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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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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的一般政治特征。它的集中力及其紧张程度。工业与都市制度以及与国家的民主的进步因素之间的密切关系。

〔参考文献〕祖特尔:《慕尼黑工业政策概观,自开始至16世纪》。波佩:《工艺技术史》,3卷,1807年。

第三十节 中世纪的都市制度与工业

一、 都市的形成

在都市的形成方面,罗马人给近代国民留下了什么?中世纪都市形成的原因特别在于下面几点:(1)国王及大地主的居住地方。教会、寺院。(2)商业道路、市场。(3)要塞、尤其是国境线上的要塞。亨利一世(916—936年)的各种改革。

所有都市的团体可分为:由自由民所组成的与由大领主、封建庄园等的依附农民所组成的两种。这两种团体的组织。当自由民与非自由民的团体并存于同一地方的时候,发生过许多摩擦和纠纷。为此规定了很多免税特权,特别在奥德大帝时代(936年)以后。由于这种免税特权,帝国管理官以及僧侣等将对自由民团体的国家官吏的权力转让给非自由民团体的领主。

都市的区域 。 [15] 都市权像殖民地的风气那样扩散了。

在新形成的都市中,旧自由民团体当然占优势,由于这种团体通常有一种久已存在的特殊的组合的结合,即利用所谓互助组合团结在一起,他们的优势更为增大。这种互助组合的本质及其目的。这就是罗马的“十人组”(decurionen)的痕迹。这些旧自由市民变成都市贵族 ,与一部分依附民所组成的手工业者团体相对抗。由都市贵族人士中构成市议会。

我们可以看到,都市团体在12世纪就已进行三方面的斗争:(1)对近邻的骑士阶级的斗争。在意大利、英国、德国和法国,这种斗争的开端是不一样的。(2)对诸侯或国王的斗争。都市试图从他们手中解放自己。(3)对平民阶级的斗争。

〔参考文献〕艾希霍恩:《德意志法的历史研究》(见《历史法学》杂志第1卷,第2期及第2卷,第2期)。高普:《关于德意志都市的形成问题》,1825年。

二、 行会制度的发展

手工业是由依附民经营的。中世纪的普遍协作精神使同种手工业者很快地按照组合形式集合起来。中世纪商业政策的各种制度也起了助长的作用。随着都市手工业者从农奴制领主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手工业者的特殊的贡纳和束缚逐渐从表面消失。这种解放是逐渐地一步一步地进展的。这不仅对所有都市是必要的,而且对工业经营也有其必然性。由于农业实行小采邑世袭,商业因十字军远征获得很大发展,从而工业进一步显著地发展起来。这样,自13世纪初期以来,差不多一切地方的行会都能对市议会的贵族进行斗争。当时市议会的地位。行会所要求的是下面这一点,即要求让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在市议会占有若干位置,至少要求通过对行会也开放的大市议会的机关来控制小市议会的决议。两个党派具有各式各样的名称。诸侯起先是同情各地行会的发展的。施特拉斯堡的都市权。

后来在很多都市里出现了所谓行会统治 ,即凡是都市的权力都由行会行使,他们的代议士组成了市议会参议会,非工业者如想积极实行其市民权,也必须加入行会。例如佛罗伦萨的历史。

这种行会式的民主政治,引起了偏向和滥用,结果形成了富豪和书记官的专制,更进而造成了专制独裁或国家的绝对权力君临于都市之上的局面。各都市中市议会的贵族希图保持自己统治地位的手段。

为什么在农村中的农民还完全生活在农奴制度下的当时,在都市里这种民主主义的运动能够得到胜利呢?

