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雨中杀手

湾城蓝调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1.灰姑娘自杀了

那天一定是星期五,因为隔壁大厦之屋咖啡馆的鱼腥味儿浓得简直像堵墙。其实那是个暖和的春日午后,将近黄昏,而我已经一周没接到案子了。电话铃响起时,我正把脚跟搁在桌面的凹痕里,对着一道阳光晒我的脚踝。我把帽子从电话上拿下来,对着话筒打呵欠。

对方说:“我听到了!你真该觉得丢脸,约翰·达尔马斯。奥斯恩的案子你听说了没?”

电话那头是警长办公室的刑警“紫罗兰”麦基。他是个好人,只有一个坏习惯,老喜欢把棘手的案子推给我,搞得我遍体鳞伤不说,赚的钱连二手束身衣都买不起。

“没听说。”

“靠近海滩,在湾城那儿发生的事。听说上次那个小城选市长又闹了一阵子,不过咱们的警长住那儿,我们不想动粗。据说选举的时候,搞赌场的哥们儿提供了三万美元竞选基金,所以现在一进那儿的餐厅,赌马单和菜单就会一起递上来。”

我又打了一个呵欠。

“我又听到了,”麦基生气地说,“你要是没兴趣,我就算把另一根大拇指的指甲咬了,也不管这档子事儿了。那家伙说他准备花几个钱。”

“哪个家伙?”

“梅森,发现尸体的家伙。”

“什么尸体?”

“奥斯恩的案子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我不知道吗?”

“你除了猛打呵欠,拼命说‘什么’‘哪个’之外,屁都没做。好吧,我们就让那个可怜家伙被人干掉好了,洛杉矶凶杀重案组会操心这件事,反正他人都来了。”

“这个叫梅森的?谁要做掉他?”

“要是知道,他还花钱请侦探干什么?他没出事以前也是干你这行的,现在连门都不敢出,几个拿枪的人老在骚扰他。”

“你过来吧,”我说,“我的左手都酸了。”

“我在值班。”

“我正打算去杂货店里买瓶陈年威士忌。”

“哎,我马上就到。”麦基说。

他不到半小时就来了,大块头,一张讨喜的脸,银发,下巴上有个酒窝,加上一张用来亲小孩子的樱桃小嘴。他穿着一套熨得笔挺的蓝西装,一双擦得晶亮的方头鞋,胸前挂着一条垂着一根麋鹿牙的金项链,几乎垂到了肚子上。

他小心地坐下,胖子都这样。然后他把威士忌瓶盖扭开,用鼻子仔细嗅嗅,确定我没学外面酒吧那招,用九毛八分钱的烂酒倒在空酒瓶里充数。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让第一口酒在自己舌尖上打个转,再用眼睛把我的办公室扫视一遍。

“难怪你没生意,”他说,“这年头一定得有气派!”

“你留点酒给我。”我说,“这个梅森和奥斯恩的案子是怎么回事?”

麦基把酒喝完,又倒了一杯,这回比较客气。他看着我把玩一根香烟。

“一氧化碳自杀,”他说,“一个姓奥斯恩的金发妞儿,是湾城一位医生的太太。那个医生整晚东奔西跑,防止那些喝酒嗑药的电影演员做出荒唐之事。所以那个女的就自己出去玩,自杀那天晚上她去过北边断崖上的万斯·康里德俱乐部,你知道那家吧?”

“嗯。以前那里是个海滩俱乐部,下面就是个很棒的私人海滩,全好莱坞最棒的美腿都在那儿晃来晃去。她是去玩轮盘赌吗?”

“如果我们这里真有赌场的话,”麦基说,“我敢说万斯·康里德俱乐部一定就是其中一家,而且里面肯定有轮盘。就说她是去玩轮盘吧,有人告诉我她和万斯·康里德还有一腿,轮盘只是余兴节目而已。她输了不少钱,不过玩轮盘本来就是要输钱的。那天晚上她把裤子都输了,结果发起疯来胡闹。万斯·康里德把她弄到自己房间里,打电话找医生,结果把她的老公找了来。于是那位医生……”

“等等,”我说,“别告诉我这些细节全是证词。咱们这里又没有赌博集团,就算有,他们也不可能提供这种消息。”

麦基同情地看着我,说:“我老婆的弟弟在那里的一家小报当记者,他们做了些调查。总之,那位医生去了万斯·康里德的俱乐部,在他老婆手臂上扎了一针,让她安静下来,可是他没法马上送她回家,因为他在布兰特伍德高地还有个急诊要处理。所以万斯就派自己的车把她送回家。同时,医生打电话回办公室,叫他的护士去家里照顾他老婆。事情处理完后,万斯·康里德回到赌场,护士把她送上床后也离开了,女佣回去睡觉。那个时候大概是午夜,或刚过午夜吧。

“到了差不多凌晨两点时,这位哈瑞·梅森登场了。他开了一家保安公司,当晚轮到他值班。他在奥斯恩夫妇住的那条街上,听到黑咕隆咚的车库里有引擎声,于是就进去看看。结果发现一个金发女人躺在地上,身上穿着透明的睡衣、拖鞋,头发里全是煤烟味。”

麦基停下来喝了一口酒,又环顾了一圈我的办公室。我看到最后一道阳光从窗台上溜出去,跳进外面小巷黑色的地缝里。

“结果他怎么做的呢?”麦基用块真丝手帕抹抹嘴,“他觉得那女的八成已经死了,虽然很难判断一个尾气中毒的人到底死没死,现在用什么亚甲蓝检测……”

“拜托!”我说,“然后他怎么处理的?”

“他没报警,”麦基严肃地说,“他关掉引擎,熄灭手电筒,拔腿冲回自己几个街区外的家。他从家里打电话找医生。不一会儿,他俩一起回到车库。医生说她死了。他叫梅森从侧门进他家,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局长家里。梅森照办,过了一会儿,警察局局长带了两个跟班过来,又过了一会儿,殡仪馆专门抬死人的殡仪员也来了,而且那个家伙正好还是那周的代理法医。他们拖走尸体,化验员抽了血,说血里全是一氧化碳。法医做了报告,女人马上被火化,案子就结了。”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麦基喝完第二杯酒,正在考虑要不要喝第三杯。然后他决定先抽一根雪茄。我没有雪茄,他有点不太满意,点了一根自己的。

“我只是一名警察,”他从烟幕后沉着地对我眨眨眼睛,“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梅森的执照被吊销了,屁滚尿流地逃出城去。”

“该死,”我说,“上一次我去办小城的案子,头盖骨都快被敲碎了。我怎么联络梅森?”

“我把你的电话给了他,他会打电话找你。”

“你对他了解多少?”

“足够多,多到可以把你的姓名透露给他,”麦基说,“当然,万一有什么新发展,我会去调查……”

“对!”我说,“如果有情况我就告诉你,要波本还是裸麦威士忌?”

“去你的,”麦基说,“要苏格兰威士忌。”

“梅森长什么样子?”

“中等身材,挺魁梧的,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一百七十磅,灰头发。”

他很快又喝了一小杯,然后就离开了。

我坐了一小时,抽了好多根烟。天色暗下来,我的喉咙发干。没有人打电话给我。我起身把灯打开,洗洗手,喝下一小杯酒,然后拧上瓶盖,该吃饭了。

我刚戴上帽子走到门口,就看见快递员在走廊上查找门牌号。他要找的就是我。我签名收下一个用浅黄色薄纸包住的、形状不规则的包裹。我把包裹放在桌上,割断绳子。里面有团包装纸,一个信封,信封里有张字条和一把钥匙。字条上唐突地写道:

警长办公室里一位朋友说我可以信任你。我是个不安分的人,结果惹了祸,现在只想脱身。请在天黑后到靠近第六街的哈佛街坦尼森公寓大厦五二四号。如果我不在家,请用这把钥匙。小心公寓管理员派特·瑞尔,我不信任他。请把这只拖鞋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弄脏。另,他们都叫他紫罗兰,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他老嚼紫罗兰味的口香糖。字条上没有签名,内容感觉紧张兮兮的。我把那团包装纸打开,里面是只绿色的高跟丝绒拖鞋,尺码大概是4a号,里子是小山羊皮,鞋内底软垫上用烫金字体印着“弗斯科伊尔”几个字,鞋侧通常该标号码的地方,用洗不掉的墨水写了一个很小的数字:s465,我知道那不是鞋子的尺寸,因为位于好莱坞的这家弗斯科伊尔公司只为私人定制鞋子,同时经营制作舞台用鞋及马靴。

我往后一靠,点燃一根烟,想了一会儿,最后拿起电话簿,查到弗斯科伊尔公司的号码,拨通了电话。铃响了好几声,才有一个快活的声音说:“喂,你好?”

“弗斯科伊尔——本人吗?”我说,“我是质监局的彼得斯。”我没说是哪个质监局。

“噢,弗斯科伊尔先生已经回家了。我们已经打烊了,五点半打烊。我是普林格,这里的会计。有什么事……”

“是的。我们在一堆失窃物里找到一双你们做的鞋子,标示是s—4—6—5,你能指认吗?”

“当然可以。那是个人鞋型号码。您要我帮忙查吗?”

“如果不麻烦的话。”我说。

他马上就回来了:“噢,没错,是利兰·奥斯恩太太的号码,湾城牵牛星街七百三十六号。她的鞋都在我们这里定做。太不幸了。两个月前我们才帮她订制了两双翡翠色的丝绒高跟拖鞋。”

“不幸?为什么不幸?”

“噢,她死了,自杀了。”

“真的?两双高跟拖鞋,嗯?”

“是啊,两双一模一样的,很多人通常都会一次订两双颜色雅致的鞋子,怕万一沾到脏东西什么的,一般都是为了搭配某件晚礼服……”

“好吧,谢谢,你先忙。”说完我就挂了。

我再次把拖鞋拿起来仔细查看了一遍。这只鞋从来没穿过,细皮底上没有任何磨损的痕迹,不知梅森留着它有何意图。我把它放进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出去吃晚饭。

2.免费的谋杀

坦尼森公寓大厦是栋老式的廉价住宅,大概八层楼高,外面砌着红黑色方砖。中厅宽阔,种了些棕榈树,有个水泥做的喷水池和几个毫无新意的花坛。歌德式的大门边上挂着灯笼,里面的大厅铺着红色长毛地毯,很宽敞空旷,只有一只懒洋洋的金丝雀被关在跟个水桶一样大的镀金鸟笼里。这栋公寓大厦看起来像是那种靠保险金度日的寡妇——而且年纪已经不小——住的地方。电梯里没有操作员,停的时候门会自动朝两边打开。

我走在五楼走廊的栗色地毯上,没见到或听到任何人,也没闻到做饭的烟火味,这地方跟图书馆一样安静。五二四号公寓想必紧邻中庭,因为门边就是一扇彩色玻璃窗。我轻轻地敲敲门,没有人应门,于是我用那把扁平钥匙开了门进去,把身后门带上。

房间对面一张壁床背面镶了一面镜子,镜子上有反光。正门同边墙上的两扇窗都关着,暗色的帷幕半合着,可是中庭对面公寓的亮光还是透进来,照着房里沉重、过时的黯淡家具,和两个闪闪发光的球状铜门把。我走到窗边把窗帘完全拉下来,用我的小手电筒照路,走回门边。找到电灯开关后,天花板上突然亮起一圈火红色的烛形灯,把房间弄得像殡仪馆的小厅。我打开一盏红色桌灯,关闭天花板灯,开始扫视房间。

壁床后的小化妆间里有个梳妆台,上面摆了一把沾有灰发的黑梳子,一罐爽身粉,一只手电筒,一条男人用的皱手帕,一本写字用纸,一支台笔,一罐墨水,抽屉里的东西一个皮箱就可以装完。衬衫都是在一家湾城男人服饰店里买的,衣架上挂着一套铁灰色的西装,地板上摆了一双黑色硬皮鞋。浴室里放了一把安全剃须刀,一管剃须霜,几片刀片,一只玻璃杯里插了三支竹制牙刷,还有一些零碎物品。搪瓷马桶水箱上放了一本红封套的书——多尔西 [1] 写的《人之所以为人》,第一百一十六页里夹了一根橡皮筋。我翻开书,开始阅读有关地球、生命及性的演化。就在那个时候,客厅的电话铃响了。

我关掉浴室灯,轻声踏过地毯,走到长椅旁。电话就摆在长椅尽头的茶几上。铃声一直响,窗外有辆车在按喇叭,仿佛在回答它。等到铃响第八声的时候,我耸耸肩,拿起话筒。

“派特?派特·瑞尔?”

我不知道派特·瑞尔平时怎么说话,于是哼了一声。对方的声音又哑又硬,听起来像个狠角色。

“派特?”

“是我。”我说。

一阵沉默。可对方没挂断。那声音接着说:“我是梅森,很抱歉今晚我赶不回去。没办法。你不会介意吧?”

“当然。”我说。

“什么?”

“当然。”

“你他妈的只会讲‘当然’是不是?”

“我是希腊人!”

那声音笑了起来,好像被逗乐了。

我说:“你用什么样的牙刷,梅森?”

“嗯?”

那头传来惊讶而急促的喘气声——现在不高兴了。

“牙刷?就是大家用来刷牙的玩意儿嘛。你用哪种?”

“去你妈的。”

“待会儿楼梯口见。”我说。

那个声音这会儿生气了:“听着,自作聪明的家伙!你别想使诈,我们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如果你想多管闲事,我们有地方收拾你,懂吧?梅森已经不住那儿了,哈!哈!”

“你把他给杀了,嗯?”

“是‘我们’把他给杀了。不然你以为我们带他去看电影吗?”

