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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裔典第九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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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人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禽人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禽人菅。

〈注〉亦东南蛮菅草坚忍。

路人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路人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路人大竹。

〈注〉路人,东方蛮贡大竹。

卜人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卜人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卜人以丹沙。

〈注〉卜人,西南之蛮丹沙所出。

扬州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扬州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扬州禺禺,鱼名:解隃寇。

〈注〉亦奇鱼也。

权扶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权扶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权扶三目。

〈注〉权扶,南蛮形甚小。

白州部汇考

成王 年,大会诸侯于成,周白州入贡。

按《汲冢周书·王会解》:白州北闾,北闾者,其革若于伐,其木以为车,终行不败。

〈注〉白州,东南蛮与白民接也。

长肱部汇考一〈长臂〉

穆王西征,封长肱于黑水之西河。

按《穆天子传》云云。

〈注〉即长臂人也,身如中国,臂长三丈,魏时在赤海中得此人裾也。

长肱部汇考二

《山海经》

《海外南经》

长臂国,捕鱼水中,两手各操一鱼。一曰在焦侥东,捕鱼海中。

〈注〉旧说云:其人手下垂至地。魏黄初中,元菟太守王颀讨高句丽王宫,穷追之,过活沮国,其东界临大海,近日之所出。问其耆老,海东复有人否,云常在海中得一布褶,身如中大衣,两袖长三尺,即此长臂人衣也。

长臂国

長臂國.46023.png

图考

按《三才图会》:长臂人,在海之东,人垂手至地,昔有人在海中得一布衣,袖各长丈馀。

长肱部艺文

《长臂国赞》晋·郭璞

双肱三尺,体如中人。彼曷为者,长臂之民。修脚是负,捕鱼海滨。

黄支部汇考

平帝元始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按《汉书·平帝本纪》云云。

〈注〉应劭曰:黄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师三万里。师古曰:犀状如水牛,头似猪而四足类象,黑色,一角当额前,鼻上又有小角。

按《后汉书·南蛮传》:王莽辅政,元始二年,日南之南黄支国来献犀牛。凡交趾所统,虽置郡县,而言语各异,重译乃通。人如禽兽,长幼无别。项髻徒跣,以布贯头而著之。后颇徙中国罪人,使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

按杜氏《通典》:黄支国,汉时通焉。合海、日南之南三万里,俗略与珠崖相类。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明珠、玉璧、琉璃、奇石、异物。大珠至围二寸以下,而至圆者,置之平地,终日不停。

满剌加部汇考〈哥罗 哥罗富沙罗 重迦罗〉

哥罗国,汉时闻于中国。

按《汉书》不载。 按杜氏《通典》:哥罗国,汉时闻焉。在槃槃东南,亦曰哥罗富沙罗国云。其王姓矢利婆罗,名米失钵罗。其城累石为之。城有楼阙,门有禁卫,宫室覆之以草。国有二十四州而无县。庭列仪仗,有纛,以孔雀羽饰焉。兵器有弓、箭、刀、槊、皮甲。征伐皆乘象,一队有象百头,每象有百人卫之。象鞍有钩拦,其中有四人,一人执盾,一人执弓矢,一人执殳,一人执刀。赋税人出银一铢。国无蚕丝、麻纻,唯出吉贝布。畜有牛,少马。其俗,非有官者不得上发裹头。又嫁娶初问婚,惟以槟榔为礼,多者至二百盘。或婚之时,唯以黄金为财,多者至二百两。妇人嫁讫则从夫姓。音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簧。吹蠡击鼓。死亡则焚尸,盛以金罂,沉之大海。

成祖永乐元年,遣使招谕满剌加国。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满剌加,在占城南。顺风八日至龙牙门,又西行二日即至。或云即古顿逊,唐哥罗富沙。永乐元年十月遣中官尹庆使其地,赐以织金文绮、销金帐幔诸物。其地无王,亦不称国,服属暹罗,岁输金四十两为赋。庆至,宣示威德及招徕之意。其酋拜里迷苏剌大喜,遣使随庆入朝贡方物。

永乐三年,满剌加遣使入贡,封为满剌加国王。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三年九月,至京师。帝嘉之,封为满剌加国王,赐诰印、䌽币、袭衣、黄盖,复命庆往。其使者言:王慕义,愿同中国列郡,岁效职贡,请封其山为一国之镇。帝从之。制碑文,勒山上,末缀以诗曰:西南钜海中国通,输天灌地亿载同。洗日浴月光景融,雨崖露石草木浓。金花宝钿生青红,有国于此民俗雍。王好善义思朝宗,愿比内郡依华风。出入导从张盖重,仪文裼袭礼虔恭。大书贞石表尔忠,尔国西山永镇封。山居海伯翕扈从,皇考陟降在彼穹。后天监视久益隆,尔众子孙万福崇。庆等再至,其王益喜,礼待有加。

按《明会典》:永乐三年,其酋长拜里迷苏剌遣使奉金叶表朝贡,诏封为国王,给印诰,使者言:王慕义,愿同中国属郡,岁效职贡,又请封其国西山,诏封为镇国之山,御制碑文,赐之贡物犀角、象牙、玳瑁、玛瑙珠、鹤顶、金母鹤顶、珊瑚树、珊瑚珠、金镶戒指、鹦鹉、黑熊、黑猿、白麂、锁服、撒哈剌白苾布、姜黄布、撒都细布、西洋布、花缦、蔷薇露、栀子花、乌爹泥苏合油、片脑、沉香、乳香、黄速香、金银香、降真香、紫檀香、丁香、树香、木香、没药阿魏大枫子、乌木、苏木、番锡、番盐、黑小厮。

按《明·一统志》:满剌加国在占城国南,其朝贡自广东以达于京师,前代不通中国。本朝永乐三年,其国王西利八儿速剌遣使朝贡,朝廷赐以印诰。

按《广东通志》:满剌加国,古哥罗富沙也。汉时,常通中国,后为顿逊所羁属,顿逊在海崎山上,地方千里,城去海十里,有五王,并羁属扶南。去扶南可三千里,东界通交州,即古哥罗富沙也。其西界接天竺,徼外诸国,其国城接阇婆,故又名大阇婆,今称重迦罗。东有吉里地闷,故其处,旧不称国。自旧江顺风,八昼夜可至其国,傍海,山孤人少,受羁属于暹罗,每岁输金四十两为税。明永乐三年,其王西利八儿速剌遣使奉金叶表文来朝贡。