将这一过程与古代雅典的平民与贵族、罗马的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进行比较。都市的发展是国家发展的缩影。

〔参考文献〕维尔达:《中世纪基尔特制度》,1831年。

三、 中世纪都市的繁荣

说明下列这些问题:都市在军事上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存在行会的战斗组织的情况下,都市对地方议会及国家议会的影响,都市对国家的财政和增强警察力量的作用等等。都市同盟。中世纪末期欧洲产业统计概况。都市生活与技术和科学的关系。

〔参考文献〕许尔曼:《中世纪的都市制度》,4卷,1826年。兰奇措勒:《德意志都市制度史概论》,1829年。费兹哈特:《法兰克福都市的形成》,1819年。奥克斯:《巴塞尔市史》,8卷,1788年。霍尔迈尔:《维也纳史》,1823年。雷诺亚:《法国市议会法史》,1829年。马笃斯:《关于英国都市、城市和自治城邑的历史研究》,1726年。

第三十一节 中世纪工业的内部组织

在中世纪前期,各处似乎有充分的营业自由。面粉工场的特权逐渐形成,以后与农业结构的演变完全相类似地发展,并成为下列情况的范例。

一、 工业特权

各都市的禁业 、禁业区域。乡村的手工业者不得不在许多限制条件下生产一些最简单而又最迫切需要的东西。在文化的低级阶段,这种禁业权当然被认为有实际意义,因为只有在都市里才能获得营业上所必需的资本的保证、足够的劳动者人数以及一定范围的市场等等。

都市内部的行会 特权。对私下秘密营业的取缔。由于匠师对严守行会秘密宣誓负责,这种垄断极有成效。在行会之间规定了严格的界限。起初规定界限不过是进行一种有益的分工,而且在低级文化发展阶段,只有暂时处在垄断组织的保护下,才能使用更大的资本和劳动。以后需要增长了,竞争就可以随之加强。但是在当时只有通过垄断,营业经营者才有可能发挥其自由。这种垄断使消费者受到损害;在行会制度的繁荣时期,由于行会本身的值得尊重的精神和取缔,这种损害得到减轻。凡是可能提高商品价格的一切协定都被禁止。定期的大市和公定价格在保护一般大众方面收到了更大的效果。但现在究竟在何种场合这种公定价格仍属必要呢?禁止权工业。

二、 行会的组织

在许多行会条例中规定了学徒年限以及其他各种条件。匠师的儿子有优先权。只有手工业者的子弟才有当学徒的资格。所谓特别市民,即按当时的见解不属于手工业者阶级的那些人是被排除的。学徒的除名处分。

学徒升为工匠就可以得到工资。巡历期间(wanderjahre)——这有很大好处。适应巡历生活需要的机关是寄宿舍。寄宿舍的管事。行会中有供给继续旅行费用的行会与不供给费用的行会。手工业者的访问致词与巡历者手册。 [16] 为了使巡历修业更为严格,更有效益,在以后的年代里定出了一些取缔办法。工匠集会。老年工匠。 [17]

在升为匠师 方面,行会可分为关门的与不关门的两类。作品匠师(即其作品获得通过而成为匠师的人)。匠师作品(即能够获得通过、使工匠成为匠师的作品)。匠师的子弟及养子的优先权。防止出现过多的候补匠师的方法。匠师的未亡人。

行会的强烈的名誉心、兄弟般的集合、它的政治意义、对寄居在匠师家中的学徒们的慈父般的监督、工匠之间的监督、未来成为匠师的希望等等——所有这些,当然在道德上也发生了极好的影响。

朝会(行会的一种集会)。老年、青年、少年匠师。巡历修业制度是由所有同业行会共同课税来实行的,它是为了工匠阶级的利益,也是进行各地行会之间的联系所必要的——行会总会。

行会可以与中世纪的其他组合团体相比较,尤其是可以与寺院、骑士教团以及大学相比较。与行会制度相似的古代的制度、埃及和印度的等级制度。在希腊和罗马的文化发展的低级阶段,我们也发现具有行会性质的各种关系。在他们的国民经济繁荣时期会出现营业自由。

