者即诸法性也。清净者非尘染也。言平等者无高下也。非有非无者举如问智也。法若是有称有而知。法若是无称无而解。既非有无智云何照。从此第二如来正答于中分三。一明诸法空。二诸法假有。三圣智次第。初法空中文分为二。初明境非有后明智照空。初境非有文分为二。初法自性空后生灭明空。初法体空文复分三。且初第一答智有无。

经。佛言大王智照实性非有非无。

解曰。明能照智称境而观。非有非无通境智矣。睿法师云。万物非无。宗之者无相。虚宗非有。照之者无心。故圣人以无心真智照无相虚宗。内外两冥境智俱寂即其照也。从此第二征其所以。

经。所以者何。

解曰。智照实性非有无者何所以也。从此第三释诸法空文分为二。且初第一总明法空。

经。法性空故。

解曰。法者诸法性者实性。法及法性悉皆空故。然于诸法执见不同。凡夫于法执有是非。外道于法执我执法。小乘于法执实色心。大乘于法达无自性。了法即空名法性空。从此第二即法明空。

经。是即色受想行识十二处十八界七大六界十二因缘二谛四谛一切皆空。

解曰。谓蕴处界士夫六界外道异生执实起倒。举以明空。十二因缘明独觉观。言四谛者明声闻观言二谛者明菩萨观。悉无自性一切皆空。前四后一如上已明。缘生二谛至下当悉。从此第二生灭明空文分为四。且初第一标生灭空。

经。是诸法等即生即灭即有即空刹那刹那亦复如是。

解曰。前明诸法无自性空。此明诸法生灭故空。随对有情当根破执。是诸法等即生即灭即有即空者。谓前蕴等诸有为法体不坚住念念迁流。若疾炎过同悬流度。随生即灭念念皆空。然有为相或说四者。如婆沙论。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异。能坏名灭。生居未来。余三现在。又唯识云。本无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暂停即说为住。住别前后复立异名。暂有还无无时名灭。前三现在。灭居过去。此为正也。说三相者如俱舍论引经说三。一起二住异三尽。论有两解。如常今别。说二相者如此经云。即生即灭。瑜伽同此。如彼论云。生及住异俱名生品。灭名灭品。诸弟子众应观诸法生灭而住。说一相者如经偈云。诸行无常。诸者众也行谓迁流。通曰有为总名诸行。言无常者如瑜伽论八十一云。有起尽故名无常也。合生灭二总名无常。五十二说。若由此相起厌思惟。为令厌患离欲解脱。合说生灭为无常故。何谓无常。有非恒有无非恒无。二无常相故云无常。经言生灭乘略明故。刹那刹那亦复如是者。言刹那者时极少也。如言极微色极少也。生灭有二。一者刹那二者一期。此非一期云刹那矣。何名刹那。缘和合法得自体须。又行动法度一极微如是名为一刹那量。重言刹那者破情计也。有情妄倒执法常有。谓闻诸法生灭故空即作是念。唯现在法刹那生灭。过去未来体应常住。为破此计故明诸法无始时来过去已灭现在今灭未来当灭念念迁流皆刹那灭。是故经云刹那刹那亦复如是。问即灭为同刹那。为复异世。答然以一念有多刹那。于一刹那有多生灭。以多生灭成一刹那。即体明空故同念也。此同华严偈云。譬如长风起鼓拂生动势。二俱不相知。诸法亦如是。生灭即空不相知也。从此第二征其所以。

经。何以故。

解曰。诸有为法刹那生灭者何所以故从此第三释多生灭。

经。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经九百生灭。

解曰。从粗至细转折明空。诸有为法漂驰不住。过去已无未来当无。现在一念勿谓实有。拆此一念有九十刹那。勿谓刹那而有实体。拆一刹那有九百生灭。以多生灭成一刹那。刹那无体以多刹那合成一念。念无实体。故说诸法念念皆空。问念于别境明记为性。如何此云念生灭空。答念名即同所因有异。彼别境念明记为性。此不相应时中假立一生灭顷假立念名。念无实体悉皆空也。从此第四结诸法空。

经。诸有为法悉皆空故。

解曰。结有为法生灭故空。及显无为寂而常矣。从此第二明智照空文分为二。且初第一标智照空。

经。以甚深般若波罗蜜多照见诸法一切皆空。

解曰。如宗中解。略属文者。甚深般若即净慧也。波罗蜜多彼岸到也。言照见者。照谓智体见谓智用。照体即见目无相心。由此净慧达彼岸故。言诸法者谓所照境。境智俱寂故经说云一切皆空。问前四谛下一切皆空。此诸法下一切皆空。二文何别。答前唯境空此亦智空。虽境与智皆自性空。显智照如智即无相故合明矣。从此第二历法明空文分为六。且初第一明内外空。

经。内空外空内外空。

解曰。自下经文明其正智。即有观空有十八也。此十八空与大般若后四文别。如五十一善现发问世尊具答。略引彼经释此文也。言内空者。内谓内法即是眼耳鼻舌身意。此中眼由眼空。鼻等亦然。非常非坏本性尔故。上言眼者谓即眼处。由眼空者眼无自性。眼处即空余皆悉矣。如智度论四十六说。若不习空必堕二边。以空破有亦不著空。无我我所。本性尔故。下文皆同恐繁故略。言外空者。外谓外法即是色声香味触法。此中色由色空。声等亦尔。内外空者谓内外法。内六根处外六尘处。此中内六处由外六处空。外六处由内六处空。前别后总偏俱空故。从此第二明二诸空。

经。空空大空胜义空。

解曰。言空空者。谓一切法空。此空由空空。言大空者。谓即十方东南西北四维上下。此中东方由东方空。南等亦尔。胜义空者。胜义谓涅槃。此胜义由胜义空。二俗一真相性空故从此第三为无为空。

经。有为空无为空。

解曰。有为空者。谓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中欲界由欲界空。色等亦尔。无为空者。谓无生无住无异无灭。此无为由无为空。相无相空故。从此第四明三世空。

经。无始空毕竟空。

解曰。无始空者顺古译也。新云无际空。谓无初中后际可得。及无往来际可得。此无际由无际空。毕竟空者。谓诸法究竟不可得。此毕竟由毕竟空。世非世空故。从此第五明性相空。

经。散空本性空自相空一切法空。

解曰。言散空者。谓有放有弃有舍可得。此散由散空。彼经次云无变异空。谓无放无弃无舍可得。此无变异由无变异空。前有后无。相对相故。此虽阙无义影对故。言本性空者。谓一切法本性。若有为法性若无为法性。皆非声闻独觉菩萨如来所作。亦非余所作。此本性由本性空。言自相空者。谓一切法自相。如质碍是色自相。领纳是受自相。取像是想自相。造作是行自相。了别是识自相。如是等若有为法自相若无为法自相。此自相空。言一切法空者。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若有色无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有漏无漏有为无为法。此一切法由一切法空。从此第六明因果空。

经。般若波罗蜜多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解曰。般若波罗蜜多空者观照智空。因空者等觉已前诸菩萨等一切皆空。佛果空者诸佛所有力无畏等诸不共法体寂故空空空故空者智度论云。空空者先以诸空破内外等诸法皆空。又以此空破前诸空。是名空空。问前空空与此空空何别。答前破诸法故云空空。此破前空故名空空。若尔由诸法有破故云空。空既非法。空何所破。答破诸法已唯有于空。空亦应舍故须空空。如药治病尽舍药。药若不舍药复成病。恐空成病以空舍空。故云空空。从此第二诸法假有于中分二。初明诸法有后明我法空。初诸法有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标诸法有。

经。诸有为法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

解曰。前明正智所照皆空。此方便智不坏诸法。即空观有。诸有为法者。此句总标世出世间有为法也。下别明有。法集故有者。五蕴积集名法集有。受集故有者。领纳作业名受集有名集故有者。名谓表诠。习故有。虽此三集义通无漏。此上下文唯约有漏。从此第二明世间有。

经。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六趣故有。

解曰。因集故有者。有漏善染所造诸业是三有因。集谛故有。果集故有者。于三界中总别业感净无记果。苦谛故有。六趣故有者。趣谓异熟。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等六。能趣即因所趣即果。前别后总明三界矣。从此第三明出世有。

经。十地故有佛果故有一切皆有。

解曰。十地故有者。文言十地义摄三贤。菩萨因有。佛果故有者。三身故有亦得说云。因位进趣道谛未圆。果位智品道谛圆故。解脱法身灭谛圆故。对前苦集即四谛矣。一切皆有者。此句总结世出世间一切皆有。又料此文最初一句总标有为。中间分三三。集故有.世间故有.出世故有。最后一句总结有为如文悉矣。从此第二明我法空。于中分二。初明我法空后明不起见。初我法空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标我法相。