满剌加国疆域在占城南,其朝贡自广东以达京师,贡献方物使回,令于广东布政司管待。

永乐五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五年九月,遣使入贡。永乐六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六年,郑和使其国,旋入贡。永乐七年,册满剌加为国,封其将领为王。

按《瀛涯胜览》:满剌加旧名五屿,以海有此山也。东南距海,西北皆岸,岸连山,地瘠卤,收穫殊寡,故未称国,隶暹罗。岁输金五十两,否则被伐。永乐七年己丑上命太监郑和册为满剌加国,赐其将领银印、冠服为王,自是不役属暹罗,携妻子赴京谢愿,修职贡上,赐舶还其境,有大溪灌王宫入海,跨溪桥之构亭于上约二十馀楹,交易者来集,俗尚回回,教持斋受戒。王以白缠首、青细花袍、蹑皮履、乘轿民间,男帕首、女撮髻于后,其体微黑,短衫束腰,以帨,风俗淳朴,民舍如暹罗,联榻趺坐业渔,刳木为舟,泛海而渔。婚丧类瓜哇,旁海有龟龙,患其龙高四尺,四足,身皆鳞甲,露长牙,遇之则齧。山出黑虎,比常虎差小,毛有暗花,文虎有能变人形者,白昼入市群行。觉者禽杀之,古城尸头蛮中国舶亦至其地,栫木为棚,辟四门鼓楼,夜巡以铃,内设重棚,有仓库,可贮货。五月中方发舶厥,产黄连香、乌木打、魔香,此香乃树脂堕地成,遇火即然。国人以当灯,及涂舟,水不能入。明莹者若金箔,曰损都卢,厮可作瑁珠,名水珀是已。花钖有场山,曰树沙。始其皮如葛,捣滤成粉,可作饭。渚生水草曰:茭,长如刀状,韧坚,其子类荔枝,大若鸡子,以酿酒曰:茭。酒亦醉人,叶可作簟席,果有:甘蔗、芭蕉子、波罗密、野荔枝之类。蔬有:葱、姜、蒜、芥、东瓜、西瓜之属,牛、羊、鸡、鸭、罕有,驴马无。〈按《明外史》:三年已封为国王,此作七年,始图其地为国,赐将领为王,两说不同,

今并存之。

按《明会典》:满剌加国,筵宴二次,使臣回至广东,布政司管待一次。永乐间,使臣回,经过府州管待。七年,命正使太监郑和等,统官兵二万七千馀人,驾海舶四十八艘,往诸番彝,开读赏赐,诏封为满剌加国王,赐银印、冠带、袍服,且建碑立界,暹罗始不敢侵扰。正统间使臣回洛宁、江西布政司、广东布政司管待。永乐九年,满剌加率其妻子入朝奉贡,上御奉天门,宴赉有加。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九年,满剌加王率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馀人来朝。抵近郊,命中官海寿、礼部郎中黄裳等宴劳,有司供张会同馆。入朝奉天殿,帝亲宴之,妃以下宴他所。光禄日致牲牢上尊,赐王金绣龙衣二袭、麒麟衣一袭,金银器、帷幔衾裯悉具,妃以下皆有赐。将归,赐王玉带、仪仗、鞍马,赐妃冠服。频行,赐宴奉天门,再赐玉带、仪仗、鞍马、黄金百、白金五百、钞四十万贯、钱二千六百贯、锦绮纱罗三百匹、帛千匹、浑金文绮二、金织通袖膝襕二;妃及子侄陪臣以下,宴赐有差。礼官饯于龙江驿,复赐宴龙潭驿。按《明会典》:九年,王来朝,赐王妃及其子侄陪臣傔从䌽缎、纱罗、袭衣有差,王还国,赐王妃冠服及银钞、锦绮纱、罗等物,陪臣赏赐有差,以后定例回赐国王䌽缎十,表里纱罗各四匹,锦二匹,王妃䌽缎五,表里纱三匹,差来正副使,并头目初到,每人赏织金罗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䌽缎四,表里纱罗各二匹,折钞绢四匹,织金纻丝衣一套。通使总管人等初到,每人素罗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绫三匹,折钞绢六匹,素纻丝衣一套。番伴初到,每人绢衣一套,靴袜各一双,正赏折钞绢二匹,绵布二匹,伴袄裤鞋各一副。其正副使、通事人等,给赐冠带及给换例与暹罗国同。正贡外附来货物皆给价,其馀货物许令贸易。按《明·一统志》:九年,其嗣王拜里迷苏剌亲率其妻子来朝,厚赉而还,自是朝贡不绝。

按《广东通志》:九年七月,嗣王拜里迷苏剌率其妻子陪臣五百四十馀人来朝。上闻之,念其轻去乡土,跋涉海道,即遣中官海寿,礼部郎中黄裳等往宴劳之。复命有司供张会同馆,既至奉表入见,并献方物,上御奉天门,宴劳之,别宴王妃及陪臣等。仍命光禄寺日给牲牢,上尊命,礼部赐王妃八儿迷速里及其子侄、陪臣傔从文绮纱罗袭衣有差。九月拜里迷苏剌辞归,赐宴于奉天门,别宴王妃、陪臣等,赐敕劳王厚赐之,并及其妻子、陪臣、敕曰:王涉海数万里至京师,坦然无虞,盖王之忠诚,神明所祐。朕与王相见甚驩,固当且留,但国人在望,宜往慰之。今天气向寒,顺风南帆,实维厥时,王途中善饮食、善调护,以副朕眷念之怀。

永乐十年,满剌加王侄入谢,旋又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年夏,其侄入谢。及辞归,命中官甘泉偕往,旋又入贡。

永乐十二年,满剌加国王薨,其子入朝告其父讣,即命袭封。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二年,王子母斡撒干的儿沙来朝,告其父讣。即命袭封,赐金币。嗣后,或连岁,或间岁入贡以为常。

按《明会典》:十二年,国王子母斡撒干的儿沙来朝,告父卒,命嗣封。

按《广东通志》:十二年,国王母来宴,赐如王妃。

永乐十七年,满剌加王率妻子陪臣入朝谢恩,诉暹罗见侵,诏戒谕暹罗。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十七年,王率妻子陪臣来朝谢恩。及辞归,诉暹罗见侵状。帝为赐敕谕暹罗,暹罗乃奉诏。

永乐二十二年,满剌加王子以嗣位,率妻子入朝。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永乐二十二年,西里麻哈剌以父没嗣位,率妻子陪臣来朝。

