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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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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路只是一条小路,平原看上去非常令人沮丧。我们一路前行,看见了几只瘦瘦的格兰特瞪羚,在被晒得发黄的草丛和灰白的树木映衬下显得白生生的。随着车往平原腹地驶去,我的兴奋劲儿逐渐消失,不出所料,这是个糟糕的狩猎区,一切都开始变得让人难以忍受,显得不切实际和很不真实。那万德罗博人身上的气味很浓,我盯着他看,他有着被拉长且卷起来的耳垂,还有一张长相奇特、没有黑人特征、嘴唇薄薄的脸。当他发现我在研究他的脸时,便友好地笑笑,挠挠胸口。我回头朝后座看。姆克拉睡着了。加利克笔挺地坐着,夸张地表示他是醒着的,那老头正努力地观察着路面。

到这时,前面已经没有路了,只有一条动物们踏出的小径,而我们也快到平原边缘了。随后,平原被抛在了我们身后,前方是一片浓密的大树,我们正在进入的是一片我在非洲见到过的最可爱的地区。草儿碧绿平整,短短的,像被修整过后新长起来的草坪,那些树木高大古老,树干下没有灌木丛,只有齐整的青草地,像一个鹿苑。我们顺着万德罗博人指引的一条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径,穿过树荫和斑驳的阳光。我无法相信我们竟然一下子进入了这么一片美妙的地区,好像一觉醒来突然发现置身其中,真让人高兴,如同在美梦中一般。为了弄清楚这会不会只是一场梦,我伸手去摸了摸万德罗博人的耳朵,他吓了一跳,逗得卡马乌偷笑起来。姆克拉在后座上用手肘捅了我一下,用手指着车外,只见在树木间的一块空地上,站着一头体型巨大的公疣猪,在距离我们二十码不到的地方抬头呆呆地盯着我们,背上的鬃毛又长又粗,根根竖立,白色的獠牙往上翘着,眼睛闪闪发亮。我示意卡马乌停车,我们就坐在车上看着它,它也看着我们。我举起步枪,瞄准它的前胸。它仍看着我们,没有动。接着我示意卡马乌挂上挡,继续向前行驶,往右拐了个弯,离开了那头疣猪。它始终没有动弹,也没有因见到我们而表现出害怕的样子。

我看出卡马乌很兴奋,回头看看姆克拉,他表示赞同地点着头。我们中谁也没有见过一头疣猪在见到人后居然不竖起尾巴匆匆逃走。这是一片处女地,是血腥的非洲几百万英里土地中一块尚未有人来打过猎的地方。我打算停下来,随便找个地方建营地。

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地方,我们在缓缓起伏的草地上继续往前,蜿蜒穿行于大树之间。接着,我们看见右前方有马萨伊人村庄的高高的围栏。这是个很大的村庄,一些长腿、褐色皮肤、步伐轻捷的土著人从里面跑出来,他们看上去都好像是一样的年龄,头发梳成一根棍子似的粗辫子,奔跑起来时辫子就在肩头晃动。他们跑到车前,把车团团围住,嘴里都在说说笑笑。他们个头都很高大,牙齿洁白而整齐,头发染成红褐色,在前额留着一圈刘海。他们手持长矛,英俊潇洒,十分快活,不像非洲北部的马萨伊人那样郁郁寡欢,也不轻蔑冷漠,他们想知道我们要干什么。那个万德罗博人显然说了我们准备猎捕捻,我们时间很紧。他们将车子这样包围住,弄得我们无法动弹。有个马萨伊人说了句什么,三四个人附和着,卡马乌向我翻译说他们下午看见有两只公捻顺着小径走过村子。

“不可能是真的,”我对自己说,“不可能的。”

我叫卡马乌开车,我们慢慢地艰难地驶出人群,他们都哈哈大笑并试图拦下我们的车,使得卡车差点儿从他们身上轧过去。他们是我见过的个子最高、身材最好、相貌最英俊的土著人,是我在非洲见到的第一批真正无忧无虑、轻松愉快的人。等我们的车子终于开动起来后,他们嘻嘻哈哈地跟在车子旁边跑,跑得那么轻松,显示出他们擅长奔跑。后来,随着车子开进一个平坦的河谷,路况变好,人与车之间变成了竞赛,渐渐地他们一个又一个退出比赛,停止奔跑,向我们挥手,冲我们微笑,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在跟着我们跑,他们是这群人中最出色的赛跑者,带着骄傲的神情,平稳而放松地摆动着长腿,轻松地与车子并驾齐驱,充满自豪。他们坚持奔跑着,以一英里赛跑健将的速度快步奔跑,手里还拿着长矛。后来我们不得不向右转弯,离开像高尔夫球场推杆果岭 [1] 那样平坦的河谷,驶入一片起伏的草场,随着我们放慢车速,用第一挡往上爬,那群马萨伊人又一起赶上来了,哈哈大笑着,尽量不表现出气喘吁吁的样子。我们穿过一小块灌木丛,有只小兔子蹿了出来,以“z”字形线路拼命奔跑,这时后面所有的马萨伊人都发疯似的向前冲。他们逮住了兔子,那个子最高的赛跑者拎着兔子奔到车前,把它递给我。我抓住兔子,隔着它柔软、温热、毛茸茸的身体感觉到它的心还在扑扑地跳。我轻抚着兔子,那马萨伊人拍拍我的手臂。我拎着兔子的耳朵把它递回给他。不,不,这兔子是属于我的,是件礼物。于是我把兔子递给了姆克拉。姆克拉并不把它当回事儿,将它递给了一个马萨伊人。这时我们开动了车,他们又跑起来。那马萨伊人弯腰将兔子放到草地上,只见兔子撒腿就跑,他们全都哈哈大笑。姆克拉摇了摇头。这些马萨伊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好样的马萨伊人。”姆克拉非常动情地说,“马萨伊人有许多牲口,他们不会为了吃肉而杀害动物。但马萨伊人会杀人。”

