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go down,moses,1942)是威廉·福克纳的第十七部作品,也是他的第十三部长篇小说。人们常把这部小说视为他从一九二九年的《喧哗与骚动》开始的鼎盛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以后,福克纳还发表了七部作品,但是似乎都未能超过以前的水平。
从福克纳的书信与讲演中,我们可以得知他创作此书的一些情况以及他自己对此书的看法。
一九四一年五月一日,福克纳给他的出版者兰登书屋的罗伯特·哈斯写了一封信,信里说:
“亲爱的鲍勃:
去年我提到过一本集子,一部短篇小说集,总的主题是南方白人与黑人种族之间的关系。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书名:去吧,摩西
小说篇目:
《灶火与炉床》
第一部分:已在《科利尔》杂志上发表。
第二部分:《大西洋月刊》。
第三部分:尚未发表。
《大黑傻子》:《哈泼》杂志
《古老的部族》:
《三角洲之秋》:尚未发表。
《去吧,摩西》:《科利尔》。
我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改写它们;在改写的过程中也许还会添加一些材料。书的规模大致与《没有被征服的》相当。”
一九四一年五月十三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中又往选目里加进一篇,题目他显然还未想好,因为他仅用小写写上“当我和布克大叔”这几个字。后来他一度把这一篇叫作《几乎》,正式出版时才确定为《话说当年》(was)。
五月二十二日福克纳在给哈斯的信里又提到了他的计划:“……奥伯[1]处已有四篇讲黑人的故事。我还可以再进一步发挥,再写上几篇,出一本像《没有被征服的》那样的书,也许可以在六个月之内把材料搞齐。”
到这时为止福克纳还没有具体提到要写《熊》。六七月间,他开始写《熊》了。十二月二日,福克纳致函哈斯说:“我十二月一日交稿的诺言无法实现了。可写的内容比我当初想的要多得多,可以成为我能引以为豪的一个章节,但需要精心地写,得反复修改才能写好。我正在写呢……”福克纳这里指的显然是《熊》的第四章。
十二月中旬,兰登书屋收到了一百二十一页打字稿,上附给编辑与排字工人的明确指示:“不得改动标点符号或句子结构。”接着,福克纳又扩展《三角洲之秋》。他还在信中关照得把早先寄去的那篇《去吧,摩西》放在后面,作为全书最后的一篇。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福克纳将《去吧,摩西》一书的献词(即书前关于卡洛琳·巴尔大妈的那段话)寄给了罗伯特·哈斯。
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一日,这本书出版了。但是书名成了《〈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
一九四七年春天,福克纳在密西西比大学与英语系学生谈话,在回答提问时说:“《去吧,摩西》——我原先是作为一部短篇小说集写的。可是在改写后它成了一个物体的七个刻面(facets)。其实它就是一部短篇集。”他还把这本书与《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并提,认为是他最好的作品。
一九四九年,哈斯写信给福克纳,说出版社要重印《〈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问他有什么地方需要改动。福克纳在一月二十六日的回信里说:“《摩西》其实是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打算删去故事或章节的标题。你认为有必要给这些故事像章节一样列上次序吗?干吗不照原来样子重印呢,但是得把书名从《〈去吧,摩西〉及其他故事》改为《去吧,摩西》,并在封套说明上做相应的修改。……要是允许我事后放炮的话,我看只有兰登书屋才会那么认真,非得在《去吧,摩西》后面加上‘及其他故事’这几个字。我记得当初我看到印好的扉页时的那份惊愕(当然也不算很大)。我说,再版时就干脆利落地叫它《去吧,摩西》得了,八年前我寄给你们时就是这么写的。”
于是,从一九四九年起,《去吧,摩西》就正式被认为是一部长篇小说。看来,最初福克纳自己也拿不定主意,而是一点点确立自己的看法的。
要是让局外人客观地说,这本书应该算是一部“系列小说”。它由一个统一的主题与属于同一家族的众多人物连接成一体,各篇之间大致都互有关联,但也都能独立成篇。福克纳后来把《熊》编进《大森林》(1955)短篇集时就抽去了第四章,他认为附有第四章的《熊》是长篇《去吧,摩西》的一部分。对于短篇小说来说,它太沉重了。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外孙赛缪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另外,还有一个人物是不能不提的,他就是印第安酋长与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儿山姆·法泽斯。他是艾萨克精神上的父亲,不仅教会了艾萨克打猎,也教会了他怎样做人。
《去吧,摩西》写到的时间,最早的是一八五九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则是福克纳写作的“当时”——一九四一年。若按先后次序排列,书中写到的较大事件约有这么一些:
一八五九年 布克与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休伯特·布钱普处追捕逃奴托梅的图尔。布克被扣。布蒂与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并赢得一黑女奴。布克后来娶了索凤西芭·布钱普,于一八六七年生下艾萨克。(《话说当年》)
一八七七年 艾萨克十岁。他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熊》)
