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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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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涉嫌谋杀而被审判,随后,有个双手紧张不安、略显怪异的秃顶小个子男人提供了能证明他清白的供词,整个过程中,我都注视着他,他那努力想让人理解某事的执着让我着迷。

他一直沉迷于某事,而这件事与他谋杀那女人的指控毫无关系。至于他的谋杀罪名是否成立,以及根据正当的法律程序是否会被绞死,他似乎并不感兴趣。法律是他的身外之物,他拒绝承认与杀人有任何关系,就像拒绝抽烟一样。“谢谢你,我现在不抽烟。我和一个家伙打赌说我可以一个月不抽烟。”

我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这令人费解。说真的,如果他被判有罪,若想保命,他这样做可就没什么好处了。你看,起初大家都以为他杀了人,我们都相信这一点,然后,就因为他那副事不关己的高傲派头,每个人都想要救他。当有消息传来,说那个神经质的小个子提供了供词,每个人听后都爆发出了欢呼。

从那以后,他摆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态度却丝毫没有改变。大概总会有那么一个男人或女人能理解他所理解的东西,所以,找到这样的人,并把这件事和盘托出,这是很重要的。在审判期间,以及在审判后,我都在某段时间里看见了他身上的很多东西,我对他有这种敏锐的感觉,就好像他在黑暗中摸索,试图找到掉在地板上的针一样。他就像一个找不到眼镜的老人。他摸遍了所有的口袋,无奈地左顾右盼。

我脑中也有一个问题,所有人脑中都有——“一个人能否做到在最亲近的人即将去世的时候,既表现得随意、残忍,同时又温柔、敏感呢?”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故事,有时候人们喜欢直截了当地讲故事,而不会插入任何报纸上常见的美女继承人、冷血杀手或诸如此类的谎言。

当我读到这个故事时,我的感觉是这样的:

这个人叫威尔逊——埃德加·威尔逊——他从西部的某个地方,也许是从山区,来到了芝加哥。他或许曾经在遥远的西部做过牧羊人,因为他身上有种心不在焉的气质,那是拜长年独居生活所赐。关于他自己和他的过去,他讲过许多互相矛盾的故事,因此,与他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你就会本能地忽略了他的过去。

“真见鬼——没关系——照那个方向,这个人是不会讲真话的——随便吧。”某人会对自己说。大家都知道,他是从堪萨斯州的一个小镇来到芝加哥的,他和另一个男人的妻子从堪萨斯州的小镇私奔了。

至于她的故事,我知道得很少。我想,她曾是一个相当标致的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高大、坚强而又正直的女人。但在遇到威尔逊之前,她的生活过得相当混乱。在那些死气沉沉的堪萨斯州的镇子里,人们的生活丑陋且混乱,也不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使他们如此。个中原因,人们是无法想象的——随便吧。事实就是如此,作家写的有关那块地方的西部故事,人们不能全信。

更为确切地说一下这个女人吧——她年轻时,父亲摊上了事儿。他原来是个小官员,在一家快递公司干旅行代理人之类的活儿,后因为丢了一笔钱而被捕。随后,他被收押在监,在受审之前,他开枪自杀了。女孩的母亲也去世了。

一两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人,那个人相当诚实,但从各方面来看,都非常无趣。他是一个杂货店的店员,日子过得很节俭。没过多久,他又开了一家药店。

我刚才说过,这个女人本来很健壮,但现在却变得瘦弱且紧张。不过,她风韵犹存,而且身上有种能强烈吸引男人的东西。在那个破旧小镇上,有好几个男人都被她迷住了。他们给她写信,想让她在晚上偷偷溜出去。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些信没有署名。“星期五晚上你得去某某地方。如果你愿意和我聊聊的话,手里就拿一本书来。”

然后那个女人犯了个错误,把收到的其中一封信告诉了她丈夫。他气坏了,晚上端着一把猎枪就去了约会地点。到了那一刻,没有人来,于是他回到家,大呼小叫起来。他说了一些略显刻薄的试探性的话。“当那人在街上从你身边走过时,你肯定——用某种方式——看了他一眼。一个男人是不会如此大胆地看一个已婚女人的,除非你给了他机会。”

