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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连昌宫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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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微之《连昌宫词》实深受白乐天、陈鸿《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影响,合并融化唐代小说之史才诗笔议论为一体而成。其篇首一句及篇末结语二句,乃是开宗明义及综括全诗之议论。又与白香山《新乐府·序》(《白氏长庆集》卷三)所谓“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者,有密切关系。乐天所谓“每被老元偷格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殆指此类欤?至于读此诗必与乐天《长恨歌》详悉比较,又不俟论也。总而言之,《连昌宫词》者,微之取乐天《长恨歌》之题材依香山《新乐府》之体制改进创造而成之新作品也。

凡论《连昌宫词》者,有一先决问题,即此诗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抑或为作者闭门伏案依题悬拟之作。若属前者,则微之一生可以作此诗之年月,共计有五,悉条列于下,论其可否。

第一说 讨淮蔡时作

洪迈《容斋随笔》卷一五(《容斋诗话》卷四)《连昌宫词》云:

其末章及官军讨淮西乞庙谟休用兵之语,盖元和十一二年间所作,殊得风人之旨,非长恨比云。

寅恪按:容斋以《连昌宫词》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未知是否仅依诗中词旨论断,抑或更别有典据。若仅依词旨论断,则为读者普通印象,无论何人,皆具同感,匪特容斋一人如是也。《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连昌宫词》(《全唐诗》第十五函《元稹》卷二四)云:

今皇神圣丞相明,诏书才下吴蜀平。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

诗中所言,皆宪宗时事。今皇明指宪宗,故此诗之作必在宪宗之世。据读者普通印象论,此四句似谓,“宪宗既平蜀之刘辟,吴之李锜。今又讨淮西之吴元济,若复除之,则天下宁矣。”后二句为希望语气。故此诗之作应在方讨淮蔡,而尚未竟功之时。洪氏此诗作于元和十一二年间之说,殆即依此立论。考宪宗讨淮蔡,前后共历三年之久,自元和九年冬起,至十二年冬止。即《资治通鉴》自卷二三九《唐纪·宪宗纪》所载:

元和九年冬十月甲子,以严绶为申光蔡招抚使,督诸道兵讨吴元济。

至卷二四〇《唐纪·宪宗纪》所载:

元和十二年冬十月甲戌,愬以槛车送吴元济诣京师。己卯,淮西行营奏获吴元济。十一月上御兴安门受俘,遂以吴元济献庙社,斩于独柳之下。

是也(参阅《旧唐书》卷一五、《新唐书》卷七《宪宗纪》等)。其实即此数年中真与此诗之著作有关者,止元和十年十一年及十二年,而九年不能在内,以诗中有:

又有墙头千叶桃,风动落花红簌簌。

写实之句,为暮春景物,不能属于其他节候。元和九年之暮春尚未出兵讨淮蔡,故不能计入也。

《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云:

河南道河南府河南郡寿安县(原注云:西一十九里有连昌宫,显庆三年置)。

寅恪按:寿安约当今河南省宜阳县地。连昌宫所在之地既已确定,《连昌宫词》如为宪宗讨淮蔡而未竟功时所作,则在元和十年十一年或十二年暮春之时,微之至少必须经过寿安,然后始有赋此诗之可能。兹逐年考之于下:

(甲)元和十年暮春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通鉴》卷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亦纪此事)云:

元和五年二月,东台监察御史元稹摄河南尹房式于台,擅令停务,贬江陵府士曹参军。

微之自元和五年贬谪出长安后,至十年春始由唐州还京,复出京至通州,两唐书《本传》及白香山所为墓志皆记述简略。今摘录其集中诸诗句及其题目自注等,与十年还京出京之道途时日有关者,以资参证。

《元氏长庆集》卷一九载:

《桐孙诗并序》(原注云:此后元和十年诏召入京及通州司马以后诗)。

元和五年予贬掾江陵。三月二十四日宿曾峰馆,山月晓时,见桐花满地,因有八韵寄白翰林诗。当时草蹙,未暇纪题。及今六年,诏许西归,去时桐树上孙枝已拱矣。予亦白须两茎,而苍然班鬓,感念前事,因题旧诗,仍赋《桐孙诗》一绝。又不知几何年复来商山道中。元和十年正月题。

