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笔下文学 > 林中之死

打斗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那个人——那个客人——从花园来到房子的门廊里。他说话的声音很平,身材非常壮实,开门见山就说起话来。

房子里的那个人——他的名字叫约翰·怀尔德——得格外努力才能集中注意力。“现在我得再听他絮叨一会儿。他已经很客气了。”

客人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他说起了日落。房子的门廊朝西。是的,是的,太阳下山了。花园尽头有一堵灰石墙,墙外是一座小山。山边有几株苹果树。

客人也姓怀尔德——阿尔弗雷德·怀尔德。他是约翰·怀尔德的堂兄。

他们看上去都很结实。约翰·怀尔德是个律师,他的堂兄是个科学家,在另一座城市的一家大型制造厂里做某类实验性的工作。

堂兄弟两人已多年没见过面了。阿尔弗雷德·怀尔德的妻子和女儿待在欧洲。娘俩是去那里消夏的。

堂兄弟两人多年未曾通过信。两人都出生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的这个小镇上,小时候都住在同一条街上。

他们俩总会闹点儿矛盾。小时候两人总想打上一架。

但他们从未动过手。两人各自的家庭中都还有别的孩子。这对堂兄弟总在一起玩。两人会在圣诞节时互赠礼物。据说,两人之间兄弟之情浓厚。总有人这么说。说这话的人真是蠢货!

两家人总在一起过圣诞节。约翰给阿尔弗雷德买礼物,阿尔弗雷德也给约翰买。

两人聚在约翰·怀尔德屋子里的那一天,都已是快五十岁的人了,阿尔弗雷德说起日落时,约翰正在想年轻时过的那些圣诞节。

街上曾有另一个男孩养了一条生了好几条幼崽的狗。这个男孩——他是约翰的挚友——给了约翰一条小狗。他非常开心,并把它带回了家。

但他妈妈不喜欢狗,不允许他收留它。他怀中抱着小狗流泪站着。他被勒令把小狗带回原处,但到最后一刻,他想出了个主意。

约翰的妈妈知道他的堂兄阿尔弗雷德想要养一条狗。约翰可以养一段时间,然后把它当成圣诞礼物送给堂兄。真是个好主意。这个主意突然冒了出来。但他从未打算真的这么做。

他可以一直留着小狗。他母亲会慢慢喜欢上它的。当他说起可以把小狗送给堂兄时,表现得就像处于风暴之中的船长。他正把船驶入最近的港口,冒着一定的风险去拯救一艘船——或一条小狗。

他是在秋末的时候把狗带回家的,就把它养在屋后的谷仓里。

他一天会去看它二十次。有时在晚上,他会偷偷起床去探望小狗。

他母亲对此毫无察觉。她与小狗之间没有培养出什么感情来。约翰又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可以与这条小狗建立起亲密的感情,这样等到他让堂兄把它抱回家后,小狗也留不下来。

小狗会不断往回跑。最终,他母亲会妥协的。

约翰听说过很多忠犬的故事。一旦你赢得狗的喜爱,它就永远不会离你而去。如果你死了,它会来你的墓前哀嚎。

约翰一想到让阿尔弗雷德养这条狗,心里就难过得要死。他一度真的想去死。

如果他死了,就可以报复母亲了——这么说吧,会有一个男孩埋在雪地里。雪覆盖在他的墓上,一条死去的小狗横躺在墓地上。它死于悲伤。约翰一想到这个场景,泪水就从眼中掉落下来。

就如同之前说的那样,约翰是在秋末把狗带回家的。到了圣诞节,他不得不把它送给堂兄了,而阿尔弗雷德则给了他一只带链子的廉价手表。这其实也不是他送的礼物,而是他爸爸出钱买的。

阿尔弗雷德把小狗带回了家,约翰随后就开始等待。小狗没有回他家。他开始恨起这条狗来。

他认定阿尔弗雷德把它锁起来了,于是想去看看。当他来到堂兄家后,堂兄并不在家。他出门滑雪去了。

但是,这条狗就在院子里。约翰叫了它,小狗并没有上前来。它就在那里摇着尾巴。随后它吼叫起来,仿佛约翰就是一个陌生人。

约翰带着对这条狗的恨意走开了。他对堂兄的恨意对他来说一直是件非理智的事情,而他总为这一点而感到羞耻。

小狗长成了大狗。它是一条牧羊犬。

有一天,约翰在镇子边的田地里。他那时十六岁,带着一把父亲的枪,正打算去打兔子。

他当时待在一片小树林里,突然间,在边上的田野里,他看见了那条狗。它现在已经长成一条毛发浓密、相貌丑陋的大狗了。田地里还放着羊。这条狗沿着栅栏朝羊匍匐前进。

约翰曾听说过狗咬死过羊的事儿。就在那段时间里,曾有好几只羊在镇子边的田野里被狗咬死了。

约翰沿着栅栏朝狗走去。狗当然认得他。这条狗叫“谢普”。它看到约翰后,摇起了尾巴。

狗的脸上清晰可见一副内疚的神情。约翰狠了狠心。见到咬死羊的狗就得捕杀,这是优秀公民应尽的义务。约翰在那一刻之前还从未想过公民的义务。突然间他心中满怀公民的义务感。他朝狗开了枪。他把双管猎枪两个枪管的子弹都打了出去[3]。第一枪把狗打瘸了,狗疼得朝他哀嚎,但第二枪就结果了它的性命。

