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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与上帝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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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恢复

世上有许多人自以为认识上帝,知道上帝的爱憎。因此一个人在讨论这个题目时,不免被有些人认做亵渎,也被另一些人认做先知。人类以各个分别的说起来,不过是地壳的千百万万分之一,而地壳又不过是宇宙的千百万万分之一,真是极其渺小的物事,然而竟敢说认识上帝。

然而没有生活的哲学是完备的,没有人类的精神生活的概念是充分的,除非我们把自己引进到和周遭世界的生活有满意而融洽的关系里边去。人类已很够重要,他是我们的研究中最重要的题旨。这就是人性主义的要素。然而人类是生活于一个宏大的宇宙中的,这宇宙也和人类一般的奇特。所以凡是忽视了周遭的大世界,忽视了它的起由和结果的人,都不能算做有着一个满意的生命。

正统派宗教的缺点,在于在历史的进展中它和一些完全不涉宗教范围的物事发生了不可分析的关系——物理学、地质学、天文学、犯罪学、性的概念和妇女观念。它如若专自限于良心的范围,则重新定向的工作便不必像目下这般的困难了。要毁灭“天堂”和“地狱”的观念,较易于毁灭上帝的观念。

反之,科学把宇宙的神秘的一种更新更深的意义,和物质之为动力的一种别称的新概念,展开于现代基督徒的眼前。至对于上帝本身,詹姆靳·杰恳斯(james jeans)曾说,宇宙实好似一个伟大的思想,而不似一具伟大的机器。计算的本身,证明宇宙中实在有所谓算术上不能加以计算的东西。宗教须往后退,它不应该像以前的涉及自然科学范围中的许多物事,而应承认它们乃是不属于宗教的物事。宗教也不应该让神灵的阅历去倚赖着完全不相干的说法,如:人类的历史已有四千余年,或一百万年,或地球的形状是扁的、圆的,或是像折叠桌子一般的,或是由印度的象或中国的鼋所擎着的。宗教应该限于道德的范围,限于良心的范围,它自有和花木鱼星的研究的一般的尊严。圣保罗是首先动手术割治犹太教的人。他把饮食(吃有蹄的动物)和宗教分拆开来,使宗教得益不浅。宗教不但从分拆饮食之中可以得到益处,并且也可从分拆地质学和解剖学之中得到益处。宗教不必再去做一个天文学和地质学的涉猎者和一个古代传说的保存者。宗教尽可在生物教师讲课时闭口不言,则宗教就可以不像向来那么的愚蠢,而易于得到人类的崇敬了。

照现代所有的宗教而论,每个人将不得不把自己从所信仰的宗教中拯救出来,不论我们对于神学信条的意见如何。我们未尝不能于跪在地上默默作礼,眼望着彩色玻璃的教礼和崇拜的氛围下投身于上帝的门下。在这种意义上,崇拜成为真正的美术经验,真是出于本心的美术经验,犹如我们看着太阳向山林的背后落下去一般。在这个人的心目中,宗教是良心的最后事实,因为这个美术经验是非常近于诗意的。

