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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在小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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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馆里编新闻,于每日的时间,很有关系。编要闻,时间最晚,因为要等北京的专电到来。那种专电,往往要到里十二点钟以后,甚而至于到午夜两三点钟送到,也说不定。为什么这样迟呢?原来那时的电报是分几等的,如一等电、二等电是官电,民间不许通行;三等、四等电,方是民电,又称为急电,我们所打的乃是四等电(及至民国成立以后,乃规定有新闻电,以便利报界。四等电每字一角,新闻电特别便宜,每字仅三分)。当然电报局要先发官电,继发民电,然后方发新闻电,即各报馆的专电了。

好在陈景韩那时是住在报馆里的(他的夫人故世后,其时尚未续弦),不必深夜归家,那便利得多。还有报纸全部排好,拼成版子,将要开印的时候,还要仔细看一遍,有无错误,这叫做着“看大样”。大概看大样的事,属于总编辑的,也是在深夜最迟的,伹罗孝高不来,两位广东先生也不管,为了怕要闻中有什么错误矛盾之处,景韩也就看看了。

本埠新闻的编辑,比较要早得多,大概到下午九点钟的时候,访稿全都来了,编本埠新闻的到十点钟就没事了。如果在九点钟以后,发生了特别事故,有重要新闻,明晨必须见报的,当然可以加入,其余的琐闻细事,他们也就不再送稿了。至于编外埠新闻的,更要早一点,从前还没有快信、航邮,下午五点钟以后,邮差不再送信了,把当日所到的信,评定它的轻重与缓急,发清了稿子(有的须要修正一下),就没有你的事了。

刚到上海,住在旅馆里,曾孟朴就托徐念慈来访问我了,便是商量请我到“小说林编译所”去。单写小说,便不必一定要到编译所去,当时已流行了计字数酬稿费的风气了。但是他们还要我去帮助他们看稿子与改稿子,那就非去不可了。因为小说林登报徵求来的稿子,非常之多,长篇短篇,译本创作,文言白话,种种不一,都要从头至尾,一一看过,然后决定收受,那是很费工夫的事。还有一种送来的小说,它的情节、意旨、结构,描写都很好,而文笔不佳,词不达意,那也就有删改润色的必要了。

我也告诉了他们进入时报馆的事,待时报馆的事定局了,再接受小说林的事。再则我那时房子也没有租定。住在旅馆里,纷乱如麻,未能决定。及至时报馆亭定局了,我觉得反正上半天没有事,便接受小说林的事。我们规定上午九点钟至十二点钟,星期休假(报馆是星期不休假的),他们每月送我四十元,我也很为满意。我有了时报舘的八十元,再加上小说林的四十元,每月有一百二十元的固定收入,而我的家庭开支与个人零用,至多不过五六十元而已,不是很有余裕吗?

况且我还有写小说的额外收入呢。写小说便成为我一种副业了,起初大家不知道我在上海,后来见了时报馆上登了我的长篇连载小说,许多人才知道了。这个时候,上海的小说杂志正风起云涌,都写了信来,还有自己来造访的。狄楚青的有正书局也出了“小说时报”,本来是陈景韩编的,我去了与景韩轮流编辑,我们是不取它的编辑费,但稿费即照算的。其时还有龚子英编的“新新小说”,吴趼人编的“月月小说”,我都写有小说稿子,此外什么小说杂志记也记不清楚了。

这时上海的小说市价,普通是每千字二元为标准,这一级的小说,已不需修改的了。也有每千字一元的,甚至有每千字仅五角的,这些稿子大概要加以删改,但是许多出版家,贪便宜,杀穷鬼,粗制滥造,也是有的。更有一些穷文人,为了生活所迫,虽然他的稿子很不坏,但深入窘乡时,也不待善价而沽了。像那位笔名平江不肖生的向恺然吾,他从日本回国时,写了一部“留东外史”,描写当时一般中国留学生在日本留学的状况,到上海来,兜来兜去,这些书贾,以为其人不见经传,无人肯要,就是以每千字五角,卖给某书贾的。谁知后来销数甚佳,却赚了不少钱。

我的小说,后来涨价到每千字三元,那是商务印书馆要我在他们的教育杂志上写教育小说而加价的(按,此一笔稿费,适在商务印书馆逐年增资期中,他们请我把稿费作为股份,我亦允之,每月亦不过三四十元而已),这算是特别优待。但在时报馆(有正书局)及小说林两个基本地方,仍作每千字两元算。其时林琴南先生已在商务印书馆及其它出版社译写小说,商务送他每千字五元,但林先生不谙西文,必须与人合作,合作的大半是他的友朋与学生,五元之中,林先生即使取了大份,亦不过千字三元(后来商务印书馆给林先生每千字六元)。

这时候写小说,以文言为尚,尤其是译文,那个风气,可算是林琴翁开的。林翁深于史汉,出笔高古而又风华,大家以为很好,靡然从风的学他的笔调。后来到五四时代,极力提倡用语体文的如鲁迅、胡适之辈,所译写的短篇小说,也是用文言的,其余的更不必说了。不过如果写章回小说,每回都有回目,纯中国旧小说的体裁的,传统下来的是用白话文了。