“可惜,”我说,“老板一定不高兴。”

我挂了他的电话,把听筒放回长椅尽头的茶几上,揉揉自己的后脖子。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把前门钥匙,用手帕擦拭干净,小心地放在桌子上,再站起来走到其中一扇窗前,稍稍把窗帘拉开,从缝隙里看外面的中庭。越过点缀着棕榈树的矩形大厅,对面五楼一个房闻里,一个秃头男人坐在一盏刺眼的灯光下一动不动,看起来不像在暗中监视什么。

我放下窗帘,戴好帽子,走过去把灯关掉,然后把小手电筒放在地上,用手帕在门把上擦拭,很安静地把门打开。

紧扒在门框上的是八根扭曲的手指,除了一根外,其余七根都像蜡似的惨白,手指下吊着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他的眼眶深陷,大约有八分之一英寸深,青蓝色的眼珠,睁得大大的,像在看我,又不是真在看我。灰色粗糙的头发上沾着的血迹已呈紫色。鬓角的一侧已经血肉模糊,血一路流到下巴上。唯一没发白的那根指头,从指尖到第二个指关节处被砸得稀烂,白色的碎骨头从肉糊里戳出来,一些应该是指甲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像一小堆碎玻璃。

他穿了一件咖啡色西装,补丁口袋,总共三个,全被扯烂了,歪七扭八悬在衣服上,露出羊驼毛里子。

他的呼吸声显得遥远,像是远处滚在落叶上的足球。他嘴巴大张,像只鱼嘴,鲜血咕噜咕噜从里面冒出来,身后的走廊就像新掘的坟穴一样空洞。

橡胶鞋底的声音突然从走廊尽头的光滑地板上传过来。那人僵硬的手指从门框上滑下去,身体想用两条腿撑起来,可是腿撑不住,像剪刀一样交叉在一起,那副身躯在空中翻转,仿佛溺水者般往我身上扑来。

我咬紧牙关,叉开双脚,从后面接住他,因为他的上半身已经转了半个圈。他简直有两个男人那么重,我往后退了一步,差点没滑倒,接着再退后两步,把他的脚后跟拖进门里。我尽量慢慢地把他侧着身子放下,自己跟着跪在他身旁喘气。一秒钟后我直起身子,走过去把门锁上,再打开天花板上的那盏灯,转向走向电话。

我还没拿起电话他就死了。我听到喉咙里的咕噜声,筋疲力尽的断气声,接着是一片死寂。伸着的那只手扭了一下,手指慢慢张开,形成一个松垮垮的弧形,然后就停住不动了。我走回去摸他的颈动脉,手指拼命往下按,但一点脉搏都摸不到。我从皮夹里拿出一面不锈钢小镜子对准他张开的嘴巴一分钟,等我拿开时,镜面上一点雾气都没有。梅森回家了。

正门外面有人用钥匙开锁,我行动迅速,门打开时我已经进了浴室,手里握着一把枪,眼睛对准浴室的门缝往外瞧。

这个家伙很快就进了门,身手就跟过旋转门的猫一样利落。他先往上看了天花板的灯一眼,接着又往地上看了看,然后他的视线就定格在那里,庞大的身躯动都没动,只是站在那儿盯着地板。

他是个大汉,没系风衣扣子,似乎刚回家或正要出门,一头奶油色的浓密白发,罩着一顶灰色毡帽,黑色的浓眉,一张像政客一样的红脸,嘴巴像是习惯微笑的样子,不过现在没笑。他的脸棱角分明,嘴角上叼了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嘴皮子还微微发出抽烟的吸气声。

他将一大把钥匙放回自己的口袋,不断轻声重复:“老天!老天!”然后他往前跨一步,缓慢而笨拙地在死人旁边跪下,拿几根大肥指头按住死人的脖子,再拿开,摇摇头,慢慢扫视一遍房间。他看了一眼挡住我的浴室房门,但眼神没有变。

“刚死,”他稍微提高音量说,“被打烂了。”

他慢慢站起来,踮着脚前后摇晃。他跟我一样,很不喜欢天花板上的那盏灯,他打开台灯,关掉顶灯,又踮着脚晃了几下,高大的影子爬上尽头那面墙往天花板上游走,停顿片刻,又落了下去。他让雪茄在嘴里转了个圈,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火柴,仔细地把雪茄屁股对准火焰转了转,点燃后把火柴吹熄,把剩下那截放回口袋里,整个过程中,他的视线没有离开死人一秒钟。

他走到一旁,在长沙发一端坐下,沙发里的弹簧不悦地吱吱叫了一会儿。他伸手去抓电话,眼睛还是看着死人。

电话就在他伸手握住的刹那开始响起来,吓了他一跳。他的眼珠子咕噜一转,手肘猛地缩回被风衣包起来的肥胖身体一侧。然后他谨慎地咧咧嘴,拿起话筒,用浑厚圆润的声音答道:“喂……是,我是派特。”

我听到话筒里传来模糊不清、沙哑的说话声,看到派特·瑞尔的脸慢慢血气上冲,直到变成新鲜牛肝色。他用大手野蛮地摇晃话筒。

“是大下巴先生啊!”他大吼,“你给我听着,该死,你知道吗?你们的尸体现在就躺在我的地毯上……他怎么过来的?我哪知道啊?我看就是你把他扔在这里的。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你会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听到了吗,很大代价!在我的公寓里没有免费的谋杀。我替你看住人,结果你把他扔到我膝盖上,去你妈的。我要一千,一分也不能少!还有,你给我过来收尸,听到没?”

话筒里的沙哑声又说了一阵。派特·瑞尔听着,眼睛慢慢变得有点惺忪,脸上的绛紫色也退去,接着他比较平静地说:“好,好,我开玩笑的……半个钟头后打到楼下找我。”

他放下电话,站起来,没有往浴室看,也没有往其他地方看。他开始吹口哨,然后挠挠下巴,往门边走了一步,停下来又挠挠下巴。他不知道公寓里有没有别人,而且他没有枪。他又往门边走了一步。大下巴刚才跟他讲了什么,应该是叫他马上离开。他跨出第三步,然后改了主意。

“去他妈的,”他大声说,“那个笨蛋。”他飞快地扫视一遍公寓:“想吓唬我?”

他伸手去抓门链,突然又放下,在尸体旁边跪下来。他毫不费力地把尸体在地毯上滚动了一小段距离,低下头对着尸体头部躺过的地方瞟了一会儿,很不满意地摇摇头,站起来把两手叉到死人腋窝下。他回头望了漆黑的浴室一眼,开始把尸体往我的方向拖,边喘着粗气,边叼着雪茄,一头干净的白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我跨出浴室时,他依然俯着身子,叉开双腿。或许在最后一秒他听到了我的动静,不过那并不重要。

我已经把枪移到左手,右手握着一根短棒。我对准他的头侧,就在右耳后方,稳稳地抡下去,仿佛那是我最钟爱的一块肉。

派特·瑞尔往前扑倒在他正在拖的死尸上,头就夹在死人两腿中间。他的帽子轻轻滚到一边,身体倒在那里动都没动。我跨过他,开门走了出去。

3.记者先生

我在维斯顿大道找到一个电话亭,打到警长办公室。“紫罗兰”麦基还在那儿,正打算回家。

我说:“你说的那个在湾城小报当记者的亲戚叫什么名字?”

“金凯德。他们都喊他小金凯德,他个子矮。”

“他现在在哪里?”

“他通常都在市政府晃荡,认为自己跟警察一样得值班。你想干什么?”

“我见到梅森了,”我说,“你知道他住哪儿吗?”

“不知道。他只给我打过电话。你觉得他怎么样?”

“我会替他尽力的。今晚你在家吗?”

“不在家还能去哪儿?怎么了?”

我没跟他解释。我上了车,往湾城开,大约九点抵达。警察局就在市政府大楼里面,大概一共五六个房间。我穿过一群风度翩翩、伶牙俐齿的家伙,走进里面亮着一盏灯还有一个柜台的房间。柜台角落有部电话总机,后面站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人。

我抬起一只胳膊放在柜台上,那个没穿外套、腋下的枪套看起来像木腿那么大的便衣从一堆文件里抬起眼来说:“嗯?”然后他的头几乎没动,往旁边的痰盂里吐了一口痰。

我说:“我想找小金凯德。”

“他出去吃东西了,我帮他代班。”他不带感情地说。

“谢了,你们这里有会议室吧?”

“有,还有一个厕所呢,要不要参观一下?”

“别生气,”我说,“我没有要冒犯你们的意思。”

他又朝痰盂吐了一口:“会议室在走廊尽头,现在没人。他待会儿就回来了,如果没淹死在酒罐里的话。”

一个骨架瘦小、五官清秀、脸颊粉红、眼神纯真的年轻人慢慢走进来,左手还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汉堡。他戴了一顶电影里的记者都会戴的帽子——压在他金色的小后脑勺上。他的第一颗衬衫扣子没扣,领带歪在一边,露在外套外面。和电影里的记者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没有喝醉。他随意地说:“有事吗,大哥?”

黑发便衣大汉又朝他的私人痰盂吐了一口说:“听说市长换内裤了,不过那只是谣言。”

小个子年轻人尴尬地笑笑,转过身去。那警察说:“小金凯德,这个人要找你。”

金凯德嚼着汉堡,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我说:“我是紫罗兰的朋友,有可以谈话的地方吗?”

“我们去会议室。”他说。我们走出去时,黑发警察上下打量我。他看起来好像很想找个人打一架,而且觉得我就是理想对象。

我们沿着走廊走到尽头,转进一个房间,里面摆了一张满目疮痍的长桌,三四把木头椅子,地上堆满了报纸。桌子一头摆了两部电话,四面墙的正中央各挂着一个年代久远的相框,分别镶了华盛顿、林肯、格里利 [2] ,以及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的画像。金凯德把门关上,往桌子一头坐下,脚一跷,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

我说:“我叫约翰·达尔马斯,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们去阿泰尔街七百三十六号兜兜风,你把你知道的关于奥斯恩案子的事都告诉我,怎么样?还是你想打个电话找麦基,叫他替我们介绍一下。”我把名片推到他面前。

年轻人很快起身离开桌子,看都不看就把那张名片塞进口袋里,在我耳边说:“稍等。”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格里利的画像旁,把相框掀起来往后面一块方漆上一按。方漆凹下去一块,原来是涂在画布上的。金凯德眉毛一抬看看我,我点点头。他把相框放回去,走回我身边。“窃听器,”他轻声说,“不过我不晓得有没有人在偷听,还管不管用。”

“格里利一定很喜欢。”我说。

“嗯。今晚的班有点无聊,我看我回去算了,反正艾尔·斯宾会替我看着。”他提高音量说。

“那个黑头发的大块头?”

“对啊。”

“他心情不好啊?”

“他被降职了,回头当巡逻员。今晚他本来不用上班,可就是喜欢在这里晃悠,他很难缠,整个警察局联合起来也赶不走他。”

我抬起眉毛看了那个窃听器一眼。“没关系,”金凯德说,“总得给他们抖点料。”

他走到角落里一个脏兮兮的洗手盆旁,就着一小块软绵绵的肥皂洗了手,用裤袋里的手帕把手擦干。他正打算把手帕放回去,门就打开了,一个灰头发、小个子的中年人站在那儿,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

小金凯德说:“晚安,局长,有什么事我可以效劳的吗?”

局长一言不发地盯着我,满脸不快。他有一双海绿色的眼睛,一张倔强紧绷的嘴唇,一个雪貂形状的鼻子,和看上去不怎么健康的皮肤。他个子很小,不像能当警察的料。他微微点头,问道:“你的朋友是谁?”

“他是我姐夫的朋友,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让我想想……”金凯德着急地乱扒自己的口袋,他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

局长尖声问:“什么?私人侦探?你来这里办什么案子?”

“我没说我是来这里办案的。”我告诉他。

“那好,”他说,“非常好。晚安。”

他打开门,匆匆走出去,砰的一声关上门。

“安德斯局长,大好人!”金凯德大声说,“这样的好人不多见!”他看我的眼神就像只受到惊吓的兔子。

“是啊,”我大声说,“尤其在湾城。”

有那么几秒钟,我以为他会昏倒,但他没有。我们从市政府的大门走出来,上了我的车,驱车离开。

我把车子停在阿泰尔街奥斯恩医生家对面。那天晚上没有风,有点月晕。一股淡淡的、好闻的咸海水和大海草味道从海崖边飘过来。小小的停泊灯标示着游艇俱乐部,三道码头绵延着三道闪烁的灯光。远方海面上有一艘高桅大渔船,几根桅杆之间拉起小灯泡,又从桅杆顶拉到船头及船尾,或许船上的人不只在钓鱼而已。

此处阿泰尔街的一头是条死胡同,被一个高大华丽的镂花铁栏杆截断,里面是栋大宅邸。其他房屋只盖在靠近内陆那一边,建地差不多都有八十到一百平方英尺,间距很大。靠海那边有一条窄窄的人行道,一堵矮墙,后面就是几乎成直角下坠的断崖。

小金凯德缩在前座角落里,红色的香烟头在他一片模糊的小脸前方忽明忽灭。奥斯恩家一片漆黑,只有前门点了一盏小灯,房子是粉刷过的,安了一道铁门,前院围了一道围墙,车库建在墙外。一条水泥小径从车库的边门通到房子的边门。门旁的墙上钉了一块铜牌,我知道上面一定写着:“利兰·奥斯恩医师。”

“好了,”我说,“奥斯恩这件案子到底有哪里不对劲?”

“没什么不对劲,”金凯德慢慢说,“除了你会害我惹麻烦之外。”

“为什么?”

“一定有人透过窃听器听到你提起奥斯恩的地址,所以安德斯局长才会跑进来看你。”

“或许是艾尔·斯宾一眼就看出我是个侦探,跑去通风报信。”

“不,他恨透了局长。他上个星期还他妈的是副队长呢。安德斯不希望任何人搅和奥斯恩这件案子,他不准我们写任何报道。”

“湾城的报界很公正嘛。”

“我们这儿气候好——报界全是跑堂和跟班。”

“好吧,”我说,“你有个姐夫在警长办公室当刑警,洛杉矶所有的报纸,只有一家除外,全都支持警长。而他就住在湾域,可是跟很多人一样,他从来不清理自家院子,所以你害怕了?”

小金凯德把他的香烟丢到窗外,我看着它在空中划了一个小小的弧线,然后掉在窄窄的人行道上,只剩下个小红点。我身体前倾,准备发动引擎。“真抱歉,”我说,“以后我不会再来麻烦你了。”

我挂挡,车子往前爬了几码,金凯德这才前倾把手刹拉起来。“我不是懦夫,”他尖声说,“你想知道什么?”

我熄了火往后靠,双手还摆在方向盘上,“第一件事,为什么梅森的执照会被吊销?他是我的客户。”

“噢,梅森啊。听说他想敲诈奥斯恩医生,而且他们不只吊销了他的执照,还把他赶出了城。有一天晚上两个拿枪的家伙架他上车,逼他马上离城。他跑到总部报警,结果几个街区以外都听得到里面的笑声。不过我觉得那不像是警察干的。”

“你知道哪个人外号叫大下巴吗?”

小金凯德想了一会儿,“不知道,不过市长的司机,一个叫洛伦兹的傻大个儿,他的下巴上面可以摆架钢琴。他以前替万斯·康里德打工,听过万斯·康里德吧?”