从那以后,男人就一直在唠叨个不停,家里的生活曾经一度充满了欢声笑语。后来她变得沉默了,她一沉默,整座房子也就沉默了。他们没有孩子。

后来埃德加·威尔逊来了。他那时正在往东走,在镇上停留了两三天。当时他带的钱不多,只能住在火车站附近一个小小的工人公寓里。有一天,他看见那个女人在街上走,就跟着她回了家。邻居们看见他们站在前门聊了一个小时,第二天他又来了。

那次他们谈了两个小时,然后她走进了屋子,拿了几件行李,和他一起走到了火车站。他们乘火车去了芝加哥,一起住在那里,直到她去世,显然过得非常幸福——至于他们是怎么生活的,我等等再告诉你。他们当然不能结婚,在芝加哥生活的三年里,他没有为他们的生活做过任何贡献。他们来这儿的时候,他带的钱很少,刚刚够他们从堪萨斯城搬到这里来的费用,他们很穷。

据我所知,他们住在北边,安顿在那些三四层高的老旧砖房住宅区里。这里我们曾称之为“好人之家”,但后来这家人变坏了。这块地方现在获得了重生,不过,在许多年里,它早就有了重生的迹象。这里有一些由老式住宅改建而成的寄宿公寓,窗户上挂着肮脏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花边窗帘,时不时还会看到破败不堪、摇摇欲坠的老木屋——威尔逊和他的女人就住在其中一幢里。

这地方真够邋遢的!我想,这幢房子的主人一定是个精明的人,知道在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里,没有一个地段可以弃之不用。这个人一定会对自己说:“好吧,我得离开这个地方。房子所在的地皮有一天会变得很值钱,但是房子却一文不值。我会以低廉的租金把它租出去,一点也不修缮。也许我可以从中得到足够的钱来交税,直到价格上涨。”

因此,这房子已经多年没有粉刷过了,窗户歪歪斜斜,屋顶上的瓦片几乎都要掉下来。通往二楼的楼梯有一个扶手,已变成了一种特殊的油腻黑色,就像在芝加哥或匹兹堡这样烧烟煤的城市里,木头会变成的那种颜色一样。一碰栏杆,手就会变黑。楼上的房间都冷冰冰的,毫无生气。

前厅有一个带壁炉的大房间,许多砖头已经从壁炉上掉了下来,壁炉后面是两间小卧室。

在我将要告诉你的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威尔逊和他的女人就住在这里。由于他们是在五月搬进来的,我想他们并不在意所住的那间房子的大前厅里的寒冷和荒芜。房间里有一张断了一条腿的木床——那个女人从填料盒中取下一些木条来想把它修好——还有一张餐桌,威尔逊也把它用作写字台,此外就还有两三把便宜的厨房椅。

这个女人在伦道夫街的一家剧院谋得一个服装师的职位,他们靠她的收入过活。据说,她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她与某个与剧院有关系的人,或者某个在那里演出的演员有过一腿,但是人们总能从任何一个在剧院工作的女人身上听到这样的故事——从女清洁工到明星,不一而足。

不管怎么说,她在那里工作,以安静和勤快在剧院获得了认可。

至于威尔逊,他写的那种诗我以前从未读过,不过,像大多数记者一样,我现在也开始写诗——押韵的诗和新奇的自由体诗都写。我本人更喜欢古典音乐。

关于威尔逊的诗——对我来说犹如天书。好吧,现在我们来好好谈谈这个问题,它既是天书,同时也不是。

当我拿了一整捆书,晚上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读的时候,他写的这种东西让我感到有点头晕目眩。那里面全是有关墙、深井,以及里面挺立着小树的巨大的碗之类的东西——树木试图沿着碗的边缘找到阳光和空气。

