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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改制与“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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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外戚王氏的专权

武帝死后,经昭帝和宣帝两期,和平而繁荣的两朝,凡四十四年,而至元帝。

当元帝做太子时,他的爱妃夭死,临死时,自言死于非命,由妾婢诅咒所致。太子悲痛到极,许久不去接近宫里任何女人,长日精神恍惚的。宣帝很替他担心,叫皇后觅些女子,可以开解他的。皇后选了五人,等他来朝时,给他瞧见,并嘱近身的太监暗中探听太子的意思。太子本来没有把这五人看在眼里,怕拂母后意,勉强答道:内中有一人可以,却没明说是谁。那太监见五人中独有一人穿着镶大红边的长褂,并且坐的挨近太子,认为就是她,照禀皇后,皇后便命人把她送到太子宫里。她叫作王政君,当年她就生了嫡皇孙,即后来的成帝。

元帝即位,王政君成了皇后,嫡皇孙成了太子。元帝晚年,太子耽于宴乐,很使他失望,而皇后又已失宠。他常想把太子废掉,而另立他新近所恋一个妃嫔的儿子。当他最后卧病时,这妃嫔母子常在他跟前,而皇后和太子难得和他见面;他屡次查问从前景帝易置太子的故事。是时皇后、太子和太子的长舅王凤,日夜忧惧,却束手无策,幸亏因一位大臣涕泣力谏,无帝竟息了心。

成帝之世,王凤四兄弟相继以“大司马”(大司马乃是当时最高的军政长官)的资格辅政。据王凤的同僚刘向在一封奏章里的观察:

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青紫貂蝉,充盈幄内,鱼鳞左右。大将军(王凤)乘事用权,五侯(凤诸弟)骄奢僭盛,并作威福,击断自恣。……尚书九卿,刺史郡守,皆出其门。筦执枢机,朋党比周。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游谈者助之说,执政者为之言。排摈宗室,孤弱公族,其有智能者,尤非毁而不进。……兄弟据重,宗族盘互。历上古至秦汉,外戚僭贵,未有如王氏者也。

王凤诸弟继任时,虽然不能像他那样专权独断,但王家的势焰,并没有稍减。

王太后的兄弟共八人,唯独弟曼早死,没有封侯,太后很惦念他,他的寡妇住在宫里,抚育着幼子王莽。王氏众侯的公子,个个骄奢淫逸,只知讲究车马声伎。唯独王莽谦恭俭朴,勤学博览,交结贤俊,穿着得同儒生一般。他对寡母,对诸伯叔,对寡嫂孤侄,无不处处尽道,为人所不能为。王凤病,他在跟前侍候,亲自尝药,蓬头垢面,衣不解带,一连好几个月。王凤临死,特别把他托付给太后和成帝,其他诸伯叔也无不爱重他。他不久便被升擢到侍中(宿卫近臣),并封新都侯。他爵位愈尊,待人愈敬谨。散赀财车马衣裘,以赠送宾客,赡养名士,又广交名公巨聊。于是在朝的推荐他,在野的颂赞他,他隐然为一时人望所寄了。

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王莽的叔父大司马王根因病辞职,荐莽自代。这时莽才三十八岁。他虽位极人臣,自奉仍如寒素。有一回,他的母亲病,公卿列侯的夫人来问候,他的夫人出迎,衣不拖地(是时贵妇的衣服是拖地的),用粗布做“蔽膝”,来宾只当她是婢仆,问知是大司马夫人,无不吃惊。他把受赏赐所得的赀财完全散给寒士。又延聘贤良,以充属吏。他的声誉随爵位而起。

次年三月,成帝死,绝后,以侄定陶王嗣位,是为哀帝。王政君虽然升级为太皇太后,王氏的权势却暂时为哀帝的祖母家傅氏和母亲丁氏所压倒。是年七月,王莽称病去职。

第二节哀帝朝的政治

王莽去职前一月,汉廷议行一大改革,这改革方案的主要条目如下:

(一)一切贵族、官吏及平民,“名田”(谓私有田土)皆不得过三十顷。三年后,过限的充公。

(二)商人皆不得“名田”为吏。

(三)诸侯王蓄奴婢不得过二百人,列侯公主不得过一百人,关内侯及吏民不得过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以下,不在数中。三年后过限的充公。

(四)官奴婢,年五十以上,解放为平民,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

(五)废除“任子令”。任子令的规定是,官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得荫子弟一人为“郎”,即皇帝的侍从(这种特权的废除,宣帝时已有人主张)。

(六)增加三百石以下的官吏的俸禄。

这改革案的发动人师丹在建议里说道:

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民始充实,未有并兼,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赀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我们把这些话和上一章所载董仲舒对武帝说的话对读,便可见一个时代要求的持续性。

这改革案和王莽的关系,史无明文,但从他日后在政治上的措施看来,他赞成这改革案是无可疑的。

这改革案奏上后,一时奴婢田地的价值大减。但丁、傅两家和哀帝的嬖臣董贤觉得它于自己不便,哀帝诏暂缓施行,这就等于把它判了无期徒刑。不久,哀帝赐董贤田二千顷,就把这改革案中最重要的项目宣告死刑。

董贤是我国历史中一个极奇特的角色。哀帝即位时,他才十七岁,比哀帝少三岁。他生得异常姣好,哀帝做太子时早已倾心于他,即位后,依然时常与他同卧起。他们间有一件千古传为话柄的事,一日午睡,董贤枕着哀帝的衫袖,哀帝要下床,却怕惊醍了董贤,把衫袖剪断而起。他对董贤的赏赐,使得他死后董氏家产被籍没时,卖得四十三万万。这还不足为奇,董贤甫二十二岁,在政治上没有做过一点事,便被册为大司马,册文里并且用了“允执厥中”的典故,那是《书经》所载帝尧禅位于舜时说的话。这册文已够使朝野惊骇了。不久哀帝宴董贤父子,酒酣,从容对董贤说道:“吾欲法尧禅舜何如?”

哀帝想效法帝尧,原有特殊的历史背景。秦汉以来深入人心的“五德终始”说早已明示没有一个朝代能够永久。而自昭帝以来,汉运将终的感觉每每流露于儒生、方士之口。昭帝时有一位眭孟因天变上书,有一段说道:

先师董仲舒有言,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汉家尧后(谓汉高帝为帝尧的后裔)有传国之运,汉帝宜……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如殷、周二王后,以承顺天命。

眭孟虽然以妖言伏诛,其后二十年,在宣帝时,有一位盖宽饶,亦以同类的言论送死。成帝时,大臣谷永因天变上书,也说道:“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征也;黄浊(尘)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稍后亦在成帝时,方士甘忠可昌言:“汉家逢天地之大终,当更受命于天。”并且供献种种重要“受命于天”的法术。忠可虽以“假鬼神罔上惑众”死于狱中,他的弟子夏贺良又把他的一套向哀帝进献。原来哀帝即位后,久病无子。贺良用这类的话恫吓他:“汉运已经中衰,应当重新接受天命。成帝不应天命,所以绝嗣。如今陛下久病,天变屡次出现,这就是上天的谴告。”哀帝信了他的话,改建平二年(前5年)为“太初元将”元年,自号为“陈圣刘太平皇帝”,改刻漏百度为百二十度,并大赦天下。这些就是“更受天命”的法术。但是一切实行后,毫无效验。哀帝在计穷望绝之下,又被一种异常的情感所驱使,便自觉或不自觉地要实行眭孟的主张了。

哀帝册命董贤为大司马是在元寿元年(前2年)十二月。次年六月,他还没有“法尧禅舜”,便仓促死了。

第三节从王莽复起至称帝

王莽罢政后不久,被遣归“国”(即本封的新都,在今河南),闭门韬晦了三年。吏民上书替他讼冤的有一百多次。后来应举到朝廷考试的士人又在试策里大大颂赞王莽的功德。哀帝于是召他还京,陪侍太皇太后。他还京年余,而哀帝死。哀帝又是绝后,他的母后及祖母又皆已前死,大权又回到太皇太后手,这时她七十二岁了。王莽于哀帝死后不几日,以全朝几乎一致的推举,和太皇太后的诏令,复大司马职。是年九月,他才选了一个年方九岁的中山王做继任的皇帝,这时朝中已没有和王莽不协,或敢和王莽立异的人了。次年,王莽既进号太傅安汉公,位诸侯王上,太皇太后又从群臣的奏请,下诏道:

自今以来,唯封爵乃以闻。他事,安汉公、四辅平决。州牧(成帝末王莽为大司马时,罢刺史,于每州设长官,称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对安汉公,考故官,问新职,以知其称否。

平帝虽名为天子,连自己的母亲卫后也不得见面。她被禁锢在中山,因谋入长安,全家被诛灭。不久平帝亦郁郁而死。他一共做了五年傀儡。在这五年间,王莽行了不少的惠政和善政,举其要者如下:他大封宗室和功臣的后裔,前后不下二百人。他令官吏自“比二千石”以上,年老退休的,终身食原俸三分之一。值凶年,他献田三十顷,钱百万,以与贫民,同僚仿行的二百三十人。他在长安城中起了五条街,房屋二百所,给贫民居住。他立法,妇女非身自犯法,不受株连;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非家犯大逆不道,被诏名捕,不得拘系。他赐天下鳏寡孤独及高年人以布帛。他在郡(王国同)、县(侯国同)、乡、聚(较乡为小)皆设公立学校;在郡的称“学”,在县的称“校”,每所置经师一人;在乡的称“庠”,在聚的称“序”,每所置《孝经》师一人(《孝经》是战国末出现的一部劝孝的书,托为孔子和弟子对话的记录)。他扩充太学,增加博士人数至每经五人,于《五经》之外又添立《乐经》;学生增加至万余人。又给太学建筑宏伟的校舍,其中学生宿舍就有万多间。他征求全国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乐律、文字训诂、医药、方技和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秦汉间出现的讲训诂的书)教授的人,由地方官以优礼遣送到京。前后应征的凡数千人,皆令在殿庭上记述所学。他又曾奏上“吏民养生,送终,嫁娶,田宅,奴婢之品”;所谓“品”就是分等级的限制。董仲舒、师丹的建议,他又打算实行。可惜这方案提出不久,适值卫氏之狱,又被搁起,后来不知何故,竟没有重提;其详细节目不得而考了。

讴歌和拥戴王莽的人自然不会缺少。当平帝选后,王莽拒绝把女儿参加候选时,就每日有千余人,包括平民、学生和官吏,守阙上书,“愿得公女为天下母”,结果他的女儿不待候选便直接做了皇后。当皇后正位后,群臣请求给他“大赏”时,就有八千多人上书附和。当他拒绝接受赏田时,就先后有吏民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上书朝廷,声言对他“宜亟加赏”。

在这时期,王莽处处以周公为榜样,朝野也以周公看待他。传说周公辅政时,有南方远夷越裳氏来献白雉,为周公功德及远的表征;是时也有益州塞外(今安南境)蛮夷,自称越裳氏,来献白雉和黑雉,其后四夷声言因慕义而来朝贡的络绎不断。周公“托号于周”,所以朝廷的公论要给王莽以安汉公的称号。周公位居总领百僚的太宰,所以朝廷的公论要为他特设“宰衡”一职,位在诸侯王之上(宰衡是兼采太宰和阿衡之号,商汤大臣伊尹,号阿衡,曾辅汤孙太甲)。周公的七个儿子都封为诸侯,所以朝廷的公论要把他的两个儿子(他原有四子,一因杀奴,为他迫令自杀;一因助卫氏,伏诛;后来又一因谋杀他,为他迫令自杀)都封侯。最后,传说周公当成王幼小时,曾暂时替代他做天子,谓之“居摄”,于是就有一位侯爵的宗室上书,说“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子事,如周公。”这件想象的史事正要开始重演时,平帝病死,又是绝后。是月就有人奏称,武功县长淘井,得白石,上有丹漆写的文字:“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王莽却经问卜和看相之后,选了一个最吉的两岁的宗室子婴,做平帝的后嗣,同时他受同僚的推戴和太皇太后勉强下的诏令,实行“居摄”,他令臣民称他为“摄皇帝”。他祭祀及朝见太皇太后时,自称“假皇帝”(假有代理之意,非言伪)。

