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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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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吉夫斯,”我握着方向盘,若有所思地说,“万事都有光明的一面。”

这已经是二十分钟以后。我开车到大门口接上这个老实人,然后赶往风景如画的斯诺兹伯里集市。自我们兵分两路之后——他回屋取帽子,而我则留在卧室里穿戴整齐——我就一直在苦苦思索。

我把思索结果陈述给他听。

“不管前景多么惨淡,吉夫斯,不管乌云如何压顶,善于发现的眼睛总能捕捉到幸运的青鸟。诚然,情况不妙。再过十分钟,果丝这个大醉鬼就要去颁奖了,但是咱们决不能忘记,事情总是有两面的。”

“少爷是说——”

“正是。我想的是他的求偶能力。他可正处于罕见的求婚状态。他要是没有摇身变成穴居人,我会相当惊讶的。你看过詹姆斯·卡格尼[1]的电影吧?”

“是,少爷。”

“差不多像他那样的。”

我听见一声轻咳,于是用余光瞟了他一眼。只见他摆的正是有情况汇报的表情。

“少爷还没有听说?”

“呃?”

“少爷有所不知。粉克-诺透先生和巴塞特小姐已经订了婚,并且将择日完婚。”

“什么?”

“是,少爷。”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在粉克-诺透先生从少爷房间离开不久以后。”

“哦!是后橘子汁时代咯?”

“是,少爷。”

“你确定信息没错?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粉克-诺透先生亲自向我透露的,少爷。他似乎急于向我交代。虽然他讲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不过主旨不难掌握。他首先指出世界真美好,并放声大笑,之后宣布自己正式订婚了。”

“没详细介绍吗?”

“没有,少爷。”

“但是不难猜想。”

“是,少爷。”

“我是说,大脑不会卡壳。”

“不会,少爷。”

果然没有。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事情经过。一个平日里饮食清淡的绅士,给他注入一剂混合酒精,他就势不可挡了。他不再坐立不安、手足无措、张口结舌,而是成了行动派。果丝一定是奔到那巴塞特面前,将她一把揽在怀中,像装卸工对付一袋煤球。对一个天性浪漫的姑娘,这个举动会造成什么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啧啧啧,吉夫斯。”

“是,少爷。”

“这个消息太棒了。”

“是,少爷。”

“这下你知道我多英明了吧。”

“是,少爷。”

“看我处理这案子,一定让你大开眼界。”

“是,少爷。”

“简单直接的办法,从来不会出错。

但弄巧成拙就不行了。”

“是,少爷。”

“那行啦,吉夫斯。”

我们这会儿抵达了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我停了车,走进校门,心中洋溢着满足。诚然,大皮和安吉拉的问题仍然悬而未解,达丽姑妈那五百英镑也还是遥不可及,但是果丝烦恼不再,想到这一点就让人快慰。

斯诺兹伯里集市的文法学校,据悉约建于一四一六年,和许多类似的古老建筑一样,在即将举办盛会的礼堂里,似乎依然弥漫着几百年来积聚的闷浊。正值盛夏,虽然有人试探性地开了一两扇窗,但总体气氛还是独具特色,充满个人魅力。

在这间礼堂中,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少年们每天聚在一起吃午餐,一吃就是五百年,因此那味道挥之不去。空气沉闷而慵懒,大家明白我的意思吧,混合着英国青少年和煮牛肉胡萝卜的气味。达丽姑妈和一群当地头面人物坐在第二排,看见我便招手,示意我加入他们的行列。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我挤进后面的站票席,背后紧挨着的那位老兄,从他散发的体香推测,是个卖谷子的。遇到这种场合,最好的策略就是离出口越近越好。

礼堂里一派喜庆,挂着国旗和彩纸,此外,让人眼前一亮的还有男生和家长混坐的场面。前者大多流于亮闪闪的面孔和伊顿领,而后者呢,望之一片黑色缎面,那就是女士,而如果看上去是一副衣服太紧的表情,那就是男士。不一会儿,一阵掌声响起——寥落的,后来听吉夫斯这么说——我看见果丝由一个穿礼袍的大胡子引领,走到讲台中间的椅子前面。

坦白说,看着台上的他,伯特伦·伍斯特浑身上下一个激灵,要不是上帝恩典……看到这幅场景,在女校做演讲的那一幕不由得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中。