经。善男子若菩萨住于法相有我相人相有情知见为住世间即非菩萨。

解曰。谓菩萨虽观于有不应住故。住于法相者。即前有为总名为法。一一皆有轨持相故。谓若菩萨虽观诸有。而不坏法通达实性不应住相。若住相者即有执生。迷杌谓人理必然故。有我相者。我人知见四如前解。外道执我亦名有情。作业受果皆计为我。为住世间即非菩萨者。住我法相即是凡愚为住世间。非菩萨故。从此第二征其所以。

经。所以者何。

解曰。住我法相何所以故非菩萨也。从此第三结诸法空。

经。一切诸法悉皆空故。

解曰。不了诸空即非菩萨。悟一切法悉皆空寂于有不住即菩萨矣。从此第二明不起见。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不起见。

经。若于诸法而得不动不生不灭无相无无相不应起见。

解曰。此明菩萨即法观空。若于诸法而得不动者。若诸菩萨虽观诸法达有即空。空故不动。空不动故不生灭也。言无相者。相谓诸法无相即空。悟相即空故云无相。无无相者。非谓遣相住于无相。无相亦遣故无无相。不应起见者。于相住即见生。不住有无即无见也。故肇法师云。般若之门观空。沤和之门涉有。涉有未始迷空故处有而不染。不厌有以观空故观空而不证。斯之谓矣。从此第二征其所以。

经。何以故。

解曰。何以不应起见故也。从此第三释法皆如。

经。一切法皆如也诸佛法僧亦如也。

解曰。初举诸法后举三宝。无论胜劣一切皆如。宝性论云。如三器异空界不别。一切众生菩萨诸佛皆无差别同一如也。从此第三圣智次第。于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初圣智。

经。圣智现前最初一念具足八万四千波罗蜜多名欢喜地。

解曰。自上所明智照空有不辨位地。但是通论。准此下文方明登地。及显自上多约地前智离有无修不住故。又解。此明观照贤圣通论。自下委属明圣位故。圣智现前最初一念具足八万四千波罗蜜多者。谓真见道最初现断无始已来分别二执种子永尽具诸德故。由此言者。于三贤位一劫修行所有功德不可比此最初念故。何谓具足八万四千。对所治惑有斯数也。如俱舍云。如实行对治。所治贪等八万行别能对治道其数亦然。言八万者。谓贪嗔等十种烦恼一一皆以九为方便足成一百。前分一百后分一百合成三百。置本一百就前分一百一一皆以九为方便合成一千。后分亦尔复成一千。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已起未起各有二千一百足满四千二百。约彼多贪多嗔多痴著我思觉五人。一一皆有四千二百成二万一千。对治三毒等分四人。一一皆有二万一千遂成八万四千。此诸烦恼若约一人。长劫相续亦不违理。离真见道无此品殊。就所治种言八万矣。又贤劫经广说其相。所谓最初波罗蜜多乃至最后分布舍利。于中总有三百五十波罗蜜多。一一各有六到彼岸成二千一百。对治十患四大六衰合成二万一千。复对四患多贪嗔痴及等分者故成八万四千诸波罗蜜多。此通对治义如常说。又解。由无始来二障粗重。能障净慧所生功德有如是数。于初见道二障断也。为无为德最初生显有斯数故。名欢喜地者。生如来家住极喜地。下广明也。从此第一通明十地。

经。障尽解脱运载名乘。

解曰。通十地也。言障尽者。俱生二障十地分断金刚尽故。言解脱者。解谓离系脱谓自在。随于十地障断显如。金刚心后解脱圆满。言运载者即乘义也。运具四义。运障令尽.运理令显.运行令满。运果令圆至究竟位。此则释其乘之运用。乘体所谓教理行果。如前解矣。从此第三明等觉地。

经。动相灭时名金刚定。

解曰。动相灭时者第十地末最后定也。言动相者如起信论云。如风依水而有动相。无明依真而起业相。今等学位如风灭故动相随灭而水不灭。彼无明灭业相随灭而真不灭。故说此位言动相灭也。名金刚定者。谓诸菩萨至此位中所依胜定犹如金刚。悉能断除微细障故。从此第四明如来地。

经。体相平等名一切智智。

解曰。体相平等者此有二种。一体平等。一切诸佛所证等故。二相平等。一切诸佛恒沙功德亦皆等也。名一切智智者此有二智。一切智者即证如智。下言智者一切种智后得智也。真俗二智诸佛皆等。此即观照般若因果位故。从此第三文字般若。如本记云。有四无上。一说者无上。二信受无上。三所说无上。四智慧无上。且初第一说者无上。

经。大王此般若波罗蜜多文字章句百佛千佛百千万亿一切诸佛而共同说。

解曰。所证实相能证观照彼二般若必有能诠。然就能诠诸佛国异。如维摩经。或以香饭或以光明或以园林或无言说。此堪忍界即以音声文字般若而为佛事。有此文故。言文字者。梵云便膳那此翻为文。文即是字。如言恶阿。依声所显。是不相应行蕴中字非墨书字。言章句者。梵云钵陀正翻云迹义翻为句。句者章也。诠义究竟。即如经云。诸行无常等章句也。正云迹者谓如象迹。象有四迹寻迹得象。偈有四句寻句得义。文字般若体即四法。谓名句文及与音声。名诠自性如呼色等。色等诸法自性别故。句诠差别。说无常等苦空无我差别法故。文则是字显名句故。声则音声耳所闻故。依声屈曲说名句文。彼三离声虽无别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合为般若。解脱因故。此经文字勿谓唯是世尊独说。百千万亿一切诸佛共同说故。从此第二信无上。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明财施劣。

经。若有人于恒河沙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七宝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皆得阿罗汉果。

解曰。举喻校量。言恒河者新云殑伽河也。河中多沙。取一一沙数大千界。此多沙界满中七宝如常分别。以用布施大千世界一切有情者。彰施广也。以多沙界所贵七宝持以布施大千世界六趣四生一一有情。皆悉等施。故经总说一切有情。皆得阿罗汉果者得胜果也。彼受施者一切有情发声闻心修自利行。依旧经云得七贤四果。此直举胜言罗汉果。显所施中至最胜果。从此第二彰信受胜。

经。不如有人于此经中乃至起于一念净信何况有能受持读诵解一句者。

解曰。信心澄净众善之本。若常信者无已比方。但取于经一念净信。胜前福故。何况等者。少信尚胜何况有能受持读诵心生正解。胜无等故。受持等者。受谓领受持谓不忘。对文背本读诵异也。如办中边论十法行颂云。书写以供养。施人听故读。受持正开演。讽诵及思修。前八为闻后二思修。谓即三慧。此有彼四。三闻一思举。其少解即胜前故。问沙界七宝广施有情。彼复修行至无学果。具兹三胜何乃劣于一念信耶。答七宝是财。由住相施彼二虽广有分别故。阿罗汉果自求解脱。是小乘故。所以劣矣。此般若教是诸佛母出生诸佛。广大甚深胜无等者。一念信等即超彼故。若于前文不住相施及以法施无畏施等无相相应。与此净信受持何别。而言彼劣。从此第三所说无上。于中分二。且初第一征问所以。

经。所以者何。

解曰。所以净信持读胜者何也。从此第二释胜所由。

经。文字性离无文字相非法非非法。

解曰。文字性离无文字相者明能诠教。言文字者表诠。诸法无自性故。故云性离。以性离故即无相也。故净名云。文字性离即是解脱。言非法者文字空故。非非法者离相所诠体非无故。又非法者所诠理智非有相故。非非法者是所修证不同兔角非无法故。由教及理俱离二边故无上矣。从此第四智慧无上。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般若空。

经。般若空故菩萨亦空。

解曰。即此文字所诠显也。般若空故者境智空也。菩萨亦空者能行照者菩萨亦空。从此第二征其所以。

经。何以故。

解曰。何所以故菩萨亦空。从此第三释空所由。于中分二。且初第一菩萨因空。

经。于十地中地地皆有始生住生及以终生此三十生悉皆是空。

解曰。举所依空显能依空。于十地者。谓欢喜等依持生长故名为地。始生已下明十地空。于一一地皆具有三。且如初地。最初见道名为始生。于初地中具修胜行时既经久名为住生。初地将满进求后地于最后心名为终生。即入住终以为三也。余九例此即成三十。虽后三地无别勉励。任运加行亦有三故。悉皆是空者总即十地别三十生。此之因位能依所依悉皆空故。从此第二明佛果空。

经。一切智智亦复皆空。

解曰。一切智智者谓佛所有本后二智。不唯文字及以所诠并菩萨空。乃至佛果诸相永寂亦复皆空。上来别解三般若中皆通因果。如文释竟。大文第二总明般若。于中分三。一总标境智。二别释境智。三总结皆如。且初第一总标境智。