宣宗宣德六年,满剌加遣使入,诉暹罗见侵,阻贡道

之故,命郑和赍敕戒谕暹罗。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宣德六年遗使者来言:暹罗谋侵本国,王欲入朝,惧为所阻,欲奏闻,无能书者,令臣三人附苏门荅剌贡舟入诉。帝命附郑和舟归国,因令和赍敕谕暹罗,责以辑睦邻封,毋违朝命。初,三人至,无贡物,礼部例不当赏。帝曰:远人越数万里来愬不平,岂可无赐。遂赐袭衣、䌽币,如贡使例。

宣德八年,满剌加国王率妻子陪臣来朝。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宣德八年,王率妻子陪臣来朝。抵南京,天已寒,命俟春和北上,别遣人赍敕劳赐王及妃。洎入朝,宴赉如礼。及还,有司为治舟。王复遣其弟贡驼马方物。时英宗已嗣位,而王犹在广东。赐敕奖王,命守臣送还国。因遣古里、真腊等十一国使臣,附载偕还。

按《明会典》:宣德八年,国王朝贡,广东布政司,并南雄、赣州、临江、淮安、济宁各府州茶饭管待,至通州,令行在光禄寺办送茶饭接待。

英宗正统十年,满剌加国使者请赐其王敕书伞盖,又说欲亲诣阙下,乞赐巨舟,皆从之。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正统十年,其使者请赐王息力八密息瓦儿丢八沙护国敕书及蟒服、伞盖,以镇服国人。又言:王欲亲诣阙下,从人多,乞赐一巨舟,以便远涉。帝悉从之。

按《明会典》:正统十年以后,屡遣使来贡,贡道由广东。

代宗景泰六年,满剌加入贡,请封遣使兼赐冠服。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景泰六年,速鲁檀无答佛哪沙贡马及方物,请封为王。诏给事中王晖往。已,复入贡,言所赐冠带燬于火。命制皮弁服、红罗常服及犀带纱帽予之。

英宗天顺三年,满剌加国入贡请封。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天顺三年,王子苏丹芒速沙遣使入贡,命给事中陈嘉猷等往封之。越二年,礼官言:嘉猷等浮海二日,至乌猪洋,遇飓风,舟坏,飘六日至清澜守禦所获救。敕书无失,诸赐物悉沾水。乞重给,令使臣复往。从之。

按《明会典》:天顺三年,其王嗣子请封,遣使行礼。按明《一统志》:天顺三年,国王无答佛哪沙卒,其子苏丹芒速沙请命,复遣使赍诏往封焉。

宪宗成化十年,满剌加入贡。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成化十年,给事中陈峻册封占城王,遇安南兵据占城不得入,以所赍物至满剌加,谕其王入贡。其使者至,帝喜,赐敕嘉奖。

成化十七年,安南劫满剌加贡使,贡使至阙讼之,敕责安南,遣官册封马哈木沙为王。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成化十七年九月,贡使言:成化五年,贡使还,飘抵安南境,多被杀,馀黥为奴,幼者加宫刑。今已据占城地,又欲吞本国。本国以皆为王臣,未敢与战。适安南贡使亦至,满剌加使臣请与廷辨。兵部言事属既往,不足深较。帝乃因安南使还,敕责其王,并谕满剌加,安南复侵陵,即整兵待战。寻遣给事中林荣、行人黄乾亨册封王子马哈木沙为王。二人溺死,赠官赐祭,予荫,恤其家,馀敕有司海滨招魂祭,亦恤其家。复遣给事中张晟、行人左辅往。晟卒于广东,命守臣择一官为辅副,以终封事。

武宗正德三年,江西人萧明举等,劫杀满剌加贡使。事发,伏诛,佛郎机恃强,夺满剌加之地。

按《明外史·满剌加传》:正德三年,使臣端亚智等入贡。其通事亚刘,本江西万安人萧明举,负罪逃入其国,赂大通事王永、序班张字,谋往浡泥索宝。而礼部吏侯永等亦受赂,伪为符印,扰邮传。还至广东,明举与端亚智辈争言,遂与同事彭万春等劫杀之,尽取其财物。事觉,逮入京。明举凌迟,万春等斩,王永减死罚米三百石,与张字、侯永并戍边,尚书白钺以下皆议罚。刘瑾因此罪江西人,减其解额五十名,仕者不得任京职。其后佛郎机强,举兵侵夺其地,王苏端妈末出奔,遣使告难。时世宗已嗣位,敕责佛郎机,令还其故土。而谕暹罗诸国王以救灾恤邻之义,迄无应者,满剌加竟为所灭。时佛郎机亦遣使朝贡请封,抵广东,守臣以其国素不列《王会》,羁其事以闻。诏予方物之直遣归,后改名麻六甲云。满剌加所贡物有玛瑙、珍珠、玳瑁、珊瑚树、鹤顶、金母鹤顶、琐服、白苾布、西洋布、撒哈剌、犀角、象牙、黑熊、黑猿、白麂、火鸡、鹦鹉、片脑、蔷薇露、苏合油、栀子花、乌爹泥、沉香、速香、金香、阿魏之属。有山出泉流为溪,土人淘沙取锡煎成块曰斗锡。田瘠少收,民皆淘沙捕鱼为业。气候朝热暮寒。男女椎髻,身体黝黑,间有白者,唐人种也。俗淳厚,市道颇平。自为佛郎机所破,其风顿殊。商舶希至,多直诣苏门答剌。然必取道其国,率被邀劫,路几断。其自贩于中国者,则直达广东香山澳,接迹不绝云。

满剌加部纪事

《无锡县志》:俞尚书溥初官都府参军,奉使满剌加国,历三年乃归,得卜龟术,选巨龟藏之秘室。饮以清泉,饲以绿苔,岁可用一卜。将卜先斋七日,以薄漆涂龟,腹俟其漆裂如灼文,以验吉凶。胜于火灼,溥得二龟,一长尺有三寸,一长尺有半寸,又携得二种药,一名阿止儿,状如苦参,疗内伤。一名阿息,类地骨皮,治金疮。

《坤舆图说》:满剌加国地不甚广,为海商辐辏。正在赤道下,春秋二分气候极热,赖无日不雨,故可居。产象及胡椒,佳果木终岁不绝,人良善,不事生业,或弹琵琶閒游。

僬侥部汇考一〈周饶〉

后汉

安帝永初元年春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侥种夷贡献内属。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明成祖永乐十七年,僬侥国贡献。