当然了,撇开个人情绪,可以说虽然这两种情况的可怕程度类似,但其实根本不能相提并论:近乎人类的观众,对比背后垂着麻花辫的一窝小姑娘。不得不承认,这么说有理。尽管如此,两者如此相似,我感觉正眼睁睁地目睹老朋友蜷缩在木桶里冲下尼亚加拉瀑布,再一想到我万幸保住一条命,顿时眼前一黑,视线一片模糊。

等我恢复了视觉,发现果丝已经落座,只见他双手放在膝盖上,手肘呈直角,好像老派的黑人歌手准备问骨头先生鸡为什么过马路。他目视前方,脸上僵着一个笑,好像久经冲刷的卵石滩。我觉得谁都看得出,坐在讲台上的这位先生体内老好的黄汤正汹涌澎湃地冲击他的门牙背呢。

的确,我看到久经狩猎庆功宴、熟悉征兆的达丽姑妈吃了一惊,正用关切的目光久久地注视他。她刚要跟坐在左边的汤姆叔叔说什么,这时那个大胡子走到舞台前方,开始讲话了。他说话时嘴里像含了个烫土豆,但是台边一等座的学生们却没有报以咂舌声,由此我判断,这定是校长无疑。

他走到聚光灯下,一种汗津津的乖巧似乎在观众间传播开来。个人而言,我舒服地偎依着那卖谷子的,任凭思绪飘散。校长开始宣讲学校过去一学期的成绩,颁奖活动的这一部分通常都会让前来走访的异乡人兴味索然。大家应该都有体会。比如听到布鲁斯同学荣获剑桥大学猫学院古典文学奖学金什么的,心里总觉得跟这人不熟,就搞不太明白哪里好笑。同理,还有布雷特同学获得伯明翰兽医大学简·威克斯夫人奖学金。

事实上,我和那卖谷子的——我看他样子有些疲惫,可能是卖了一早上谷子吧——都开始打瞌睡,这时候情况突然有了转机,果丝第一次走近镜头。

“今天,”大胡子说,“很荣幸我们能请到下午的嘉宾,粉丝-诺绣——”

大胡子开始讲话的时候,果丝一直张着嘴,沉浸在白日梦的状态。等进行到一半,些许生命的迹象开始在他身上复苏。刚才那几分钟里,他一直想把腿架到另一条上去,但是不断失败,又不断尝试和失败。现在他终于活过来了。只见他猛地坐起身子。

“粉克-诺透。”他睁开眼睛说。

“粉丝-诺透。”

“粉克-诺透。”

“我应该说,是粉克-诺透。”

“当然应该,你个笨蛋,”果丝亲切地说,“行了,继续吧。”

他闭上眼睛,又开始架腿。

看得出,这一点不和谐让大胡子乱了方寸。他站在那里犹豫地摆弄了一阵大草原,不过,校长这种生物都是钢筋铁骨练就的。软弱很快消失,他恢复了本色,继续发言。

“刚才说到,很荣幸,我们能请到下午的嘉宾,粉克-诺透先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为我们颁奖。同学们知道,这项任务,本来应该由我们敬爱的董事会成员、威廉·普罗莫牧师承担。我也相信,我们都非常遗憾,牧师因身体抱恙,今天不能出席。不过,说一句同学们都耳熟能详的老话——借用同学们都熟记于心的一句老话——失之秋千,收之跷跷板。”

他顿了一顿,亮出灿烂的笑容,表示自己在开玩笑。我可以告诉他,完全不见效果。谁也没笑。卖谷子的凑近我,喃喃地问:“什么什么?”仅此而已。

等着大家发笑,结果谁也没听懂,这种情况总是比较难堪的。大胡子明显很不安。其实我觉得这样收场也凑合了,但很不幸,他偏偏又要扯上果丝。

“换句话说,虽然我们少了普罗莫先生,但是我们请来了粉克-诺透先生。我相信,粉克-诺透先生的大名,不需要我介绍。我敢说,这个名字对同学们都不陌生。”

“对你可不是。”果丝说。

之后的一幕,让我明白了吉夫斯所形容的“放声大笑”的含义。放声大笑可谓是“魔语斯特”[2]。听上去像煤气爆炸。

“你就不熟悉嘛,是不是?”果丝接着说。貌似说到“不是”他又联想到了“粉丝”,于是他重复了不下十六次,声调越来越高昂。

“粉丝粉丝粉丝,”他下了结论,“行啦,继续吧。”