经。大王若菩萨见境见智见说见受即非圣见是愚夫见。

解曰。此文通明圣凡二也。为前别明三种般若令诸菩萨如是证修。境智虽同犹迷悟别故。此下凡圣对明。然诸菩萨所见境者即是实相。言见智者即是观照。见说受者即是文字。谓于前二以无相心常证修说。不坏于相得无住者真是菩萨。若心取相所见境者即是六尘。言见智者妄分别智。见说受者著相说受。迷性取相愚夫见也。问凡境智说与诸菩萨境智说三体为同异。答住相故非同。照解故非异。故无定矣。从此第二别明境智。于中为三。一明凡境智。二明圣境智。三别明说听。初凡境智于中分三。一总标果报。二释三界业。三结业果空。且初第一总标果报。

经。有情果报三界虚妄。

解曰。下明三界分段生死。言有情者有情世间。言果报者六趣业果。言三界者外器世间。言虚妄者此二因果皆不实也。如不增不减经云。清净法身为诸烦恼之所漂动往来生死名为众生。明诸有情本性清净。谓因无明业所漂动。长眠三界流转六趣往来生死。

犹如伎儿种种变现。皆虚妄故。从此第二释三界业。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欲界业。

经。欲界分别所造诸业。

解曰。言欲界者食欲二贪所属之界。谓四趣全天趣一分及所依处皆名欲界。言分别者。欲界有情诸识散动。身异想异种种苦乐起妄分别。言所造者谓身口意妄想造作。言诸业者业体是思福非福行如前解矣。从此第二明色界业。

经。色四静虑定所作业。

解曰。色谓色界。四静虑地如前已解。所言定者心一境性。所作业者略有三类。一者寻伺。谓初静虑有寻有伺。若中间禅无寻唯伺。上三静虑无寻无伺。与此三种相应净定即不动行能生彼故。从此第三明无色界业。

经。无色四空定所起业。

解曰。无色二字如前已解。言四空者。一空无边处。二识无边处。三无所有处。四非想非非想处。定义如前。唯无寻伺有胜净定之所起业。如俱舍云。修如行时思无边空离第四禅生立空无边处。依此分近诸无间道厌下有漏。粗苦障三随一行相。诸解脱道欣空根本。静妙离三随一行相。得生彼四蕴成身。依命根众同分寿二万劫。识等三处准此应知。寿四万劫六八万劫定渐胜故。从此第三结业果空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明业果空。

经。三有业果一切皆空。

解曰。言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也。言业果者。业谓有漏善不善业及烦恼障缘助力故。果谓所感诸趣异熟身命短长随因缘力有定齐限分段果故。一切皆空者。彼无自性皆空无也。从此第二结无明空。

经。三界根本无明亦空。

解曰。根本无明者如唯识云。第七识俱恒行无明虽恒相续非能发业。第六识俱迷理起者唯取能发福等诸行。缘生之首为根本矣。如起信说。无明有二。一者根本二者枝末。枝末细相谓业转现。依此现识起事识等。即楞伽云。境界风所动七识波浪转。平相引发受分段生即枝末也。言根本者。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此根本也。言亦空者。岂唯业果无自性空。即彼所依根本无明无自性故而亦空矣。从此第二明圣境智。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变易空。

经。圣位诸地无漏生灭于三界中余无明习变易果报亦复皆空。

解曰。言圣位者此明得人非凡得也。言诸地者依旧经云。三地九生灭。言三地者八九十地。地地皆有始住终生九生灭也。又四卷楞伽云。菩萨摩诃萨得无生法忍住第八地。转舍心等得意生身。又第四云。大慧声闻辟支佛未证法无我。未得离不思议变易生故。又夫人经云。一者阿罗汉二者独觉三者已得自在菩萨受变易身。言自在者即是八地于相及土得自在也。又楞伽第三云。有三种意生身。所谓三昧乐正受意生身。觉法自性性意生身。种类俱生无行作意生身。属十地者。初至七地得初身矣。其第八地得第二身。九至十地得第三也。由此言者。直往菩萨三文皆同。声闻独觉两经皆说。二乘无学回心向地前亦得受变易身况诸菩萨发地者矣。言无漏者此明因也。漏谓烦恼起过无穷。此智无彼故云无漏。言生灭者。虽根本智自体生灭。证不生故非变易因。此唯后得缘生灭法有分别故。为变易因故。唯识云。谓诸无漏有分别业为此因故。于三界中余无明习者此为缘也。障有二种。得变易者无烦恼故唯所知障。是三界中烦恼之余故。所知障即无明。夫人经云无明住地。慈恩译云。无明习地从无始来由无明故数熏习也。唯识第八云。由所知障缘助势力故为缘也。无漏为因所知障为缘故感殊胜细异熟果。言变易者此列名也。变是改义易是转义。改转身命名变易也。此有三名。唯识论云。由悲愿力改转身命无定齐限故名变易。或名意成身。由悲愿力意愿成故。亦名变化身。由无漏力转令异本如变化故。言果报者。谓诸菩萨依欲色身随诸界地令彼改转。细妙光洁异熟无记五蕴性故。唯自类身及复胜位菩萨等境非劣境故。故何用资感有漏果。为自证菩提利乐他故。谓菩萨等已永断伏烦恼障故无容复受。当分段身恐废长时修菩萨行。遂以无漏胜定愿力如延寿法资现身因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数数如是定愿力助乃至证得无上菩提。彼复何须所知障助。既未圆证无相大悲。不执菩提有情实有。无由发起猛利悲愿。又所知障障大菩提。为永断除留身住故。又楞伽云。随所忆念本愿境界。为成熟众生得自觉圣智。由如是等故资感也。以此而论。变易生死性是有漏异熟果摄。于无漏业是增上果。若有圣教说为无漏出三界者。随助因说。如佛地说。有妙净土出过三界。十地菩萨当生其中。准此悉矣。亦复皆空者。岂准分段无自性空。此无自性亦复空故。从此第二明等觉空。

经。等觉菩萨得金刚定二死因果空一切智亦空。

解曰。等觉菩萨者于十地后等觉位也。得金刚定者最后胜定也。二死因果空者。谓此菩萨由有所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微细障也。如何此位有分段耶。由烦恼种。是彼因故。又由无漏延分段蕴为变易故。又本无明从本向末。是彼因故。一切智者能断智也。彼能所断皆无自性故云亦空。从此第三明果德空。

经。佛无上觉种智圆满择非择灭真净法界性相平等应用亦空。

解曰。佛上觉者梵云佛陀。义如上也。胜无与等云无上觉。此总标也。种智圆满者。种即事智智谓理智。智德圆矣。择非择灭者谓即择灭非择灭也。择即净慧断惑显如名为择灭。缘阙显如不由择力名非择灭。解脱圆故。真净法界者。真谓真如清净法界。法身圆故。性相平等者。性谓真如相谓智等。悉皆圆极即平等也。言应用者。大悲感赴应化之身用而常寂。应化圆故。如来所有恒沙功德三身三德亦皆空故。从此第三明说听空。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明说听空。

经。善男子若有修习般若波罗蜜多说者听者譬如幻士无说无听法同法性犹如虚空。

解曰。若有修习般若等者。谓若说听亡说听相。譬如等者举喻明也。两句喻人两句喻法。譬如幻士者。幻化之士或如木人。彼虽转动无主宰故。观身如幻。虽有说听亡说听相。不分别故。法同法性犹如虚空者。上言法者所有悟解理事之法。同法性者即真如也。于所悟解炽然修行。了相即性如虚空故。从此第二结人法空。

经。一切法皆如也。

解曰。若有分别见人法异住。无分别一切皆如。大文第三总结护果。

经。大王菩萨摩诃萨护佛果为若此。

解曰。如上所明总别问答广辨修行无分别相。护佛果者为若此也。总是第二别问答竟也。大文第三直问直答。于中分三。初如来发问。次波斯匿王答。后如来印结。且初第一如来发问。

经。尔时世尊告波斯匿言汝以何相而观如来。

解曰。前明般若果德已彰。此问如来即相观性。又彼时众虽闻胜空未解亡相。故佛兴问令正观矣。尔时等者文如前解。汝以何相者。以有为相以无为相而观如来。从此第二波斯匿王答。于中分三。一直明实相。二约法别明。三结观如来。且初第一直明实相。

经。波斯匿王言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解曰。世尊先告问观如来。波斯匿答观身实相问答不同者有四义故。一令观者悟因知果。观自实相与如来同。法身一故。二令观者悟果知因。如来法身与己同体。但证理圆即成佛故。三令观者悟因果同。于自身处具有如来恒沙功德。应至求故。四令观者悟因果同。所修二利皆不住相。即证平等实相法故。具斯众义故举自身。言实相者真实无相名为实相。言观佛者佛有三身。一观化身权应示现。二观报身真常五蕴。三观法身二空所显。真常法身今此所观。化即法故。然此下文与涅槃经金刚身品及梵行品念佛之文。无量义。

