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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汉代统治人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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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的阶级压迫

刘邦建立汉政权时,能够审量形势,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他不走六国分裂的回头道路,而坚持统一,以法制来约束人民。他入关之初,就提出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及盗者抵罪。”汉初不是像以前战国时代,随便可以杀奴隶,人身有了比较平等的待遇和保障。对于人民的搜刮,在田地租税上,是用重农政策和轻税制度的所谓“轻田租,十五而税一”。到景帝时,“三十而税一”。至于没有田地的贫雇农,“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就是收下籽粒来,农民与地主对半分成。这样劳动人民自己有了一定量的收入,要比在奴隶主奴役下,生命不能自保,除了枷锁而外一无所有,死了还要殉葬,要好得多了。因之在汉初,由于农民得以耕种自己的土地,从事劳动有一定兴趣,因而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手工业产品的制造也精益求精,向前推进。《汉书·食货志》记载:

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失行谊而黜愧辱焉。

《汉书·食货志》是据《史记·平准书》转抄下来的。这种说法,未免有许多夸张之辞,而且一般史书把这种政绩都归功于“文景之治”,不过也反映了汉初经济确是比较繁荣的。汉初生产发展的原因,已如前述,主要的原因是劳动人民有了自耕的田地,经过辛勤的劳动,生产出了丰硕的成果。

但是贪婪的地主阶级也和奴隶主的本质都一样,随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从而更为加倍克扣和压榨。他们对于劳动人民除了物质上的剥削和勒索而外,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权利和秩序,制定了一套精神上的枷锁。

称谓的不同

在封建社会内阶级的构成,统治者有帝王将相、地主豪绅、士大夫们,而被统治者有农民、手工业工人(实际是被髡钳的工徒)、军士、奴婢等。当时的被统治者称呼统治者为大人、先生、夫人、公子等,还要加以官衔和爵位。而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农民,男的则叫作男子,女子则叫作妇人。对于手工业工人叫作工徒,对于军士则叫作田卒和戍卒,比戍卒身份较高的叫作良家子。当时砍柴斫薪的叫作厮(后来对于使用的小孩子叫作小厮),做饭司烹调的叫作养(就是后来的炊事员)。凡是参加劳动的成员,统治者都给以鄙贱的称呼。在封建社会内,尤其是封建社会初期,把奴隶置诸广柳车中,还能大量地买卖,因之对于奴婢,男的叫作大男,女的叫作大婢。[1]至于依附于地主阶级的“客”,自己称作贱子。如《汉书·楼护传》说:“时召宾客,邑居樽下,称贱子上寿。”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待遇的不平等了。

赋役剥削

在汉代出生的小孩叫作黄口小儿。只要生子到三岁,就要出口赋(人头税)了。汉武帝时,因为“征伐四夷,重赋于民”[2],所以,每年逢八月,就要清查户口(算人),弄得人民困苦不堪。后来改为“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就是“民年七岁至十五岁,年出二十三钱”,叫作口赋。“民年十五至五十六,年出百二十钱”,叫作算赋。各王国、侯国的算赋,要以其中百分之六十五献于天子,叫作献赋。

汉代赋役制度,大概可分为三种,除口赋而外,就是田赋和徭役。田赋即三十税一的制度。徭役就是人民出劳役,通称为“更”。充劳役的人叫作更卒。每年任劳役一月叫作正卒。至于充当“山地材官,北边骑士,水居楼船”的,叫作屯戍之卒。戍卫官廷的叫作卫士,把守于边防的叫作戍卒。人民当了一年的戍卒,任务完毕以后叫作过更,花钱雇人为戍卒的叫作践更。[3]

人民贫富的区别是什么?怎样算贫,怎样才算富呢?关于人民所有财产的基数,在汉代成文法上有这样的规定,通常的农民一家五口,耕田五亩,岁收粟一百五十石(每石合近代三斗三升三合),除了十分之一的租税而外,五口之家仅足温饱。人民的财产是以“衣履釜甑(蒸食物的器具)”来计算的。釜甑多了恐怕统治者抽调劳役,就把它卖掉,“以避科税,而豪富之家,乘贱买之,故得其利”。[4]一甑之价,值钱多少?尚未见于记载,不得而知。可是据《汉书·成帝纪》记载:“不满千钱,为极贫之产”,“鸿嘉四年诏民资不满三万无出租赋”。这就规定了贫富的限度。

对于地主官僚占有的田地和使用的奴婢,也有限制。在汉哀帝时,孔光条奏:“限名田、奴婢,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皆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虽然有这种政令,其实是等于一纸空文,根本没有实行过。汉代宫廷中诸官奴婢十余万人,岁费五六百臣万。[5]在民间,巴蜀的卓氏至富,家僮八百人。汉哀、平间,皇亲王氏封为五侯,家僮千人,宾客满门。[6]哀帝给幸臣董贤赐田千余顷,破坏了分封土地的制度。均田之制,早已不存在了。

贫富两极分化

早在西汉初年,茂陵富人袁广汉,藏镪巨万,家僮八九百人,筑园东西四里,南北五里,激流水注其内。构石为山,高十余丈,连延数里。新兴的官僚地主、皇亲田蚡,“治宅甲诸第,田园极膏腴,而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将军灌夫家累数千万,宗族宾客众多,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广阔,权利横于颍川。[7]失意的贵族杨恽,因为拥有厚资,大治田园宅第,“岁时伏腊,烹羊炮羔,斗酒自劳”。[8]这都说明了在汉代已经出现了大地主庄园的经营。还有郑当时在长安京城的郊区置有庄园和别墅,每逢休沐之暇,就请客到他的别墅里饮酒宴会,当时称为“郑庄(当时的别号)好客”。汉武帝时的董仲舒已经看到这种贫富悬殊情况,为了维护汉朝政府的统治,不得不慷慨地说道:“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无)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9]董氏所说的“奸邪不可胜”就是反映了贫富悬殊、阶级矛盾尖锐,农民不得不起义反抗。