但他对于现代的教会必然蔑视,因为他崇拜的上帝,并不是一个花些小钱即能买得动的上帝。他不能在乘船向北行驶时,叫风向北吹;不能在向南行驶时,叫风向南吹。因为着顺风而感谢上帝,乃是绝对的无礼,也是自私。因为这包含着上帝这个特别人向北行驶时,便不顾及另有许多向南行驶的人了。宗教应该是一种灵的交流。当中不能含有此造对彼造有所求的交换情事。他必不能够了解教会的真义,他对于宗教所经过的转变必觉得奇怪。他如将宗教照目前的形式下定义必会愕然无措。宗教是它的现状加了神秘的情感的加荣吗?抑是某种已经成为非常神秘,已经雕饰,已经遮掩的道德真理,庶使教士之流可以从而得到生活吗?启示对宗教的关系,是否也是如“秘方”对用广告宣传的“秘制药品”之关系一般的吗?它抑或是一种利用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在那里变戏法,因为不能见的不可思议的事物乃是最便于变戏法的事物吗?信仰是否应该以知识为基础,还是信仰乃是开始的知识的终点吗?它抑是像一个棒球,可以由爱梅·麦克弗逊(aimee mcpherson)向观众打去——是一种乔(joe)可以用接棒球的法子去接过来的事物吗?它抑或是阿里安种或挪特种血统的一种保持法,或不过是离婚和生育节度的一种反对法,并对任何社会改良者都称之为“红党”和“共产党”吗?基督是否必须在托尔斯泰被希腊的正统教会除名之后,于大风雪中将他抱在怀中吗?或是基督将要立在曼宁主教(bishop manning)的窗外,招呼那些坐在长椅中的富家孩子,一再做他的请求说:“让这些孩子到我这里”吗?

所以宗教在我们的心中所留下的是:一种令人不舒服的——然而在我却是异常满意的——感觉,觉得宗教所在于我们的生命中的,将是一种对生活的美,生活的伟大和生活的神秘的更简单化的感觉。当中虽也有一种责任,但已撇去了神学所堆积于表面的自以为准确的东西。在这个形式中的宗教是简单的,它于现代的人类已是够好。中古时代的神灵神权统治思想已渐渐退化。至于个人的永生问题——即宗教用以打动人心的第二个大理由——现在有许多人都已是抱着要死便死,而并无不满意处的态度了。

我们对永生的成见,当中略带一些病理性质。人类的期望长生是可以谅解的,但如若没有基督徒从中推波助澜,则它必不至于彼人类重视到这般畸形的地步。它已不是一种微妙的回想,一种崇高的幻想,位于虚无和事实中间的诗意境界中,而已成为一种十分一本正经的事实。尤其是在修道士的心目中,死亡的意识,或死后的生活,已成为生活中主要的关怀事件了。在事实上,五十岁以上的人们,不论他是异教徒或基督徒,大多并不怕死。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为死亡所威吓,和并不把天堂和地狱十分放在心上的理由。我们常听见他们很高兴地讨论自己身后的碑铭和坟墓的式样,以及火葬的好处等等。我这话并不单说凡是自知必升天堂者是如此的,而且也是指着对死亡抱一种现实见解以为人死不过似灯烛的火焰熄灭一般者而说的。目下识见高超的名人当中,有许多个都表示不相信有所谓个人的长生,而并不在意——如韦尔士()、爱尔勃·爱恩斯坦(albert einstein)、亚德·基士爵士(arthur keth)等人——但我以为并不一定需识见十分高超的人们方能克服死亡的恐怖。

有许多人已将别种更有意义的永生代替了这种个人的永生——如种族的永生、功绩和影响的永生。当我们去世之后,倘若我们所遗留的功绩依旧继续的有影响于我们自己的社会中的人生——不论这影响是怎样的微小——而在其中活动,则便已够了。我们可以将花朵摘下来,将花瓣丢在地上的,然而它的香味是依旧存留于空气中。这是一种更好的、更合理的、更为公的永生。在这种真实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路易·巴斯德(louis pasteur)、路德·勃尔班克(luther burbank)和汤姆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至今还在我们之中活着。他们的身体虽然已死,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所谓“身体”者,无非是许多化学的组成分子不断有变化的组合状态的一个抽象的综合罢了。人们开始了悟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像永流的大河中的一滴水,因此他对于这生命之流乐于做一些贡献。倘若他能少怀一些自私心则他自会觉得满足了。