奇怪而疯狂的描述,每一行都是,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很吸引人。某种带着新的价值观进入新的世界,我想这毕竟就是诗歌的意义。世上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世界——我们对此都知道,或自认为知道——一个由多户住宅、带铁丝栅栏的中西部田野、福特森拖拉机,以及高中、广告牌,以及一切组成生活的东西——或者我们认为构成生活的东西——所构成的世界。

我们就行走在这样的世界里,但还有另一个世界,我认为那就是威尔逊的世界——至少在我看来是一个昏暗的地方——一个极为偏远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崭新如初,奇形怪状,人们袒露着内心,目之所及皆为新事物,手指所触都是新奇的东西。

这是一个到处都是墙的地方。我侥幸获得了威尔逊的全部诗句。我作为报社记者碰巧在那个女人的尸体被发现的当天晚上,第一个进入那个地方,他所有的东西都在那里,仔细地写在一本像是儿童读物的书上,我身边还站着两三个傻里傻气的警察。我趁他们不注意,把书塞进了我的外套。后来,在威尔逊受审期间,我们在报纸上发表了其中更容易理解的内容。这在报纸上成了极为吸引眼球的题材——诗人杀死了他的情妇,

“他没有穿紫色上衣,

因为血和酒都是红色的。”

就是这样,芝加哥就爱这样。

让我们暂时回到诗歌本身。我只是想解释,贯穿全书的理念是,人们在自己周围筑起了高墙,而所有人或许注定会永远站在这堵墙后面——他们不断用拳头或任何能找到的工具敲打着墙。他们想要突破,你懂的。人们无法完全分辨那里到底是一堵高墙,还是许多面独立的小墙。威尔逊有时这样说,有时又那样说。人们亲手建造了这些墙,现在站在墙后,他们隐约能感到墙外的世界是温暖的,那里有阳光、空气、美好的事物,事实上还有生命——同时,由于他们内心怀揣着一种疯狂,这些墙就不断地被建造得更高、更坚固了。

这个想法会让你感到有些惶恐不安,不是吗?不管怎样,我是这么觉得的。

诗中还提及了深井:各地的人都在井里不停地挖,越挖越深。他们不想这样做,你知道的,没有人想要他们这样做,但事情始终还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井在不断变得越来越深,挖井人的声音在底下越来越模糊——并且,光线、生命的温度越来越稀薄,因为人们都在盲目地拒绝相互理解,我想。

在我琢磨它的时候——我指的是威尔逊的诗——我觉得非常奇怪。其中有一点:正如你将看到的,它与墙、碗或深井主题没有直接关系,但它是我们在他审判期间从报纸上读到的一个主题,并且许多人相当喜欢——我承认我自己也很喜欢这个主题。也许在这里将它呈现出来,可以通过给故事的主人公制造一点陌生感,从而给我的故事提供一点线索。在这本书里,这个主题仅仅被称为“第97号”,内容如下:

我的手指紧紧握着薄薄的烟卷,我现在很镇定。有时,情况并非如此。当我不得安宁之际,我很软弱,而当我如现在这般安静时,我很坚强。

刚才,我沿着我所居住的城市里的一条街道在走,随后穿过一道门来到这里,现在我躺在床上,正从窗口望出去。突然我意识到,我可以像现在握着这支香烟这般轻松自如地抓住高楼的边缘。我可以用手指捏住这座建筑,把它放在我的嘴唇上,然后从嘴里吐出烟来。这样就可以驱散困惑。我可以把一千个人从一栋高楼的屋顶吐入天空,并飘入未知。我可以一栋又一栋地去抽,就像我去抽放在烟盒里的香烟一样。我可以把燃尽的城市越过肩头,丢到窗外去。

我不太经常有现在这样的状态——如此安宁且自信。当这种感觉袭来时,我有一种直接和朴素的感觉,这两点让我能够爱自己。在这种时候,我会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

