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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民不甘心负担赋税的原因如何才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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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就公共经费的全部六个项目大略作了论述,并指出(虽然不全面,而且有些匆促)哪一项应该增加,哪一项应该减少。

下面想讨论一下在人民不甘心负担赋税的一般原因之中,哪些能够消除。这些原因是:

2.(1) 人民认为元首的需索,超过他的需要。关于这一点,我认为,如果元首确能按时得到他所需要的款项,则预先将税款全部从臣民手中征收过来,并把它储藏于自己的金库中,这对于他自己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失。因为货币在臣民手中是能通过贸易而增殖的,而储藏于金库之中不单对自己没有用处,而且容易为人求索而去或被浪费掉。

3.(2) 不管租税多么沉重,如果它对所有的人都按适当比例征收的话,则任何人都不致因负担租税而使财富有所损失。因为(如前面所说的)如果人们的财产都减少一半,或是都增加一倍,则每人都仍然同样富有。原因是每人都保持原先的地位、尊严和身分。不仅如此,由于所征收的货币并没有流出国外,所以和任何别的国家比较,本国仍然像原来一样富有。只是君主的财富和人民的财富,在短时间内(即在将征收自某些人的货币,付还给原主或其他缴付这些货币的人之前的那一段时间之内)有所不同而已。在这种情况之下,经过重新分配,每个人都有可能变得更富或更穷;或者在一方面蒙受损失,但在另一方面却得到收益。

4.(3) 最使人感到不满的,就是对他的课税,多于对其邻人的课税。关于这一点,我认为,这种事情有时是由于错误,有时是出于偶然;在下次课税的时候是可以做得令人满意的。即使这种做法确实出于有意,但也不能认为这是元首的意图,它只是当时估税官的意图。这个估税官,在下一次必定会受到那个受他委曲的纳税人的报复。

5.(4) 当人们想到征收来的货币被花于宴乐、排场、粉刷凯旋门等等上面的时候,就会深感不满。对这一点,我认为,这种支出不过是将上述货币支付给从事这些工作的工人。虽然这些工人的职业似乎毫无意义,只是为排场服务,可是,在这种支出之下,货币却会立即到了最有用的人们,即酿酒工人、烤面包工人、裁缝、鞋匠等等之类的人的手里。不仅如此,君主从这些排场和宴乐所得到的愉快,并不比他臣下的其他十万个最卑贱的臣民所得到的愉快大,这些臣民虽然发牢骚表示不满,但却不惜远路跋涉前往参观这些错误而讨厌的浮华场面。

6.(5) 人民常常抱怨君主把从人民那里征课来的钱财给予他所宠爱的人。关于这一点,我认为,给予国王的宠臣的金钱再一转手就会流入我们之手,或是流入我们所寄望而且认为值得得到这些钱的人们之手。

7.其次,今日这个人是国主的宠臣,以后也许另一个人甚至我们自己也会成为国王的宠臣。国王的宠爱是拿不准、捉摸不定的,用不着羡慕。因为登山之路,也就是下山之路。何况英国的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出身卑贱的人的子弟不得担任国家的要职,更不用说禁止他得到君主的私人宠爱了。

8.所有这些想法(一般人的脑海中容易有这些想法),都使人不愿意缴纳租税,这就使君主对人民采取严厉手段。可是,这种严厉手段如果偶尔加在一些有家庭负担、贫困而又顽强地不肯缴纳租税的人身上时,那就会使轻信的人抱怨国王的压迫,同时使他们对所有其他事情也抱有恶感;从而使其原来就有的不满情绪益加严重。

9.(6) 对人口数目、产业及财富状况毫无所知,往往是使人民遭受不必要痛苦的原因。原来只需征课一种租税,由于这种无知,却要征课两种或多种税,而且甚至加倍征课,因而使人民负担加重,备受痛苦。最近的人头税便是其中一例。在征课这种人头税时(由于不知道人民的状况,不知道各类应该加以征课的人究有多少,缺少据以评估税率的明确标准,把财产与称号和官职混同起来),就犯了许多严重错误。

10.此外,由于不知道人民的财富情况,君主就不知道人民究竟能够负担多少赋税;由于不知道产业情况,君主也就不能判断什么时候是适当的向人民征税的季节。

11.(7) 征税权模糊不清模棱两可,一向是使人民最不情愿纳税和迫使君主采取严厉手段的原因。其明显的例子就是船舶税,它是整个王国二十年来灾难所由发生的重大的原因。

12.(8) 人口少是真正的贫穷。有八百万人口的国家,要比面积相同而只有四百万人口的国家不仅富裕一倍。因为行政官吏是需要很多经费来维持的,可是同一人数的行政官吏,管辖人口多与管辖人口少一样,差不多都能同样地执行任务。

13.其次,如果人口少得使人们只须靠天然的产物或只须作轻微劳动(像从事牧畜之类的作业)就能维持生活,那么,他们就会变得没有任何技能。这是因为四体不勤的人是忍受不了任何精神上的苦楚的,而思虑过多就会引起这种精神上的苦楚。