从汉初到哀、平,不过二百多年之间,在封建统治者压迫之下,贫富不均,农民逐渐失去土地,不是起来造反,就是沦为任人鞭挞的刑徒,和充当奴隶,过着悲惨的日子。到了王莽当政的时候,就下令说:“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又说:“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10]王莽只看见豪民霸占田地的不均,就要开倒车,行复古的制度,回到奴隶制时代,实行王田的道路上去,所以是注定要失败的。但是到了东汉,土地兼并和养奴蓄婢的风气,一点也没有改变。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千;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11]聚敛之多和奢靡之风,更超过了前汉。

汉光武帝为平抑民愤所采取的措施

汉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挽救其危机局势,便针对当时的情况,提出打击豪强、丈量田地、释放奴婢等三项措施和政策,来平抑民愤。尤其是东汉光武帝刘秀,虽然不像王莽那样要恢复井田制度,徒尚空言,而是有具体的措施,在剔除统治者压榨侵吞的积弊上,也起过一定的作用。因而,东汉在恢复生产和繁荣经济方面也有所进展,但是执行得终究是不彻底,也是不可能彻底施行的。

我们先从东汉以前各地方富户豪强势力谈起。汉朝统治者为了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吞并,注意打击豪强,主要是战国末期遗留下来的奴隶主残余势力和豪强地主。据《汉书·贾捐之传》说:“今天下独有关东,关东大者,独有齐楚。”于是《高帝纪》记载:“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就是指东方诸侯奴隶领主的残余势力而言的。《后汉书·郑弘传》注说:“武帝时,徙强宗大姓不得族居。”其突出的大姓如《汉书·严延年传》说的“涿人……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牾,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宾客放为盗贼,发,辄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又“颍水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这可见到西汉宣帝年间,奴隶主的残余势力,犹且猖狂如此。至于《汉书·王尊传》所说:“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萭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汉书·田延年传》说:“先是,茂陵富人焦氏、贾氏,以数千万阴积贮炭苇诸下里物……商贾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这可能指庶族(没有官爵身份的)地主兼营商业的市侩而言的。在汉代的奴隶主的残余势力虽然受到打击,可是兼营商业的仍然在社会上是一种潜伏的势力,一直到三国时依然存在。如三国时的糜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巨亿”[12],就是一个例子。此外新兴的有身份的官僚地主阶级迅速地发展起来。到了东汉光武以后,从龙附凤的外戚权臣,猖狂得更甚。

新兴的贵族官僚地主阶级也可以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皇帝是最大的地主阶级。汉高祖刘邦问他得到的财产,“孰与仲多”,显出了天下是他一家的天下,他的王子皇孙封国称王,不但拥有土地,还有开采盐铁的特殊权力,说明他就是最大的地主。第二是从龙的功臣,尤其是外戚。只要是功臣,自然可以攀龙附凤,当上皇亲国戚,占领大量的田宅。如汉武帝时的田蚡、窦婴,无不大治宅第,拥有膏腴田园,形成了大庄园主。汉哀帝时的外戚王商等,一日同封五侯,也是大起宅第,宾客满门,横暴一时,“干犯吏禁,杀人不死,伤人不论”[13]。功臣如安昌侯张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它财物称是。”[14]一直到后汉功臣而兼外戚的马家,马援之后马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资产巨亿,皆买京师(洛阳)膏腴美田,又大起第观,连阁临道,弥亘街路,多聚声乐,曲度比诸郊庙”。[15]自西汉到东汉以来,如前汉的田、窦,后汉的马、郭、殷、王,形成地主贵族世家。第三是宦官。他们“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招权纳贿,无恶不作。如宦官侯览,“夺人田地至百一十八顷,大起第宅十有六区”,皆穷极壮丽。其兄弟姻戚,皆宰州临郡,辜较百姓,与盗贼无异。[16]第四是中小官吏和书佐所形成的中小地主阶级。他们的官职虽卑,可是拥有出纳政令、运送国家财富的实权,所以如史籍记载,上计吏到一个地方,在亭传上累积堆放着运送的货物。[17]生极其养,死了还营葬高大的坟墓。例如,近来四川发现的王晖墓中雕画的石椁和山西左元异墓碣,石刻壁画皆穷极华丽,非殷实之户不能办到。其生前贪婪的情况,可想而知。第五是没有身份的庶族地主。他们与官僚地主互相勾结又互相斗争。如《汉书·陈汤传》说:“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可徙初陵,以强京师,衰弱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贫富。”可是庶族地主如三国时的张既“世单家(富),为人有容仪。少小工书疏,为郡门下小吏,而家富。自惟门寒,念无以自达,乃常畜好刀笔及版奏,伺诸大吏有乏者辄给予,以是见识焉”。[18]以此来勾结官僚地主阶级。自东汉以来,察举孝廉方正和秀才,统治者所察举的全是有钱有势的地主阶级中的人物,也有庶族地主阶级因缘攀进的人物。这就成为庶族地主阶级进身之阶了。

