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淡水厅筑城案

(快捷键←)[没有了]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郑用锡、林平侯等呈

具呈治下癸未科进士郑用锡、前候补同知林平侯、举人林长青、郭成金、陈维藻、拔贡郑用鉴、武举温斌元、职员林国宝、生员刘献廷、郑廷珪、王奠邦、林茂堂、陈凤鸣、周沧海、监生吴国步、林绍贤、曾青华、罗秀丽、郑琛、吴文治、苏国珍、温玉衡、林德修、周邦正、杨仰峰、刘祥光、铺户恒利、逢泰、益吉、泉美、泉源泰、振吉、宁胜、瑞吉、宁茂、振利、瑞芳、裕顺、金吉、益三、德吉、隆源、涌源、集源、长盈、福泰、泉吉等,为吁请建城,恳恩察核转详事。

窃御暴必藉范围,安民全资捍卫。台湾背山面海,闽、粤蚁聚蜂屯。台、嘉城已建于前,凤、彰城又建于后;中南一带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独遗版筑。溯自雍正十一年间,厅主徐环植莿竹,设有四门;乾隆二十四年间,厅主杨四城门上复增炮台。自古在昔,有其举之;振古如兹,莫敢废也。然而□□变迁,徒剩谯楼之四壁;风霜剥落,竟残渭户之千竿。夜行免斅鸡鸣,而八达四通难防狗盗。□□虽司无□,□南经西纬,转类□□。三百余里之幅员,屹崇未造;数万余家之烟火,守御奚依?果其浪静波恬,共幸鲸潜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从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谋者或致蹈杞人之笑;而彻桑绸牖,兴斯役者奚至来宋晰之讴也!

伏思仁宪百里长城、一方保障,政扬清而激浊,民转暴以为良。当台邑分符,着绩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厅署篆,下车即虞入境之枭。命建栅栏,戒严启闭。且以郡县各置城垣,而厅治转同村落;既有干有年于斯土,当鞫人谋人之保居。幸逢大宪按临,经蒙先行面请并会商司主易及在城绅士、铺户人等就厥旧规,增其式廓;绘图踏界,划限插标。锡等志切桑邦,心怀社稷;欢欣踊跃,效命输诚。虽需费浩繁,工程务先榷算;而资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不动公帑一丝,愿赴公旬三日。惟是规模纵经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缴粘图说并沥下情,切恳太公祖、大老爷察核转详,请准题奏。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规,而我民得爰居爰处之乐;雉堞兴而鸱张敛戢,弹丸固而海宇乂安。顶祝蒙恩,心铭戴德。切叩。

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具呈林长青、郭成金、林平侯、郑用锡、陈维藻、郑用鉴、温斌元、林国宝、刘献廷、郑廷珪、王奠邦、林茂堂、陈凤鸣、周沧海、吴国步、林绍贤、曾青华、罗秀丽、郑琛、吴文治、苏国珍、温玉衡、林德修、周邦正、杨仰峰、刘祥光(以下各铺户均盖钤记,从略)。计粘缴图说一纸。

竹堑民居辐辏,街市环连;向□建立城垣,俨若寄依村落。乃藉千年之势,以佐磺溪半壁之雄。虽云久享升平,讵可稍忘保障!本署分府下车之后,积虑于中;恭逢制节驻临,询谋佥定,以城工为不可缓,而巨费在所当筹。□□绅士等念切□□□□□□□凤山之美,举筑雉堞以范围。凡此急公,足征尚义。本署分府即当据情申报,请奏举行。爰观众志之竟成,胥庆一方之永固;深有顿也,尚其勖哉!图说一纸附。

钧批:卑职当择期动工,一面选举绅士中公正之人董司其事,一手经理,实用实销。所有未尽事宜,另容续禀外,合绘具城图一纸,肃禀慈鉴,叩请勋安。除禀□宪外,卑职谨廪。

计呈送淡水城图一纸。

一、禀督宪、本道宪、本府宪。

道光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淡水同知详送捐建城工图说缘由详文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吁请建城,恳恩察核转详事。

卑职除将癸未科进士郑用锡等佥呈各愿捐赀助建城垣缘由备入书册,不复冗叙外,合将各绅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职勘丈佥议、绘图贴说,摘具简文。除详督、抚宪据由具奏暨详明臬宪外,理合口口详请宪台察核施行。为此备由同书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厅城工图说一本。

右申钦命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级纪录十次吴

道光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署同知李慎彝。

钦命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吴批:查此案已奉两院宪批司,业经呈报移行台湾道、府暨该同知查照办理在案。仰即遵照另檄,分别妥办,毋迟。仍候臬司批示。缴。图存。二十六日。

●署北路淡水同知禀

其一

大人阁下!敬禀者:窃照淡水厅□筹议建城,以资巩固;□经绅士林平侯等会同商酌,并绘图禀呈制宪、宪台察核。兹卑职带同绅士传该弓手、绘匠,逐一覆勘。查竹堑地势宛若枣形,即就应建城基处所丈量,周围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计长五尺,折长共八百四十丈。由东门至南门,计四百四十弓;南门至西门,计二百五十弓;由西门至北门,计四百四十弓;由北门至东门,计五百五十弓。又据□□□□称:现年大□□□万位,应以巽方为主。十一月甚利,可以兴工;如至明年,□□□□方利等语。

卑职佥议:城墙做法,两面迭砌厚砖,中用石子同灰填筑,可期结实经久。□□为此备由(?)城楼、炮台、女墙、城垣高厚寸尺,厅中向无办过工程,自应仿照凤山县□一律办理。惟查竹堑城基周围将及四里,淡水素无产石,本处土砖质松易碎,必须由内地定烧,运响应用。其匠作人工,亦较别属增昂。通盘估计,总需番银十五万余元,方能竣事。随据绅士林平侯、林万生等题捐番银三万元、□□□□宪台、督宪捐廉银一千两,以为士民倡。

卑职拟在十一月内,择日破土兴工。第此次城工并非动帑项建造,若俟捐足办理,未免旷日待时。伏思凤邑城工□□,通台厅、县及绅士、郊行、业户等统共捐派银十七万□□;除动用之外,现有剩余。可否仰恳宪恩俯念同一要工,即就凤山县城工盈余捐项内酌拨番银三万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或仍照凤邑通台官捐之式,集凑以襄巨工?理合禀请宪台核示饬遵,谨俟奉行。

其二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筹议劝捐以免烦扰,禀□□施行事。

道光七年二月十一日,据进士郑用锡、前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监生林绍贤、吴国步等佥禀:窃查彰化建造砖城,需银十九万两云云(照禀全叙)等情。据此,卑职查该绅士佥禀就佃户额收小租捐榖折价,以凑城工费用,事无烦扰,诚亦易输;所议尚属允洽。业经分饬民、番业户等一律遵办,并颁发捐簿。就于各该业户名下管收之佃户查明姓名,如已题捐者,免其重派小租外,如有并未题捐,年收租榖一百石者,劝令匀捐榖一十石,折缴番银一十五元。租数多寡,登载簿内。题捐完竣,即将捐簿禀缴,饬发城工总理督同业户等按户确查汇收,以襄巨工。合将据□谕办情由,具文详请宪台察核!除详臬道宪外,□□书册□□□文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书册者。

一、详臬道宪、本府宪。

道光七年三月初九日。

●分巡台澎兵备道札淡防厅

钦命按察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军功加三级孔,为饬行事。

照得淡水竹堑土城年久倾圮,经制宪孙于上年间奏请捐建砖城,以资保障;饬据该厅踏勘城基、绘具图说,详明在案。

兹本司道亲临查勘,据绅士等公议:本地砖质松脆,拟照凤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银十五万余元。现在官民尽力捐输建造,除附□奏并檄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该厅督率董事人等赶紧办理暨行府知照外,合亟札饬。札到,该厅立即遵照督率董事人等赶紧鸠工庀材,务于五月间早稻登场、农务稍暇之时,即行择吉兴工。务在工坚料实,永作金汤之固;毋许匠夫偷减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致干严议。该员果能实心经理,告竣之时,本司道自当具详大宪奏请从优鼓励。仍将兴工日期,具文通报,毋稍怠惰偷安,致干未便!火速,火速。特札。

道光七年三月十二日发。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为吁请建城,恳恩察核转详事。

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总督部堂孙批:据淡水同知详称:『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据癸未科进士郑用锡、原任广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举人郭成金、林长青、陈维藻、武举温斌元、拔贡生郑用鉴、职员林国宝、生员郑廷珪、刘献廷、王奠邦、陈凤鸣、林茂堂、周沧海、监生林绍贤、吴国步、曾青华、郑琛、罗秀丽、吴文治、温玉衡、苏国珍、林德修、杨仰峰、周邦正、刘祥光、铺户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宁胜、宁茂、瑞芳、振利、裕顺、益三、金吉、德吉、涌源、隆源、集源、福泰、长盈、泉吉等佥呈:「窃御暴必藉范围,安民全资捍卫。台湾背山面海,闽、粤蚁聚蜂屯。台、嘉城已建于前,凤、彰城又建于后;中南一带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独遗版筑。溯自雍正十一年间,厅主徐,环植莿竹,设有四门;乾隆二十四年间,厅主杨,四城门上复增炮台。自古在昔,有其举之;振古如兹,莫敢废也。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业,何可弛禁备之心?三百余里之幅员,屹崇未造;数万余家之烟火,守御奚依?果其浪静波恬,共幸鲸潜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从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谋者或致蹈杞人之笑;而彻桑绸牖,兴斯役者奚至来宋晰之讴也!伏思仁宪百里长城、一方保障,政扬清而激浊,民转暴以为良。当台邑分符,着绩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厅署篆,下车即虞入境之枭。命建栅栏,戒严启闭。且以郡县各置城垣,而厅治转同村落;既有干有年于斯土,当鞫人谋人之保居。幸逢大宪按临,经蒙先行面请并会商堑司易及在城绅士、铺户人等就厥旧规,增其式廓;绘图踏界,划限插标。锡等志切桑邦,心怀社稷;欢欣踊跃,效命输诚。虽需费浩繁,工程务先榷算;而资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不动公帑一丝,愿赴公旬三日。惟是规模纵经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缴粘图说并沥下情,仰恳察核转详,请准题奏。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规,而我民得爰居爰处之乐;雉堞兴而鸱张敛迹,弹丸固而海宇乂安。顶祝蒙恩,心铭戴德。切叩」等情。据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门向驻竹堑,所辖地方袤延三百余里;南达彰、嘉,北连兰境。卑职奉委署理厅篆之后,查勘四城,仅有建设门楼,尚足壮观瞻而资启闭。惟周围间栽莿竹以作城垣,终难为捍卫经久之计。接见各绅士,商议建城,以固疆圉。各绅士亦因上年凤邑造城,地方称便;本年又值莠民分类焚抢,念切桑榆,各愿捐赀助建。

卑职随带弓手、绘匠查勘竹堑地势,宛如枣形;即就应建城基处所,周围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长五尺,折长共八百四十丈。由东门至南门,计四百四十弓;南门至西门,计二百五十弓;由西门至北门,计四百四十弓;北门至东门,计五百五十弓。其城墙做法,佥议两面迭砌厚砖,中用石子同灰填筑,可期稳固经久。至添建四门城楼、炮台、墙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厅向无办过工程,自应仿照凤山县捐建城工之式,一律办理。惟淡水素无产石,本处土砖质松易碎,必须由内地定烧,运响应用。匠作人等工价,亦较别属增昂。通盘估计,总须番银十五万余元,方能竣事。第此次竹堑城工系由各绅士题捐建造,并非详动帑项,已蒙督宪倡捐廉银一千两,此外各绅士接续题捐。俟有成数,卑职即就绅士中选举殷实公正之人,总司出纳,一手经理;实用实销,概不假手书役,致滋弊窦。除将兴工日期另报外,合将各绅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职勘丈佥议各缘由、绘图贴说,备册详请具奏』各缘由。奉批:『竹堑建造城垣,先据恩贡生林超英等赴辕具呈,请丈明周围基数若干?统计淡属田甲若干?每甲领造几丈?各立领字,自备砖石,雇工赴造,择举总董督造等由。当经分别札批淡水同知遴选公正总董,集议妥办。续据淡水厅具禀:通盘估计需番〔银〕十五万元;凤邑城工已竣,捐银现有剩余,可否就凤山城工盈余捐项内酌拨番银三万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凤邑通台官捐之式集凑等情。批据台湾孔道议覆:「凤山城工捐未足数,难以议拨;并以竹堑城基与凤山相等,凤山仅用银九万二千余元,淡水估需十五万余元,殊觉浮多。该恩贡生林超英等所请,统计田甲雇工领造,较为简便」等情。又经如详批示转饬查议妥办;并经本部堂于筹议善后事宜案内,奏请准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该厅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据详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议妥协办理,毋迟!仍候抚部院批示。缴。图存』。

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抚部院韩批:『查淡水厅捐建城垣,业经督部堂孙,于筹议善后事宜折内奏明在案。兹据详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湾道、府查明详覆;一面饬令该厅妥协办理,将兴工日期同各捐户姓名、银数专文通报核办,毋延。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图存』。

奉此,除呈报两院宪外,合就飞行。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宪批事理,迅速查议详覆,妥协办理,毋得违延!凛速凛速。此札。

道光七年三月十六日

●淡水同知详请淡属建城议就佃户捐榖缘由详文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筹议劝捐以免烦扰,禀请施行事。

卑职除□□进士郑用锡、前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监生林绍贤、吴国步等佥称竹堑建造城垣,约计工料总须银十五、六万,方足敷用。现已共捐番银八万元,甫得其半,余就佃户额收小租捐榖折价,以凑城工费用等情。业经颁发缘簿,分饬民、番业户一律遵照题捐缘由,备录书册,不复冗叙外,合将据禀谕办情由摘具简文,详请宪台察核。除详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同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右申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