那万德罗博人拍拍自己的胸脯。

“万德罗博-马萨伊。”他非常自豪地说,表明这两个族群有血亲关系。他的耳朵像马萨伊人的耳朵一样卷着。我们看见马萨伊人奔跑,如此潇洒,如此快乐,不由得也高兴起来。我从没见过这么快就产生的无私的友情,也从没见过相貌这么好看的土著人。

“好样的马萨伊人,”姆克拉重复着说,还点着头加以强调,“好样的,真是好样的马萨伊人。”只有加利克好像不以为然。尽管他穿着卡其裤,有辛巴老板的推荐信,但我相信这些马萨伊人还是令他从心底感到害怕。他们是我们的朋友,不是他的。话虽这样说,其实他们肯定是我们大家的朋友。他们有那种天下皆兄弟的态度,那种开阔的胸襟,虽然没有表达出来但是立刻就完全接受你,使你觉得无论你来自何方,你一定也是马萨伊人。这种态度你只有从最优秀的英国人、最优秀的匈牙利人和最优秀的西班牙人身上才能看到。当提到高尚品德时,这种态度通常被视作其最明显的标志。这种态度是一种无知,有这种态度的人难以生存,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与这种态度不期而遇更使人感到高兴了。

现在又只剩下两个人在跑了,路况很差,卡车正在把他们渐渐甩下。他们依然跑得很潇洒,依然很轻松,步子很大,但卡车是无情的领跑者。于是我叫卡马乌加速,结束这场竞赛,因为突如其来的加速不会使持续奔跑的人感到丢脸。他们全速冲刺,失败了,哈哈大笑,我们从车上探出身子,向他们挥手,他们停下脚步,身子倚在长矛上,也向我们挥手。我们依然是挚友,但是现在我们又独自前行,眼前没有什么足迹,只有一个大体上的方向,就循着这个方向绕着一个个树丛,并顺着这个青翠的山谷的走势前行。

不一会儿,树林密了起来,我们撇下了那片富有田园风光的地区,在茂密的次生林里一条几乎无法辨认的小径上小心翼翼地行驶。有时候我们会被挡住去路,不得不跳下车,拖开一根横在路上的原木或砍掉一棵挡住车身的树。有时我们得倒车退出灌木丛,择路绕道再回到原来的小径上,用那种被称作panga的长柄砍刀开路。万德罗博人是个糟糕的砍伐工人,加利克也好不到哪里去。姆克拉在用刀方面是个好手,他快速有力地挥舞着大砍刀,复仇似的砍伐着灌木。我用刀很不得力。要想很快学会这门手艺,得讲究手腕动作。等你的手腕累了,那把砍刀就似乎超出了它实际的重量。我真想有一把密歇根的双刃斧,斧头磨得很锋利,用它来砍树,而不是用这种刀来砍。

我们被迫停车,下来砍树,开辟道路,尽量避免再出状况,随后,卡马乌凭借着智慧和对这个地区充分的了解,带我们驶出了这段路况糟糕的地段,开上了另一块开阔的草地,我们看见右边远处耸立着连绵的小山。但是这里最近下过一场大雨,我们必须非常留心草地的低洼地带,在这些地方卡车轮胎容易陷进草皮下的烂泥里,在滑溜溜的泥浆里空转。我们有两次砍下灌木,用铲子挖开轮胎前的烂泥,把灌木枝垫在车轮前,才把车弄出来,之后我们学聪明了,不再相信任何低洼的地方,而是沿着草地高处的边缘走,然后再次进入树林。在树林里兜了几个大圈子后,我们寻找到汽车可以通过的路,驶出了树林,来到一条溪流的岸边,这里有一种用灌木搭成的桥,像河狸筑的坝一样横跨在河床上,显然是故意这样设计以挡住溪水。在另一边有一块用多刺灌木围住的玉米地,在一道陡峭的、布满树桩的堤岸上,种满了玉米,还有一些似乎被遗弃的畜牧栏或用多刺灌木围成的栅栏,里面有一些用木条敷泥做墙建的房屋,右边有些锥形的草屋凸出在一道结实的多刺灌木围栏之上。我们都下了车,这条溪流成了个难题,而另一方面这条溪流又是唯一的通道,我们可以爬上对面溪岸,然后穿过布满树桩的玉米地。