依附于地主阶级的游手好闲的知识分子,据荀悦《汉纪》中所说,有“三游”,就是游侠和游客,以及游行(亦即游行四方的说客一类)。

所谓游侠,即《汉书·游侠传》所说:“皆借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观其温良泛爱,赈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张衡《西京赋》说:“都邑游侠,张赵之伦……轻死重气,结党连群。实蕃有徒,其从如云。”他们为了杀富济贫,随手立致千金,随手亦可散去,声势显赫一时。在汉代前期,著名游侠有朱家、郭解,成帝之时又有楼护、陈遵,都以依附豪势,行侠好义,闻名于时。[19]到了东汉还有戴良,尚侠气,食客尝三四百人,当时称为“关东大侠戴子高”。既至三国以后,这种风气就较为罕见。

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游客,就是宾客。食客又可以谓之奴客,它的身份,由诸侯的上宾逐渐下降为与奴仆几乎相等的奴客。这是由于阶级分化,有的贫寒知识分子猎取功名,上升在地主阶级的行列,当然毕竟是在少数;而多数逐渐下降为奴客。这种逐渐向两极分化的情况,是有迹象可寻的。

这里要谈的什么是宾客?《汉书·周昌传》说:“沛公以(周)昌为职志(官名),其从兄周苛为客。”客为“帐下宾客,不掌官也”,就是不受官爵,待以客礼的叫作宾客。在汉代初年,首先是分封的同姓诸王,都要延揽宾客,为之出谋划策,以期取得最高的权力和地位。像淮南王刘安,就延揽了很多的宾客,给以优厚的待遇,甚至“鸡犬都可以升天”。梁孝王建筑梁园,广收宾客,延请了如枚乘等人,“为上国大宾,与英俊并依,得其所好”[20]。到东汉光武之时,楚元王刘英也好交结宾客,“以谋得逞”。这时的宾客,真成了天之骄子。其次是地主豪势之家,如前汉的公孙贺,“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又“新丰杜建,为京兆掾,护作平陵方上(陵工)。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甚至颍川大姓原褚,宗族横姿,宾客犯为盗贼”[21]。还有一些缙绅士大夫,虽然没有多少钱,也要请一两位门客,来撑面子。于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都想当上官僚地主的宾客。当时作宾客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自贬身价,甘处于为人当雇工,如佣作奴仆的地位。如《后汉书·桓荣传》说:“(桓荣)家贫无资,常客佣自给。”托名汉刘向撰的《列仙传》说:“宋璜,广陵人也。少病毒瘕,就睢山道士阮丘,丘怜之。璜曰:‘病愈当为君作客三年,不致自还。’”而当时的官吏为了撑面子,也要雇一二人为客。崔寔《政论》说:“长吏虽欲崇约,犹当有从者一人;假令无奴,当复取客,客佣一月千钱。”三国时的焦先,“饥则出为人客作,饱食而已。”从此由诸侯的宾客沦落而为奴客的地位了。沿及晋代,奴客称客户,有的与雇农、佃客地位同等。《三国志·吴书·潘璋传》:“璋妻居建业,赐田宅,复客五十家。”《晋书·食货志》说:“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奴客也可称为佃客了。

为此,东汉初年采取了一些打击豪强地主的措施:

(1)仗量田地。汉初在关中开辟土地,兴治沟渠,发展生产,来拱卫京师长安。由于膏腴满野,故称“陆海”。及至光武建都洛阳,政治中心乃由长安移到洛阳。南阳为光武故乡,因此特别注意于洛阳以东的地区开垦田地,提高生产。兴修鸿陂渠,灌溉田亩数千顷。汝阳一带尤为殷富,“鱼稻之饶,流衍他郡”[22]。光武帝时特别注意度田(丈量田地),而且行之甚力,度田不实者,多因之致罪。光武帝度田的目的是专为着充实帝室,中饱统治者的私囊;而限制官吏的名田,尚在其次;至于富人的土地侵吞,害及贫民,就不在帝王的心目中了。就是这种清丈田地,也是有偏倚,仗量不均,清查不实的。《后汉书·刘隆传》说:

是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光武)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显宗(明帝)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

所以仗量田地清查田亩,在光武帝时就根本实行不通。到了明帝、章帝以后,宦官外戚专权,土地的兼并、奢侈风气,更超出于前汉,人民的痛苦更形增加了。

(2)释放奴婢。在汉代存留着奴隶制的残余,地主每家蓄养奴婢和虐待奴婢是社会上一个严重问题。王莽时规定了“民田奴婢,不得买卖”。就是有奴婢之家,自“上公以下,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23],以此来限制大地主官僚蓄养奴婢的数量。光武帝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权利和地位,使奴隶不至于和农民在一起起来反抗,因之对于释放奴婢和改善奴婢的待遇,确有明文规定。如建武七年五月甲寅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掠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十一年八月诏:“敢炙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者为庶民。”又十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十三年冬十二月诏:“益州自八年以来,被掠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24]在光武时不止一次地颁布释放奴婢的命令,并规定奴婢不得买卖,改善对奴婢的待遇,被解放的奴婢称为庶民。

在法律上规定不得乱杀奴婢,使其人身得到保障,实际执行了没有,执行得如何?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在当时可能表面上执行过,而骨子里仍是阳奉阴违。如《后汉书·郑兴列传》说,兴以“私买奴婢,坐左转莲勺令”。当时,奴婢不但买卖,还可以互相赠送。《后汉书·李恂传》说:“贾胡数(李)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一无所受。”而买卖奴婢还是普遍的,如《三国志·魏书·杨俊传》说:“宗族知故为人所掠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那么因为无钱被掠作奴仆而不能赎的,不知要多少家了。所以在光武颁布明令不久,外戚马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以上。折象家僮八百人,资财二亿。大官僚梁冀“取良人,悉为奴婢,至数千人,名曰‘自卖人’”[25]。这可见到东汉末年,贵族家庭蓄养的奴婢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奴婢受着鞭挞凌辱、目不忍睹的不平等待遇,生活的痛苦是可以想见的。前汉王褒曾著过一篇《僮约》。“僮约”就是一个买卖奴婢的契约,也叫作券文。券文上说:“神爵二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褒的别字)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蕙买亡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奴名),决资万五千。奴当从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扫,食了洗涤。居当穿臼缚帚,截竿凿斗,锄园斫陌……奴老力索,种莞织席。事讫休息,当舂一石。夜半无事,浣衣当白……奴不得有奸私,事事当关白。奴不听教,当笞一百。”王褒所写的“僮约”虽然是戏言,然可以反映出汉代地主豪强虐待奴婢的惨况。那时贫民一做了奴婢,正如王褒所说“不如早归黄土陌,蚯蚓凿额”[26]了 。