〔参考文献〕拜埃尔:《学徒、工匠、匠师》。同罗雪尔:《工场法汇报》。斯特鲁维埃:《工场法理学体系》,3卷,1738年。奥尔特洛夫:《手工业者法规》,1803年。库伦坎普:《手工业者及行会的法规》,1807年。海涅鸠斯:《论工业的合伙工业团体组织》(2卷,第9章)。

第三十二节 保护制度(禁止制度)

一、 重商主义的根本见解

人们由于日常生活中的错觉,将货币所有与财富等同看待。因此国内有贵金属矿藏的国家,为了致富,不得不尽量防止其所生产的贵金属出口。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禁止货币出口。其他各国只在通过对外贸易顺差,即其商品出口大于其进口,其贸易差额被用货币来偿付时,才能获得贵金属。贸易差额。出口多的国家才有贸易上的顺差。为了尽量使出口增加,进口缩小,对制成品课以进口税,禁止进口,规定出口奖励金。另一方面,实行有利于进口原料、阻碍原料出口的措施。这就是实行殖民主义、贸易战和政府对产业进行管理的时代。

二、 对上述见解的反驳

密多斯王(希腊传说中的国王,他想把一切东西部化为黄金)的错误。贵金属具有商品的性质,因而与其他商品完全一样,人们可以通过贸易在任何时候获得它。(1)每个贸易商人最能判断哪种商品才是正好需要的东西。如果国家对贸易商人施行强制,例如需要羊毛,而强使他进口白银来代替羊毛,那就必须限制他的交易,而且将一国的利益完全放在所谓贸易差额上,这也是非常错误的。一般消费者喜欢贵金属远胜于其他商品这种理由,不能直接应用于全体国民。因此,不能因为这种重金的思想,就认为输出货币较之输出其他商品更为不利。这种事情是没有的。反过来说,也不能认为输入货币更为有利。这种事情也是不存在的。

(2)永远连续顺差是完全不可能的。任何国家的交易只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超过了这个限度,货币价值就要下落。这样,商品就不可能输出,必然要出现输出货币而输入商品的情况。反之亦然。经验证明一个国家不可能在一百年中间一直维持贸易顺差。但究竟在什么场合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呢?在禁止货币出口的情况下往往容易发生走私行为。

(3)重商主义者判断贸易顺差和逆差的标准,是外汇市价和商品进出口的关税记录,但这些都是完全不可靠的。

(4)实际上对于任何贸易来说,其进口的价值大于以前出口的价值,才是有利的。

在都市与地方之间的贸易方面,也大谈其贸易差额有无意义?大量输出在其一般能刺激大量生产的范围内是件好事。在这种情况下,输入主要是自然调节的。

三、 保护措施的实际经济作用

进口税 妨碍消费者获得最好或最廉价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他们的利益将被限制在普通的水平。一般情况是,进口总额减少,其出口总额也要相应减少,所以进口税的作用主要在于它使资本和劳动投到较之没有进口税时将被投入的渠道获利要少的其他渠道中去。各个国民体之间存在着分工。

限制 原料出口 ,结果并不降低其价格,而只减少其供应,使用于生产原料的一部分力量被迫转向工业部门。

出口奖励金 。单纯的补贴只不过产生这样的结果:使没有补贴时受到课税压力的那些生产成为可能。而出口奖励金是对所有国民的一种课税,它使某一阶级获利。尽管如此,生产者也不可能从这里获得任何长久的利益,而仅是那些最有利的事业得到扩充。得到出口补助金的商品可以维持低廉的价格,这等于给外国施予一种恩惠。对某种商品的单纯的生产奖励金。在这种情况下,在消费者保持沉默期间,工业经营者为了得到保护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

通商条约 可以多少缓和一般贸易堵塞的坏作用。缔结通商条约的一些原则。其一般内容。关于最近的最重要的通商条约。条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