但是大胡子弹尽粮绝了。他站在那儿,一副终于被打败了的样子。经过仔细观察,我断定他正面对着一个十字路口。他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就好像他对我倾诉过似的。他很想一屁股坐下,表示一切到此为止,但是转念一想,果真这样做的话,他要么把倾吐的机会让给果丝,要么就当果丝演讲完毕,直接进入颁奖环节。

当然了,想当机立断是相当困难的。前两天我在报纸读到,有几个老兄正打算分裂原子,要命的是,原子分裂了以后会出什么状况,他们可是满脑袋雾水。可能出不了大事。但也可能就真出了大事。无疑,要是那位仁兄分着分着突然发现房子烧着了,自己给炸成四块儿,那他可得后悔得想死。

咱们继续说大胡子。他对果丝的情况是否获得了内部消息,我不得而知,但很显然,事已至此,他知道遇到了一个烫手山芋。适才溜了两圈,已经展现出果丝我行我素的特点。依照刚才那两句插嘴的情形,独具慧眼的人足以看出,坐在讲台中央的这位先生对这场狂欢跃跃欲试,真要是做起演讲,指不定做出什么前无古人的动作来。

但是话说回来,要是把他拴起来,蒙上一块绿色的粗呢子布,那结果如何?仪式就要提前半小时结束了。

刚才说过,这个难题不好解决,要是靠大胡子一个人作决断,真说不好他会选择如何收场。私以为,他大概会选择保守的办法。但实际情况却已经不受他的掌控了。这时候,果丝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又绽放出鹅卵石般的笑容,然后向讲台边缘走去。

“讲话。”他彬彬有礼地说。

然后他把两只大拇指插进西装背心的袖窿里,等着掌声平息下来。

这个过程有些漫长,因为果丝赢得的掌声有点经久不息。我想,对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的学生们来说,遇见一位管校长叫笨蛋这么有公德心的人,这机会可不多见,因此,他们表示起欢迎来都毫不含糊。果丝虽然醉得七歪八倒,但是在大部分在座的观众眼里,他是叱咤风云。

“同学们,”果丝说,“我是说女士们、先生们、同学们,我不想占用太多时间,但此刻我不得不说几句喜庆的话。女士们先生们学生们——我们大家都饶有兴趣地听了这位没刮胡子的朋友刚才的讲话——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反正他也不知道我叫什么——粉丝-诺绣,哼,真是可笑——所以我们算是扯平了——很遗憾,那个谁牧师因为打呼噜要死了,但是,逝者如斯夫,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什么什么,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而且我坚信——不怕有人反驳——总之,我要说,很荣幸在这个喜庆的场合来到这里,很高兴百忙之中来给同学们颁奖,奖品就是桌子上摆的那些精美的书。莎士比亚有言道,书里自有文章,溪水中自有石头,呃,好像说反了[3],总之,我的意思说完了。”

讲得不错,我并不惊讶。虽然没有完全听懂,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里面很有些深刻的内容。我所诧异的是,果丝才经过一个疗程,就从一个张口结舌的呆木头变成了侃侃而谈的演说家。

由此可见,议员们说得不错。想要出口成章,那绝对少不了杯中物,不到眼神儿发直,不可能控制局面。

“先生们,”果丝说,“不,是女士们先生们,当然还有同学们。世界多美好啊。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中,到处都是喜悦和幸福。我来讲个小故事吧。有两个爱尔兰人,派特和麦克,走在大马路上。其中一个说,额的神,跑得快不一定是赢家。另一个回答,哟,额的神在上,教育是启迪,不是灌输。”

不得不说,这是我听过的最烂的故事,我心里奇怪,吉夫斯居然觉得可以把它当作演讲素材。不过,过后经过质问,他回答说,果丝对情节进行了大幅删改,我敢说这就是原因了。

无论如何,这就是果丝的“空德”[4],如果我说引起了不少笑声,大家就该明白,他如何已经成了最受喜爱的嘉宾。大概讲台上有一两个大胡子外加第二排的少数观众正暗暗希望这位嘉宾能赶快做结语重新落座,但除此以外,观众总体上都全力支持他。

一阵掌声响起,还有人喊:“说得好!”