我为什么是

一个异教徒宗教终是一桩属于个人的事件,每个人都必须由他自己去探讨出自己的宗教见解。只要他是出于诚意的,则不论他所探讨得到的是什么东西,上帝绝不会见怪他。每个人的宗教经验都是对他本人有效的,因为我已说过它是一种不容争论的东西。但是,如若一个诚实的人将他对于宗教问题的心得用诚恳的态度讲出来,则也必是有益于他人的。我在提到宗教时,每每避开它的普泛性,而专讲个人的经验,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我是一个异教徒。这句话或许可以作为是一种对基督教的叛逆,但叛逆这个名词似乎略嫌过火,而还不能准确地描写出一个人怎样在他的心理的演变中,逐渐的背离基督教。他怎样地很热忱地极力想紧抱住基督教的许多信条,而这些信条仍会渐渐地溜了开去。因为其中从来没有什么仇恨,所以也谈不到什么叛逆。

因为我生长在一个牧师的家庭中,并且有一个时期也预备去做传道工作,所以在意旨的交战之中,我的天然感情实在是向着基督教方面,而并不是反对它。在这个情感和意识交战的当中,我渐渐地达到了一个肯定的否认赎罪说的地位。这个地位照简单的说法,实在不能不称之为一个异教徒的地位。我始终觉得只有处在有关生命和宇宙的状态的信仰时,我方是自然自在,而无所交战于心。这个程度的演变极其自然,正如儿童的奶牙脱落,或已熟的苹果从树头掉落一般。我对这种脱落当然是不加以干涉的。照道家的说法,这就是生活于道里边。照西方的说法,这不过是依据自己的见解,对自己和宇宙抱一种诚恳的态度罢了。我相信一个人除非是对自己抱着一种理智上的诚恳态度之外,他便不能自在和快乐。一个人若能自在,则便已登上天堂了。在我个人,做一个异教徒也无非是求自在罢了。

“是一个异教徙”这句话,其实和“是一个基督徒”在意义上有什么高下之分?这不过是一句反面的话,因为在一般的读者心目中,“是一个异教徒”这话的意义,无非说他不是一个基督徒罢了。而且“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句很广泛很含混的说话,而“不是一个基督徒”这句话也同样是意义不很分明的。最不合理者,是将一个异教徒这名词的意义定为一个不信宗教或上帝的人。因为根本上,我们对于“上帝”或“对于生命的宗教”的态度还没有能够定出确切的意义哩。伟大的异教徒大都对大自然抱着一种深切的诚敬态度,所以我们对异教徒这个名词,只可取其通俗的意义,将它作为不过是一个不到礼拜堂里去的人,(除为了一次审美的行动外,我确不大到礼拜堂里去。)是一个不属于基督教群,而并不承认寻常的正统教义的人的解说。

在正的方面,中国的异教徒(只有这一种是为我所深知而敢于讨论的)就是一个以任心委运的态度去度这尘世的生活的人。他禀着生命的久长,脚踏实地地,很快乐地生活着。时常对于这个生命觉到一种深愁,但仍很快地应付着。凡遇到人生的美点和优点时,必会很深切地领略着,而视良好行为的本身即是一种报酬。不过我也承认他们对于因想升到天堂去,才做良好的行为,反之,如若没有天堂在那里诱引,或没有地狱在那里威吓,即不做良好行为的“宗教的”人物,自有一些怜悯和鄙视的心思。倘若我这句话是对的,则此间有很多的异教徒,不过自己不觉得罢了。现在的开明基督徒和异教徒,其实是很相近的。不过在谈到“上帝”时,双方才显出他们的歧异点。

我以为我已经知道宗教的经验的深度,因为我知道一个人不必一定须像纽孟主教(cardinal newman)一般的大神学家才能获得这种经验——否则基督教便失去了它的价值,或已经被人误解了。在我眼前看来,一个基督徒和一个异教徒之间的灵的生活,其区别之点不过是崇信基督教者是生活于一个由上帝所统治和监视的世界中,他和这个上帝有着不断的个人关系。所以他也可说是生活在一个由一位仁慈的父亲所主持的世界中,他的行为水准须谐合于他以一个上帝之子的地位所应达到的标准。这个行为水准显然是一个普通人所难于在一生中,或甚至在一个星期中,或甚至在一天之中毫无间断地达到的。他的实际生活实是游移于人类的生活水准,和真正的宗教生活水准之间的。