道光七年三月十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批:『来详阅悉。希候臬道宪批示。此复』。

●台湾府关文

其一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查办□□。

本年四月二十四日,蒙藩宪札开:『道光七年二月十八日奉总督部堂孙宪札:「道光七年二月初六日准工部咨:营缮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奏「查办械斗完竣筹议善后事宜」一折,道光六年十二月奉上谕:「孙奏查办械斗完竣筹议善后事宜」一折,台湾所属多系闽、粤两籍寄居,闽、粤、漳、泉各分气类,每因械斗滋事。经此次惩创之后,该督议立章程,以期永臻绥靖;着照所请。嗣后该地方官慎选总董,责成约束子弟。如积久着有成效,量予奖励;倘纵容滋事,即将该总董严惩。遇有不法匪犯潜匿,责令总董缚送究治;无许诬扳报复,务期锄暴安良。现在彰化之许厝埔及西螺各庄,业将著名剧盗分别惩办。其究出逸匪,仍应遴员按名缉获,以净根株。至地方风俗之淳浇,尤视厅、县之能否。其贪黜严酷,固难姑容;而因循姑息者,亦难资整顿。该督即率同道、府秉公访察,将疲骫不振之员即行澄汰;如该管道、府有意徇庇,据实劾参。所设屯丁、隘丁,并饬各县随时清查,务令粮额充盈,认真防守。其淡水土城现经该处绅士捐资改建,着该道、府督同厅员倡率办理;务期工坚料实,俾臻巩固。至彰化以北五百里之地,仅设守备一员,难资弹压。该督请将南路游击、都司内酌量移驻竹堑,即以竹堑守备移驻淡水、彰化交界之大甲,声势可期联络;并将铜锣湾及三湾之斗换坪移设巡防,驻兵(下阙)扎行。为此,扎仰该司官吏即便遵照前批,赶紧催令查议妥协办□□,查照部咨,将捐建淡水土城工程,照例造具册结,详送请咨,毋迟」。又为遵批核议详覆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奉巡抚部院韩批:据台湾道详覆:淡水城垣,未便议拨凤山捐输银两,并核李署丞□□勘丈城基周围仅止八百四十丈,与凤山现已办竣实在数目八百六十四丈约略相等。而淡水估需十五万余员,较之凤邑仅用洋银九万二千一百余员,亦觉浮多。请照恩贡生林超英所请,丈明周围基数若干,统计淡属田甲,每甲领造几丈;各立领字,自备砖石雇工,择举总董督造。无虞苟减浮冒,较为简便省力,易于集事。况蒙督宪首先倡□,在台官员自当踊跃急公。容与邓署守通盘筹划,量其力之所能,酌定捐数,由府垫应发厅转给总董承领凑用;仍照凤山城工之例,分作五年,由府加廉归款一案各缘由。奉批:「此案现据该道呈报,已奉督部堂批示,转饬淡水同知查议详办在案。兹据详前情,仰布政司立即飞移台湾道速饬该同知遴选公正总董妥协筹议,通详办理。并将择于何日可以兴工?在台官员如何酌捐数目?分晰覆夺,毋迟;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各等因。奉此,并准台湾道移同前因,并另文录叙督宪批如详,即转饬淡水同知确查速议妥协办理。缴。各等因。准此,查此案先据该同知具详,奉两院宪批司业行查照,迅速查议详覆,妥协办理在案。兹奉前因,合再飞行。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先、今来檄并现奉督宪檄准部咨抄录上谕指饬及抚宪批示各事理,迅即转饬遴选公正总董妥协筹办,务期工坚料实,俾资巩固。并将择于何日兴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数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员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送由该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以凭核详请咨。毋任违延,凛速凛速』等因。

蒙此,合就移知。为此,□关贵分府,希即查照先、今来移并现奉督宪檄准部咨抄录上谕指饬及抚宪批示各事理,迅即转饬遴选公正总董妥协筹办;务期工坚料实,俾资巩固。并将择于何日兴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数目?分晰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移送过府,以便覆勘加结通送□办,勿稍延误。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道光七年五月十八日移。

其二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吁请建城等事。

案蒙臬宪鄂批:贵署厅具详各绅士呈请捐建城工缘由。蒙批:『据详已悉,仰台湾府移厅,即将题捐数目及总理姓名并兴工日期通报察核;仍候两院宪暨藩司批示。缴。图存』等因。蒙此,合就移知。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查照办理,勿稍延缓。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道光七年闰五月十一日移。

其三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吁请建城事。

本年四月初六日,蒙藩宪札开:『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总督部堂孙批;据淡水同知详称:「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据癸未科进士郑用锡、原任广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举人郭成金、林长青、陈维藻、武举温斌元、拔贡生郑用鉴、职员林国宝、生员郑廷珪、刘献廷、王奠邦、陈凤鸣、林茂堂、周沧海、监生林绍贤、吴国步、曾青华、郑琛、罗秀丽、吴文治、温玉衡、苏国珍、林德修、杨仰峰、周邦正、刘祥光、铺户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宁胜、宁茂、瑞芳、振利、裕顺、益三、金吉、德吉、涌源、隆源、集源、福泰、长盈、泉吉等佥呈:窃御暴必藉范围,安民全资捍卫。台湾背山面海,闽、粤蚁聚蜂屯。台、嘉城已建于前,凤、彰城又建于后;中南一带,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独遗版筑。溯自雍正十一年间,厅主徐,环植莿竹,设有四门;乾隆二十四年间,厅主杨,四城门上复增炮台。自古在昔,有其举之;振古如兹,莫敢废也。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业,何可弛禁备之心?三百余里之幅员,屹崇未造;数万余家之烟火,守御奚依?果其浪静波恬,共幸鲸潜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从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谋者或致蹈杞人之笑;而彻桑绸牖,兴斯役者奚至来宋晰之讴也!伏思仁宪百里长城、一方保障,政扬清而激浊,民转暴以为良。当台邑分符,着绩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厅署篆,下车即虞入境之枭。命建栅栏,戒严启闭。且以郡县各置城垣,而厅治转同村落;既有干有年于斯土,当鞫人谋人之保居。幸逢大宪按临,经蒙先行面请并会商堑司易及在城绅士、铺户人等就厥旧规增其式廓;绘图踏界,划限插标。锡等志切桑邦,心怀社稷;欢欣踊跃,劾命输诚。虽需费浩繁,工程务先榷算;而资赀重大,捐派各有甘心。不动公帑一丝,愿赴公旬三日。惟是规模纵经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缴粘图说并沥下情,仰恳察核转详,请准题奏。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规,而我民得爰居爰处之乐;雉堞兴而鸱张敛迹,弹丸固而海宇乂安。顶祝蒙恩,心铭戴德。切叩,等情。据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门向驻竹堑,所辖地方袤延三百余里,南达彰、嘉,北连兰境。卑职奉委署理厅篆之后,查勘四城,仅有建设门楼,尚足壮观瞻而资启闭。惟周围间栽莿竹以作城垣,终难为捍卫经久之计。接见各绅士,商议建城,以固疆圉。各绅士亦因上年凤邑造城,地方称便;本年又值莠民分类焚抢,念切桑榆,各愿捐赀助建。卑职随带弓手、绘匠查勘,竹堑地势宛如枣形;即就应建城基处所,周围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长五尺,折长共八百四十丈。由东门至南门,计四百四十弓;南门至西门,计二百五十弓;由西门至北门,计四百四十弓;北门至东门,计五百五十弓。其城墙做法,佥议两面迭砌厚砖,中用石子同灰填筑,可期隐固经久。至添建四门城楼、炮台、墙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厅向无办过工程,自应仿照凤山县捐建城工之式,一律办理。惟淡水素无产石,本处土砖质松易碎,必须由内地定烧,运响应用。匠作人等工价,亦较别属增昂。通盘估计,总须番银十五万余元,方能竣事。第此次竹堑城工,系由各绅士题捐建造,并非详动帑项,已蒙督宪倡捐廉银一千两。此外,各绅士陆续题捐,俟有成数,卑职即就绅士中选举殷实公正之人总司出纳,一手经理,实用实销;概不假手书役,致滋弊窦。除将兴工日期另报外,合将各绅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职勘丈佥议各缘由,绘图贴说备册,详请具奏」各缘由。奉批:「竹堑建造城垣,先据恩贡生林超英等赴辕具呈,请丈明周围基数若干?统计淡属田甲若干?每甲领造几丈?各立领字,自备砖石雇工赴造,择举总董督造等由;当经分别札批淡水同知遴选公正总董,集议妥办。续据淡水厅具禀:通盘估计需番〔银〕十五万元;凤邑城工已竣,捐银现有剩余,可否就凤山城工盈余捐项内酌拨番银三万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凤邑通台官捐之式集凑等情。批据台湾孔道议覆:凤山城工捐未足数,难以议拨;并以竹堑城基与凤山相等,凤山仅用银九万二千余元,淡水估需十五万余元,殊觉浮多。该恩贡生林超英等所请统计田甲,雇工领造,较为简便等情。又经如详批示转饬查议妥办,并经本部堂于「筹议善后事宜」案内,奏请准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该厅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据详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议妥协办理,毋迟;仍候抚部院批示。缴。图存」。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抚部院韩批:「查淡水厅捐建城垣,业经督部堂孙于「筹议善后事宜」折内奏明在案。兹据详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湾道、府查明详覆,一面饬令该厅妥协办理,将兴工日期同各捐户姓名、银数,专文通报核办,毋延;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图存」。奉此,除呈报两院宪外,合就飞行。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宪批事理,迅速查议详覆,妥协办理,毋任违延。凛速,凛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城工,业准贵厅先后具牒到府,均经分别批复上紧设法筹捐凑办在案。兹蒙前因,合亟移催。为此,备关贵分府,请烦查照,希即督催各总理实力设法劝捐,凑集成数;赶紧鸠工庀材,务于五月间早稻登场,农务稍暇之时,择吉兴工。仍将商民业佃人等能否捐凑成数,悉心妥议,先行移覆;以便复核转详,勿稍□延。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道光七年闰五月十一日移。

其四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饬□□□。

本年三月二十九日,蒙臬道宪孔札开:『照得淡水竹堑土城年久倾圯,经制宪孙于上年间奏请捐建砖城,以资保障;饬据淡水厅踏勘城基、绘具图说,详明在案。兹本司道亲临查勘,据绅士等公议:本地砖质松脆,拟照凤山建造石城,估需工料番银十五万余元。现在官民尽力捐输建造;除附折具奏并檄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淡厅督率董事人等稽察夫匠,实心办理暨行厅查办外,合并札饬。札到该府,立即一□移行淡厅及该署巡检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赶紧鸠工庀材,务于五月间早稻登场、农务稍暇之时,择吉兴工。务在工坚料实,永作金汤之固;毋许匠夫偷减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致干严议。该员果能实心经理,告竣之时,立即据实详报,以凭转详大宪,奏请从优鼓励。仍饬将兴峻日期,具文通报;毋任泄视玩延,火速』等因。

蒙此,除饬委竹堑巡检随同督办外,合就移知。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督同该巡检迅速督率董事人等赶紧鸠工庀材,务于五月间早稻登场、农务稍暇之时,择吉兴工。务在工坚料实,永作金汤之固;毋许匠夫偷减草率以及科派需索情事,致干严议。该员果能实心经理,告竣之时,立即据实详报,以凭转详大宪,奏请从优鼓励。仍将兴竣日期,具文通报;勿稍泄视玩延。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道光七年闰五月十一日移。

其五

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吁请建城等事。

本年五月十四日,蒙臬道宪孔札开:『本年四月初六日,准藩司咨开:「道光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奉总督部堂孔批:据淡水同知详称:道光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据癸未科进士郑用锡、原任广西柳州府同知林平侯、举人郭成金、林长青、陈维藻、武举温斌元、拔贡生郑用鉴、职员林国宝、生员郑廷珪、刘献廷、王奠邦、陈凤鸣、林茂堂、周沧海、监生林绍贤、吴国步、曾青华、郑琛、罗秀丽、吴文治、温玉衡、苏国珍、林德修、杨仰峰、周邦正、刘祥光、铺户逢泰、恒利、益吉、泉源泰、泉美、振吉、瑞吉、宁胜、宁茂、瑞芳、振利、裕顺、益三、金吉、德吉、涌源、隆源、集源、福泰、长盈、泉吉等佥呈:窃御暴必藉范围,安民全资捍卫。台湾背山面海,闽、粤蚁聚蜂屯。台、嘉城已建于前,凤、彰城又建于后;中南一带悉系苞桑,淡北偏隅独遗版筑。溯自雍正十一年间,厅主徐,环植莿竹,设有四门;乾隆二十四年间,厅主杨,四门上复增炮台。自古在昔,有其举之;振古如兹,莫敢废也。然而久享升平,固已着恬熙之象,克安事业,何可弛禁备之心?三百余里之幅员,屹崇未造;数万余家之烟火,守御奚依?果其浪静波恬,共幸鲸潜巨海;倘使陵升莽伏,何从隼射高墉!此曲突徙薪,倡斯谋者或致蹈杞人之笑;而彻桑绸牖,兴斯役者奚至来宋晰之讴也!伏思仁宪百里长城、一方保障,政扬清而激浊,民转暴以为良。当台邑分符,着绩已遁穿墉之鼠;迨淡厅署篆,下车即虞入境之枭。命建栅栏,戒严启闭。且以郡县各置城垣,而厅治转同村落;既有干有年于斯土,当鞫人谋人之保居。幸逢大宪按临,经蒙先行面请并会商堑司易及在城绅士、铺户人等就厥旧规增其式廓;绘图踏界,划限插标。锡等志切桑邦,心怀社稷;欢欣踊跃,效命输诚。虽需费浩繁,工程务先榷算;而资赀重大,派捐各有甘心。不动公帑一丝,愿赴公旬三日。惟是规模纵经佥定,而可否非能擅裁;合亟缴粘图说并沥下情,仰恳察核转详,请准题奏。俾此土成可大可久之规,而我民得爰居爰处之乐;雉堞兴而鸱张敛迹,弹丸固而海宇乂安。顶祝蒙恩,心铭戴德。切叩,等情。据此,遵查淡水同知衙门向驻竹堑,所辖地方袤延三百余里;南达彰、嘉,北连兰境。卑职奉委署理厅篆之后,查勘四城,仅有建设门楼,尚足壮观瞻而资启闭。惟周围间栽莿竹以作城垣,终难为捍卫经久之计。接见各绅士,商议建城,以固疆圉。各绅士亦因上年凤邑造城,地方称便;本年又值莠民分类焚抢,念切桑榆,各愿捐赀助建。卑职随带弓手、绘匠查勘竹堑地势,宛如枣形;即就应建城基处所,周围丈量,共一千六百八十弓。每弓长五尺,折长共八百四十丈。由东门至南门,计四百四十弓;南门至西门,计二百五十弓;由西门至北门,计四百四十弓;北门至东门,计五百五十弓。其城墙做法,佥议两面迭砌厚砖,中用石子同灰填筑,可期稳固经久。至添建四门城楼、炮台、墙垛以及城垣高厚尺寸,淡厅向无办过工程,自应仿照凤山县捐建城垣之式,一律办理。惟淡水素无产石,本处土砖质松易碎,必须由内地定烧,运响应用。匠作人等工价,亦较别属增昂。通盘估计,总须番银十五万余元,方能竣事。第此次竹堑城工系由各绅士题捐建造,并非详动帑项,已蒙督宪倡捐廉银一千两,此外各绅士接续题捐。俟有成数,卑职即就绅士中选举殷实公正之人,总司出纳,一手经理;实用实销,概不假手书役,致滋弊窦。除将兴工日期另报外,合将各绅士具禀捐建城垣及卑职勘丈佥议各缘由、绘图贴说,备册详请具奏」各缘由。奉批:「竹堑建造城垣,先据恩贡生林超英等赴辕具呈,请丈明周围基数若干?统计淡属田甲若干?每甲领造几丈?各立领字,自备砖石,雇工赴造,择举总董督造等由。当经分别札批淡水同知遴选公正总董,集议妥办。续据淡水厅具禀:通盘估计需银十五万元;凤邑城工已竣,捐银现有剩余,可否就属山城工盈余捐项内酌拨番银三万元解赴淡水城工之用?抑照凤邑通台官捐之式集凑等情。批据台湾孔道议覆:凤山城工,捐未足数,难以议拨;并以竹堑城基与凤山相等,凤山仅用银九万二千余元,淡水估需十五万余元,殊觉浮多。该恩贡生林超英等所请,统计田甲雇工领造,较为简便等情。又经如详批示转饬查议妥办;并经本部堂于「筹议善后事宜」案内,奏请准其建造,饬令道、府督同该厅捐廉倡率等因,抄折行司各在案。据详前情,仰福建布政司饬速查议妥协办理,毋迟!仍候抚部院批示。缴。图存」。又于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巡抚部院韩批:「查淡水厅捐建城垣,业经督部堂孙,于「筹议善后事宜」折内奏明在案。兹据详前情,仰布政司立即移行台湾道、府查明详覆;一面饬令该厅妥协办理,将兴工日期同各捐户姓名、银数专文通报,毋延。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图存」。奉此,除呈报两院宪外,合就飞移。请烦查照宪批事理,迅即转饬查议详履,妥协办理;勿任其违延,望切等由。查此案续据该厅议覆,业经核批在案。兹准前由,合就转饬。札到该府,即便查照宪批事理,迅即由府查议,通详移厅妥协办理;毋稍玩延,速速』等因。