老头说那天下过雨。那天早晨他们经过这里时,溪水没有漫过那道灌木河坝。我感到很郁闷。我们穿过了一片漂亮的原始林区来到这里,有人曾在这条小径上见过捻的行踪,而我们最终却被困在小溪岸边,困在某人的玉米地里。我没料到会碰到什么玉米地,我恨它。我想,如果我们要将卡车开过小溪,爬上溪流对岸的话,我们先得获准将车子开过玉米地。我脱下鞋袜,蹚进小溪,用脚试探水下的情况。溪底的灌木和树苗被压得紧紧的,很坚硬,我相信只要速度够快,我们就可以开过去。姆克拉和卡马乌表示同意,于是我们到岸上去看看那里的情况。岸上的泥土很软,但是下面有干土,我想,如果我们能越过那些木桩的话,就可以用铲子铲出一条路来。但在我们尝试这么干之前,先得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

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从草屋那边向我们走来。等他们走到跟前时,我用斯瓦希里语说:“你们好。”他们回了一句:“你们好。”然后老头和万德罗博人跟他们交谈起来。姆克拉朝我摇着头,他一句话也听不懂。我想他们是在请对方允许我们通过玉米地吧。等老头把话说完,那两个男人走过来和我们握了握手。

他们看起来不像我以前见过的那些黑人。他们的脸是灰褐色的,年龄最大的那个看上去五十岁左右,长着薄嘴唇、几乎希腊式的鼻子、高颧骨以及一双聪慧的大眼睛。他很有风度和尊严,似乎很有学问。较年轻的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我猜想是他的弟弟。年轻的这位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那个男孩子像姑娘一样漂亮,看起来很腼腆愚笨。他刚走过来时,我乍一看他的脸还以为是个女孩呢,因为他们都穿着本色平纹细布的罗马式托加袍,在肩上打着结,看不出他们的体形。

他们在和老头交谈着,这会儿我看着老头跟他们站在一起,似乎皱纹更多了,像这块已经退化的耕地上那具有传统相貌的主人,就像那个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我们在树林里遇见的那些英俊的马萨伊人的干瘪的翻版一样。

随后我们都走到溪边,卡马乌和我在轮胎四周临时绑上绳子作为履带,而那个罗马长老和其他人开始卸东西,将最重要的东西搬到陡峭的溪岸上。我们驾着车子发疯似的朝对岸冲去,弄得水花四溅。过去后,大家都拼命地推车,刚把车子推到对岸的一半处时,又受阻了。我们连砍带挖,终于把车子弄到了溪岸顶上,但是前面就是那块玉米地了,我想象不出从那里我们会去向何处。

“我们要去哪里啊?”我问那个罗马长老。

他们听不懂加利克翻译的话,后来老头才把我提出的问题解释清楚。

罗马人朝左边树林外那结实的多刺灌木围栏指了指。

“我们不能坐车到那里。”

“campi.”姆克拉说,意思是我们要在那里建营地。

“这个鬼地方。”我说。

“campi.”姆克拉坚定地说,他们都点头。

“campi!campi!”老头也说。

“我们在那里设营。”加利克自命不凡地大声说。

“你见鬼去吧。”我戏谑地对他说。

我和罗马人朝那个营址走去,他不停地用一种我完全不懂的语言说着话。姆克拉陪着我,其他人都在装车,然后随车跟过来。我想起曾读到过这样的话,绝对不要在被遗弃的土著人居住区设营,因为那里有虱蝇和其他有害的东西。因此我准备要坚决反对在那里设营。我们从多刺灌木围栏的一个缺口走进围场,里面有一座房子,是用原木和小树在地上打的桩,用树枝编织搭建的。整个房子看起来像个巨大的鸡笼。罗马人挥了一下手,同时继续不停说着话,表示我们可以随意使用这个房子和这片围场。

“有蟑螂。”我用斯瓦希里语对姆克拉说,话语间带着强烈的反感情绪。

“没有,”他说,想打消我这个想法,“没有蟑螂。”

“可恶的蟑螂。那么多蟑螂,让人恶心。”

“没有蟑螂。”他坚定地说。

没有蟑螂的论点占了上风,而那个罗马人还在那儿一个劲地说着什么,我希望能谈些令人愉快的话题,这时车子开来了,停在一棵离围栏约五十码的大树下,大家开始把搭建营地的必需品搬过来。我那带防潮布的帐篷挂在一棵树和那鸡笼的一侧之间,我坐在一只汽油桶上,和罗马人、老头和加利克商量打猎的事,卡马乌和姆克拉在搭建营地,那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单脚站立着,嘴巴张得很大。

“捻在哪里?”

“那边后面。”他挥了挥手臂。

“是大个儿的吗?”

他伸开双臂比划着捻角的长度,那罗马人又滔滔不绝地说了一通。

我拼命翻词典,“他们正在监视的那只捻在哪里啊?”