四、 保护制度的政治意义

在好几个世纪长期被实际采用的一种方向,不能认为完全没有根据。只在一定文化发展阶段发生作用的各种原理,如认为在一切情况下都有效,往往会陷入科学上的错误。

(1) 这种制度直接使国民蒙受牺牲。不过这种牺牲是在交换价值上带来的。在生产上,我们可以靠这种制度获得各种生产力。在纯粹的农业国家,它的人口和资本的数量,还有它的劳动和资本的能力,都不及工业国充裕,甚至它的各种自然力也都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上述这种初期的牺牲也可以说好像植物的种子一样。

(2) 在国民尚未充分发达的状况下,通商自由是最好的状态。因为通商自由对向高级文化阶段的发展能够最迅速地起促进和助长作用。但在一国希望向更高阶段发展的时候,没有保护关税,就不可能同已经发达的工业国家竞争。从工业的这一点看,英国较之德国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它的这种有利条件,只有采用强有力的保护关税政策才能对抗。如果两国相互竞争,一国有保护关税,而另一国没有,则没有保护关税国家的生产者就会陷入孤立;反之,有保护关税国家的生产者则得到全国力量的支持。完全无限制的通商自由、尤其是在交通非常发达条件下的通商自由,将使已占优势地位的工业强国处于这样一种地位,即它对待别一国家,正像工商业都市对待纯粹农业地区的情况一样。瑞士工业繁荣的根据并非这种见解以外的其他东西。

(3) 保护关税制度对各阶级的关系发生重大影响。即这种制度可以人为地对一国未发达的那一部分或尚未得到适当发展的那一部分注入国家的养分。凡是对中世纪的贵族势力进行压制的各个王朝,差不多到处都同时设立了保护关税制度。正像在学校或大学教育中要力求得到一定程度的全面发展——缺少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教养——一样,对于一国国民也必须进行多方面的教育。这种多样性在战时特别需要,战时当然要有强制性的保护措施。

(4) 在任何一国的中世纪末期都出现过人为地保护工业的现象,以后这种保护逐渐减少而形成完全的通商自由。一国进入了繁荣时期,就不需要任何保护制度。如果超过了这一点,就要转而保护农业。(参阅第二十七节,谷物关税)

(5) 然而任何一种保护制度只有置于大规模的即整个国家的基础上,方能生效。意大利和汉萨的工业力处于分离割裂的状态,当它与坚强地结合起来的各大国竞争的时候,它就没落了。荷兰的情况。

(6) 当时国家的中央集权加强了这种势力。用国家的这种权力来支援繁荣的产业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国家垄断。在国家权力增长的同时国家的需要也增大了。因此,既然已对农业和工业课税,对商业当然也要课税。这种课税只有利用关税才能实现。

亚当·斯密对一般通商自由提出的例外:(1)在国家需要安全的场合。航海条例。(2)在为了同国内消费税相适应而需要对外国产品课税的场合(?)。 [18] 报复关税是否应该容许?

〔参考文献〕主张通商自由的文献:亚当·斯密:《国富论》第4篇(关于前段本文所论可参阅其第2章)。布龙纳尔:《关税壁垒对国民幸福和国家利益意味着什么?》,1816年。洛伊希斯:《工业自由与通商自由》,1826年。劳:《贸易自由》(大百科全书中的一项)。麦克库洛赫:《论商业与通商自由》(阁姆必奈尔译),1834年(原著为《论商业》,伦敦,1833年)。反对通商自由的文献:考夫曼:《亚当·斯密贸易差额论的错误》,1827年。弗兰策尔:《论关税、贸易自由与通商同盟》,1842年。李斯特:《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第1卷(论国际贸易、贸易政策及关税同盟),1841年。劳对李斯特著作的评论(见《政治经济学杂志》第5卷)。著者的评论(罗雪尔:《李斯特体系的评论》,见哥廷根,学术通报1842年第118期)。《关于反对禁止外国商品进口的调查》(1834年)中还有很多资料。