按《广东通志》:僬侥乃永昌徼外彝,其人长三尺,而诸蕃黑小厮或充贡物,而咳首等种,大抵皆海獠也。

僬侥部汇考二

《山海经》

《海外南经》

周饶国,其为人短小,冠带。一曰僬侥国在三首东。

〈注〉其人长三尺,穴居,能为机巧,有五谷也。〈又〉《外传》曰:焦侥民长三尺,短之至也。诗含神雾曰从中州以东四十万里,得焦侥国人,长尺五寸也。

《大荒南经》

有小人,名曰焦侥之国,几姓,嘉谷是食。

〈注〉皆长三尺。〈按西方僬侥尧时入贡,或即此国在西南方,或西方、南方各有僬侥,皆无考,姑并存之。〉

板楯蛮部汇考

后汉

灵帝光和二年冬十月,巴郡板楯蛮叛,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刺史讨之,不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按《南蛮传》:板楯蛮夷者,秦昭襄王时有一白虎,常从群虎数游秦、蜀、巴、汉之境,伤害千馀人。昭王乃重募国中有能杀虎者,赏邑万家,金百镒。时有巴郡阆中夷人,能作白竹之弩,乃登楼射杀白虎。昭王嘉之,而以其夷人,不欲加封,乃刻石盟要,复夷人顷田不租,十妻不算,伤人者论,罪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盟曰:秦犯夷,输黄龙一双;夷犯秦,输清酒一钟。夷人安之。至高祖为汉王,发夷人还伐三秦。秦地既定,乃遣还巴中,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馀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世号为板楯蛮夷。阆中有渝水,其人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数陷阵。俗喜歌舞,高祖观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命乐人习之,所谓巴渝舞也。遂世世服从。至于中兴,郡守常率以征伐。桓帝之世,板楯数反,太守蜀郡赵温以恩信降服之。灵帝光和三年,巴郡板楯复叛,寇掠三蜀及汉中诸郡。灵帝遣御史中丞萧瑗督益州兵讨之,连年不能剋。帝欲大发兵,乃问益州计吏,考以征讨方略。汉中上计程包对曰:板楯七姓,射杀白虎立功,先世复为义人。其人勇猛,善于兵战。昔永初中,羌入汉川,郡县破坏,得板楯救之,羌死败殆尽,故号为神兵。羌人畏忌,传语种辈,勿复南行。至建和二年,羌复大入,实赖板楯连战破之。前车骑将军冯绲南征武陵,虽受丹阳精兵之锐,亦倚板楯以成其功。近益州郡乱,太守李颙亦以板楯讨而平之。忠功如此,本无恶心。长吏乡亭更赋至重,仆役箠楚,过于奴虏,亦有嫁妻卖子,或乃至自颈割。虽陈冤州郡,而牧守不为通理。阙庭悠远,不能自闻。含怨呼天,叩心穷谷。愁苦赋役,困罹酷刑。故邑落相聚,以致叛戾。非有谋主僭号,以图不轨。今但选明能牧守,自然安集,不烦征伐也。帝从其言,遣太守曹谦宣诏赦之,即皆降服。

按《汉中士女志》:程苞,字元道,南郑人也。光和二年上计吏,时巴郡板楯反,军旅数起,征伐频劳。天子患之,访问益州计,考以方略。苞对言:板楯忠勇,立功先汉,为帝义民,羌入汉中,辄蒙其力,东征南战,世有功劳。由不料恤,以致叛乱,非有僭盗,能相群杀。兵临之,未必卒得。不如但选明能太守,恩信怀服,自然安定矣。天子从之。卒如其言。后在道卒。

光和五年秋七月,巴郡板楯蛮诣太守曹谦降。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中平五年,板楯蛮复叛,遣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按《南蛮传》:中平五年,巴郡黄巾贼起,板楯蛮夷因此复叛,寇掠城邑,遣西园上军别部司马赵瑾讨平之。

林邑部汇考一

武帝泰始四年,林邑国遣使来献。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五年,林邑国遣使来献。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林邑国本汉时象林县,则马援铸柱之处也,去南海三千里。后汉末,县功曹姓区,有子曰连,杀令自立为王,子孙相承。其后王无嗣,外孙范熊代立。熊死,子逸立。其俗皆开地户以向日,至于居止,或东西无定。人性凶悍,果于战斗,便山习水,不闲平地。四时暄暖,无霜无雪,人皆裸露徒跣,以黑色为美。贵女贱男,同姓为婚,妇先娉婿。女嫁之时,著迦盘衣,横幅合缝如井栏,首戴宝花。居丧剪鬓谓之孝,燔尸中野以为葬。其王服天冠,被缨络,每听政,子弟侍臣皆不得近之。自孙权以来,不朝中国。至武帝太康中,始来贡献。

按《梁书·林邑本传》:林邑国者,本汉日南郡象林县,古越裳之界也。伏波将军马援开汉南境,置此县。其地纵广可六百里,城去海百二十里,去日南界四百馀里,北接九德郡。其南界,水步道二百馀里,有西国夷亦称王,马援植两铜柱表汉界处也。其国有金山,石皆赤色,其中生金。金夜则出飞,状如萤火。又出玳瑁、贝齿、吉贝、沉木香。吉贝者,树名也,其华成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洁白与纻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班布也。沉木者,土人斫断之,积以岁年,朽烂而心节独在,置水中则沉,故名曰沉香。次不沉不浮者,曰香也。汉末大乱,功曹区达,杀县令自立为王。传数世,其后王无嗣,立外甥范熊。熊死,子逸嗣。

按《水经注》:林邑之号,建国初起自汉末初平之乱,人怀异心,象林功曹姓区,有子名连,攻其县,杀令自号为王,值世乱离,林邑遂立,后乃袭代传位子孙,三国鼎争,未有所附,吴有交土与之邻接,进侵寿泠以为疆界,自区连以后,国无文史,失其纂代世数难详,宗引灭绝,无复种裔,外孙范熊代立,人情乐推后,熊死,子逸立。

成帝咸康三年,林邑国王范逸死,奴文篡立。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咸康二年,范逸死,奴文篡位。文,日南西卷县夷帅范椎奴也。尝牧牛涧中,获二鲤鱼,化成铁,用以为刀。刀成,乃对大石嶂而之曰:鲤鱼变化,冶成双刀,石嶂破者,是有神灵。进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怀之。随商贾往来,见上国制度,至林邑,遂教逸作宫室、城邑及器械。逸甚爱信之,使为将。文乃谮逸诸子,或徙或奔。及逸死,无嗣,文遂自立为王。以逸妻妾悉置之高楼,从己者纳之,不从者绝其食。于是乃攻大岐界、小岐界、式仆、徐狼、屈都、乾鲁、扶单等诸国,并之,有众四五万人。遣使通表入贡于帝,其书皆胡字。

