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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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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人物,所以我们要讲他的故事。

我们讲孔子的故事,主要是想使大家看一看孔子在当时是怎样生活着的,以及当时的人(各式各样的人)是怎样看待孔子的。我们也指出了孔子的一些进步性,但是正如嵇文甫同志所说:“承认孔子有一定的进步性,并不是要提倡尊孔读经。”[249]

对于孔子要不要加以评价呢?当然要。这笔账总要算,应该算。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250]

但是在这本小册子里是不是就要“给以总结”呢?不能够。这主要是因为作者的思想水平有限,没有能力做这个工作的缘故。就是前面所讲的故事,也只能是从作者的思想水平出发而编述下来的,在选择取舍之间,在解释评论之间,错误一定难免。写出来,也只是请读者指教!这不是客气话,是实话!因此,也就谈不到什么“给以总结”了。那是要留待更辛勤地、更精通地掌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工作者来完成的。

可是读者中也许有人要追问我究竟对于孔子是怎样看法的。我在这里,也就把我极不成熟的看法谈一下。谈得不对的地方也一定有,还是诚恳地向读者讨教!

第一,从孔子所处时代的社会性质来看孔子。孔子处在春秋时代,以我理解,春秋和战国实在是一个整个时代,这个时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崩溃、封建社会形成的过渡期。春秋和战国诚然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个不同,在我看来,只是社会变动的剧烈程度表现不同罢了。在春秋时期,社会变动还没有达到质的突变,而在战国时期则完成了这一变革。郭沫若先生说:

依据《史记》,把绝对的年代定在周元王元年,即纪元前四七五年。在这之前的春秋作为奴隶社会的末期,在这之后的战国作为封建制的初期。[251]

如果划界的话,这样划界自然也可以。但是这当然不是说历史是可以截然划开的。而这样的划界,我觉得还不如把春秋战国当作一个整个过渡期,因为这样对一些学术思想的演变要好解释些。只是孔子所处的时代还是奴隶制时代而不是封建社会,在这点上,我是同意郭沫若先生的看法的。

春秋战国是一个整个时代,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这一整个过渡期的剧变中的意识反映。孔子是先秦诸子中最早的一个。他的进步面之一,就是反映奴隶制社会崩溃期的“人”的解放,这个伟大现实在他的思想体系上,就是“仁”的学说,就是把教育从贵族所专有(官学),在一定程度上开放给一般人(私学)。孔子的进步面之二,就是他在这段过渡期——同时也是封建社会的形成期——中,为大一统的封建王朝提供了一些虽然粗略的但是规模宏大的政治建设蓝图,他研究了以往的政治经验,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总结,又加上一些适合社会发展情况的创造,给后代封建社会的统治规模打下了一些基础。把他称为封建社会的“圣人”,不是偶然的。封建社会总比奴隶制社会前进了一步,所以就当时看,孔子的大部分政治理想是有进步意义的。

孔子的落后面主要是他还带有奴隶社会中的等级思想,甚而是氏族社会中所遗留的血统观念、狭隘地域观念,这就是表现在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正名,讲礼,讲君子、小人,讲天,讲命,讲内诸夏而外夷狄(对吴、楚就加以敌视),等等。这里很多东西是陈腐的,孔子在讲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也特别流露出留恋一些旧事物的感情。

而且,更由于孔子所处的时代的过渡性以及他的政治地位(他既当过高级官吏,而且一生主要活动除了教育事业外也是奔走做官,就是教育事业也主要是训练弟子们做官的)的关系,他的思想有许多不彻底、不明朗、对上妥协、对劳动生产和劳动人民轻视的地方。这些地方集中地表现了的就是他所谓“中庸”之道。这是他的软弱处。