当然也有地主豪门的豪奴恶仆仗势欺人这类事经常发生。如前汉霍光的家奴与御史魏相的家奴争道,“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霍氏的家奴头子监奴冯子都和王子方等人,狐假虎威,不可一世,“视丞相亡(蔑)如也”[27]。汉辛延年的《羽林郎》诗句说:“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其猖狂傲慢的情况可想而知。这种倚势凌人的豪奴恶仆,他们早已失去其阶级的本性,欺压良民,作恶多端,已经不齿于人类。这种败类是少数,而受着苦难和不平等待遇的贫苦奴隶总在多数,而且是大多数。

(3)允许刑徒自赎。在汉代建筑宫殿陵苑,修治沟渠道路,开采盐铁等项大工程,以及纺织、陶冶、铸铜、髹漆等官营手工业生产的精美物品,皆是由大量的刑徒惨淡经营和制造出来的。刑徒是创造社会财富、发扬祖国文化的主要劳动力之一。可是刑徒的身份和待遇,尚不能与奴婢相比,他们受到的肉体责罚和桎梏,生活的痛苦,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最近在山东诸城县发现了刑徒被髠钳的一张石刻汉画,可以略见一斑。汉代修建工程所使用的刑徒动以十万计算。《汉书·陈汤传》说,修昌陵时,“卒徒工庸以臣万数,至然(燃)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价,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这样数字庞大、夜以继日的劳作的刑徒的来源如何呢?一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有些大臣官吏得罪了当权执政者,因之被罪而罚作为刑徒。这在刑徒中实占少数。二是贫苦大众,主要是农民。他们在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之下,稍有不遂,就被横加以罪名,使成千上万的农民充当了刑徒,这在各类工种中占绝对的多数。定刑徒的罪名也有等级和年限的区别。据《汉书音义》说:“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已上为耐。”耐是“轻刑之名”,犯耐罪而私自逃跑的就叫作亡命。又《汉旧仪》说:“髠钳为五岁刑,完城旦舂为四岁刑,鬼薪(也写作新)白粲为三岁刑,司寇为二岁刑,罚作(名复作)为一岁刑。”凡是犯罪的刑徒,官吏则收容在都城中名叫“若卢”的监狱里,至于一般农民刑徒则在普通的监狱里。表现好而刑期未满者,不戴刑具,要比刑徒身份略高,叫作弛刑。这些弛刑徒可拨到边疆上充当卒徒。在服刑期内调配到工地上充劳役的,有技能者叫作五任;没有技能者只充当小工,还须戴上刑具工作,叫作无任。[28]尽管刑罚这样严重,待遇又区别得这样酷苛;可是只要有势力有钱财,就可以赎罪。如大官僚李燮“以谤毁宗室输作左校,未满岁,(安平王)果坐不道被诛,乃拜燮为议郎……擢河南尹”。又如文学家蔡邕以得罪权势,髠钳为徒,不久就以钱财来赎罪,得免于徒刑。《后汉书·明帝纪》载:建武中元二年建武十二月甲寅诏“……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髠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至于女徒,《汉书·平帝纪》载:元始元年(1年),“天下女徒已论归家,(出)顾山钱月三百。”只要有钱,就可以赎罪;若是无钱的贫苦劳动人民,就只有长期作刑徒了。

武梁祠画像中的刑徒罪人

刑徒墓砖刻文

洛阳是东汉的首都所在地,在洛阳四周围营造的工程是众多的,无疑是使用了大量的刑徒。最近在洛阳附近偃师县佃庄附近发现了汉代刑徒野葬墓地。这些刑徒的尸首,似乎用薄薄的棺材浮葬在野地里,身边还有手铐和脚镣,身上只放两三枚五铢钱,最多的也不过九个五铢钱和一个盛水的瓦罐子,身后的惨状如此,则其生前的痛苦生活可知。身旁还有一块墓砖,上面刻着刑徒的籍贯、姓名、罪行、死期和所作的任务,如有一块砖刻着“五任汝南南顿鬼新黄柏元初六年闰二月死”。又一块墓砖刻着“无任南阳武阴完城旦捐祖永初元年七月九日物故死在此下”。从这里不但可以看出悲惨的情况,而五任和无任的区别,也可以弄明白了。据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编写的《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这篇报告说,这些刑徒多来自幽、兖、豫、荆、青、徐、冀、并八州之地。考察这些刑徒的骨骼,多半是中年受残酷的虐待,未能到刑满之期而中途死亡,墓葬的年代多半是从汉永元四年(92年)到延光四年(125年)时期。工徒的待遇,既然这样,农民的生活的凄惨状况,更可想而知,因之为时不到四十年就激起了黄巾农民军大起义,八州之人,因身受切肤之痛,群起响应,“襁负归之”。农民起来反抗统治者如火如荼的情况,就形成轩然大波了。