按《梁书·林邑传》:晋成帝咸康三年,逸死,奴文篡立。文本日南西捲县夷帅范稚〈《晋书》作椎〉家奴,常牧牛于山涧,得鳢鱼二头,化而为铁,因以铸刀。铸成,文向石而咒曰:若斫石破者,文当王此国。因举刀斫石,如断刍槁,文心独异之。范稚常使之商贾至林邑,因教林邑王作宫室及兵车器械,王宠任之。后乃谗王诸子,各奔馀国。及王死无嗣,文伪于邻国迓王子,置毒于浆中而杀之,遂胁国人自立。举兵攻旁小国,皆吞灭之,有众四五万人。时交州刺史姜庄〈《晋书》作壮〉使所亲韩戢、谢稚〈《晋书》作棹〉,前后监日南郡,并贪残,诸国患之。按《水经注》:有范文,日南西捲县夷师雅夷〈《晋书》夷帅范椎 《梁书》范稚〉奴也。文为奴时,山涧牧羊,于涧水中得两鳢鱼,隐藏挟归,规欲私食,郎知,检求文,大惭惧起,托云将砺石还,非为鱼也,郎至鱼所见是两石,信之而去。文始异之,石有铁文,入山中就石冶铁锻作两刀。举刃向鄣,因祝曰:鲤鱼变化冶石成刀,斫石鄣破者,是有灵神。文当治此,为国君王,斫不入者,是刀无神灵,进斫石鄣,如龙渊,干将之斩芦台,由是人情渐附。今水石尚在,鱼刀犹存,传国子孙如斩蛇之剑也,雅尝使文远行商贾,北到上国,多所闻见,以晋悯帝建兴中南至林邑,教王范逸制造城池,缮治戎甲,经始庙略。王爱信之,使为将帅,能得众心,文谗王诸子,或徙或奔,王乃独立。成帝咸和六年死,无子。文乃迎王子于外国,海行取水置毒椰子中,饮而杀之,遂胁国人自立为王,取前王妻妾置高楼上,有从己者取而纳之,不从己者绝其饮食,乃死江。东旧事云范文本扬州人,少被掠为奴,卖堕交州,年十五六,遇罪当得杖,畏怖因逃。随林邑。贾人渡海远去,没入于王,大被幸爱,经十馀年王死,文害王二子,诈杀侯将,自立为王,威加诸国,或夷椎蛮语口食鼻饮,或雕面、镂身、脱裸种汉魏流赭咸为其用。

咸康六年十月,林邑献驯象。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穆帝永和三年春正月,林邑范文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览,以尸祭天。秋七月,范文复陷日南,害督护刘雄。隗文立范贲为帝。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永和三年,文率其众攻陷日南,害太守夏侯览,杀五六千人,馀奔九真,以览尸祭天,铲平西卷县城,遂据日南。告交州刺史朱蕃,求以日南北鄙横山为界。初,徼外诸国尝赍宝物自海路来贸货,贿而交州刺史、日南太守多贪利侵侮,十折二三。至刺史姜壮时,使韩戢领日南太守,戢估较太半,又伐船调枹,声云征伐,由是诸国恚愤。且林邑少由,贪日南之地,戢死绝,继以谢擢,侵刻如初。及览至郡,又耽荒于酒,政教愈乱,故被破灭。既而文还林邑。是岁,朱蕃使督护刘雄戍于日南,文复攻陷之。

按《梁书·林邑传》:穆帝永和三年,台遣夏侯览为太守,侵刻尤甚。林邑先无田土,贪日南地肥沃,常欲略有之,至是,因民之怨,遂举兵袭日南,杀览,以其尸祭天。留日南三年,乃还林邑。交州刺史朱蕃后遣督护刘雄戍日南,文复屠灭之。进寇九德郡,残害吏民。遣使告蕃,愿以日南北境横山为界,蕃不许,又遣督护陶缓、李衢讨之。文归林邑,寻复屯日南。

永和四年夏四月,范文寇九真,多所杀害。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四年,文又袭九真,害士庶十八九。

永和五年,桓温遣督军滕畯讨范文,不剋。其年,文死,子佛嗣。滕畯讨之,入其城,佛请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五年,桓温遣督军滕畯讨范文,为文所败。按《林邑本传》:五年,征西督护滕畯率交广之兵伐文于卢容,为文所败,退次九真。其年,文死,子佛嗣。

按《梁书·林邑传》:五年,文死,子佛立,犹屯日南。征西将军桓温遣督护滕畯、九真太守灌邃帅交、广州兵讨之,佛婴城固守。邃令畯盛兵于前,邃帅劲卒七百人,自后踰垒而入,佛众惊溃奔走,邃追至林邑,佛乃请降。

升平三年,林邑请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三年十二月,交州刺史温放之率兵讨林邑参黎、耽潦,并降之。按《林邑传》:升平末,广州刺史滕含率众伐之,佛惧,请降,含与盟而还。按《梁书·林邑传》:升平初,复为寇暴,刺史温放之讨破之。

孝武帝宁康 年,林邑遣使贡献。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太元二年六月己巳,林邑贡方物。

太元七年三月,林邑范熊遣使献方物。〈按《本传》范熊死,子逸嗣。当

在武帝时,至此又载范熊事,乃仍原本所纪存参。

按以上《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安帝隆安三年二月,林邑范达陷日南、九真,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讨破之。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梁书·林邑传》:安帝隆安三年,佛孙须达复寇日南,执太守炅源,又进寇九德,执太守曹炳。交趾太守杜瑗遣都护邓逸等击破之,即以瑗为刺史。

义熙九年,林邑入寇。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九年三月,林邑范胡达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斩之。按《林邑传》:义熙中,每岁又来寇日南、九真、九德等诸郡,杀伤甚众,交州遂致虚弱,而林邑亦用疲弊。佛死,子胡达立,上疏贡金盘碗及金钲等物。

按《梁书·林邑传》:义熙三年,须达复寇日南,杀长史,瑗遣海逻督护阮斐讨破之,斩获甚众。九年,须达复寇九真,行郡事杜慧期与战,斩其息交龙王甄知及其将范健等,生俘须达息那能,及虏获百馀人。自瑗卒后,林邑无岁不寇日南、九德诸郡,杀伤甚多,交州遂致虚弱。须达死,子敌真立,其弟敌铠携母出奔。敌真追恨不能容其母弟,舍国而之天竺,禅位于其甥,国相藏驎固谏不从。其甥既立而杀藏驎,藏驎子又攻杀之,而立敌铠同母异父之弟曰文敌。文敌后为扶南王子当根纯所杀,大臣范诸农平其乱,而自立为王。诸农死,子阳迈立。