他有进步面,有落后面,有软弱处,而进步面是主要的,这就是我对于孔子的估价。概括地谈孔子,就是如此。

如果仔细考究下去,孔子的进步面、落后面、软弱处,我认为也还是错综的,好的不完全是好,坏的也不完全是坏。举例说,他讲仁,这是进步的,但是同时讲礼,礼就限制了仁;他普及教育,这是进步的,但也并非普及到一切人,限度也仍然是有的。他讲礼,一般说是落后的,但是他注重礼的内容而轻视礼的形式,这就又是改革;他讲天,讲命,一般说也是落后的,但他并没有迷信鬼神,也没有全部陷入宿命论,这就仍有他开明的地方。他讲中庸,不错,一般地也是妥协性的表现,但是在“和而不同”上,在对弟子依不同个性而分别指示“过犹不及”上,在“学”与“思”并重上,这就貌似妥协,而事实上是避免绝对化、片面化的正确态度和正确思想方法,这就又不能一笔抹杀了。至于孔子对后代的影响,问题就更复杂,有好影响,也有坏影响;在坏影响中有的是孔子本来不对,也有的本来是有益的东西,而因为不正确的理解,就变为有害的东西,关于这方面,责任就不能完全由孔子来负了。所以我们一方面对孔子要有总的把握,一方面对他个别言论的实质和影响还要加以具体分析。

第二,在估价孔子时,我认为不能照我们主观上的认识,把孔子的思想作为一个严密的思想体系来对待,也不能拿后代由于演绎孔子的思想而构成的一套完整的儒家思想系统来当作孔子的思想。孔子虽然说“吾道一以贯之”,但究竟孔子的思想还没有达到成为一个严密的系统的地步,这是因为中国学术思想在那个时代还没发达到这个地步的缘故。所以我赞成侯外庐先生等所提出的“不均衡”“自论相违”[252]。很多人过高地估价孔子,或过低地估价孔子,主要是由于没从这一点上考虑。

第三,在孔子对于中国文化的一些具体贡献如教育事业、编写历史、整理诗书上,在孔子个别有价值的言论(包括智慧和经验)上,在孔子本人的“学不厌、教不倦”的积极态度上,大多数现代学者几乎没有异议,我认为这也就是应当肯定下来的东西。所以,所谓对孔子也还不能“给以总结”,并不等于对孔子来一个“不可知论”。我们应该把可以肯定的东西和还在争论的问题分别开来。

第四,无论谈孔子的历史地位也好,还是谈孔子的具体贡献也好,我们一定要避免个人崇拜。这不只因为个人崇拜是不应该的,是会产生毛病的,而且因为夸大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首先是不合乎事实的,是不科学的。孔子无论有多高的成就,是和当时的社会发展分不开的,而社会的发展首先是广大劳动人民所推动的。孔子的出现也不是孤立的现象,就像同时的政治家子产、晏婴等,也已经具有和孔子相近的才能(虽然发展的方向不同);就像同时的普通人长沮、桀溺等,也已经具有和孔子对社会变动同等的关切(虽然看法不同);就像“士”这个阶层,当时一般也都在活跃着——他们都是生活在同一时代里呵。孔子一生经过了一些发展,这些发展也都步步可寻,都和他的丰富经历、刻苦努力分不开,而这些丰富经历、刻苦努力,也只有在他那特定的历史阶段中才有可能实现。绝不能把孔子当作奇迹!

这就是我对于孔子粗枝大叶而又肤浅的看法。至于本稿之成,也经过了一些岁月(现在呈献给读者的是第三次稿,这第三次稿也经过四次删改),中间阿英同志提过宝贵的意见,也得到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同志的很多帮助,这样才写完(但是并没有写好!)。我要谢谢他们,并期待读者给我更多的教益!