统治者刚柔并济的两面政策

历来的封建统治者压榨、剥削劳动人民时,左手拿着鞭子,右手拿着“仁者爱人”的经典,惯耍两面派手法。统治者在横征暴敛和高压之时,有时摆出慈善姿态,要豁免租况,减轻徭役,优待刑徒;有时露出狰狞凶险的面孔。在荒旱年间,甚至开仓赈济,其实并不都是实心爱民。我们可以考察一下所设置的常平仓的情况。《后汉书·刘般传》中刘般说:“常平仓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而“贵戚椒房之家,数用恩势,干犯吏禁,杀人不死,伤人不论”。“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贷人一钱;情知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29]汉朝政府的朘削暴敛,卖官鬻爵,压榨百姓,已经是罪恶昭彰,人所周知。

地主阶级为了饱填其欲壑,达到其巧取豪夺、兼并侵吞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平时也惯用伪善和欺压两手。我们再就地主豪强的侵吞兼并和其经营的方式,来做比较具体的分析,其穷凶极恶的面貌就可以略见一斑。

第一是巧用人力。在汉初出现了大批失业的社会廉价劳动力,地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方设法利用这些廉价劳力发展生产。《汉书·货殖传》说:“齐俗贱奴虏,而刁间(人名)独爱贵之……使之逐鱼盐商贾之利。”刁家遂以之而殷富。《汉书·赵敬肃王彭祖传》:“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入多于国租税。”又《汉书·张汤子安世传》:“(张汤子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前汉的王丹“哀、平时仕州郡……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而劳之。其堕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30]地主阶级伪善假慈悲,实在是欺骗人民,是好把钱搁在自己腰包里的虚伪卑劣手段。

第二是兼营家庭手工业。地主豪家因利用奴仆人力的轻贱,乃兼营家庭手工业。如霍光家利用家僮制造纺织机,以数十人之力,两个月的时间,织出了一匹精美的葡萄锦。又后汉时外戚郭况富极一时,当时郭家被称为“琼厨金穴”。王子年《拾遗记》说:“况家僮四百余人,以黄金为器,土冶之声,震于巷内。时人谓郭氏之室,不雨而雷。言其铸锻之声盛也。”可见地主豪强家庭手工业之盛。

第三是放高利贷,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入,是以众人慕效。在汉代,地主豪家征取子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第四是欺压贫雇农,勒索租额。在汉代,贫雇农耕富人的田地,见税什五,就是对半批租,其实勒索的情况不止此。《汉书·匡衡传》说:“衡专地盗土……遣从史之僮,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所谓善于说《诗经》的匡衡,乃是一个巧取豪夺、欺压农民的能手。

四川出土的汉代砖刻画贷粮图

第五是巧取豪夺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地主豪家不择手段得来的田地,还要用巧取豪夺式经营,如后汉樊宏无孔不入地经营田地,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后汉书·樊宏传》说:

(宏父)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

可见地主阶级费尽心思地经营,大量积累财富的一斑。

束缚人民的“契约”

地主阶级无论是用伪善的面貌出现,还是用狰狞的面貌勒索豪夺,或是把得来的田地在那里处心积虑经营;尽管花样多端,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封建社会内要攫取农民更多的田地,把地主阶级的权力巩固起来,把农民苦心劳力耕种的田地据为己有。他们不但夺取了田地,而且要从文字上把属于谁的名义确定下来,于是古来埋葬死人的卖山券演变而为卖地券,恐怕一纸空文不足为凭,还要请中人作保。作保的中人在汉朝叫作知券者,就是证人。其买卖僮奴人口,写定契约,也是如此。买卖人口的契约,前面已举了王褒的《僮约》,可以作为一个例子,故不另举。现在我们不妨把东汉徐胜的卖地券的形式抄写在下面:

建武中元元年丙辰四月甲午朔,廿八日,广阳太守官大奴徐胜,从武邑男子高纪成卖所名黑石滩郭罗佰田一町,贾钱二万五千,钱即日毕。田东北比皇甫忠,南比孙仲倍,西比张准,北比大道,根生土著毛物,皆属徐姓。田中若有尸死,男即为奴,女即为婢,皆当徐姓给使。时旁人姜同许义,皆知券约,沽酒各半。

这券中所说的大奴徐胜,可能是广阳太守的奴仆头子,倚势凌人侵夺了男子(农民)高纪成的田地。有此一契,这块贫民的田地就可以霸占,永为势家所有了。既然规定了主仆的名分,和土地隶属所有制的权利,那么地主老爷们就可以高坐堂上,呼奴唤婢,大摆人肉宴席,还要叫贫雇农民们来交租纳税。假若交粮较迟,或借贷还钱稍缓,地主们就派豪奴恶仆向贫雇农民坐摧索债。在河南费县打虎桥发现汉代的石刻画像,有地主索债图。其他汉石刻画像还有农民向地主交租图。[31]一口袋一口袋的粮食倒到地主的仓廪中去,一方面显出地主气势的蛮横和阔气,一方面刻画出贫农受地主压迫的惨痛情况。农民在地主的剥削鲸吞之下,逐渐失去了自耕的一小块土地,甚至卖儿卖女,充当地主的奴婢,失去了人身自由。一遇到荒年,斗米千钱,甚至“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贫苦农民只有起来造反,揭竿而起了。1935年同蒲铁路开工时发现一个朱书的陶罐,上面写道:

汉画像中的收租图(描摹)

熹平二年十二月乙巳朔,十六日庚申……今日吉良,非用他故。但以死人张叔敬,薄命蚤[早]死,当来下归丘墓。黄神生五岳,主死人录;召魂召魄,主死人籍……眉须以落,下为土灰。今故上复除之药,欲令后世无有死者。上党人参九枚,欲持代生人,铅人持代死人。黄豆瓜子死人持给地下赋。立制牡厉,辟除土咎,欲令祸殃不行。传到,约束地吏,勿复烦扰张氏之家。急急如律令。[32]

在这个张叔敬陶罐上所写的辞句,主要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表现出农民的大公无私。劳动大众受统治者压迫,困苦而死,“欲令后世无有死者”。另一个是贫苦农民生前受统治者的横征暴敛,死后还要受到鬼神的剥削,所以拿黄豆瓜子叫死人持着缴地下的赋税,“欲令祸殃不行,传到约束地吏,勿复烦扰张氏之家”,说得何等悲惨沉痛呀!