按《水经注》:建元二年,文攻日南、九德、九真,百姓奔迸,千里无烟,乃还林邑,林邑西去广州二千五百里,城西南角高山、长岭连接天鄣岭,北接涧大源,淮水出那,那远界三重长洲、隐山、绕西,卫山回东,其岭南开涧小源、淮水出松根界上,山壑流隐,山绕南曲街回,东合淮流,以注典冲其城,西南际山东,北瞰水重堑流浦,周绕城下,东南堑外,因傍薄城,东西横长,南北纵狭,北边两端回折曲入城,周围八里一百步,塼城二丈,上起塼城一丈,开方隙孔,上倚板,板上层阁,阁上架屋,屋上构楼,高者六七丈,下者四五丈,飞观鸱尾迎风拂云,缘山瞰水骞翥嵬崿,但制造壮拙稽古夷俗,城开四门,东为前门,当两淮渚滨于曲路,有古碑夷书铭赞。前王胡达之德西门,当两重堑,北回上山,山西即淮流也。南门度两重堑,对温公垒。升平二年交州刺史温放之杀交趾太守宝,别驾阮郎遂征林邑,水陆累战,佛保城自守,重求请服听之。今林邑东城南五里有温公二垒,是也。北门滨淮路断不通,城内小城周围三百二十步,合堂瓦殿,南壁不开,两头长屋脊出南北,南拟背曰:西区。城内石山顺淮面阳,开东向殿,飞檐、鸱尾、青隙、丹墀、榱题、桷椽多诸古法,阁殿上柱高城丈馀五,牛屎为泥墙壁,青光、回度曲掖、绮牖、紫窗、椒房、嫔媵,无别宫,观路寝永巷,共在殿上。临踞东轩,径与下语子弟、臣侍皆不得上,屋有五十馀,丘连甍接,栋檐宇如承神祠鬼塔,小大八庙,层台重榭,状似佛刹,郭无市里,邑寡人居海岸,萧条非生民所处,而首渠以永安养国十世,岂久存哉。

武帝永初二年,林邑遣使贡献。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南夷林邑国,高祖永初二年,林邑王范阳迈遣使贡献,即加除授。按《南齐书·林邑传》:南夷林邑国,在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北连九德,秦时故林邑县也。汉末称王。晋太康五年始贡献。宋永初元年,林邑王范杨迈初产,母梦人以金席藉之,光色奇丽。中国谓紫磨金,夷人谓之杨迈,故以为名。杨迈死,子咄立,慕其父,复改名杨迈。林邑有金山,金汁流出于浦。事尼乾道,铸金银人像,大十围。

文帝元嘉 年,林邑侵日南、九德诸郡。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太祖元嘉初,侵暴日南、九德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聚众欲讨之,闻有代,乃止。

按《梁书·林邑传》:宋永初二年,遣使贡献,以杨迈为林邑王。杨迈死,子咄立,慕其父,复曰杨迈。其国俗:居处为阁,名曰于阑,门户皆北向;书树叶为纸;男女皆以横幅吉贝绕腰以下,谓之干缦,亦曰都缦;穿耳贯小镮;贵者著革屣,贱者跣行。自林邑、扶南以南诸国皆然也。其王著法服,加璎珞,如佛像之饰。出则乘象,吹螺击鼓,罩吉贝伞,以吉贝为幡旗。国不设刑法,有罪者使象踏杀之。其大姓号婆罗门。嫁娶必用八月,女先求男,由贱男而贵女也。同姓还相婚姻,使婆罗门引婿见妇,握手相付,咒曰吉利吉利,以为成礼。死者焚之中野,谓之火葬。其寡妇孤居,散发至老。国王事尼乾道,铸金银人像,大十围。元嘉初,杨迈侵暴日南、九德诸郡,交州刺史杜弘文建牙欲讨之,闻有代乃止。

元嘉七年七月甲寅,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八年,林邑入寇。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七年,杨迈遣使自陈与交州不睦,求蒙恕宥。八年,又遣楼船百馀寇九德,入四会浦口,交州刺史阮弥之遣队主相道生三千人赴讨,攻区粟城不剋,引还。

按《梁书·林邑传》:八年,又寇九德郡,入四会浦口,交州刺史阮弥之遣队主相道生帅兵赴讨,攻区粟城不剋,乃引还。尔后频年遣使贡献,而寇盗不已。

元嘉十年五月,林邑王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林邑欲伐交州,借兵于扶南王,扶南不从。十年,杨迈遣使上表献方物,求领交州,诏答以道远,不许。

元嘉十一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五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六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元嘉十八年,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以上《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二十三年夏六月,交州刺史檀和之伐林邑国,剋之。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元嘉十二、十五、十六、十八年,频遣贡献,而寇盗不已,所贡亦陋薄。太祖忿其违傲,二十三年,使龙骧将军、交州刺史檀和之伐之,遣太尉府振武将军宗悫受和之节度。和之遣府司马萧景宪为前锋,悫仍领宪军副。杨迈闻将见讨,遣使上表,求还所略日南民户,奉献国珍。太祖诏和之:杨迈果有款诚,许其归顺。其年二月,军至朱梧戍,遣府户曹参军日南太守姜仲基、前部贼曹参军蟜弘民随传诏毕愿、高精奴等宣扬恩旨,杨迈执仲基、精奴等二十八人,遣弘民反命,外言归款,猜防愈严。景宪等乃进军向区粟城,杨迈遣大帅范扶龙大戍区粟,又遣水步军径至。景宪破其外救,尽锐攻城。五月,剋之,斩扶龙大首,获金银杂物不可胜计。乘胜追讨,即剋林邑,杨迈父子并挺身奔逃,所获珍异,皆是未名之宝。上嘉将帅之功,诏曰:林邑介恃遐险,久稽王诛。龙骧将军、交州刺史檀和之忠果到列,思略经济,禀命攻讨,万里推锋,法命肃齐,文武毕力,洁已奉公,以身率下,故能立勋海外,震服殊俗。宜加褒饰,参管近侍,可黄门侍郎,领越骑校尉、行建武将军。龙骧司马萧景宪协赞军首,勤捷显著,总勒前驱,剋殄巢穴,必能威服荒夷,抚怀民庶。可持节、督交州、广州之郁林、宁浦二郡诸军事、建威将军、交州刺史。龙骧司马童林之、九真太守傅蔚祖战死,并赠给事中。

