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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弥赛亚的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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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在福音书里不仅讲到了他要在第三天复活,而且还讲到了人子的降临,这就是说,他本人在不远的将来要第二次在上帝的荣光里,由天使陪伴着,驾着天上的云彩再临,使死人复活并审判活人和死人,建立上帝的国或天国(《马太福音》第10章第23节;第13章第41节;第16章第27节往下;第24章第27节往下;第25章第31节往下;参看第7章第22节往下;《约翰福音》第5章第28节往下;第6章第29节往下)。

在这里我们面临一个决定性的论点。古代教会按其字面意义坚持耶稣这部分的教义,而且严格地说,古代教会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因为如果不是由于期待基督将在近期降临,就不会有任何基督徒产生。与此相反,对我们来说,耶稣要么就是全然不存在,要么就只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来说,他在这里关于自己所作的预言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他本人真的作了这种预言而且期待其实现,那对我们来说,他就只能是一个狂热者:如果他本人根本没有这种信念而竟说出了这样的话,那他就是一个牛皮大王和骗子手。在这种预言和借他之口所说关于他预先存在的话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微小的。凡自以为能够记得他诞生以前的、没有别人会记得、连他自己也不会记得的前世生活的人(不仅像柏拉图那样,认为存在于他心中的某些理念只是关于前世的回忆),而在我们看来,就是个疯子。凡期待自己,像没有别人做过的那样,死后还会回来,在我们看来,虽不算是个完全疯子,因为对于未来想象力多少是能起作用的,但仍然只能是个彻头彻尾的狂热者。

关于以上所说的话,我们完全能够使耶稣对于所谓他说过前世存在的话不负任何责任,这样做并不同明确的字义有任何抵触,也不是由于歪曲这些词句的自然意义,而是由于考虑到只有在那一部福音书里才记述耶稣说了那样的话,该福音书作者所给我们描绘的并不是真实的耶稣,而只是他自己想象中的耶稣。至于关于耶稣说他还要第二次降临的话,疑问就比较多了。这些话在四部福音书里都有,而且在我们所认为记载着比较多的真实历史传说的前三福音书里还比第四福音书更详尽更明确。那么,在这里应该怎么办呢?难道我们可以容忍对这些言论的意义作不自然的解释吗?或者我们能说大概耶稣全然没有说过这些话吗?最后,我们是不是可以让他担负起这些话全部意义的责任,从而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狂热者而且还不是一个普通的狂热者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可能把最后一种设想认为完全不可想象而予以排除的。

这样的设想对于我们的基督徒思想习惯来说在感情上会是很痛苦的;但如果这是历史研究的结果,我们的思想习惯就必须让路。也不能说一个狂热者不可能产生像我们在上面所分析的耶稣所产生的那样历史效果,不可能有那样健全而崇高的见解。一个骗子手可能有这种情况,对于这样的人物我们将完全不去理他。但有高尚精神才智和道德秉赋而沾有一点狂热成分的人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而且我们还可以绝对地主张,如果没有狂热精神,历史上连一个伟大人物也不可能产生。

根据福音书记载,耶稣认为他的再临非常接近,因而他对门徒说站在他周围的人中“有人在未尝死味以前,要看见人子降临在他的国度里”(《马太福音》第16章第28节),“这一代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这就是说,人子再临及其有关的一切准备工作就都要发生(《马太福音》第24章第34节)。他特别表示,正如他刚刚预言过的那样,在耶路撒冷被毁灭之后,这一最后巨变就要立即发生(《马太福音》第24章第34节)。总而言之,他对于日期问题是大大地弄错了,因为不仅那一代人已经过去,而且在1800年 [67] 之久,一代又一代人都已过去,他所预言的再临还未发生。但所有这一切在我们看来并没有使情况变得更坏。因为要证明一个人关于其驾云再来的预言毫无根据,我们并不需要非有它到某时为止还没有发生的经验不可。我们更不需要试图像有些神学家所做的那样,对于经文的词句作牵强附会、互相矛盾的解释,以为所谓一代人没有过去,是指犹太人而言,有时又以为是指基督教会而言,或者所谓的“这一切事”都要发生,是指耶路撒冷被毁灭而言,或者以为“都要成就”只是指一个过程的开始而言,而我们现在仍是生活在这一过程之中。