统治者从思想上巩固封建秩序

汉代有这种传说,就是劳动人民生来要受苦,死了还要受苦,这是由神灵在那里监管着;人死了魂归泰山,而且是天命所注定的。官僚地主是高贵的,农民是贫贱的。因之,在人的伦序上不是拿法律来制裁,而是拿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抽象的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从意识形态上来约束人民的思想,使劳动人民不至于暴动起来,进行造反。这就是从阶级剥削和压迫以外,汉朝统治者用三条钢绳和五个铁箍来钳制人民的思想,作为统治人民思想的精神枷锁。用这种办法的人,始作俑者,就是汉武帝时主张罢黜百家、崇尚六经的董仲舒。

在封建社会初期,秦始皇为了改革奴隶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切阻碍生产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以吏为师”,来建立封建社会制度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后来弄得繁文缛节,桎梏重重,民不堪命。汉初在久经大乱之后,注意到人民的生活,发展生产,需要休养生息,只是与民约法三章。经过文、景两代,因为皇太后都喜欢道家的学说,都崇尚黄老无为而治,根本没有提到法家。到汉武帝时,封建社会已经形成,并壮大起来,继承高祖刘邦的伟业,保卫祖国的边疆,整饬国家的内政,发展盐铁生产和不拘一格地培养人才。他为了平抑各家不同的思想,用儒家礼教这一套方法来巩固封建政权的统治。由于孔子总结了自上古尧舜禹汤奴隶社会的经验,保存下来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他的门人所辑的《论语》,辑录了祖国古代人民遗留下来的优良的语言和风俗习惯,至今还在应用,如何评价,这里姑不具论。但是过于尊尚儒术已失去孔子本意的董仲舒建议用的“罢黜百家、崇尚六经”定于一尊的办法,以期更容易于统治。在汉武帝时,虽然建立了太学,建元六年(前135年)建立了五经博士,可是把儒家的孔子奉为教主(见章炳麟《訄书》),并未真正实行,比如汉宣帝就不是专信儒教的。自元帝以后,政权渐衰,为了愚蒙人民,儒教才被推广起来,所以汉代石刻上才有孔子见老子的画像和孔门之学,师弟相传的优生授经图等。东汉的石刻画像中,此类故事更日渐众多,是有其历史根源的。所以说,董氏是针对当时统治者剥削压迫的情况,所谓“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穷”,提出限民名田的主张,及要求统治者“省刑罚,薄税敛”以宽民力的一套措施。他认识到,对于人民不能专用刑法来压制,还是要用礼教来感化;认为这可以为劳动人民接受,可能博得人民的同情。当然,其目的是暂时地安定人民,而实际是专为压迫人民的统治者说教的。他进一步论述,法律的制裁是有一定限度的,唯有礼教才能把社会上的秩序安定下来。因之就宣传天尊地卑、贫富贵贱自来就有差等,制定了“三纲五常”,钳制人民的思想,束缚人民手脚的大道理。董仲舒说:“有政制之名,亡变道之实。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就是说,历代的制度虽然有时改变,而约束人民的“三纲五常”始终是不能改变的,是受命于天的。为什么把最高统治者帝王叫天子呢?就是受命于天。从此,董仲舒进一步提出“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于天也”。他更引申而为人的行动全是受命于天,从而形成了他的天人相应的荒谬的学说,即天的变动和降灾都影响到人民,而君主以及人民的行动都可以上应于天。他把劳动人民由劳动中察觉出来的天气的变化,春夏秋冬四季的更替,“不违农时”的自然界现象,朴素的唯物论,却歪曲为天主宰事物,天的意志高于一切,编造了劳动人民生来就该受压迫、服从于统治者的一套主观唯心论的荒谬理论,来愚蒙人民。其实,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他所说的话的实质和他所玩弄的玄虚。

东汉朴素唯物主义者王充就认识到天是宇宙间自然界的现象,天哪能像人一样有口和耳目。所以《论衡》自然篇说:“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今(以)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那么,怎能“天人相应”呢!至于说天道不变,可是天也有四时运转、风雨晦明的现象,哪能说是不变;若说到人类社会上,则“千里不同风,万里不同俗”,时事正在往前演进,安能法先王而不法后王,是古而非今?正如前汉杜周所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33]与王充同时,有桓谭和王符。桓谭主张社会是不断演变的,他说:“前圣后圣,未必相袭。”[34]王符著有《潜夫论》,主张法治,“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君臣,法令之功必效于民,故君臣法令善,则民安乐……”而施行法令,在于使用得人,所以说:“是故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

董仲舒对于历朝的制度,也承认是未尝不变的。不过,他说制度虽然可以改变,但统治者“三纲五常”的道理是不变的,就和天道是永恒不变的一样。他曾引证“五经”中的《春秋》来立论。宋代王安石就说《春秋》是“断烂朝报”。而经学中的今文学家董仲舒(经学中的古文是用古代篆字来写的;今文是用汉代隶字译为今文的,当时就叫作今文学家)把《春秋》所记载的从隐、桓到定、哀十二公,分为三个时期。他所谓“张三世”就是据乱、升平、太平三世,其目的是“新周、故宋、王鲁”。他说时代虽变,可是统治不变,维持封建社会的秩序不变。“贵有常家,尊在一人”[35]。因之,他说的“王鲁”就是借着鲁来吹捧汉朝天子。他把孔子称为“素王”。所以称为“素王”,是孔子有一个预见,即制礼作乐,“为汉制作”。把孔子一抬就变为教主了。

