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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洪范与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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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有治国之大法九条,其文盖甚简约。流传至于商室,商之太师箕子独得其说。

《史记·宋微子世家》“太师少师”注:孔安国曰:“太师,箕子也。”

周武王克殷,访问箕子。箕子乃举所传者告之,是曰“洪范九畴”,亦曰“洪范九等”。

《书·洪范》:“维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湮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

《史记·宋世家》:“武王既克殷,访问箕子。武王曰:‘於乎!维天阴定下民,相和其居,我不知其常伦所序。’箕子对曰:‘在昔鲧湮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从洪范九等,常伦所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等,常伦所叙。初一曰五行,二曰五事,三曰八政,四曰五纪,五曰皇极,六曰三德,七曰稽疑,八曰庶征,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

虽曰天之所锡,初未言天若何锡之,所谓彝伦,即常伦,犹言常事之次叙,亦未尝有何神秘之意义也。汉人始谓《洪范》出于《雒书》。

《汉书·五行志》:“《易》曰:‘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齐召南曰:“《易大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是言图书二者,皆出于伏羲之世,故则之以画八卦。即《尚书》本文,只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不云锡禹以《洛书》,亦不云禹因《洛书》陈《洪范》也。以《洛书》为《洪范》,始于刘歆父子,后儒遂信之。”

《雒书》本文凡六十五字。

《汉书·五行志》:“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叶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

又谓为神龟所负。

《尚书大传》郑注:“初,禹治水得神龟,负文于洛。于以尽得天人阴阳之用。”

其说颇荒诞。又凡汉人说洪范者,以五行傅会人事,曰《洪范五行传》(《尚书大传》有《洪范五行传》)。

《汉书·五行志》:“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向子歆言《五行传》,又颇不同。”

尤支离穿凿,世因以此病《洪范》。实则箕子所述夏法[1],第以次数说,初未以五行贯串其他八畴。即箕子所陈九畴之解释,

《史记集解》:孔安国曰:“五行以下,箕子所陈。”

惟五事,庶征相应。

《史记·宋世家》:“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治,明作智,聪作谋,睿作圣。”“庶征:曰雨,曰旸,曰奥,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序,庶草繁庑。一极备,凶。一极亡,凶。曰休征:曰肃,时雨若;曰治,时旸若;曰知,时奥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咎征:曰狂,常雨若;曰僭,常旸若;曰舒,常奥若;曰急,常寒若;曰雾,常风若。”

亦未指此五者与五行相应也。故《洪范》之中,有五行一畴,非九畴皆摄于五行。以五行为《洪范》中之一畴,而夏之大法彰;以九畴皆摄于五行,而夏之大法晦。此读经治史者所宜详考也。

汉代五行之说最盛,近人病其支离穿凿,则欲举古之所谓五行而并斥之。援据《荀子》,谓五行之说起于儒家。

《子思孟轲五行说》(章炳麟):“荀子《非十二子》讥子思、孟轲曰:‘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杨倞曰:‘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也。’五常之义旧矣,虽子思倡之,亦无损。荀卿何讥焉?寻子思作《中庸》,其发端曰:‘天命之谓性。’注曰:‘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智,土神则信。’《孝经》说略同此[2],是子思之遗说也。古者洪范九畴,举五行,傅人事,义未彰著。子思始善傅会,旁有燕、齐怪迂之士,侈搪其说,以为神奇。耀世诬人,自子思始。宜哉,荀卿以为讥也。”[3]

不知五行之见于经者,自《夏书》始。《墨子·明鬼篇》尝引之。

《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墨子·明鬼篇下》:“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此岂儒家所伪造乎?按五行实起于黄帝。

