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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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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打探,安吉拉去拜访的这家朋友姓斯特里奇-巴德,家境颇为殷实,据点在金厄姆庄园,往珀肖尔镇方向约八英里便是。这些主儿我都不认识,不过想必她们有极大的魅力,因为安吉拉好不容易把自己拽回来的时候,刚好该换衣服吃晚餐了。因此,我不得不等到喝过咖啡,才着手行动。我看到她在客厅里,于是立即下手。

就在二十四小时前,也是在这同一间屋子里,我迈着同样的步态,走向了那巴塞特,相比此时走向安吉拉,我起伏的心潮可谓是天差地别。我跟大皮说过,我对安吉拉一向全心全意,能和她一起去散散心,我最享受不过。

看得出,她是多么强烈地需要我的帮助和安慰啊。

说实话,这不幸的姑娘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心里着实震惊。在戛纳那会儿,她可一直开开心心、满面春风,带着英国姑娘那股典型的生气和劲头。但现在,她脸色苍白忧郁,好像女校曲棍球队的中锋,小腿刚吃了重重的一下不说,还因为“举棍过肩”给判了个犯规。周围要是一群正常人的话,一定会对她的样子议论纷纷,但布林克利庄园的暗淡标准节节攀升,以至于无人注意。是的,对窝在角落里等待末日降临的汤姆叔叔来说,她八成看起来还太过兴高采烈,十分不招人喜欢呢。

我拿出温文有礼的作风,开始执行计划。

“嗨,安吉拉妹妹。”

“你好,亲爱的伯弟。”

“你终于回来了,太好了。我可想你呢。”

“是吗,亲爱的?”

“可不是。想不想出去转转?”

“好啊。”

“好。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是不能给外人听到。”

这时候可怜的大皮好像突然腿抽筋了。本来他在旁边一副要把凳子坐穿的架势,一直瞪着天花板,这时他突然像被叉中的大马哈鱼似的一个惊跳,碰翻了一张小桌子,桌上的花瓶、百香花碗、两只瓷器小狗和软皮装帧的欧玛尔·海亚姆[1]落了一地。

达丽姑妈一惊之下喊了一声打猎的号子。汤姆叔叔听到声响大概觉得文明终于崩塌,于是顺手打碎了一只咖啡杯助兴。

大皮连声抱歉。达丽姑妈发出临死前的呻吟,然后说不要紧。安吉拉傲慢地看了他一会儿,好像旧时的公主殿下遇到极其不懂规矩的笨手笨脚的乡巴佬,然后就挽着我出门了。一会儿工夫,我就把她和本人挪到花园中那种风格质朴的长椅上,准备开启夜色行动。

但是,在开始之前,我认为最好还是先随便聊几句作为铺垫。像我手里这种活儿,必须小心拿捏,不可操之过急。因此我们就从不温不火的话题聊起。她说,自己在斯特里奇-巴德家耽搁了这么久,是因为希尔达·斯特里奇-巴德叫她帮忙布置明天晚上的用人舞会,这活儿她不好拒绝,因为布林克利庄园的全体用人都要参加。我说,晚上好好热闹一下,说不定阿纳托能乐呵乐呵,忘了烦心事呢。她说,阿纳托不去的。达丽姑妈劝他去玩玩,但据称阿纳托只是悲伤地摇摇头,继续念叨着要卷铺盖回普罗旺斯,那个懂得欣赏他的地方。

说完是一阵肃穆的沉默,沉默过后安吉拉说草上起了露水,应该回屋去了。

这当然完全有违我的原则。

“别,别回去。自从你回来,我还没机会跟你说说话呢。”

“我的鞋子沾湿了可就毁了。”

“把脚搭在我腿上好了。”

“好吧,你也可以胳肢我的脚腕。”

“是哈。”

于是我们按部就班,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分钟,然后就渐渐没话说了。我点评了一下景色效果,主要提及暮色下的静谧、一眨一眨的星星、湖面上微微泛光的水波。她说是。我们对面的灌木丛里一阵窸窣作响,我提出了鼬鼠说,她回答有可能。但这姑娘明显心不在焉,于是我认为,最好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嗯,老伙计,”我说,“你那点小波折我都听说了。这么说,教堂是不会响起婚礼的钟声了,啊?”

“对。”

“肯定没戏了,是吧?”

“对。”

“嗯。按我的意见呢,我觉得这倒是好事,安吉拉妹妹。照我说,你能脱身是再好不过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你居然对这格罗索普忍了这么久。他这个人,算不上什么好货色。没出息,就是这句话。不仅傻得厉害,还特别爱摆架子。哪家姑娘要是让大皮·格罗索普给拴上一辈子,那真是可怜。”

我纵声长笑——那种嘲讽的笑。

“我还一直以为你们是好兄弟呢。”安吉拉说。

我再次纵声长笑,这一次又增加了一点花腔。

“好兄弟?怎么可能。当然了,遇到的时候总还得礼貌点嘛,但要说跟他称兄道弟,那可就是笑话了。同在一家俱乐部,仅此而已。对了,还是同学。”

“是在伊顿吧?”