我坐在窗边的沙发上,我可以请一个女人来睡在我身边,也可以请一个男人来和我一起就寝。

我可以把街上的一排房子推倒,把里面的人都赶走,把所有人都压到一个人身上,然后爱上这个人。

你看到这只手了吗?假如它正握着一把刀,就可以割断你所有的虚伪。设想,这把刀或许可以砍倒许多楼房和屋子的墙壁,而成千上万人正在里面睡觉。

如果这只手正握着一把刀,能够切开并撕裂包裹着数百万生命的丑陋外壳,这将是值得思考的事情。

就是这样,你看到了一种想法,这也可以是一种温柔的力量。我再给你引一些他写的东西,内容相对更委婉一些。在这本书里,它被称为“第83号”:

我是一棵长在墙边的树。我一直在用力往上爬。

我身上满是伤疤。我的躯体已老,但我还在往上爬,向着墙顶往上爬。

我愿花朵和果实落满墙头。

我会温润所有干燥的嘴唇。

我会把花从墙顶落在孩子的头上。

我要用落花爱抚墙那头的身体。

我的枝条正在向上爬升,新的汁液从墙下黑暗的土地进入我的身体。

我的果实从我的臂弯落下,越过墙头,落到别人的手中,那时它们将不再是我的果实。

现在说说在旧木屋里住着的那对男女的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对这方面有了相当深的了解。

在他们搬进这所房子之后——就在去年春天——那个女人受雇的剧院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很不景气,他们比往常更缺钱,那个女人想要去赚点外快——我猜是想赚钱来垫付房租——把他们家后面两个房间分租了出去。

于是,各种各样的人就住进了黑漆漆的斗室,那里没有家具,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那里住的。不过,在芝加哥,还有一些被称为“廉价旅馆”的地方,你只要花五到十美分就可以睡在地板上。光顾那些地方的人数之多,恐怕是体面的人无法想象的。

我真正发现的是一个小个子的女人——她不再年轻,已驼背,身材矮小,很难不把她当成一个女孩来看——她曾经在房间里住了好几个星期。她在附近一家小洗衣店当熨烫工,有人给了她一张便宜的折叠床。她是个非常多愁善感的人,有着畸形人常有的那种受伤的眼神。我猜她对威尔逊怀有一种浪漫的爱慕之情。总之,我从她那里了解到很多。

威尔逊的女人死了,他则由于舞台工作人员的供述,洗清了谋杀指控,在这两件事过后,我常常去他住过的房子,有时是在傍晚干完活儿之后。我们发行的是下午档的报纸,两点钟以后我们大多数人都有空。

有一天,我发现那个驼背的女孩站在房子前,于是便和她攀谈起来。她可真是一座金矿。

我跟你说过她的眼神,那是一种受伤的敏感眼神。我和她攀谈起来,聊起了威尔逊。她一直住在后面一个房间里。她立刻将那件事告诉了我。

有些日子里,她觉得自己没力气去洗衣店干活了,这时候她就待在房间里,躺在小床上。剧烈的头痛会持续好几个小时,在这几个小时里,她几乎完全不知道在她身上发生的一切。后来她恢复了知觉,但很长一段时间里身子骨都很虚弱。我想她注定不会是一个能活很久的人,而且我猜她对此也不怎么在乎。

不管怎么说,她就一直待在房间里。在经历病痛,处在虚弱中时,她对前面房间里的人越来越好奇,所以她会时常从折叠床上下来,穿着袜子轻轻走到房间之间的门前,透过锁眼窥视。她这样窥视时,身体就跪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

一开始,房间里的生活就使她着迷。有时,那个男人会独自一人在厨房里,坐在餐桌旁写东西,他所写的就是后来我收集起来的那些内容,也就是我所援引内容的那本书,有时那个女人会和他待在一起,有时则是他一个人待在那里,但没有写东西。那时他总会走来走去。

在那两人都待在房间里,而男人在写东西的时候,那个女人很少走动,只是两手交叉着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他会写几行,然后踱来踱去,自言自语或跟她说说话。他说话时,她总会用眼神来回答,那个驼背的姑娘说。坦白讲,我不太清楚有多少内容是从她的话中得到的,又有多少出自我自己的想象。

不管怎么说,无论是我得到的信息,还是我试图传递给你的信息,无非都在表明这两人关系中的一种陌生感。总之,这并不只是一个运气欠佳的家庭。他想做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猜是写诗——而她正以她自己的方式试图给予他帮助。