一八七九年 艾萨克十二岁。杀死他的第一只鹿。法泽斯为他举行印第安族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古老的部族》)
一八八三年 艾萨克十六岁。猎人们杀死大熊“老班”。名叫“狮子”的猎狗与法泽斯也都先后死去。艾萨克看家中老账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恶。(《熊》)
一八八五年 艾萨克十八岁。他最后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卖掉的营地。他悼念法泽斯。(《熊》)
一八八六年 年底,艾萨克去阿肯色州,设法将一千元给已出嫁的索凤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一八八八年 艾萨克二十一岁。他决定放弃祖产并搬到镇上去住。他发现舅舅休伯特赠与的咖啡壶的秘密。(《熊》)
一八八九年 艾萨克结婚。他拒绝了妻子收回庄园的要求。(《熊》)
一八九五年 托梅的图尔的幼子路喀斯·布钱普二十一岁。他向艾萨克索取应该得到的遗产。(《灶火与炉床》)
一八九八年 扎卡里(扎克)·爱德蒙兹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诞生,扎克之妻难产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当乳母。约半年后,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后与扎克进行“决斗”。(《灶火与炉床》)
一九○六年 洛斯八岁。他的种族意识“觉醒”,决定不再与路喀斯之子亨利同吃同睡。(《灶火与炉床》)
一九四○年 莫莉的外孙赛缪尔犯罪被处决。莫莉设法让其遗体“光荣还乡”。(《去吧,摩西》)
一九四一年 路喀斯埋藏酿酒器,无意中发现金币。他迷上挖宝,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灶火与炉床》)
一九四一年 艾萨克与洛斯去打猎,他遇见洛斯的情妇,发现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钱普——路喀斯长兄——的孙女儿。他看到罪恶循环返回。但他把镶银的号角传给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与麦卡斯林家无关。从里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结婚”一语推定,故事应该发生在一九四一年。后来,当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问起为何要将这个故事插在这里时,福克纳回答道:因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爱德蒙兹的房子”。福克纳提供的理由显然有些勉强。其实这还是出于福克纳创作时艺术上的需要。他刻画了路喀斯·布钱普之后,大概感到言犹未尽,认为总得有一些更悲壮的笔触,才能全面反映南方黑人生活的图景。
从上面的介绍中可以看出,总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做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一九五五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去吧,摩西》原来是一首著名的黑人灵歌的标题。里面唱道:
“去吧,摩西,
在遥远的地方埃及,
告诉年迈的法老,
让我的人民离去。”
“那时候以色列归埃及管辖,
让我的人民离去,
压迫太厉害他们无法忍受,
让我的人民离去。”
“‘这是上帝的旨意。’勇敢的摩西说,
让我的人民离去,
不然我要杀死你的长子,
让我的人民离去。”
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书中所写的当时存在于美国南方的第三个种族的代表——山姆·法泽斯。他不但是个优秀的猎人,而且是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孑遗。书里写到他给艾萨克“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当时,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渺不足道的”。艾萨克在他的熏陶下,终于摆脱了自己与庄园的关系,当了一个像耶稣那样自食其力的木匠。他说:“是山姆·法泽斯使我得到了自由。”山姆·法泽斯这个形象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
最后,请容许我在这里对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教授、著名的福克纳专家詹姆斯·b.梅里韦瑟(professor james b.meriwether)表示衷心的感激。他与译者两次会面,给予译者许多鼓励与具体的帮助,并且还惠寄高足南西·迪尤·泰勒女士(nancy dew taylor)尚未出版的博士论文《〈去吧,摩西〉诠释》(annotations to william faulkner's go down,moses)供译者参考。《去吧,摩西》中译最终得以顺利完成是与这些帮助分不开的。
李文俊
一九九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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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罗德·奥伯,福克纳当时的文学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