长之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记于北京

* * *

[1] 于天池,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李 书,九三学社中央社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2] 参看罗森塔尔、尤金编,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简明哲学辞典》,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09页。

[3] 参看同上书,第673页。

[4] 见《左传》襄公十年。

[5] 见《左传》襄公十七年。

[6] 见《史记·孔子世家》,张守节《正义》。

[7] 孔子生年有二说,一为《春秋公羊传》《谷梁传》,说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即公元前五五二年);一为《史记·孔子世家》,说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即公元前五五一年)。二说都有支持的学者,有两千年的辩论历史,兹依杜预、郑樵、朱熹、阎若璩、崔适等说,采取《史记》的说法。

[8] 《孔子家语·本姓解》。

[9] 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史记·吴太伯世家》。

[10] 现为河南省新郑市。——编者注

[11] 魏唐地近,所以这里一并叙述。《史记》称“俭而易”,《左传》作“险而易”。杜预注谓“险当作俭,字之误也”,可见《史记》是对的,而且这样也是符合现在所见《魏风》的内容的。

[12] 见《左传》昭公二年。原文:“周礼尽在鲁矣。”古代礼包括广义的法,所以译为政治法律。

[13] 见《论语·为政》篇,第四章。

[14]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年十七”实属上段“季氏飨士”,故知孔子十七丧母。而孟僖子一段是另一时事。

[15] 《史记·孔子世家》:“孔子要绖。”绖是丧服所用的麻,可见“要绖”就是腰里束着麻带。但以前有人认为是“要经”,说孔子腰里带着经书,表示好学,这种说法反而显得牵强可笑了。

[16] 见《孔子家语·本姓解》。

[17] 见《论语·子罕》篇,第二章。

[18] 见同上书,第七章。

[19] 见《孟子·万章》篇下,第五章。《先秦诸子系年》谓当在二十七岁前。

[20] 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1] 见《左传》昭公六年。过了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五一三年,晋国也铸了刑鼎。

[22] 见《左传》襄公三十年。

[23] 《论语·宪问》篇第九章载孔子称子产为“惠人”,《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孔子称子产为“古之遗爱”,意同。

[24] 见《左传》昭公十八年。

[25] 见《左传》昭公十九年。

[26] 见《论语·为政》篇,第四章。

[27] 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28] 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庄子·盗跖》篇。

[29] 见《论语·述而》篇,第七章。

[30] 见《左传》昭公七年;《庄子·列御寇》篇。

[31] 孟僖子死在公元前五一八年,即鲁昭公二十四年,这年孔子三十四岁。

[32]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作“周守藏室之史”,司马贞《索隐》以为即“周藏书室之史”。

[33] 参考汉武梁祠画像,并依照宋洪适《隶续》对此图的解释。

[34] 见《礼记·曾子问》,第十六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五章。

[35] 《史记·孔子世家》中老子语和《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老子语详略不同,现在综合译述。

[36] 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庄子·天运》篇。

[37] 《论语·学而》篇,第一章。《集解》引包咸注:“同门曰朋。”宋翔《凤朴学斋札记》:“朋即指弟子。”所以把这段话放在孔子弟子增多了的时候叙述。

[38] 见《论语·里仁》篇,第十四章。

[39] 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40] 《史记·孔子世家》有孔子年三十与齐景公对话事,《史记·齐太公世家》有齐景公于此年入鲁问礼事,但《左传》没有记载。我认为司马迁既然两次记齐景公此年入鲁,应当有所根据。

[41] 见《论语·颜渊》篇,第十一章。

[42] 见《韩非子·难三》。

[43] 见《墨子·非儒》篇;《晏子春秋》外篇第八。晏婴虽然和墨翟出身不同,但他节用的主张,却是墨翟赞成的,所以就思想渊源上说,晏婴思想可认为是墨家部分思想的先驱。后来儒、墨两派的对立,可以在晏婴和孔子的主张不同上反映出他们最早的分歧来。