五、 保护制度的历史

意大利尤其是威尼斯、佛罗伦萨国以及汉萨同盟诸都市,是保护制度的发源地。但这些地方是最早发达的工商业地区,本来没有任何保护的必要。在西班牙 的菲尔德兰特及伊查拜拉统治时期(1479年)采取了完整的保护制度。腓力浦二世(1556年)采取了对抗政策,但到了波旁王朝统治下它就被放弃了。法国 的工业保护,特别是在路易十一世(1461年)以后。法朗士一世(1515年)的奢侈工业。苏里(1589年,亨利四世宰相)。黎希留和马萨林(路易十三、十四世时代的宰相)。柯尔贝(1661—1683年)彻底执行了重商主义政策。柯尔贝重视精制品工业甚于粗制品工业,这是可以从法国人的国民性中体会到的、有充分根据的见解。优格诺派(加尔文派新教徒)的抬头——产业与信教自由的关系。一般的政治上的动摇,使工商业的种子易于广泛传播的事例。拿破仑的大陆封锁(1806—1815年)。

18世纪的25年以后,英国 成为第一个工业强国。休谟关于产业发展变化的记述。爱德华三世(1327年)、伊丽莎白(1558年)和威廉三世(1688年)治下英国工业发展的主要阶段,各个阶段都与扩大保护制度和吸收外国工人有联系。自18世纪中叶大繁荣以来英国工业的规模。赫斯基逊(1770—1830年)以后,保护制度有了缓和。准备将这种保护政策改为完全通商自由的政策措施。例如禁止机器出口。

北美、俄罗斯 和德意志 的保护关税简史。奥地利、大德意志关税同盟及小德意志关税同盟的税率比较。从这三种税率中可以看到:对国内所有工业生产者尽量不课加负担,因此就要相应地提高对商品的课税,这是由于国民经济的目的,同时也结合了财政上的要求。

要满足各种工业经营者之间互不相容的希望是困难的。任何一种保护制度都要给国民带来牺牲,所以应该经常记住,完美无缺的保护制度是极其少有的。这时特别应该注意国土和国民的自然的地位和各个工业本身所处的阶段。

〔参考文献〕拜茵斯:《英国棉纺工厂史》。莫罗:《大英国羊毛贸易和羊毛工厂》,1829年。克莱因施罗德:《大英国工业法规》,1835年。希勃托尔:《论法国工业》,2卷。康帕马莱斯:《论一般产业的奖励》,1774年。策勒:《普鲁士的工业政策》,1834年。费贝尔:《普鲁士帝国工商业状况的见闻》,1829、1832年。克斯:《奥地利工厂制度及工业组织的形成》,3卷,1819年(1829年由布卢门巴赫再版)。

六、 工业规则

工业规则有这样一种害处:即个人通常更能熟习、更能敏锐地感到其利害的事情,由国家来指导干预。即使是最好的经营指令,也只能使工业保持在它一度达到的水平上。因此这种规则只有在富有见识的政府以非常超然的立场来对待无能为力的人民的时候,才能够被允许。柯尔贝的各种规定(法国,1664年以后)、弗里特力希大帝的各种规定(普鲁士,1742年以后)。它们对工艺史的重要性。

但国家的正确管理有时对工业本身也是充分有效的。在它的正确措施对一般大众的生活和健康有重大影响的各种工业中,情况更是这样。至于任何人都不应该对商品的质量作欺骗性的广告,这是警察所应予注意的事情。

个人的不正当行为损害整个国家对外信用的各种事例。例如金银器皿。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的工厂商标。

国家的检验所是由鉴定人对商品进行检查和鉴定的地方,但现在只在多数小企业经营的、特别是销售国外的工业中还被利用。麻布检验所。绒毯检验所。啤酒检验所。

第三十三节 近代的都市制度与工业

一、 都市势力的衰落

荷兰战争(1667年)及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以后军队制度的变化。由于贵族和国王重新结合,市民阶级后退了。日益增大的中央集权势力使农民后退,同时也完全削弱了都市的自治权。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路易十四以后的许多国家中,都市政权日益趋向依附于国家的财政、警察和司法等权力之下。