在王莽“居摄”的头两年间,安众侯刘崇及东郡太守翟义先后起兵讨伐他,皆败死。第三年(公元8年),宣示天意要王莽做皇帝的“符命”接叠而起。是年十一月,王莽奏上太皇太后,请(许莽):

共事神祇宗庙,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仍)称假皇帝,其号令天下,天下奏言事,毋言摄,以居摄三年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为度,用应天命。臣莽夙夜养育,隆就孺子,令与周之成王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于万方,期于富而教之。孺子加元服,“复子明辟”(谓待子婴长大后,还他帝位),如周公故事。

次月,某日黄昏时,有梓潼人哀章,穿着黄衣,拿了一个铜盒,送到汉高祖庙。盒里装着两卷东西:一卷题为《天帝行玺金匮图》,一卷题为《赤帝行玺刘邦传予黄帝金策书》。策书的大意是说王莽应为真天子,太皇太后应从天命。守庙的人奏闻王莽。次日一早王莽便到高庙拜受这铜盒,即所谓“金匮”,然后谒见太皇太后,然后还坐殿廷,下书道:

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属。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匮策书,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汉氏高皇帝之灵,承天命传国金策之书,予甚祗畏,敢不钦受?以戊辰直“定”(定是建除等十二日次之一),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为始建国元年正月之朔。

第四节王莽的改革

王莽即真后,除了“改正朔,易服色”等外,还要改变全国的经济机构。他自从少年得志以来,可谓从心所欲,无不成为事实。现在他要依照先圣的启示,理性的唤召,为大众的福利和社会的正义,去推行一种新经济的制度,还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阻碍吗?孟子所提倡而认为曾经存在过的“井田”制度,时常闪烁于西汉通儒的心中。不过董仲舒和师丹都认为“井田”制“难猝行”,不得已而思其次,提出“限民名田”的办法。王莽在胜利和乐观、信古和自信之余,便完全看不见董仲舒和师丹所看见的困难了。他不但要实行“井田”制度,并且要同时改革奴隶的制度,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诏道:

古者设庐井八家,一夫一妇田百亩,什一而税,则国给民富而颂声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为无道,……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制于民臣,专断其命(谓吏民得擅杀奴婢)。奸虐之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悖人伦,谬于“天地之性人为贵”(语出《孝经》)之义。……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疲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劂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耘,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餍糟糠,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措。……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奴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致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这道诏书亦宜与董仲舒请限民名田及废除奴婢的奏章对读。这道诏书所提出的改革,分析如下:

(一)田地国有,私人不得买卖(非耕种的土地,似不在此限)。

(二)男丁八口以下之家占田不得过一井,即九百亩。关于男丁八口以上之家无明文,似当以“八丁一井”的标准类推,有爵位食赏田的当不在此限。

(三)占田过限的人,分余田与宗族乡邻。

(四)无田的人,政府与田;所谓“如制度”,似是依“一夫一妇田百亩”的办法。有田不足此数的亦当由政府补足。

(五)现有的奴婢,不得买卖(但没有解放)。买卖自由人为奴婢,虽没有提及,当亦在禁止之列。现有的奴婢的子孙是否仍听其承袭为奴婢,亦没有明文。若否,则是王莽要用渐进的方法废奴;若是,则他并不是要完全废奴。

这道诏令实际上曾被施行到什么程度,不可确考。据说“坐卖买田宅奴婢……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可惜这几句话太笼统了。这道诏令的推行所必当碰到的困难和阻碍是怎样,历史上亦没有记载。但是到了始建国四年,有一位中郎区博进谏道:

井田虽圣王法,其废久矣。……今欲违民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复起,而无百年之渐,弗能行也。天下初定,万民新附,诚未可施行。

王莽听了他的话,便下诏:

诸名、食、王田,皆得卖之,勿拘以法。犯私买卖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这里只涉及上列的第一项及第五项的一部分。其余各节不知是否亦连带撤销。但我们要注意,他的解禁并不否认始建国元年的诏令在四年间所已造成的事实。