蒙此,查此案先蒙宪檄,业经转移查议,未准移覆。兹蒙前因,合再飞移。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查照来移宪批事理,迅即由厅查议移府,以便通详办理;幸勿稍缓,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李

道光七年闰五月十一日移。

●淡水同知详报兴工日期缘由详文

其一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报明堑城兴工日期事。

卑职除将淡水厅改建石城基址丈数,详细绘图贴说并劝捐建造情形同兴工日期各缘由缮入书册,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督、抚两院宪暨藩臬宪、台镇、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同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城改建石工图说一本。

右申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徐。

道光七年六月初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徐批:『据详兴建城工日期已悉。希即督饬该总理等妥为办理,毋任□□□减;仍将当□城工经费,再为劝捐足数,以济巨工。仍候各宪批示。此复。送到图说一纸存』。

其二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报明堑城兴工日期事。

卑职除将淡水厅改建石城基址丈数,详细绘图贴说并劝捐建造情形同兴工日期各缘由缮入书册,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督、抚两院宪暨臬宪、台镇、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同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城改建石工图说一本。

右申钦命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级纪录十次吴。

道光七年六月初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钦命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吴批:『此案已奉两院宪批司,业经分别呈报移行遵办在案。仰即遵照另檄办理;仍候臬司暨镇、道批示。□图存。十月初九日』。

其三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报明堑城兴工日期事。

卑职除将淡水厅改建石城基址丈数,详细绘图贴说并劝捐建造情形同兴工日期各缘由缮入书册,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督、抚两院宪暨藩臬宪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同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今申送淡水城改建石工图说一本。

右申钦命镇守福建台澎水陆等处地方挂印总镇府刘。

道光七年六月初九日,署同知李慎彝。

钦命镇守福建台澎水陆等处地方总镇刘批:『阅详已悉。希候督、抚两院宪暨各衙门批示。此复。图说存核』。

●台湾府关文

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二次徐,为抄折申送事。

本年八月二十二日蒙藩宪札开:『道光七年四月二十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据台湾道申称:窃照职道于道光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具奏「督属续获焚抢械斗余匪黄来成等随地审明,分别办拟,并察看现在民情安谧,俟事毕回郡岁试缘由」一折,又具奏「督属筹办清庄,议立章程,并查勘淡水城垣,现在赶购工料,定期兴建情形」一折,又具奏「审明监犯谢裁等结伙图脱,拒捕伤人,登时全获,分别办拟缘由」一折,除俟奉到朱批另录呈明外,所有折稿,合就抄录备文申送察核等由到本部院。据此,合就行司即便查照;毋违」等因。奉此,除先经移行查照外,查此案淡水城垣,先据淡水同知具详,奉两院宪批司及先后奉准部咨抄录上谕,并准台湾道详奉抚宪批司移饬遴选公正总董妥协筹议,通详办理,并将择于何日可以兴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数目?分晰覆夺各等因,均经移行遵照在案。兹既准台湾道具奏,遴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该署厅李慎彝督率董事赶紧鸠工庀材,定期五月间择吉兴工;并切谕该厅及委员等时刻留心稽察夫匠,毋许偷减草率,务在工坚料实,克期告竣各等语。现在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定于何日开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均未据详报,合就行催。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先、今来檄事理,迅即督同淡水厅并委员等率同董事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坚工实料,赶紧妥协办理;毋许偷减草率,克期竣事。仍将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在台官员如何酌捐?现于何日兴工各缘由,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该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以凭核详请咨,毋任违延,凛速火速』等因。

蒙此,查在台官捐银数,经前署府酌议造册详覆;所有兴工日期,已准贵厅具文通报各在案。兹蒙前因,合就移催。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督同委员率□董事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坚工实料,赶紧妥协办理;毋许偷减草率,克期竣事。仍将所派董事共有几人缘由,先行通报;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送□□,以凭加结转详。勿再稍延,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下阙)。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为抄折申送事。

道光七年四月二十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据台湾道申称:「窃照职道于道光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具奏「督属续获焚抢械斗余匪黄来成等随地审明,分别办拟,并察看现在民情安谧,俟事毕回郡岁试缘由」一折,又具奏「督属筹办清庄,议立章程,并查勘淡水城垣,现在赶购工料,定期兴建情形」一折,又具奏「审明监犯谢裁等结伙图脱,拒捕伤人,登时全获,分别办拟缘由」一折;除俟奉到朱批另录呈明外,所有折稿,合就抄录备文申送察核」等由到本部院。据此,合就行司即便查照。毋违』等因。

奉此,除先经移行查照外,查此案淡水城垣,先据淡水同知具详,奉两院宪批司及先后奉准部咨抄录上谕,并准台湾道详奉抚宪批司移饬遴选公正总董妥协筹议,通详办理;并将择于何日可以兴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数目?分晰覆夺各等因,均经移行遵照在案。兹既准台湾道具奏,遴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该署厅李慎彝督率董事赶紧鸠工庀材,定期五月间择吉兴工;并切谕该厅及委员等时刻留心稽察夫匠,毋许偷灭草率,务在工坚料实,克期告竣各等语。现在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定于何日开工?同在台官员如何酌捐?均未据详报,合就行催。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先、今来檄事理,迅即督同委员等率同董事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坚工实料,赶紧妥协办理;毋许偷减草率,克期竣事。仍将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在台官员如何酌捐?现于何日兴工各缘由,先行具覆;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申送道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以凭核详请咨。毋得违延,凛速火速!此札。

道光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淡水同知禀

敬再禀者:淡属绅士业户题捐城工银元,卑职已谕令在城总理、董事刷备图记联单,凡到彼交捐项者,即截给联单为凭;如有官代催交者,亦填单禀缴。以期收支画一,实用实销。卑职初未分毫涉手及派拨丁胥搀越,致滋弊混。卑职仍时诣工所查勘,以期料实工坚。至卑职应筹垫捐费银三千元,应俟筹有库款,发交总理收领;仍取具呈状,呈送宪辕备查。合并禀闻。卑职又禀。

道光七年八月初五日。

●台湾知府禀

卑府接任,复查淡属绅士佥议就佃户额收小租捐榖折价,以凑城工;不敷经费,既据该厅查无烦扰,应请准如厅详:由各该业户查明各佃户如已题捐者免其重派小租外,如未题捐,年收租榖一百石者,劝令■〈勹外云内〉捐榖一十石,折缴银一十五元。租数多寡,登载簿内。题捐完竣,将簿禀缴发交城工总理,督同业户等按户汇收,以凑巨工之用。缘蒙前因,理合核议,具文详覆宪台察核批示祗遵,实为公便。

●台湾府关文

其一

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二次徐,为遵批移知事。

本年八月十五日,蒙臬道宪孔批:敝府议详淡水城工不敷经费,请准就佃户小租捐榖折价凑用缘由。蒙批:『如详移遵。缴』等因。蒙此,合就抄详移知。为此,备关贵分府,烦依抄详事理查德办;幸勿延缓,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计粘抄府详一纸。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李。

道光七年八月二十九日移。

其二

特授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飞饬查复核办事。

本年十月三十日,蒙布政使司鄂札开:『案查淡水厅属捐办城垣一案,先据该厅详据绅士郑用锡、林平侯等呈请情愿捐资助建,蒙督宪在台倡捐廉银一千两,并于「筹议先后事宜」案内奏请准其建造,先后奉准部咨钦奉上谕,均经移行遵照。旋由台湾道具奏遴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该署厅李慎彝督率董事鸠工庀材,定期五月间择吉兴工等因,抄折移司;又经分别移行台湾道并该府转饬淡水厅督饬委员等率同董事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务使坚工实料,赶紧妥协办理,毋许偷减草率,克期竣事。仍将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在台官员如何酌捐?现于何日兴工各缘由先行具覆,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送由道、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核办各去后。嗣据淡水同知具详:「该城择于七年六月初十日开工,业就绅士中择选殷实诚干之林平侯、郑用锡、林绍贤、吴振利等总理出纳。工程约需十五万元之外,题捐已及十万元有零,此外在台各官捐番〔银〕二万元,计尚缺番三万余元,为筹议劝捐」等由。奉两院宪批司,又经移行遵照,广为劝捐,以济要工;并令该厅将采运料物到台及工程已有几分情形,随时详报察查各在案。迄今半载有奇,工程已有几分?捐项曾否足数?何时堪以完竣?均未据详报,合亟飞行。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先、今来檄事理,迅即转饬查明该城应需银数,曾否捐满?务须催令缴齐工所,以济要需;仍催淡水厅督同委员率同董事林平侯等四人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务使坚工实料,上紧妥办,毋许偷减草率浮混。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用过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送由该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核办。该厅并将捐数曾否足额?工程现有几分?何时堪以报竣情形,切实先行详报察查;毋任违延,凛速』等因。并蒙臬道宪刘札催前因各到府。

蒙此,除差催各县捐解外,合就飞移。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查明该城应需银数曾否捐满?务须催令缴齐工所,以济要需。仍督同委员、董事留心稽察夫匠,务使坚工实料,毋许偷减。仍俟工竣,造具工料细册及官捐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保固印结一并移送过府,以凭覆勘,加结通详核办;并将捐数曾否足额?工程现有几分?何时堪以报竣切实情形,克日由厅先行通报察查。均勿违延,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下阙)。

●署淡水同知牒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飞催事。

卑职除将淡属改建石城尚未完竣、毋庸结报各缘由条录正牒,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牒覆宪台察核转详。为此,备由具牒,须至副牒呈者。

右牒特调福建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二次徐。

道光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署同知李慎彝。

□四川分巡成绵龙茂道暂留福建台湾府正堂任徐批:『来牒阅悉。希□察核汇转。此复』。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署福建布政使司鄂,为飞饬查复核办事。

案查该厅属捐办城垣一案,先据该厅详据绅士郑用锡、林平侯等呈请,情愿捐赀助建,蒙督宪在台倡捐廉银一千两,并于「筹议先后事宜」案内奏请准其建造,先后奉准部咨钦奉上谕,均经移行遵照。旋由台湾道具奏,遴委署竹堑巡检易金杓随同该署厅李慎彝督率董事鸠工庀材,定期五月间择吉兴工等因,抄折移司。又经分别移行台湾道府转饬该厅督饬委员等率同董事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务使坚工实料,赶紧妥协办理,毋许偷减草率,克期竣事;仍将所派董事共有几人?在台官员如何酌捐?现于何日兴工各缘由,先行具覆;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实需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册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送由道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核办各去后。嗣据该同知具详:『该城择于七年六月初十日开工,业就绅士中择选殷实诚干之林平侯、郑用锡、林绍贤、吴振利等总理出纳。工程约需十五万元之外,题捐已及十万元有零;此外,在台各官捐番二万元。计尚缺番三万余元,再为筹议劝捐』等由,奉两院宪批司。又经移行遵照,广为劝捐,以济要工;并令该厅将采运料物到台及工程已有几分情形,随时详报察查各在案。

迄今半载有奇,工程已有几分?捐项曾否足数?何时堪以完竣?均未据详报,合亟飞行。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先、今来檄事理,迅即查明该城应需银数曾否捐满?务须催令缴齐工所,以济要需。仍催厅督同委员率同董事林平侯等四人时刻留心稽察夫匠,务须坚工实料,上紧妥办,毋许偷减草率浮混。仍俟工程完竣,分别取造用过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照例保固切实印结,申送道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核办。该厅并将捐数曾否足额?工程现有几分?何时堪以报竣情形,切实先行详报察查,毋违延!凛速切速。

此札。

道光八年八月十五日。

●福建巡抚札淡水同知

其一

兵部侍郎、巡抚福建部院韩,札淡水同知:

案于道光七年八月十五日,据该署同知详称:『窃照淡水城垣一座,前据绅士议请改建石城,择于七年六月初十日开工。惟查工程浩大,据各绅士通盘筹算,约需十五万元之外,方能竣事。查题捐之数,已及十万元有零。当此工兴之际,已谕令各捐户先缴一半,交与总理林绍贤等照收支应;其余一半,俟冬稻登场补缴清楚,俾民力易输,工用源源有继。此外,通台各官议捐番银二万元,计尚缺番银三万余元,卑职自当再为筹议劝捐,以襄巨工。除各捐户姓名、银数应俟收足捐项造册端报外,合将淡水改建石城,另行绘具图说并兴工日期,备文详报察核』等情到院。当经本部院批司移饬,赶紧劝捐速办在案。

稽今日久,捐项曾否捐齐?城垣曾否建竣?俱未据具报,合亟札催。札到,该同知立即查明具覆,仍责令各绅士督催工匠赶紧修办竣固,将用过工料、银两照例造具册结,同各捐户姓名、银数、履历册,由该管道、府递加印结,通详核办,以凭奏请恩施;该厅并将工竣日期,先行端文通报察查。至前详尚缺番银三万余元,现在曾否捐足?并即具覆。城垣攸关保障,勿得□稍玩延,致干未便。凛速凛速!此札。

道光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其二

兵部侍郎巡抚福建部院韩,札淡水同知:

案于道光七年八月十五日,据该署同知详称:『窃照淡水城垣一座,前据绅士议请改建石城,择于七年六月初十日开工。惟查工程浩大,据各绅士通盘筹算,约需十五万元之外,方能竣事。查题捐之数,已及十万元有零。当此工兴之际,已谕令各捐户先缴一半,交与总理林绍贤等照收支应;其余一半,俟冬稻登场补缴清楚,俾民力易输,工用源源有继。此外,通台各官议捐番银二万元,计尚缺番银三万余元,卑职自当再为筹议劝捐,以襄巨工。除各捐户姓名、银数应俟收足捐项造册专报外,合将淡水改建石城,另行绘具图说并兴工日期,备文详报察核』等情到院。当经本部院批司移饬赶紧劝捐速办,并札催在案。

稽今日久,捐项曾否捐齐?城垣曾否建竣?俱未据具报,合再札催。札到,该厅立即查明具覆,仍责令各绅士督催工匠赶紧修办竣固,将用过工料、银两照例造具册结,同各捐户姓名、银数、履历册,由该管道府递加印结,通送核办,以凭奏请恩施;该厅并将工竣日期,先行专文通报察查。至前详尚缺番银三万余元,现在曾否捐足?并即具覆。城垣攸关保障,勿得再稍玩延,致干重咎。凛速切速!此札。

道光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台湾府关文

特授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邓,为遵札移催事。

本年正月初九日,奉巡抚部院韩札开:『案于道光七年八月十五日据署淡水同知李丞详称:「窃照淡水城垣一座,前据绅士议请改建石城,择于七年六月初十日开工。惟查工程浩大,据各绅士通盘筹算,约需十五万元之外,方能竣事。查题捐之数,已及十万元有零。当此工兴之际,已谕令各捐户先缴一半,交与总理林绍贤等照收支应;其余一半,俟冬稻登场补缴清楚,俾民力易输,工用源源有继。此外,通台各官议捐番银二万元,计尚缺番银三万余元,卑职自当再为筹议劝捐,以襄巨工。除各捐户姓名、银数,应俟收足捐项造册专报外,合将淡水改建石城,另行绘具图说并兴工日期,备文详报察核」等情到院。当经本部院批司移饬赶紧劝捐速办,并札催在案。稽今日久,捐项曾否捐齐?城垣曾否建竣?俱未据具报,合再札催。札到,该府立即速饬淡水厅查明具覆,仍责令各绅士督催工匠赶紧修办竣固,将用过工料、银两照例造具册结,同各捐户姓名、银数、履历册,由该管道、府递加印结,通送核办,以凭奏请恩施;该厅并将工竣日期,先行专文通报察查。至前详尚缺番银三万余元,现在曾否捐足?并即具覆。城垣攸关保障,切勿稍任玩延,致干重咎,凛速凛速』等因。并蒙臬道宪刘札同前因,各到府。

奉此,查此案奉宪檄,业经转移赶办去后,未准移覆。兹奉前因,合再移催。为此,备关贵分府,希即遵照宪檄查明具覆。仍督同委员、董事留心稽察夫匠,务使坚工实料,毋许偷减,上紧赶修竣固,造具工料册结及官捐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保固印结同各捐户姓名、履历册,一并移送过府,以凭覆勘加结,通详核办;并将工竣日期,先行专文通报察查。至前详尚缺番银三万余元,现在曾否捐足?并即具覆。城垣攸关保障,切勿再延。望速望速!须至关者。

右关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道光九年二月初十日移。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钦命福建布政使司程,为飞行催办事。

案准臬司咨开:『道光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奉总督部堂孙批:据淡水厅通禀拿获道光六年间淡水地方闽、粤分类械斗案内逃遣刘阿培一名,讯认缘由。奉批:「据禀拿获逃遣刘阿培讯认缘由,仰福建按察司速饬照例详办。另单所禀督办城工,该司并即移会藩司饬令认真督造,务使工坚料实,可垂久远;仍俟工竣,造册通□。再,捐修贡院,前据龙溪县具禀:据原任柳州府林平侯之子林国华禀称:伊父愿捐银一千六百元;兹据称林平侯认捐番银二千元,已由原籍龙溪自行呈缴。因何捐数不符?究竟该绅实捐番银若干?并移藩司查覆。余已悉。仍候抚部院批示。缴。禀单均抄发」。又奉巡抚部院韩批:「据禀拿获逃遣刘阿培一名讯认缘由,仰按察司速即移饬台湾道、府迅饬该厅提犯研讯确情录供,按拟详办。至另单具禀淡水改建石城,前据李署丞详报于上年六月初十日兴工。阅今一载有余,何以尚称俟明春方可告竣?是否匠工人等停工延搁?该司立即移会藩司转饬该厅严督各董事上紧赶办,务期及早蒇事,必须工坚料实,以资巩固而垂永久;仍将何日竣工?专文验报。其绅士林平侯认捐省垣贡院修费,前据龙溪县孙鸿宝禀报;以该绅士籍隶龙溪应考,自应归龙邑题捐;伊子林国华业已面从。此项番银,现在曾否照数呈缴?该司并移藩司速饬龙溪县克日查明具覆,俱勿任延;仍候督部堂批示。缴。禀单抄发」。奉此,并据厅禀。除批府外,移知查照,希即饬令该厅督令各董事迅将城工赶紧造竣,务使工坚料实,以垂久远;仍将工竣日期,造册报验。其绅士林平侯捐修贡院番银实在若干?因何淡水、龙溪厅县,彼此禀报数目不符?此项捐银现在曾否呈缴?仍请查明具覆院宪,并移本司查考』等因到司。

准此,除分别办理外,合亟飞行。为此,仰府官吏即便遵照,迅将该属捐建城垣,赶紧严督监工之巡检易金杓责成董事严催工匠人等务须坚工实料,迅速妥办;将竣工日期,端文驰报。一面取造用过工料细册及官捐并绅士、殷商人等捐输银数清折暨地方官保固切实印结,申送道、府,逐层覆勘,加结通送核办。毋稍再延干咎!速速。此札。

道光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淡水同知造送工料细数银两清册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造送事。

遵将卑辖竹堑地方捐建石城,全座分设东、西、南、北四门,周围计长八百六十丈,墙身高一丈五尺;雉堞九百七十四垛,高三尺;城外雉堞高一丈八尺,城内高一丈六尺;上宽一丈二尺,基底一丈六尺、深一丈。城楼四座,每座二层,计高二丈零九寸。

东、西、南三门,城上各炮台一座,水洞一个;北门炮台二座,水洞二个:共炮台五座,水洞五个。每城内堆房一座,每座各四间;计四城堆房四座,共一十六间。城外濠沟通共长八百六十丈,南门濠沟阔一丈二尺、余俱阔八尺,各深七尺。四城改设道路四道,每面阔一丈二尺,通共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座,共二座;各长二丈六尺,阔五尺。一切石板、石柱等项,特由内地打造,雇船搬运;并雇匠在于本地卑辖九芎林内山等处采打石条、石碎,填筑城身应用,愈凿愈远,舟车挽回,工力较繁。由总理林国华、郑用锡、林祥麟等佥举董事十五人按城分厂,购备各料件从新起造,业经完竣。兹据总理董事将用过银数册报前来,卑职逐加确核,果系实用实销,委无捏饰情事。理合转造工料细数银两清册,呈送察核施行。须至册者。

谨开:

四城总厂总理林国华、郑用锡、林祥麟,协理董事林国宝、刘献廷、吴文锐。

东城董事曾青华、陈大彬、洪德梁等三人,经手分建东段城垣。计长二百四十丈,■〈矢枼〉二百七十六垛,石城门一座;城楼一座,两层三间;城上炮台一座,水洞一个;城门内堆房一座,四间;城外濠沟二百四十丈,阔八尺,深七尺;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阔五尺;改设道路阔一丈二尺,统共长一百六十七丈三尺。实用工料,内:

一、造东门一段城垣,共长二百四十丈;每长一丈,应用本地内山采打石条二百一十四丈。每丈价银三钱,该银六十四两二钱;计二百四十丈,应用石条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丈,共银一万五千四百零八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二百四十丈,该用螺壳灰二千八百八十石,共银一千四百四十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大工二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两九钱:计二百四十丈,计大工六千二百四十工,共银九百三十六两。

一、填筑基石,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该雇小工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两;计长二百四十丈,计小工一万二千工,共银九百六十两。

一、填筑石基,每长一丈,该配本地碎石四万三千觔。每一万觔价银二两,该银八两六钱;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碎石一千万零三十二万觔,共银二千零六十四两。

一、填筑基址,每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八百八十石,共银一千四百四十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每一丈该用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二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二两二钱五分;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大工三千六百工,共银五百四十两。

一、填基址,每长一丈,该用泥水小工二十九工。每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三钱二分;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小工六千九百六十工,共银五百五十六两八钱。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该配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八百八十石,共银一千四百四十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一十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一两五钱;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大工二千四百工,共银三百六十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计用泥水小工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一两六钱;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小工四千八百工,共银三百八十四两。

一、挑涂填筑城垣中腹,每长一丈,计雇小工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八钱八分;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小工八千六百四十工,共银六百九十一两二钱。

一、造城垣面马道,宽一丈,计用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长二百四丈,计用甓砖六万二千四百块,共银三千一百二十两。

一、造城垣面马道,每长一丈,该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螺壳灰四百八十石,共银二百四十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计用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大工六百工,共银九十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计泥水小工五工。每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长二百四十丈,计用小工一千二百工,共银九十六两。

一、造雉堞二百七十六个,每个高三尺、宽八尺五寸,该配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十三两;计二百七十六个,计用甓砖七万一千七百六十块,共银三千五百八十八两。

一、造雉堞二百七十六个,每个该用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二百七十六个,计用螺壳灰五百五十二石,共银二百七十六两。

一、造雉堞二百七十六个,每个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二百七十六个,计共大工六百九十工,共银一百零三两五钱。

一、造雉堞二百七十六个,每个该用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二百七十六个,计用小工一千三百八十工,共银一百一十两零四钱。

一、东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大石版二千一百四十八丈五尺八寸。每丈价银九钱,共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二厘。

一、东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中石版一千九百八十三丈。每丈价银七钱,共银一千三百八十八两一钱。

一、东门城门,计用内地打运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二十两,共银二百四十两。

一、东门城门,计用茄苳木门扇一副,计一十二块。每块价银四两五钱,共银五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内,计用樟木柱八枝。每枝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东门城楼外,计用樟木接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东门城楼边八角柱四枝。每枝价银二两八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东门城楼上下吊筒,共享一十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木瓜筒八个。每个樟木价银一两二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大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两二钱四分。

一、东门城楼,计用通梁筒节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出步通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角步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八两四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角圆光樟枋四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五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出步圆光枋八枝。每枝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八两四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寿梁一十六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东门城楼上层梁仔九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上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二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下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梁仔一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三十一两五钱。

一、东门楼阁梁四枝,每枝价银一两一钱五分,共银七两。

一、东门城楼圆光斗井楼杠八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东门城楼圆光斗,计用门枋二十块。每块价银一钱四分,共银二两八钱。

一、东门城楼前后,计用大眉枋六块。每块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连圭枋四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珏上木下〉梁三十二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东门城楼小圆光,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东门城楼四方斗,计用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八阁斗,计用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灿景,计用木料五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东门城楼束仔,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四十四两八钱。

一、东门城楼顶层上下袱,计用木料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东门城楼屏窗架,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东门城楼顶掩枋阁,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一两四分,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东门城楼两边圆光门,计用木料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二钱一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东门城楼下层大栿枋六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五钱。

一、东门城楼寿梁托枋八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岁千,计用木料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掩桷枋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牛皮五张。每张价银七钱,共银三两五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大水藤五十根。共银七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力水小钉三十包。每包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三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门,计用表钉铁版四百片。每片价银二钱,共银八十两。

一、东门城楼城门铁锁一把、垂鱼加锥目珠钉等项,共银五两二钱八分。

一、东门城楼,计用木桷五百枝。每枝价银五分六厘,共银二十八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楼枋二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八两二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二百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二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大铁钉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鉎舂鉎圈三个、铁圈二个、马道门垂鱼等项,共银九两六钱八分。

一、东门城楼,计雇木匠一千七百五十四工。每工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百六十三两一钱。

一、东门城门马道,计用本地石条七百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二百一十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大瓦二万零五片;每一百片价银三钱八分,共银七十六两零一分九厘。

一、东门城楼,计用红甓瓦七千块;每千块价银一两八钱九分,共银一十三两二钱三分。

一、东门城楼,计用尺仔砖一千七百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

一、东门城楼,计用六寸砖一千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九两八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尺四砖七百块;每百块价银四两七钱六分,共银三十三两三钱二分。

一、东门城楼,计用尺二砖五百块;每百块价银二两六钱六分,共银一十三两三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瓦筒六千二百五十个;每百个价银七两,共银四百三十七两五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铺地大兴砖二千块;每百块价银二两一钱二分,共银四十二两四钱。

一、东门城楼两边圆光门墙,计用颜只砖三千块;每千块价银九两八钱,共银二十九两四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花窗砖四百块;每百块价银三两五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城砖一万块;每百块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一百零五两。