“没错,”果丝说,“世界多美好啊。天空碧蓝,鸟儿在歌唱,到处充满希望。有何不可呢,同学们女士们先生们,我高兴,你们高兴,我们大家都高兴,就连大马路上最刻薄的那个爱尔兰人也是。当然了,我刚才说是两个爱尔兰人,派特和麦克,一个启,一个灌。同学们,我希望大家一起跟我来,为这个美好的世界三呼万岁。开始。”

不一会儿,等尘埃落定,天花板上的灰泥掉完,果丝又开始了。

“有人说这个世界不美好,他们根本就是胡说。今天坐车来百忙之中颁奖的时候,我很不情愿地就这一点教训了我的东道主,汤姆·特拉弗斯老先生。他就坐在第二排,旁边是位穿米色衣服的大块头女士。”

他好心指明了方向,于是约有一百名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居民扭着脖子目睹了汤姆叔叔窘得通红的脸。

“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可怜的老人家。他表示当今世界可悲可叹。我说,‘别胡说,汤姆·特拉弗斯老先生。’‘我很少胡说。’他回答。‘那对于一个胡说新手来说,你表现得可不赖。’我想大家都同意,同学们女士们先生们,我这是给了他一个教训。”

观众似乎都表示认可。他的观点大受欢迎,刚才喊“说得好”的那位又在喊“说得好”,而我那卖谷子的老兄则用手里的大号手杖猛力敲击地面。

“好了,同学们,”果丝一拉袖子,傻笑着说,“下半学期结束了,相信很多人即将离开校园。我不怪你们,这里的确有一股寒气,像把剪刀似的。你们即将步入美丽的新世界,很快就有许多人走上大马路。我希望你们记住,无论呼噜多么严重,一定要用尽浑身解数,不能让自己染上悲观主义,像汤姆·特拉弗斯老先生那样胡说。他就是坐在第二排,长得像海象的那位。”

他住了口,好让那些刚才没看够的人再加深一下对汤姆叔叔的印象。我则有些困惑地默默沉思。和螽斯俱乐部的诸位成员相交已久,我对于过量引用灵泉而引发的各种表现方式可谓谙熟于心,但是果丝这种状态,还是生平第一次见。

他有股劲儿,是我生平所未见,就连除夕夜的八爷·丰吉-菲普斯也比不上。

事后我和吉夫斯谈起,他说这是抑制现象——要是我没听错的话,属于“一高”[5]——我觉得他是这么说的——的压抑。据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说,因为果丝连续五年都围着水螈过着清白的生活,所以他的傻气不能平均地分散到这五年里,反而积聚起来,这次一齐发作,同时冒出水面——也许可以说,像海啸。

这种说法好像有道理。吉夫斯一向很懂。

无论如何,总之我是暗暗高兴,多亏自己英明,和第二排保持了距离。虽然混在站票席的无产阶级大众中间可能有损伍斯特的面子,但是我认为,至少远离了危险区。此刻果丝已经彻底上了道,要是让他看到了我,说不准就要拿老校友开刀。

“要说这世界上有什么事儿我看不惯,”果丝又开始了,“那就是悲观主义者。同学们,要作乐观主义者。大家都知道乐观主义者和悲观主义者的区别。乐观主义者就是——呃,就拿走在大马路上的那两个爱尔兰人来说吧。一个是乐观主义者,一个是悲观主义者,一个叫派特,一个叫麦克……咦,嗨,伯弟,你也在啊?”

太迟了——我想隐遁到卖谷子的老兄身后,但哪里还有什么卖谷子的。可能是突然想起跟人有约——大概是答应太太回家喝下午茶——他悄悄溜走了,那时我的注意力正用在别处,导致我现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果丝很不友好地用手指着我。而在我们两人中间,一堆写着感兴趣的脸在盯着我。

“瞧,这个人,”果丝放开嗓门,还在指着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同学们女士们先生们,快仔细瞧瞧后排那个活宝——穿着燕尾服、入时的裤子、素净的灰领带、纽孔里别着康乃馨——错不了。他就是伯弟·伍斯特,不屈不挠的悲观主义者。我要说,我瞧不起这个人。我为什么瞧不起他?原因是,同学们女士们先生们,他是悲观主义者。他总是一副失败主义的态度。我跟他说今天下午要来给大家演讲,他还劝我不要来。大家知不知道他是怎么劝的?他说,我的裤子后面会开线的。”