“我心里想的就是他,”我说,“所以说,如果万斯·康里德想做掉一个人,特别是在湾城里惹麻烦的人,洛伦兹应该就是最佳人选,因为市长多少可以保护他。”

小金凯德问:“把谁做掉?”他的声音突然变得紧绷而沙哑。

“他们不仅把梅森赶出城,”我告诉他,“还一路跟踪他到洛杉矶的公寓,有个叫大下巴的人把他杀了。梅森肯定做了什么让他们不开心的事。”

“天呀,”小金凯德轻声道,“我一点风声都没听见。”

“洛杉矶警方也不知道——至少在我离开的时候是如此。你认识梅森吗?”

“认识,但不熟。”

“你觉得他可靠吗?”

“还可以。我的天,他被做掉啦?”

“不比其他的私人侦探不可靠,是吧?”我说。

他突然咯咯笑起来,不是因为觉得好笑,而是因为太紧张,受到了惊吓。一辆车从街尾转进来,靠边停下,车灯熄了,但没有人下车。

“奥斯恩医生呢?”我问,“他太太被杀的时候,他人在哪里?”

小金凯德跳起来,“天啊,谁说她是被谋杀的?”他差点岔了气。

“我相信梅森就想这么说,可是他宁愿别人花钱堵他的嘴。不管说不说,他都很不讨人喜欢,而且他把人搞毛了,被喂了条铅管。我猜想是万斯·康里德下的命令,因为他不喜欢别人伸手跟他要钱,除非那是合法的贿赂。不过换个角度看,如果奥斯恩太太是被丈夫谋杀的,而不是因为在万斯·康里德的赌场输了钱自杀,那么对他的赌场来说会强一些,好处并没有大多少,不过总有好处。所以我搞不懂万斯·康里德为什么要把梅森做掉,只因为不希望他把谋杀的事抖出来吗?我猜他大概还说了别的话。”

“你这样猜来猜去有用吗?”小金凯德很有礼貌地问。

“没用,只不过晚上抹面霜的时候让脑袋有点事儿干罢了。还有那个抽血化验的,他叫什么?”

金凯德点起另一根烟,瞧瞧停在街尾那栋大宅邸前的车子。它的车灯又开了,正朝前慢慢挪动。

“他叫格雷勃,”他说,“在医生大楼里有个小办公室,替城里的医生工作。”

“非官方的?”

“对,可是这里的人不用化验室。殡仪馆收尸的人轮流当法医,一人当一个星期,谁管呢?局长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他为什么要去‘处理’?”

“我猜他可能接到了市长的命令,市长又从替万斯·康里德管赌场的那些兄弟们或者直接从万斯·康里德那里得到‘暗示’。或许万斯·康里德不希望让大老板听到他跟个女的扯不清,对场子造成负面影响。”

“嗯,”我说,“街上那家伙不知道自己住哪里。”

那辆车还在继续往前爬,车灯又熄了,可是车身还在动。

“趁我现在心情好,”小金凯德说,“顺便告诉你,奥斯恩大夫诊所里的护士以前是梅森的太太。她是个专门吃男人的红发女人,长得不怎么样,身材却凹凸有致。”

“我也喜欢有真材实料的女人,”我说,“从这个门钻出去到车后面趴下,动作要快!”

“天啊——”

“照我的话做!”我喊道,“快!”

右边车门咔一声打开,小个子一溜烟就滑了出去,车门又咔一声关上。我听到后车门打开的声音,往后一看,只见一个黑色身影窝在后座地板上。我自己跟着移到右边,打开车门踏上沿着断崖铺的人行道。

这时另外一辆车已经开近了,它的车灯突然大亮,我赶紧避开。灯光往旁边照去,扫过我的车又掉转回来,然后车子一暗,静悄悄地停在对面,是辆黑色的小轿车。一分钟之后,左车门打开,一个大块头下了车,开始往我这头走来。我把腋下的枪塞进皮带里,把外套纽扣扣好,然后绕到自己的车后去迎接他。

看到我的时候他突然停住,身侧的两只手都是空的,嘴里叼根雪茄。“警察,”他简短地说,然后右手慢慢往右臀移动,“今晚夜色不错,嗯?”

“棒极了,”我说,“有点雾,不过我喜欢雾,空气没那么干燥……”

他突然插嘴:“另一个家伙呢?”

“嗯?”

“别耍我,外地佬。我看到你前座右边有个香烟头。”

“那是我,”我说,“我不知道坐在前座右边抽烟犯法。”

“原来是个油嘴滑舌的外地佬。你是什么人,到这里来干什么?”光线透过雾气照在他油腻多肉的脸上。

“我叫欧布莱恩,”我说,“刚从圣马提欧开过来。”

他的手现在已经快摸上右臀了。“让我看看你的驾照。”他走近我,如果我们俩都伸出胳膊,就可以碰到对方。

“我要看看你有什么权力检查我的驾照。”我说。

他的右手突然一动,我已经把枪从皮带里拔出来对准他的肚皮,他的手停在半空中,仿佛被冻在一块冰里。

“没准你想抢劫,”我说,“现在还有人花五毛钱买个假警徽干这种勾当。”

他像石头似的站在那儿,仿佛没在呼吸,然后口齿不清地说:“你的家伙有执照?”

“每天都有,”我说,“把警徽拿出来给我看,我就把枪放下。你不会把警徽戴在屁股上吧?”

他又一动不动地站了一分钟,然后看看街角,仿佛希望看到另一辆车开进来。在我身后,一阵嘶嘶作响的微弱呼吸声从我的车后座里传出来,我不知道那个大块头听见了没有,他自己的呼吸声重得都可以熨衬衫了。

“好了,少来了,”他突然凶巴巴地吼道,“你只不过是个洛杉矶来的九流侦探罢了。”

“我现在升级了,”我说,“变成了三流的。”

“去你妈的。我们可不会让你来这里穷搅和,懂吧。这次我只是警告你而已。”

他一转身,走回他的小轿车旁,把脚放在踏板上,粗脖子慢慢往后转,油腻的皮肤又开始泛光。“赶紧滚,”他说,“免得还要我们动手给你收尸。”

“拜拜,猪头,”我说,“很高兴看到你的窘样。”

他甩上车门,猛踩油门,斜斜地转个圈,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道尽头了。

我赶紧跳上车,隔着一个街区的距离跟了上去。他开上安古洛大道右转,而我往左边拐了个弯。小金凯德从后座爬起来,把下巴搭在我肩膀后的椅背上。

“你知道那是谁吗?”他哑着声说,“那是快枪威姆斯,局长的左右手,他很可能会开枪毙了你。”

“这就像假设滑稽女郎 [3] 长了一个扁鼻头,”我说,“根本就不可能。”

我又兜了几条街,才让他回到前座上。“你的车在哪儿?”我问。

他把皱巴巴的记者帽摘下来,啪一声扔在膝盖上,又戴回去:“就在市政府警察局停车场里。”

“可惜,”我说,“你得搭车去洛杉矶了。没事的话你应该去看看你姐姐,尤其是今天晚上。”

4.红发女人

那条路沿着山脚蜿蜒曲折,一会儿向上,一会儿向下,灯火往西北方向只有零星几点,往南边却密密麻麻连成一片。那三道码头从这边看似乎很遥远,像细铅笔似的灯光躺在一片黑丝绒上。山上有雾,还有野生植物的味道,但山谷与山谷之间的高地却没有雾。

我路过一家小服务站,已经黑灯打烊,然后下坡穿过另一个宽阔的山谷,再上坡开过一栋豪宅——围着电线的栅栏足有半英里长。山脚下散落的房舍越发稀零,空气里的海水味儿越来越浓,我朝左转,经过一栋带白色圆形角楼的房子,开过唯一一段有绵延几英里的吊灯架的公路,来到滨海公路上方一栋巨大灰泥建筑前。灯光沿着一道灰泥粉饰的拱形列柱,从窗后透出,微微照在椭圆形草坪和停放大批车辆的空场上。

这里就是万斯·康里德俱乐部。我不知道自己有何打算,只觉得这地方非来不可。奥斯恩大夫仍在城里不知名的角落里奔波,探视不知名的病人。医师呼叫站说他通常十一点会报到,现在差不多十点十五分。

我找了个空位停下,沿着拱形列柱走过去。一个六英尺六、穿着滑稽歌剧里军队制服的黑人,从屋里推开一扇大门说道:“请出示会员卡,先生。”

我把卷成一团的一美元钞票塞在他大手掌里。巨大的黑色指关节往内一合,就像一个大耙子拖走一堆碎石头。他的另一只手捏起我左肩上的一个线头,在我西装胸前口袋里的丝巾后面留下一个金属标签。

“新的大厅经理不太好说话,”他小声说,“感谢你,先生。”

“他就是混蛋。”我绕过他进屋时这么说。

他们称之为“休息室”的大厅,看起来像米高梅为拍摄一九八〇年百老汇音乐剧搭的夜总会场景。在人造灯光下,这个地方仿佛耗资一百万装潢而成,有一个马球场那么大,长毛地毯差一点就搔到我的脚踝。大厅尽头有道像船舱船梯的楼梯,通往楼上的餐厅入口。一个胖嘟嘟的意大利领班站在通道顶端,脸上挂着职业微笑,腰间绑着一条两英寸厚的缎带,腋下夹了一大沓镀金的菜单。

另有一道悬空的、栏杆上白釉的雪橇滑道般的拱形楼梯,通往二楼的赌场。天花板上有星星在闪烁,酒吧的入口幽暗深邃,一团深紫,犹如记忆中残存的噩梦,连着一个顶端搭了巨大埃及彩色头饰的白色甬道,正前方是一面巨大的圆镜。一位穿绿衣的小姐正在拨弄她泛着金属光芒的金发,她的晚礼服后背开衩之低,足可看见她在该穿内裤的地方贴了一颗美人痣。

一位穿着印满桃花,还绣了几条小黑龙的真丝睡衣的寄物小姐,走上前来拿走我的帽子,对我的穿着打扮皱了皱眉;她的眼睛就好像一双漆皮高跟鞋似的又黑又亮,毫无表情。我给她两毛五,留住我的帽子。一位卖香烟的女郎捧着一个装五磅糖果这么大的盘子走下甬道,她头发上插了几根羽毛,身上的衣服足够躲在一枚三分钱的邮票后面,一条裸露的漂亮长腿贴了金箔,另一条是银色的,脸上带着冷漠不屑的表情,要和这种表情的小姐约会都不知排到哪年哪月了,就算腋下夹了一篮红宝石的印度王公跟她求婚,她也得考虑考虑。

我走进酒吧那团紫色的雾中,酒杯轻撞,角落里的钢琴弹弄着轻柔的和弦,一个脂粉味儿很浓的男高音唱着“我亲爱的小牛仔”,酒保在为客人调配鸡尾酒。我的视线在那一团紫光里逐渐清晰起来,酒吧生意很好,但并不拥挤,某位男士的笑声稍微放肆了点,钢琴师立刻以拇指指甲划过琴键来个埃迪·达钦 [4] 式的波浪音阶,以示不悦。

我看到一张空台子,走过去背靠软墙坐下。灯光变亮,我甚至可以看到那位牛仔歌手,他有一头像是染过的红色鬈发。隔桌的女人也是红头发,她的眼睛又黑又大又饥渴,五官长得有点古怪,除了那张像霓虹灯招牌的嘴,脸上没有化妆。她的服装垫肩太夸张,领口太招摇,外套里的橘红毛衣包着脖子,斜挂在她后脑勺上的罗宾汉帽,插了一根橘黑相间的羽毛。她对我露齿一笑,笑容像乞丐过圣诞节一样敷衍,我没笑回去。

她把手上那杯酒喝完,放在桌面上摇摇。一个穿着帅气夹克的服务员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站在我面前。

“苏打水加威士忌。”那女人抢着说。她的声音很硬,发音因为醉酒有点不清楚。

服务员用余光瞄了她一眼,继续看着我。我说:“百加得加石榴。”

他走开后,那女人说:“那种酒你喝了会想吐的,大男孩。”

我没看她。“看来你不想玩。”她轻佻地说。我点燃一根烟,对着软绵绵的紫色空气吹了一个烟圈。“你自己玩吧。”那女人说,“好莱坞大道上我每条街都可以钓到成打像你这样的大猩猩。好莱坞,什么鬼,全是些失业的小混混和金发丑八怪,喝醉了连牙都吐掉。”

“有谁提起好莱坞大道了吗?”我问。

“你啊。除了从好莱坞大道来的家伙,没有哪里的男人被女人搭讪还不理的。”

附近桌子的一对男女转过头来看我们,男的有点同情地对我咧咧嘴。“你也一样!”那女孩对着他说。

“你没跟我搭讪。”他说。

“本性使然,帅哥。”

服务员端着酒过来,他先上了我那杯。那女人大声说:“我看你八成不习惯伺候女士。”

服务员把她的苏打水威士忌递给她。“非常抱歉,夫人。”他冷冰冰地说。

“没问题。有空过来我帮你修指甲,不过我得先借把锄头来。这杯男朋友付钱。”

服务员看着我。我给他一张钞票,对他耸耸肩。他找了零钱,拿了小费,消失在其他台子之间。

那女人拿起她的酒走到我台子旁。她把手肘架在台子上,两手撑着下巴。“哎哟,蛮大方的呀。”她说,“我不知道这年头还有这种男人。你喜不喜欢我?”

“我还在考虑,”我说,“你小声点,否则他们会把你赶出去。”

“是吗?”她说,“只要我不砸店就没关系。何况,我和他们老板的交情可是这样的。”她把两根手指缠在一起。“等我见到他以后就会这样。”她笑出声来,笑声很放荡。

她喝了一口酒:“我以前见过你吗?”

“到处都见过。”

“你在哪里见过我吗?”

“数不清的地方。”

“没错,”她说,“就这么回事。这年头没一个女人能与众不同。”

“抱着酒瓶并不能让你与众不同。”我说。

“狗屁!我可以告诉你很多响当当的名字,每天晚上都一手抱一瓶酒上床,要是手臂上不扎针,他们就不会停止喊叫。”

“是吗?”我说,“跟电影里的醉鬼一样,嗯?”

“没错。我就替一个专门扎针的人工作过——十元一针。有时可以高到二十五或五十元。”

“这个钱还挺好赚的。”我说。

“如果能持久的话。你觉得会吗?”

“如果有人赶你走,你还可以去棕榈泉嘛。”

“谁要赶谁走啊?”

“我不知道啊,”我说,“我们到底在讲什么?”

她红头发,长得不怎么样,但身材凹凸有致,而且她替一个专门打针的人工作。我舔舔嘴唇。

一个黑人大汉走到酒吧门口,站在那儿,等自己习惯里面的灯光。然后他不慌不忙地开始扫视整个酒吧,视线落到我坐的这一台,他的身子微微前倾,开始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噢,”女人说,“保镖来了。你能应付吗?”