当然,我并不怀疑从我引用的威尔逊的诗句中,你已经了解到,这个问题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关——不一定是碰巧发生在那个房间里的特定男女之间,而是会发生在所有人之间。

这个家伙对这类事抱有一种略微神秘的理念,在他找到自己的女人之前,他一直在世上漫无目的地寻找伴侣。后来,他在堪萨斯州找到了那个女人,对他来说——至少他是这样认为的——一切都已经明朗。

这么说吧,他认为世上没有人能独自思考或感受一切,当人们试图这样做时,就会惹上麻烦,把自己困在围墙里,在里面碰得叮当作响。在真正的生命之歌开始吟唱之前,人必须发出一种足以盖过所有声音的高音。请注意,我并没有在传达我自己的想法。我所做的无非是想让你了解,我从阅读威尔逊的作品,从对他的了解,以及看到的他对别人产生的影响中,得到了一些想法。

他很明确地感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独自感受,甚至思考。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一个人试图用心灵来思考,而不把身体因素考虑在内,那他就会变得一团糟。真正有意识的生命会像金字塔一样构筑自己。首先,你所爱之人的身体和心灵必须进入你的思想和感觉,然后,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身体和心灵,必须以某种神秘的方式融进来,必须得像一阵风——或者类似的东西——一样刮进来。

你看了我写的威尔逊的故事,是否感到有点混乱?也许事实并非如此。也许你的头脑比我更清楚,在我看来艰难的事,对你来说或许就很简单。

然而,在深入这一片动机和冲动的海洋之后,我不得不把我所能发现的东西告诉你——我承认我不是很理解。

那个驼背的女孩感觉(或者是我通过幻想粉饰了她说的话?)——这真的不重要。我想说的是埃德加·威尔逊的感受。

我想,他会觉得在诗歌领域他能表达一些在找到一个女人之前无法表达的东西,这个女人会以一种独特而绝对的方式出现——随后,就会带来一段婚姻,而从婚姻里则会诞生对所有人而言都堪称美好的东西。他必须找到那个拥有这种力量的女人,我想这种力量必须不受私利的影响。你看,他是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他认为他已经在堪萨斯的药剂师妻子身上找到了他所求的东西。

他找到了她,对她做了些什么。至于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只知道她和他在一起获得了绝对、全然的幸福,但奇怪的是,她和他在一起是不太说话的。

要想谈论他这个人以及他对别人产生的影响,就像在拥挤街道上的两座高楼之间走钢索。高楼之下传来喊叫声、笑声、汽车喇叭的轰鸣声,然后一个人就遁入了虚无,只会变得荒唐可笑。

他似乎想把他自己和他女人的肉体和精神都浓缩进他的诗里。你们应该记得,我引用过他说的有关凝缩的一句话,他说过,要将城市里所有人都挤压成一个,然后爱上这个人。

人们或许会认为他是一个强大的人,几乎强大到令人生畏。当你读到这些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他是如何把我掌握在他的手中,并让我为他的目的而服务的。

他抓住并紧紧将那个女人握在手中。他需要她——非常需要,并占有了她——也许,所有男人都想那样对自己的女人,却又不敢这样做。也许她也有自己的贪心,无论他们在一起还是分开,他日日夜夜都在向她施予实实在在的爱意。

我承认我自己对整件事也感到困惑。我试图表达我的某种感受,不是我自己的感受,也不是那个驼背女孩对我说的话,你会记起,我把她置于跪在后屋的地板上,从钥匙孔里往里看的场景中。

你看,她就在那儿,那个驼背的人,而在前面的房间里,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个驼背姑娘也倒在威尔逊的权威之下。她也爱上了他——这是毫无疑问的。她跪在黑洞洞的房间里,那里满是灰尘。地板上一定积起了厚厚一层土。

她所说的——又或许,她没有说的那些话,让我感到威尔逊在房间里工作,或在她的女人面前走来走去,而且,当他这么做时,他的女人就坐在椅子上,在她的脸上,在她眼中,有一种神情——