这句话引起的欢呼是目前为止最响亮的。裤子开线这种话题,听在斯诺兹伯里集市文法学校诸位年少的学生耳朵里,可谓是深深打动了他们纯洁的心灵。坐在我前面的两个学生脸涨得发紫,他们旁边那个满脸雀斑的小个子还向我索要签名。

“我给大家说说伯弟·伍斯特的事迹。”

伍斯特虽然向来忍让,但是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散播自己的谣言,这种事决不能忍。我轻轻拔起脚,正要悄无声息地向出口挺进,这时,大胡子终于决定给这一幕收场了。

他为什么等到现在,我可想不通。大概是被震慑住了。而且在讲话人深得人心的时候,比如果丝这种情况,想插进来也很不容易。等意识到又要听果丝讲趣闻,他总算下了决心。

他站起身,我想起那天黄昏我和大皮那场苦情戏开场时我从长椅上站起身的场面。只见他一步跨到桌子前,抓起一本书,逼近讲话人。

他碰了碰果丝的胳膊,果丝猛一转头,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一副要拿书砸他脑袋的样子,出于自保,向后一跃。

“由于时间有限,粉克-诺透先生,我们是不是——”

“哦,啊。”果丝这才醒悟,他放松下来,“发奖,嗯?当然。行啦。没错,不如开始吧。这是什么奖?”

“默写和听写——珀维斯同学。”大胡子宣布。

“默写和听写——珀维斯同学。”果丝跟着重复,好像要教训人的样子,“过来,珀维斯同学。”

既然险情已过,我认为再无必要执行刚才的策略性撤退。除非万不得已,不然我还真舍不得走。我跟吉夫斯说过,这场狂欢会有不少看点,果然是有不少看点。果丝的体验派表演很精彩,让人不愿错过这场好戏,当然前提是不涉及影射私人的内容。因此我决定还是留下来。不一会儿,只听一阵悦耳的嘎吱作响,珀维斯同学爬上了讲台。

默写和听写冠军穿着嘎吱作响的皮鞋,身高一米左右,粉红的脸蛋,浅黄的头发。果丝摸了摸他的脑袋,似乎一见之下就对这个小家伙产生了好感。

“你是珀维斯同学?”

“老师,是,老师。”

“世界很美好,珀维斯同学。”

“老师,是,老师。”

“啊,你发现了,是不是?好样的。你结婚了吗?”

“老师,没有,老师。”

“结婚吧,珀维斯同学,”果丝热切地说,“这样才叫生活……哦,给你的书。瞧这书名我觉得内容很无聊,不过没得选,拿着吧。”

珀维斯同学嘎吱作响地爬下讲台,下面响起寥落的掌声,不过不难发现,寥落过后,是一阵压抑的沉默。很显然,果丝在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学者界引发了新看法。家长们面面相觑。大胡子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至于达丽姑妈,她的姿态显然是说到此为止再无疑问,裁决已定。我见她对右手边的那巴塞特说了些什么,那巴塞特忧伤地点点头,好像马上要落泪的仙子,银河又要添一颗星星了。

而果丝这边,珀维斯同学下台后,他就陷入了白日梦状态,张着嘴,双手插在口袋里。等他悚然发现身边站了一个穿灯笼裤的小胖子,不由一惊。

“哎哟,”他明显受了震动,“你是谁?”

“这位同学,”大胡子说,“是斯麦瑟斯特。”

“他怎么上来了?”果丝觉得很可疑。

“他来领绘画奖,粉克-诺透先生。”

果丝显然觉得这个解释很合理。他脸上的疑云散开了。

“对,没错,”他说,“好,给你吧,神气鬼。要走了?”眼见对方准备撤退,果丝连忙叫住。

“老师,是,老师。”

“等一会儿,斯麦瑟斯特同学。别急着走,我还有个问题要问你。”

但是大胡子现在的使命似乎是加快仪式的进程。他把斯麦瑟斯特同学哄下讲台,好像酒吧保镖很抱歉地把口碑良好的熟客扔出大门,然后开始传唤西蒙斯。不一会儿这孩子就走上了讲台,听到他摘得的奖项是《圣经》知识,我的心情可想而知。我是说,这是咱们自己人。

西蒙斯同学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一副洋洋得意的姿态,大门牙,戴着眼镜,但是我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圣经》知识大拿要团结一心。

很遗憾,果丝不喜欢这个西蒙斯同学。他的眼神里完全没有刚才采访珀维斯同学的那种“哥俩好”,甚至连面对斯麦瑟斯特同学的一般友好也没有。他很冷淡。

“嗯,西蒙斯同学。”

“老师,是,老师。”

“什么意思——老师,是,老师?真是傻话。你得了《圣经》知识奖,是吧?”