没有人回答我,倒是那个罗马人又说了一大堆话,我理解为他们正在监视所有的那些捻。

这时已近黄昏,天上乌云密布。我腰部以下全湿了,袜子里浸透了泥浆。由于推车砍树,我出了一身的汗。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加利克回答,问都没有问一声罗马人。

“不行,”我说,“今晚就动手。”

“明天,”加利克说,“现在太晚了。只有一个小时天就要黑了。”他说着在我的表上指着一小时的刻度。

我查了查词典。“今晚就去打。最后一小时是最好的一小时。”

加利克暗示捻在很远的地方。到那里去打猎再返回营地根本不可能。这一切他都是用手势表示的,“明天再去打吧。”

“你这混蛋。”我用英语说。这段时间里罗马人和老头始终站在一边不吭声。我打起了哆嗦。尽管雨后天气闷热,但由于太阳被云遮住,还是感觉冷飕飕的。

“老汉。”我叫道。

“在,老板。”老头回答。我仔细地查着词典,说:“今晚去猎捻。最后一小时的光景是最好的。捻离这里近吗?”

“也许吧。”

“现在就去打?”

他们交谈起来。

“明天去打。”加利克插话说。

“闭嘴,你这爱演戏的家伙。”我说,“老汉,现在就进行短时间的捕猎。”

“是。”老头说。罗马人点点头,“短时间。”

“好的。”我说着便去找出一件衬衣、汗衫和一双袜子换上。

“现在就去捕猎。”我对姆克拉说。

“好吧。”他说。

穿上干衬衫、干净袜子,换了双靴子,我感到干净利索,坐在汽油桶上,我一边等着罗马人回来,一边喝着兑水的威士忌。我相信自己肯定能打到一只捻,我想让心情放松下来,到时候不至于紧张。我还想着自己可别着凉。我其实是为喝威士忌而喝威士忌,因为我喜欢它的味道,还因为我现在已够高兴了,它能让我感觉更高兴。

我看见罗马人来了,就把靴子的拉链拉上,检查斯普林菲尔德弹膛里有没有子弹,取下瞄准器的罩子,吹了吹后孔,然后我把油桶旁边地上锡杯里剩下的酒喝干,站起身来,确认一下是否已在衬衫口袋里装好了两块手帕。

姆克拉拿着他的刀和老爹的大望远镜来了。

“你留在这里。”我对加利克说。他并不在意。他认为我们这么晚出去是愚蠢之举,巴不得证明我们是错误的。但那万德罗博人想去。

“人太多了。”我说,冲老头摇摇手让他留下,然后我们就走出了围栏。罗马人手持长矛走在最前面,接下来是我,再接下来是姆克拉,他拿着望远镜和装满实心子弹的曼丽希尔枪,最后是同样手持长矛的万德罗博-马萨伊人。

当我们穿出玉米地,往下走来到溪边时,时间已经过了五点。在水坝上方一百码处溪流比较窄的地方,长满了高高的茅草,我们从那里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开始蹚过溪流,往对面茅草覆盖的溪岸上走,由于弯腰穿过湿漉漉的草丛和蕨类植物,我们身上一直湿到了腰际。走了不到十分钟,正小心地往溪岸上爬时,罗马人突然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一边往下蹲,一边把我的身子也拽到地上;我倒下的同时拉开枪栓,扣住扳机。他屏住气,用手指着对面溪岸上,远处的树林边站着一只灰色的大动物,腹部有白色条纹,卷曲的一对大角往后翘着,它侧身对着我们,昂着头,好像在听动静。我举起枪,但是有一片灌木丛遮挡在中间,我不站起来就无法让子弹越过灌木丛射过去。

“打。”姆克拉低声说。我伸出食指摇了摇,开始匍匐向前,打算绕开灌木丛,心里却担心在我试图万无一失地开枪时,公捻会受惊逃窜,但是我想起老爹说的话:“不要着急,慢慢来。”当我发现自己已经避开了灌木丛,便单腿跪地,透过瞄准器仔细看着那公捻,它看上去那么大,让我感到惊讶,我又想起了不必把它当回事儿,这只是跟其他任何一次开枪一样平常,再一看准星,正好对准了它的肩部顶端的要害处,便扣动了扳机。随着枪响,它惊跳起来,往灌木丛逃去,我知道我打中了它。当它跑进树丛时,我朝树木间的那抹灰色又开了一枪,只听见姆克拉叫道:“piga! piga!”意思是“打中了!打中了!”罗马人过来拍拍我的肩,然后将托加袍撩起来围在脖子上,光着身子跑过去,我们急忙跟上,四个人就像猎狗一样全速奔跑,哗啦哗啦地蹚过小溪,冲上溪岸,罗马人跑在最前面,光着身子哗哗地穿过灌木丛,然后弯下腰去,拣起一片树叶,上面有鲜红的血迹。姆克拉在我背上猛地拍了一下,说:“damu! damu!”意思是“血,血”,接着我看见那道深深的脚印朝右边伸延,便重新装上子弹,我们拼命跟踪奔跑,树林里几乎漆黑一片,罗马人在小径旁犹豫了一会儿,决定往右试试运气,随后又一次发现了血迹,他猛拽我的手臂,又一次把我拉倒,我们全都屏住了呼吸,只见那只公捻就站在前方一百码左右的一处空地上,在我看来已受了重伤,它回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我们,两只大耳朵展开,身体硕大,灰底白条纹,一对大角令人惊叹不已。我想,夜幕就快降临,这次我必须万无一失,因此我屏住呼吸,往它前肩后面一点的地方开了一枪。我们听见子弹击中时啪的一声,看见公捻中弹后猛地弓背跃起。姆克拉叫道:“打中了!打中了!打中了!”但公捻一下子不见了踪影,我们又像猎狗似的奔跑起来,突然差点被什么东西绊倒。仔细一看,是一只巨大的、漂亮的公捻,已经完全断了气,它侧躺在地上,两只角很大,是深色的螺旋形,张得很开。真让人难以置信,刚才我开枪的时候,它就躺在离我们只有五码的地方。我看着它,身体硕大,四条腿很长,光洁的灰色皮毛上有白色的条纹,两只巨大、弯曲、叉开的大角呈现胡桃肉般的褐色,角尖如同象牙,它有两只大耳朵,粗大的、鬃毛浓密的脖子,两眼之间那块v字形的前额呈白色,还有白色的口鼻。我弯腰摸摸它,好让自己相信这是真的。它侧躺在子弹打进去的那边,身上看上去没有一点伤痕。它气味很好闻,混合着牲口的气息和雨后百里香的芬芳。