他每时每刻都在和她做爱,用这种抽象的方式和她做爱,这是一种和所有人做的爱吗?有可能,因为女人是纯粹的肉体,而他是另外的东西。如果这一切对你来说毫无意义,那至少对那个驼背的女孩来说不是——她肯定没有受过教育,也不会认为自己有任何特殊的理解能力。她跪在尘土里,聆听着,从钥匙孔窥视着,最后她觉得,这个她从来没有见过、从来没有碰触过她身体的男人,也在和她做爱。

她已经感觉到这一点,这使她所有的天性都得到了满足。或许可以说,她成了她自己,这让她的生活有了意义。

房间里发生过的一些小事,我也可以说给你听。

例如,那是六月一个阴暗而温暖的雨天。驼背姑娘就跪在她的房间里,威尔逊和他的女人则待在他们的房间。

威尔逊的女人一直在洗衣服,因为衣服在室外无法烘干,所以她在房间里拉了绳子,把衣服挂在屋内。

衣服全部挂好后,威尔逊冒雨走了进来,走到书桌前坐下来,开始写作。

他写了几分钟,然后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走着走着,一件湿衣服拂过他的脸。

他一直走着,跟那个女人说着话。他边走边说,把所有的衣服都抱在怀里,走到屋外楼梯顶的小平台,把它们扔到了下面泥泞的院子里。他这么做时,那个女人坐着一动不动,也没有说什么,直到他回到桌前,她才走下楼梯,捡起衣服,又洗了一遍——直到她把衣服洗完,再在房间里晾起来之后,他才明白他刚刚做了什么。

在她重洗衣服的时候,他又出去散步了。当听到楼梯传来他的脚步声时,那个驼背姑娘跑向钥匙孔。她跪在那里,这样在他走进房间时,她就可以直视他的脸。“在那一刻,他就像一个迷茫的孩子,然后,尽管他什么也没说,眼泪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她说。这时,那个正在重新挂衣服的女人转过身来,看见了他。她的胳膊里塞满了衣服,但她把衣服扔在地上,跑向他。“她半跪着,”驼背姑娘说,用双手搂住他的身体,抬头望着他的脸,恳求他,“不要。不要难过。相信我,我什么都知道,你不要难过。”她说。

现在来谈谈这个女人的死因。那件事发生在那年秋天。

在她有时去工作的地方——也就是戏院里——另外一个人,那个半疯的舞台工作人员,开枪打死了她。

他爱上了她,就像她家乡堪萨斯州那些镇上的男人一样,曾给她写过几张愚蠢的字条,她对威尔逊什么也没说。信写得不太好,在其中一些胡编乱造的信件里,竟然还签上了威尔逊的名字。后来在她身上还发现了其中的两封,在对威尔逊的审判中,这两封信成了指控他的证据。

那个女人就这样一直在剧院里工作了一整个夏天。秋天的一个晚上,剧团要带妆彩排,女人就带着威尔逊一起去了。就像我们在芝加哥时常遇到的那样,秋日里的天气又冷又湿,浓雾笼罩着整座城市。

带妆彩排并没有如期进行。明星病了,威尔逊和他的女人在空荡荡的剧院里坐了一两个小时,然后那个女人被告知那一晚可以先回去了。

她和威尔逊穿过城市,在一家小餐馆停下来吃了点东西。他一如既往地沉默着。毫无疑问,他在想他想要写的东西,在构思他的诗歌。他继续往前走,没有注意身边的女人,也没有看见街上向他们走来的人。他就这样走着,而她——

毫无疑问,她此刻就和往常在他面前一样——沉默不语,并非常满足于自己和他在一起。他无论在想什么,在感受什么,无疑都与她有关。他身上流的血也是她的血。他让她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她就这样沉默且满足地走着。他的身体在她身旁,而他的思绪却在那片由高墙和深井组成的世界摸索前行。