经。叹佛法身。

维摩经中阿閦佛品。无垢称经观如来品。与此经文同小异耳。言亦然者观自实相同佛法身云亦然矣。

从此第二约法别明。于中总有六十五句类分为五。初约色心文有八对。二约事相文有八对。三约垢净文有六对。四约知见文有十对。五约废诠文有两对。总别不同。三十三对。最初第一约色相明。于中八对。且初第一三际俱无。

经。无前际无后际无中际。

解曰。所言际者是际畔义。谓有为法堕三世故。三世有二。流转三世已往称前如前日等。未至称后如后日等。法行三世未至称前如言前路。已往称后如言过后。色心之法相自迁流遂成三世。无为实相无前后中故云无际。从此第二三际即离。

经。不住三际不离三际。

解曰。前说无为体无三际。此说无为不住三际。虽无为法有自相住。不同此中有住不住故为异也。谓由实相性自空寂。不可说言住此住彼。故云不住。遍一切法不可言离。体非住离得说住离。若定住离即不俱也。自下诸文准此应悉。从此第三五蕴即离。

经。不住五蕴不离五蕴。

解曰。五蕴色心积聚为义。实相非聚故言不住。遍色心故云不离。从此第四四大即离。

经。不住四大不离四大。

解曰。言四大者地水火风。谓坚湿等至下当悉。起必俱有。无色处无。实相非彼故云不住。体遍四大故云不离。从此第五六处即离。

经。不住六处不离六处。

解曰。言六处者眼耳鼻舌身意处也。前五是色。如俱舍论。身根九事。十事余根。第六意处是心法也。皆心心所生门处故。实相非彼故云不住。体遍六处故云不离。从此第六三对合明。

经。不住三界不离三界不住方不离方明无明等。

解曰。第六对者三界即离。实相体非生死业果不住三界。体遍于彼故云不离。第七对者十方即离。所言方者依色而立。日出为东日入为西。亭午为南夜半为北。方之隅角名为四维。观待上下为十方故。又一尘上皆有方。今此言住离义有二解。一遣相门。无处可住云不住方。无处可远云不离方。二显德门。实相超有云不住方。用遍法界云不离方。第八对者明闇即离。明无明者义有二解。一依色辩。昼夜异故。又体有光体无光者。明闇异故。实相非明闇故。二依心辩。无漏净慧名之为明。有漏迷闇名曰无明。实相非心非明闇故。所言等者。非住离也。从此第二约事相明文有八对。于中分二。初之四对双非以明。

经。非一非异非此非彼非净非秽非有为非无为。

解曰。初一异对。言一异者义有二解。一离相门。不被有拘故云非一。体遍有无故云非异。二显德门。体具万德故云非一万德皆如故云非异。由此故云非一非异。二此彼对。言此彼者。此谓生死彼谓涅槃。生死涅槃迷悟对待。离言绝待本来平等。何此彼哉。又此物依色处说如。非即离非此彼故。三净秽对。言净秽者义有二释。一依色辩。一切圣众所居净土。一切凡愚所居秽土。又圣与凡各多净秽。实相非色故非净秽。二依心辩。诸无漏慧名之为净。客尘烦恼名之为秽。实相非心故非净秽。由此故云非净非秽。四为无为对。非有为者。诸有为法念念迁流。实相空寂故非有为。非无为者。然其实相即真无为。为遮定执故云非也。从此第二后之四对双无以明。

经。无自相无他相无名无相无强无弱无示无说。

解曰。一无自他对。言自他者依色心立。互相形待对他说自。对自说他。实相绝待无自他故。二无名相对。言名相者。名谓能诠相谓所诠。通有无也。实相非彼无名相故。三无强弱对。言强弱者谓色力等依观待说。实相非彼无强弱故。四无示说对。言示说者有相故可显示。有名故可演说。此无相故不可示。无名故不可说也。从此第三约垢净明文有六对。

经。非施非悭非戒非犯非忍非恚非进非怠非定非乱非智非愚。

解曰。然六度行对六弊垢。观待善恶有施悭等。实相绝待。非彼等故。从此第四约知见明文有十对。于中分二。且初六对约相以明。

经。非来非去非入非出非福田非不福田非相非无相非取非舍非大非小。

解曰。一来去对。诸有动法有来有去。实相不动无来去故。二入出对。迷入生死悟出生死故有入出。又往来法有其入出。实相寂然非入出故。三福田非福田对。所言田者如婆沙论有其四种。趣苦恩德生长福义。实相非有故非福田。实相非无非不福田。又性空故而非福田。具众德故非不福田。四非相无相对。实相常寂故非有相。妙用随缘故非无相。五非取舍对。有为之法可取可舍。实相无为非取舍故。六非大小对。有形质法可定大小。此无形质非大小故。从此第二后有四对。约境以明。

经。非见非闻非觉非知。

解曰。实相非色故非见。非声故非闻。非香味触故非觉。非法尘故非知。从此第五文有两对。约废诠明。

经。心行处灭言语道断同真际等法性。

解曰。心行处灭者心缘虑息也。言语道断者言说不及也。同真际等法性者。谓波斯匿王观身实相。体同真际量等法性。然诸有情无始时来为我法倒。熏习力故自他差别。由业力故所感身形六趣差异。论其实相皆同真际等法性矣。从此第三结观如来。

经。我以相而观如来。

解曰。波斯匿王言。我以上来所说之相观如来也。上直答竟。从此第三如来即结。于中分二。且初第一印述所说。

经。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说诸佛如来力无畏等恒沙功德诸不共法悉皆如是。

解曰。善男子实如汝说不唯实相。而实诸佛证智平等所有十力四无畏等恒沙功德诸不共法悉如汝说皆如是也。从此第二辩观正邪。

经。修般若波罗蜜多者应如是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解曰。修般若者应如是观。言他观者。但于上文随偏取一。即非正观尽名为他。即邪观也。大文第三闻法获益。

经。说是法时无量大众得法眼净。

解曰。谓佛答王说护佛果。无量大众得法眼净。法眼净者无漏慧也。若证我空谓即初果。证法空者即初地矣。

菩萨行品第三

将释此品文分为三。初辩来意。谓前品初所申二问先陈果德。前品已明。次辩胜因。具彰于此。令修行者观果修因欣仰进修有此品矣。次释品名。言菩萨者如序品明。所言行者起悲智也。修二利行无住道故。旧云教化约利他门。得同体悲利他即自亦不违也。品第三者无劳释矣。从此第三分文解释。于中分三。第一波斯匿王问。第二如来正答。第三闻法获益。且初第一波斯匿王问。其义者何。

经。尔时波斯匿王白佛言世尊护十地行菩萨摩诃萨应云何修行云何化众生复以何相而住观察。

解曰。护十地行者牒先问也。菩萨摩诃萨者彰能护人。未修已修俱标问故。应云何下正申三问。意问。发趣修大乘者云何修行。若修行者云何化利。若修若化如何观察即得离障至果德圆。正为希求无上果德。从初至末种不断故兴此三问不增减故。然此三问即是发心求菩提者三种妙观。厌离有为欣求菩提悲愍有情。三种之心生起次第断修化利未为初故。又亦得名三聚净戒。摄善法戒。摄众生戒。摄律仪戒。治断次第修行化利远离诸障顺三问故。即智恩断三德之因。如次能得报化法身究竟果故。从此第二明佛别答大分为三。一明答修行。二明答化生。三明答观察。就初修行文分为二。初略明五忍。后广明五忍。初略明中文复分三。且初第一总标五忍。