在另一方面,这异教徒住在这世界上是像一个孤儿一般,他不能期望天上有一个人在那里照顾他,在他用祈祷方式树立灵的关系时即会降福于他的安慰。这就显然是一个较为不快乐的世界;但也自有他的益处和尊严,因为他也如其他的孤儿一般不得不学习自立,不得不自己照顾自己,并更易于成熟。我在转变为异教徒之中,始终使我害怕的,并不是什么灵的信仰问题,而就是这个突然掉落到没有上帝照顾我的世界里边去的感念,这个害怕直到最后的一刹方才消灭。因为当时我也如一般从小即是基督徒的人,觉得如若一个个人的上帝其实并不存在,则这个宇宙的托底便好似脱落了。

然而,有时一个异教徒也会将这个更为和暖的、更为快乐的世界,同时看成一个更为稚气的、更像尚在生长中的世界;一个人如若能够长久保持着这个幻想,确是一件好而有益的事情;他的观念将和佛教徒对生命的观念相近似;这个世界将因此好似更为彩色华丽,不过同时也将因此成为一个不十分实在的,所以价值较低的世界。在我个人说起来,凡是不十分实在的和彩色过重的事物都是要不得的。一个人如要得到一种真理,必须付一笔代价;不论它的后果如何,我们终是需要真理的。这个境地在心理上,正和一个杀人者所处的境地相同:如若一个人犯了一次杀案,以下的最好办法就是自首。我就是因了这个理由,所以鼓起勇气转变为一个异教徒的。但一个人在承认一切之后,他自会没有惧怕的。心里安适就是一个人在承认一切之后所处的心境(这里我觉得我已受了佛教和道家思想的影响)。

我或者也可以将基督徒的和异教徒的境地用下列的说法加以区别:我个人的异教思想同时为了自傲心和自卑心弃绝了基督教,是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和理智上的自卑心,但笼统的说起来,自卑的成分比自傲居多。我是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因为我深不愿见除了我们是人类的理由,所以应该做和蔼合礼的男女人之外,还有别的理由;在理论上,如若你是喜欢将思想分类的话,则这个当可归入可做代表的人性主义思想。但大半我是为了自卑心,为了理智上的自卑心,因为当着现代的天文学的面前,我不能再相信一个寻常人类会被大创造者枧为一个重要的分子,因为一个人类不过是地球上一个极其微渺的分子,地球也不过是太阳系中一个极其微渺的分子,而太阳系更不过是大宇宙中一个极其微渺的分子罢了。人们的大胆和他的傲然夸张,实是所以使我倾跌的东西。我们对于那个“超人”所做的工作,所知道者只不过是几千万分之一,所以我们怎能够说,我们已经知道了他的性质?怎可以对他的能耐做假定之说呢?

人类个人的重要,无疑地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一。但我们可试看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这条教义已将他们引进到怎样地可笑的夸张。

在我母丧后出殡的四天之前,忽然大雨倾盆,这雨如若长此下去(这在漳州,秋天是时常如此的),城内的街道都将被水所淹没,而出殡也将因此被阻。我们都是特地从上海赶回去的,所以如若过于耽搁日子,于我们都是很不便的。我的一个亲戚(她是一个极端的,但也并不是不常见的中国笃信基督者的榜样)向我说,她向来信任上帝,上帝是必会代他的子女设法的。她即刻做祈祷,而雨竟停止了,显然是为了这样便可以让我们这个小小的基督徒家庭举行我们的出殡礼。但这件事里边所含的意义是:倘若没有我们这件事夹在当中,上帝便将听任全漳州的万千人民遭受大水之灾,如以往所常遭到的一般;或也可说是:上帝不是为了漳州万千的人民,而只是为了我家这少数几个人要赴着晴天出殡,所以特地将雨停止,这个意义使我觉得实是一种最不可思议的自私自利。我不能相信上帝是会替如此自私的子女想什么法子的。