看着它死去,他心里有一种古怪的满足感。约翰为这种感觉而感到羞耻。

他既感到羞耻,又感到高兴。他为找到狗要攻击羊的借口而感到非常开心。当然,他也不能百分百确定狗会不会那样去做。没人知道是他杀了狗。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狗随后被人发现横尸在田野里。田野里还放着羊……这么说吧,阿尔弗雷德已经和狗分不开了,整个人都崩溃了。

但是,这倒不是因为阿尔弗雷德是个特别重感情的人——约翰是知道这一点的。他只是在戳他的痛处。

他很爱这条狗,因为他打心里知道约翰起初并不打算把狗送给他。他就是那样的人。

约翰不是那样的人。他记得阿尔弗雷德的礼物。这其实是他叔叔给的礼物。约翰不久之后就把那只手表弄丢了。手表是从他口袋里滑掉的。表链并没有挂紧。好吧,这表不值什么钱。

约翰本可以把这块手表保留好,这样等阿尔弗雷德来的时候,时不时地还能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两个男孩谁都不想给对方送礼物。但他们不得不送。家人逼的。

把手表就这样从口袋里拿出来会让阿尔弗雷德害臊的。

约翰曾一度觉得,丢了那只表之后,他就变得多少有些大度起来。但是,他从未夸耀过自己的大度。

他知道阿尔弗雷德不是一个大度的人。约翰在圣诞节给了他那条小狗之后,它就生病了。要不是阿尔弗雷德对它无微不至的照顾,它很可能就死了。他甚至带它去看了兽医。“这还是能看出某些人的内在的。”约翰对自己说道。

两个男孩就在一个小镇上长大,其间从未动手打过架。他们随后离开了镇子,读了不同的大学。步入社会之后,又去了不同的城市。

他们依旧互相憎恨。他们长大之后,不得不与对方联系——因为双方家庭的缘故——两人总刻意表现得很客套。

每当约翰往前迈一步——比如,他在国会上任时——阿尔弗雷德就会写信祝贺他。当阿尔弗雷德身上发生好事儿时,约翰也会这样做。两人都要娶妻了,但谁都不愿去参加对方的婚礼。

当时,两人的身体都有些不舒服。这是一个巧合。约翰总为他自己领先一步而感到高兴。他曾对自己说,如果他先结了婚且阿尔弗雷德病了,那么等到阿尔弗雷德结婚时,他就得从病榻上爬起来去参加他的婚礼了。

“我绝对不会让他知道我病得有多重。或者,至少我得找别的借口。”

这就是问题所在。两个人从未让对方知晓自己的想法。

年龄越来越大之后,知晓对方想法就越发艰难了。两人多年未曾通信。

随后,阿尔弗雷德来拜访约翰了。约翰的房子就在芝加哥的郊区,而那时阿尔弗雷德刚好在城里出差。

他原本只想顺道来约翰家拜访一下,但约翰执意让他留下。

他越是恨阿尔弗雷德,让他留下的心就越恳切。因为他心怀内疚。他恨自己曾是那样一个傻子。

刚好,约翰的妻子对他的堂兄阿尔弗雷德也有好感。有时两人在一起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两人都对音乐感兴趣。约翰却不喜欢音乐。他的妻子会弹钢琴。有时会为阿尔弗雷德整夜弹奏曲子。她会先弹奏一会儿,随后就与阿尔弗雷德交谈起来。当阿尔弗雷德的妻子从欧洲回来之后,约翰的妻子说,他们可以来这里长住一段时间,还可以把女儿也带来。

约翰和妻子没有孩子。

当他听到妻子邀请别人一家做客后,约翰退缩了。他非常清楚阿尔弗雷德的女儿一定是个放荡、粗俗的女孩。

约翰坐在椅子里读书,而阿尔弗雷德和他妻子则待在另一个房间里,约翰握紧了双拳。他对阿尔弗雷德的恨意有时会逗乐他。这一点是没有道理的。“这就是傻。”他对自己说。

到了晚上,约翰的妻子不在家,这两个男人一起待在房子的走廊里。他们一个小时前吃了晚饭。阿尔弗雷德的拜访就要结束了。他打算两三天之后就回去。

他谈起了落日很美,约翰点了点头。

他们随后陷入了沉默。沉默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气氛变得沉重起来。

“我们出去走走吧。”阿尔弗雷德说。

约翰不想去。他不知道除了这样还能做什么。他的妻子今晚去某个女性俱乐部聚会了。她整晚都会待在那里。他讨厌女性俱乐部。

约翰家的房子坐落在面朝一片湖的断崖上。院墙外面就是可以走到河滩的一段台阶。

两个男人拾级而下。那是一个夏夜,年轻的男女在湖里洗澡。

约翰和阿尔弗雷德都没有和对方说话,来到河滩上时,两人依旧保持沉默。分秒度成了小时。

好吧,也没有这么难熬。两个男人都能忍受。

这是他们唯一能忍受的。他们沿着河滩走了一会儿,随后坐在了沙滩上。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两个男人都对自己说起了一样的话。“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我边上可是我的堂兄弟。他人很好。他有什么问题?我还是这样说吧,‘我有什么问题?’”