经。佛言大王诸菩萨摩诃萨依五忍法以为修行。

解曰。此总标也。从此第二别列五忍。

经。所谓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皆上中下于寂灭忍而有上下。

解曰。所言忍者。忍谓忍可印许之义。以慧为体。相应助伴具五蕴性。言伏忍者谓折伏也。于三贤位未亲证理。依胜解力所修正观福智二门自他二利皆未亡相。分别二障不起现行。二取随眠伏而未断故名伏忍。即忍之忍。忍有彼伏。三释得名。即起信中相似觉也。言信忍者。信谓证信。初二三地名为信忍。顺谓顺向。顺向无生。四五六地名为顺忍。无生目如。七八九地慧常照理名无生忍。寂灭即如。十地佛地照寂寂照名寂灭忍。皆通持业依主二释。大果难感故经五忍。万行难备渐次而修。从因至果为十四忍。然此五忍经论有异。如本业璎珞经略为六性。一习种性即十住故。二性种性即十行故。三道种性即十回向故。四圣种性即十地故。五等觉性金刚心故。六妙觉性如来地故。亦名六慧。闻慧思慧修慧无相慧照寂慧寂照慧如次六性。于彼六生具明四十二贤圣。故虽此五忍与彼六性列数不同。合彼后二为寂灭忍。即与此经义不违也。又瑜伽四十七说十三住。第一种性住。即本性住种性。未入僧祇。即同此经十善位也。彼云。谓诸菩萨性自仁贤性自成就菩萨功德。菩萨所应众多善法亦有显现。由性仁贤逼遣方便令于善转。非由思择。有所制约有所防护。住此住中住持一切佛法种子。于自体中已具足有一切佛法。一切种故。不能现起上烦恼缠造无间业或断善根。广如彼矣。第二胜解行住。即同此经伏忍三品。彼云。谓诸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未得清净意乐所有一切诸菩萨行。当知皆名胜解行住。于此住中普于一切余菩萨住及如来住皆名发趣。然前住中虽修诸善。性仁贤故所已为之非为菩提。故意作也。未名发趣不入僧祇。此住所修皆名发趣。故与前别。然此住中思择力胜所作加行。以彼修慧未得坚固相续无退。慈恩法师云。此说无漏。修慧未得非有漏慧此住不得。或此所说初发心时。十信菩萨八相成道未超五畏。所有修慧未坚固也。又于三处忘失正念。一于境界可不可意色等六境。其心颠倒忘失正念。二于受生彼彼身中。既受生已忘前生事。三于所受所持诸法。久作久说有所忘失。或于一时具足聪慧。为他说法勉励而转。如闇中射或中不中。或于一时于大菩提虽已发心而复退舍。或时弃舍先所受学净戒律仪不能受学。或时舍于利乐有情而生厌倦利益安未能广大。于诸菩萨所学之中未能普学。菩萨相中未皆成就。在家出家二分菩萨正加行中未等显现。于此所说诸行相状。下忍转时诸行上品。中忍转时诸行中品。上忍转时诸行下品。渐轻微故。入初地时此一切相皆无所有乃至广说。第三极欢喜住。亦名净胜意乐住。即是此经信忍下也。第四增上戒住。即信忍中也。第五增上心住。即信忍上也。第六觉分相应增上慧住。即顺忍下也。第七诸谛相应增上慧住。即顺忍中也。第八缘起流转止息相应增上慧住。即顺忍上也。第九无相有功用住。即无生忍下也。第十无相无功用住。即无生忍中也。第十一无碍解住。即无生忍上也。第十二最上成满菩萨住。即寂灭忍下也。第十三最极如来住。即寂灭忍上也。虽十三住对十四忍数即少一。彼乃广也。初种性住忍所不摄。同下颂中十善位也。若以十善为忍方便。即彼与此无宽狭故。摄大乘论从初十信乃至佛地。于中说有三十四忍。地前三忍于十地中地地分为三十忍。佛地为一三十四也。又真谛记释此五忍各治三障。瑜伽四十九说为七地。唯识论说五位修习。皆与此经五忍相摄。讲者叙焉。问经列忍等云上中下。顺理应云皆下中上。何不次耶。答据能行行理实应然。约所治障亦不违理。从此第三结示修行。

经。名为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

解曰。结也。从此第二广明五忍。于中分二。一广明五忍。二结修诸忍。广明五忍文即为五。初明伏忍于中分三。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三道种性。初习种性于中分三。初标位辩相。次正解修行。后结为圣胎。且初第一标位辩相。

经。善男子初伏忍位起习种性修十住行。

解曰。伏忍位者五忍之中伏忍居首。伏忍之内三中最初创入僧祇故云初也。

伏谓折伏。忍义如前。位者位次此下忍也。起习种性者。起谓生起。超前十善入忍位也。习者修习。言种性者顺理相应为后胜因故得名种。现种熏习习成性故。修十住行者此经略标不列住名。如华严经十住品云。所谓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具足方便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王子住.灌顶住.辩住行相至下悉矣。从此第二正辩修行。于中有四。且初第一明发心相。

经。初发心相有恒河沙众生见佛法僧。

解曰。初发心相者长耳三藏云。初习种性有三相发心。一假想发二轻想发三信想发。假想发者藉三种力。一善友力谓善知识。二者行力谓受律仪。三者法力通别二因。通谓如来藏别谓信等五根也。由此三力于佛菩提假起菩提想。以求自安诸有情。犹如声闻观诸非青假起青想而能伏惑。此中亦尔名假想发。此后后想修习不已义尚难识。譬如轻毛无所倚著名轻想发。此后后心信珠显现名信想发。得入十信名发心相也有恒河沙众生者。此显发心其数虽多至于不退入忍位者其数甚少。譬如鱼子庵罗树花彼二虽多成实极少。见佛法僧者明发心缘。或复闻说一体三宝自性常住。或见别相住持三宝。犹教诲力于三宝中发起无上良福田想。而生定信入十信也。从此第二明十信心。

经。发于十信所谓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戒心愿心护法心回向心具此十心。

解曰。初句总标。言信心者。澄净为性善顺三宝。离不信故。言念心者明记为性令心不断。离忘念故。精进心者。遍策三业皆令不退。离懈怠故。言慧心者。简择为性令心治断。离恶见故。言定心者。专注为性令心不动。离散乱故。此上五心即是五根遍生一切诸功德故。亦即五力不为一切自所治障所屈动故。不退心者。令五根力具大堪能。必不退起上品邪见普断善根作阐提故。故下卷云。若至忍位入正定聚。不作五逆不谤正法。由此而言。至第六心不为不善所退动。故四不退中信不退也。言戒心者。遮防身语令心调柔离破戒故。言愿心者出体如前。求菩提愿利有情愿不间断故。护法心者守护六根。离尘境故。守护余九令不失故。或于三宝不惜身命常守护故。回向心者所修前九及诸胜行回施众生。回求菩提。回向涅槃。不求世间及二乘故。又璎珞经云。谓十信心各互相资心心有十。即是修行百法明门。常发无量有行无行大愿。得入习种性故。具十心者。明于十信心须具修。于中随阙即非此位。然则此十皆言心者。心谓缘虑而为主故。初信等五是心所法。恒依心住。起必相应。不退等五是其胜用。心自在故俱云心也。此前标云初伏忍位起习种性修十住行。今列十信云具十心。即显具修十信心者方入十住。何以知者。璎珞经说。通贤及圣有此二。初云十住。华严经中具明行位。地前三十十住为初。无别十信。不应十信。判为外凡。即违此中伏忍位故。由此十信于十善位虽即修行。有退有进犹如轻毛。于十千劫修习增胜具足不退方名入劫。称习忍位。即十住中发心住摄。从此第三利生分齐。

经。而能少分化诸众生。

解曰。明利他也。如下说云。习种铜轮化二天下。华严经云。此住菩萨劝学十法。所谓勤供养佛乐住生死。主导世间令除恶业。以胜妙法常行教诲。叹无上法学佛功德。生诸佛前恒蒙摄受。方便演说寂静三昧。赞叹远离生死轮回。为苦众生作归依处。第三主导世间即此轮王。第十为苦生依即八相成佛故。此经云化诸众生。即是华严世出世化。举初摄后。十住应知。若尔如何名少分化。答望前十善可云广大。望后位云少分矣。从此第四超二乘地。

经。超过二乘一切善地。

解曰。超过二乘学无学果。一切善地者。依大般若。三乘共行十地。一干慧地。二性地。三八人地。四见地。五薄地。六离垢地。七已办地。八独觉地。九菩萨地。十如来地。于此十中菩萨第九。今习种位由发大心双修二利故。虽下忍即超前八故。云超过一切善地。又以义言。二乘皆有见修无学。菩萨超彼故云一切。又大乘同性经。三乘及佛各有十地。此超前二云一切矣从此第三结为圣胎。

经。是为菩萨初长养心为圣胎故。

解曰。于三贤位俱名圣胎。举此摄余皆圣胎也。所言胎者。自种为因善友为缘。闻净法界等流正法修习长养初地见道诞佛家矣。从此第二明性种性。于中分三。一标位辩相。二正解修行。三结超倒想。且初第一标位辩相。

经。复次性种性菩萨修行十种波罗蜜多。

解曰。性种性者。上言性者。以前习种所修习性而成此性故云性也。言种性者。以前种现如同类因引生于此名种性也。即性之种种之性矣。问瑜伽论云。一本性住种性。二习所成种性。此经乃云一习种性二性种性。何故经论前后相违。答论中所明。先本有性依本修习后习成性。经中所明先明修习。习成种性后以习成为性种性。论约本习未习已习。经唯修习初习久习各据一义。亦不相违。言菩萨者十行菩萨也。如华严经十行品云。所谓欢喜行。饶益行。无违逆行。无屈挠行。离痴乱行。善现行。无著行。难得行。善法行。真实行也修行十种波罗蜜多者十度行也。十行菩萨各修一行。即十度故。云何修行。施等诸行名波罗蜜多。唯识论云。要七最胜之所摄受。方可建立波罗蜜多。一安住最胜。谓要安住菩萨种性。二依止最胜。谓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乐最胜。谓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业最胜。谓要具行一切事业。五巧便最胜。谓要无相智所摄受。六回向最胜。谓要回向无上菩提。七清净最胜。谓要不为二障间杂。若非此七所摄受者。所修诸行但名施等非到彼岸。此位菩萨依相似修。登地所行皆到彼岸从此第二正解修行。于中分三。一标十对治。二正解对治。三利生分齐。且初第一标十对治。