我没回答。她用苍白有力的手磨蹭着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颊,斜着眼盯我。钢琴前的男人弹了几个和弦音,开始捏着嗓子哼:“但我们还有梦,不是吗?”

黑人大汉隔着台子把手放在我对面的椅背上,他把视线从女人身上移开,对我微微一笑。她才是他刚才看的人,她才是他穿过酒吧要找的人。不过从现在开始他注意的人是我了。他的头发又黑又滑又亮,下面是冷漠的灰眼珠,眉毛像用眉笔修过一般,嘴型很性感,像演员,鼻子曾经被打断过,不过修整得很好。他说话时嘴唇基本没动。

“好久不见。还是我记性不好呢?”

“我不知道,”我说,“你想记起什么?”

“你的名字,老兄。”

我说:“别费心了,我们从来没见过面。”我把那个小金属标签从胸袋里掏出来,丢在台面上:“这是售票口的乐队队长卖我的票。”我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名片,也丢在台面上:“这是我的名字、年龄、身高、体重、有没有疤、有没有前科。我是来见万斯·康里德的。”

他没管那标签,把那张名片拿起来看了两遍,翻过来看看背面,再看看前面,用手臂勾住椅背,给我一个苍白的笑容。他没有再看那女孩一眼。他用名片的侧边刮过台面,嘴里发出像小老鼠的啧啧声。女人瞪着天花板,假装打了一个呵欠。

他面无表情地说:“原来你是做这个的,真是抱歉。万斯·康里德先生到北方出差,今天一早就坐飞机离开了。”

女人说:“那我今天下午在日落大道和怀恩街口看到坐在灰色轿车里的人一定是他的替身了。”

他没看她,似笑非笑地说:“万斯·康里德先生并没有灰色的车。”

女人说:“别上他的当,我敢打赌他现在一定就在楼上转轮盘。”

大汉没看她,这比给她一个耳光还有用。我看着她脸色开始发白,慢慢地,最后一直保持惨白。

我说:“他不在是吧。不在就不在吧。谢谢你听我说话,或许我下次再来叨扰。”

“当然欢迎,不过我们这里不欢迎私人侦探,真是抱歉。”

“你再说一次‘真是抱歉’,我就尖叫,要不要试试看。”红发女人说。

黑人大汉随意把我的名片塞进晚宴外套口袋里,把椅子往后推,站了起来。“相信你一定可以理解,”他说,“所以……”

女人咯咯笑着把她那杯酒泼在他脸上。

大汉踉跄着往后退了一步,赶快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浆得挺挺的白手帕。他很快把脸抹干,摇摇头。等他放下手帕时,可以见到他衬衫上有一大片酒渍,就在黑珍珠做的领饰上方,衬衫领更是一塌糊涂。

“真是抱歉,”女人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痰盂。”

他把手放下,牙齿发出阴森的光。“带她出去,”他喉咙里发出声响,“快!”

他转身很快穿过其他台子,用手帕捂住自己的嘴巴。两位穿制服的服务员走过来看着我们,酒吧里每个人都在看我们。

“第一回合,”那女人说,“有点沉闷。两名拳击手都非常谨慎。”

“你想冒险的时候千万别找我。”我说。

她的头一偏,在那诡异的紫光里,她那张惨白的脸似乎离我很近,就连那涂了口红的嘴唇也仿佛在瞬间褪了颜色。她突然抬高一只僵硬得像鸟爪的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然后像得了肺痨似的干咳了几声,抓过我的酒杯,咕噜几声就把我的百加得灌了下去。然后她开始颤抖,伸手去抓自己的皮包,却把它推过桌面。皮包掉到地下打开来,东西散落了一地,一个镀金的香烟盒滑到我的椅子下面,我站起来把椅子推开弯下身去捡。其中一个服务员正好站在我后面。

“我能帮忙吗?”他殷勤地问。

那女人刚喝过的杯子沿着桌边滑落到地上砸碎时,我正弯腰捡起香烟盒,不经意间一瞥,看见盒面上镶着一张手工着色的照片,上面是一个棱角分明的黝黑男人。我把香烟盒放进她皮包里,抓住她的胳膊,刚才发话的那位服务员马上绕过去扶住她的另一只胳膊。她眼神呆滞地看着我们,头摇来摇去,仿佛在做放松颈部的运动。

“我就要昏倒了。”她哑声说,我们拖着她穿过房间。她东倒西歪地跨步,仿佛执意要拖倒我们两人。服务员自言自语地低声诅咒,我们一起步出紫光,走进明亮的大厅。

“女洗手间,”服务员用劲儿挤出这四个字,下巴朝一个像是泰姬陵侧门的入口扬了扬,“里面有个重量级的女服务员,她可以处理任何情况。”

“去他妈的女洗手间,”那女人咬牙切齿地说,“放开我的手。我男朋友可以带我走。”

“他不是你的男朋友,小姐,他根本不认识你。”

“滚!你简直太爱管闲事了,趁我还没失去风度啐你一口之前,还不快滚!”

“好了,”我对他说,“我带她出去冷静一下,她一个人来的?”

“不是才怪。”他说完就走开了。酒吧的领班走出来,下了一半楼梯,站在那儿怒目而视。寄物柜台小姐的表情,就像网球赛场上的裁判一样漠然。

我把我的新朋友推到室外清冷、多雾的空气里,扶着她沿列柱来回走,直到感觉她在我臂弯里能站稳为止。

“你是个好人,”她迟钝地说,“我刚才是摸了老虎的屁股。你是个好人,先生,要不是你我大概不会活着出来。”

“为什么?”

“我本来想到一个赚钱的馊主意。算了!别再提它了!我这辈子想的馊主意太多了。送我一程吧?我是搭出租车来的。”

“当然可以。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吧。”

“海伦·梅森。”她说。

我没有任何成就感。早就猜到了。

我们走下人行道,穿过停车场时她还需要我扶着。我们走到我的车旁,我打开车门等她上车,她爬了进去,颓然跌坐在角落里,仰头靠在椅垫上。

我关上车门,然后又打开说:“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另外一件事?你香烟盒上的男人是谁?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她睁开眼睛。“一个老情人,”她说,“过去的事了。他……”她突然双眼圆睁,张大嘴巴,我刚听见背后一阵窸窣声,就有个硬东西顶住了我的脊梁,一个低沉的声音说:“不要动,兄弟,抢劫!”

我的耳边响起一声轰鸣,我的头就像一大团粉红色的爆竹,在天幕上炸裂开来,散成碎片,缓缓落下,变得苍白,最后熄灭坠入海浪中。无边的黑暗吞噬了我。

5.我的死邻居

我闻到了琴酒的味道,不是像我刚喝过几杯琴酒那样,而是像整个太平洋全是琴酒,我正穿着衣服在里面游泳。我头发里、眉毛上、脸上、下巴上和衬衫上,全是琴酒。我脱了外套,人平躺在地毯上,正仰望胶泥壁炉上的一个相框——有纹路的木框,相片本来想拍得很艺术,灯光打在一张又长又瘦、很不高兴的脸上,费心打灯的结果只是让那张脸显得更长更瘦、更不高兴,扁平而无光泽的头发,简直就像干掉的骷髅头上黏着的油漆。玻璃后的相片一角写了字,可是我看不清楚。

我抬高手臂,按按头,立时感到一阵疼痛一路窜下我的脚跟。我呻吟了一下,马上又变成不满的哼声(干这行得维持最起码的自尊),然后小心翼翼翻个身,看见一张拉下来的壁上单人床的床脚,另一张单人床还贴在墙上没拉下来,木板床底上漆了一堆复杂的花纹。我翻身的时候,一个琴酒酒瓶从我胸膛滚到地板上,瓶子是空的。我想不通一个瓶子怎么能装这么多琴酒。

我把膝盖屈在胸腹下,四肢着地好一会儿,像只吃不完晚餐又舍不得走开的狗在那儿闻。我转转脖子。好痛!我再转转,还是痛!我双脚撑地站起来,发觉自己没穿鞋子。

那地方看起来像间不错的公寓,不太廉价,也不太昂贵,普通的家具,普通的台灯,普通而耐脏的地毯。拉下来的那张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她只穿了一双深色丝袜。身上有很多血迹已经干涸的抓痕,腰间盖了一条厚浴巾,几乎卷成一团。她的眼睛是睁开的。她那一头仿佛带着恨意分开、紧紧往后扎的红发仍旧没变,但她已不再怀抱任何恨意了。

她死了。

她的左侧乳房上有一个像男人巴掌那么大的焦黑洞口,洞口中央有少量鲜血。血从她身侧往下流,但现在都已经凝固了。

我看见长椅上堆了些衣服,大部分都是她的,但我的外套也混在里面。地板上散放着皮鞋,有我的和她的。我如履薄冰似的走过去,把自己的外套捡起来往口袋里摸,我记得的东西全在里面。绑在我身侧的枪套当然已经空了。我把鞋和外套穿上,把空的枪套推到腋下,走到床旁,掀起那条厚浴巾。一把枪从里面掉出来——我的枪。我不由自主地擦掉枪管上的血迹,嗅嗅枪口,然后静静地把枪插回腋下。

沉重的脚步声从外面走廊传来,直到这间公寓门口停下。一阵低声讲话的人声。有人开始敲门,一阵急促的、不耐烦的敲击声。我看看那扇门,不知他们还会敲多久,弹簧锁是不是故意没锁,他们会不会直接开门进来;如果锁上了,而公寓保安又不在楼下,他们得花多少时间找人撬锁开门。我还在想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只手试了门锁。是锁上的。

真好笑。我几乎笑出声来。

我跨进另一扇门内,看看浴室里面。两条踏脚地毯放在地板上,一块防滑垫整齐地折放在浴盆一边,上面是块磨砂玻璃窗。我把浴室门轻轻地关上,站在浴盆边,把浴室窗子的下缘往上推。我把头伸出去往下看,差不多六层楼下方的林荫路上一片漆黑。往下望时,我的视线会被两堵短墙阻碍,墙之间的空隙和通风孔差不多宽。窗户都是成对的,都面向两墙之间的空隙。我探出身子,盘算着如果努力试试,应该够得着隔壁那扇窗。我不知道那扇窗有没有上锁,也不知道在他们打开门以前我是否来得及爬出去。

身后关着的浴室门外,敲门声越来越重,也越来越急促。一个声音咆哮说:“快开门,不然我们就踹开了。”

警察的例行公事,纯属吓唬人。他们绝不会破门而入,因为他们弄得到钥匙。如果手上没有消防斧,想把那种门踢开可不是容易的事,而且脚会很疼。

我把窗户下面一半关上,把上面那一半往下推,从毛巾架上抽了一条毛巾,然后我打开浴室门,跟相框里的那张照片打了个照面。在我离开以前,我必须把上面的字看清楚。我走过去仔细瞧,外面的敲门声越发愤怒。题字这样写道:

献上我所有的爱,利兰。

原来奥斯恩是个没出息的孬种。我拿着照片,走回浴室,再一次把门关上,然后把照片塞进浴室衣柜里脏毛巾和床单的最下层。就算他们是能干的警察,也得花点时间才会找到它。不过这里是湾城,或许他们永远都找不到。我不懂为什么我们要来湾城,大概只是因为海伦·梅森很可能住这儿,而浴室窗外的空气散发着海滩的味道。

我手里握着毛巾,把身子挤出上半截窗户,然后侧身,一只手扒着隔壁的窗沿,另一只还紧抓着这一扇窗。我的手刚好够把另一扇窗推上去——如果它没上锁的话。它没锁!我伸出一只脚,朝靠近把手的玻璃用力一踢,玻璃碎裂的声音在一英里外应该都听得见,但远处的敲门声并没有消停。

我用毛巾包住左手,把手臂尽量伸长,伸手穿过玻璃碎掉的洞口,转开把手,然后爬到另一个窗台上,再伸手把原来那扇窗关上。或许他们可以采到指纹,我并不指望能够证明自己从未进过海伦·梅森的公寓,只希望有机会证明自己到底是怎么进去的。

我低头看下面的街道,一个男人正弯腰钻进一辆车里,根本没有抬头往上看。被我敲破窗子的公寓里并没有亮灯,我把窗户往下推,爬了进去,浴盆里有很多碎玻璃。我跳到地板上,把灯打开,捡起浴盆里的碎玻璃,用毛巾包好藏起来。我用这家人的毛巾把我踩过的窗沿及浴盆边缘擦干净,然后掏出枪,打开浴室门。

这间公寓比较大。放眼望去我可以看到两张罩着粉红色床罩的单人床,非常整齐,床上空空如也。卧室外是一间客厅。每扇窗户都紧闭着,室内有股灰尘味儿。我打开一座落地灯,用一根手指沿着一张椅子的椅背划过去,手指上沾满灰尘。房里有台大收音机,一堆落了灰的书,一个装满塑封都没拆的小说的大书架。乌木高吧台上,放着一根虹吸管和一个有酒的玻璃瓶,以及四只杯口朝下的酒杯。我闻了闻那瓶酒,是威士忌,然后喝了一点。那酒让我的头更痛,却让我感觉好受了些。

我没关灯,走回卧室里到处翻。其中一个衣橱里全是男人的衣服,都是定做的,衣服标签上写着“乔治·塔尔博特”。乔治的衣服穿在我身上稍微有点小。我又翻了翻五斗柜,找到一套睡衣,穿上还凑合。衣橱里还有一件浴袍和一双拖鞋。我立刻把自己脱得精光。

等我冲完澡,身上只剩一点点琴酒味儿。这时已听不到任何敲门声和嘈杂声,我知道他们正拿着粉笔和细绳在海伦·梅森的房里忙活。我把塔尔博特先生的睡衣、拖鞋和浴袍穿上,借用塔尔博特先生的古龙水抹了一点在头发上,梳了梳头。我诚心希望塔尔博特先生及夫人在某处玩得愉快,并不急着回家。

我走回客厅,又喝了点塔尔博特先生的威士忌,点燃一根他的香烟,然后转开前门的锁。一个男人在走廊里咳嗽,我把门打开一条缝,从门链后往外看。一个穿制服的男人靠在对面墙上,他个子矮小,金发,目光锐利。他的蓝色长裤烫得笔挺,看起来干净利落。

我打了个呵欠说:“怎么回事儿,警官?”

他瞪我一眼,眼珠子是带金色的棕红色,金发的人很少有那种颜色的眼睛。“隔壁出了点事。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他的声音稍稍带着嘲讽。

“那个红头发的?”我说,“呵!还不是带男人回来穷开心。要不要喝点?”

那名警察又审慎地看了看我,然后对着走廊另一头叫道:“嘿,艾尔!”