按《沈演之传》:上欲伐林邑,朝臣不同,广州刺史陆

徽与演之赞成上意。及平,赐群臣黄金、生口、铜器等物,演之所得偏多。上谓之曰:庙堂之谋,卿参其力,平此远夷,未足多建茅土。廓清京都,鸣鸾东岱,不忧河山不开也。按《宗悫传》: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悫自奋请行。义恭举悫有胆勇,乃除震武将军,为安西参军萧景宪军副,随交州刺史檀和之围区粟城。林邑遣将范毗沙达来救区粟,和之遣偏军拒之,为贼所败。又遣悫,悫乃分军为数道,偃旗潜进,讨破之,拔区粟,入象浦。林邑王范杨迈倾国来拒,以具装被象,前后无际,士卒不能当。悫曰:吾闻狮子威服百兽。乃制其形,与象相禦,象果惊奔,众因溃散,遂剋林邑。收其异宝杂物,不可胜计。

按《梁书·林邑传》:元嘉二十三年,使交州刺史檀和之、振武将军宗悫伐之。和之遣司马萧景宪为前锋,杨迈闻之惧,欲输金一万斤,银十万斤,还所略日南民户,其大臣毒僧达谏止之,乃遣大帅范扶龙〈《宋书》作范扶龙大〉戍其北界区栗〈《宋书》作粟〉城。景宪攻城,剋之,斩扶龙首,获金银杂物,不可胜计。乘胜径进,即剋林邑。杨迈父子并挺身逃奔。获其珍异,皆是未名之宝。又销其金人,得黄金数十万斤。和之后病死,见胡人为祟。按《水经注》:元嘉中,檀和之征林邑,其王杨迈举国夜奔,窜山薮,据其城邑,收宝巨亿。军还之后,杨迈归国,家国荒殄,时人靡存。踌躇崩擗,愤绝复苏。即以元嘉二十三年死。初,杨迈母怀身,梦人铺杨迈金席,与其儿落金席上,光色起昭晰艳曜,华俗谓上金为紫磨金夷,俗谓上金为杨迈金,父胡达死,袭王位,能得人情,自以灵梦为国祥,庆其太子初名咄,后杨迈死,咄年十九代立,慕先君之德,复名杨迈,昭穆二世父子,共名知林邑之将亡矣。

武帝孝建二年,林邑遣使贡献。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世祖孝建二年,林邑又遣长史范龙跋奉使贡献,除龙跋扬武将军。

大明二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大明二年,林邑王范神成,又遣长史范流奉表,献金银器及香布诸物。

明帝泰豫元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南齐

武帝永明九年,林邑范当根纯遣使入贡,始封安南将军林邑王。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九年五月,林邑国献金簟。

按《南齐书·林邑传》:孝建二年,始以林邑长史范龙跋为扬武将军。杨迈子孙相传为王,未有位号。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篡位为王。永明九年,遣使贡献金簟等物。诏曰:林邑蠢尔介在遐外,世服王化。当根纯乃诚恳款到,率其僚职,远绩克宣,良有可嘉。宜沾爵号,以弘休泽。可持节、都督缘海诸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范杨迈子孙范诸农率众人攻当根纯,复得本国。

永明十年,以范诸农为持节、都督缘海诸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明帝建武二年,进范诸农号镇南将军。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永泰元年,以范诸农子文款为林邑王。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永泰元年,诸农入朝,海中遭风溺死,以其子文款为假节、都督缘海军事、安南将军、林邑王。晋建兴中,日南夷帅范稚奴文数商贾,见上国制度,教林邑王范逸起城池楼殿。王服天冠如佛冠,身被香缨络。国人凶悍,习山川,善斗。吹海蠡为角。人皆裸露。四时暄暖,无霜雪。贵女贱男,谓师巫为婆罗门。群从相姻通,妇先遣聘求婿。女嫁者,迦蓝衣横幅合缝如井阑,首戴花宝。婆罗门牵婿与妇握手相付,咒愿吉利。居丧剪发,谓之孝。燔尸中野以为葬。远界有灵鹫鸟,知人将死,集其家食死人肉尽,飞去,乃取骨烧灰投海中水葬。人色以黑为美,南方诸国皆然。区栗城建八尺表。日影度南八寸。自林邑西南三千馀里,至扶南。

武帝天监九年,林邑遣使献白猴,诏封范天凯林邑王。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九年四月,林邑国遣使献白猴一。按《林邑传》:宋孝武孝建、大明中,林邑王范神成累遣长史奉表贡献。明帝泰豫元年,又遣使献方物。齐永明中,范文赞累遣使贡献。天监九年,文赞子天凯奉献白猴,诏曰:林邑王范天凯介在海表,乃心款至,远脩职贡,良有可嘉。宜班爵号,被以荣泽。可持节、督缘海诸军事、威南将军、林邑王。

天监十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云云。

天监十一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天监十三年,林邑遣使献方物。

按以上《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十三年,天凯累遣使献方物。俄而病死,子弼毳跋摩立,奉表贡献。

普通七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普通七年,王高式胜铠遣使献方物,诏以为持节、督缘海诸军事、绥南将军、林邑王。

大通元年三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二年六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中大通二年,行林邑王高式律陁罗跋摩遣使贡献,诏以为持节、督缘海诸军事、绥南将军、林邑王。

中大通六年七月,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开皇 年,林邑遣使入贡。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林邑传》:林邑之先,因汉末交阯女子徵侧之乱,内县功曹子区连杀县令,自号为王。无子,其甥范熊代立,死,子逸立。日南人范文因乱为逸仆隶,遂教之筑宫室,造器械。逸甚信任,使文将兵,极得众心。文因间其子弟,或奔或徙。及逸死,国无嗣,文自立为王。其后范佛为晋扬威将军戴桓所破。宋交州刺史檀和之将兵击之,深入其境。至梁、陈,亦通使往来。其国延袤数千里,土多香木金宝,物产大抵与交阯同。以塼为城,蜃灰涂之,东向户。尊官有二:其一曰西那婆帝,其二曰萨婆地歌。其属官三等:其一曰伦多姓,次歌伦致地,次乙他伽兰。外官分为二百馀部。其长官曰弗罗,次曰可轮,如牧宰之差也。王戴金花冠,形如章甫,衣朝霞布,珠玑璎珞,足蹑革屦,时复锦袍。良家子侍卫者二百许人,皆执金装刀。有弓、箭、刀、槊,以竹为弩,傅毒于矢。乐有琴、笛、琵琶、五弦,颇与中国同。每击鼓以警众,吹蠡以即戎。其人深目高鼻,发拳色黑。俗皆徒跣,以幅布躔身。冬月衣袍。妇人椎髻。施叶席。每有婚媾,令媒者赍金银钏、酒二壶、鱼数头至女家。于是择日,夫家会亲宾,歌舞相对。女家请一婆罗门,送女至男家,婿盥手,因牵女授之。王死七日而葬,有官者三日,庶人一日。皆以函盛尸,鼓舞导从,舆至水次,积薪焚之。收其馀骨,王则内金罂中,沉之于海,有官者以铜罂,沉之于海口;庶人以瓦,送之于江。男女皆截发,随丧至水次,尽哀而止,归则不哭。每七日,然香散花,复哭,尽哀而止。尽七七而罢,至百日、三年,亦如之。人皆奉佛,文字同于天竺。高祖既平陈,乃遣使献方物,其后朝贡遂绝。