董仲舒之后,有些人说孔子为预言家,认为他有许多“微言大义”和“非常异议可怪之论”,没有写在六经里面,而是“口授”别记在谶纬里面。谶就是一种“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纬原来是指天象,后来才附会人事。说六经是经,纬书是扶翼六经而行的。当时的一些谶纬家说什么孔子的“微言大义”中有汉当代秦而兴,乃至刘秀中兴。如有的谣言说:“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36], 卯金即是刘字。又如“刘氏复起,李氏为辅”,也记载在谶纬书里。这些谶纬的荒诞无稽之谈,难道还不是捧汉代皇帝作为进身之阶的人搞的吗?汉朝统治者企图说明自己注定是受命于天的“真命天子”,使人民不致异动,来维护其封建统治的政权。他们愚弄老百姓,宣扬儒家的仁义道德来笼络人心,欺骗人民。《汉书·元帝纪》中有一段说得很精彩:

孝元皇帝……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法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就是说在汉宣帝时,尊崇儒家,起用儒生,不过是一个建议,到汉元帝时,才真正实行,而汉朝政府就从此中衰了。其实汉代的推行儒家政策,大都为欺骗群众,实际像元帝这样优柔寡断,即使不用儒家,也注定是要失败的。就是东汉光武帝的中兴,表面上虽然推崇儒家,而实际上是用暴力来平定中原;对他稍有反对的,必须把它镇压下去,最后乃战败了据守四川的公孙述,终于四海如一,心中乃安。本来他是用的霸道来“平定天下”,而反说是“吾以柔道行之”[37], 纯粹是欺人之谈。

董仲舒所主张的“推明孔氏,抑黜百家”[38],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者的政权。他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培养地主阶级的子孙们,好传宗接代,作为统治者的羽翼。正如《汉书·董仲舒传》所说:“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汉代的举贤良茂材的选举制度,并不是真正选拔人才,而是从地主阶级中挑选出贵族子弟,加上“孝廉方正”,或博士、议郎清贵的荣名,来巩固地主阶级的地位,形成了地主世袭,贵者常贵、贱者常贱的门阀制度。这种贵族子弟,席丰履厚,哪有什么真才实学,不过是拿学习五经,作为猎取功名的敲门砖,再爬上士大夫贵族的地位。当时就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民谣。班固就说:“自武帝立五经博士,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寝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他们之所以要这样来研究经术是为着利禄荣名,来夸耀自己。当时的尚书博士夏侯胜就说:“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后汉的博士桓荣,官做到少傅,“赐以辎车乘马。荣大会诸生,陈其车马、印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39]凡是地主阶级得到青紫的就是贵族,得不到青紫者,就是庶族。而这种青紫往往是由夤缘攀附、不择手段而得来的。于是形成了社会上的人民两极分化。《后汉书·黄琬传》说:“时权富子,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材。’……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所谓清贵之地,遂为利禄之场。当时察举孝廉方正,必须有人保荐,保荐的人自然是亲戚故旧才能够同声相应,同类相求。当时两家联姻,也必须门当户对,贫户决不能与富家联姻,即是庶族地主,也难与贵族地主攀附。像东汉的王充,出身于“细族孤门,虽著鸿丽之论,无所禀阶,终不为重”。王符也因家世寒薄,穿缝掖之衣,为人所轻。又如王粲,本来是世家子弟,因为没有外家,浮沉下僚,幸亏有皇甫规、蔡邕等为之提拔援引,他所写的文章才名闻于时。还有三国时的文学家吴质,也是出身于寒门,当时并非有名,因为为曹丕所欣赏,才成为建安时曹氏幕客中的风流人物。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地位和在物质上与精神上压制人民的门阀之风,在东汉末年,就已经开始了。

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斗争

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内,从来就存在意见的分歧。由分歧而到对立的统一,形势也随之向前发展。自从董仲舒提倡天人相应的学说,就有王充反对天人相应,提出天无口目的学说:有尊孔,就有反对孔子的“问孔”文章。汉光武以谶纬来愚弄人民,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使桓谭来整理有关谶纬的书籍;桓谭以“臣不读谶”[40]拒绝了皇帝的答问。桓谭说:“谶出河图洛书,但有兆朕而不可知。后人妄复加增依托,称是孔丘,误之甚也。”[41]在皇帝的严威之下,而能正直不阿,说出这样的话,他的正义精神可见是惊人的。仲长统看见当时“选士而论族姓门阀,交游(专)趋于富贵之门”,诵读五经弄得乌烟瘴气,甚至有“行赂改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者”,不禁慷慨激昂地作诗以见志。仲长统的诗说:“寄愁天上,埋忧地下,叛散五经,灭弃风雅。百家杂碎,请用从火。抗志山西,游心海左。”[42]可以看出他对于奔竞仕途、斯文扫地的愤慨。“高门无下品”,攀亲也必依附高门,发展到了魏晋,遂制定了“九品中正”的选举制度,成为“官人”的框框,用以培养贵族门阀,来欺压人民,使人民难以翻身。