一、东门城楼,计用螺壳灰、糖油灰四百五十三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六两五钱。

一、东门城楼,计雇泥水大工四百四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六十六两六钱。

一、东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两四钱七分一厘。

一、东门城楼,计用颜料、桐油、漆朱等项,共银七十六两七钱。

一、东门城楼,计雇油漆彩画匠一百七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六两四钱。

一、东门炮台一座,计用车本地石条二百零九丈。每丈工价银三钱,共银六十二两七钱。

一、东门炮台一座,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东门炮台一座,计用螺壳灰二十六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

一、东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大工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一十两零八钱。

一、东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小工一百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一十二两。

一、东门水洞一个,高四尺三寸,实三尺二寸,计用大石版二十四丈。每丈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二两。

一、东门水洞,又用中石版五十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一十五两。

一、东门水洞一个,计雇石匠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五两四钱。

一、东门水洞一个,计雇小工一百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九两六钱。

一、东门水洞一个,计用螺壳灰二十七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五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填筑基址,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二千觔。每一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四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大工一百二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八两六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小工二百八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三两零四分。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栋梁二十八枝;长一丈四尺。每枝价银八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计用门窗等项木枋三十八块。每块价银四钱,共银一十五两二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桷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栉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东门堆房门锁、垂鱼等项,共银五钱。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木匠六十工。每工价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一两。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东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瓦一万九千六百片。每片价银四厘,共银七十八两四钱。

一、东门城内水沟外水濠一道,长二百四十丈,阔八尺,深七尺;计雇小工三千九百一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三百一十二两八钱。

一、东门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计用大木枋三十四块。每块价银四钱,共银一十三两六钱。

一、东门吊桥一座,计用木匠一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七钱。

一、东门吊桥一座,计用本地石条三十二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东门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阔五尺,计用樟木十枝。每枝价银八钱,共银八两。

一、东门吊桥一座,计用螺壳灰三十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五两。

一、东门吊桥一座,计用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二钱五分。

一、东门吊桥一座,计用泥水小工三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两四钱。

一、移改东门道路,每阔一丈二尺,共长一百六十七丈三尺,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三千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六钱。

一、移改东门道路,计用甓砖一千三百八十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六十九两。

一、移改东门道路,计用小工挑砂土三百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五两二钱。

以上东门一段,总共用工料银四万一千零十七两三钱三分二厘。

西城董事林维藩、吴国治、王呈标等三人,经手分建西段城垣。计长二百丈,雉堞二百三十四个,石城门一座;城楼一座,两层三间;城上炮台一座,水洞一个;城门内堆房一座,四间;城外濠沟长二百丈,阔八尺,深七尺;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阔五尺;移设道路阔一丈二尺,统共长二百四十丈。实用工料,内:

一、造西门一段城垣,共长二百丈;每长一丈,应用本地内山采打石条二百一十四丈。每丈价银三钱,该银六十四两二钱;计长二百丈,共享石条四万二千八百丈,共银一万二千八百四十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该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大工二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两九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大工五千三百工,共银七百八十两。

一、填筑基石,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雇小工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一千工,共银八百两。

一、填筑基石,每长一丈,应配本地碎石四万三千觔。每一万觔,价银二两,该银八两六钱;计长二百丈,计用碎石八百六十万觔,共银一千七百二十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该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每长一丈,雇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二两二钱五分;计长二百丈,计用大工三千工,共银四百五十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雇泥水小工二十九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三钱二分;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五千八百工,共银四百六十四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应配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一十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一两五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大工二千工,共银三百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雇泥水小工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一两六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四千工,共银三百二十两。

一、挑涂填筑城垣中腹,每长一丈,应雇小工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八钱八分;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二千二百工,共银五百七十六两。

一、造城垣面马道,宽一丈,计用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长二百丈,该用甓砖五万二千块,共银二千六百两。

一、造城面马道,宽一丈;每长一丈,应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长二百丈,计用螺壳灰四百石,共银二百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长二百丈,计用大工五百工,共银七十五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一千工,共银八十两。

一、造雉堞二百三十四个,每个高三尺,宽八尺五寸,应配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二百三十四个,计用甓砖六万零八百四十块,共银三千零四十二两。

一、造雉堞二百三十四个,每个应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雉堞二百三十四个,计用螺壳灰四百六十八石,共银二百三十四两。

一、造雉堞二百三十四个,每个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二百三十四个,计用大工五百八十五工,共银八十七两七钱五分。

一、造雉堞二百三十四个,每个雇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二百三十四个,计用小工一千一百七十工,共银九十三两六钱。

一、西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大石版二千一百四十八丈五尺八寸。每丈价银九钱,共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二厘。

一、西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中石版一千九百八十三丈。每丈价银七钱,共银一千三百八十八两一钱。

一、西门城门,计用内地打运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二十两,共银二百四十两。

一、西门城门,计用茄苳木门扇一副,计一十二块。每块价银四两五钱,共银五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内,计用樟木柱八枝。每枝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西门城楼外,计用樟木接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西门城楼边八角柱四枝,每枝价银二两八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西门城楼上下吊筒,共享一十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木瓜筒八个。每个樟木价银一两二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大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两二钱四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通梁筒节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出步通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角步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八两四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角圆光樟枋四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五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出步圆光枋八枝。每枝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八两四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寿梁一十六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西门城楼上层梁仔九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上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下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梁仔一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三十一两五钱。

一、西门城楼阁梁四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七两。

一、西门城楼圆光门井楼杠八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西门城楼圆光门,计用门枋二十块。每块价银一钱四分,共银二两八钱。

一、西门城楼前后,计用大眉枋六块。每块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连圭枋四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珏上木下〉梁三十二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西门城楼圆光门,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西门城楼四方斗,计用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八阁斗,计用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灿景,计用木料五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西门城楼束仔,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四十四两八钱。

一、西门城楼顶层上下伏,计用木料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西门城楼屏窗架,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西门城楼顶掩枋阁,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一钱四分,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西门城楼两边圆光门,计用木料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二钱一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西门城楼下层大伏枋六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五钱。

一、西门城楼寿梁托枋八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岁千,计用木料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掩桷枋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牛皮五张。每张价银七钱,共银三两五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大小藤五十根,共银七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力水小钉三十包。每包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三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门,计用镰钉铁版四百片。每片价银二钱,共银八十两。

一、西门城楼城门,计用铁锁垂鱼加锥目铢钉等项,共银五两二钱八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木桷五百枝。每枝价银五分六厘,共银二十八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楼枋二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八两二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二百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二十四两。

一、西门岁千大铁钉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鉎舂鉎圈三个、铁圈二个、马道门垂鱼等项,共银九两六钱八分。

一、西门城楼,计雇木匠一千七百五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百六十三两一钱。

一、西门城门马道,计用本地石条七百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二百一十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大瓦二万零五片。每一千片价银三两八钱,共银七十六两零一分九厘。

一、西门城楼,计用红甓七千块。每千块价银一两八钱九分,共银一十三两二钱三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尺仔砖一千七百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六寸砖一千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九两八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尺四砖七百块。每百块价银四两七钱六分,共银三十三两三钱二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尺二砖五百块。每百块价银二两六钱六分,共银一十三两三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瓦筒六千二百五十个。每百个价银七两,共银四百三十七两五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铺地大兴砖二千块。每百块价银二两一钱二分,共银四十二两四钱。

一、西门城楼两边圆光门墙,计用颜只砖三千块。每千块价银九两八钱,共银二十九两四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花窗砖四百块。每百块价银三两五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城砖一万块。每百块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一百零五两。

一、西门城楼,计用螺壳灰、糖油灰四百五十三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六两五钱。

一、西门城楼,计雇泥水大工,共五百二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七十八两六钱。

一、西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二钱二分。

一、西门城楼,计用颜料、桐油、漆朱等项,共银七十六两七钱。

一、西门城楼,计雇油漆、彩画匠一百七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六两四钱。

一、西门炮台一座,计用本地石条二百零九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六十二两七钱。

一、西门炮台一座,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西门炮台一座,计用螺壳灰二十六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

一、西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大工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八钱。

一、西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小工一百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一十二两。

一、西门水洞一个,高四尺三寸,实三尺二寸;计用大石版二十四丈。每丈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二两。

一、西门水洞,又用中石版五十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一十五两。

一、西门水洞一个,计雇石匠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五两四钱。

一、西门水洞一个,计雇小工一百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九两六钱。

一、西门水洞一个,计用螺壳灰二十七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五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填筑基址;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二千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四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大工一百四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六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小工二百八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三两零四分。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栋梁二十八枝;长一丈四尺。每枝价银八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门窗等项木枋三十八块。每块价银四钱,共银一十五两二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桷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栉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西门堆房门锁垂鱼等项,共银五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木匠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八钱。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西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瓦一万九千六百片。每片价银四厘,共银七十八两四钱。

一、西门城内水沟外水濠一道,长二百丈,阔八尺,深七尺,计雇小工三千二百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百五十六两。

一、西门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共享大木枋三十四块。每块价银四钱,共银一十三两六钱。

一、西门吊桥一座,计用木匠一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七钱。

一、西门吊桥一座,计用本地石条三十二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西门吊桥一座,长二丈六尺,阔五尺,计用樟木十枝。每枝价银八钱,共银八两。

一、西门吊桥一座,计用螺壳灰三十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五两。

一、西门吊桥一座,计用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两二钱五分。

一、西门吊桥一座,计用泥水小工三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两四钱。

一、移改西门道路,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一千五百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三钱。

一、移改西门道路,计用甓砖一千六百五十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八十二两五钱。

一、移改西门道路,计用小工挑砂土三百四十工。每工价银八分,共银二十七两二钱。

以上西门一段,总共用工料银三万五千四百三十四两九钱七分二厘。

南城董事林德修、周邦正、苏国珍等三人,经手分建南段城垣。计长二百丈,雉堞二百零七个,石城门一座;城楼一座,两层三间;城上炮台一座,水洞一个;城门内堆房一座,四间;城外濠沟长二百丈,阔一丈二尺,深七尺;改设道路阔一丈二尺,统共长一百七十八丈。实用工料,内:

一、造南门一段城垣,共长二百丈;每长一丈,应用本地内山采打石条二百一十四丈。每丈价银三钱,该银六十四两二钱;计长二百丈,共享石条三万五千六百丈,共银一万零六百八十万。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该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大工二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两九钱;计长二百丈,计雇大工四千八百工,共银七百二十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应雇小工四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三两八钱四分,计长二百丈,计雇小工九千六百工,共银七百六十八两。

一、填筑基石,每长一丈,应配本地碎石三万八千觔。每一万觔价银二两,该银七两六钱;计长二百丈,计用碎石七百六十万觔,共银一千五百二十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应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每一丈该用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二两二钱五分;计长二百丈,计用大工三千工,共银四百五十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该用泥水小工二十七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一钱六分,计长二百丈,该用小工五千四百工,共银四百三十二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应配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四百石,共银一千二百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十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一两五钱;计长二百丈,该用大工二千工,共银三百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小工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一两六钱;计长二百丈,计用小工四千工,共银三百二十两。

一、挑涂填筑城垣中腹,每长一丈,应雇小工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八钱八分;计长二百丈,该用小工七千工,共银五百七十六两。

一、造城垣面马道,宽一丈,计用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长二百丈,该用甓砖五万二千块,共银二千六百两。

一、造城垣面马道,每长一丈,应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长二百丈,计用螺壳灰四百石,共银二百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长二百丈,该用大工五百工,共银七十五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应雇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长二百丈,该用小工一千工,共银八十两。

一、造雉堞二百零七个,每个高三尺,宽八尺五寸,应配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二百零七个,该用甓砖五万三千八百二十块,共银二千六百九十一两。

一、造雉堞二百零七个,每个应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雉堞二百零七个,该用螺壳灰四百一十四石,共银二百零七两。

一、造雉堞二百零七个,每个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二百零七个,该用大工五百一十七工五分,共银七十七两六钱二分。

一、造雉堞二百零七个,每个应雇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二百零七个,该用小工一千零三十五工,共银八十二两八钱。

一、南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大石版二千一百四十八丈五尺八寸。每丈价银九钱,共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二厘。

一、南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中石版一千九百八十三丈。每丈价银七钱,共银一千三百八十八两一钱。

一、南门城门,计用内地打运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二十两,共银二百四十两。

一、南门城门,计用茄苳木门扇一副,计一十二块。每块价银四两五钱,共银五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内,计用樟木柱八枝。每枝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南门城楼外,计用樟木接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南门城楼边八角柱四枝,每枝价银二两八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南门城楼上下吊筒,共享一十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木瓜筒八个。每个樟木价银一两二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大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两二钱四分。

一、南门城楼,计用通梁筒节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出步通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角步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八两四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角圆光樟枋四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五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出步圆光枋八枝。每枝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八两四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寿梁一十六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南门城楼上层梁仔九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上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下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梁仔一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三十一两五钱。

一、南门城楼圆光门井楼杠八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南门城楼圆光门,计用枋二十块。每块价银一钱四分,共银二两八钱。

一、南门城楼阁梁四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七两。

一、南门城楼前后,计用大眉枋六块。每块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连圭枋四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珏上木下〉梁三十二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南门城楼小圆光,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二十八两。

一、南门城楼四方斗,计用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八阁斗木料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灿景,计用木料五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南门城楼束仔,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五钱六分,共银四十四两八钱。

一、南门城楼顶层上下伏,计用木料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南门城楼屏窗架,计用木料四十块。每块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一十六两八钱。

一、南门城楼顶掩枋阁,计用木料八十块。每块价银一钱四分,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南门城楼两边圆光门,计用木料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二钱一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南门城楼下层大伏枋六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五钱。

一、南门城楼寿梁托枋八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岁千,计用木料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掩桷枋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牛皮五张。每张价银七钱,共银三两五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大水藤五十根,共银七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力水小钉三十包。每包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三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镶钉铁版四百片。每片价银二钱,共银八十两。

一、南门城楼,城门铁锁一把、垂鱼加锥目珠钉等项,共银五两二钱八分。

一、南门城楼,计用木桷五百枝。每枝价银五分六厘,共银二十八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楼枋二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八两二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二百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二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岁千大铁钉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鉎舂鉎圈二个、铁圈二个、马道门垂鱼等项,共银九两六钱八分。

一、南门城楼,计雇木匠一千七百五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百六十三两一钱。

一、南门城门马道,计用本地石条七百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二百一十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大瓦二万零五片。每千片价银三两八钱,共银七十七两九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红甓七千块。每千块价银一两八钱九分,共银一十三两二钱三分。