炀帝大业元年四月,大将军刘方击林邑,破之。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按《林邑传》:时天下无事,群臣言林邑多奇宝者。仁寿末,上遣大将军刘方为驩州道行军总管,率钦州刺史宁长真、驩州刺史李晕、开府秦雄步骑万馀及犯罪者数千人击之。其王梵志率其徒乘巨象而战,方军不利。方于是多掘小坑,草覆其上,因以兵挑之。梵志悉众而阵,方与战,伪北,梵志逐之,至坑所,其众多陷,转相惊骇,军遂乱。方纵兵击之,大破之。频战辄败,遂弃城而走。方入其都,获其庙主十八枚,皆铸金为之,盖其有国十八叶矣。方班师,梵志复其故地,遣使谢罪,于是朝贡不绝。 按《刘方传》:仁寿中方授驩州道行军总管,以尚书右丞李纲为司马,经略林邑。方遣钦州刺史宁长真、驩州刺史李晕、上开府秦雄以步骑出越常,方亲率大将军张逊、司马李纲舟师趣比景。高祖崩,炀帝即位,大业元年正月,军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险,方击走之。师次阇黎江,贼据南岸立栅,方盛陈旗帜,击金鼓,贼惧而溃。既渡江,行三十里,贼乘巨象,四面而至。方以弩射象,象中疮,却蹂其阵,王师力战,贼奔于栅,因攻破之,俘馘万计。于是济区粟,度六里,前后逢贼,每战必擒。进至大缘江,贼据险为栅,又击破之。径马援铜柱,南行八日,至其国都。林邑王梵志弃城奔海,获其庙主金人,污其宫室,刻石纪功而还。士卒脚肿,死者十四五。方在道遇患而卒,帝甚伤惜之,乃下诏曰:方肃承庙略,恭行天讨,饮冰遄迈,视险若夷。摧锋直指,出其不意,鲸鲵尽殪,巢穴咸倾,役不再劳,肃清海外。致身王事,绩诚可嘉,可赠上柱国、卢国公。

高祖武德 年,环王遣使献方物。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南蛮传》:环王,本林邑也,一曰占不劳,亦曰占婆。直交州南,海行三千里。地东西三百里而赢,南北千里。西距真腊雾温山,南抵奔浪陀州。其南大浦,有五铜柱,山形若倚盖,西重岩,东涯海,汉马援所植也。其地冬温,多雾雨,产虎魄、猩猩兽、结辽鸟。以二月为岁首,稻岁再熟,取槟榔沈为酒,椰叶为席。俗凶悍,果战斗,以麝涂身,日再涂再澡,拜谒则合爪顿颡。有文字,喜浮屠道,冶金银像,大或十围。呼王为阳蒲逋,王妻为陀阳阿熊,太子为阿长逋,宰相为婆漫地。王所居曰占城,别居曰齐国、曰蓬皮势。王衣白氎,古贝斜络臂,饰金琲为缨,鬈发,戴金华冠如章甫。妻服朝霞,古贝短裙,冠缨如王。王卫兵五千,战乘象,藤为铠,竹为弓矢,率象千、马四百,分前后。不设刑,有罪者使象践之;或送不劳山,畀自死。隋仁寿中,遣将军刘芳〈《隋书》方〉伐之,其王范梵志挺走,以其地为三郡,置守令。道阻不得通,梵志裒遗众,别建国邑。武德中,再遣使献方物,高祖为设九部乐飨之。

太宗贞观 年,林邑遣使入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贞观时,王头黎献驯象、镠锁、五色带、朝霞布、火树,与婆利、罗刹二国使者偕来。林邑其言不恭,群臣请问罪。太宗曰:昔苻坚欲吞晋,众百万,一战而亡。隋取高丽,岁调发,人与为怨,乃死匹夫手。朕敢妄议发兵邪。赦不问。又献五色鹦鹉、白鹦鹉,数诉寒,有诏还之。头黎死,子镇龙立,献通天犀、杂宝。

贞观十九年,林邑王范镇龙被弑,国人立诸葛地为王。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十九年,摩呵慢多伽独弑镇龙,灭其宗,范姓绝。国人立头黎婿婆罗门为王,大臣共废之,更立头黎女为王。诸葛地者,头黎之姑子,父得罪,奔真腊。女之王不能定国,大臣共迎诸葛地为王,妻以女。

肃宗至德 年,林邑更号为环王。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永徽至天宝,凡三入献。至德后,更号环王。

宪宗元和 年,安南都护张舟执环王都统及王子五十九人。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南蛮传》:元和初不朝献,安南都护张舟执其伪驩、爱州都统,斩三万级,虏王子五十九,获战象、舠、铠。

林邑部汇考二

《林邑记》

《杂记七则》

槟榔树,大围丈馀,高十馀丈,皮似青铜,节如斑竹,下本不大,上末不小,远近为林,千万若一,森秀无柯,端顶有叶,其叶芾条泒开破,仰望沙沙如弹丛,蕉于竹杪风至,独动似举羽扇之扫天叶,下系数房房,缀十数子,家有数百树,云疏如坠绳也。

西南远界有灵鹫,能知吉凶,觇人将死,食尸肉尽乃去。家人取骨烧为灰,投之于水。

飞鱼翼如蝉,渠则凌云沉泳海底。

延袤六十里,土多香木、金宝,物产大抵与交阯同,以砖为城,蜃灰涂之,皆开北户以向日,或东西无定。王范文铸铜为牛铜屋行宫。

林邑王明达献金钢指环。

从林邑往金山三十馀里,远望金山嵯峨,而赤城照耀,似天涧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细者似苍蝇,大者若蜂蝉,夜行耀光如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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