还有一个基督教牧师写了一篇自传文,其中述说:在他的一生中,上帝许多次照顾他的故事,希望因此荣归于上帝。其中有一件上帝照应他的事件是:当他筹集了六百元去购买到美国去的船票的那一天,上帝特地将汇兑率降低一些,以便这位重要人物在购买美金船票时,可以便宜一些。以六百元所能购买的美金而言,高低的相差至多不过一二十元,难道上帝单单为了使他这个儿子可以得到一二十元的便宜,便竟肯使巴黎、伦敦和纽约的交易所经过一次金融风潮吗?我们应记得这种荣归于上帝的说法,在基督徒群中是并非罕见的。

人们的寿限大都不过七十岁,而他们竟会这般的厚颜自傲。人类以其集合体而言,也许已有一部很动人的历史,但以各个而言,则在宇宙中正如苏东坡所说,不过是沧海之一粟,或如朝生夜死的蜉蝣罢了。基督徒不肯谦卑。他们对于这股他们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的生命巨流(这股大流永远向无穷无尽处流去,如一条大河之流向海中,永远变迁,而也是永远不变的)的集体的永存,从来不知道感觉满足。瓦器将向窑工问说:“你为什么将我烧成这个模式,为什么将我烧成这般的脆法?”瓦器因为易于破碎,所以感觉不满足。人类有了这样一具奇异的身体,这具几乎近于神圣的身体,也仍感觉不满足。他还要长生不老!他不肯让上帝安宁。他每天还要做祈祷,他每天还要从这个才物之源那里讨些个人的赏赐。他为什么不让上帝得一些安宁呢?

从前有一个中国学者,他不信佛教,但他的母亲则很相信。她极其虔诚,整天不停地念“阿弥陀佛”时,她的儿子即在旁边唤一声“妈妈”,她恼了。“这样看起来,”她的儿子向她说,“菩萨如果也听得见你这般的唤他时,他不也要发恼吗?”

我的父母都是极虔诚的基督徒。每晚听我父亲领着头做晚祷,便可以知道他的虔诚程度。我是一个对宗教感觉很敏锐的孩子。我以一个牧师儿子的地位,受到教会教育的便利,我从其长处获得益处,但也从其短处获得痛苦。对它的长处,我是始终感谢的,而对于它的短处,则将它转变成我的力量。因为依照中国哲学的说法,一个人的生命是并没有所谓好运或厄运的。

我是不许到中国戏院里边看戏的,不许听说书的,是完全和中国的民间神话故事隔绝的。当我踏进教会学校之后,我父亲所教我读过的一些《四书》是完全荒废了。这或许于我是一种益处——因为这一来,使我在从未受过西方教育之后,能以一个西方小孩走到东方新奇世界里的愉快心境再回去研究这些旧学。当我在学校读书时代,我的完全抛弃毛笔而专用自来水笔,是于我最有益的事情,因为这使我在心理上始终对于东方觉得它是一个完全新的事情,因为这使我在心理上始终对于东方觉得它是一个完全新鲜的世界,直到我已有了做研究它的准备的时候。如若维苏威火山不将庞贝城掩没,则庞贝的古迹必不能保存得这样的完备,那地方石板街上所留下的车辙必不能保存到今日。教会学校的教育就是我的维苏威火山。

思想这件事总是危险的。而且,思想总是和魔鬼有联系的。当我在学校受教育的时代,也就是我最虔信宗教的时代,我心中对于基督教生活的美丽的感觉,和一种对任何物事都想探求其理由的念头已渐渐地发生冲突。但很奇怪地,当时我并不感觉到那种几乎使托尔斯泰因之而自杀的痛苦和失望。在每一个阶段中,我仍觉得自己还是一个统一的基督徒,在信念上仍很融洽,不过比上一个阶段开通一些,在盲从教条上次数略少一些。无论如何,我终究还随时想到“山上的教训”,圣诗中如“看那些田中的百合花啊!”这种句子太好了,使我相信它不会是假的。我就因了这些,因了意识到内心的基督教生活,所以使我生出了新的力量。