一个大汉从一扇打开的门里走出来。他高六英尺以上,差不多两百磅,头发又粗又黑,眼眶很深,眼睛里没什么表情。正是我黄昏时在湾城市政府碰到的艾尔·斯宾。

他很快走过来,便衣警察说:“隔壁的。”

斯宾走到我面前,面无表情地直视我。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乔治·塔尔博特。”我的声音没变。

“听到什么动静没有?在我们来以前。”

“噢,就是打闹吧。大约在午夜左右。没什么稀奇的。”我用拇指朝死去女人的公寓晃了晃。

“是吗?你跟那个女的熟吗?”

“不熟,我可不想认识她。”

“你不必担心,”斯宾说,“她已经死了。”

他用一只又大又硬的手掌放在我胸膛上把我往公寓门里推。他的手一直没离开我胸部,眼睛却很快往我浴袍的口袋里兜了一圈,又兜回我脸上。等把我推进门内半英尺左右,他偏着头对后面说:“进来把门关上,矮子。”

矮子进来把门关上,两只小眼睛闪着光。“装得还真像,”斯宾随意地说,“拿枪对着他,矮子。”

矮子像道闪电似的把皮带上的枪套打开,掏出一把警用手枪。他舔舔嘴唇。“好小子,”他轻声说,“好小子。”他打开手铐套,把手铐拉出一半:“你怎么知道的,艾尔?”

“知道什么?”斯宾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我,他小声对我说,“你想干什么?下楼去买份报纸?”

“没错,”矮子说,“他就是凶手,没错!他从浴室窗口爬进来,换上这家主人的衣服。这家人出远门去了,你瞧瞧这房里的灰尘。一扇窗子都没开,里面闷得很。”

斯宾说:“矮子是个讲究科学精神的警察,你别听他的。他总有搞错的一天。”

我说:“他这么厉害,怎么还当警察呢?”

矮子脸一红。斯宾说:“去把他的衣服找出来,矮子,还有他的枪。动作要快!我们要逮人,动作就得快!”

“可是还没人叫你负责这个案子。”矮子说。

“我能有什么损失?”

“那我呢?搞不好我连这身衣服都保不住。”

“冒个险吧,小子,隔壁那个笨蛋连鞋盒里的蛾子都抓不到。”

矮子快步冲进卧室里。斯宾和我一动不动站在原地,但他已把手放了下来,贴着自己的身子。“别告诉我,”他懒洋洋地说,“让我猜就好。”

我们听到矮子故意大声地翻箱倒柜,然后听到他像猎犬闻到一个老鼠洞似的叫了一声。矮子回到客厅里,右手拿着我的枪,左手握着我的皮夹。他用一条手帕拎着手枪的瞄准器。“这把枪开过火,”他说,“而且这个家伙不叫塔尔博特。”

斯宾的头转都没转,脸上的表情也没变。他对我微微一笑,大嘴巴的嘴角微微动了动。

“你别说。”他说,“你别说。”他用一只像铁铲般硬的手把我往后一推:“把衣服穿上,不用打领带了。有好多地方等着我们去拜访!”

6.我把枪拿回来了

我们走到外面走廊上,海伦·梅森的公寓里还有灯光,两个拿着篮子的男人站在门外抽烟,尸体那边传出争执的声音。

我们经过走廊转角,开始往楼下走,一层接着一层,一直走到大厅。有五六个人睁大眼睛站在那儿,三个穿睡衣的女人,一个戴着绿色眼罩、有点像社会版主编的光头男子,另外两个人站在大厅角落的阴影里。另一位穿制服的警察在大门内溜达,低声吹着口哨。我们经过他身旁走了出去,他似乎毫不介意。门外的人行道上也挤了一堆人。

斯宾说:“我们这个小城难得有这么热闹的晚上。”

我们走到一辆没有贴警徽的黑色小轿车旁,斯宾钻到驾驶座,挥手叫我坐在他旁边,矮子上了后座。他早就把手枪放回枪套里了,但枪套并没有扣上,手就放在附近。

斯宾突然加速,我的背撞上椅垫。我们在最近的一个街角两轮着地转了个弯往东行驶。转弯时可以看见对面有辆车顶上装了两个红色警笛的大黑车飞快开过来,只离我们半个街区。

斯宾往窗外吐了一口痰,懒洋洋地说:“那是局长,他大概连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这回我们让他刮目相看。”

后座的矮子很不高兴地说:“对!再让你停职三十天!”

斯宾说:“少说废话,你说不定就能回刑事组。”

“我宁愿吃土。”矮子说。

斯宾疾驶过十条街后才把速度放慢。矮子说:“这不是回警察局的方向。”

斯宾说:“你别傻了!”

他让车子慢慢开,左转进入一条住宅区内安静黑暗的街道,路两旁种了松树,后面是有着方正小花园的方正小房子。他轻轻刹车,让车身滑到路肩上,把引擎关掉,然后一只手臂甩到椅背后,回过头去看那位穿制服的“好眼力”警察。

“你以为杀掉那女人的真是这个家伙,矮子?”

“他的枪开过火!”

“把你口袋里那支大手电筒拿出来照照,看看他的后脑勺!”

矮子喘着粗气,在后座里摸索了一阵子。一声拨弄金属开关的声音,一道由喇叭状大型手电筒发出的令人目眩的光打在我头上,我听到小个子贴在我后面的呼吸声。他伸出手按按我脑袋上的痛处,我叫了一声。手电筒熄了,街道的黑暗又扑进车内。

矮子说:“他好像被揍晕过。”

斯宾毫无表情地说:“那女人也被揍晕了,并不明显,不过事实摆在眼前。她先被敲昏,然后才被脱掉衣服,到处抓过,再挨了一枪。那些抓痕是为了让别人往那种事情上想。凶手是用浴巾包着枪射击她的。没有人听到枪声。是谁报的警,矮子?”

“我哪知道啊?你进办公室以前大概两三分钟吧,有个男人打电话进来。瑞德那时候还在找那个摄影记者。接线员说是个声音很低的男人。”

“好,矮子,如果是你干的,你怎么逃出去?”

“大摇大摆走出去啊,”矮子说,“有什么问题?嘿!”他对我喊道:“你怎么走的?”

我说:“这是我的小秘密。”

斯宾平静地说:“你可不会从通风孔里爬出去,是不是,矮子?也不会砸破玻璃潜入隔壁公寓,假装是住在那里的主人吧?你更不会找警察来,还帮他们逮凶手吧?”

“见鬼!”矮子说,“是这个家伙打的电话?我才不会这么做。”

“凶手也不会这么做,”斯宾说,“最后那件事除外,那通电话是凶手打的。”

“那些性变态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矮子说,“这个人也许是帮凶,另一个家伙想让他做替罪羊,就用木棒把他打晕了。”

斯宾粗暴地笑道:“你好,性变态!”然后用一根像枪管这么硬的指头戳戳我的肋骨:“瞧瞧我们这两个笨蛋,坐在这儿,工作都快丢了。我们嘴皮子说破,而你知道所有真相,却什么都不说。我们连那女人叫什么都不知道。”

“她是我在万斯·康里德俱乐部酒吧里钓到的一个红发女人,”我说,“不,是她钓到我的。”

“她没告诉你名字吗?”

“没有,她什么都没讲。我扶她到外面透口气,她叫我带她离开那里,等我送她上我的车时,有人在后面敲了我一下。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公寓地板上,那女人已经死了。”

斯宾说:“你去万斯·康里德俱乐部的酒吧干什么?”

“去剪头发,”我说,“不然你还去酒吧干吗?这个红头发好像很紧张,又不知道在怕什么,她泼了一杯酒在大厅经理脸上,我觉得她有点可怜。”

“我也觉得红头发有点可怜,”斯宾说,“这个敲昏你的人大概是头大象,可以把你扛上楼去。”

我说:“你被人敲昏过吗?”

“没有,”斯宾说,“你呢,矮子?”

矮子说他也从来没被敲昏过,声音极为不悦。

“好,我告诉你们,”我说,“那就跟醉倒一样。或许我在车里就醒了,那家伙拿了一把枪,我不敢讲话。他可能拿着枪把我和那女人架到楼上,那女人可能认识他。等我进了公寓,他可以再揍我一拳,中间发生的事我可能就记不起来了。”

“以前我听过这种讲法,”斯宾说,“可是我从来不相信。”

“是真的,”我说,“一定是真的。因为我记不得了,而那个男人要是没有人帮他,绝不可能把我扛上来。”

“我就可以,”斯宾说,“我连比你重的人都扛得动。”

“好吧,”我说,“是他把我扛上去的,现在怎么办?”

矮子说:“我不懂他那么大费周章是为什么?”

“把人揍昏算什么大费周章?”斯宾说,“把枪和皮夹给我。”

矮子犹豫了一下,把东西递过来。斯宾漫不经心地嗅嗅枪口,把它塞进口袋里——靠近我的那个口袋。他翻开皮夹,对着仪表灯看了看,然后也收了起来。他这才发动引擎,在街中间调了个头,很快驶回安古洛大道,在那儿往东转,停在一家有块红色霓虹灯招牌的酒铺前。即使已经那么晚了,那家的店门还是大开着。

斯宾偏过头去说:“进去打电话给值班室,矮子。告诉警佐我们握有布莱顿街凶杀案的有力线索,现在要去逮捕嫌犯。叫他跟局长说他可以发脾气了。”

矮子钻出车外,用力把门甩上,本来想说话,结果还是过街进了商店。

斯宾突然往前开,才过一个街口就已经加速到四十迈。到了下条街,车的时速已达五十迈,他在巷子里转来转去,最后在一所学校前面的一棵胡椒树下停下来。

他侧身拉手刹时,我抢回了枪。他干笑了一声,吐了一口痰到窗外。

“好了,”他说,“我是故意放在那个口袋里的。我跟‘紫罗兰’麦基通过电话。那个小记者从洛杉矶打电话给我。他们找到梅森了,现在正在他公寓里忙活呢。”

我靠上角落,离他远一点,把枪松松地架在膝头上。“我们现在不在湾城的管辖范围内了,警官,”我说,“麦基怎么说?”

“他说是他让梅森去找你的,可是他不确定你们联络上了没有。那个公寓管理员——我没听清楚他叫什么名字——正准备把尸体丢到巷子里,结果被两个巡警撞上。麦基说如果你已经和梅森联络过,听了他那边的说词,一定会来这里惹麻烦,搞不好会被人揍晕,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死尸旁。”

“我没有联络到梅森。”我说。

我可以感觉到斯宾那两道黑色浓眉下的眼睛正盯着我瞧。“可是你已经到这里惹麻烦了。”他说。

我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用仪表板上的打火器点燃,右手不离枪。我说:“我觉得你好像是故意赶来这里,根本没人派你负责这个案子,现在你还带着犯人越过市界。你到底有什么打算?”

“惹了一身麻烦,除非我能破案。”

“我也一样,”我说,“看来,我们最好联手把这三桩谋杀案给破了。”

“三桩?”

“没错,海伦·梅森,她老公,和奥斯恩大夫的老婆。三个人都有关联。”

“我把矮子骗了,”斯宾冷静地说,“因为他是个小个子,局长特别偏爱小个子,矮子可以把过错推到我身上。我们从哪里开始下手?”

“可以先去找一个在医生大楼实验室里上班的叫格雷勃的人。我猜测他在奥斯恩命案中做了假报告。万一警察局通缉你怎么办?”

“他们都用洛杉矶的无线电广播,绝不可能用这种方式通缉自己的警察。”他身子往前倾,发动引擎。

“你可以把皮夹还给我了,”我说,“我也好把这把枪收起来。”他粗鲁地大笑,把皮夹还给我。

7.大下巴

化验员住在第九大道,不是很好的住宅区。他的房子是一栋结构混乱的小平房,周围一大丛灰扑扑的水仙花,小路旁种了几株营养不良的植物,看起来像个辛苦了一辈子却毫无成就的人的工作成果。

斯宾关上车灯,慢慢滑行到屋前,说:“要是需要帮忙就吹口哨。万一警察来了就溜到第十大道上,我会绕过去接你。不过我看他们是不会来的,今晚光是布莱顿街那个女人就够他们忙的了。”

我站在安静的街上,朝左右望望,然后在朦胧的月色下过了街,顺着小径走到屋子前面。前门盖在一个突出来像个房间的棚子前面,和街道成直角。我按了门铃,听到屋内远处响起铃声。没有反应。我又按了两次,然后试试前门,是锁着的。

我穿过走廊,绕到房子的北面,来到盖在后院里的车库前。车库的门上挂着一把弱不禁风的锁。我弯下去用小手电筒往门缝里照。可以看到车轮。我又走回前门,这次很用力地敲门。

前面房间的窗子吱嘎叫了一阵,从顶端被往下拉了差不多一半。窗后的百叶窗跟着拉下来,一个黑影躲在帘后,用浓浊沙哑的声音问道:“谁?”

“格雷勃先生?”

“我是。”

“我想跟你谈谈,事关紧要。”

“我要睡觉,先生。明天再来。”

那声音听起来不像是个医生会有的声音,倒像是我曾经在电话里听过的一个声音,好久以前,在坦尼森公寓大厦里面。

我说:“好,那我去你实验室找你好了,格雷勃先生。方便告诉我地址吗?”

那声音停了一阵,然后说:“你还不快滚,不然我出去揍你一拳!”

“这怎么是谈生意的态度呢,格雷勃先生?”我说,“你真的不能花两分钟跟我谈谈,反正你都起来了。”

“闭嘴。你会吵醒我老婆,她病了。再不走我出去……”

“晚安,格雷勃先生。”我说。

我退到朦胧月色下的人行道上。走到停在对面的黑车时,我说:“需要两个人进去。有个亡命之徒在屋子里,应该是我在电话里听过的那个叫大下巴的家伙。”

“老天!就是杀死梅森的那个家伙?”斯宾挪到前座右边,把头伸出车窗,把一口痰吐在距离大概有八英尺远的消防栓上。我什么都没说。

斯宾说:“如果这个大下巴就是莫斯·洛伦兹的话,那我认得他。我们可以闯进去,或许会找到有力的线索。”

“就跟广播剧里的警察一样。”我说。

“你怕不怕?”

“我?”我说,“我当然怕。车库里停了车子,他可能把格雷勃扣在屋里,还没决定该怎么处置……”

“如果真是洛伦兹,他根本没脑子作任何决定,”斯宾说,“那家伙只会做两件事,开枪和开车。”

“还有拿铁棍打人。”我说,“我是说还有另一个可能,格雷勃可能没开车子出去,这个大下巴……”

斯宾俯身上前去瞄仪表板上的钟:“我猜他八成溜了,不然早该回家了。大概听到风声,溜之大吉了。”

“你到底进不进去?”我打断他的话,“有谁会向他通风报信?”