他们从环形街区餐厅走出来,穿过一座桥往北部去,却仍然没有说过一句话。

就在他们快要走到家时,那个给她写过信,双手紧张不安的小个子剧院工作人员,不知从哪儿冒出来,朝那个女人开了枪。

就是这么回事。事情就这么简单。

他们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走着,一个人的脑袋突然就在雾中闪现在那个女人面前,有只手开了枪,传来一阵快速而突兀的枪击声,那个怪异的、长着一张如虚弱老太太般皱巴巴的脸孔的小个子,转身跑走了。

正如我写的那样,发生的这一切在威尔逊的脑海里根本没有留下任何印象。他继续往前走,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那女人差点跌倒,随后直起身来,继续走在他身边,一句话也没说。

他们就这样走了大约两个街区。在走到楼梯脚下时,一个警察跑过来,那个女人向他撒了谎。她说有两个醉汉打了架,几句话把警察打发走了。警察朝着与那个舞台工作人员相反的方向离去。

他们站在黑暗和浓雾之中,女人挽着她男人的胳膊上了楼梯。到目前为止——就我所能给出的解释而言——他没有意识到枪声,也不知道她快死了,尽管他什么都看到了,什么也听到了。那些后来给她做了检查的医生证实说,她心脏里控制心跳的某根筋或某块肌肉,因枪击而受到了重创。

应该说,她已是半死不活的人。

不管怎样,两个人走上楼梯,进入楼上的房间,然后发生了真正戏剧性而又动人的一幕。我希望这一幕,连同它的全部内涵,都能在舞台上表演出来,而不是用文字呈现。

两人走进房间,其中一人已经死了,但却无法宣布死亡已经降临,因为没有一丝独特而动人的东西会随之消失,也就是说,她虽死犹生,而另一人却虽生犹死。

他们走进的房间黑洞洞的,但是女人凭着一种动物的本能,穿过房间走到壁炉边,而男人则在离门十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用他心不在焉的方式思考着。壁炉里堆满了废弃物和烟头——这个人烟抽得很厉害——还有他在上面乱写的纸片——所有像威尔逊这样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垃圾。在秋天这个突然降温的夜晚,所有这些易燃的东西都被塞进了壁炉里。

女人走过去,在黑暗中找了一根柴,把那堆东西点燃了。

我将永远记得这幅画面——就是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一个目空一切、对周遭视而不见的男人站在那里,而一个女人跪在地上,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闪耀出一丝美感。小火苗蹿了起来。光在墙壁上摇曳。火苗下面,在房间的地板上,有一口漆黑的深井,站在里面的是一个自蒙双目的人。

一定是那堆燃烧着的纸把屋子照亮了,于是那个女人在壁炉旁,在光焰外站了一会儿。

然后,她脸色苍白,步履蹒跚地穿过火光,仿佛穿过一个灯火辉煌的舞台,默然且轻柔地向他走去。她有话要说吗?没有人知道。事实却是,她什么也没说。

她向他走过去,刚走到他跟前,就倒在地上,在他脚边死去了。与此同时,那堆纸片燃起的小火苗也熄灭了。如果说她死前在地板上曾挣扎过,那也是在默默挣扎。一点响动也没有。她摔倒了,就倒在他和通向楼梯的那扇门之间。

就在那时,威尔逊成了一个完全没有人性的人——其程度之深,超出了我的理解。

火已熄灭,他爱过的女人已死。

他站在那里望着虚无,想着——只有老天知道——或许也想着虚无。

他站了一分钟,五分钟,或许,十分钟。在他找到那个女人之前,他早已深深陷入了怀疑和疑问的深海。在他找到那个女人之前,他从未有过任何表达。他也许只是从一个地方漫游到另一个地方,他注视着人们的脸,思忖着人们,想要接近别人,却不知道该如何接近。那个女人曾一度把他托到生活的海面上。他和她一起在海面上、在天空下、在阳光下浮游。女人温暖的身体——怀着爱意给予他的身体——曾经像一条小船,他坐在里面在海面上漂浮,现在小船失事了,他又沉回了海里。