但教义则很可怕的从我的心头渐渐地溜了出去。许多浅近的事情渐渐地使我觉得不自在。“肉体的复活”这一条,当基督未能在第一世纪中人所期望的第二次降临里边实现,诸圣徒没有从他们的坟墓里边肉身走出来时,即已证明是不成立的,但这一条现在依然存在于圣徒的信条中。这就是很浅近的事情中之一端。

后来,我又加入了神学班,以求深造。于是我又发现了教义中的另一条也有使我起疑的地方。那一条就是“处女生儿”,美国各神道学院的主任教授对于这一条都各抱着不同的见解。最使我动恼的是:中国信徒必须在受洗礼之前,将这一条囫囵承认,不许稍生疑问,而同一教会里边的神学家则不许公然认为是一件疑问。这好似有些虚伪,而且也似平是不公允的。

我读到高级的神学,研究到“水门”究竟在哪里那种细微问题时,我便觉得责任已经解除,因而对于神学便不肯认真,结果是我学科的成绩渐渐低落。我的教师即以为我的性情根本不适于做一个教会牧师,因此主教也以为我不如从此脱离。他们不愿再在我的身上耗费徒然的教诲了。这在我现在看来,也好似一种不露相的好运。因为我很疑惑如若我当时依旧读下去,而终身穿上了一件牧师的长袍之后,我是否真能够心口如一啊!这种对于神学家和一般的教徒所需信仰的信条的反抗意念,在我看来,实在差不多近于我所谓“背叛”了。

当这个时候,我已达到深信基督教的神学家实是基督教的大敌的地步。他们有着两个我最不能了解的矛盾点:第一,他们将基督教的信仰的整个结构完全系在一只苹果上。如若亚当没有吃苹果,世上即不会有原始的罪恶;如若世上并没有原始的罪恶,世上便不需要什么救赎。不论那只苹果在象征上有怎样的价值,但这一点终是极显明的。基督本人从来没有提起过原始的罪恶或救赎这件事情,所以它其实是并不符基督的训诲的。总而言之,我从研究文学之后,我也如现代的美国人一般,不能意识到我有着什么罪恶,而且绝不相信我有罪恶。我所能意识到的就是:上帝只要能如我的母亲爱我一般的一半,他便绝不会将我打到地狱里边去的。这是我内心意识里边的一次最后的行为,不论为了那一种宗教,都不能不承认其为事实。

还有一个问题,在我看是尤其不合理的。这就是:当亚当和夏娃在蜜月中吃了一只苹果时,上帝即异常大怒,罚他们的子孙世世代代的为了这一件小小的罪过而受罪,但是,当同是这班子孙将上帝的独子害死时,上帝却异常快活,将他们一起赦免。不论人们对这件事有怎样巧妙的解释相论据,我总认它是极不合理的。这也就是使我不自在的末了一件事情。

我在毕业之后,还依旧是一个很热心的基督徒,会自动地在北京的清华学校(非教会学校)里边组织了一个主日圣经班,这事并曾便当时的许多同事教员心里很不高兴。这圣经班的圣诞日集会使我最受痛苦,因为我是在拿一件我自己所不相信的伪事在那里告诉给中国的儿童听。自从我将一切都藉着理智破解之后,留在我心中的就只剩了爱心和恐惧两件事:一种渴望能依赖一个全智的上帝,庶使我可以觉得快乐的爱心,如若没有了这个一再抚慰的爱心,我便不能如此快乐和安宁——和堕落到孤儿世界中去的恐惧心。最后我居然获救了。我和一位同事辩论说:“如若没有上帝的话,人民便不肯行善,而世界必将颠倒了。”