除了关于土地和奴婢的新法外,王莽在民生及财政上还有六种重要的兴革:

(一)国营专利事业的推广。武帝时国家已实行盐铁和酒的专卖,其后酒的专卖废于昭帝时;盐铁的专卖,元帝时废而旋复。王莽除恢复酒的专卖外,更推广国家独占的范围及于铜冶和名山大泽的资源的开采,同时严禁人民私自铸钱。

关于这一项立法的用意,王莽曾有诏说道:

夫盐,食肴之将(将帅);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仰以给赡;钱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要挟)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谓由国家经营)之。

(二)国家放款的创始。人民因祭祀或丧事所需,得向政府借款,不取利息;还款期限,祭祀十日,丧事三月。人民因经营生业,得向政府借款,每年纳息不过纯净赢利的十分之一。

(三)国营“平价”贸易的创始。五谷布帛丝绵等类日常需用之物,遇滞销时,由政府照本收买。政府在各地算出这类货物每季的平均价格(各地不必同)。若货物的市价超过平均价,则政府照平均价出卖,若低过平均价,则听人民自由买卖。这制度虽然与武帝所行的平准法有点相似,但用意则极不相同,后者目的在政府赢利,前者则在维持一定的物价水准,便利消费者而防止商人的囤积居奇。

(四)荒弃土地税的创始。不耕的田和城郭中不种植的空地皆有税。

(五)处理无业游民的新法。无业的人每丁每年须缴纳布帛一匹,不能缴纳的由县官征服劳役,并供给其衣食。

(六)所得税的创始。对一切工商业(包括渔猎牧畜,巫医卜祝,旅店经营以至妇女之养蚕,纺织和缝补),取纯利十一分之一,叫作“贡”,政府收入的贡即为放款与人民的本钱。贡税与现代所得税的异点在前者没有累进的差别,亦没有免征的界限。

以上的制度,除铜冶的专利公布于始建国元年外,其余皆在始建国二年以后陆续公布,其被实际施行的程度和推行时所遇的困难和阻碍,历史上亦均无记载。铜冶的专利弛于始建国五年,山泽的专利弛于地皇三年(公元22年),次年王莽便败死。

第五节新朝的倾覆

王莽对于立法的效力有很深的信仰,他认为“制定天下自平”。除上述一切关于民生和财政的新法外,他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行政区域的划分以及礼乐刑法无不有一番改革。他自即真以来,日夜和公卿大臣们引经据典地商讨理想的制度,议论连年不休。他沿着做大司马时的习惯,加以疑忌臣下,务要集权揽事,臣下只有唯诺敷衍,以求免咎。他虽然忙到每每通宵不眠,经常的行政事务,如官吏的遴选、讼狱的判决等却没有受到充分的理会。有些县甚至几年没有县长,缺职一直被兼代着。地方官吏之多不得人是无足怪的。更兼他派往各地的镇守将军,“绣衣执法”,以及络绎于道的种种巡察督劝的使者又多是贪残之辈,与地方官吏相缘为奸。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即使利民的良法,也很容易变成病民。何况像贡税和荒地税本属苛细。国家专利的事业禁民私营,像铸钱和铜冶,犯者邻里连坐,这又给奸吏以虐民的机会。

在王莽的无数改革中有一件本身甚微而影响甚大的,即王爵的废除,因此从前受汉朝册封为王的四夷的君长都要降号为侯,并且更换玺印。为着这事,朝鲜的高勾骊、西南夷句町先后背叛。王莽对他们纯采高压政策。他派十二将领甲卒三十万,十道并出,去伐匈奴。因为兵士和军用的征发的烦扰,内郡人民致有流亡为“盗贼”的,并州、平州尤甚。出征的军队屯集在北边,始终没有出击的机会。边地粮食不给,加以天灾,起大饥荒,人民相食,或流入内郡为奴婢。边地的屯军,生活困苦,又荼毒地方,五原、代郡,受祸尤甚;其人民多流为“盗贼”,数千人为一伙,转入旁郡,经一年多,才被平定。北边郡县却大半空虚了。为伐匈奴,强征高勾骊的兵,结果高勾骊亦叛,寇东北边。征句町的大军,十分之六七死于瘟疫,而到底没有得到决定的胜利。为给军用,赋敛益州人民财物至于十收四五。益州因而虚耗。以上都是王莽即位以来八年间的事。