[44] 见《论语·微子》篇,第三章。

[45]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四章。

[46] 见《礼记·檀弓》下,第二十三章。原为有若与曾子讨论时谈及,曾子是赞成晏婴这种行为的,可能即从孔子那里听来的。

[47]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十七章。

[48] 现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编者注

[49] 见《新序·节士》篇。

[50] 见《论语·为政》篇,第四章。

[51] 见《左传》定公五年。

[52] 见《左传》定公八年、九年。

[53] 见《论语·阳货》篇,第四章。

[54] 《论语·公冶长》篇,第二十六章。古代语言简单,又要求整齐,所以这里原文中的三个“之”字的意义不能同样解释。

[55] 以下均见《论语·先进》篇,第二十六章。

[56] 原文“夫子哂之”,刘宝楠《论语正义》谓“哂”非微笑。

[57] “琴”本作“瑟”,刘宝楠据段玉裁说,古本“瑟”皆作“琴”字。

[58] 原文“浴乎沂”,古人有指为祓濯于沂水的,觉求之过深,不取。

[59] 原文“风乎舞雩,咏而归”,古人也有指为雩祭的,王充已有此说;但终不如“风干身”平凡而近情,故舍彼取此。

[60] 孔子仕鲁之年,据清人江永考证,在定公九年。

[61] 《史记·孔子世家》作“四方皆则之”,《家语·相鲁》篇作“西方之诸侯则焉”,兹从《家语》。

[62] 《史记·孔子世家》作“大司寇”,但先秦一般书均称孔子为司寇,非大司寇。

[63] 《论语·乡党》篇,第一章。

[64] 《周礼·秋官司寇》下有大行人、小行人,就是接待外宾的。《周礼》虽然不一定是先秦的书,但周代官制的系统基本上是保存在这里的。孔子当司寇,又在夹谷之会时为“相”,是很合理的。

[65] 关于夹谷之会,《史记》《左传》《谷梁传》都有记载,这里主要是根据《史记·孔子世家》。

[66] 堕三都事在定公十二年,《史记·孔子世家》误为十三年。这里在年代上是根据《春秋》三传。

[67] 孔子这一段话,《史记·孔子世家》作为向鲁定公说的,《公羊传》却认为是向季氏说的。就情理上讲,《史记》较合理,这里采用《史记》的说法。

[68] 这段话只见《史记·孔子世家》,但是很合情理,所以采入。

[69] 见《孔子家语·相鲁》篇、《荀子·儒效》篇、《史记·孔子世家》。

[70] 见《论语·为政》篇,第三章。

[71] 见《论语·颜渊》篇,第十三章。

[72] 参考《史记·齐太公世家》《管晏列传》。《史记》所说越石父“在缧绁中”一语,据日本泷川资言考证,是采自《吕氏春秋》,原文“累之”,是因负累作仆,司马迁却误解为“缧绁”了。

[73] 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74] 见《论语·微子》篇,第四章。

[75] 见《孟子·告子》篇下,第六章。

[76] 见《孟子·尽心》篇下,第十七章。

[77] 见《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篇;《史记·孔子世家》。

[78] 见《论语·宪问》篇,第二十五章。

[79] 史鱼也是卫国的大夫,他在古代有广泛的声誉,先秦书中常有“曾史之行”的话,曾指曾子,史即史鱼。孔子也很佩服史鱼,他曾说:“史鱼真够正直呵!太平呢,他像箭那么直;不太平呢,他仍像箭那么直。”见《论语·卫灵公》篇。

[80] 见《孟子·万章》篇上,第八章。

[81] 现为河南省濮阳市。——编者注

[82] 见《史记·孔子世家》。

[83] 这一段事,《史记·孔子世家》说发生在孔子过宋至郑时。但据崔述在《洙泗考信录》中的考辨,孔子很少有机会到郑国;又据《韩诗外传》卷九,有个与此类似的故事发生在卫国。孔子有好几次离卫,只有这一次可能是匆迫的,所以叙在这里。

[84] 《史记·孔子世家》叙孔子两次过蒲,一次过匡,实为一事。裴骃《集解》在“过蒲”下引徐广的话:“长垣县有匡城蒲乡”,可知本为一地。下文即将《史记》孔子过匡过蒲事综合叙述。