罗马人用双臂勾着我的脖子,姆克拉用一种奇怪的高音调大叫,万德罗博-马萨伊人不停地拍着我的肩膀,上蹿下跳,然后他们一个接一个以十分奇怪的方式握手。他们将对方的大拇指攥在他们的拳头里,握紧了,晃一晃,拉一拉,然后再握住,同时始终激动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

我们都看着公捻,姆克拉跪下去,用手指顺着每只角的曲线抚摸着,用手臂量着两只角尖之间的距离,嘴里不停地低声哼哼,“呜——呜——咿——咿——”,然后抚摸着捻的口鼻和鬃毛,发出狂喜而尖细的声音。

我拍了一下罗马人的背,我们又行了一次拉大拇指的握手礼;我也拉了他的大拇指。我拥抱了万德罗博-马萨伊人,他热情、激动地拉了我的大拇指后,拍拍胸脯,非常自豪地说:“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好样儿的向导。”

“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好样儿的马萨伊人。”我说。

姆克拉看着那只捻,始终难以置信地摇着头,发出那种奇怪的尖细声音。然后他说:“doumi,doumi,doumi!b’wana kabor kidogo,kidogo.”意思是这只是公捻中的翘楚。而卡尔那只是小公捻,根本算不了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刚才打死的是另一只公捻,我把它当成了这一只,而这一只是在我开第一枪时早已倒在地上死了的。它奇迹般地出现,使我刚才开枪的事变得似乎毫不重要了。但我们还是想去看看我射杀的那一只。

“走吧,找捻去。”我说。

“它死了啊,”姆克拉说,“死了。”

“跟我来。”

“这只是最好的。”

“走啊。”

“量量吧。”姆克拉请求道。我用钢皮卷尺顺着一只角的曲线量,姆克拉帮忙将尺子往下拉,足足超过五十英寸。姆克拉急切地看着我。

“大!真够大的!”我说,“有卡尔老板打的那只的两倍那么大。”

“嗯——嗯。”姆克拉哼哼道。

“走吧。”我说。罗马人已经走了。

我们抄近路,来到我们看见的那只公捻被我开枪打中时所在的地方,一到那里就看见那行脚印和齐胸高的草叶上的斑斑血迹。走了不到一百码,我们看见了它,已经倒在地上,死了。它没有刚才我们见到的那只那么大,角还是那么长,但要细一些,不过它同样漂亮,侧躺着,它倒下的地方灌木都被压弯了。

我们又握起手来,用了大拇指礼,显然是为了表达我们极度的喜悦之情。

“这是警卫,”姆克拉解释说。这只捻是刚才那只更大的捻的警卫或保镖。我们看见第一只捻时,它显然也在树林里,跟第一只公捻一起跑,并回过头看为什么那只大的没有跟上来。

我想拍些照片,就叫姆克拉和罗马人回营地去取那两架照相机,一架是格莱弗莱克斯 [2] 的,一架是电影摄影机 [3] ,还有我的手电筒。我知道我们和营地是在溪流的同一边,就在营地的上游,所以希望罗马人能抄近路,在太阳下山前赶回来。

他们走了,这时,就在一天快要结束之际,太阳从云层下钻出来,明亮亮的。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和我看着这只捻,量了它的角,闻着它宜人的气味,那气味甚至比大羚羊的还好闻。我们还抚摸了它的鼻子、脖子和肩膀,赞叹它的大耳朵和光洁的皮毛,还观察了它的蹄子,它们又长又窄,富有弹性,因此它看起来像是用脚尖在行走。我们摸摸它的肩膀下面,寻找那个弹孔,然后又握起手来,这时万德罗博-马萨伊人跟我说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我对他说,他是我的伙伴,并将我最好的有四把刀片的折叠小刀给了他。