这一切都发生了,而他却不知道——也就是说,他既不知道,同时也知道。

我猜,他是个诗人,也许此刻他脑子里正在构思一首新诗。

不管怎么说,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他站了一会儿,然后他必定有了一种感觉,他应该采取行动,如果可能的话,他应该从即将到来的灾难中拯救自己。

他心中涌起一种冲动,想走到门口,从楼梯上走下去,到街上去,但是那个女人的尸体挡在他和门之间。

他所做的,以及他后来向别人说起的那件听起来非常残忍的事是这样的:他就像人们对待黑夜中在树林里倒下的树一样处理了她的尸体。他先是用脚试图把尸体推到一边,然后,像是不可能发生的那样,他笨拙地跨了过去。

他的脚直接踩在那个女人的手臂上。后来在尸体上人们发现了被他脚踩而留下的淤青痕迹。

他差点摔倒,然后他挺直身子,沿着摇摇晃晃的楼梯走下楼去,来到了街上。

晚上雨停了。天气变得更冷了,一阵冷风把雾吹散。他若无其事地走过了好几个街区。他平静地走着,就像你,读者,在和朋友吃完午饭后,可能会去走走那样。

其实,他甚至还停了下来,在商店里买了点东西。我记得那个店名叫“鞭子”。他走了进去,给自己买了一包烟,点上一支,站了一会儿,显然在听几个闲人谈话。

然后他又踱来踱去,边走边抽烟,心里一定在想他写的那首新诗。然后他来到了一家电影院。

这也许触动了他。他也像一个旧壁炉,里面装满了旧的思想、未完成的诗歌碎片——天知道有多少垃圾!他常在晚上到那女人工作的戏院去,陪她一起回家。现在人们正从这家小戏院里走出来。他们在那里看了一出叫《世界之光》的戏。

威尔逊走入人群,抽着烟,消失在人群中,然后脱下帽子,紧张地四下张望了一会儿,突然大声喊叫起来。

他站在那里,大声喊叫着,带着一种试图回忆梦境的恍惚神情,试图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给大家听。他就这样持续了一会儿,然后沿着人行道跑了一小段,停下脚步,又开始讲他的故事。他就这样匆匆走了回来,沿街走到那座房子前,爬上摇摇晃晃的楼梯,来到那个女人躺着的地方——人群好奇地跟在他后面——一个警察过来把他逮捕了。

起初他似乎很兴奋,但后来就安静下来。当为他聘请的律师试图在法庭上为他辩护时,他对这个疯狂的想法笑了起来。

正如我说的那样,在审判期间他的行为让我们大家都很困惑,因为他似乎对谋杀和自己的命运完全不感兴趣。在开枪的凶手认罪之后,他似乎也对他没有任何怨恨。他就像与这件事毫无关系。

你看,在他找到那个女人之前,他就是那样,在这个世界上游荡。他在他诗歌中提到的深井中越挖越深,在他和我们所有人之间筑起了一堵越来越高的墙。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停不下来。这就是他一直在说,并恳求人们帮忙的事儿。这个男人从疑惑的海洋中浮起身来,曾一度抓住了那个女人的手,也一度握着女人的手在生命的海面上漂浮——但现在他又开始下沉。

他开始说个不停,拦住街上的人说,走进人们的房子里说,据我猜测,他这样做,如同他后来一直在做的一样,无非是在努力不让自己永远沉入大海,这就是一个溺水的人在垂死挣扎。

无论如何,我已经把这个人的经历告诉了你——不得不把他的经历告诉你。他身上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对我产生了影响,就像对那个来自堪萨斯州的女人,以及那个跪在地板上的灰尘中,不知其名的驼背女孩所产生的影响一样。

自从那个女人死后,我们一直在努力把威尔逊从怀疑和沉默的海洋中拉出来,我们感到他在这个海洋中越沉越深——毫无好转的迹象。

也许我是不得已才讲了他的故事,我希望通过写他的故事,自己也能了解他。难道就没有可能,在理解之后,产生一种力量,从而把胳膊伸到海里,把威尔逊这个人再拉回水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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