去日桐花半桐叶,别来桐树老桐孙。城中过尽无穷事,白发满头归故园。

《西归绝句》

五年江上损容颜,今日春风到武关。两纸京书临水读,小桃花树满商山(原注云:得复言乐天书)。

只去长安六日期,多应及得杏花时。春明门外谁相待,不梦闲人梦酒卮。

今朝西渡丹河水,心寄丹河无限愁。若到庄前竹园下,殷勤为绕故山流(原注云:丹河,庄之东流)。

寒窗风雪拥深炉,彼此相伤指白须。一夜思量十年事,几人强健几人无(原注云:宿窦十二蓝田宅)。

云覆蓝桥雪满溪,须臾便与碧峰齐。风回面市连天合,冻压花枝着水低。

寒花带雪满山腰,着柳冰珠满碧条。天色渐明回一望,玉尘随马度蓝桥。

《留呈梦得子厚致用》(原注云:题蓝桥驿)(诗略)

寅恪按:以上皆微之由唐州至长安途中所作。

《澧西别乐天博载樊宗宪李景信两秀才侄谷三月三十日相饯送》

今朝相送自同游,酒语诗情替别愁。忽到澧西总回去,一身骑马向通州。

寅恪按:以上为微之出长安至通州时所作。

又《元氏长庆集》卷一二载:

《酬乐天东南行诗一百韵并序》

元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予司马通州。二十九日与乐天于鄠东蒲池村别。十三年予以赦当迁。

我病方吟越,君行已过湖(原注云:元和十年闰六月至通州,染瘴危重。八月,闻乐天司马江州)。

又云:

重喜登贤苑,方看佐伍符(原注云:九年乐天除太子赞善,予从事唐州也)。

又云:

因教罢飞檄,便许到皇都(原注云:十年春自唐州诏予召入京)。

寅恪按:以上诸句为微之追述元和十年春由唐州至长安,又由长安至通州事。

据上引诸诗,知微之于元和十年春由唐州入长安,实取蓝武大道,证以韩退之贬潮州刺史,其出长安途中所赋诗,如《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七律及《武关西逢配流吐蕃》七绝等(悉见《韩昌黎集》卷一〇),与微之此次行程适合,不过有去国还京之别耳。微之此役,西渡丹河,北经武蓝,距连昌宫所在之寿安殊远,似难迂道经过。即使经过,其时之景物亦与《连昌宫词》所言者不符,自不可能。其《桐孙诗·序》虽记元和十年正月,绎其文意,乃补题元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之旧作者。《本草纲目》卷三五《桐·下》引“陶弘景说”云:

二月开花,红紫色。礼云,三月桐始华者也。

是正月时桐尚未开花。微之取元和十年正月《咏桐孙》诗附题于元和五年三月《咏桐花》诗后,不可因此误疑商山道中气候不同,花事特早也。《西归绝句》言:“小桃花树满商山。”又言:“只去长安六日期,多应及得杏花时。”则此商山之“小桃花”必为先杏开花之桃,而与千叶桃之较后开者不同类。

考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云:

欧阳公梅宛陵王文恭(寅恪按:“文恭”王珪谥也)集皆有小桃诗。欧诗云,雪里花开人未知,摘来相顾共惊疑。便当索酒花前醉,初见今年第一枝。但谓桃花有一种早闻者耳。及游成都,始识所谓小桃者,上元前后即着花,状如垂丝海棠。曾子固《杂识》云,正月二十间天章阁赏小桃,正谓此也。

是微之元和十年正月间于商山途中所见之小桃花正是此种植物,确无可疑矣。又据微之《题蓝桥驿留呈子厚诸人》七律,证以《柳子厚集》卷四二所载:

《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

十一年前南渡客,四千里外北归人。诏书许逐阳和至,驿路开花处处新。

之七绝,是微之略前行而子厚后随。子厚于二月达灞亭,即长安近傍。时微之已先到长安。故综合推计之,谓微之元和十年到长安之时,约在正月下旬或二月初旬,谅不甚远于事实也。是年三月末,微之即取道澧鄠,折向西南(《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关内道京兆府鄠县,东北至府六十五里,丰水出县东南终南山,自发源北流至县东二十八里北流入渭),由秦至巴赴通州司马之任。然则微之于元和十年春季正月一小部分或二月之全部分及三月几全部分之时日,悉在长安。夏季自四月至六月之时间,又在由长安至通州之途中。连昌宫墙头之千叶桃花,自开自谢,微之关山远隔,王程有限(《白氏长庆集》卷一七《夷陵赠微之》诗云:“各限王程须去住”此借用)。亦无从得而赏之咏之。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年暮春之证也。

(乙)元和十一年暮春

(丙)元和十二年暮春

《元氏长庆集》卷一二《献荥阳公诗五十韵》云:

自伤魂惨沮,何暇思幽玄(稹病疟二年,求医在此,荥阳公不忍归之瘴乡)。

寅恪按:《旧唐书》卷一五八《郑余庆传》云:

九年拜检校右仆射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三岁受代,十二年除太子少师。

又《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下》云:

九年三月辛酉以太子少傅郑余庆检校右仆射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

同书同卷(参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四)又云:

冬十月丁巳以刑部尚书权德舆检校吏部尚书兼兴元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七《题诗屏风绝句并序》云:

十二年冬微之犹滞通州,予亦未离湓上(诗略)。

据此可知微之自元和十年六月至十二年冬,皆在山南西道区域。兴元为山南西道节度使治所,郑权俱为当时之文儒大臣,而载之尤负盛名。微之之能久留兴元,要非无因。且通州即在山南西道管内,故微之因病求医,得至其地。若连昌宫所在之寿安县,则隶属河南道。微之非有公务,不能越道境而远游。今既无微之奉使越境之事,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一年或十二年暮春之证也。

第二说 淮蔡平后作

《连昌宫词》既不能作于元和十年十一年十二年暮春,即不作于淮蔡用兵之时。元和纪年凡十五岁,宪宗暴崩于十五年正月庚子(见《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等),则仅十三年十四年暮春,与此诗之著作有关。复依前例条,辨之于下:

(丁)元和十三年暮春

《白氏长庆集》卷二六《三游洞序》云:

平淮西之明年(即元和十三年)冬,予自江州司马授忠州刺史。微之自通州授虢州长史。又明年(即元和十四年)春祗命之郡,与知退偕行。三月十日参会于夷陵。翌日(即三月十一日)微之反棹送予至下牢戍。又翌日(即三月十二日)将别未忍,引舟上下者久之。

又《白氏长庆集》卷一七载《七言十七韵诗赠微之·序》云:

十年三月三十日别微之于澧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三游洞序言,三月十日参会于夷陵。微不同),遇微之于峡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别。

据此,则微之虽于元和十三年冬自通州司马授虢州长史。至十四年春,始下峡赴新任。则十三年暮春仍在山南西道管内,无由得至寿安,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元和十三年暮春之证也。

(戊)元和十四年暮春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十四年,自虢州长史征还,为膳部员外郎。

《新唐书》卷一七四《元稹传》云:

末召拜膳部员外郎。

寅恪按:宪宗崩于元和十五年正月。微之于十四年已由虢州长史征还长安,为膳部员外郎,则《连昌宫词》之作,似即在元和十四年暮春,自通州赴虢州,就长史新任,便道经过寿安之时。

《元和郡县图志》卷五云:

河南道河南府寿安县,东北至府七十六里。

同书卷六云:

河南道虢州,东至东都四百五十里。

是微之未至虢州之前,必先经东都。而东都与寿安,仅七十六里之隔,便道经行,亦颇意中之事。北地通常桃花开放之时,约值旧历清明节时。唐孟棨《本事诗》崔护“人面桃花”之句,为世所习知,其所谓“去年今日”即清明日也。然考是年清明在三月三日(此系据陈垣先生《中西回史日历》,未知与当时实用之历如何?即使不同,要不过相差一二日,与本文论证之主旨无关也),微之发夷陵时,已为三月十二或十三日,据《通典》卷一八三《州郡典》卷一三云:

夷陵郡南至江陵水路二百三十七里。

江陵郡北至襄阳郡四百四十五里。

又同书卷一七七《州郡典》卷七云:

襄阳郡去东京八百五十七里。

今复加计自东京至寿安七十六里,共为一千六百一十五里。纵唐代里度较今略短,又微之行程较前元和十年由唐州至长安由长安至通州二役为迅速,然亦非四月初不能到寿安,是距清明已一月之久,恐不及见连昌宫墙头千叶桃落红簌簌之状矣。且元和十四年二月宪宗平定淄青最为当时一大事,《通鉴》卷二四一《唐纪·宪宗纪》“元和十四年条”(参阅《旧唐书》卷一二四、《新唐书》卷二一三《李正己传》等)云:

元和十四年二月壬戌,田弘正捷奏至。乙丑命户部侍郎杨于陵为淄青宣抚使。己巳李师道首酉至。自广德以来,垂六十年,藩镇跋扈,河南北三十余州自除官吏,不供贡赋。至是尽遵朝廷约束。

据此,微之即行色匆匆,所经过之大都邑如洛阳等,似不能不稍作淹留,与当地官吏及平生亲故相见,因从得知平齐消息。《连昌宫词》若适作于是年暮春,则虽不必如刘梦得《平齐行》(《刘梦得文集》卷一五)之夸大其事,亦不能仅叙至淮西平定而止,绝不道及淄青一字。于此转得一强有力之反证,此《连昌宫词》不能作于十四年暮春之证也。

总而言之,《连昌宫词》若为作者经过行宫感时抚事之作,则其著作之时日,用地理行程以相参校,仅有元和十年暮春及元和十四年暮春二者之可能。而元和十年微之所取之道,即韩退之“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之道也。故不可能。元和十四年其所取之道,即杜子美“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之道也,故似可能。但一考当年节候与花事之关系,又为不可能。二者既皆不可能,则《连昌宫词》非作者经过其地之作,而为依题悬拟之作,据此可以断定也。

《连昌宫词》既为依题悬拟之作,然则作于何时何地乎?考《元氏长庆集》卷一二《见人咏韩舍人新律诗因有戏赠》略云:

喜闻韩古调,兼爱近诗篇。好去老通川(原注云:自谓)。

是微之在通州司马任内曾有机缘得见韩退之诗之证也。

又考《韩昌黎集》卷一〇《和李司勋过连昌宫》七绝云:

夹道疏槐出老根,高甍巨桷压山原。宫前遗老来相问,今是开元几叶孙。

此为退之和李正封之诗,李氏原作,今不可得见。退之作诗之时,为元和十二年冬淮西适平之后。颇疑李氏原诗或韩公和作,远道流传,至次年即十三年春间遂为微之所见,因依题悬拟,亦赋一篇。其时微之尚在通州司马任内,未出山南西道之境。观其托诸宫边遗老问对之言,以抒开元元和今昔盛衰之感,与退之绝句用意遣词尤相符会。否则微之既在通州司马任内,其居距连昌宫绝远,若非见他人作品,有所暗示,绝无无端忽以连昌宫为题,而赋此长诗之理也。据《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元稹河南人,元和元年四月除右拾遗。出为河南县尉。四年奉使东蜀,使还分务东台。

夫河南虽是郡望,但洛阳则为微之仕宦居游之地。元和五年未贬江陵以前,至少亦当一度经过寿安,连昌宫门内之竹,墙头之桃,俱所目见。故依题悬拟,亦能切合。李正封之作,其艺术高下未审如何。若微之此篇之波澜壮阔,绝非昌黎短句所可并论,又不待言也。至《唐诗纪事》卷六二郑嵎《津阳门诗》,虽亦托之旅邸主翁之口,为道承平故事,抒写今昔盛衰之感。然不过填砌旧闻,祝愿颐养而已。才劣而识陋,较之近人王湘绮之《圆明园词》,王观堂之《颐和园词》,或犹有所不逮。以文学意境衡之,诚无足取。其所以至今仍视为叙述明皇太真物语之巨制者,殆由诗中子注搜采故事颇备,可供参考之资耳。

综合此诗末章前后文意言之,“官军又取淮西贼,此贼亦除天下宁”二句为已然语气,而非希望语气。故“年年耕种宫前道,今年不遣子孙耕”二句,意谓今年不依往年之例,耕种宫前御道,以待天子临幸。“今年”为淮西始平,天下遂宁之年,文意甚明,是此诗实成于元和十三年暮春。洪氏作于元和十一、十二年间之说,即以依题悬拟言,犹有未谛也。