“我们去看看刚才那只吧,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我用英语说。

万德罗博-马萨伊人点点头,完全理解了我的话,我们便顺着原路回到小块空地处那只体形硕大的公捻躺着的地方。我们围着它绕了一圈,看着它,然后我将它的前腿抬起来,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把手伸下去,寻摸到了弹孔,并把手指伸了进去。然后他用沾血的手指摸着公捻的前额,嘴里大谈其谈“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了不起的向导”。

“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向导之王。”我说,“万德罗博-马萨伊人是我的伙伴。”

我浑身被汗水打湿了,穿上了一直由姆克拉带着、这会儿留在我这里的雨衣,将衣领竖起来围住脖子。我注视着太阳,就怕它在姆克拉他们取来相机之前落下山去。不一会儿,我们听见他们从灌木丛里走来的声音,我大声叫喊以便让他们知道我们在哪里。姆克拉应答了一声,我们就这样来回喊叫着,我听得见他们的说话声和在灌木丛里行走时的哗哗声,同时我一边叫喊,一边注视着即将落山的太阳。终于,我看见了他们,赶紧朝姆克拉叫道:“跑过来,跑过来!”并且指着太阳,但是他们一点也跑不动了。他们刚才快速地赶了一程上坡路,穿过茂密的灌木丛,等我接过相机,打开镜头对准捻,对好焦距时,阳光只能照射到树木顶端了。我拍了六张照片,并在大家把捻拖到一个稍微亮一点的地方后使用了电影摄影机,随后太阳就落山了,我不得不停止了拍照,把照相机装进套子里,在夜色中享受着获得胜利后的轻松心情。后来当姆克拉开始剥捻的头皮时,我才前去指点,告诉他从哪里下刀才能剥下一张尽可能完整的皮。姆克拉使刀的姿势很帅,我喜欢看他剥皮,但是今晚,我只给他指点了该从哪里下第一刀,告诉他从大腿的下部起刀,划过胸脯下部连接肚皮的地方,一直回到肩膀上,而后我并没有看着他操作,因为我想记住我第一次看见每一只捻时的情景,于是在暮色中,我朝第二只捻走去,在那里等他们带着手电筒过来,这时,我想起了我曾经剥下的或者看见别人剥下的我捕猎到的每一头动物的皮,并且想起了每一头动物在每一个时刻的确切模样,一个印象并不会抵消另一个印象,因此,不看剥皮的想法只不过是想偷懒,就好比将脏碗碟放在洗槽里,留到第二天早上再洗那样,于是我就在姆克拉剥第二只捻的皮时,为他打起手电,虽然很累,我仍然像往常一样欣赏他干净利落地用刀剥捻的头皮,把颈部的皮全部剥离,往后摊开,又割断了连接捻的头颅与脊椎之间所有的皮肉,然后握着两角一扭,将捻头连同颈皮等一起从肩膀上拎起来,在电筒光下,颈皮沉甸甸、湿乎乎地耷拉下来,而电筒光还照到了姆克拉那双血红的手和肮脏的紧身卡其衣服。我们将一盏提灯留给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加利克、罗马人和他弟弟,让他们把整头捻的皮剥下,将捻肉包好,而我们则由姆克拉扛着一只捻头,老头扛着另一只,我拿着手电和两支枪,在黑暗中返回营地去。

黑暗中,老头摔趴在地上,姆克拉哈哈大笑,那块捻的颈皮耷拉下来蒙住了他的脸,差点使他喘不过气来,我们两个都笑了起来。老头也笑了。后来姆克拉也在黑暗中摔倒了,老头和我放声大笑。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路,我踩到某个捕猎陷阱的遮盖物上,摔了个狗啃泥,我爬起来,只听见姆克拉咯咯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老头也一个劲儿地傻笑。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卓别林的喜剧片?”我用英语问他们。他俩扛着捻头大笑。噩梦般穿行过灌木丛后,我们终于达到了那多刺灌木的围栏旁,看见了营地里的火光。姆克拉看到老头在穿过围栏时摔倒了,表现得幸灾乐祸,老头骂骂咧咧地爬起来,好像已没有力气将捻头拎起来了,我将电筒光打在他的前面,为他照出围栏的开口。

我们走到火堆前,当老头把捻头放下,靠在木条和泥巴糊的墙上时,我看见他脸上在流血。姆克拉也把扛着的捻头放下,指着老头的脸,哈哈大笑并连连摇头。我看着老头,他是彻底累垮了,脸被划破得很严重,满脸泥巴,而且还在流着血,可他却在开心地笑。

“老板摔了一跤。”姆克拉边说边模仿我往前摔倒的样子。他们俩都笑了。

我做出好像要揍他的样子,说:“大胆!”

他又学了我摔倒的样子,接着卡马乌上前和我握手,说:“好啊,老板!好极了,老板!”显得非常礼貌、尊敬,然后他走到那两个捻头前,眼睛闪闪发光,跪下来抚摸着捻角,并摸摸耳朵,发出和姆克拉一样的感叹声,“呜——呜!咿——咿!”