一、南门城楼,计用尺仔砖一千七百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

一、南门城楼,计用六寸砖一千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九两八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尺四砖七百块。每百块价银四两七钱六分,共银三十三两三钱二分。

一、南门城楼,计用尺二砖五百块。每百块价银二两六钱六分,共银一十三两三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瓦筒六千二百五十个。每百个价银七两,共银四百三十七两五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铺地大兴砖三千块。每百块价银二两一钱二分,共银四十二两四钱。

一、南门城楼两边圆光门墙,计用颜只砖三千块。每千块价银九两八钱,共银二十九两四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花窗砖四百块。每百块价银三两五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城砖一万块。每百块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一百零五两。

一、南门城楼,计用螺壳灰、糖油灰四百五十三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六两五钱。

一、南门城楼,计雇泥水大工五百二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七十八两六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五钱。

一、南门城楼,计用颜料、桐油、漆朱等项,共银七十六两七钱。

一、南门城楼,计雇油漆、彩画匠一百七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六两四钱。

一、南门炮台一座,计用车本地石条二百零九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六十二两七钱。

一、南门炮台一座,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南门炮台一座,计用螺壳灰二十六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

一、南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大工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八钱。

一、南门炮台一座,计雇泥水小工一百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一十二两。

一、南门水洞一个,高四尺三寸,计用大石版二十四丈。每丈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二两。

一、南门水洞一个,又用中石版五十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一十五两。

一、南门水洞一个,计雇小工一百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九两六钱。

一、南门水洞,计雇石匠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五两四钱。

一、南门水洞一个,计用螺壳灰二十七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一十三两五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填筑基址;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二千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四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大工一百四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六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小工二百八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三两零四分。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栋梁二十八枝;长一丈四尺。每枝价银八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门窗等项木枋三十八块。每块银价四钱,共银一十五两二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桷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栉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南门堆房门锁垂鱼等项,共银五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木匠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八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瓦一万九千六百片。每片价银四厘,共银七十八两四钱。

一、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南门城内水沟外水濠一道,长一百八十丈,阔一丈二尺,深七尺;雇小工二千九百四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百三十五两二钱。

一、南门移改道路,阔一丈二尺,长一百七十八丈;计用本地碎石五万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

一、移改南门道路,计用甓砖一千六百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八十两。

一、移改南门道路,计雇小工挑砂土三百四十九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七两九钱二分。

——以上南门一段,总共用工料银三万二千四百八十七两二钱三分二厘。

北城董事罗秀丽、陈光义、郑琛等三人,经手分建北段城垣。计长二百二十丈,雉堞二百五十七垛,石城门一座;城楼一座,两层三间;城上炮台二座,水洞二个;城门内堆房一座、四间;城外濠沟长二百二十丈,阔八尺,深七尺;改设道路阔一丈二尺,统共长一百八十七丈。实用工料,内:

一、造北门一段城垣,共长二百二十丈;每长一丈,应用本地内山采打石条二百一十四丈。每丈价银三钱,该银六十四两二钱;计二百二十丈,应用石条四万七千零八十丈,共银一万四千一百二十四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计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六百四十石,共银一千三百二十两。

一、填筑基址,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二十六工。每工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两九钱;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泥水大工五千七百二十工,共银八百五十八两。

一、填筑基石,宽一丈六尺,深一丈;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小工五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小工一万一千工,共银八百八十两。

一、填筑基石,每长一丈,应配本地碎石四万三千觔。每一万觔,工价银二两,该银八两六钱;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碎石九百四十六万觔,共银一千八百九十二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计用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六百四十石,共银一千三百二十两。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每长一丈,雇泥水大工一十五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二两二钱五分,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大工三千三百工,共银四百九十五两。

一、填筑基址,每长一丈,雇泥水小工二十九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三钱二分;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小工六千三百八十工,共银五百一十两零四钱。

一、造城垣内墙,高一丈五尺;每长一丈,应配螺壳灰一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六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螺壳灰二千六百四十石,共银一千三百二十两。

一、造城垣内墙,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十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一两五钱;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泥水大工二千二百工,共银三百三十两。

一、造城垣外墙,每长一丈,雇泥水小工二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一两六钱;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小工四千四百工,共银三百五十二两。

一、挑涂填筑城垣中腹,每长一丈,应雇小工三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二两八钱八分;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小工七千九百二十工,共银六百三十三两六钱。

一、造城垣面马道,宽一丈;计用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甓砖五万七千二百块,共银二千八百六十两。

一、造城垣面马道,宽一丈;每丈该用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螺壳灰四百四十石,共银二百二十两。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计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长二百二十丈,计雇大工五百五十工,共银八十二两五钱。

一、造城垣马道,每长一丈,计用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长二百二十丈,计用小工一千一百工,共银八十八两。

一、造雉堞二百五十七个,每个高三尺,宽八尺五寸,应配甓砖二百六十块。每块价银五分,该银一十三两;计二百五十七个,计用甓砖六万六千八百二十块,共银三千三百四十一两。

一、造雉堞二百五十七个,每个该配螺壳灰二石。每石价银五钱,该银一两;计二百五十七个,该用螺壳灰五百一十四石,共银二百五十七两。

一、造雉堞二百五十七个,每个应雇泥水大工二工五分。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该银三钱七分五厘;计二百五十七个,计用大工六百四十二工五分,共银九十六两三钱七分五厘。

一、造雉堞二百五十七个,每个该雇泥水小工五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该银四钱;计二百五十七个,计用小工一千二百八十五工,共银一百零二两八钱。

一、北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大石版二千一百四十八丈五尺八寸,每丈价银九钱,共银一千九百三十三两七钱二分二厘。

一、北门石城门一座,计用内地打运中石版一千九百八十三丈。每丈价银七钱,共银一千三百八十八两一钱。

一、北门城门,计用内地打运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二十两,共银二百四十两。

一、北门城门,计用茄苳木门一副一十二块。每块价银四两五钱,共银五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门,计用樟木柱八枝。每枝价银四钱二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北门城楼外,计用樟木接石柱一十二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

一、北门城楼边八角柱四枝。每枝价银二两八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北门城楼上下吊筒,共享一十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木瓜筒八个。每个樟木价银一两二钱,共银九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大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五钱六分,共银二两二钱四分。

一、北门城楼,计用通梁筒节二十枝。每枝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出步通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角步通梁四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八两四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角圆光樟枋四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五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出步圆光枋八枝。每枝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八两四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寿梁一十六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二十八两。

一、北门城楼上层梁仔九枝,每枝价银一两四钱,共银一十二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上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下层掩梁三十六枝。每枝价银二两一钱,共银七十五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梁仔一十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三十一两五钱。

一、北门城楼阁梁四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北门城楼两边圆光门,计用木料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二钱一分,共银三两三钱六分。

一、北门城楼下层大伏枋六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五钱。

一、北门城楼寿梁托枋八块,每块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岁千,计用木料八枝。每枝价银一两七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掩枋一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一两二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牛皮五张。每张价银七钱,共银三两五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大水藤五十根,共银七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力水小钉三十包。每包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三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门,计用镶钉铁版四百片。每片价银二钱,共银八十两。

一、北门城楼门铁锁一把、垂鱼加锥目珠钉等项,共银五两二钱八分。

一、北门城楼,计用木桷五百枝。每枝价银五分六厘,共银二十八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楼枋二十六块。每块价银七钱,共银一十八两二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二百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二十四两。

一、北门岁千大铁钉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鉎舂鉎圈三个、铁圈二个、马道门垂鱼等项,共银九两六钱八分。

一、北门城楼,计雇木匠一千七百五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百六十三两一钱。

一、北门城门马道,计用本地石条七百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二百一十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大瓦二万零五片。每一千片价银三两八钱,共银七十六两零一分九厘。

一、北门城楼,计用红甓瓦七千块。每千块价银一两八钱九分,共银一十三两二钱三分。

一、北门城楼,计用尺仔砖一千七百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

一、北门城楼,计用六寸砖一千块。每百块价银九钱八分,共银九两八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尺四砖七百块。每百块价银四两七钱六分,共银三十三两三钱二分。

一、北门城楼,计用尺二砖五百块。每百块价银二两六钱六分,共银一十三两三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瓦筒六千二百五十个。每百个价银七两,共银四百三十七两五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铺地太兴砖二千块。每百块价银二两一钱二分,共银四十二两四钱。

一、北门城楼两边圆光门墙,计用颜只砖三千块。每千块价银九两八钱,共银二十九两四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花窗砖四千块。每百块价银三钱五分,共银一十四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城砖一万块。每百块价银一两零五分,共银一百零五两。

一、北门城楼,计用螺壳灰、桐油灰四百五十三万。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百二十六两五钱。

一、北门城楼,计雇泥水大工五百二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七十八两六钱。

一、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料等项,共银一十两零二分四厘。

一、北门城楼,计用颜料、桐油、漆朱等项,共银七十六两七钱。

一、北门城楼,计雇油漆、彩画匠一百七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六两四钱。

一、北门炮台二座,计用本地石条四百一十八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一百二十五两四钱。

一、北门炮台二座,计用甓砖四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二百两。

一、北门炮台二座,该用螺壳灰五十二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十六两。

一、北门炮台二座,计雇泥水大工一百四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六钱。

一、北门炮台二座,计雇泥水小工三百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四两。

一、北门水洞二个,各高四尺三寸,实三尺二寸;计用大石版四十八丈。每丈价银五钱,共银二十四两。

一、北门水洞二个,各用中石版五十丈,共计一百丈。每丈价银三钱,共银三十两。

一、北门水洞二个,计雇石匠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八钱。

一、北门水洞二个,计雇小工二百四十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一十九两二钱。

一、北门水洞二个,计用螺壳灰五十四石。每石价银五钱,共银二十七两。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填筑基址,计用本地碎石五万二千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两零四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大工一百四十四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二十一两六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泥水小工二百八十八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三两零四分。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栋梁二十八枝,长一丈四尺。每枝价银八钱,共银二十二两四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门窗等项木枋三十八块。每块价银四钱,共银一十五两二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桷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木栉三百二十枝。每枝价银一钱一分,共银三十五两二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桷钉门刈,计重五十觔。每觔价银一钱二分,共银六两。

一、北门堆房门锁垂鱼等项,共银五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雇木匠七十二工。每工给工食银一钱五分,共银一十两零八钱。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甓砖二千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一百两。

一、北门堆房一座、四间,计用瓦一万九千六百片。每片价银四厘,共银七十八两四钱。

一、北门城内水沟外水濠一道,长二百二十丈,阔八尺,深七尺;计雇小工三千九百八十七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三百一十八两九钱六分。

一、移改北门道路,阔一丈二尺,统共长一百八十七丈,计用本地碎石五万八千五百觔。每万觔价银二两,共银一十一两七钱。

一、移改北门道路,计用甓砖一千五百五十块。每块价银五分,共银七十七两五钱。

一、移改北门道路,计雇小工挑砂土三百五十六工。每工给工食银八分,共银二十八两四钱八分。

——以上北门一段,总共用工料银三万八千五百二十一两三钱四分二厘。

统合全城四门工程,共享工料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两零八钱七分八厘;以一四折番银,二十万零六千四百八十七元二角二瓣九周二尖。

道光九年□□月□□日册底。

●兵丁民人领状

具领状提标兵丁陈飞元,今当大老爷台前,元领得北门炮屋修理工本银二十大员。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提标兵丁陈飞元

具领结状人蒋传祖,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祖承买江禧春旧北门炮台地基起小店一间,原契本未投税;即同园契,向吴神求借银为胎。今蒙清厘炮台地基,祖本不应买,仰邀赏给番银四十元,以为工本之资,该祖领回;祖甘愿将炮屋献出,以后原契永作废字。不敢冒结,合具领结状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结状人蒋传祖。

具领状标下建宁目兵张廷荣,今当大老爷台前,荣领得西门炮屋修理工本银十大元。不敢冒领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目兵张廷荣。

具领状本城民张长,今当大老爷台下,长领得北门炮台工本银十五大员。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本城民张长。

具领状人本城内黄福,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屋价银六十大元,情愿将福前就旧北门内官地起盖店屋拆还归官,领银别创。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人黄福。

具领状人本城内黄桂香,今当大老爷台前,□得屋价银四十元,情愿将香前就旧北门内官地起盖店屋折还归官,领银别创。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黄桂香。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钦命福建布政使司惠,为奏闻事。

案奉宫保总督部堂孙宪札:『道光十年八月二十九日,准工部咨营缮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奏「福建淡水厅城垣并社稷等坛庙年久坍塌,业据官绅等捐修完竣,请分别议叙」一折,道光十年七月初十日奉上谕:「孙等奏官民捐建城垣等工完竣,请分别奖励一折。台湾府淡水厅城垣本系土堑,因年久倾圮,该处绅民捐资改建石城,现已兴筑完固并修建社稷坛、山川坛及龙神庙、书院、名宦各祠宇等工同时报竣,用银十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七两零,除该督、抚及道、府、厅县各捐养廉外,该绅民等踊跃输将,有裨公事,自应量予恩施。所有捐银三、四百两以及一、二千两以上之张惟明等三十七名,俱着该部照例议给顶带,并酌加议叙;其总理城工之候选员外郎林国华、进士候选知县郑用锡、生员林祥麟等三名与以次出力之董事、职员林国宝等十五名,俱着交部从优议叙。至督办工程出力之署淡水同知准升噶玛兰通判李慎彝,着赏加知州衔;署竹堑巡检咨补彰化县猫雾捒巡检易金杓,着赏加县丞衔,以示奖励。该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相应移咨闽浙总督遵照,并转饬将前项工程作速照例造具册结,送部查核,并知照户部可也,等因,到本部堂。准此,查淡水城垣完竣,先据该司取造工料册结、图说详送,业经抚部院恭折会奏,并将册结、图说随咨送部,钦奉朱批上谕各在案。今准前因,合就饬行备扎到司,即便查□通详请咨覆部;一面移行台湾道府,饬知均勿违延』。又为咨取事,奉宫保总督部堂孙宪札:『道光十年九月二十一日,准吏部咨文选司案呈本部咨前事一案,相应抄单咨取可也;计连单一纸,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就饬行备札到司,即便遵照查案办理通详,毋违』各等因,计粘单。