他们真想干上一架。这是个古怪的念头。他们小的时候就该干上一架。现在他们都是五十岁的人了,都成了体面的人。不久之后,河滩上的年轻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俩了。

约翰站起身来,阿尔弗雷德也跟着站了起来。沙子或许有些滑。他靠在了约翰身上。

约翰粗暴地把他推开,将他推倒在地。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这样做了。他的手不听使唤。

当然,阿尔弗雷德并不知道约翰的举动是没有预谋的。他的判断力不足以这样去想问题。一个科学家没必要和律师那样去动用判断力。他只需倒弄一些化学物质和各种事物就行了。

一个人的手滑了,然后事情就发生了。这事儿很容易遭到误解。就如同事后约翰对自己说的那样,阿尔弗雷德就是那样的人。他不会谅解的。

说到底,这就是他的问题。这就是约翰憎恨他的原因。

阿尔弗雷德从沙滩上一跃而起,朝约翰打了过去。约翰当然也还了手。黑暗中,河滩上爆发了一场打斗。

两人都过了打架的年龄。两人嘟哝了好久。约翰被打成了熊猫眼。阿尔弗雷德的鼻子则被他打出了血。他还把阿尔弗雷德的衣服扯烂了。

好在边上没有别人。两人都是各自城市里健身俱乐部的会员。他们都看过拳击赛。他们都想按路数来。随后,两人都为自己给对方挂的彩而大笑起来。

他们不能再打下去了。两人很快就得收手,因为两人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他们就和没有动手前一样。一切都没有改变。他们打了一架,但什么都没有解决。

他们沿着阶梯回到了约翰家里,其间没有一人说话。随后阿尔弗雷德回到了他的房间,换了衣服。他把行李收拾好,随后拿起电话叫了一辆出租车。

他试图冷静下来。约翰觉得他是装的。

阿尔弗雷德下楼时,约翰正在盥洗室里清理眼睛。他往眼睛上泼了点儿凉水。阿尔弗雷德喊了他一声,他不得不迎上去。两人不得已微笑起来。

不过,他们依旧会憎恶对方。每个人都在嘲笑对方。

阿尔弗雷德提议说,“你告诉你妻子,”他说,“我接到了电报,所以得不辞而别了。”

他说“你妻子”这三个字的语气让约翰怒火中烧。好像如她这样的好女人阿尔弗雷德随便都能遇到似的。而他却假装喜欢约翰的妻子。真是个卑鄙的人。

随后,几乎就在那一刻,出租车来了,阿尔弗雷德就这样离开了。

家里看上去没有发生过什么。当然,约翰可以编一个故事来解释他眼睛的情况。他妻子回家后,他说他和阿尔弗雷德——他的堂兄——一起走下阶梯去了河滩。他们走回来的时候,他摔了一跤,摔坏了眼睛。“你就是会这样摔跤的人。”他妻子说道。随后他说起了阿尔弗雷德收到了电报,不得不离开。他得去赶火车。

约翰的妻子有些崩溃。她说她渐渐喜欢上了阿尔弗雷德。“我希望我也有这样一个堂兄。”她说。

她说当阿尔弗雷德的妻子和女儿从欧洲回来后,要是能让他们来这里长住一段时间就好了。

“是的。”约翰说。尽管眼睛红肿着,但他心里高兴,说什么都能答应下来。他随后一逮到机会就从妻子身边溜走了,去房子周边散步了。

他觉得自打阿尔弗雷德走之后,房间里沁入肺部的空气都变得好多了。

至于那场打斗,他确定自己肯定占了上风。当然,阿尔弗雷德没有被打成熊猫眼,但是约翰往他身上揍了好几记重拳。

“第二天一早他肯定会浑身酸疼的。”他这么想着,感到心满意足。至于邀请他们家来做客,好吧,就算他们来了,他们也不会待很久的。阿尔弗雷德肯定有足够的自知之明,不会上这里来的。

不过,约翰还有一些迟疑。阿尔弗雷德或许会带着妻子和女儿来报复他的。

他的妻子或许会喜欢上约翰的妻子。

约翰自己说不定也会喜欢阿尔弗雷德的女儿。他喜欢年轻的小女孩。这种念头让他又痛苦起来。

“那样的话,事情就会变得一团糟了,现在难道不糟吗?”

似乎阿尔弗雷德就有一个魅力十足的妻子和女儿。他肯定会来炫耀一番,以此来让他相信他本人很优秀。

约翰认为他的堂兄阿尔弗雷德从来都不是一个优秀的人。他希望打在阿尔弗雷德身上的几记重拳可以让他第二天一早在火车上酸得厉害,这样他就无法从铺位上起身了。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