从新朝的第九年(是年莽六十二岁)至第十四年(公元17至22年)间,国内连年发生大规模的天灾,始而枯旱,继以飞蝗。受灾最重的地方是青、徐二州(今山东的东南部和江苏的北部)和荆州(今河南的南部和湖北的北部)。灾害的程度,除了表现于四方蜂起的饥民暴动外,还有二事可证:其一,山东饥民流入关中求食的就有数十万人;其二,王莽分遣使者往各地,教人民煮草木为“酪”,以代粮食,这种“酪”却被证明是无效的替代品。

暴动的饥民,起初只游掠求食,常盼年岁转好,得归故里;不敢攻占城邑,无文告旗帜,他们的魁帅亦没有尊号,他们有时俘获大吏也不敢杀害。因将吏剿抚无方,他们渐渐围聚,并和社会中本来不饥的枭悍分子结合,遂成为许多大股的叛党。其中最著者为萌芽于琅琊而蔓延于青、徐的“赤眉”(暴动者自赤其眉,以别于官军,故名)和最初窟穴于绿林山(在今湖北当阳)而以荆州为活动范围的绿林军。二者皆兴起于新朝的第九年。绿林贼后来分裂为下江兵和新市兵。

第十三年(即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遣大师羲仲景尚、更始将军王党将兵击青、徐。同时又遣将击句町,并令天下转输谷帛至北边的西河、五原、朔方和渔阳诸郡,每郡以百万数,预备大举伐匈奴。是年曾以剿贼立大功,领青、徐二州牧事的田况,上平贼策道:

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部吏伍人所能擒也。咎在长吏不为意,县欺其郡,郡欺朝廷,实百言十,实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辄督责,遂致延蔓连州。乃遣将率(率乃新朝将帅之称)多发使者,传相监趣(促)。郡县力事上官,应塞诘对。供酒食,具资用,以救断斩。不给(暇)复忧盗贼,治官事。将率又不能躬率吏士,战则为贼所破,吏气浸伤,徒费百姓。前幸蒙赦令,贼欲解散,或反遮击,恐入山谷转相告语。故郡县降贼,皆更惊骇,恐见诈灭。因饥馑易动,旬日之间,更十余万人。此盗贼所以多之故也。今洛阳以东,米石二千。窃见诏书欲遣太师、更始将军(指羲仲景尚与王党)。二人爪牙重臣,多从人众,道上空竭;少则无以威视远方。宜急选牧尹以下,明其赏罚。收合离乡、小国,无城郭者,徙其老弱,置大城中,积藏谷食,并力固守。贼来攻城则不能下,所过无食,势不得群聚。如此招之必降,击之则灭。今空复多出将率,郡县苦之,反甚于贼。宜尽征还乘传诸使者,以休息郡县,委任臣况以二州盗贼,必平定之。

王莽不听,反免田况职,召还京师。

第十四年二月,羲仲景尚战死。四月,莽继派太师王匡和更始将军廉丹,将锐士十余万,往征青、徐。大军所过百姓唱道:

宁逢赤眉,不逢太师。

太师尚可;更始杀我!