《连昌宫词》末章“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之语,与后来穆宗敬宗两朝之政治尤有关系,略征旧史述之于下。

《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参《旧唐书》卷一六《穆宗纪》“长庆元年二月乙酉马总奏”条)云:

穆宗乘章武恢复之余,即位之始,两河廓定,四鄙无虞,而俛与段文昌屡献太平之策,以为兵以静乱,时已治矣,不宜黩武。劝穆宗休兵偃武。又以兵不可顿去,请密诏天下军镇有兵处,每百人之中限八人逃死,谓之销兵。帝既荒纵,不能深料,遂诏天下如其策行之。而藩镇之卒,合而为盗,伏于山林。明年朱克融、王庭凑复乱河朔,一呼而遣卒皆至。朝廷方征兵诸藩,籍既不充,寻行招募。乌合之徒,动为贼败。由是再失河朔,盖销兵之失也。

《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新唐书》卷一七四《元稹传》作,“长庆初,潭峻方亲幸”,较妥。盖《新唐书》卷一七九《李训传》,明言潭峻为元和逆党,即弒宪宗之党,而宪宗于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被弒,穆宗嗣位。次年,方改元长庆。是潭峻归朝当在长庆以前也),出稹《连昌宫词》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寻知制诰。由是极承恩顾。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河东节度使裴度三上疏,言稹与弘简为刎颈之交,谋乱朝政。言甚激讦。穆宗顾中外人情,乃罢稹内职,授工部侍郎。上恩顾未衰,长庆二年拜平章事。诏下之日,朝野无不轻笑之。

当宪宗之世,主持用兵者,宰相中有李吉甫、武元衡、裴度诸人,宦官中则有吐突承璀。然宦官亦有朋党,与士大夫相似。其弒宪宗立穆宗及杀吐突承璀之诸宦官,世号为“元和逆党”。崔潭峻者,此逆党中之一人。故“销兵”之说,为“元和逆党”及长庆初得志于朝之士大夫所主持。此事始末,非本文所能详尽。但《连昌宫词》末章之语,同于萧俛、段文昌“销兵”之说,宜其特承穆宗知赏,而为裴晋公所甚不能堪。此则读是诗者,于知人论世之义,不可不留意及之也。

又《白氏长庆集》卷四五《策林·序》略云:

元和初予罢校书郎,与元微之将应制举。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

四十四 销兵数

若使逃不捕,死不填,则十年之间,十又销其三四矣。故不散弃之,则军情无怨也。不增加之,则其数自销也。

然则“销兵”之说,本为微之少日所揣摩当世之事之一。作《连昌宫词》时,不觉随笔及之。殊不意其竟与己身之荣辱升沉,发生如是之关系,此则当日政治之环境实为之也。

又微之赋此诗述玄宗时事,托诸宫边野老之口,如“弄权宰相不记名,依稀忆得杨与李”之例,其有与史实不甚符合者,可置不论。然今日流传之本,亦有后人妄加注解者,则不得不亟为删订。如“明年十月东都破,御路犹存禄山过”之句,今《全唐诗》第一五函《元稹》卷二四此句下注云:

天宝十三年禄山破洛阳。

寅恪按:《旧唐书》卷九、《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及《通鉴》卷二一七同记,天宝十四载十二月丁酉安禄山陷洛阳,“十月”自是微之误记,至“十三年”之误,更不待言也(又《元氏长庆集》卷二四《新题乐府·立部伎》亦有“明年十月燕寇来,九庙千门虏尘污”之句)。其最可异者,莫如“尔后相传六皇帝,不到离宫门久闭”之句下注云:

肃代德顺宪穆

六字。据诗中文义,谓“今皇”平吴蜀,取淮西(《连昌宫词》此数句,可与《元氏长庆集》卷二一代严绶《谕淮西书》参证),则“今皇”自是指宪宗而言,自玄宗不到离宫之后,顺数至“今皇”即宪宗,只有五帝,何能预计穆宗或加数玄宗而成“六皇帝”?尝遍考诸本,俱作“六”,无作“五”者,可知此误字相传已久。颇疑微之于本朝君主传代之数,似不应讹误至此,而诿为野老记忆不真之言。如《元氏长庆集》卷五二《沂国公魏博德政碑》所云:

五纪四宗,容受隐忍。

其“四宗”自指肃代德顺四宗而言,所言既无讹舛,以彼例此,则应亦不致误述也。或者此诗经崔潭峻之手进御于穆宗,阉椓小人,未尝学问,习闻当日“销兵”之说,图复先朝巡幸之典,殊有契于“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谟休用兵”之句,遂断章取义,不顾前后文意,改“五”为“六”,借以兼指穆宗欤?此言出于臆测,别无典据,姑备一说于此,以待他日之推证可也。然其后敬宗欲幸东都,殆亦受宦官之诱惑者,经群臣极谏,并畏藩镇称兵,不得已中止。其事本末见《旧唐书》卷一七〇、《新唐书》卷一七三《裴度传》,兹移录《通鉴》原文及胡三省注于下,似亦与“望幸”句意关涉,读此诗者可并取以参证焉。

《通鉴》卷二四三《唐纪》“敬宗宝历二年”条云:

上(敬宗)自即位以来,欲幸东都。宰相及朝臣谏者甚众,上皆不听,决意必行。已令度支员外郎卢贞,按视修东都宫阙及道中行(胡注:自长安历华陕至洛,沿道皆有行宫。如寿安之连昌宫是也),裴度从容言于上曰,国家本设两都,以备巡幸。自多难以来,兹事遂废。今宫阙营垒,百司廨舍,率已荒陀。陛下傥欲巡幸,宜命有司岁月间徐加完葺,然后可往。上曰,从来言事者,皆言不当往。如卿言,不往亦可。会朱克融、王庭凑皆请以兵匠助修东都。三月丁亥,敕以修东都烦扰,罢之(胡注:史言修东都之役,非以群臣论谏而罢,特畏幽镇之称兵而罢耳)。

复有传本讹写应即校改者,如“往来年少说长安,玄武楼成花萼废”之句,《唐诗纪事》本(卷二七)作“玄武楼前花萼废”。《全唐诗》本“成”字下亦有“一作前”之注,案《唐六典》卷七云:

兴庆宫在皇城之东南,东距外郭城东垣(原注云:即今上龙潜旧宅也。开元初以为离宫。至十四年又取永嘉胜业坊之半以置朝。自大明宫东夹罗城复道经通化门磴潜通焉)。宫之南曰通阳门,通阳之西曰花萼楼(原注云:楼西即宁王第,故取诗人棠棣之义以名楼焉)。

宋敏求《长安志》卷六“大明宫”条(参考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一)云:

北面一门曰玄武门(原注云:德宗造门楼,外设两廊,持兵宿卫,谓之北衙)。

据此,玄武楼在大明宫之北面,兴庆宫远在大明宫之东南,而花萼楼又在兴庆宫之西南隅,则花萼楼准诸地望,绝无在玄武楼前之理。昔人讥白香山《长恨歌》“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之句为误,以峨眉山在唐代嘉州境内,明皇由长安至成都不经过其下也(见《梦溪笔谈》卷二三《讥谑》及《诗人玉屑》卷一一)。殊不知微之使东川,作《好时节》绝句(《元氏长庆集》卷一七),亦有“身骑骢马峨眉下,面带霜威卓氏前”之语(并见《长恨歌》章)。此皆诗人泛用典故率意牵附之病,不足深责。独此诗说长安今昔之变迁,托诸往来年少之口,乃写实之词,与泛用典故者不同。其于城坊宫苑之方位,岂能颠倒错乱至此。若斯之类,自属后人传写之误。况花萼楼建于玄宗之世,为帝王友爱之美谈。玄武楼造于德宗之时,成神策宿卫之禁域。一成一废,对举并陈。而今昔盛衰之感,不明着一字,即已在其中。若非文学之天才,焉能如是。此微之所以得称“元才子”而无愧者耶?又《五代会要》卷一八“前代史”条载贾纬之语,谓“自唐高祖至代宗,纪传已具”。则今《旧唐书·玄宗纪》实本之旧文,夫君举必书,巡幸陪都之大典,绝无漏载之理。考《旧唐书》玄宗自开元二十四年十月丁丑自东都还西京之后(《新唐书》卷五《玄宗纪》及《通鉴》卷二一四俱作“丁卯”。而《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作“丁丑”。当依张宗泰校记改为丁卯),遂未重到洛阳。是后率以冬季十月或十一月幸华清宫,从未东出崤函一步。故《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五年九月”条(参阅《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云:

先是西北边数十州多宿重兵,地租营田皆不能赡,始用和籴之法。有彭果者,因牛仙客献策,请行籴法于关中。戊子敕以岁稔谷贱伤农,命增时价什二三和籴东西畿粟各数百万斛,停今年江淮所运租。自是关中蓄积羡溢,车驾不复幸东都矣。癸巳敕河南河北租应输含嘉仓者皆留输本州。

《国史补·上》略云:

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时在东都,因宫中有怪,明日召宰相欲西幸。裴稷山、张曲江谏。是时李林甫初拜相,窃知上意,乃言,两京陛下东西宫也。臣请宣示有司,即日西幸。上大悦。自此驾至长安,不复东矣。

虽册寿王妃杨氏在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乙亥(见《通鉴》卷二一四及《资治通鉴·考异》并《唐大诏令集》卷四〇、《全唐文》卷三八《册寿王杨妃文》),其时玄宗尚在东都,未还西京。然自杨妃于开元二十九年正月二日入道,即入宫之后(详见《长恨歌》章辨《曝书亭集》卷五五《书〈杨太真外传〉后》),明皇既未有巡幸洛阳之事,则太真更无以皇帝妃嫔之资格从游连昌之理,是太真始终未尝伴侍玄宗一至连昌宫也。诗中“上皇正在望仙楼,太真同凭栏杆立”及“寝殿相连端正楼,太真梳洗楼上头”等句,皆传会华清旧说(乐史《杨太真外传·下》云:“华清宫有端正楼,即贵妃梳洗之所。”)构成藻饰之词。才人故作狡狯之语,本不可与史家传信之文视同一例,恐读者或竟认为实有其事,特为之辨正如此。

至《元氏长庆集》卷一七《灯影七绝》云:

洛阳昼夜无车马,漫挂红纱满树头。见说平时灯影里,玄宗潜伴太真游。

则亦微之依据世俗传说,姑妄听之,姑妄言之。既有“见说”之语,则更不足辨。而《全唐诗》第一九函《张祜》卷二《连昌宫》七绝所谓“玄宗上马太真去”者,又在微之之后,尤可不论矣。又诗中“百官队仗避岐薛,杨氏诸姨车斗风”之句,《容斋续笔》卷二“开元五王”条已言其非事实,故兹不再辨。唯洪氏以“杨太真以三载方入宫”则殊疏舛,殆误会《通鉴》书法所致。寅恪别于《长恨歌》章详论之矣。

更有可论者,诗云:

明年十月东都破,御路犹存禄山过。驱令供顿不敢藏,万姓无声泪潜堕。

寅恪按:《通鉴》卷二一八《唐纪》卷三四“至德元载六月遣孙孝哲将兵入长安”条《资治通鉴·考异》略云:

新传又云禄山至,怒,大索三日。按旧传通儒为西京留守编检诸书,禄山自反后未尝至长安,新传误也。

是禄山自反后未尝至长安。连昌宫为长安洛阳间之行宫,禄山既自反后未尝至长安,则当无缘经过连昌宫前之御路,故此事与杨贵妃之曾在连昌宫之端正楼上梳洗者,同出于假想虚构。宋子京为史学名家,尚有此失,特附论及之,庶读此诗者不至沿袭宋氏之误也。

此诗复有唐代当时术语须略加诠释者,如“贺老琵琶定场屋”之定,及《乐府杂录》叙贞元时长安东西两市互斗声乐事中,“西市豪族厚赂庄严寺僧善本,以定东廛之胜”之定,其义为“压”及“压场”之意也。又如“蛇出燕巢盘斗拱”之“斗拱”,即近日营造学者所盛称之“斗拱”。斗字义不可通,盖古代工匠用以代斗字之简写,殊非本字,然今知此者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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