[85] 公孙戌据蒲城,见顾栋高《春秋大事记》,公孙戌叛卫事又见《左传》定公十四年,两书所记时间相同,而且正是孔子过匡之时。

[86] 《史记·孔子世家》中说,“阳虎尝暴匡人”是事实,而说“孔子状类阳虎”,因而被拘,却不近情理。据张守节《正义》引《琴操》,颜刻的话中提及从前和阳虎一道来过,匡人因而误会现在是阳虎再来,这是合理的。

[87] 见《论语·先进》篇,第二十一章。

[88] 见《论语·子罕》篇,第五章。

[89] 《史记·孔子世家》叙孔子欲至晋在第二次去卫之后,现在以匡城位置衡量,当在此时。

[90] 事见《史记·孔子世家》,但《孔子世家》中鸣犊、窦犨作窦鸣犊、舜华,兹据王引之之说改。

[91] 《史记·孔子世家》叙佛肸事在孔子欲至晋前,兹因赵简子先有为范氏、中行氏所败奔往晋阳事,故将叙述次序调动。中牟近匡蒲,其事相接。

[92] 见《论语·阳货》篇,第六章。

[93] 见《论语·雍也》篇,第二十八章。《史记·孔子世家》有更详细的记载。

[94] 见《史记·孔子世家》。

[95] 见《论语·子罕》篇,第十八章。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把这句话联系在这里,又说“于是丑之”,这样理解是很恰当的。

[96] 《史记·孔子世家》叙此事在孔子居陈三岁以后,但公孙戌那时已逃往鲁国了,故崔述以为时代不对。今将此事提前,与情势较合。

[97] 见《论语·宪问》篇,第三十九章。

[98] 见《史记·卫康叔世家》。

[99] 《论语·卫灵公》篇,第一章中有“明日遂行”语,但据《先秦诸子系年考辨》第三十九页,孔子此次去卫实在卫灵公死后,《论语》只是形容孔子走得干脆罢了。

[100] 见《左传》哀公二年,《史记·卫康叔世家》《孔子世家》。

[101]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五章。

[102] 见《论语·子路》篇,第七章。

[103] 见《论语·八佾》篇,第二十四章。

[104] 据说桓魋是很奢侈的人,他为自己造一个石椁(棺材的石套子),造了三年还没有造成,可是工匠都病倒了。孔子于是狠狠地批评了他。见《曲礼·子贡问解》。

[105]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三章及《庄子·天运》篇。

[106] 见《孟子·万章》篇上,第八章。

[107] 《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两次到陈国,中间曾回卫。兹据崔述考证,孔子到陈只一次。

[108] 见《国语·鲁语》。

[109] 《史记·孔子世家》在公之鱼与季康子对话后,即接叙召冉有及孔子“归乎”之语。兹据崔述说法移后。

[110] 见《论语·为政》篇,第四章。

[111] 现为安徽省亳州市。——编者注

[112] 见《左传》哀公六年,《史记·楚世家》。

[113] 现为河南省信阳市。——编者注

[114] 据崔述考证,见《洙泗考信录》卷三。

[115] 陈蔡之厄即在陈绝粮事,参考《先秦诸子系年考辨》,页四三。

[116] 见《论语·卫灵公》篇,第二章。

[117] 以上均据《史记·孔子世家》。

[118] 据金履祥、梁玉绳说,孔子至叶即至楚。而叶即指叶公沈诸梁所在之蔡,即负函。《史记·孔子世家》把孔子至叶与至楚误成两件事,当中又插入了在陈绝粮的一段事,时间地点均错乱,现已理清。