“不然。”我的孔教同事回说,“因为我们都是懂道理的人类,所以我们应该能够过一种合于道理的人类生活。”

这个令人崇尚人类生活尊严的说法,割断了我和基督教的最后一丝关系,从此之后,我便成为一个异教徒了。

现在我已完全明白了。异教的信仰是一种更为简单的信仰。它没有什么假定之说,也无需做什么假定之说。它专就生活事实而立论;所以使良好的生活更为人所崇尚。它在不责善之中,使人自然知道行善。它并不藉着种种假定的说法,如:罪恶、得救,十字架、存款于天上,人类因了上天第三者的关系,所以彼此之间有一种彼此应尽的义务等——都是一些曲折难解,难于直接证明的事情——去劝诱人们做一件善事。如若一个人承认行善的本身即是一件好事,他即会自然而然将宗教的引人行善的饵诱视做赘物,并将视之为足以掩罩道德真理的彩色的东西。人类之间的互爱应该就是一件终结的和绝对的事实。我们应该不必藉着上天第三者的关系而即彼此相爱。基督教在我看来,好似已使道德成为一件非常困难,非常复杂的事情。而罪恶倒反而是一件极易动人,极自然和极可悦的东西。在另一方面,异教主义倒好似能够将宗教从神学里边拯救出来,而恢复了它的信仰的简单性和感觉的尊严。

其实,我颇已看出有许多神学的谬说怎样从第一、第二、第三世纪中渐渐的产生,将“山上训诲”的简单真理歪曲成一种严厉、不合人情、自以为是的结构,以供一个祭司阶级自私的利用。从“启示”这个名词即能看出其中的隐情。这启示就是一种授予一个先知的特别秘密或神圣的计划,由这先知以师生授受的方式世代传袭下去;这启示也是各种宗教中从回教和摩门教到活佛的喇嘛教和爱迪夫人的基督教科学所都具有的,以便他们可以各自握着当做一种得救的特有的注册专利品。凡是祭司阶级都是依赖这个启示为他们的日常食粮而获得生活。“山上训诲”这个简单真理必须修饰起来,上帝所重视的百合花必须将它镀上金子。于是我们就有了“第一个亚当”,“第二个亚当”,如此类推下去。圣保罗的逻辑在基督教的早年时代似乎是很能动人听闻,令人很难于责难的。但在现在较为乖滑较富于意识的人的心目中,则便似十分勉强,缺乏力量了。而崇尚启示的弱点即在这种亚洲式的推论逻辑和现代对真理的较为乖滑的领悟之间,显露于现代人的眼前了。所以,只有藉着回到异教主义,和不承认启示,一个人方能回到原始式的(在我看来是较为满意的)基督教。

所以说一个异教徒为不信宗教的人是错误的:其实他所不信的不过是不信各式各样的启示罢了。一个异教徒是必然信仰上帝的,不过他因恐旁人误会,所以不肯说出来。中国的异教徒都是信仰上帝的,文学中所用以表示这个上帝的名词,其最常见者就是“造物者”。惟一的不同点就在:中国的异教徒很诚实地听任这位“造物者”隐处在一个神秘的彩媟中,不过对他表示着一种尊畏和虔敬,而即以为足够了。对于这个宇宙的美丽,对于万物的巧妙,对于星辰的神秘,对于上天的奇伟,和对于人类灵魂的尊严,他都是能领会的。他接受死亡,他接受痛苦,视之不过为生命中所不可免的东西,视之如旷野的阵风,如山间的明月,而从无怨言。他以为“委心任运”乃是最虔敬的态度和宗教信仰,而称之为“生于道”。如若“造物者”要他在七十岁死亡,他便坦然在那时去世。他又相信“天理循环”,所以世界绝不会永远没有公道。此外,他便无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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