奉此,当经移行遵照各□案。迄今日久,未据该厅造具履历确册详送,无凭核详请咨。除再抄单行催,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前檄吏部咨粘单事理,克日造具履历确册详送,立等核详咨部办理。毋得违延!速速。此札。

计抄录原奉吏部咨粘单一纸。

道光十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道光十年七月十二日,内阁抄出初十日奉上谕:『孙尔准等奏「官民捐建城垣等工完竣,请分别奖励」一折,台湾府淡水厅城垣本系土堑,因年久倾圮,该处绅民捐资改建石城、现已兴筑完固并修建社稷坛、山川坛及龙神庙、书院、名宦各祠等工同时报竣,共享银一十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七两零,除该督、抚及道、府、厅县各捐养廉外,该绅民等踊跃输将,有裨公事,自应量予恩施。所有捐银三、四百两以及一、二千两以上之张惟明等三十七名,俱着该部照例议给顶带,并酌加议叙;其总理城工之候选员外郎林国华、进士候选知县郑用锡、生员林祥麟等三名与以次出力之董事、职员林国宝等十五名,俱着交部分别从优议叙。至督办工程出力之署淡水同知准升噶玛兰通判李慎彝,着赏加知州衔;署竹堑巡检咨补彰化县猫雾捒巡检易金杓,着赏加县丞衔;以示奖励。该部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除赏给升衔各员,本部遵旨注册外;查此案应叙绅民,未据造具履历清册送部,无从查办。应行文该省,查明该绅士捐职、捐监年月日期并年貌、三代,造具详细履历清册,送部再行办理可也。

●淡水同知遵札申覆

加知府衔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遵札申覆事。

道光十一年八月□□□日,蒙宪台札开:『案奉宫保总督部堂孙宪札:道光十年八月二十九日准工部咨:营缮司案呈云云』等因,计粘单一纸。

蒙此,卑职遵查厅治竹堑地方建造城垣等工,所有捐银三、四百两及一、二千两以上之张惟明等三十七名并总理城工之候选员外郎林国华等三名与以次出力之董事、职员林国宝等十五名捐职、捐监年月日期、年貌、三代履历,俱经前署李慎彝备细造具清册八本,附同工料保固册结,于道光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牒送台湾府加结转送。旋准移蒙前署本道邓札饬,所送各项册结业经前升道刘核转,将文册发交李署丞遣丁承领,往省投办。续据该丁禀称,于十年五月十五日赍呈宪辕投收;又经报明本道,批覆各在案。兹准前因,理合查明捐户履历册籍业已造送缘由,具文申覆宪台鉴察;并祈俯赐核案转送详咨,以励急公,深感德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详藩宪。

道光十一年九月初七日。

●淡防分府饬传造送清册

加府衔淡防分府李,为饬传造送事。

案蒙藩宪惠札饬查传捐建城垣各绅士人等,开具捐银及三代履历并捐职、捐监年月日期清册,径送详咨等因,业经饬取去后,未据造送;合行饬催。为此,签仰原差张愿、倪禄立传前签粘单内各捐户,开具三代履历并捐职监者注明给照月日,如已登科甲及捐题之后进学者,各将中式入学年分逐一汇送本分府,以凭造册转详。该差毋得迟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签催………。

道光十二年五月初八日。

●淡水同知报竣城工备造清册

署台湾北路淡□□□,为城工报竣,备造册结,□□□□□□照淡水城垣,由绅士向义乐输,并蒙大宪捐廉首倡暨通台官员以次捐助,于道光七年六月初十日兴工、于道光九年八月二十日工竣,经敝署厅先后具文通报在案。

兹查此案官民捐项内:督、抚宪各倡捐廉银一千两,共银二千两;又通台各官匀捐番银二万元,按一四折合银一万四千二百八十五两七钱一分四厘。其余绅士、商民捐输番银一十九万四千七百六十元,折银一十三万九千一百一十四两三钱:合计纹银并番折银共捐一十五万五千四百两零一分四厘,俱系发交城工总理一手支应。据报:全城工料,共享银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两八钱七分八厘;又续议分建名宦、乡贤、昭忠、节孝四祠同五谷庙、龙神祠并明志书院,计工程七处,共享银七千二百四十六两五钱一分一厘:合计共享银一十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七两三钱八分九厘。此外尚应剩余六百六十二两六钱二分五厘,折番银九百二十九元六角五周,已饬据城工总理选择官地,起盖店屋,轮年管税,积存租银,以备年久粘修之费。至淡城工程,经□宪、□□督同委员前署竹堑巡检易金杓□在工稽察;总理及各董事等俱属认真经理,□□□购运石条等料,招募匠作,工坚料固,实用实销,□□□事,悉皆奋勉,诚足以资保障,而垂久远。所有各捐户银数在万余两及千余两并三、四百两以上者,均在议叙之例,应将三代履历随送;又自三百两以下至三十两以上各户,应由地方官分别递给匾额、花红,以示奖励,亦经胪列银数名册,以备稽查。其余捐止数两至不及三十两者,均以城工为保护地方,通淡义举,随力捐交,人户零星众多,难以备录;业已由厅酌赏花红□□□造册。今对捐有成数(下阙)。

●淡水同知遵札造送清册

加知府衔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遵札造送事。

本年四月二十五日,奉宪台札开:『道光十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云云(照文全叙)』等因。奉此,卑职遵即确查前申文件,委因辗转配船搭递,以致稽迟;业于五月初六日先行具文申覆在案,一面催取该绅士人等开具捐银及三代履历并捐职、捐监年月日期去后。兹据陆续造送前来,卑职覆查无异。理合汇齐备造清册七本,具文呈送宪台察核;俯赐转详请咨,实为公便。

再,册造城工董事吴国治现回同安县原籍,所有捐纳监生系由籍县办理;奉给执照年分月日,应请檄饬同邑查明具报,免稽通案。合并声明。须至详、书册者。

今申送清册七本。

一、申藩宪。

道光十二年八月十二日。

●淡水同知造送捐赀殷户绅民三代履历清册底

加知府衔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遵札造送事。

遵将兴建竹堑城垣总理、董事、绅民姓名暨捐资数目及中式、入学、捐职、捐监年月日期并三代履历、事实造具清册,呈送□核施行。须至册者。

城工总理三名

一、候选员外郎林国华:年三十岁。原籍龙溪县,寄居淡水厅。于道光二年,遵常例由监生捐纳布政司经历职衔,加二级;道光四年,运米赴津,■〈粜见〉济民食,仰蒙皇恩议叙,加一级;道光八年,遵酌增常例,加捐员外郎,不论双、单月即用,□道光八年二月二十七日□部颁给执照。兹于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独力捐番银一万五千元,一四折银一万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二万五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竹,祖父应寅,父平侯。事实:查该职员总理城工,首先倡议,广为劝导,俾众知奋,洵属好义急公。该职员系捐员外郎即用,应请从优议叙。

一、进士郑用锡: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由厅学廪生,中式嘉庆戊寅恩科福建省乡试举人;道光癸未科会试,中式第四十二名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百九名,归班在籍候选知县;道光四年,首先出赀,运米赴津■〈粜见〉济民食,蒙制宪孙奏请议叙在案。道光六年,倡捐城垣,该进士独力自捐番银四千三百元,一四折银三千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一万二千四百二十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辉,祖父硕龙,父其德。事实:查该进士总理城工,出纳有度,核实收支,费用樽节,洵属急公向义。该进士系在籍候选知县,应请从优议叙。

一、生员林祥麟:年二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七年,蒙前学道孔取进厅学。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独力捐番银八千七百元,一四折银六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玉,祖父文彩,父绍贤。事实:查该生总理城工,规度形势,筹办舟车,费不虚糜,洵属急公出力。现在积劳身故:理合登明。

城工董事十五名

一、□生吴国治:年四十四岁。寄居淡水厅,现回同安县原籍。所有捐纳监生,系由籍县办理;奉给执照年分月日,应请檄饬同邑查明具报。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中诚,祖父朝珪,父廷因。

一、职员曾青华: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二年闰三月初四日奉部颁给执照。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一千六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时易,祖父奎贺,父文祯。

一、监生罗秀丽: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嘉庆十九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年三月二十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寿,祖父敬昭,父正春。

一、监生周邦正:年五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二月十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贵,祖父纲斋,父友圣。

一、职员林德修:年五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其监照于道光六年五月初九日被火焚毁,续于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三日补给部照。道光六年,协拿匪犯黄斗乃、黄武二等二名,蒙宫保制宪孙赏给六品顶戴并给牌札,未蒙详请咨部。是年建筑城垣,该职员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又劝损番银四千二百元;应请议叙: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湖,祖父升暨,父大炽。

一、民人陈大彬: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四千二百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显,祖父安宁,父长茂。

一、民人洪德梁: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尚义,祖父文裕,父廷任。

事实:以上城工董事等七名,或身兼劝捐、或在工督修,俱能不辞劳怨,实力查办;使工料悉归结实、匠作不敢偷减,实属认真出力;应请一体优加议叙。

一、职员林国宝:年六十三岁。淡水厅粤籍。嘉庆六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嘉庆二十二年,遵酌增常例,加捐州同职衔,于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初十日奉部颁给执照;又由州同捐加二级;又至嘉庆二十三年三月二十日,捐请诰对二代奉直大夫。兹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四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七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达可,祖父衡山,父先坤。

一、监生郑琛: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一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二年七月初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二千八百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余,祖父荣,父充候。

一、民人吴光锐:年四十五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五百六十四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廷彩,祖父盛,父世美。

一、副贡生刘献廷:年四十三岁。淡水厅粤籍。嘉庆十六年,蒙前学道张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元年,考补增生;道光六年分类案内,以军功,奉旨赏加副榜。是年建筑城垣,该贡生自捐番银四百四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又劝捐番银一万二千元: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淑庆,祖父怀琬,父兰斯。

一、监生苏国珍:年四十七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五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耀,祖父世沃,父笃实。

一、民人陈光义: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侯贺,祖父艾伯,父仲云。

一、民人王呈标:年四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四百四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石容,祖父运才,父修衡。

一、民人林维藩:年三十八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里民在厂督工,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进,祖父运,父泉。

事实:以上城工董事等八名,或分路劝捐、或在厂督工,均能昼夜宣勤,不辞劳瘁,赶催雇运,办理妥速,尚属奋勉急公;应请一体议叙。

捐赀殷户三十七名

一、监生张惟明:年三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元年八月十二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四千元,一四折银二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光勋,祖父德胜,父日谅。

一、童生陈务滋: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童生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国祚,祖父必捷,父琨。

一、监生李德修:年五十八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二千二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济侯,祖父廷玉,父尔和。

一、武生周殿安: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九年,蒙前学道刘取进厅学武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武生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彩,祖父廷联,父宗庆。

一、监生周智仁:年三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二千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彩,祖父廷联,父宗元。

一、民人金福顺: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联升,祖父夏章,父庆安。

一、民人赖士英:年四十三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君山,祖父文澜,父五祥。

一、民人杨春瑞: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祖父庆,父仰峰。

一、民人杨琼林:年三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五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盛,祖父庆,父仰峰。

一、举人陈维藻:年三十五岁。淡水厅民籍。由厅学附生,中式道光乙酉科第三十八名举人。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举人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祥,祖父文澜,父逊言。

一、厅生郑环:年三十七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二年,蒙前学道糜取进厅学;道光八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余,祖父荣,父充侯。

一、职员江日暲: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二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又加捐同知职衔;于道光二年九月十六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乐水,祖父秉训,父尚献。

一、民人刘仕忠:年二十五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四百元,一四折银一千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延佑,祖父耀龙,父志杰。

一、生员陈凤鸣: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士朝,祖父大忠,父咸章。

一、生员林逢源:年五十四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七年,蒙前学道庆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世昌,祖父遇隆,父奉璋。

一、民人杜廷瀚:年四十七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德修,祖父兹贤,父兴达。

一、贡生陈常勇:年六十五岁。淡水厅民籍。嘉庆十八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道光八年,加捐贡生;于道光八年九月二十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贡生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国俊,祖父时英,父焕道。

一、职员范成章: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又加捐营千总职衔;于道光六年十月十六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职员自捐番银一千元,一四折银七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绍尧,祖父宏造,父嘉聪。

一、监生简朝阳:年三十八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八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九年八月十二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九百元,一四折银六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伯,祖父万远,父玉山。

一、监生游于艺:生二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二年闰三月初四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成坤,祖父次声,父厚德。

一、民人廖锦麟:年三十三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八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朝,祖父顺德,父世传。

一、民人林维精:年四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士旋,祖父仁祖,父公助。

一、民人何对:年五十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玉,祖父超,父玉甫。

一、生员王奠邦: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蒙前学道胡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培抱,祖父观客,父赓绪。

一、监生张肇基: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五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五年八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七百元,一四折银五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宗琦,祖父永广,父裕孝。

一、生员郑廷珪:年四十八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五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台湾府学。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天德,祖父高年,父仕成。

一、民人郑章瑶:年三十二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庭余,祖父志德,父用裕。

一、民人王玺:年二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振宗,祖父秉正,父重光。

一、监生廖清波:年二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元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元年十月初一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盈潮,祖父永青,父文辉。

一、民人高捷三:年三十四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六百元,一四折银四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大明,祖父聚生,父介宾。

一、民人周茶芳:年三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秉义,祖父尚道,父列欢。

一、廪生王国柱:年四十二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三年,蒙前学道叶取进厅学;嘉庆二十五年,考补廪生。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生员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荣月,祖父敦职,父尚崇。

一、监生游宗周:年四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三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道光三年五月初八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子行,祖父兼常,父大川。

一、民人李逢春:年五十六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兆熙,祖父国厚,父家赵。

一、民人徐国祯:年三十九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启顺,祖父立鹏,父熙拱。

一、民人何宗焕,年四十一岁。淡水厅民籍。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民人自捐番银四百五十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美玉,祖父超赛,父五掌。

一、监生洪廷瑞:年六十岁。淡水厅民籍。嘉庆二十四年,由俊秀,遵常例捐纳监生;于嘉庆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奉部颁给执照。道光六年建筑城垣,该监生自捐番银五百元,一四折银三百两以上:理合登明。三代:曾祖父禧悌,祖父俨周,父肖混。