十月,廉丹战死,全国震动。十一月,下江、新市兵与平林、舂陵兵联合。平林、舂陵兵皆以其兴起之地名,先后皆于是年兴起。舂陵兵的领袖乃汉朝皇室的支裔刘和刘秀两兄弟。

第十五年,二月,下江、新市等联军拥立刘玄为皇帝,改元更始。刘玄亦汉朝皇室的支裔,他即位之日,对群臣羞愧流汗,举手不能言语。是时联军攻宛城未下,他驻跸宛城下。三月王莽诏发郡国兵四十余万,号百万,会于洛阳,以司空王邑、司徒王寻为将。五月,二王率其兵十余万由洛阳向宛进发,路过昆阳,时昆阳已降于联军,二王首要把它收复。部将严尤献议道:“今僭号的人在宛城下,宛城破,其他城邑自会望风降服,不用费力。”王邑道:“百万大军,所过当灭。如今先屠此城,喋血而进,前歌后舞,岂不快哉!”于是纵兵围城数十重,城中请降,王邑不许。严尤又献计道:兵法上说,“归师勿遏,围城为之阙”,可依此而行,使城中贼得路逃出,好惊怖宛下。王邑不听。先是当城尚未合围时,刘秀漏夜从城中逃出,请救兵。六月刘引救兵到,自将步骑千余为前锋。二王亦派兵迎击,却连战皆败。刘秀乃率敢死队三千人从城西水上冲官军的中坚。二王根本轻视他,自将万余人出阵,令其他营伍各守本部,不得擅动。二王战不利,大军又不敢擅来救援。二王阵乱,刘秀乘势猛攻,杀王寻。城中兵亦鼓噪而出,内外夹击,震呼动天地,官军大溃,互相践踏,伏尸百余里。是日风雷大作,雨下如注,近城的河川盛潦横溢,官兵溺死以万计,得脱的纷纷奔还本乡。王邑只领着残余的“长安勇敢”数千,遁归洛阳。消息所播,四方豪杰,风起云涌地举兵响应,旬月之间,遍于国中,他们大都杀掉州牧郡守,自称将军,用更始的年号,等候着新主的诏命。九月,响应更始的“革命”军入长安,城中市民亦起暴动相应,王莽被杀,手刃他的是一个商人。他的尸体被碎裂,他的首级被传送到宛。

做过王莽的“典乐大夫”的桓谭在所著《新论》里曾以汉高帝与王莽比较,指出王莽失败的原因,说道:

维王翁(即莽)之过绝世人有三焉:其智足以饰非夺是,辩能穷诘说士,威则震惧群下,又数阴中不快己者。故群臣莫能抗答其论,莫敢干犯匡谏。卒以致亡败。其不知大体之祸也。夫(知)帝王之大体者,则高帝是已。高帝曰:张良、萧何、韩信,此三子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故得天下,此其知大体之效也。王翁始秉国政,自以通明贤圣,而谓群下才智莫能出其上,则故举措兴事,辄欲自信任,不肯与诸明习者通,……稀获其功效焉。故卒遇破亡。此不知大体者也。高帝怀大智略,能自揆度群臣。制事定法,常谓曰:庳而勿高也,度吾所能行为之。宪度内疏,政合于时。故民臣乐悦,为世所思。此知大体者也。王翁嘉慕前圣之治,……欲事事效古而不知……己之不能行其事。释近趋远,所尚非务。……此不知大体者也。高祖欲攻魏,乃使人窥视其国相,及诸将卒左右用事者。乃曰:此皆不如吾萧何、曹参、韩信、樊哙等,亦易与耳。遂往击破之,此知大体者也。王翁前欲北伐匈奴,及后东击青、徐众郡,赤眉之徒,皆不择良将,但以世姓及信谨文吏,或遣亲属子孙素所爱好,或无权智将帅之用。猥使据军持众,当赴强敌。是以军合则损,士众散走。……(此)不知大体者也。

第六节东汉的建立及其开国规模

新朝倒塌后,革命势力的分化和冲突,乘时割据者的起仆和一切大规模和小规模的屠杀、破坏,这里都不暇陈述。总之,分裂和内战,继续了十四年,然后全中国统一于刘秀之手。

刘秀成就帝业的经过,大致如下。他起兵初年追随其兄刘之后。昆阳之战后不久,刘为更始所杀。时秀统兵在外。闻讯立即驰往宛城,向更始谢罪,沿途有人吊唁,他只自引咎,不交一句私语。他没有为刘服丧,饮食言笑,一如平常。更始于是拜他为破虏大将军,封武信侯。是年,更始入驻洛阳,即派他“行大司马事”,去安抚黄河以北的州郡。当他渡河时,除了手持的麾节外,几乎什么实力也没有。他收纳了归服的州郡,利用他们的兵力去平定拒命的州郡。在两年之间,他不独成黄河以北的主人,并且把势力伸到以南。在这期间,更始定都于长安,封他为萧王;他的势力一天天膨胀;更始开始怀疑他,召他还京了;他开始抗拒更始的命令了,他开始向更始旗下的将帅进攻了。最后,在更始三年六月,当赤眉迫近长安,更始危在旦夕的时候,他即皇帝位于鄗南,改元建武,仍以汉为国号(史家称刘秀以后的汉朝为后汉或东汉,而别称刘秀以前的汉朝为前汉或西汉)。先是,有一位儒生从关中带交他一卷“天书”,上面写着:

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

是年,赤眉入长安,更始降。接着,刘秀定都于洛阳。十二月,更始为赤眉所杀。赤眉到了建武三年春完全为刘秀所平定。至是,前汉疆域未归他统治的,只相当于今甘肃、四川的全部和河北、山东、江苏的各一小部分而已。这些版图缺角的补足,是他以后十年间从容绰裕的事业。

刘秀本是一个没有多大梦想的人。他少年虽曾游学京师,稍习经典,但他公开的愿望只是:

作官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

执金吾仿佛京城的警察厅长,是朝中的第三四等的官吏。阴丽华是南阳富家女,著名的美人,在刘秀起兵的次年,便成了他的妻室。他的起兵并不是抱着什么政治的理想。做了皇帝以后,心目中最大的政治问题似乎只是怎样巩固自己和子孙的权位而已。他在制度上的少数变革都是朝着这方向的。第一是中央官制的变革。在西汉初期,中央最高的官吏是辅佐君主总理庶政的丞相和掌军政的太尉、掌监察的御史大夫,共为三公。武帝废太尉设大司马,例由最高的统兵官“大将军”兼之。成帝把御史大夫改名为大司空,哀帝又把丞相改名为大司徒。在西汉末期,专政的外戚例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而大司徒遂形同虚设了。刘秀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把大司马复称太尉,不让大将军兼领。同时他“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备员而已”(东汉人仲长统语)。他把三公的主要职事移到本来替皇帝掌管文书出纳的尚书台。在官职的等级上,尚书台的地位是很低的。它的长官尚书令禄只千石,而三公禄各万石。他以为如此则有位的无权,有权的无位,可以杜绝臣下作威作福了。第二是地方官制的变革。西汉末年,把刺史改称为州牧,把他的秩禄从六百石增到二千石,但他的职权并没有改变。州牧没有一定的治所,每年周行所属郡国,年终亲赴京师陈奏。他若有所参劾,奏上之后,皇帝把案情发下三公,由三公派员去按验,然后决定黜罚。刘秀定制,州牧复称刺史,有固定治所,年终遣吏入奏,不用亲赴京师,他的参劾,不再经三公按验,而直接听候皇帝定夺。这一来三公的权减削而刺史的权提高了。第三是兵制的变革。刘秀在建武七年三月下了一道重要的诏令道:

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

这道诏令的意义,东汉末名儒应劭(曾任泰山太守)解释道:

(西汉)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轻)车、骑(士),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今悉罢之。

这道诏令使得此后东汉的人民虽有服兵役的义务,却没有受军事训练的机会了。应劭又论及这变革的影响道:

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民战,是为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

末段是说因为郡国兵不中用,边疆有事,每倚靠雇佣的外籍兵即所谓胡兵;而胡兵凶暴,蹂躏边民,又需索犒赏,费用浩繁。应劭还没有说到他所及见的一事:后来推翻汉朝的董卓,就是胡兵的领袖,凭藉胡兵而起的。

郡国材官、骑士等之罢,刘秀在诏书里明说的理由是中央军队已够强众,用不着他们。这显然不是真正的理由。在征兵制度之下,为国家的安全计,精强的兵士是岂会嫌多的?刘秀的变革无非以强干弱枝,预防反侧罢了。郡国练兵之可以为叛乱的资藉,他是亲自体验到的。他和刘当初起兵,本想借着立秋后本郡“都试”——即壮丁齐集受训的机会,以便号召,但因计谋泄露而提早发难。当他作上说的诏令时,这件故事岂能不在他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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