“一开始收买他的人啊,如果他被收买了。”斯宾打开车门,钻出车外,站在那儿扫视街道。他打开外套,把腋下的枪套扣掰开。“或许我可以吓唬吓唬他,”他说,“你手上别拿任何东西,别插兜里。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我们再次穿过街心,走回步道,上了走廊。斯宾靠在门铃上。

声音又从那扇半开的窗里起毛的暗绿色百叶窗后对我们咆哮。

“什么事?”

“你好,莫斯。”斯宾说。

“嗯?”

“我是艾尔·斯宾,这件事跟我也有关系。”

一片寂静。时间仿佛凝固。然后那个浓浊沙哑的声音说:“跟你一起的人是谁?”

“从洛杉矶来的兄弟,自己人。”

又是一片寂静。然后:“你想干什么?”

“你一个人在里面?”

“还有个娘儿们,她听不见你们。”

“格雷勃呢?”

“对啊,格雷勃呢?你到底想干什么,条子?快说清楚!”

斯宾平静地回答他,就好像正坐在家里收音机旁的安乐椅里似的:“我们的老板是同一个人,莫斯。”

“哈!”大下巴说。

“他们在洛杉矶找到梅森的尸体了,那些大城市里的警察已经把他和奥斯恩老婆那件案子连在一起,我们得赶快行动。大老板跑到北边去制造不在场证明,我们呢?”

那声音说:“胡扯!”可是他的语气里已经有一丝质疑。

“看起来情势不妙啊,”斯宾说,“快点把门打开。你可以看见我们没拿家伙。”

“等我走到门边,你们就有了。”大下巴说。

“你没那么胆小吧。”斯宾不屑地说。

百叶窗窸窣了一阵,似乎有只手刚放开它,窗格被拉了上去。我的手开始掏枪。

斯宾咆哮道:“别蠢了!这家伙是我们的线索,不能伤他。”

屋里传来模糊的脚步声,前门的锁转开,门打开,一个人影站在阴影里,手里拿了一把大型柯尔特自动手枪。大下巴的确是个贴切的外号,他那又大又宽的下巴从脸部突出来,活像火车头前的排障器。他的个子比斯宾还大,大多了。

“有屁快放!”他一边说,一边往后退。

斯宾两手空空,手掌朝外翻,左脚静静往前踏了一步,右腿突然抬起,朝大下巴的下体踢过去。

等我们都把枪掏出来以后,大下巴还在挣扎,他的右手想扣扳机,把枪举高,但疼痛的感觉让他除了弯下腰去大叫之外,什么都做不了。那短暂的挣扎浪费了他宝贵的一秒钟,他既没开枪,也没叫出声来,却已经被我们撂倒了。斯宾敲在他脑袋上,我砸了他的右手腕。我本来想一拳打在他下巴上,那个下巴太吸引我了,可是他的右手腕靠枪最近。枪掉到地上,大下巴突然往我们身上一扑。我们接住他,他的鼻息湿热恶臭,气味扑到我们脸上,然后膝盖一软,他在下,我们在上,一起跌倒在门口地板上。

斯宾喘了一口气挣扎着站起来,关上门。然后他把不断呻吟、陷入半昏迷状态的大下巴翻个身,把他的双手扳到身后,铐上手铐。

我们穿过客厅,左边房间里有微弱的灯光,是桌上一座小台灯发出来的,灯罩上盖了一张报纸。斯宾把报纸掀起来,我们看到了床上的女人。他没杀她。她穿着廉价的薄睡衣,双眼睁得像铜铃,因为极度恐惧而陷入半疯狂状态。嘴巴、手腕、脚踝和膝盖都捆了胶布,耳朵里塞着厚棉花。一阵模糊的咕噜声从贴在她嘴巴外、宽两英寸的胶布后面传出来。斯宾把台灯压低一点,她的脸上有很多斑,头发是染的,黑发根都冒出来了,瘦骨嶙峋的脸显得一副苦命相。

斯宾说:“我是警察,你是格雷勃太太吗?”

那女人抽搐一下,很痛苦地盯着他。我把她耳朵里的棉花抽出来说:“再试试看。”

“你是格雷勃太太吗?”

她点点头。

斯宾抓住贴在她嘴上的胶布的一头,她紧闭双眼,他用力一拉,然后立刻用手按在她嘴上。他弯腰站在那儿,左手拿着撕下来的胶带,冷漠的脸上仿佛不带一丝感情。

“你能做到不尖叫吗?”他说。

女人努力点点头,他把手拿开。“格雷勃人呢?”他问。

他把她身上其余的胶布也撕开。

她吞了吞口水,用一只涂了红指甲油的手扶住自己的额头,摇摇头:“不知道,他一直没回家。”

“那个大猩猩进来的时候讲了什么?”

“他什么都没讲,”她麻木地说,“门铃响后我去开门,他走进来一把抓住我,然后把我捆起来,问我丈夫在哪里,我说我不知道,他打了我几个耳光,可是后来他好像信了我的话。他问我丈夫为什么没把车开走,我说他从来都是走路上班,不开车。然后他就坐在角落里,既没动,也没讲话,连烟都没抽。”

“他有没有用电话?”斯宾问。

“没有。”

“以前你有没有见过他?”

“没有。”

“快穿衣服,”斯宾说,“今晚你得到朋友家过夜。”

她看着他,慢慢从床上坐起来,扒扒头发。然后她张开嘴,斯宾的手按在她嘴上。

“你别急,”他厉声说,“据我们所知,他没出什么事。就算真出了事,我看你心里也有数。”

那女人把他的手推开,站起来绕到床旁一个五斗柜前,从柜里摸出一小瓶威士忌。她把瓶盖打开直接对着瓶口喝。“没错,”她的声音沙哑有力,“你能怎么办?每个大夫都需要打点,又赚不到几个钱。”她又喝了一口。

斯宾说:“我可能会调换血样。”

那女人毫无表情地瞪着他。他看看我,耸耸肩。“也许是致幻药,”他说,“没准是他的第二职业。生意大概也做得不大,瞧瞧他过的日子。”他很不屑地环顾房间:“快穿衣服吧!太太。”

我们走出房间,把门关上。斯宾在大下巴旁边蹲下去。大下巴背部着地半躺在地上,张大嘴巴很有规律地发出呻吟声,既没有完全昏迷,头脑也不是很清楚。斯宾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很神秘,他看着手上的胶带,突然笑出声来,一巴掌把那段胶带贴在大下巴嘴上。

“你说我们能劝他自己走路吗?”他问,“要叫我扛他,我可不乐意。”

“不知道,”我说,“我心里也没底。要走去哪里?”

“去山上有鸟叫的安静地方。”斯宾冷酷地说。

我坐在汽车脚踏板上,膝头间夹着那支喇叭形的大手电筒。手电筒的光不是很亮,不过倒是把斯宾怎么对付大下巴照得清清楚楚。我们的头顶是一座蓄水池,池外的坡地一直延伸到下方的深谷里。半英里外的山顶上有两座别墅,都没开灯,只有月光打在墙上。山上很冷,但空气很清新,天上的星星像一粒粒抛光的铬块。笼罩在雾气里的湾城灯光仿佛远在天际,其实却只隔了十分钟车程。

斯宾没穿外套,他把衬衫袖口卷起来,他的手腕和无毛的手臂在模糊的灯光下显得粗壮有力。他的外套就搁在他和大下巴中间的地上,枪套压在外套上,枪就在里面,枪柄朝向大下巴。外套摆得有点偏,因此在斯宾和大下巴中间,露出了碎石子地面。手枪在大下巴的右方,斯宾的左方。

经过一阵只听得到喘息声的宁静,斯宾说:“再试试!”他语气轻松,好像在跟玩弹球的伙伴讲话。

大下巴满脸是血,我看不见鲜红色,但我用手电筒照了一两次。他两只手都可以自由活动,被踢了一脚的痛苦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大概在苦海的尽头浮沉着。他沙哑地哼了一声,突然用左臀顶住斯宾,右膝跪倒,身子往前扑去抢那把枪。

斯宾朝他的脸踢了一脚。

大下巴往后跌倒在碎石地上,两手在脸上乱抓,凄厉的喊声从他指间射出来。斯宾走上前去踢他的脚踝。大下巴叫了一声。斯宾又退回他在外套和枪后的位置上。大下巴翻滚了几下,双膝跪地,摇着头。大颗深色的液体从他脸上滴到碎石地上。他弯着身子挣扎。

斯宾说:“起来啊,你不是条硬汉吗?你有万斯·康里德在后面撑腰,又有组织在他后面撑腰,或许连安德斯局长都帮着你。我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警察,什么前途都没有。来啊,我们来玩玩!”

大下巴突然纵身朝枪套扑过去,他的手碰到了枪柄,但只是把枪扭了个方向。斯宾用脚跟狠命往他的手上一踹。大下巴大叫。斯宾往后跳开,疲惫地说:“你不是打不过我吧,宝贝?”

我粗声说:“看在老天的份上,你为什么不问他话呢?”

“他不说,”斯宾说,“是条硬汉,不轻易说话。”

“那干脆一枪毙了他算了。”

“不可能。我不是那种警察。嘿,莫斯,这个家伙以为我是那种虐待狂的条子,喜欢拿根铁棒找个头来敲一敲,否则就会闹胀气肚子疼。你可不希望他有这种错觉吧,嗯?我们现在是公平比赛,你比我重二十磅,而且你看枪离谁比较近?”

大下巴喃喃说:“就算我抢到了,你的同伴也会开枪打我。

大下巴慢慢地站起来,好像在爬山一样。他摇晃了一阵,用手把脸上的血抹掉。我觉得头痛,开始反胃。

大下巴突然踢起右腿,仿佛是一瞬间的事,可是斯宾却在空中抓住了那条腿往后退几步,向后一扯。他把那条腿拉紧,不服输的大家伙拼命晃另一条腿,想保持平衡。

斯宾像跟朋友聊天似的说:“我用这招时管用,因为那时候你手里有枪,我没有,你想我一定不敢冒这个险。现在这种情况下,你想用这招就大错特错了。”

他用两只手很快地把那只脚一扭,大下巴的躯体像弹入空中似的往旁边一翻,一侧肩膀和脸往地上一掼,斯宾并没有放手,还抓着那只脚。他继续往旁边扭。大下巴开始在地上打滚,发出野兽股的凄厉叫声,一半声音都埋在碎石砾里。斯宾手下突然用力一绞,大下巴尖叫一声,声音像一打床单一齐被扯裂似的。

斯宾往前一跃,一脚踏在大下巴另一条腿的脚踝上,他用全身重量抵住手里抓住的那只脚,开始将大下巴的双腿劈开。大下巴又想喘气又想喊叫,结果只发出了老狗才会发出的吠声。

斯宾说:“有些人做我现在做的事可以赚大钱,而不是赚个零头。我也应该去赚大钱啊。”

大下巴大喊:“让我起来!我招!我招!”

斯宾继续往外劈开大下巴的两条腿,大下巴突然一瘫,就像一头海象似的昏倒了,斯宾也跟着踉跄了一下,手里那条腿啪啦一声摔在地上。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擦自己的脸和双手。

“没用!”他说,“喝了太多啤酒。表面上看起来挺壮的,大概是那个肥屁股老坐在车上的缘故。”

“而且手里永远都握了枪。”我说。

“一点没错,”斯宾说,“我们可不想伤了他的自尊心。”

他走过去踢大下巴的肋骨。踢三下以后,大下巴哼了一声,原来空洞的眼皮也闪过一丝光。

“起来,”斯宾说,“我不会再打你了。”

大下巴站起来,他花了整整一分钟。他那已经不成形的嘴拼命想张大,我想起了另一个男人的嘴,我对他的怜悯心立时消失。他两手在空中抓了几下,想抓住可以支撑他的东西。

斯宾说:“我的同伴说你手里一没枪就变成废物,我可不想见到像你这么壮的汉子变成废物。我的枪借你用吧。”他朝枪套轻轻一踢,枪套便滑出外套,滑到大下巴的脚旁。大下巴弯下肩膀去看,他的脖子已经弯不下去了。

“我招!”他哼道。

“没有人要你招啊,我要你用手把那把枪捡起来。别逼我再对你动粗,照我的话做。嗯,枪不是在你手里了吗?”

大下巴摇摇晃晃地跪倒,一只手慢慢握上枪柄。斯宾看着他,动都没动。

“这才是乖孩子。现在你有枪了,又是一条硬汉了。现在你可以再去干掉几个女人。把它抽出来。”

大下巴非常缓慢地把枪从枪套里抽出来,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他跪在那儿,让枪在他两腿中间晃荡。

“怎么啦,你不打算杀人了?”斯宾嘲笑他。

大下巴扔下枪,开始哭泣。

“嘿!”斯宾吼道,“把那把枪放回去,我喜欢枪干干净净的,我一向爱干净。”

大下巴在地上摸了一阵子,抓住枪,慢慢把它插回皮枪套里。做完这件事,他已经把仅剩的一点力气都用光了,面朝下啪一声倒在枪套上。

斯宾拉起他的一只臂膀,把他翻个身面朝上,然后把地上的枪套捡起来。他用手把枪柄擦干净,把枪套绑回胸前,再拿起外套,穿上身。

“现在我们可以让他说个够,”他说,“我从不相信你可以让一个不愿开口的人开口说话。有没有烟?”

我用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抖了抖,把烟盒递过去。我打开手电筒,对准突出来的那根烟,照着他伸过来拿烟的手。

“不用了。”他说。他摸出一根火柴把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我熄灭手电筒。斯宾俯瞰山下的大海、曲折的海岸线和点灯的码头,加了一句:“山上挺好的。”

“太冷,”我说,“夏天也这么冷,我需要喝一杯。”

“我也需要,”斯宾说,“可惜我喝了酒就没办法工作。”

8.打针的人

斯宾把车停在医生大楼前面,抬头看六楼亮着灯的那扇窗。整栋大楼的设计呈辐射状,因此每个办公室都有外凸的部分。

“老天,”斯宾说,“他现在还在办公室里。那家伙八成根本不睡觉。你去瞧瞧前面那辆大黑车。”

我下车走到大厅入口旁、占据了整栋建筑一侧的大药店前面,有一辆黑色的汽车规规矩矩地停在一个车位里,仿佛现在正当午时,而不是凌晨三点。汽车前面的牌照旁有个医生的标志——希波克拉底手杖上交缠的蛇。我打开手电筒往车里照,看到了行医执照上的名字,关掉手电筒,走回斯宾旁边。

“没错,”我说,“你怎么知道那是他的窗口,而且平常夜里他都在干什么?”