《管子·五行篇》:“昔黄帝作五声,以政五钟。五声既调,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

《史记·历书》:“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

或谓起于伏羲,

《白虎通义》:“伏羲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

其来甚久。至于夏代,因五行而起战争,则夏之特重五行可知。夏之大法首五行,箕子释之甚简。

《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伏生释之,其义始显。

《尚书大传》:“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

明乎五行之切于人用,自知夏之大法首五行之故。征之《夏书》,五行之物,皆利用厚生所必须。

《左传》文公七年:“《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

夏禹治水,益烈山,九牧贡金,徐州贡土,扬州贡木;以及稷教稼,而各州皆治田。即当时六府之行政。六府之政行而天下大治。故《书》曰“六府孔修”。有扈氏不修此六府,其民生国计之困乏可知。故曰“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而为天子者不可以不讨。此夏代之法,亦即万世之法也。《洪范》五事,与休征、咎征相应,其理颇深赜,解者不得其旨,则以五行妖妄附会之。

《洪范五行传》:“一曰貌。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常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于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维金沴木。次二事曰言。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常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大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不祥,维木沴金。次三事曰视。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荼,厥罚常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倮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维水沴火。次四事曰听。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常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维火沴水。次五事曰思。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常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维木、金、水、火沴土。”郑《注》:“凡貌、言、视、听、思、心,一事失,则逆人之心。人心逆,则怨。木、金、水、火、土、气为之伤,伤则冲胜来乘殄之。于是神怒人怨,将为祸乱。故五行先见变异,以谴告人也。及妖孽、祸疴、眚祥,皆其气类暴作,非常为时怪者也。各以物象为之占也。”

实则五行之得当与否,视一国之人之貌、言、视、听、思、心以为进退。虽不必以某事与某征相配,而其理实通于古今。如今人以水旱之灾为人事不尽之征,苟一国之人治水造林各尽心力,则年谷可以常丰。反之,则水旱频年,灾害并作者,其理与《洪范》所言何异?《洪范》但言尽人事则得休征,悖其道则得咎征,未尝专指帝王。使误认为一人之貌不恭,天即为之恒雨;一人之言不从,天即为之恒旸,则此帝王洵如小说中呼风唤雨之道士。如以国民全体解之,则《洪范》之言正可以惊觉国民,使各竭其耳、目、心、思以预防雨、旸、寒、燠之偏。充《洪范》之义,虽曰今之世界休明,科学发达,咸由人类五事运用得宜亦无不可。盖利用天然力与防卫天然力之变化,皆人类精神之作用。其为休咎无一能外于五事。世人日从事于此,而不知《洪范》备言其理,何哉?(按:五事之于休征、咎征,即近人所谓因果律。人事为因,而天行为果。其言初不奇异,如《老子》谓“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亦以人事不尽为因,推言天行不顺之果也。)

《洪范》最尊皇极,盖当时政体如此,不足为病。《墨子》主张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是之,天子之所非必非之。即《洪范》所谓“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之谊。然《洪范》一面尊主权,一面又重民意。如:

凡厥庶民,极之敷言[4]。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

等语,皆可见夏、商之时,人民得尽言于天子之前。天子有疑,且谋及于庶人。初非徒尊皇极而夺民权也。以今日投票权例之,当时国事分为五权:天子一人一权,卿士若干人一权,庶民若干人一权,龟一权,筮一权。五权之中,三可二否,皆可行事。庶民之权,等于天子。如:

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

是卿士、庶民皆反对,而天子借龟、筮之赞成,可以专断。又如:

庶民从,龟从,筮从,汝则逆,卿士逆,吉。

则天子、卿士皆反对,而庶民借龟、筮之赞成,亦可以使天子、卿士放弃其主张,而从庶民之说也。《洪范》之尊重庶民若此,可以其行君主之制,遂谓为专制乎?《洪范》庶征一畴,末段曰:“庶民维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亦谓卿士当从民之所好。好风则以风,好雨则以雨,或各从所好,则同时分为两党。如国民有好保守者,则卿士之保守党从之;国民有好进取者,则卿士之进取党从之。两党相切相劘,而政治遂得其中。此尤民主国家之法也。

* * *

[1] 即所谓六十五字。

[2] 《王制正义》引。

[3] 章氏此说,犹未直以五行为子思所创,不过谓傅会之说始于子思耳。胡适本章氏之说,遂谓五行之说,大概起于儒家。

[4] 马融曰:亦尽极敷陈其言于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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