我走进黑漆漆的帐篷,因为提灯留给了会把捻肉带回来的人,我只能在黑暗中梳洗了一下,脱下湿衣服,摸黑从我的帆布包里找出一套睡衣裤和一件浴袍。我穿着这些衣服和防蚊靴走出帐篷,来到火堆前。我把湿衣服和靴子拿到火边,卡马乌将衣服摊开在枝条上,又把靴子的靴底朝天,分别插在一根枝条上,远离火堆烤了起来,免得把它们烤焦了。

火光中,我坐在一个汽油桶上,背靠着一棵树,卡马乌拿来了威士忌,倒了一些在酒杯里,我从水壶里往酒杯里兑了一点水,坐着喝起来,眼睛凝视着火堆,心里什么也不想,愉快极了,感觉到威士忌使我身体暖和起来,心情平静下来,就像你把弄皱的床单平整好了一样。这时卡马乌拿来储备的一些罐头,看我晚饭想吃什么。有三听特制的圣诞麋鹿肉、三听鲑鱼和三听什锦水果,还有几大块巧克力和一罐特制的圣诞节浓味干果布丁。我吩咐把这些都放回去,心想不知道凯迪把麋鹿肉当成了什么。我们想吃这浓味干果布丁都两个月了。

“有肉吗?”我问。

卡马乌拿来了一条又长又厚的烤格兰特瞪羚里脊肉,那是我们在二十五英里盐碱地上追猎时,老爹在平原射到的那些格兰特瞪羚中的一只的身上的肉,卡马乌还拿来了一些面包。

“有啤酒吗?”

他拿来一大瓶一升装的德国啤酒,将瓶盖打开。

坐在汽油桶上太不方便了,我干脆把雨衣铺在火堆前被烤干的地面上,分开双腿,背靠木箱坐下。老头把肉串在一根树枝上烤。这是一块精选过的肉,是他裹在托加袍里带来的。不一会儿,其他人开始陆续回到营地,带回来肉和皮,而我舒展开身体,喝着啤酒,凝视着火堆,大家围坐在四周,相互交谈着,用树枝烤着肉。天冷了,夜色晴朗,我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木炭的烟味、我那双被烘得直冒水汽的靴子的气味,和蹲在旁边的好样的老万德罗博-马萨伊人身上的味道。但是我依然记得那只捻躺在树林里时的气味。

每个人都有肉在手或有串在树枝上在火堆上翻烤的肉,他们不停翻动着炙烤这些肉,大家交谈很热烈。从那些草屋里来了两个我没有见过的人,我们下午见到过的那个男孩跟他们在一起。我正吃着从万德罗博-马萨伊人的一根枝条上取下来的一块烤好的肝,很烫,心里纳闷那些腰子哪里去了。肝的味道很美。我正在想要不要起身去拿词典以便问问腰子的下落,只听姆克拉说:“要啤酒吗?”

“好的。”

他拿来一瓶,开了瓶盖,我拿起酒瓶,一口气喝掉了半瓶,把那块肝送进了肚子。

“这真是天堂般的生活。”我用英语对他说。

他笑了笑,用斯瓦希里语说:“再来点啤酒?”

我用英语跟他说话,这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玩笑。

“看着。”我说,然后将酒瓶翘起来,让酒一股脑儿都灌到肚子里。这是我们在西班牙学到的一种传统把戏,一口气把酒囊里的酒喝下去却没有吞咽的动作。这一手把罗马人吸引住了。他走过来,在雨衣旁蹲下,滔滔不绝说了很久。

“没问题,”我用英语对他说,“而且他还能驾驶雪橇呢。”

“再来点啤酒?”姆克拉又问。

“我看你是想看着我喝醉吧?”

“是的。”他用斯瓦希里语说,好像能听懂英语似的。

“看着,罗马人。”我开始把啤酒往肚子里灌,看到罗马人的咽喉学着我的样子在动,我噎住了,放下酒瓶,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

“算了,一晚上没法儿表演两次。快把你给惹恼了。”

罗马人用他自己的语言继续说着,我两次听到他说到simba(狮子)这个词。

“这里有simba吗?”

“没有,”他回答,“那边有。”他抬手指着黑暗处。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但他的话听起来倒很悦耳。

“我打了许多simba。”我说,“能捕杀simba的人真了不起。问姆克拉吧。”我怀疑自己得了夜间吹牛症,可惜老爹和p.o.m.没能在这里听我说大话。如果你吹了半天别人却听不懂,那似乎谈不上令人满意,但这总比没机会吹要好。在啤酒这件事情上,我也肯定显示出了吹牛症的症状。

“很神奇。”我对罗马人说。他继续说着他自己的事情。酒瓶底部还有最后一点儿啤酒。

“老汉,”我说,“mzee.”