14.(9) 货币不足,也是纳税情况不佳的一个原因。因为,如果我们考虑到本国所有财富——即土地、房屋、船舶、商品、家具、器皿及货币——中间仅有百分之一为铸币,而英国现在只有六百万镑货币(这等于每个人只有二十先令), [20] 那么,我们就能很容易地得出结论:即使有很多财产的人,突然要支付一笔货币,也是很困难的。如果他们筹集不到这些货币,严厉的责难和罚款就会接踵而至。这种责罚虽然是不幸的,但却也未可厚非。因为,虽然一个成员和全体一起遭受到损害,要比单独一个成员遭受损害来得容易忍受,但叫某一个成员遭受损害,总要比让全体成员都受到危险来得容易忍受一些。

15.(10) 规定一切租税都必须用货币缴付,似乎是有些不合理的。这就是说,(假如国王需要对他停泊在朴次茅斯港口的船只调拨粮食,)农民由于国王不肯接受肥牛和谷物这些实物,他就不得不事先将谷物运到也许有十英里远的地方去出售,把它换成货币;而这些货币交给国王以后,国王又要将其换成从几十英里远的地方运来的谷物,这完全是一种浪费。

16.不仅如此,农民由于急着要卖,就不得不廉价出售自己的谷物,而国王由于急着要买,也不得不高价购买所需的粮食。但是,假如在当时当地用实物缴付的话,就会减轻贫民的许多痛苦。

17.其次要加考虑的,就是过高的租税对全体人民所发生的后果和影响(这里不谈对上面所说的某些人所发生的后果和影响)。对这一点,我认为,经营一国产业所需要的货币要有一定的标准和比率;过多或过少,都会对产业有害。这正和为了便于和银币兑换,为了便于结算不能用小银币结算的账目,在为数很小的零星买卖中必须有一定比率的铜币恰恰一样。因为货币(它是用金和银铸造的)对生活必需品(即食物和衣着)的关系,正和铜币及其他地方性的辅币对金币和银币的关系一样。

18.商业上所需要的铜币的数目要由人口数目及它们的交换次数来决定,并且主要地也要由最小的银币的价值来决定;同样,我国产业所必需的货币的数目,也要由交换次数及支付额大小(这往往不是法律或习惯所能规定的)来决定。因此,如果备有可以据以了解每个人所有财产的真正价值的地籍登记簿;如果设有必需品(如金属品、毛织品、亚麻布、皮革及其他有用物品)的储存所;如果再设有经管货币的银行,那么,经营产业所需的货币就可以少一些。因为,如果所有巨额的大笔支付都用土地来进行,而其他大约在十镑或二十镑以上的支付用贷款业者或放款银行的信用来进行的话,那么,只有在支付十镑或二十镑以下的款项的时候才需要货币。这种情况和下面一种情况是一样的,即假如有很多二便士银币,那么兑换所需的铜币量就要少于六便士银币为数很少的那种情况。银币为六便士的时候只需要较少的铜币就足供兑换之用了。

19.根据以上各点,我认为,即使国内货币过多,如果国王将所有多余的货币存入自己的金库,并允许人民用他们最容易拿出来的实物来缴税,那么,对社会、对国王都有好处,就是对私人也无害处。

20.另一方面,如果征税过多,使得货币量减少到不能应付经营国内产业的需要,那么,由此而来的害处就会是作业减少。这和人口减少或人民的技能及勤劳程度衰退是一样的。因为,如将一百镑当作工资支付给一百个人,就会生产出价值一万镑的商品,可是,如果没有这种使他们继续就业的动力,则这些人就会无所事事,变成无用了。

21.我认为,如果各种税收都直接用于购买本国所产的商品,则它们对全体人民并无害处。它们只是使某些人的财富和财产发生一些变化;明显的就是使这些财富和财产从占有土地而游手好闲的人手里移转到聪明而勤勉的人手里。举一个例子说,如果某个地主将自己的土地以每年一百镑的租金出租给农场若干年或若干代,而政府为了维持海军需用,对他每年征课二十镑,那么,结果就是:他每年缴纳的二十镑,将被分配给海员、造船匠及其他与海军有关的行业。如果这个地主自己经管他的土地,那么,由于被征课的田赋占其地租收入的五分之一,他就会按此比例向他的转租人增加地租,或是将他的家畜、谷物及羊毛的售价提高五分之一,并且依靠他的人也会这样做,这样他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收回他所缴纳的田赋。但是,如果所征收的税款全部被投入海中的话,那么,最终结果不外是每个人都必须多劳动五分之一,或是削减消费五分之一——这就是说,如果国外贸易能得到改善,人们就要多劳动;如果国外贸易不能改善,人们就要削减消费。

22.我认为,在一个治理良好的国家,这种租税是一种最坏的租税。但是还有一些国家,它们对求乞和行窃没有什么预防方法,因而求乞和行窃成为无业的人们的可靠的生活之道。我认为,在这些国家中,过苛的税课甚至会造成生活必需品极端而难于克服的缺乏。同时,由于这种缺乏来得非常突然,所以无知的人们就会无法找到生存之道。这种情况在自然法则支配之下必然会立即迫使他们不惜进行抢掠和撞骗来救活自己。而这又必然引起死刑、切断肢体和监禁的处分,因为依据现行法律,这些行为乃是危害国家以及危害个别受害者的罪行。

* * *

[1] 在《政治算术》第9章中,配第又作了这种估计,并且用计算方法来证实它。——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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