事实:以上殷户绅民共三十七名,均系捐出己资助建城工,应请照例分别议叙;理合登明。

道光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底。

按:捐赀殷户、绅民三代履历清册,另有道光九年及十年底册各一份;惟其所录,除排列名次与该年各人年龄稍有出入外,几乎相同。故从略。

●淡水同知造送捐建各绅民银数递给匾式花红姓名册稿

署台湾府北路淡水同知为造送事,遵将竹堑建筑城垣各绅民题捐银三十两以上至三百两以下,按照银数,遵例分别递给匾额、花红,造具姓名清册,呈送察核。须至清册者。今开:

铺户林三益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监生陈毓瑛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高裕记(即家齐)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业户张必荣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何四管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何章全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生员郑光华题捐银二百八十两,吴神求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叶世荣题捐城工银二百八十两,陈同兴题捐城工银二百四十两,陈佐徽题捐城工银二百三十两,张琳全题捐城工银二百二十两,刘汉奎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林瑞昆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刘朝珍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监生纪廷璧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生员简而文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李诚林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李月春、李万春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吕秀章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曾集成题捐城工银二百一十两,彭东(即荣煌)题捐城工银二百两:以上共二十二名,捐数在三百两以下至二百两以上;应由府、道官及地方官递加赏给匾额、花红,以示奖励。理合登明。

贡生赖承长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郑玉仁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高德兴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高丈记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高协六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张延协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许德俊题捐城工银一百七十两,郑良珠题捐城工银一百六十两,吕振川题捐城工银一百六十两,高邛题捐城工银一百六十两,吴珯生题捐城工银一百五十两,监生徐昌缵题捐城工银一百五十两,林碧(即同兴)题捐城工银一百五十两,彭捷登题捐城工银一百五十两,武举人温斌元题捐城工银一百五十两,林瑞源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林报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童升(即泉隆)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余永昌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李溪观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刘草奎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吴琳芳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詹瑞业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业户张广福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郑启明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铺户瑞珍号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铺户黄佛赐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业户陈有容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监生魏大振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铺户林荣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张仲永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林捷成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林孟夏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林成祖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黄廷辉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黄万春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张长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监生张瑞华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萧淡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曾庇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铺户致广号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庄传却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何莲茂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钟合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陈芳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陈选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林升义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贡生周鹏飞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监生陈廷辉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胡时拱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郑玉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刘德安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生员何兆祥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陈角观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刘道吾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吴父记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李明华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王五常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陈延、陈满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游光彩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铺户万顺号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刘光蓝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蔡添宝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蔡文尚题捐城工银一百四十两,黄惠珍题捐城工银一百二十两,苏升(即泉吉)题捐城工银一百二十两,黄琳题捐城工银一百二十两,赖奢题捐城工银一百二十两,锺奠安题捐城工银一百二十两,李眼、李聪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张仕炳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苏永金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庠生郭青英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林进观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林发题捐城工银一百一十两,张仁观题捐城工银一百两,吴集和题捐城工银一百两,金逢源题捐城工银一百两,林和题捐城工银一百两,邱国球题捐城工银一百两,罗俊生题捐城工银一百两,金瑞华题捐城工银一百两,监生杜昆岗题捐城工银一百两,州同张鸣岗题捐城工银一百两,吴朝锦题捐城工银一百两:以上共八十五名,捐数在二百两以下一百两以上;应由本府官同地方官递赏匾额、花红,以示奖励。理合登明。

许元善题捐城工银九十两,周茶春题捐城工银九十两,林天宗题捐城工银九十两,罗二妹题捐城工银九十两,生员陈锡福题捐城工银九十两,潘开凤题捐城工银九十两,贡生东兴题捐城工银九十两,周启永题捐城工银八十两,饶金生题捐城工银八十两,罗元昌题捐城工银八十两,詹阿忠题捐城工银八十两,吴永忠题捐城工银八十两,温殿祖题捐城工银八十两,林洪祖题捐城工银八十两,陈金源题捐城工银八十两,何振盈、何平题捐城工银八十两,刘辉(即佛佑)题捐城工银八十两,曾元吟题捐城工银八十两,游阿泵题捐城工银八十两,郭岳观题捐城工银八十两,吴鹏观题捐城工银八十两,沈良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李华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陈烟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林敬、林照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吕调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张三元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简子圣题捐城工银七十两,蔡士记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曾五美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曾都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黄世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郭淡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张登山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监生邱德贤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监生谢集成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周东兴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监生高寅水(即指一)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铺户集芳号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铺户集源号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吴长盈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张福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温玉衡题捐城工银七十两,萧仕俊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江光裕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吴岱源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郑协兴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林远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林石同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郑莲生题捐城工银七十两,谢蚶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姚三淮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王升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杜胜记题捐城工银七十两,谢凛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林本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郭林发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叶世华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姜秀銮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刘长亮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黄观娘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刘福贵题捐城工银七十两,罗智奇题捐城工银七十两,吴阿盛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郑志礼题捐城工银七十两,林国老题捐城工银七十两,陈荣寿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彭观富题捐城工银六十两,谢千五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古禄英题捐城工银六十两,简通三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吴乞题捐城工银六十两,许腾题捐城工银六十两,黄照题捐城工银六十两,陈陶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吴德敬题捐城工银六十两,赖再兴题捐城工银六十两,贡生张鼎常题捐城工银六十两,林武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刘秀瑞题捐城工银六十两,杨法即发题捐城工银六十两,朱永才题捐城工银六十两,铺户瑞芳号题捐城工银六十两,生员洪承家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徐根和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吴神助题捐城工银六十两,吴德显题捐城工银六十两,林永兴题捐城工银五十两,徐友福题捐城工银五十两,林文真题捐城工银五十两,林体题捐城工银五十两,林迭观题捐城工银五十两,陈瑞发题捐城工银五十两,林尚题捐城工银五十两,柯天寿题捐城工银五十两,萧岁题捐城工银五十两,古新题捐城工银五十两,金振兴题捐城工银五十两,陈秉德题捐城工银五十两,范唐晆题捐城工银五十两,陈献碧题捐城工银五十两,赖水养题捐城工银五十两,马阿隍题捐城工银五十两:以上共一百零三名,捐数均在五十两以上;应由本厅员加赏匾题、花红,以示奖励。理合登明。

连丕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谢教柏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陈建柏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吴荣相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汤兴祥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赖湿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高贞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陈舟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赵英杰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汪玉蟾题捐城工银四十两,罗华淑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赖维信题捐城工银四十两,监生徐孟光题捐城工银四十两,何本干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李阿炎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张德达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林景贵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郭佛信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源发号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徐发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集顺号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柯来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振兴号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蔡悦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林调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张广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宋盛宗题捐城工银四十两,谢蚶题捐城工银四十两,宋赐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林宝题捐城工银四十两,王五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锺秋水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李益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陈律修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邓开元题捐城工银四十两,林侯仲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郑允昌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邱进祖题捐城工银四十两,金恒号题捐城工银四十两,三兴号题捐城工银四十两,丰泰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万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月者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郭志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李丙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振坤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夙夜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仁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郑秀玉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想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毛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承戴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刘赞福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炳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仪标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郑江汉题捐城工银三十两,义胜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锡金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许福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李妆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秀杰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哲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郭福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萧栏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范殿拔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世荐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献煌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宋及珍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温球昌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郭振裕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郭振昆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彭琳佑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古阿朋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谢显儒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生员叶天明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监生李应龙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赖继才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张阿金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阿敬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李友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景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李壬癸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高越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徐九连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兴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恒吉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监生刘佳寅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谢奎仪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谢梅溪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监生谢在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辛吞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泰昌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伯成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任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永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杨四美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忖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送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宝源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傅盛干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刘瑞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吴垒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郭怀立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其应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徐来昆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秩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捷胜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罗苍锦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徐登献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康基祖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谢阿四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圣善祀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徐耆英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协和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广盛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益和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步登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曾振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胜信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徐壬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阿品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廖干二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苏景文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交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宛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溪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连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荣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顺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张彦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张信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梁士山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张妈喜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阿石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体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永盛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英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詹静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杜胜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长益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隆发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武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赵铜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陈孙鳌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吴吟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荣茂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逢茂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佛托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邓阿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滚丰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简奇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泰成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义通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游印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林源发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简万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杨岁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益源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杨在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漳合成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辉祖题捐城工银三十两,何素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黄亨题捐城工银三十两,茂利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源德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锺升观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宝藏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吕冠带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郑诰题捐城工银三十两,周三煅题捐城工银三十两,王元题捐城工银三十两,李忠题捐城工银三十两,邵吉题捐城工银三十两:以上共一百七十四名,捐数均在五十两以下至三十两以上;由本厅员赏给匾额,以示奖励。

其有捐数不及三十两者,其银数即任各绅士劝捐之。内人数众多,零星琐碎,业已由厅酌赏花红,请免造报;理合登明。

前项各绅民共捐银二万九千三百九十两。三百两以下至二百两以上,共捐银五千三百两;二百两以下至一百两以上,共捐银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两;一百两以下至五十两以上,共捐银六千□百五十两;五十两以下至三十两以上,共捐银五千六百二十两:合并声明。

道光九年□□月□□日册底。

●福建布政使司札淡水厅

钦命福建布政使司郑,为知照事。

奉巡抚部院魏宪案:『道光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准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礼部咨称:「查福建淡水厅已故生员林祥麟捐修城垣,捐银六千两以上,应照例准其旌表;由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自行建坊,即给与「乐善好施」字样」等因。于道光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题旨:「依议,钦此」。钦遵;除行文该抚遵照办理外,相应知照户部等因前来。查福建淡水厅已故生员林祥麟应得建坊银两,相应移咨福建巡抚转饬查照礼部原行照数给发,并将给过银两造入该年奏销案内报部,并取具该家属领结送部备查可也等因到本部院。准此,合就行司即便转行遵照办理,毋违』等因。

奉此,查此案先经奉准□、礼二部咨行司,业经移行台湾道、府查照饬知□案。兹生员林祥麟应得建坊银两,奉准户部咨行令查照礼部原行照数给发等因;合就抄单饬知。为此,仰厅官吏即便转饬遵照,克日取具林祥麟家属族保邻佑各领结,由厅加具印结,每样七本送司,以凭核详请咨;并将坊价银两给发该家属领回建坊旌表,以为乐善好施者劝。毋延,速速!此札。计粘单一纸。

道光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阙)大部会议得册开:捐银一千四百两以上并劝捐出力之捐职州同林国宝,给予加一级纪录一次;系从优仪叙,应请给予纪录三次,共应给予加二级。捐银一千两以上并劝捐出力之副贡生刘献廷,给予加一级;系从优议叙,应请给予纪录三次。其照例议叙之捐银一千两以上捐职同知江日暲,给予加一级。捐银七百两以上举人陈维藻,给予纪录三次。捐银一万四千两以上并劝捐出力之候选员外郎林国华,应给予道员职衔。捐银六千两以上并劝捐出力之进士候选知县郑用锡,应给予同知职衔。捐银一千两至一千四百两以上并董劝出力之监生吴国治、曾青华、民人吴文锐等,应与照例议叙之捐银二千两以上监生张惟明等各给予县丞职衔。捐银三百两至五百两以上并董劝出力之监生罗秀丽、周邦正、郑琛、苏国珍、民人林□簪、陈大彬、洪德梁、陈光义、王呈标、林维藩等,应与照例议叙之捐银一千两以上廪生郑环、监生李德修、周智仁、童生陈务滋、民人金福顺、赖士英、杨春瑞、杨琼林、民人刘仕忠等各给予盐运司知事职衔。捐银三百两至七百两以上捐贡生陈常勇、廪生王国柱、生员陈凤鸣、林逢源、王奠邦、郑廷珪、监生简朝阳、游于艺、张肇基、廖清波、游宗周、洪廷瑞、民人杜廷瀚、廖锦麟、林维精、何对、郑章瑶、王玺、高捷、周茶芽、李逢春、徐国祯、何宗焕等,各给予八品顶戴。捐银六千两以上已故生员林祥麟,礼部查定例:凡士民人等捐修公所,实于地方有裨益者,直省由该督、抚具题,造具事实清册送部;其捐银至千两以上者,请旨建坊,给与「乐善好施」字样,由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自行建坊等语;今福建淡水厅已故生员林祥麟捐修城垣,捐银一千两以上,应照例准其旌表,由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自行建坊,即给与「乐善好施」字样。捐银一千两以上武生周殿安、捐银七百两以上捐职营千总范成章,兵部查捐银一千两以上武生周殿安应给与外委把总职衔,捐银七百两以上捐职营千总范成章给予纪录二次各等因。具题于道光十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奉旨:『依议,钦此』。

●张清禀明藉延事由并淡水分府签单

案下工总书张清,为藉延禀明事。

缘蒙宪谕饬修理城垣,着该总理经手承修,仍着下书在城督工等因,下书每日在城,督修坚固;现在十成七、八,尚有水关及未峻者,屡催该总理郑鸦舍多雇泥水匠,赶紧办竣。无如该总理持权在手,挨延月日,心存浮开;且近日又被风雨阻停。兹下书仍一面紧催该总理多雇泥水匠赶办报竣,禀请宪驾勘验外,理合禀明。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十月十三日禀(按:本件虽未具年次,当在道光二十一年)

特授淡水分府曹,单仰对保差罗春立即赶催城工总理郑鸦舍即日多雇泥水匠,速将未修城垣及水关等项,的限五日务须赶紧修理坚固,一律报竣;并开具实需工料银元清折,禀复赴辕,以凭验工核销。该总理毋得任意迁延,致干提究不贷。火速火速。

一、单仰………。

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十三日

●淡水分府谕给建坊

特授淡水分府曹,为谕给建坊事。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蒙布政使司郑札:『奉巡抚部院魏宪案,道光十四年七月二十日准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礼部咨称云云(全叙)』等因。蒙此,查此案业经前分府谕饬具结去后,未据禀缴。兹据该职员具结禀请给发坊价前来;除在库款提出纹银三十两给发外,合行谕建。为此,谕仰职员林祥云立即遵照旌表「乐善好施」四字建坊,毋违。此谕。

一、谕仰…………。

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

特授淡水分府曹,为付知事。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蒙布政使司郑札奉巡抚部院魏宪案:『道光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准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礼部咨称云云(全叙)』等因。蒙此,查此案业经前分府谕饬具结去后,未遽禀缴。兹据林祥云具结,禀请给发坊价前来,除在库款提出纹银三十两给发外,合行付知。为此,付仰户总书张震,立即遵照,将林祥云承领坊价银三十两记入库簿交代,仍归入奏销案内报销,毋违!此付。

一、付仰………。

道光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