“他在准备针筒,”他说,“我观察了那家伙好一阵子,所以我知道。”

“观察他,为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然后他回头看看后座,“你还好吧,兄弟?”

一个像从毯子下面发出来的闷声从后座地板上传来。“他喜欢坐车,”斯宾说,“硬汉都喜欢坐车。好吧,我去把车停在巷子里,然后我们上去。”

他没开车灯,绕过大楼,引擎声掩藏在月光朦胧的暗夜里。对街有一排高大的桉树,围着一个网球场,海草的味道从海边爬上来,弥漫在林荫道上。

斯宾沿着大楼拐角走回来,我们一起朝锁着的大门走过去,敲了敲厚玻璃。大厅尽头有个青铜大信箱,再后面是部开着门的电梯,里面有灯光。一个老头儿从电梯里走出来,沿着过道走到门边,手拿一串钥匙瞅着我们。斯宾把他的警徽举高,老头儿眯着眼睛看了一阵,一言不发把门打开,又在我们进去后把门锁上。他沿着墙走回电梯,重新把凳子上的自制软垫拍拍整整,在嘴里用舌头刮刮假牙,然后说:“你们要做啥?”

他有一张长长的灰脸,就算不说话,也会微微颤。他的裤脚起毛了,黑色鞋子的脚后跟也磨坏了。他穿的蓝色制服外套,就像把马厩罩在一匹马上那么合身。

斯宾说:“奥斯恩大夫在楼上是吧?”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我可不想让你觉得奇怪,”斯宾说,“不然我会穿我的粉红丝袜。”

“对!他在上面。”老头儿没好气地说。

“你最后一次见到格雷勃是什么时候,就是四楼那个化验员?”

“没看到。”

“你什么时候来接班的?”

“七点。”

“好吧。我们去六楼。”

老头儿咻一声关上门,慢慢地把我们往上送,又咻一声打开门,坐在那儿像尊浮木雕像。

斯宾伸手过去把挂在老头儿脖子上的万用钥匙拿下来。

“嘿,你不能这样。”老头子说。

“谁说我不能?”

老头子很生气地摇摇头,什么话都没说。

“你多大年纪了,老头?”斯宾说。

“快六十了。”

“快六十个屁。你都七十好几了,怎么还拿得到电梯员执照?”

老头儿一声不吭,假牙打了几个颤。

“这样好多了,”斯宾说,“把你这张老嘴闭紧。下去吧,老爹。”

我们步出电梯,电梯便安静地在密闭的通道里往下降。斯宾朝走道内看了一眼,甩甩挂在铁圈上的万用钥匙。“听着,”他说,“他的套房在尽头,有四个房间。前面办公室隔成两个接待室,彼此相通。再过去是一条很窄的走廊,就在这堵墙里面,然后是两个小房间,和医生的私人房间。懂吧?”

“嗯,”我说,“你打算怎样,破门而入?”

“自从他老婆死了以后,我观察了他很久。”

“可惜你没注意到他办公室里的红发护上,”我说,“就是今晚死掉的那个。”

他深邃的目光慢慢移向我,脸上面无表情。

“没准儿我早就注意到了,”他说,“我要是有机会的话。”

“见鬼,你说你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瞪着他说,“还要我告诉你。”

他想了想:“她穿着白制服和光着身子死在床上的样子,实在不太一样。”

“那是当然。”我还在盯着他瞧。

“好了。现在你去敲医生的办公室门,就是倒数第三扇,趁着他出来应门,我溜进接待室,绕到后面,听听他有什么话说。”

“听起来不错,”我说,“可是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穿过走道,两旁的门都用很厚的木材做成,接合严密,没有一扇透出灯光。我把耳朵贴上斯宾指的那扇门,里面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对守候在走廊尽头的斯宾点点头。他慢慢将万用钥匙插进钥匙孔,我用力敲门,眼角余光瞥见他钻了进去,门又立刻在他身后关上。我又敲了几下门。

门突然打开,一个高个子站在距离我一英尺的地方,吊灯的光照在他淡沙色头发上。他穿着长袖衬衫,手里拿着一个扁扁的皮套子,瘦得像根竿儿。眉毛是暗褐色的,眼神中透露出不快,手漂亮而修长,指头方而不钝,手指甲剪得很短,精心打磨过。

我说:“是奥斯恩大夫吗?”

他点点头,喉结在精瘦的脖子上隐隐滑动。

“这么晚来拜访实在不礼貌,”我说,“可是,要找你实在不容易。我是从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有个客户名叫梅森。”

他并没有表现出惊讶,也可能是他习惯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的喉结又动了一下,手捏了捏握着的皮套子,他往下看了皮套一眼,仿佛有点困惑,然后往后退了一步。

“我现在没时间跟你谈,”他说,“你明天再来。”

“格雷勃也是这样说的。”

他被吓了一跳。虽然他没有尖叫、跌倒或开始抽搐,但我知道他吓了一跳。“进来吧。”他低沉地说。

等我进去后他便关上门。房里有张似乎是用黑玻璃做成的桌子,铬管弯成的椅子上铺着粗羊毛椅垫。通到隔壁房间的门半掩着,里面漆黑一片,但我可以看见铺在检查台上的白床单,和台底像是脚蹬状的东西。我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一条干净毛巾铺在黑玻璃桌面上,上面摆了差不多一打皮下注射器,都和针头分开。墙上有个电动消毒箱,里面大概也摆了一打针头和注射器。我走过去研究消毒箱,那个瘦得像竹竿的男人走到自己的桌子后面坐下。

“好多针头。”我说完拉了一把椅子在他桌旁坐下。

“你找我有什么事?”声音还是很低沉。

“关于你太太的死,或许我可以帮上一点忙。”我说。

“谢谢,”他平静地说,“什么样的忙?”

“也许我可以告诉你是谁谋杀了她。”

他的嘴咧成一个不自然、诡异的微笑,露出了几颗牙齿。然后他耸耸肩,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就跟和人谈天气的时候一样不带感情:“真是非常谢谢你,我还以为她是自杀的。法医和警方似乎也都这么认为,不过一名私人侦探当然……”

“格雷勃就不这么认为。”我这个时候并不特别想讲实话,“那个把你太太的血样和真正一氧化碳中毒的血样调包的化验员。”

他直视我,暗褐色眉毛下的眼睛深邃遥远。“你根本没见到格雷勃,”他的语气里几乎带着自嘲,“我刚好知道他今天中午去东部了,他父亲在俄亥俄州去世。”他站起来走到消毒箱前面,看看表,把开关关上。然后他坐回桌子后面,打开一只扁平的香烟盒,拿了一根放在嘴里,再把盒子往我这边推。我也伸手拿了一根。我看着漆黑的房间,没有再发现别的东西。

“那就怪了,”我说,“他太太不知道,大下巴也不知道。今晚他刚把她五花大绑在床上,自己坐在那儿等格雷勃回家好杀了他。”

奥斯恩医生这时呆视着我。他在桌上到处摸,找火柴,然后打开旁边抽屉,拿出一把小型自动手枪,握在手里,用另一只手丢了一盒火柴过来。

“你并不需要枪,”我说,“我们现在是在谈生意,我会让你明白谈生意是有好处的。”

他把香烟从嘴里拿出来丢在桌上。“我不抽烟,”他说,“这只是所谓的应酬技巧。我很高兴听你说我并不需要枪,不过我宁愿拿着枪,也不希望到时候‘需要’它。现在告诉我,大下巴是谁?在我报警之前,你还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

“跟你说吧,”我说,“这就是我来的目的。你太太常在万斯的俱乐部赌博,把你用那些小针赚来的钱都输掉了,输得几乎跟赚得一样快。外面还谣传她和万斯·康里德有瓜葛,或许你并不介意,你每天晚上在外面忙活,也不是什么好丈夫。不过你可能很在乎那些钱,因为那都是你冒险赚来的,这个我们待会儿再说。

“你太太死的那天晚上,她在万斯·康里德那儿发了狂,你被派去,在她胳膊上扎了一针,让她安静下来。万斯·康里德送她回家,你打电话给你办公室的护士,海伦·梅森——梅森的前妻,叫她去你家照顾你太太。稍晚梅森发现她死在车下,找到了你,你又去把警察局局长叫来。从此大家对这件案子噤若寒蝉。可是第一个到达命案现场的梅森却掌握了什么把柄。他先想兜售给你,但没成功,因为你虽然话不多,胆子却不小,而且你的好朋友安德斯局长,可能也告诉你那不能构成证据。于是梅森就去找万斯·康里德,他以为万一事情抖出来,让陪审团来审,迟早会牵扯出万斯·康里德的赌场,那他就很被动了,他的后台大老板们肯定会大发雷霆,把他的特权都收回去。

“所以万斯·康里德很不喜欢这个主意,就派一个叫莫斯·洛伦兹的打手,也就是市长现在的司机,以前万斯·康里德的手下,被人称作‘大下巴’的那个人,去解决梅森。梅森的执照被吊销,人也被逐出湾城。不过他也是个有胆子的人,于是他跑到洛杉矶去租了间公寓。可惜公寓大厦管理员把他坑了,具体怎么坑的我不知道,反正洛杉矶的警察会查出来。总之,他出卖了梅森,今晚大下巴就进城把梅森给杀了。”

我闭上嘴,看着那个瘦高男人,他脸上的表情一点没变。他的眼睛眨了几下,手里转着那把枪。办公室里一片沉寂,我专心听隔壁可能传出的声音,却什么也没听见。

“梅森死了?”奥斯恩大夫缓缓问道,“你不会以为我跟那件事有关吧?”他的脸有些微微出汗。

“我不知道啊,”我说,“格雷勃是你的软肋,有人叫他今天赶快离城,赶在梅森被宰之前,也许就是在中午。或许那个人还给了他钱,我看过他住的地方,不像是有额外收入的人住的。”

奥斯恩大夫急切地说:“万斯·康里德,该死!他今天一大早打电话给我,叫我把格雷勃弄出城。是我给他钱叫他走的,可是……”他突然住口,好像在生自己的气,然后低头看那把枪。

“可是你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我相信你,大夫,我真的相信。把枪放下好不好?

“你说吧,”他紧张地说,“继续讲你的故事。”

“好,”我说,“故事还长着呢。洛杉矶的警察已经找到梅森的尸体,不过他们明天才可能来这里,第一,现在已经太晚了,第二,他们把前因后果都搞懂后,就不会想破案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在洛杉矶辖区范围之内,我刚才提到的大陪审团喜欢到那儿去玩。他们先逮住莫斯·洛伦兹,莫斯会请求认罪减刑,去昆廷监狱住几年了事。这种案件一向这么安排,法律就这么回事儿。接下来说说我是怎么知道大下巴干的勾当的。是他亲口告诉我们的。有个朋友和我一起去格雷勃家,大下巴蹲在那儿,屋里一片漆黑,格雷勃太太被绑在床上。我们逮住大下巴,把他带到山上修理了一顿,他就招了。我实在替他可怜,谋杀了两个人,一毛钱都没拿到。”

“两个人?”奥斯恩医生不解地问。

“这个我待会儿再讲。现在你清楚自己的处境了吧。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告诉我是谁杀了你太太。好笑的是,我不会相信你。”

“我的天!”他低声道,“我的天!”他拿枪指着我,我还来不及闪躲,他又把枪放下了。

“我简直令人惊叹。”我说,“伟大的美国私人侦探,不计报酬。虽然梅森想雇我,但我根本没和他说上话。现在我来告诉你他拿什么勒索你,你太太是怎么被谋杀的,以及为什么杀她的不是你。全凭蛛丝马迹,就像维也纳警方。”

他不觉得好笑。他紧闭双唇,叹了一口气,紧贴着瘦削头骨的淡沙色头发下的那张脸苍老灰白。

“梅森用一只绿色的丝绒拖鞋勒索你。”我说,“鞋子是你太太在好莱坞弗斯科伊尔公司定做的,上面有她的客户号码。那只拖鞋是全新的,从来没穿过。他们替她做了两双一模一样的。这只鞋是梅森发现她的时候从她脚上拿下来的。你知道他在哪里找到她的吗?在车库的地上。她得从房子的侧门走过一段水泥路,才能到车库里,所以她不可能穿那只没有一丝磨损痕迹的鞋走过那段路。由此可知她是被谋杀的。帮她穿上拖鞋的那个人,拿了一只旧鞋,一只新鞋。梅森发现后,就把那只新拖鞋拿走了。当你叫他进门打电话报警时,你自己把旧拖鞋找出来替她穿上。你心里明白梅森偷了那只鞋。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告诉别人。”

他的头往下低了半英寸,微微打了个寒战,但握着枪的手并没有抖。

“她就是这样被谋杀的。格雷勃很危险,因为他可以证明她不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她被放在车底以前就已经死了。她死于吗啡过量。我承认这是我的猜测,不过绝对合理,因为唯独用这个办法杀掉她,才能逼你为凶手开脱。而且这个法子很简单,特别是如果凶手可以搞到吗啡,只要在你稍早注射的同一个地方,再注射一针足以致命的剂量就可以了。后来你回家发现她死了,就必须掩盖真相,因为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又不能让这件事曝光。你干的是买卖吗啡的营生。”

他这时微笑起来。那笑容停在他的嘴角上,仿佛一间老房子天花板角落上的蜘蛛网,他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在笑。“你让我很感兴趣,”他说,“我想我会杀了你,不过你让我很感兴趣。”

我指指消毒箱:“好莱坞附近大概有两打像你这样的医生,专门给人扎针。他们每天晚上揣着装满皮下注射器的皮套跑来跑去,让那些醉鬼和嗑药虫暂时保持镇定。偶尔有病人会上瘾,那个时候麻烦就大了。如果你不去照料那些人,或许他们最后会被关进监狱或疯人院,从而丢掉工作,如果他们有工作的话,而且有些人还身居要职。不过你的工作很危险,因为随时都会碰到个眼红的人,叫联邦调查局来查你,他们一旦开始盘问你的病人,总会碰到一两个话多的。为了保护自己,部分吗啡你靠非法渠道进货,我想万斯·康里德在这方面大概帮了你的忙,所以你只能让他占你老婆的便宜,撒钱给他。”

奥斯恩医生几乎很有礼貌地说:“你讲话不留余地。”

“为什么要留余地?这不过是我们私下谈谈而已,我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梅森顺手牵羊的那只拖鞋可以吓唬人,但到了法庭上却一文不值,而且任何一个辩方律师都可以让像格雷勃那样的人哑口无言。不过说到你的行医执照,要保住它,那可要花大钱了。”

“所以我最好现在给你一些钱,对吗?”他轻声问。

“不用。留着钱替你自己买保险吧。还有一点,坦率地说,你承认是你杀了你太太吗?”