[119] 见《论语·子路》篇,第十六章。

[120]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九章;并见《史记·孔子世家》。

[121] 见《史记·孔子世家》。

[122] 见《论语·微子》篇,第五章。

[123] 见《孟子·离娄》篇上,第八章。

[124] 关于长沮、桀溺二人名字的意义,参见金履祥《〈论语〉集注考证》卷九。

[125] 《论语》原文作“夫子怃然”,据焦循的解释是安定不动的意思,他的论证很确切。

[126] 见《论语·微子》篇,第六章。

[127] 见《论语·微子》篇,第七章。司马迁用这一节材料时删去了“止子路宿”“见其二子”“不仕无义”这样一些文字,删得好,兹依《史记·孔子世家》。

[128] 见《论语·子路》篇,第三章及《雍也》篇,第二十五章。

[129] 现属山东省枣庄市。——编者注

[130] 见《左传》哀公七年。鲁对子贡系临时借用的,观冉有返鲁时子贡仍在孔子侧可知。

[131] 见《左传》哀公八年。

[132]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二十三章。唯《论语》作“在陈”,《史记·孔子世家》中两次提到这样的话,亦都编入孔子在陈时,兹据崔述说移此。

[133] 见《左传》哀公十一年。

[134] 见《史记·孔子世家》。

[135] 《史记·孔子世家》作“逐公华、公宾、公林”,据日本泷川资言《考证》,“逐”当作“使”。

[136] 见《论语·为政》篇,第十九章。

[137] 见《论语·颜渊》篇,第十八章。

[138] 见《论语·颜渊》篇,第十九章。

[139] 见《论语·季氏》篇,第一章。郑注以为系季桓子时事,误。方观旭《论语偶记》,刘宝楠《论语正义》均谓季氏指康子,兹从之。

[140]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七章;《孟子·离娄》篇上,第十四章。

[141] 见《论语·雍也》篇,第四章。

[142] 见《礼记·檀弓》下,第五十六章。

[143]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四章。

[144] 见《论语·颜渊》篇,第九章。

[145] 见《论语·子路》篇,第十四章。

[146]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六章。

[147]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二章。

[148] 见《论语·为政》篇,第二十一章;据《白虎通》引此文,正是孔子自卫返鲁的时候。

[149] 见《论语·先进》篇,第三章。

[150] 见《论语·先进》篇,第二十章。

[151] 见《论语·雍也》篇,第十二章。

[152]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七章。

[153] 见《论语·先进》篇,第四章。

[154] 见《论语·为政》篇,第十二章。

[155]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四章。

[156] 见《论语·述而》篇,第八章。

[157] 见《论语·子路》篇,第二十四章。

[158] 见《论语·子罕》篇,第二十二章。

[159] 见《论语·子罕》篇,第四章。

[160]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章。

[161]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二章。

[162] 见《论语·子罕》篇,第八章。

[163] 见《论语·为政》篇,第十七章。

[164] 见《论语·泰伯》篇,第十七章。

[165]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二十八章。

[166] 见《论语·为政》篇,第十五章。

[167] 见《论语·卫灵公》篇,第三十一章。

[168]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十章。

[169] 见《论语·宪问》篇,第二十九章。

[170] 见《论语·子罕》篇,第二十七章。

[171] 见《论语·为政》篇,第十一章。

[172]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二章。

[173]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一章。

[174]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十二章。

[175] 见《论语·宪问》篇,第十六章。

[176] 见《论语·宪问》篇,第十七章。

[177] 见《论语·子路》篇,第四章。

[178] 见《论语·子罕》篇,第十一章。

[179] 见《论语·述而》篇,第一章。

[180]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八章。

[181] 见《论语·卫灵公》篇,第二十六章。

[182] 见《论语·八佾》篇,第九章。郑注:“献犹贤也”,文献是文章贤才的意思。但我认为这里仍应把文献当作普通所谓文献讲。

[183] 见《论语·八佾》篇,第十四章。

[184] 见《论语·为政》篇,第二十三章。

[185] 见《论语·雍也》篇,第二十四章。

[186] 见《史记·孔子世家》;《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187] 见《史记·孔子世家》。