经。起十对治。

解曰。起谓生起。十者总标。对谓对观。治即治遣。然此上卷三品之中广明对治略能行行。下卷三中广能行行略明对治。文可悉矣。从此第二正解对治。于中分三。且初第一对治四倒。

经。所谓观察身受心法不净诸苦无常无我。

解曰。言观察者。观谓对观。察谓伺察亦审察也。体即是慧。身受心法者所观境也。身谓相续。如智论中。身谓色蕴。受谓受蕴。心谓识蕴。法处法界并名法故。不净等者能治行也。由无始来妄分别力。于身等四计为净等。为令观察知身不净知受皆苦知心无常知法无我即离倒故又了身等无自性空。即一切倒悉皆离故。从此第二对治三毒。

经。治贪嗔痴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种善根。

解曰。上言治者通能所治。贪嗔等者此所治也。谓由意识于可意境贪欲随增。不可意境嗔恚随增。于中庸境无明随增。由此三种为不善根。遍生慢等及随烦恼。此三若伏余随伏故。起慈等者能治行也。施谓无贪舍财法故。慈谓无嗔与他乐故。慧由无痴即正慧故。由此三种而为善根。遍生万行诸功德故。从此第三对治三世。

经。观察三世过去因忍现在因果忍未来果忍。

解曰。忍体即慧。如上已解。观过去业起曾因忍。观现色心曾因之果当果之因起因果忍。观未来法起当果忍。虽唯现在过未体无。所酬所引假变过未。又缘生法谓无明行为前际因。识等五支为现在果。爱取有三为现在因。生老死二为未来果。此约分位三际因果。此中为破执无因果及执断常。令知因缘如幻似有故观察也。此位菩萨观身等四令离四倒。观心等三离缚修行。观三世法有而不实。故令观察修胜行矣。从此第三利生分齐。

经。此位菩萨广利众生。

解曰。性种银轮化三天下。超前习种故云广利。从此第三结超倒想。

经。超过我见人见众生等想外道倒想所不能坏。

解曰。我人等者义如前释。等取寿者作者命者士夫儒童我之类也。言外道者邪论诸师。言倒想者四倒相应之想倒也。不能坏者。彼能执人及所执法所不能坏。由此菩萨胜解力增。邪师邪法悉超过故。问二乘外道俱是所超。何故前越二乘此超外道胜劣不次。答心由顿发即越二乘。行约渐修后超外道。又此已超非正超也。如二静虑名出苦故。从此第三明道种性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标位辩相。

经。复次道种性菩萨修十回向。

解曰。道种性者。道谓初地平等圣道。此引彼生与道为种。道之种种之性名道种性。二依主故。言菩萨者举能行人。修十回向者此略标也。如华严经十回向品云。所谓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不坏回向。等一切佛回向至一切处回向。无尽功德藏回向。随顺坚固一切善根回向。等随顺一切众生回向。真实回向。无著无缚解脱回向。等法界无量回向。义如下释。从此第二正解修行。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总标十忍。

经。起十忍心。

解曰。此总标也。从此第二正辩对治。于中分三。且初第一对观五忍。

经。谓观五蕴色受想行识得戒忍定忍慧忍解脱忍解脱知见忍。

解曰。五蕴及忍义如前解。对观五蕴得解脱蕴。谓观自身语过患。由思愿力遮防七支而得戒忍。次观受蕴妄生领纳诸受漂动。由定专注而得定忍。次观想蕴取怨等像戏论分别起诸名言。如工画人采画诸境。由慧简择而得慧忍。次观行蕴造作种种三有诸业系缚生死。由慧离系解脱自在得解脱忍。次观识蕴妄想分别起诸知见取著六尘。无分别慧解脱清净得解脱知见忍。故对五蕴得解脱蕴。此依言说次第建立。如实义者。无分别慧观五蕴空。于念念中皆具五忍。从此第二对观三忍。

经。观三界因果得空忍无相忍无愿忍。

解曰。言三界者所依处也。言因果者业因识果即能生也。观能所感而得三忍。谓于三界及彼因果执有实体。观遍计空而得空忍。此空所显清净真如无十相故得无相忍。有漏因果虚妄业生。依之修行于此不愿得无愿忍。从此第三对观二忍。

经。观二谛假实诸法无常得无常忍一切法空得无生忍。

解曰。观二谛假实者。假即世俗实即胜义标二谛也。诸法无常得无常忍者。有为迁谢刹那不住得无常忍。观一切法无自性空体不生灭得无生忍。此二引生安非安立二种正观。至下当悉。此位菩萨观流转蕴得解脱蕴。观三界因果得三空忍。观二谛假实得生无生忍。皆依胜解治倒。进修引生圣道证初地故。从此第三结申化利。

经。此位菩萨作转轮王能广化利一切众生。

解曰。即金轮王化四天下。超前位故云广化也。从此第二明信忍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标忍辩位。

经。复次信忍菩萨谓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

解曰。此圣位也。言信忍者谓证信也。此位菩萨亲证真如三宝及戒皆证净故。故此三地俱名信忍。虽后诸地亦有此四。此初现证得证净名。加行后得多缘此故。言欢喜者。初获圣性具证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所言地者。依持生长如智相应。至下当悉。离垢地者。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发光地者。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发无边妙慧光故。从此第一正解修行。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明断三障。

经。能断三障色烦恼缚。

解曰。言三障者如下经云。初地断诸无灭三界贪等。二地断嗔等习。三地灭无明闇。此之三障至下广明。然所断障如唯识第十障有二种。一烦恼障二所知障。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二乘见道皆能断尽。修所断种乃至金刚方能断尽。若菩萨者见所断种见道断尽。修所断种要至金刚一时顿断。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亦见道断。修所断种从初地后乃至金刚地地别断。此经所说三地障俱贪嗔痴三。修所断者遍六识能发色业。或缘色境名色烦恼。烦恼自性是缚法故名为缚也。谓三地中各修胜行。贪等永除名为断故。从此第二明诸行。于中分二。初明修诸行后结行根本。初修诸行于中分四。且初第一明四摄法。

经。行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

解曰。布施等者由无贪等善根相应摄取众生。义如前解。方便化也。从此第二明四无量。

经。修四无量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

解曰。慈悲等者由无嗔等善根相应所利无量。义如前解。怜愍化也。从此第三明四弘愿。

经。具四弘愿断诸缠盖常化众生修佛知见成无上觉。

解曰。菩萨所修必备万行。所发大愿有斯四也。断诸缠盖者。由烦恼故缠缚有情。由所知故覆盖胜慧不得现起。或十缠五盖见修二惑随其所应。如常分别。所明断也。常化众生者。二界四生一切有情。明常化也。修佛知见者。诸佛世尊恒沙妙行悉皆修习。明常修也。成无上觉者。谓此初地于诸如来无上正觉明当证也。初后自利。中二利他。通因及果无断尽故。准华严经。修行愿者贤位愿增圣位俱故。从此第四明三脱门。

经。住三脱门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愿解脱门。

解曰。然三脱门义如前解。若三三昧通漏无漏言解脱门即无漏故。又准下文。前之三段于上三地随次偏增。复三脱门通诸地故。从此第二结行根本。

经。此是菩萨摩诃萨从初发心至一切智诸行根本。

解曰。此上所辩四摄等行。谓诸菩萨从初发心随力修习。乃至成佛皆以此等为诸行本。从此第三结申化利。

经。利益安乐一切众生。

解曰。初地菩萨往百佛刹。二地往千。三地往万。利益安乐彼等生故。从此第三明顺忍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标忍辨位。

经。复次顺忍菩萨谓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

解曰。言顺忍者。能顺者慧所顺者如。由慧随顺顺向顺观。顺后无生。即忍之忍名为顺忍。如十地论第八云。随顺平等真如法故。四五地中得耎中忍。六地上忍皆悉随顺无生法忍。此忍即非无生忍故。焰慧地者。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难胜地者。真俗两智行相互合令相应极难胜故。现前地者。住缘起智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从此第二正明断障。

经。能断三障心烦恼缚。

解曰。能断三障者如下经云。四地永断微细身边见故。五地断随小乘乐求涅槃。六地能断三界集因集业粗现行相。此之三障至下当悉。心烦恼缚者。此上三障唯意识俱名为心也。言烦恼者。唯十地论。三障如次与三慢俱。谓我法慢.身净分别慢.从我慢说名烦恼故。又善戒经说皮肉心三种烦恼。若缘六尘起贪嗔痴。如皮在外名皮烦恼。若缘内执起我我所。如肉在内名肉烦恼。若迷真理真俗别别。如心在于皮肉之内名心烦恼。断次第者。初地见道断肉烦恼。初至七地断皮烦恼。八至十地无功用道断心烦恼。如瑜伽四十八云。所知障品有其三品。一者在皮粗重极喜已断。二者在肤粗重八地已断。三者在实粗重如来住断。经论断位与此不同。皮肉心等通目二障。显此色心义同彼故。所言缚者。心为彼拘不证自地。正智断彼即离缚故。从此第三结申利他。