“老天爷,不是。伊顿怎么可能收这种人。那是伊顿之前,幼儿园同学。我记得他是个脏兮兮的毛头小子,总是一身墨水泥巴,每周四才洗一回,还是隔周。总而言之,没人爱搭理他,都是见了就躲。”

我停顿片刻,心里异常不安。这番话不仅我说得吃力——其实大皮他除了扣上吊环害我穿着正统晚礼服坠落游泳池以外,一直是我珍视且敬爱的密友——而且好像也没有产生任何效果。不见成效。安吉拉除了一声不吭地盯着灌木丛,对我这些明枪冷箭似乎事不关己地冷静。

我再接再厉:

“没教养,就是这个词。要说哪家孩子比这个格罗索普更没教养,好像还真没见过。随便问问他当时的同学怎么概括他这个人,回答一定是没教养。他现在还是一点没变。有句老话说得好:孩子是成人之父。”

她好像没听见。

“孩子,”我不希望她错过这一句,于是重复道,“是成人之父。”

“你说什么?”

“我说格罗索普啊。”

“我以为你说谁的父亲。”

“我说孩子是成人之父。”

“哪个孩子?”

“格罗索普啊。”

“他父亲不在了的。”

“我也没说在啊。我说他是孩子之父——不,是成人之父。”

“什么人?”

我意识到,这场对话进行到此,必须仔细应付,否则就要和稀泥了。

“我是想说,”我说,“小时候的格罗索普,是格罗索普这个成人之父。换个说法,小格罗索普各种讨厌的、遭人白眼的缺点和不足,都体现在成人格罗索普身上,并且让他——我这里指的是成人格罗索普,在螽斯等场所招人嫌弃,沦为笑柄,因为我们俱乐部对会员设有一定标准的要求。随便问问螽斯的各位,他们准会说,格罗索普这家伙混进会员名单的那一天,真是俱乐部的灾难啊。有讨厌他那张脸的;能受得了那张脸的呢,又都受不了他那个人。总之,大家一致同意,这个人粗鲁又招人厌,当初他露出入会的苗头,就应该坚决来一个nolle prosequi,痛快地否决掉。”

说到此处我又停顿片刻,一半是为了缓口气,一半是因为对可怜的大皮说了这些坏话,我感觉像受了苦刑似的。

“有的人,”我硬着头皮,再次迎头赶上这让我反胃的任务,“虽然总是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但是性格和善,谈吐文雅,因此很受欢迎。还有的人,虽然又胖又没教养,但是风趣幽默、字字珠玑,所以总是站在胜算这一边的。但是这个格罗索普啊,很遗憾,两边都够不上。除了像树洞里爬出来的东西不说,他可是一流水准的榆木脑袋,这是公认的。没心没肺,不会说话。总之,哪个女孩没考虑清楚就跟他订了婚,最后在危急关头能全身而退,那绝对应该暗自庆幸。”

我再次停顿片刻,斜眼瞟了瞟安吉拉,看看收效如何。我说话期间,她一直默默地望着灌木丛,让我颇感不可思议的是,她到现在还没有摇身变成母老虎扑向我。那可是范例啊。真想不通她怎么还没行动。在我看来,要是母老虎听到我这般侮辱她心爱的公老虎,即使只听了十分之一,她——我是指母老虎——也要闹上房顶了。

但是接下来的事则让我瞬间石化。

“对,”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说得很对。”

“呃?”

“我自己也正是这么想的。”

“什么?”

“榆木脑袋。这么说他太恰当了。全英国的六只笨驴里头,肯定有他一个。”

我没作声。我正忙于安定神智,因为它迫切需要一点急救措施。

我是说,这真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在设想我刚刚执行的这个妙计的过程中,有一个情况不在我的预算范围,那就是安吉拉会对我所表达的感情产生共鸣。我还以为要面对血雨腥风般的情绪爆发。我预想的是怒极而泣啦,发发小姐脾气啦,总之就是这些手段,八九不离十。

但是对我的评论积极响应,是我没有想到的,这给了我一个所谓的“思考余地”。

她进而展开论述,声音放得很开,充满热情,好像特别热爱这个话题似的。吉夫斯肯定知道我想说哪个词儿。好像是“面红耳赤”,我忘了这是不是指脸上起疹子得涂点药膏。总之,如果真是这个词儿,那她论述这个话题时就是这副样子,可怜的大皮啊。要是光听声音,说不定会以为这是宫廷诗人正对哪位东方皇帝诗兴大发,或者以为果丝·粉克-诺透在描述刚到货的一批水螈。

“真好,伯弟,终于有个人看出这个格罗索普的真面目了。妈妈说他是一表人才,真是可笑。人人都看得出,他完全不上路,又自大又固执,老是没完没了地跟人争辩,其实他知道自己就是空口胡说。还有,他又爱抽烟,又能吃,还爱喝酒,而且他头发的颜色我也瞧不上眼。不过再过个一两年也就没什么头发可言了,现在他头顶上都没几根了。要不了多久,他就只剩一个光头,可他光头还怎么能见人。还有,我看他一天到晚都在吃,真让人倒胃口。知道吗,今天凌晨一点钟,我发现他在食品柜那儿,脸埋在牛肉腰子馅饼里大嚼,整张饼都要被他吃光了,而且你也知道他晚饭吃了多少。倒胃口,真的。好了,我不能整个晚上都在这儿说他的事儿,这人根本不值一提,还一点辨别力都没有,连鲨鱼和比目鱼都分不清。我要回去了。”

她撩起抵御寒露的披风,裹在瘦削的肩膀上,然后就快步走开了,留下我独自待在寂静的夜色里。

嗯,其实呢,不能说是独自,因为过了一会儿,面前的灌木丛里一阵动荡,大皮走了出来。

[1] omar khayyam(1048—1131),波斯诗人,著有《鲁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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