“老师,是,老师。”

“是啊,”果丝说,“瞧你那小样也像。不过,”他顿了顿,仔细打量这小孩,“我们怎么知道你赢得光明正大呢?我来考考你吧,西蒙斯同学。那个谁——是谁生了那谁?你答得出来吗,西蒙斯?”

“老师,不能,老师。”

果丝转头望着大胡子。

“有猫腻,”他说,“绝对有猫腻。这个学生似乎对《圣经》知识完全不了解。”

大胡子以手扶额。

“我可以保证,粉克-诺透先生,评分经过重重把关决无不公,西蒙斯远远领先其他同学。”

“哦,那权且信你的,”果丝不信任地说,“好,西蒙斯同学,给你奖品。”

“老师,谢谢,老师。”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得了《圣经》知识奖也没什么好炫耀的。伯弟·伍斯特——”

印象中从来没有这么惊悚的经历。我还以为,既然果丝的演讲给截断了,他的毒牙就给拔除了。对我来说,低下脑袋、重新向大门挪动,不过是一眨眼的事儿。

“伯弟·伍斯特跟我一起念小学的时候,就得过《圣经》知识奖,他的为人大家有目共睹。不过当然了,伯弟是靠打小抄。那么多尖子生都没拿到,偏偏给伯弟赢到手,就是因为他使用了最卑鄙无耻的手段,虽说学校里作弊成风,他的作法也令人发指。他走进考场的时候,口袋里肯定塞满了小纸条,写着什么犹大族的历代国王[6]——”

下文我不得而知了。不一会儿,我就呼吸着上帝的空气,手忙脚乱地踩上了老爷车的自动起动器。

引擎作响,我离合器一踩,按了声喇叭,扬长而去。

等我把车泊进布林克利庄园,神经节还没停止抽动。深受震撼的伯特伦踉跄地摸回卧室,换了一身宽松的便服。我穿着法兰绒睡衣,到床上躺了一躺,好像就睡着了,因为接下来我记得的就是看到吉夫斯站在身边。

我坐起身。

“端茶来了,吉夫斯?”

“不,少爷。快开晚饭了。”

迷雾消散了。

“我一定是睡着了。”

“是,少爷。”

“劳累过度的自然结果。”

“是,少爷。”

“不得不屈服。”

“是,少爷。”

“快开晚饭了,是不是?好吧。我没什么胃口,不过咱们还是准备更衣吧。”

“无此必要,少爷。今晚不必着正装,餐厅里备好了冷盘。”

“怎么回事?”

“特拉弗斯夫人吩咐,尽量减轻用人负担,因为今天晚上全体用人都要去珀西瓦尔·斯特里奇-巴德爵士府邸参加舞会。”

“对,我想起来了。安吉拉表妹跟我说过的。那就是今晚了啊?你去吗,吉夫斯?”

“不,少爷。我并不十分热衷乡间这种娱乐形式,少爷。”

“你的意思我懂。乡下的狂欢来来去去都是那一套。钢琴一架、小提琴一把,地板粗糙得像砂纸似的。阿纳托去吗?安吉拉好像说他不去。”

“安吉拉小姐说得不错,阿纳托正卧床休息。”

“这帮法国佬,就是喜怒无常。”

“是,少爷。”

一时间都没有话说。

“我说吉夫斯,”我说,“这就是传说中的下午,啊?”

“是,少爷。”

“印象中还没有经历过这么多灾多难的下午呢。而且我还是提前退场的。”

“是,少爷。我看到少爷离开了。”

“走人也不能怪我吧。”

“是,少爷。粉克-诺透先生无疑触及了个人隐私,令人难堪。”

“我走以后他又说了什么吗?”