[188] 见《孟子·滕文公》篇下,第九章。

[189] 见《孔子家语·辨乐》篇,《韩诗外传》五。《史记·孔子世家》叙此事于孔子在卫时,但据高诱《淮南子·主术训》注,师襄鲁乐太师,所以应在返鲁后或壮年时事。

[190] 见《论语·八佾》篇,第二十三章。郑注:“始作谓金奏时,闻金作,人皆翕如变动之貌。”我觉得这样和“翕如”的意思不太符合,此间以我从前听自祭孔时的音乐印象,意译如此。

[191] 见《论语·述而》篇,第八章。

[192] 见《论语·述而》篇,第二十三章。

[193] 见《论语·八佾》篇,第二十五章。

[194] “窈窕”,就声音说,就是“苗条”。

[195] 陈奂《毛诗传疏》:“芼者 之假借字,《说文》:‘芼,择也。’”

[196] 见《论语·泰伯》篇,第十五章。

[197] 见《论语·八佾》篇,第二十章。

[198] 见《论语·为政》篇,第二章。

[199] 见《论语·阳货》篇,第八章。

[200] 见《论语·子路》篇,第五章。

[201] 见《论语·阳货》篇,第八章。

[202] 见《论语·八佾》篇,第八章。

[203]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五章。

[204] 见《论语·子罕》篇,第三十一章。唐棣即小桃白,据郝懿行:《尔雅义疏》。

[205] 见《论语·泰伯》篇,第八章。

[206] 见《论语·八佾》篇,第三章。

[207] 见《论语·阳货》篇,第九章。

[208]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八章。

[209] 见《论语·八佾》篇,第一章、第二章。

[210] 见《论语·阳货》篇,第三章。

[211] 见《论语·雍也》篇,第二十章。

[212] 见《论语·子罕》篇,第十五章。

[213] 见《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214] 见《论语·雍也》篇,第十一章。

[215] 见《论语·子罕》篇,第二十章。

[216]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九章。

[217] 见《论语·为政》篇,第九章。

[218]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一章。

[219] 见《论语·先进》篇,第九章。

[220]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章。

[221] 见《论语·先进》篇,第八章。

[222]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一章。

[223] 见《论语·宪问》篇,第二十一章。

[224] 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但有不相信此事的;兹依梁玉绳、全祖望、宋于庭诸人说,认《史记》所记为是。

[225] 见《论语·述而》篇,第十一章。

[226] 见《论语·先进》篇,第十三章。

[227] 见《论语·子罕》篇,第十二章。

[228] 见《孟子·公孙丑》篇上,第八章。

[229] 见《左传》哀公十五年。

[230] 见《礼记·檀弓》上,第七章。

[231] 见《论语·宪问》篇,第三十五章。

[232] 见《论语·阳货》篇,第十九章。

[233] 见《礼记·檀弓》上,第四十四章。

[234] 见《礼记·檀弓》上,第一〇七章;《左传》哀公十六年。

[235] 见《孟子·滕文公》上,第四章。

[236] 见《论语·子罕》篇,第十章;《乡党》篇,第十九章。

[237] 见《论语·卫灵公》篇,第四十二章。

[238] 见《论语·乡党》篇,第十一章。

[239] 见《论语·公冶长》篇,第一章。

[240] 见《礼记·檀弓》下,第六十五章。

[241] 见《论语·宪问》篇,第四十三章。

[242] 见《礼记·檀弓》下,第六十九章。

[243] 见《论语·为政》篇,第二十四章。

[244] 见《论语·卫灵公》篇,第三十六章。

[245] 见《论语·里仁》篇,第八章。

[246] 见《论语·子罕》篇,第二十九章。

[247] 见《论语·为政》篇,第四章。

[248] 见《论语·子张》篇,第二十四章。

[249] 嵇文甫:《关于历史评价问题》,人民出版社1956年3月版,第10页。

[250]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版,第522页。

[251]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4月版,第25页。

[252] 见侯外庐、杜守素、纪玄冰合著:《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三联书店1949年长春版,第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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