德意志工业的衰退。只有麻织业、火酒酿造业和宫廷奢侈品制造业等方面属于例外,但这些对真正的都市产业的发展影响不大。

法兰西共和国对过去的都市生活施加了革命性的压制。〔与此相反,基于自治团体实际要求的〕普鲁士都市条例(1808年)。经过修改的普鲁士都市条例。英国市制改革前后的都市状况。

总的说来,因近代变革而感到苦恼的仅仅是那些小都市。相反,大都市是更加膨胀了。这一点可以将小都市与小国家进行比较。在所有国家的相应的文化阶段都可以看到类似的发展。

二、 行会的腐化

关于都市的普遍衰落,行会特别与它有连带关系。行会精神的衰败,由于宗教改革更为加剧。更加强大的国家权力差不多到处都将都市的权力从行会手中再度转给市议会。行会已不能为过去的精神所鼓舞,又不能为从前的形式所支持,因而行会的各种产业制度也失去了它的作用。在高度文化发展阶段固定学徒年限是有害的。与此相结合的学徒待遇妨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进入手工业。行会愈益穷困,因而遍访名师,游历进修的制度也衰退了。匠师作品流于非实用的高价的作品。不合规格的作品也被收买。手工业者访问的行会帮话在金钱的压力下被滥用。往往由于财政上的理由,行会之间过度地树立界限,促使分工无限狭小。以往的手工业信誉低落。星期一的休假(延长星期日的休假)。借行会成员平等之名,为游手好闲和不学无术辩护。

因此,早在17世纪就有企图限制行会的各种措施。1731年的帝国决议,不仅消除了很多弊害,而且使行会向民间开放。这一决定与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一般行会条例,将行会由自治的组合改为工业政策上的一种措施。现在即使全面地废止行会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了。

〔参考文献〕卡斯特:《在机械工匠中间通行的不合理的习惯法例说》,1715年。希莱尔:《论德国行会中流行的弊端及补救之道》,1725年。匿名者:《手工业工场的野蛮,或我的学徒时代的历史,兼论德国手工业者的教育方法》,1790年。克诺伦:《关于手工业腐化之帝国决议的法律阐明》,1744年。奥尔特洛夫:《工场法典,或一般手工业者组合法规和章则汇编》,1802年,新版1820年。

三、 手工业与工厂

工场手工业与工厂的区别是过时的。

在手工业中,匠师自己把学徒当作助手而从事劳动,他们的工作量不大,且通常是根据订货而工作的。工厂主并不把学徒当作助手,而是当作工人来使用。他的最主要的工具是机器。工厂主进行大量生产,通常是以贮藏为目的而生产的。工厂在选择厂址、扩充经营方面,本来就远比手工业自由。

在工厂与手工业相互竞争的时候,前者之所以能占上风,是因为它有大量资本、劳动分工、销路熟悉,以及由于进行大规模经营从而可以有各种节约,更重要的是因为工厂主属于上层阶级,从而有许多知己和关系。工厂的有利因素随着它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直到它在管理监督上发生困难时才消失。工厂与零售商人阶级的勾结。在日常消费品、建筑用材、私人的特殊用品、地方的特殊商品以及修理等工业中,工厂之间的竞争受到很大限制。手工业者的生活与工厂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道德上的差别。工厂主比匠师优越,但工匠几乎在同样程度上优越于工厂的工人。在工厂工业繁荣的地方,大资本家、广大销路和贫穷的工人阶级都发展起来。工人阶级几乎像机器一样,没有任何进步的机会,任何时候都要准备去劳动。