董仲舒“推明孔氏”制定了“三纲五常”,作为桎梏人民精神的枷锁。统治者对于三纲中的夫为妻纲,只有条文而没有细目。对于女性“男尊女卑”还不满意,还要她们“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于是班固的胞妹班昭连忙编写了《女诫》七条:第一卑弱,第二夫妇,第三敬慎,第四妇行,第五专心,第六曲从,第七叔妹。其主要的意旨是“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必须“忍辱含垢,常若畏惧,卑弱下人”,又必须曲从姑舅之言,“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是谓曲从”。因之就说:“生男如狼,犹恐其尫;生女如鼠,犹恐其虎。”[43]把支撑半边天的女性,教成遵守夫权的驯服的工具。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在旧中国)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44]汉代统治者满以为制定了“三纲五常”以及尊崇夫权的《女诫》就可以约束人民不致异动了。然而,有压迫就有反抗,尤其是在前汉之末农民起义的时候,山东海曲(今山东日照)就有女英雄吕母起兵反抗。须知支撑半边天的女子们不是好惹的。

山东吕母崮遗址

汉朝政府对人民的压迫,激起农民不断起义,就震撼动摇汉朝的政局了。在前汉末年爆发了赤眉、铜马等农民军的起义,光武帝刘秀借着农民军起义的力量,统一了中原,经过休养生息,出现了经济繁荣的局面,民户达四百二十七万户,人口在一千六百三十四至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人;到桓帝之初(永寿二年),民户增加到一千六百七万九百六十,人口增加到五千零六万六千八百五十六人。由和帝、顺帝而后,特别是桓灵之世,宦官当权,外戚专政,再加上灵帝的贪污腐化,卖官鬻爵,大捕党人,横征暴敛,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终于激起了青、冀、兖、豫等八州人民以黄巾为标记的农民军大起义。人民群起响应,“襁负归之”。人民群众腾欢之时,就是统治阶级难受之日。于是,统治政权中的军阀官僚们也不得不暂时放下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以征讨“黄巾”为名,而成群结队地起来镇压农民军,随后又为着自己争夺地盘,借着所招抚的农民军的力量,互相混战,再加上由战争而带来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岂止是斗米千钱,乃至“黄金一镒,买来一斛”,又加上天灾流行,死亡过多,无人收拾而带来瘟疫,人口骤然下降。正如王粲《七哀诗》说:“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45]其惨痛的情况可以概见。因此,八州之民,不及桓帝时一州的数量。当魏文帝曹丕当了皇帝之时,据统计,魏与蜀的民户只有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九十一。即是在这种悲惨的情况下,人民群众仍然挣扎起来,在宛、洛的废墟上恢复了生产。我们可以从史料中看到三国时期魏、蜀、吴之所以能够鼎立,尤其是曹操能够巩固北方的边疆,平定中原,就是由于他不像其他军阀那样屠杀农民军,而是团结青州的农民军的势力来巩固其政权,注意到民生,恢复了生产,人民逐渐安定下来。宛洛之间,农桑遍野,形成了中原得以安稳、经济和文化得以繁荣的局势。至于像袁绍、袁术之流,因为只顾抢夺地盘,纵然是“四世三公”,也不过成了招致灭亡的条件,所以就迅速地垮台了。在这兵荒马乱之中,天灾瘟疫流行之际,由于劳动人民的智慧,而出现了治疗瘟疫的医学家张仲景,著有《伤寒论》;出现了对于科学技术有创造发明的科学家马钧等人。人民群众以及无数无名英雄,与统治者作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使生产和科学技术都逐渐地发展起来。这是值得称道的。

* * *

[1]. 参考《居延汉简考释》,新发现《汉男子张景碑》,《汉书·贾谊传》韦昭注及[东汉]刘熙著《释名》。

[2]. 《汉书·武帝纪》。

[3]. 《汉书·食货志》,并参考《居延汉简考释》。

[4]. 《汉书·食货志》及《后汉书·殇帝纪》。

[5]. 《资治通鉴补·汉纪》。

[6]. 《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元后传》。

[7].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8]. 《汉书·杨恽传》。

[9]. 《汉书·董仲舒传》。

[10]. 《汉书·王莽传》。

[11]. 《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12]. 《三国志·蜀书·糜竺传》。

[13]. 《汉书·蔡茂传》。

[14]. 《汉书·张禹传》。

[15]. 《后汉书·马援列传》。

[16]. 《后汉书·侯览传》。

[17]. 《资治通鉴补·汉纪》。

[18]. 《三国志·魏书·张既传》。

[19]. 《汉书·游侠传》。

[20]. 《汉书·梁孝王传》。

[21]. 《资治通鉴补·汉纪》。

[22]. 《后汉书·邓晨传》。

[23]. 《汉书·王莽传》。

[24].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25]. 《后汉书·梁统列传》。

[26]. 《全上古汉魏六朝文》辑王褒《僮约》、崔寔《政论》。

[27]. 《汉书·霍光传》。

[2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编:《东汉洛阳城南郊的刑徒墓地》,《考古》1972年第4期。

[29]. 《后汉书·王符传》。

[30]. 《后汉书·王丹传》。

[31]. 见四川汉画像砖拓片。

[32]. 北京历史博物馆藏汉张叔敬陶罐朱书题字。

[33]. 《汉书·杜周传》。

[34]. [东汉]桓谭:《新论·正经》。

[35]. 《后汉书·仲长统传》。

[36]. 《后汉书·光武帝纪上》。

[37].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

[38]. 《汉书·董仲舒传》。

[39]. 《后汉书·桓荣传》。

[40]. 《后汉书·桓谭传》。

[41]. 《新论·启寤》。

[42]. 《丹铅总录·诗话类》。

[43]. 《全上古三代汉魏六朝文辑班昭文》。

[44].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集》(第一卷)。

[45]. 沈德潜:《古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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