如果福音书作者对于耶稣在这些段落里所说关于他再来的话是对我们作了正确的报道,我们也就不能把他的再临理解为是一种无形的、逐渐的发展,也就是说,是一种由于他在世上的行动效果而产生的一种自然发展,而只能把它理解为是一种看得见的、突然的、神异的巨变。甚至在早先关于上帝惩罚一些特殊国家的事例中,先知们就预言过太阳和月亮将要变暗,群星将要坠落的情况(《以赛亚书》第13章第10节,第34章第4节;《约珥书》第3章第4节,第4章第15节;《阿摩斯书》第8章第9节)。但这并不证明这些情况只能按象征的意义来理解,与此相反,先知们倒是的确期待在发生这些历史事件时真的有这类自然现象作为预兆而伴随着发生的。但当耶稣在《马太福音》那段主要段落里(第24章第30节往下,第25章第31节往下)说在群星发生这些现象以后“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他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万民,有的要被送到永火里去,另有一些要获得永生”的时候——这样的一种描述就不可能仅用象征的意义予以解释,正如基督教会一直按照字面意义对这些词作理解一样,如果这些话真是耶稣说的话,他的意思也一定是照字面意义而言。

不可忽视的是,关于这一问题的言论在较晚时期一定经过了各式各样的修改。有一次耶稣对门徒说,在他们还没有走完以色列各城市宣传弥赛亚以前人子就要回来了(《马太福音》第10章第23节);另一次他又说在福音没有向世界万民传开以前他不会再临(《马太福音》第24章第14节)。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因此,耶稣一定在第一次预言和第二次预言之间改变了他的见解,或者更可能的是,一种预言明显的是在弥赛亚国度被认为只限于以色列人的圈子里时借他的口而说出的,而另一种则是从选召异邦人进入他的国度已经是既成事实的观点发出的。在关于耶稣再临的长篇言论中(《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很明显有许多情况是在耶稣死后相当长的时间以后加进去的。末日以前的饥荒和地震,战争和关于战争的谣言,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抗,也就是说,耶路撒冷的毁灭可以很准确地指出是指克老丢和尼禄时期而言,这些事在塔西图斯的《编年史》和约瑟弗的《古事记》和《犹太战争》中都有相应的描述 [68] 。不能不注意到关于犹太和异邦当权者虐待和杀戮基督徒的叙述(《马太福音》第24章第9节;《马可福音》第13章第9节;《路加福音》第21章第12节)就是间接地提到了基督徒在耶路撒冷所受的第一次迫害和尼禄的大迫害。基督徒受万民的憎恨(《马太福音》第5章第9节)在罗马历史家的著作 [69] 里则被说成是基督徒对全人类的仇恨。由于罪恶增多而致的基督教会“爱心渐渐冷淡”(《马太福音》第24章第12节)令我们想起启示录作者(第2章第4节)指责以弗所教会离弃其起初爱心的事。在耶稣关于假先知和自称为弥赛亚的人的言论(《马太福音》第24章第5节,第11章第23—26节)同较晚时期所发生的特殊事件之间有极其引人注目的相似之处。例如《使徒行传》(第5章第36节)所记载的当克老丢在位时出现的丢大,除了日期错误外,说他“自夸为大”,这就是说,自称为先知,或者甚至自称为弥赛亚,附和他的有约四百人;还有所谓的埃及先知,驻耶路撒冷的罗马千夫长误认使徒保罗就是这个人(《使徒行传》第21章第38节),他自称是第二个摩西,从埃及向旷野进军,想作为第二约书亚,偷袭耶路撒冷,据约瑟弗记载,附和他的有三万人,还有约瑟弗所记的另一些人,他们自称受了上帝的灵感,想颠覆政府,实现革新,在人民中引起了一阵混乱 [70] 。在所有这一切中,有一件很奇异的巧合:耶稣曾告诫他的门徒说(《马太福音》第24章第26节),当有人对你们说弥赛亚在旷野里时,你们不要相信他们,同样,约瑟弗说,不仅那个埃及人,在晚近还有各式各样的假先知,甚至连那个要来毁灭耶路撒冷的人,他们都引诱百姓到旷野去,说在那里要显示大的神迹给他们看。