工厂与手工业之间的各中间阶段。制造流行品的匠师。同一人兼农工,或以农为主或以工为主。

四、 机器与工人

机器与工具的差异。机器的操作具有极为良好的耐久力和整齐划一,它加强了人力,使人力精巧。机器的操作是廉价的。由动物操作的作业以及由所谓盲目的动力 [19] 操作的作业都是廉价的。蒸汽机的特点。机器的效用在于劳动的耗费比它自身节约的劳动还要少,凡一种工作愈是不能预先计算,则愈是属于精神劳动,机器也就愈难代替人力。相反,如果工业的种类愈是带有物理运动的性质,它的销路愈是广阔,机器活动就愈自由。

采取机器生产,一国财富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一般都要增加。特别是在大规模的对外贸易中交换价值要增加。相反,手工业者由于机器的采用却会失去主计。不过,如果某一种工业由于采用机器而得到发展,其他工业必然要被提高,所以上述情况只是暂时的。何况在这种工业中,工人人数毕竟比较容易增加。因为产品的增加大都比投入该生产的必要劳动的减少要大。机器生产能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在国内农业或对外贸易能增加其支付代价来源的情况之下。另一方面,机器一般要扩大道德上的败坏,这是与高度分工和工厂制度相联系的。工厂工人对雇主有极大的依存性。家庭秩序的紊乱、妇女解放、对孩子的残酷压迫。贫困及贫富悬殊。工厂从业人员占多数的地方的健康状况。从健康方面看机器的各种优点。

为克服机器制度的阴暗面,在低级文化阶段,政府曾试图采取多种措施加以禁止。以后,由于资本在国民经济中更加坚强有力,国家就不再偏袒手工业者了。由于高级文化阶段的高级需要只能在充分自由的生产条件下得到满足,所以反对机器生产完全是徒劳无益的。其实这种反对,对工人本身来说也将带来极大的不利。机器这一概念的相对性。至于新近由理论家们接受的、多少有些类似土地共有制的其他各种手段,更将带来灾祸。唯一的真正的办法,只能是向工人们进行正确的启蒙教育。国家对工厂青工的待遇的监督——英国工厂法。

〔参考文献〕库因特:《论机器的效用与阴暗面》,1824年。拜比吉:《论机器节约与工场手工业》。布鲁哈姆:《机器制度的后果》,1833年。乌尔:《论工厂制度》(迪茨曼译)(原著书名为《工场手工业的哲学》,1835年)。加斯克尔:《英国工业人口,它的道德、社会及健康状况》,1832年。加斯帕伦:《关于机器的若干考察》,1835年。吉朗多:《论工业的进步,以及对工人阶级道德的报告的若干考察》,1841年。马蒂诺:《罢工趋势与坚持低工资生产》,1834年。西尼尔:《工厂法通信,它影响棉纺工业生产》,1837年。

第三十四节 工业的自由

一、 现代的工业组织

英国摆脱中世纪的各种束缚而走向工业自由,实现了极好的变革。在欧洲大陆,(行会外的并为领主所允许的)自由的和特许的匠师制度,逐渐为特许制度准备了条件。行会制度是适应于旧时代政治组织的,同样,特许制度是适应于绝对君主政治的。在很多国家完全的工业自由从这里发展起来,并与宪章运动平行地前进。工业禁止从业权的废除。行会债务的赔偿。法国和普鲁士的工业自由。自由行会,试图通过这种组织吸取旧行会的长处,舍弃它的短处。

在工业自由的条件下,新的工业的各种优点和缺点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工业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展开了,其数量和努力都增大,因而工业品的产量显著提高。有能力的人很快地发达起来,无能力的人很快地没落下去。庞大人口的增长。因为所有的乡村手工业得到了解放,那些早就苦于地方工厂发展的小都市失去了最后的防线。这就更加促进了主要都市的绝对繁荣。但由于都市下层人口激增,贫困的苦恼往往更为严重。新兴工业的严酷法则——少数富人与无数的穷人相对立,到处表现。因此必须注意促进一定文化阶段所不可避免的工业自由;并应设法使其在过渡时期得到缓和。工业自由应该从需要大资本的工业部门开始,还是应该从为贸易的生产部门开始呢?在其他部门中应采用批准制度以避免过大的自由。考试、年龄限制等等。专利权。