经。能于一身遍往十方亿佛刹土现不可说神通变化利乐众生。

解曰。四地菩萨往亿佛刹。五地百亿。六地千亿。不可说者显其多也。遍往此等诸刹土中现通化利。从此第四明无生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标忍辩位。

经。复次无生忍菩萨谓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

解曰。言无生者谓即真理。智证真理名无生忍。解深密经瑜伽唯识皆说三性名曰无生。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若能证智名无生忍。兼所证如名无生法忍。即忍之忍通二释也。远行地者。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不动地者。无分别智任运相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善慧地者。成就微妙四无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从此第二正明断障。

经。能断三障色心习气。

解曰。能断三障者如下经云。七地断诸业果细现行相。八地断诸功用。九地断无碍障。断此三障也。色心习气者通种现也。下广明矣。谓所知障十地于前六地各治一分。色心粗重彼障下品。故此三地各别断故。从此第三结申利他。

经。而能示现不可说身随类饶益一切众生。

解曰。七地菩萨住百亿佛刹。八地住百万微尘数佛刹。九地住百万亿阿僧祇微尘数佛刹。往彼等土现不可说身。随类饶益诸众生故。从此第五明寂灭忍文三如前。且初第一标忍辨位。

经。复次寂灭忍者佛与菩萨同依此忍。

解曰。言寂灭者谓即真如。智证寂灭名寂灭忍。即忍之忍二释得名。准下经中。入此地时断神通障。至下当悉。佛与菩萨者举能忍人。谓此菩萨初入十地名为法云。十地后位名为等觉。同依此忍者。谓此与佛胜劣虽异同一忍也。从此第二正解修行。于中分三。初明下上忍。次明等妙觉。后明佛三身。且初第一明下上忍。

经。金刚喻定住下忍位名为菩萨至于上忍名一切智。

解曰。金刚喻定者最后胜定。此定现前能断一切微细障种名金刚定。此定初起菩萨之身名为下忍。后解脱位成一切智名为上忍。从此第二明等妙觉。

经。观胜义谛断无明相是为等觉一相无相平等无二为第十一一切智地。

解曰。上言观者能观正智。正智有二。等觉照寂佛果寂照。是能观智因果别故。胜义谛者即是真如。真如体同明同证也。断无明相者。此微细障第十一地也。此有二解。有说。无明体通二障。彼微细种此皆断故。有说。无明根本不觉。智照本觉故名为断。下广明也。是为等觉者结断位也。一相无相者明佛果也。如智体同故云一相。智冥真理故云无相。平等无二者佛佛道齐等无二也。为第十一者。十地为因佛地为果。超前十地第十一也。一切智地者。佛地圆满此解脱道结果位也。从此第三明佛三身。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法性身。

经。非有非无湛然清净无来无去常住不变。

解曰。非有非无者性功德也。谓诸如来恒沙性德不同万像。故云非有。不同兔角故云非无。湛然清净者。永离众相故云湛然。不与漏俱故云清净。无为德也。无来无去者法性身也。性净本觉体常不生故云无来。体常不灭故云无去。不随迷悟性有动静故云常住。不随凡圣性有改易故云不变。即法身也。从此第二明智德身。

经。同真际等法性。

解曰。真言真际即是法身。若云同者智同理也。谓诸如来等觉位中无明障尽故同真际。解脱位中证理圆极故等法性。此与法身非即非离。俱遍法界常安乐故。从此第三明应化身。于中分二。初明应化身后明能所化。且初第一明应化身。

经。无缘大悲常化众生乘一切智乘来化三界。

解曰。无缘大悲者悲有四种。一外道异生起爱见悲。二声闻独觉缘欲苦生起。观行悲。三菩萨利乐得同体悲。四诸佛世尊得无缘悲。常化众生者明应身也。谓诸如来居纯净土。为住十地诸菩萨众。随类现身现大神通转正法轮。令彼受用大乘法乐无有间断故云常化也。乘一切智乘来化三界者明化身也。能乘者悲所乘者智。谓从法界最清净智流出智悲演诸至教。此即事智乘理智生。以一切智为所乘故。来化三界者所化处也。虚空世界悉皆无边故。举所依明来化也。如法华云。我诸子等先因游戏来入此宅。长者惊入即此来也。何故须化。如彼又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故现应化化众生也。从此第二明能所化。于中分四。且初第一明所化境。

经。善男子诸众生类一切烦恼业异熟果二十二根不出三界。

解曰。诸众生者诸界趣生一切含识。诸佛菩萨化境或殊。其所化生种类唯尔。一切烦恼者所谓理事发业润生一切烦恼助发缘也。言业者。福非福等染净诸业感生因也。异熟果者。善染所感无记果也。作业感果时必不同。前后名异。异之熟等如常分别。二十二根者如有颂云。取境续家族。活命受用果。世间出世净。依此量立根。言取境者明等六根。续家族者女男二根。言活命者即是命根。受用果者所谓苦乐忧喜舍根。世间净者所谓信进念定慧根。出世净者未知当知已知具知三无漏根。然此体者应结颂云。色与不相应。心王及心所。七一一唯十。三体性随应。下之二句释上四也。七者七色根也。一一者命意根也。唯十者五受信等十心所也。三体随应者三无漏体九根等也。性随应者。色命无记。意五受三信等唯善也。不出三界者结上所明并界内也。问二十二根中前十九根是有漏故可属界系。最后三根体是无漏。云何不出。答此明所化总相而论。理实三根非界系也。言不出者有其二义。一约彼种。未起现行从所依识故云不出。二约现行。二乘无学等觉已前一切菩萨。虽六或七无漏现行。从所依判异熟有漏亦不出也。从此第二明能化身。

经。诸佛示导应化法身亦不离此。

解曰。言示导者开示引导。言应化者。即他受用及大小化通名应化。应化所依清净法界。与此能依体非即离故。说应化俱名法身。谓诸如来普遍法界应现三界。亦同所化云不离故。从此第三简外道非。

经。若有说言于三界外别更有一众生界者即是外道大有经说。

解曰。诸佛所说界外无生。若言界外有众生界者。即是外道吠世史迦六句义中大有经说。非佛教也。若尔二乘无学十地菩萨所居报土。岂非界外。答据随助缘即居界外。体是异熟故非外也。从此第四显化成佛。

经。大王我常语诸众生但断三界无明尽者即名为佛。

解曰。三界二障通名无明。唯断烦恼但免界系。断所知尽名无明尽即为佛也。广明化竟。从此第三结申满位。

经。自性清净名本觉性即是诸佛一切智智。

解曰。自性清净名本觉性者即真如也。依起信论。上句绝待下句对待。对不觉等说名本觉。即是诸佛一切智智此有二义。有说。真如是佛法身。法身智身性相平等。体相相从亦得名为一切智智。如实非智。有说。真如即一切智。心归本原冥合不异。相用非无别体也。即以真如为一切智智。二智二身随应悉故。大文第二结修诸忍。

经。由此得为众生之本亦是诸佛菩萨行本是为菩萨本所修行五忍法中十四忍也。

解曰。由此得为众生之本者下有二义。有说。此者上本觉也。谓由本觉随不觉故。动眠三界轮回六趣。故此本觉为众生本。亦是诸佛菩萨行本者。无明微薄本觉力增心归本原。从末向本随位次第建立五忍。至寂灭忍本觉湛然本无动达。今无静故。此本觉亦是诸佛菩萨行本。有说。此者即五忍也。是发大乘趣无上者。从始至终修行之本。亦是诸佛菩萨行本者。亦是法界已成未成佛菩萨本。是为已下如文易了。

从此第二答化众生。于中分四。一明十王位。二明说偈赞。三明忍境智。四诸佛同修。初明十王于中分三。一牒问略标。二明十王位。三结明诸佛。且初第一牒问略标。

经。佛言大王汝先问言菩萨云何化众生者菩萨摩诃萨应如是化从初一地至后一地自所行处及佛行处一切智见故。

解曰。佛言已下牒前问也。从初一地者欢喜地也。至后一地者法云地也。自所行处者一一地中菩萨行处。及佛行处者即彼十地佛化处也。又第十一地如来行处也。一切知见者。菩萨诸佛证真达俗。如实知见行二利也。问初一地者何非习种性耶。答此明十王所行化利。三贤已辨故此不论。从此第二明十王位。于中分十。一一地中皆分为五。一居土广狭。二配属王位。三修法多少。四辨修胜行。五明所利生。初地五中且初第一居土广狭。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百佛刹。