“在,老板。”老头回答。

“这儿还有点儿啤酒,你喝了吧。你上了年纪,这点儿酒伤不了你。”

我刚才喝酒的时候就看见老头注视着我,知道他也是个爱喝酒的人。他接过酒瓶,喝得连一点儿泡沫都不剩,然后蹲在他那些烤肉枝条边,爱不释手地握着酒瓶。

“再来点儿啤酒?”姆克拉问。

“好吧。”我说,“还要我的那些弹壳。”

罗马人继续不紧不慢地说着话,他甚至能讲一个故事比卡洛斯在古巴时讲的故事还长。

“这个故事很有趣。”我对他说,“你也是个很棒的家伙。我俩都挺棒的。听着。”姆克拉拿来了啤酒和我那件口袋里装着弹壳的卡其上衣。我又喝了一些啤酒,注意到老头正看着我,就把那六个弹壳拿出来摊在手里。“我有自夸的毛病,”我说,“你得容我向你介绍这个,瞧!”我依次点着每一个子弹壳说,“simba,simba,faro,nyati,tendalla,tendalla.你觉得怎么样?你不一定要相信。瞧,姆克拉!”我把六个弹壳代表的猎物又说了一遍,“狮子、狮子、犀牛、水牛、捻、捻。”

“哇!”罗马人兴奋地大叫。

“对!”姆克拉一本正经地说,“对的,这是真的。”

“哇!”罗马人一把抓住我的大拇指。

“千真万确。”我说,“实在是很神奇,是不是?”

“对。”姆克拉说着,又亲自将弹壳数了一遍。“simba,simba,faro,nyati,tendalla,tendalla!”

“你可以去告诉其他人。”我用英语说,“这下子吹牛可吹破天了。今晚我可心满意足了。”

罗马人又继续和我说话,我专心地听着,又吃了一块烤肝。姆克拉此刻正在处理那两颗捻头,将其中一颗的头皮剥下来,一边还指点着卡马乌剥另一颗捻头上容易剥的部位。对他们两个来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他们在眼睛、口鼻和耳朵的四周仔细地剥着,然后将头皮上的肉全部刮掉,这样头皮就不会腐烂。他们就着火光非常仔细地、小心翼翼地工作着。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去睡觉的了,也不记得我们那晚到底有没有睡觉。

但我记得我拿来了词典,请姆克拉去问那个男孩有没有姐姐,姆克拉非常肯定并严肃地对我说:“没有,没有。”

“没有别的意思,你懂的,就是好奇罢了。”

姆克拉坚决地说:“没有。”还一直摇着头,“没有。”口气就跟那回我们追踪狮子进虎尾兰丛时他说话的口气一样。

这个答案使跟姑娘交往的机会落空了,我想找点腰子来吃,罗马人的弟弟就从他那一份里拿出一些来给我,我将一片腰子夹在两片肝之间,串在树枝上烤起来。

“做一顿让人垂涎的早餐。”我大声说,“比麋鹿肉强多了。”

接着我们就貂羚的话题进行了长谈。罗马人不称貂羚为tarahalla,这个名称他听不懂。他可能把貂羚和水牛弄混了,一个劲儿地说“nyati”,其实他的意思是貂羚像水牛一样黑。后来我们用火堆里的炭灰在地上画图,才知道他说的果然是貂羚。它们的角像短弯刀一样往后弯,一直弯到它们的肩膀处。

“公貂羚?”我问。

“公母都有。”

经过老头和加利克的翻译,我相信我弄清楚了那边有两群貂羚。

“明天去。”

“好,”罗马人说,“明天去。”

“姆克拉,”我说,“今天,捻。明天,貂羚、水牛、狮子。”

“没有水牛!”他摇着头说,“没有狮子!”

“我和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去,有水牛的。”我说。

“是,”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兴奋地说,“是。”

“附近有些很大的象。”加利克说。

“明天,大象。”我说,故意逗逗姆克拉。

“没有大象!”他知道我在逗他,但这话他连听都不想听。

“大象,”我说,“水牛、狮子、豹子。”

万德罗博-马萨伊人兴奋地点着头,“犀牛。”他插嘴说。

“没有!”姆克拉摇着头说。他开始显出苦恼的表情。

“那些山里有很多水牛。”老头为已经异常兴奋的罗马人作翻译,罗马人就站在那里,指着那些草屋再过去一些的地方。

“没有!没有!没有!”姆克拉最后肯定地说,“再来点啤酒?”他放下刀问我。

“行了,”我说,“我只是在逗你呢。”

姆克拉蹲在旁边,贴近我给我做着解释。我听见他提到了老爹的军衔,就猜想他是在说老爹不会喜欢这样做,不会同意这样做的。

“我只是在和你逗着玩。”我用英语说,然后用斯瓦希里语说,“明天打貂羚?”

“好的,”他发自内心地说,“好的。”

在这之后,我和罗马人做了一次长谈,我说西班牙语,他说着他之前一直说的语言,但是我相信我们对第二天的行动都做好了安排。

* * *

[1] 果岭(putting green)是高尔夫球运动中的一个术语,是指球洞所在的小山丘,该山丘上通常会将草修剪得较短。

[2] 格莱弗莱克斯(graflex)相机,是美国名牌相机,由美国福尔摩·格莱弗莱克斯(folmer graflex corp)公司制造的单镜头反光型相机,使用平版感光材料。此处海明威使用的应该是其单镜头反光镜箱相机,方形,体积较大。

[3] 电影摄影机(cinema camera)是当时美国很风行的家用扁形小电影摄影机,美国柯达公司制造,胶片为8毫米宽,而一般电影胶片为3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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