所以曾孟朴的孽海花,是用章回式旧小说体裁,而是以白话文写的。他写的同光之间的北京掌故,常常是用北京话,而在京话的对白中,却要说得漂亮,简捷俏皮,奸在他是住过北京的,可以对付。不过他的孽海花实在写得太慢了。在“小说林”杂志上预告,每期可以登一回(小说林是月刊),但他还是常常脱期,即使不脱期的话,每期登一回,试以全书八十回而言,也须六年又八个月,可谓“长线放远鹞”了。

孟朴的写小说,正与我相反,我是写了下来,不加修饰,并且不起第二回稿,以前写制艺文、叙事文,都是如此。直到如今,有好多小说,我已记不起它的内容,并且记不起它的题旨与书名了。我想:这也是我的一个恶癖与懒性,必然因此而错误很多吧?孟朴却不然,他是句斟字酌,改了又改,甚至将做好的一两回全部推翻了,从新再做起来,也是有的。可是错误还是有的,因为孽海花不是虚构,而是影射那时代的实事的。孟朴的著书与写小说,全在夜里工作,至少要到半夜,时常至于通晓,因为他是有烟霞癖的,他独居在小说林编辑所的楼上,他的家眷都不在此。

他的有烟霞癖,为了他的多病,他在孽海花小说上的笔名,不是叫做“东亚病夫”吗?为了这个缘故,他在上午是不起身的,有时要到下午三四点钟才起身,起身以后,便与阿芙蓉为伴。

我每天到小说林去是在上午,那个时候,他正是“春眠不觉晓”,在他的黑甜乡里,不便去惊动他。要去访他,最好是在吃过夜饭后,而他也是精神最健旺,即使和你谈一个通宵,也不算一回事。

在小说林的时候,我们还有一个志愿,可惜到后来,这个志愿,一个都没有偿。因为孟朴说:他的孽海花,写到庚子事变,两宫回銮以后,就结束不写了,赛金花让她活下去吧,也就无关紧要了。因此徐念慈(小说林总编辑)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记东三省红胡子的事。”在清代称红胡子为胡匪,又称为马贼,民间则有称为义勇军的,这时候正在崛起时代,他也起好了一个书名,正在搜集材料。他说:这部小说,正好接在孽海花之后,可以出版。

我说:我想写革命事迹。当时革命党东起西患,排满风潮热烈。恰有徐锡麟、秋瑾的一件事发生,秋瑾是中国女子中革命的第一人,我想把秋瑾做书中的主人,而贯穿以各处革命的事迹。书名也已拟好了,叫做“碧血幕”,并且在“小说林”杂志上登载过一两回的,后来“小说林”杂志不出版了,我也就此搁笔了。

孟朴的孽海花始终没有完篇,最初出了有二十回的单行本,倒也风行一时。但是这单行本出版以后,虽然书中人物出于影射,然而核对事迹,一望而知。因此得罪了许多老前辈,第一、他的老岳丈汪柳门,便不以为然,更有许多还是他的父执,尤其苏州人中,如陆凤石、汪芝房、叶鞠裳等,对于他都有谴责之词。后来端午桥邀了他去,说何必写这种小说得罪人呢?你何妨到我这里来呢?(旧回目中,本亦有涉及端方的事)这时他们又搞什么宏文馆,编什么“博物大辞典”,那时我已不在小说林了。总之资本已经蚀光,关门大吉。

这以后,孟朴便浮沉于宦海中。辛亥以后,陈陶遗任江苏省长时,他是什么水利局长、财政厅长,闹了一下子,我也弄不清楚,其实吏事非其所习,他是一个文学家呢。

到一九二七年,他官又不做了,他的大公子曾虚白,从法国留学回来,在上海开了一家“真美善书店”(我们称之为父子书店),又出了“真美善”杂志,孽海花又写了十余回,写到赛金花那时从洪宅出走为止,那一个回目是“青阳港·好鸟离笼”,以后便不曾写下去了。

徐念慈的红胡子小说,可怜他并不曾着笔,便这样賷志以没了。我的“碧血幕”,也不曾继续写下去,后来便是辛亥革命,仅仅秋瑾一方面的事,也不足以包罗许多史实。但我对于这个志愿,当时总搁在心头,老想以一个与政治无关的人,为书中的主角,以贯通史实,这不但写革命以前的事,更可以写革命以后的事了,只是我却想不起我的书中主人。

直到民国七八年间,我在北京,和张岱杉先生(名弧,别号超观,绍兴人,曾一度为财政部长,是前清举人)谈起此事,他知道我要写此历史小说,他提醒我道:“眼前有一个极适当的人,你没有留意吗?”我问是谁?他说:“梅兰芳将来是一个成名的人,而且都搭得上政治历史的,何不把他为书中主角呢?”我被他提醒了,大为称善,于是我便写了“留芳记”,但也只写了二十回,给林琴南先生看过,他还给我写了一篇序文,在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关于写“留芳记”的事,我后将再述。

在从前以一个文人,办点商业性质的事,终究是失败的多数。小说林也是如此,虽然所出的书,倒也不少,销路也不差,还是亏本。譬如说:放出的帐,收不回来;管理处不得其法等等;而且出版物是有时间性,尤其是小说。他们是自办印刷所、排字房的,后来搜出了半房间的铅字,都是拆了版子,不归原位,倾弃在那里,只好作为废铅卖了,诸如此类,都是吃了人家的亏。时报后来的失败也是如此,他们两位,狄楚青与曾孟朴,都是公子哥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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