解曰。初地菩萨住百大千。云何知然。一化佛土即一大千。百化佛刹百大千故。问所居之土总有几种。以何为体。何故十地广狭异耶。答准佛地论。诸土相对总分为二。一净二秽。净中备举有十三土。果土有三。因土有十。果土三者。若法性土真如为体。恒沙性德依自性故。若报得土镜智为体。诸无漏种依自土故。他受用土平等性智为其土体。现大小身依自土故。若变化土成事智品为其土体。现变化身依自土故。合他受用及变化身。俱为第三应化土也。因土十者。十地菩萨所依之土本识为体。即是有漏苦谛摄故。若后得智所变影像即是无漏道谛摄故。随智胜劣广狭不同。众宝庄严皆自智变。有粗妙异自受用故。乘便明者若彼二乘变易之土体同菩萨。但粗劣故。西方净土地前生者本识为体。由佛本愿及自行力故得往生。无无漏智所资感故。七宝位劣自受用也。秽土之中界趣胜劣自识所变。准此应知。净秽异同生之别业如常分别。从此第二配属王位。

经。作赡部洲转轮圣王。

解曰。如十地经。初地作阎浮提王。璎珞经说。初地已上琉璃轮王。华严经云。初地作阎浮王。此云轮王。言阎浮者明住处也。言琉璃者明胜妙也。言轮王者举轮宝也。居土化境不相违也。然今此经初地菩萨与道种性轮王何别。答如下偈云。权化有情游百国。此百彼一圣凡胜劣有多别故。从此第三修法多少。

经。修百法明门。

解曰。此经总标无别名数。璎珞经云。所谓十信一一各十。即百法明门。华严经云。此地菩萨若行精进。舍家妻子出家学道。于一念顷得百三昧。以净天眼见百佛国。二见百如来。三动百世界。身亦能往彼佛世界放大光明。四化为百类普令他见。五成熟百类所化有情。六若欲留身得百劫住。七见前后际百劫中事。八智见能入百法明门。九化作百身。十身皆能现百菩萨眷属。若以愿力自在示现过于是数。乃至百千亿那由他劫不能数知。若属此经十中第八。通而言者具此应知。从此第四辩修胜行。

经。以檀波罗蜜多住平等心。

解曰。十度之中施度圆满。具七最胜。三轮清净得无分别住平等心。此度偏增。一切常舍余非不修。随力分故。从此第五明所刹生。

经。化四天下一切众生。

解曰。以十善道化利众生。此后诸王皆十善化。处有广狭行有胜劣。以为异矣。从此第二明离垢地。文分为五。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千佛刹作忉利天王修千法明门说十善道化一切众生。

解曰。居土渐广作天帝释。广初地百为千明门。修戒度圆以十善化。从此第三明发光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不可说不可说天王修万法明门依四禅定化一切众生。

解曰。此地菩萨得诸胜定时分天王。渐广胜故。从此第四明焰慧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亿佛刹作睹史多天王修亿法明门行菩提分法化一切众生。

解曰。知足天王修诸亿门菩提分智化众生故。从此第五明难胜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百亿佛刹化乐天王修百亿法明门二谛四谛化一切众生。

解曰。所修转胜百亿诸门。备观诸谛化众生故。从此第六明现前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千亿佛刹作他化自在天王修千亿法明门十二因缘智化一切众生。

解曰。居欲界顶他化天王。所修所悟悉皆转胜。以缘生智化利众生。从此第七明远行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万亿佛刹作初禅梵王修万亿法明门方便善巧智化一切众生。

解曰。居大梵天境修俱胜。得方便智化利众生。从此第八明不动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百万微尘数佛刹作二禅梵王修百万微尘数法明门双照平等神通愿智化一切众生。

解曰。居遍光净天境修转胜。真俗双照现大神通。以大愿智化利众生。从此第九明善慧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百万亿阿僧祇微尘数佛刹作三禅梵王修百万亿阿僧祇微尘数法明门以四无碍智化一切众生。

解曰。居遍净天境修转胜。四无碍智化利众生。从此第十明法云地。文五如前。

经。若菩萨摩诃萨住不可说不可说佛刹作第四禅大梵天王为三界主修不可说不可说法明门得理尽三昧同佛行处尽三界原普利众生如佛境界。

解曰。不可说者如华严经四十五云。不可说者即一百一十九数。若不可说不可说即一百二十数也。居色界顶大自在宫作三界主。境修最胜。得理尽三昧者。照解理极故名理尽。三昧可知。此即最后金刚定也。同佛行处者同寂灭忍也。尽三界原者。依本记云。阿赖耶识以为本原。如起信论。根本无明而起业识。原集原苦是三界原。圣智断此故名为尽。普利等者。谓此地中所利有情证真达俗。悉皆最胜分同佛境。故大品经云。十地菩萨当知如佛。又云见性未了。即其义也。从此第三结明诸佛。于中分二。且初第一结诸菩萨。

经。是为菩萨摩诃萨现诸王身化导之事。

解曰。如文悉矣。从此第二结明诸佛。

经。十方如来亦复如是证无上觉常遍法界利乐众生。

解曰。不唯菩萨依此利生。十方如来亦复如是。常遍法界广利乐故。从此第二明说偈赞。于中分三。一大众供养。二王说偈赞。三闻法获益。且初第一大众供养。

经。尔时一切大众即从座起散不可说花焚不可说香供养恭敬称赞如来。

解曰。闻法喜庆供养称赞也。从此第二王说偈赞。于中分二。且初第一标王说偈。

经。时波斯匿王即于佛前以偈赞曰。

解曰。所言偈者此有三解。一云偈者竭也。摄义竭尽。二云偈者憩也。语憩息故。三者梵云伽他此云讽诵。古译经者乃至偈他略去他字但名为偈。语讹略矣。从此第二正明偈赞。总三十行于中分三。初有三行赞佛三德。次有二十六行半广赞五忍。后有半行结赞礼敬。初赞三德于中分三。一赞三业德。二赞所被妙。三赞所说深。且初第一赞三业德。

经。世尊导师金刚体心行寂灭转法轮八辩圆音为开演时众得道百万亿。

解曰。世尊如上。言导师者善巧具足如海导师。彼引得宝。此引成佛。金刚体者坚固具足。体者身也。佛身坚固由如金刚。赞身德也。言心行者悲智具足。四智心品总名为心。常照二谛故名为行。言寂灭者解脱具足逾动逾寂名为寂灭。赞心德也。如净名云。心净已度诸禅定。不违此也。转法轮者下赞语德。转者起也。法谓所说教理行果三乘法也。轮者圆满由如车轮。摧坏诸障能运用故。谓佛所转无上妙法。往他相续以被根宜。转法轮义如常分别。言八辩者。八谓八音辩谓七辩。言八音者如梵摩喻经云。一最好声。二易了声。三调和声。四柔软声。五不误声。六不女声。七尊慧声。八深远声。言七辩者。一捷辩。须言即言无蹇叱故。二迅辩。悬河湕冷不迟讷故。三应辩。应时应机不增减故。四无疏谬辩。所说契理不邪错故。五无断尽辩。相续连环终无竭故。六凡所演说丰义味辩。一一言句多事理故。七一切世间最上妙辩。具足甚深如雷等故。言圆音者。一音圆音义通多解。有说。诸佛无形无声为对根宜。如空谷响现无量声。随其根性各得一音等遍十方故云圆音。有说。诸佛实有色声。其音圆满无异韵曲。如经说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有说。诸佛实有众多音声。但以佛音无障无碍。一切即一故名一音。一即一切故名圆音。由具众德广为开演。赞语德故。上三业德即三密门。事用之中即三示导。时众得道百万亿者。赞说。当根标所被也。从此第二赞所被妙。

经。天人俱修出离行能习一切菩萨道。

解曰。天人俱修者。若天若人异类等受。俱能修习大乘出离菩萨道也。由此言者。三乘种性但诣斯会皆修大故。自上所明即三宝也。从此第三赞所说深。于中分三。且初第一明五忍德。

经。五忍功德妙法门十四菩萨能谛了。

解曰。五忍如前。言功德者。菩萨所修万行功德。妙法门者。从凡至圣深妙法门。十四菩萨者。三贤十地及以等觉为十四也。能谛了者。见解证修能谛了矣。从此第二明因果异。

经。三贤十圣忍中行唯佛一人能尽原。

解曰。因中菩萨依此趣求。故忍中行。唯佛果圆德行俱满。独尽原故。从此第三明三宝藏。

经。佛法众海三宝藏无量功德于中摄。

解曰。佛法众者列三宝名。一体真如即忍性故。能说所说诸修行者即别相故。所言海者。赞忍深广包含三宝。蕴积为藏。无量功德者。有为无为恒沙功德皆积忍中故云摄也。赞所说深。明三业竟从此第二有二十六行半广赞五忍。于中分二。初有二十四行广赞五忍。后有两行半赞佛悲深。初明五忍。于中分二。初有二十三行广明五忍。后有一行因果对明。就明五忍大分为六。初四行半偏明伏忍。于中分二。初通赞四王。后总明伏忍。初文复二。且初第一明十善位。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疏卷中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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