关于耶路撒冷被围困,被毁灭及其后果的描述,至少《路加福音》关于在该城四周筑起土垒、被士兵围困、变成废墟、犹太人被掳到万国的记载(第21章第20,24节;参第19章第43节往下),是从提多 [71] 毁灭该城及其以后所发生的真实情况得来的。就连马太与马可(《马太福音》第24章第2节;《马可福音》第13章第2节)以一般词句所描述的圣殿将被拆毁到根基一事同启示录比较起来也显得很为奇突。在启示录里并没有提到(第11章第1节往下,第13节)圣殿被毁的事,至于城市,也仅提到有十分之一由于地震被毁,并有七千人由于同一原因而丧生。如果耶稣的讲话是真的,而启示录又是使徒约翰的著作,这种话就是特别不可理解了。即使承认该书是在革尔巴 [72] 时期的一个犹太基督徒所写(看来这是肯定的),也很难理解像这样的人所说的话怎么能和耶稣如此明确而详细的预言有这么大的不同,如果那时真有这种预言存在的话。所以,这些关于耶路撒冷被围和被毁的预言,很可能是从犹太基督徒圈子里产生的,而且是在围困已经进行并有了结果以后,为了使耶稣和旧约先知,特别和当时已被广泛传诵并应用的但以理处于同等地位,假耶稣之口说出来的。

然而,所有这一切本身都还没有接触到我们在这里所关心的问题。关于耶路撒冷被毁灭以及在其以前所发生的事情的预言,可能是在较后一个时期假耶稣之口说出来的,也可能不是这样。尽管如此,耶稣仍然可能说过关于他很快即将驾云再临的预言,而基督徒 [73] 们在耶路撒冷被毁灭以后比其未毁灭以前很可能更确定地期待其应验。

耶稣曾应许要在他的国度里再临(《马太福音》第16章第28节),现在的问题是,在其他场合,他是怎样谈到这个国度的,特别是他认为这个国度当他在世时就已经建立了,还是要等他再临时才开始呢,当他像施洗者那样,最初只是宣传天国近了(《马太福音》第4章第17节);当他教导门徒祈祷“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第6章第9节) [74] 的时候,这个国度当时还不存在,而是要到将来才有。在另一场合他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而把决定谁能进天国一事推迟到“那日”,即当他来审判万民的日子(《马太福音》第7章第21节往下)。在最后晚餐时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从那以后,他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他在他父的国里同他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第26章第29节)。另一次在同一部书里他还说他要从东从西召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第8章第11节)。从此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他期待天国的实现,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在另一个世界,由上帝以超自然手段,促其实现。

但在另一方面他说,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马太福音》第11章第12节),或者,像路加所说(第16章第16节),从那时上帝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接着,在法利赛人指控他靠别西卜赶鬼时他回答说,他不是靠别西卜而是靠上帝的灵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他们了(《马太福音》第12章第28节)。当法利赛人问他,上帝的国什么时候来到的时候,他回答说,上帝的国不是眼所能见的,而是就在他们心里(或者,已经在他们中间)(《路加福音》第17章第21节)。在这些段落里表现了上帝的国现在就在这里,是耶稣在世生活时所开创建立的。但如果我们进一步把芥菜种比喻,特别是如果把面酵的比喻作比较(《马太福音》第13章第31节往下),我们就会看出天国在地上是像一团面酵逐渐发起来一样,那么耶稣所设想的天国的发展就是一种完全自然而逐渐的发展。

但一种见解和另一种见解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在田间稗子的比喻里(《马太福音》第13章第24节往下),好种和坏种是逐渐长起来的,然后到收割时才忽然地把它们分开,而收割是指世界末日而言。假定所要描述的就是上帝国的发展所要采取的两种进程,那么,在这个世界的目前阶段它的发展并不是单纯只有其本身,而是在许多方面同世界混杂在一起的。在将来的弥赛亚时期,当它发展成熟的时候,就要开始把好的同坏的区分开来。《马太福音》(第28章第20节)所描述的正是同一情况,当耶稣和门徒最后分离的时候,他向他们保证,他将要同他们在一起,直到世界目前阶段的末了;不过这个末了早就已经(第24章第3节)和耶稣的再临重合起来了。因此,这里就有必要把他的这种看不见的来临同他的看得见的再临区分开来,前一种上帝国的来临是处于一种准备和发展的不完全情况,而后一种则是未来的完满实现。