“是的。”他说。简洁,利落,就像我问他有没有烟。

“我知道你会这么回答,”我说,“但你不必这么做。你知道是谁杀了你太太,因为你太太在挥霍另一个人用来消遣的钱。她知道梅森知道的事,所以还想单独去敲万斯·康里德一笔。所以她也被杀了,就在昨天晚上,在布莱顿街,你现在不必再替她顶罪了。我看到你的照片挂在她墙上。‘献上我所有的爱,利兰。’我把它藏起来了。你无须再包庇她。海伦·梅森已经死了。”

枪响的时候,我从椅子里摔了出去。这一次我估计错误,我以为他不会开枪打我,不过我心里一直对此有所怀疑。椅子翻倒,我四脚着地趴在地上,另一个房间里跟着传出枪声。

斯宾从那扇门后走出来,右手拿着一把还在冒烟的枪。“天呀,好险的一枪。”他说完站在那儿咧嘴笑。

我爬起来往桌子对面瞧,奥斯恩医生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左手握着右手,微微发抖,他手里没有枪。我沿着地板找,发现枪在桌脚旁边。

“我没打中他,”斯宾说,“只是打掉了他的枪。”

“好极了,”我说,“万一他只打中我的头怎么办?”

斯宾直视我,嘴角的笑容不见了。“说句老实话,这是你逼他的,”他喊道,“那只绿拖鞋的事你瞒着我是什么意思?”

“我当你的跟班当腻了,”我说,“我自己也想当当主角。”

“有多少是真的?”

“拖鞋在梅森手上,这里头大有文章。我的猜测应该都没错。”

奥斯恩医生从椅子上慢慢站起来,斯宾猛然转身拿枪对着他。这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缓缓摇摇头,走到墙边靠着。

“是我杀了她,”他有气无力地喃喃自语,“不是海伦杀的,是我杀的。叫警察。”

斯宾的脸部肌肉抽动了一下,弯下腰把那支小手枪捡起来,丢进口袋里。他把自己的警用手枪塞回腋下,在桌后坐下,拉过电话。

“等我升官当刑事组组长吧。”他懒洋洋地说。

9.硬汉

小个子警察局局长脚步轻快地赶来了,帽子挂在后脑勺上,两手插在薄薄的黑色外套口袋里。他的右手在口袋里握了一个东西,又大又重的东西。他身后跟了两个便衣,其中一个是威姆斯,那个跟踪我去阿泰尔街的肥脸大汉。那个被我们在安古洛大道甩掉的矮子,穿着制服跟在最后面。

安德斯局长一进门就停住,不友好地对我笑着说:“听说你在我们小城里玩得很开心嘛。给他戴上手铐,威姆斯。”

肥脸汉子从局长身后绕出来,从左边裤袋里掏出手铐,油腔滑调地对我说:“很高兴再见到你——看你脱裤子!”

斯宾靠在房间门后的墙上,两片嘴皮子玩着一根火柴,不发一言地盯着大家。奥斯恩医生已经回到他的座位上,两手抱着头,盯着光滑的桌面、垫着皮下注射器的毛巾、黑色的小日程表、钢笔座和桌上其他的小玩意。他的脸像石头那样惨白,坐在那儿纹丝不动,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在呼吸。

斯宾说:“你先别忙,局长。这个小伙子在洛杉矶有很多朋友,他们正在办梅森的谋杀案。还有那个记者,他的姐夫是警察,你不知道吧。”

局长的下巴微微一抬。“等等,威姆斯。”局长转向斯宾,“你是说洛杉矶的人已经知道海伦·梅森被谋杀了?”

奥斯恩医生的脸突然抬起来,憔悴干枯。然后他又把脸埋进双手里,这次修长的手指蒙住了整张脸。

斯宾说:“我是说海伦·梅森,今晚——昨晚此时——在洛杉矶被杀害。莫斯·洛伦兹下的手。”

局长一副要把两片薄嘴皮吸进嘴里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这名侦探和我一起抓住莫斯。当时他躲在一个名叫格雷勃的人的家里,就是那名处理奥斯恩命案的化验员。莫斯躲在那里,是因为有人想替奥斯恩命案翻案,这样市长就会觉得非同小可,然后捧把鲜花站出来发表演说——如果没人把格雷勃和梅森处理掉的话。梅森夫妇虽然离了婚,却仍同心协力,一起勒索万斯·康里德,所以就上了万斯·康里德的黑名单。”

局长回过头对他的跟班说:“到外面走廊上去等!”

我没见过的那个便衣打开门走出去,威姆斯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出去了。矮子正伸手去拉门,斯宾却说:“我要矮子留下,矮子是个正派警察,不像那两个最近跟在你屁股后面、专门受贿的人渣。”

矮子放开门,往墙边一靠,偷笑着。局长的脸色通红。“谁派你去管命案了?”他吼道。

“我派我自己去的,局长。电话打进局里一两分钟后,我正好人在那里,就跟瑞德一块儿去了。他还顺便带了矮子,矮子和我当时都已经交班了。”

斯宾咧嘴笑笑,冷峻而慵懒,既不开心,也不得意,只是咧了咧嘴。

局长突然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大枪,足足有一英尺长,可是他好像握得很顺手。他紧张地问:“洛伦兹人呢?”

“藏起来了,都替您处理好了。我不得不修理他一下,不过他都招了,对吧,侦探?”

我说:“他哼了几声,像‘是’也像‘不是’,不过出声的时机都对。”

“我就喜欢男人这个样子讲话,”斯宾说,“你实在不必费神去管刑事案件,局长。你手下那几个玩具兵,除了跑到单身女子公寓里吓唬娘儿们之外,什么也不会。现在,你只要把我的职位还给我,再派给我八个人,我就让你瞧瞧什么叫办刑事案。”

局长低头看看他的大枪,再看看奥斯恩医生低垂的头。“所以是他杀了他老婆,”他轻声说,“我早知道有这个可能,但一直不敢相信。”

“你现在也不必相信,”我说,“是海伦·梅森杀的。奥斯恩医生心里明白,他替她顶罪,然后你再包庇他。现在他仍然愿意替她顶罪。对某些人来说,爱情就有这么伟大的力量。你们的小城真了不起,局长,一个女人可以在这里谋杀别人,让她的朋友和警方合伙包庇她,然后再回过头来勒索那些帮她忙的人。”

局长咬咬嘴唇,他的眼神不善,但他还在考虑——使劲考虑。“难怪她被干掉了,”他静静地说,“洛伦兹……”

我说:“你再好好想想。洛伦兹并没有杀海伦·梅森。他说是他杀的,可是斯宾把他吓得完全崩溃了,你叫他承认刺杀了威廉·麦金莱 [5] 他都愿意。”

斯宾从墙旁直起身子。他的两只手懒洋洋地插在外套口袋里,一直没拿出来。他两脚分开,站得很直,一绺黑发露出帽缘。

“什么?”他几乎温柔地说,“你说什么?”

我说:“海伦·梅森不是洛伦兹杀的,有几个理由。作案手法太复杂,他的脑袋应付不了,他顶多一枪毙了她,随便把尸体一扔。第二,他不知道格雷勃已经离城,是奥斯恩医生报的信,而奥斯恩医生又从万斯·康里德那儿听到风声,万斯早跑到北部去制造不在场证明了。如果洛伦兹连这些事都不知道,那他绝不可能知道海伦·梅森的事,尤其是海伦·梅森其实根本没找到万斯·康里德。她在烂醉的时候告诉我她想勒索万斯·康里德,这不会是假话。所以万斯·康里德不会蠢到在她自己的公寓里把她干掉,还派个长得那么显眼的打手去,万一邻居看到他怎么办?到洛杉矶把梅森干掉,那是另外一回事,那儿离家远得很。”

局长紧张地说:“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就在洛杉矶啊。”

“就法律上来说,是的,”我承认道,“但它的地理位置和客户分布,全在湾城市郊,属于湾城的一部分,而且这对控制湾城大有好处。”

矮子说:“你怎么对局长这样说话。”

“让他说,”局长说,“好久没人跟我说过这种话了。”

我说:“问斯宾是谁杀了海伦·梅森。”

斯宾厉声笑道:“对,当然是我杀的。”

奥斯恩医生把捂住脸的双手拿开,慢慢转过头去看斯宾。他的脸就跟面无表情的壮汉警察一样死气沉沉。然后他伸手打开右边抽屉,矮子掏出枪来对着他说:“不要动,大夫!”

奥斯恩医生耸耸肩,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用玻璃瓶塞塞住的广口瓶,他转开瓶塞,把瓶口送到鼻子下面。“这是嗅盐。”他呆呆地说。

矮子松了一口气,把枪放回身侧。局长盯着我,咬自己的嘴唇。斯宾谁都不看,只一个劲儿地咧嘴笑。

我说:“他以为我在开玩笑,你们都以为我在开玩笑,但我没有。他认识海伦,熟到可以送她一个镶了自己照片的烟盒的地步。我发现了那个烟盒。照片很小,用手工修过,不是很清楚,而我只见过斯宾一次。她告诉我那是个旧情人。后来我想到那张照片是谁,可是斯宾刻意隐瞒自己认识她的事实,而且今晚他在很多方面的表现实在不像个警察。他放我一马,陪我到处转,这并非出于好意。他是想在我被送到警察局审讯室之前,先查出我到底知道多少。他把洛伦兹吓得半死,并不是要洛伦兹说实话,而是要他说出自己希望他说的话,包括承认谋杀海伦·梅森,洛伦兹搞不好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是谁打电话到警察局报告那桩谋杀案?斯宾!案发后是谁不请自来,擅自去查案?斯宾!谁妒火中烧,把那个女人抓得遍体鳞伤,因为她为了另攀高枝甩了他?斯宾!谁的右手指甲里全是血迹和表皮组织,可以让化验警官忙上好一阵子?斯宾!你们可以仔细看看,我已经看过好几次了。”

局长慢慢地把头转过去,好像装了一个转轴似的。他吹了声口哨,门打开,刚才那两个人又走进来。斯宾没有动,笑容还挂在他嘴角,像被刻上去似的没有任何含义,十分空洞,仿佛永远不会消失。

他平静地说:“我还以为你是我兄弟。你有些想法还真疯狂,侦探。”

局长厉声说:“没道理。如果她真是斯宾杀的,那斯宾就既是陷害你的人,又是替你解围的人,为什么?”

我说:“听着,你可以查出斯宾是不是认得那个女的,两人关系有多亲密;你也可以查出今晚他人都在哪里,让他自己解释;你还可以查出他的指甲里是不是带有过量的血迹和皮肤组织,是不是那个女人的,是不是在他揍洛伦兹之前就留在指甲缝里的,况且他并没有抓伤洛伦兹。有这些证据就足够了,只差口供——但我相信这份口供你是绝对拿不到的。

“至于陷害我,我猜当时斯宾跟踪那女人去了万斯·康里德俱乐部,或者早就知道她打算去那里,所以自己也跟了去。他看到我跟她一起出来,把她扶进我车里,这让他抓狂。他把我敲昏,那女人怕他,不得不帮忙把我扛进她公寓里。这部分我不记得了,我也很希望自己还记得,但我忘了。他们把我弄上楼,吵了一架,斯宾把她打晕,然后杀了她。他一时想到个蠢主意,把现场布置成像强暴杀人的样子,好让我做替死鬼。然后他就跑了,先打电话报警,接着再来办案,正好碰到我走出隔壁公寓,抓住了我。

“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他知道我是洛杉矶来的私人侦探,我和小金凯德谈过,而且那个女人大概也告诉他我去找过万斯·康里德。他很容易就猜到我对奥斯恩的案子感兴趣。好!他就来个弄拙成巧,干脆跟我一起办案,一路上帮我的忙,套我的话,替自己再找一个更合适的替死鬼,把海伦·梅森的谋杀案推得一干二净。”

斯宾平静地说:“待会儿我会好好修理这个家伙,局长。”

局长说:“等等,你到底是怎么开始怀疑斯宾的?”

“他指甲里的血迹和皮肤组织,还有他对付洛伦兹的残暴手段。而且那女人告诉我他是她的旧情人,他却刻意说不认得她。妈的我还需要什么?”

斯宾说:“这个!”

他用从奥斯恩医生手里夺来的小手枪从兜里开始射击。这种开枪方法需要经常练习,而警察没有这类训练。子弹从离我头顶一英寸的地方呼啸而过,我跌坐在地上。奥斯恩大夫很快站起来,抬起右手朝斯宾的脸挥过去——正好是他握着棕色广口瓶的那只手。无色的液体泼到斯宾的眼睛上,冒着烟流下他的脸。换了别人此刻一定会惨叫,但是斯宾只是用左手在空中一阵狂抓,藏在他口袋里的枪又响了三声,奥斯恩大夫往桌旁一瘫,倒在地板上。那把枪还在继续响。

房间里其他的人都跪倒在地上,局长抄起大枪往斯宾身上开了两枪,其实一枪就够了。斯宾的身体在空中扭了一下,像个保险柜似的摔在地上。局长爬过去,跪在他身边静静地看着他,然后站起来绕过桌子,弯腰查看奥斯恩医生。

“这个还活着,”他喊道,“快打电话,威姆斯!”

肥脸大汉绕到桌子的另一头,把电话拉过来开始拨号。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硫酸味和肉被烧焦的味道,很难闻。此刻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小个子局长生气地看我一眼。

“他不应该对你开枪,”他说,“你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们也不会让你这么做。”我什么都没说。威姆斯把电话放下,又看了奥斯恩大夫一眼。

“我觉得他死了。”他站在桌子后面说。

局长仍盯着我:“你运气不错,达尔马斯先生。我不知道你在赌什么,我希望你有足够的筹码。”

“我现在满意了,”我说,“本来我很希望在我的客户被杀掉以前跟他汇报,但我对他算是仁至义尽了。该死的是我喜欢斯宾,他是条真正的硬汉。”

局长说:“你想知道什么是硬汉,改天来小城当警察局局长。”

我说:“对。你最好叫人用手帕把斯宾的右手包起来,那里有你需要的证据。”

从安古洛大道远处传来一阵警笛声。声音从紧闭的窗外传来,模糊不清,仿佛郊狼在山顶嚎叫。

注释

[1] 乔治·多尔西(george dorsey,1868-1931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

[2] 霍勒斯·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美国著名报人、编辑。《纽约论坛报》的创办者。

[3] 指范妮·布莱斯(fanny brice,1891—1951年),美国二十世纪和三十世纪五十年代极富影响力的喜剧演员,其经历后被改编为《滑稽女郎》。

[4] 埃迪·达钦(eddy duchin,1909—1951年),美国著名钢琴家。

[5] 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1843—1901年),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一九〇一年在布法罗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