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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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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仿佛黑夜里突然暴发出的一声尖叫,但这是无声的呐喊。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黑夜里,因为黑暗的时刻总是充满了危险。不过我也常常在大白天就遇到这种情况——那种奇怪的恍然大悟的时刻,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这种案子一般情况下要熬许多年才能水落石出,但是此时此刻,我却突然“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一切。

再没有其他理由了,根本没有说得通的其他理由。但我还是把车停在朗齐奥·德斯坎萨德旅馆入口对面,关了车灯和引擎,把车沿着山路滑到五十米外,拉起手刹。

我走回旅馆大厅,夜间服务铃上有一抹微弱的灯光,但是服务人员已经下班,现在不过十点半。我走到后院,在树丛中逡巡,发现这里停放着两辆车。一辆是从赫兹租车行租来的,要想看出车主是谁就像在停车计时投币器里找到一枚硬币那么难。但是我趴在车窗上还是认出了驾照号码。旁边是戈布尔那辆又小又脏的老爷车,不久前它还停在卡萨旅馆,现在却跑到了这儿。

我继续在树丛中穿梭,最后来到我自己房间下面。房间里漆黑一片,无声无息。我慢慢登上几级台阶,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没有什么动静。然后我听到一声抽泣——一个男人的抽泣声,不是女人。接着是一声浑厚低沉的咯咯笑声,然后似乎是一下重击声,这之后就是一片死寂了。

我又走下台阶穿过树丛回到车上,打开行李箱拿出千斤顶,又像先前一样小心翼翼回到房间——甚至比先前更小心。我再次听了听,没有什么动静,一点儿也没有,周围只是黑夜的寂静。我拿出微型手电筒,先照了照窗户,又照了照门口。开始几分钟,里面没有什么动静,但紧接着门就嘎吱一声打开一条缝。

我用肩膀狠狠向门撞去,把门顶得四敞大开。门后的男人踉跄后退,然后大笑起来。借着微弱的光线,我看到了他的枪管泛着冷光。我拿千斤顶向他的手腕砸去,他尖叫一声,我又砸向他另一只手腕,接着听到枪撞到地板的声响。

我伸手到身后打开灯,一脚把门踢回去。

这个男人脸色苍白,一头红发,一对死鱼眼睛。由于疼痛脸部扭曲,但是眼神仍然呆滞,尽管他伤得不轻,但强悍气势不减。

“你活不长了,小子。”他说。

“你根本没得活了,别挡我的路。”

他挣扎着大笑起来。

“趁你的狗腿还在,”我说,“跪下,趴倒,快点——脸朝下——如果你还想要这张脸的话。”

他想啐我一口,但是喉咙似乎卡住了,身子一瘫便跪了下来,双臂撑地。现在他开始呻吟起来,身体一下就抽搐成一团。这种人手握武器就他妈的十分强悍,而一旦形势不利就成了 包。

戈布尔躺在床上,脸上狼藉一片,满是瘀青和伤口,鼻子被打歪了,他已经没了知觉,呼吸也不顺畅。

红毛还是瘫在一边,枪就躺在他身旁的地板上。我抽出他的腰带把他的脚踝绑在一起,然后把他翻过来查看他的口袋。钱包里有六百七十块钱,一张署名理查德·哈威斯特的驾照,以及圣地亚哥一家小旅馆的地址。皮夹内则有大约二十家银行开出的有面额支票、几张信用卡,但是没有枪支许可证。

我丢下他,下楼去了大厅。我按了夜间服务铃的按钮,持续按了好一会儿,有个人影从黑暗中下楼来,是杰克,他身着浴袍和睡衣,而我的手中还拿着千斤顶。

他看起来惊慌失措,“怎么了,马洛先生?”

“哦,没什么大事,只不过有个无赖躲在我房间里想杀我,另一个人被揍得稀巴烂躺在我的床上。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们对这种事可能司空见惯了。”

“我来报警。”

“你他妈的真是太好了,杰克。你瞧,我还活得好好的。你知道该如何改造这个地方吗?把这儿改成一个宠物医院。”

他开了锁进入办公室,当他在跟警察报告时,我就回到房里。红毛这小子有种,他挣扎着靠墙坐起来,不过眼睛还是睁不开,一脸狞笑。

我走近床边,戈布尔睁开眼。

“我失手了!”他喃喃道,“我原以为自己很厉害,但并非如此,我没法在这行里混了。”

“警察已经在路上,快说这一切怎么回事?”

“我走进来,根本没人阻拦,这个家伙是个职业杀手。我还算幸运,现在还活着。他逼我开车载他来这儿,让我老实点,把我捆得结结实实,然后他出去了一会儿。”

“一定有人接应他,戈布尔,你的车旁有一辆租来的车。如果他是在卡萨那边租的车,那它是怎么开到这边的?”

戈布尔慢慢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一直认为自己还算有些头脑,可现在不这样想了。我只想回到堪萨斯城,这行就是大鱼吃小鱼——一直都是这样。我想是你救了我的小命。”

接着警察就到了。

首先到达的是两个开巡逻车的年轻人,善良,冷静而严肃,总是身着一身平整的制服,总是同样的表情——面无表情。然后来了一个大块头的警官,自称赫兹迈德警官,是值勤的巡警。他看了看红毛,走向床边。

“叫救护车。”他回头简短地命令道。

其中一名警察接令走出去。这名警官弯下腰面对戈布尔,“说吧,怎么回事?”

“红毛揍了我,拿走我的钱。他在卡萨用一支枪顶着我,让我载他来这儿,然后又揍了我一顿。”

“为什么?”

戈布尔发出一声叹息,头一歪昏了过去,或许只是假装昏了过去。警官直起身来,转向我,“你是怎么回事?”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警官。躺在床上的这个男人只是今晚和我吃了一顿饭。我们见过几次面,他自称是堪萨斯的私家侦探,我根本不知道他来这儿干什么。”

“那这个呢?”警官向红毛那边随意走了几步,那位还是一脸不自然的狰狞扭曲的冷笑。

“我从来没见过他,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带着枪在这里等我。”

“而你拿着千斤顶。”

“是的,警官。”

先前出去的那名警员回到房间,对警官点点头,“已经在路上了。”

“那么你手拿千斤顶,”警官冷冷地说,“是为什么呢?”

“只能说我比较警觉,觉得有人在屋里等着干掉我。”

“假如你不是足够警觉,那你就是事先知道有人要杀你,而且知道不少内幕。”

“假如你不认定我在骗人,直到你搞清事实。假如你不是他妈的这么强硬,只是因为你带着三道杠。让我们再多假设一些事情,这个家伙可能是个杀手,但是他现在两只手腕都断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警官?他将永远拿不动枪了。”

“所以我们应该把你登记在册以防万一。”

“随你怎么说,警官。”

救护车到了。他们先把戈布尔抬出去,然后实习医生将红毛的两只手腕装上临时夹板固定。他们解开他脚踝上的皮带,他看着我大笑起来。

“下次,老兄,我想出一个有创意的法子——不过你干得漂亮,有两下子。”

他出去了。救护车的门“咣”的一声关上,刺耳的鸣笛声渐行渐远。警官现在坐下来,摘下帽子,擦拭着额头。

“让我们再假设一下,”他平静地说,“从头来,假设我们彼此没有敌意,只是试图相互理解,行吗?”

“好吧,警官,我们会的。谢谢给我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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