耶稣把作为准备时期的目前同作为完成时期的未来区分开来,把作为服务时期的今生同作为报酬时期的来生区分开来,他还把完成时期的开始同上帝对世界所要进行的改变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假定福音书有任何历史的有效性的话,则这一点不仅在所有福音书里是最清楚不过的,而且我们还可从历史的类比中假定其如此。这不仅是耶稣同国人的一种盛行的想法,就像耶稣已经摆脱的以为弥赛亚有世界权力的想法一样,而且其基本原则还是已经达到某种超感觉认识的整个古代社会对世界发展所能设想的唯一形式,因此,柏拉图主义和犹太主义就在这里互相会合了。但如果耶稣已经达到了这样的信念(当然他已达到了),如果他对目前地上的存在和将来在上帝国的存在作了区分,不管这个上帝国是在天上或者在更新了的地上,如果他认为上帝国的开创是由于上帝的一种神异的行动,则他认为这种行动会在未来或迟或早地实现就无关宏旨了。如果他期待其在最短可能的耽搁之后即将实现,并为安慰门徒而对他们作了有关这种期待的宣告,至多也只是一种人所易犯的一种错误罢了。何况我们还不能说是不是他的门徒在他第一次离开后的艰难岁月中,为了自我安慰,把这种幸福的世界体制很快即将来临的预言,假他的口而说出的呢?

在所有这些言论中只有一点是令人感到困难的,那就是耶稣竟然把他本人同那种奇迹般的改变,那种理想的赏罚状态的开始联系到一起,竟然宣称他自己就是那位将要由众天使陪同,驾着天上的云彩降临,使死人复活并审判万民者。期望在自己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和对于这类事情的一般期望完全是两回事。在我们看来,期望这类事在自己身上并且为了自己而发生,不仅显得自己是个狂热者,而且也是一个人(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一切都是从以耶稣为人这一点出发)竟把自己放在所有其他人之上,成了他们的未来的审判者,这样一种不可容忍的妄自尊大。如果耶稣这样做的话,那他就是一定忘记了有一次他曾否认自己是良善者这种称呼并说只有上帝才是良善者。

的确,如果耶稣确信自己就是弥赛亚,而且认为但以理书的预言是指弥赛亚而言,那他就一定会根据这一点期望自己将在某一个时候驾云降临。如果我们仔细考察那段经文,我们就会看出那里并没有说审判将由驾云降临的人子执行,而是将由亘古常在者即耶和华自己执行。同样,在约翰的启示录里(第20章第11节往下),按照希伯来人的古老习惯,坐在宝座上审判万民的乃是上帝。同时我们也发现使徒保罗援引原始教会的一种传统概念说圣徒即基督徒将要审判世界,甚至还要审判天使(《哥林多前书》第6章第2节往下)。在共观福音书里记载,耶稣应许十二门徒,他们将要作为他的陪审员,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第19章第28节;《路加福音》第22章第30节)。由此可见,甚至在耶稣时代以前同耶和华作为万民的唯一审判者概念在一起,以弥赛亚为耶和华代表而代行审判职务的概念就早已存在,耶稣不过是将其作为弥赛亚概念的附属物而加以采用罢了。他已经向人类宣传了上帝之道,他们将照这道受审判。如果是这样的话,自然的推论就是这道的宣传者本身将参与未来审判的主要部分;播好种的人将要派他的天使来做收割工作,并把稗子拔出来烧掉(《马太福音》第13章第37,41节)。的确,在第四福音书里曾记载耶稣本人否认他将执行审判,而只是说他所宣讲的道将要审判他们(《约翰福音》第12章第47节);但该福音书作者之所以作这种说法,乃是由于他的逻各斯(logos)概念排除了一切消极,定罪和毁灭的性质,因此,我们不能把它作为反对共观福音书中耶稣关于审判的言论的真实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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