“没有,少爷。仪式很快就结束了。粉克-诺透先生对西蒙斯小少爷的一番评论导致大家提前散场。”

“他不是早就评论过西蒙斯同学了嘛。”

“只是暂时的,少爷。在少爷离场以后,他马上旧事重提。少爷应该记得,他已经对西蒙斯小少爷的真诚表示过怀疑,这次他开始恶意攻击这位小少爷的人品,坚称他之所以赢得《圣经》知识奖,唯一的可能就是大肆展开有系统的作弊。粉克-诺透先生甚至暗示说,西蒙斯小少爷是警局的常客。”

“天哪,吉夫斯!”

“是,少爷。这番话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但该项指控所引起的反响,只能说是好坏参半。学生们似乎笑逐颜开,并热烈鼓掌,而西蒙斯小少爷的母亲则从座位上站起来,对粉克-诺透先生发表了义正词严的抗议。”

“果丝是不是吓坏了?他是不是放弃立场了?”

“不,少爷。粉克-诺透先生说自己总算明白了,然后暗示西蒙斯夫人与校长之间有不正当关系,并指责后者对分数作了手脚——这是他的原话——以便讨好后者。”

“你不是说着玩儿吧?”

“不,少爷。”

“天老爷,吉夫斯!然后——”

“他们唱起了国歌,少爷。”

“怎么可能?”

“是,少爷。”

“这个节骨眼也行?”

“是,少爷。”

“唔,你当时在场,当然不会看错,但我做梦也想不到,果丝和这位夫人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思表演二重唱。”

“少爷误会了。是观众齐唱国歌。校长转身对管风琴手低声吩咐了一句,然后便奏响了国歌,之后仪式就结束了。”

“这样啊。也该结束了。”

“是,少爷。西蒙斯夫人的确已经怒不可遏。”

我沉思起来。听闻此事,的确不免感到可悲可惧,甚至是可惊可悯,说“心下大慰”无疑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另一方面,反正是熬过去了,我认为,为过去伤感这可要不得,必须放眼光明的未来。我是说,果丝纵然打破了伍斯特郡的胡闹记录,并且绝对丧失了斯诺兹伯里集市的“最受欢迎人物”争夺权,但事实不可否认,他已经开口向玛德琳·巴塞特求婚,而且也必须承认,对方已经点头应允。

我把这些想法说给吉夫斯。

“丢人现眼,”我总结道,“而且很可能要名垂史册的。但是咱们别忘了,吉夫斯,虽然果丝这会儿在左邻右舍间是落了个世界头号怪人的恶名,但除此以外他还是挺好的。”

“不,少爷。”

我没太听懂。

“你说‘不少爷’,其实是想说‘是少爷’吧?”

“不,少爷。我想说的正是‘不少爷’。”

“除此以外他不好?”

“不,少爷。”

“他不是订婚了吗?”

“已经不是了,少爷。巴塞特小姐取消了婚约。”

“你不是开玩笑?”

“不,少爷。”

这本编年史中有一个现象颇令人称奇,不知道各位看官注意了没有。我指的是其中的每个角色都曾经做出过以手捂脸的动作。想当年我也置身于不少水深火热的境况当中,但我还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接触这么一群忠实的捂脸派。

汤姆叔叔捂过,大家还记得吗。还有果丝,还有大皮。估计还有——虽然我没有确凿的数据——阿纳托,还有那巴塞特八成也跑不了。还有达丽姑妈,我相信她也很想捂,只不过担心弄乱了精心梳好的发型,否则早出手了。

嗯,我想说的其实是,在这个节骨眼儿,我也忍不住捂了。双手上移,脑袋下垂,一眨眼工夫,我就捂得像模像样,不输给他们任何一个了。

就在我按摩着椰子壳,想着下一步如何是好的时候,只听门上“砰”的一声,好像送煤球的到了。

“我想极有可能是粉克-诺透先生,少爷。”

但是,直觉把他引上了歧途。来者不是果丝,而是大皮。他走进门站定,呼哧呼哧地喘气,像犯了哮喘似的。很显然,他情绪十分激动。

[1] james cagney(1899—1986),美国演员,作品有《人民公敌》(1931)。

[2] 法语:mot juste,意为贴切的词。

[3] 出自《皆大欢喜》第二幕第一场,原文“溪中的流水便是大好的文章,一石之微,也暗寓着教训”(朱生豪译)。

[4] 法语:conte,意为故事。

[5] ego,自我。

[6] 《圣经》中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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