〔参考文献〕主张工业自由的文献有:《关于商业、特别是对阿姆斯特丹的组合、结社及匠师的若干考察》,1758年。拜尔诺叶:《行会制度对工业的不利影响》,1822年。本迪克特:《行会强制与禁规》,1818年。反对工业自由的文献有:曼:《关于必须恢复匠师及组合的建议》,1815年。劳:《论行会制度及其废除以后》,1816年。雷菲斯:《论行会制度,恢复行会制度的反省》,1818年。奥斯特莱:《废除行会制度是否合适?》,1833年。《从手工业者阶层看组合和工业自由》,马格德堡,1834年。诺伊曼:《论工业自由及其在一国的限度》,1837年。

二、 工业自由阶段对各种工业的奖励办法

在这种场合,作为唯一适应时代要求的措施来考虑的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那种措施——即技术教育和产业组合。发明的专利权可允许其暂时垄断。

〔技术教育 〕。工业学校。在星期日上课的学校及在祭日休假晚间上课的学校。为工业从业人员举办的报告会和读书会。这些措施是与小学教育同时实行的,同样,技术专科学校与高等学校并立,工科大学与大学并存。数学、化学、建筑等各分科。森林学校。矿业学校。高级和初级的农业教育机关。商业学校。所有这些措施在德国最主要的障碍是它们遭到来自高等学校和大学的极端的冷遇。它们的团结是有效果的,特别在小国是这样。就现代的一切真正的教育而言,古典的研究是必要的。但其重要性日益增大的高等的工业资产阶级,一旦全面地离开了人道主义,则现实主义就将成为难以抗拒的东西了。

模范经营。中央及地方的种马站。中央养羊场。

〔参考文献〕赫尔曼:《论工业技术研究机构》,1826年。莱拜留斯:《论技术实习机构》,1839年。普罗伊斯克:《略论星期日学校、技术专科及工业学校》,3卷,1835年。布鲁哈姆:《对工人阶级及其雇主的教育之实际考察》。富尔西:《文明技术学校史》,1828年。贝尔特海姆:《论英国的育马》,1833年。埃尔代尼:《奥地利种马所记述》,1829年。

产业联合组合 是希图将一切政治关系引向整个人类共同的道德和目的的时代潮流的产物。以前由政府监督的工业政策中的大部分被转给国民自己来管理。农业联合组合、园艺联合组合、育马联合组合。这些联合组合的刊物。工业展览会、赛马、动物陈列会等。奖励金。

发明的专利权 并不削减任何过去的权利,所以它并不损害任何人,并且它还是推动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专利期限。期满后发明必须公开。手续费。新发明的证明及其反证。进口专利权。

〔参考文献〕克劳斯:《奖励工业部门发明的奥地利立法的精神》,1837年。

对现代各种发明的考察,以及与前一代同时期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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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罗雪尔:《国民经济学体系》,第3卷,第3节,中世纪的都市有四种性质:(1)要塞;(2)和平区域;(3)商业区域;(4)组合团体。在该节注 3中指出,都市区域是指在国王保护下的和平区域,即都市城区或都市区域。——日译者

[2] 据罗雪尔:《国民经济学体系》,第3卷,第132节本文及注 11,工匠在巡历修业时要陈述手工业者访问的致词(诗文),证明自己的身份,才获准住在寄宿舍里。——日译者

[3] 老年工匠指未能成为匠师的工匠。——日译者

[4] 据罗雪尔:《国民经济学体系》,第3卷,第137节,斯密认为对国内税和进口税不需要采取同样税率。故文中有问号。——日译者

[5] 所谓盲目的动力系指水力、风力以及机械力。参阅《国民经济学体系》,第3卷,第119节;第 1卷,第 42节。——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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