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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空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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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思和菲丽丝离开自己居住的星球,去宇宙中度假。

在那个时代,行星间的旅行司空见惯,在恒星系间往来也不新鲜。吉恩和菲丽丝乘坐一艘球形飞船,外壳也就是帆轻得出奇、薄得出奇,在光辐射压的推动下游弋太空。这样一种装置,如果自由进入一个星球附近当然也不能太近,免得重力场过强的话,总是沿着这个星球的反方向成直线前进。吉恩创造了一种非常巧妙的控制航向的方法:船帆里面加了一系列黑帘,可雌随意卷起或者展开,以改变球面的反射力,从而调整光辐射压的总强度。飞船的塑料外罩也可以随意膨胀或者收缩,当吉思想加快速度的时候,球体可以达到最大直径,使接收辐射流的表面积增大,飞船以极快的速度前进;要减速的时候,吉恩就按一下电钮,飞船便缩小,这时,光的利用几乎等于零,飞船只剩下了自己的惯住,就象被一根无形的线牵着悬挂着在空中的小球一样。

吉恩还知道许多宇航员们规为绝技的窍门儿,比如利用行星或一些卫星的阴影让飞船拐弯。他把这些窍门教给菲丽丝,使她变得几乎同样地灵巧,甚至常常比他还大胆。当菲丽丝握着操纵杆的时候,她有时作折线飞行,直跑到星系的边缘,而根本不顾磁暴扰乱了光波,使飞船像一片核桃壳似地摇晃。吉思有两次被磁暴猛然惊醒,生气地夺过舵杆,紧急地起动那个只在危险情况下才能使用的辅助火箭,好尽快地抵达航空站。

一天,吉恩和菲丽丝并排躺在飞船中间,任太阳的光线照在身上,充分享受着假期的欢乐;满脑子只有对菲丽丝的爱情。菲丽丝侧身躺着,注视着浩瀚无际的宇宙,朦朦胧胧地沉浸在虚无的宇宙感之中。

突然,她从梦幻中醒来,皱着眉头坐起身:一道奇异的闪光射破虚空,过了几秒钟,又是一遭闪光,就好象是从一个发亮的物体上反射出来的一道光。吉恩警觉起来,拿起望远镜,对准了那个神秘的东西。

“这东西不太,”他说,“好象是玻璃的……。让我再看看,越来越近了,它比咱们走得快。没准儿是……”

他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他剐放下望远镜,菲丽丝马上又抓了起来。

“这是一个瓶子,亲爱的。”

“一个瓶子?”她用望远镜看着说:“是个瓶子,我看得清清楚楚。透明玻璃,带着塞子,还有封印。里面有白色的东西……,是纸!是手稿,肯定是手稿!吉恩,咱们得抓住它。”

吉恩熟练地把飞船驶向了这个奇怪物体的轨道。然后减低速度,这时,菲丽丝已经穿上了密闭飞行服,从双层舱口钻出了外罩。她一手拿一根绳子,另一只手挥着一把长柄的斗杓,准备捞瓶子。

遇到各种奇异的物体,这不是第一次了,捞构也已经用过好多次了。在菲丽丝的网篮里,已经收集了一些粉碎了的行星碎屑、来自宇宙深处的明石和人类征服空间初期发射的卫星碎片。她为这些搜集品感到十分骄傲,但瓶子可是第一次碰到,何况还是装有手稿的瓶子呢(对这一点,她确信无疑)。她焦急不安,全身战栗着,象一只被缚在细线上的蜘蛛那样舞动着手脚,对着话筒向同伴呼叫:

“再慢一点儿,吉思……。不,再快点儿,瓶子要超过我们了!左舷……,右舷……,就这样……,好,捞到啦。”

她得意地叫了起来,带着捕获物回到舱里。

这是一个很大的瓶子,颈日密封得很仔细,里面装着一个纸卷。

“吉恩,砸碎它!”菲丽丝跺着脚嚷道。

吉恩用锤子砸碎了瓶子,展开了纸卷。这是许多张薄纸卷在一起的,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地球文。吉恩曾经在这座行星上研习过地球文,对这种文字非常熟悉。

……我把这部文稿托付给宇宙,并非为了求救,而是因为这也许有助于避免一场威胁着人类的可怕的灾祸。愿上帝怜悯我们……

“人类?”菲丽丝惊奇地重复着。

“上面这么写的,”吉思说,。你另口打断我。”接着,他叉读了下去。

……至于我自己尤利斯梅鲁,我已经带着全家乘宇宙飞船出发,我们可以继续生存多年。我们在飞船上种植蔬菜、果树,饲养家禽,我们什么都不缺。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找到一个能容纳我们的行星。这里,我要源源本本讲述自己的逼遇。

公元2,500年,我和两个同伴一起乘坐宇宙飞船,准备飞往超级巨星参宿四所统治的空问区域。

这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地球上从来有过的最庞大的计划。参宿四,也就是我们的天文学家们称作猎户座a的,离我们的行星大约有三百光年粤耍它在很多方面引起了注意。首先是它的体积:直径是太阳的三百到四百倍;其次是它的亮度:这是猎户座里最大最亮的星,虽然很远,但在地球上用肉眼就能看见;还有它的光线的性质,它发出绚丽的红光和橙光;最后,这个星球的亮度因时而变,这是由于它的直径变化所致。总之,参宿四是一颗动人心弦的星。

为什么要选择这样远的星球呢?这是博学安泰勒教授执意这样做的。作为这次行动的主要组织者,他为此投入了自己巨大的财产;作为航行负责人,他又亲自设计了飞船,领导了飞船的制造工作。航行途中.他向我解释了选择的理由;“我亲爱的尤利斯,到参宿四,不比到另一个近得多的星球难,时间也差不多一样长,比如到最近的半人马座去。”

“可最近的半人马座离我们只有四光年。而参宿四……”

“三百光年,这我知道。可到那里不用两年的时间就足够了,面到半人马座附近的时间只少那么一点点。因为您习惯了我们行星上的弹道曲线飞行,这种巡航速度很低,和咱们现在的速度无法相比……。好,现在我该谈谈咱们这艘飞船了。

“我有幸研制了这些性能完善的火箭,咱们的飞船才能以对一个物体来说难以想象的最大速度在宇宙中飞行,这就是说,以光速减去£的速度飞行。”

“减去£?”

“我是说这个量接近无限小,比如十亿分之一左右,”

“是,”我说。“这点我明白。”

“您还知道:当我们以这个速度运动耐,我们的时间和地球的时间就有了明显的差距,速度越快,差距就越大,说说现在吧。我们的谈话不过刚开始几分钟,但在地球上可已经过了几个月。时问对于我们来说几乎不动了,对你我是几秒钟,只有几次心跳那么短的时间,地球上却是几年。”

“这个我也懂。但是为什么要飞行两年,而不是几天或几个小时呢?”

“这很简单:因为要达到这个耐间几乎停滞了的高速,需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加速,才能让人体器官适应,减速的时候又要用一年,你现在明白这个航行计划了吗?一年加速,一年减速,而在这两个阶段之间,只用几个小时把大部分旅程走完。这下,你也就明白为什么到参宿四和到半人马座附近去的时间几乎差不多了。到半人座去,加速和减速同样需要这样长的时问,只不过中间飞行的时间不是几个小时,而是几分钟罢了,总是差别不大。我越来越老了,将来肯定不会有横渡宇宙的机会,不如马上瞄准一个远的目标,也许能在那儿找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呢!”

我们就这样在飞船上谈着,我更看重安泰勒教授非凡的学问,安泰勒教授无所不精,我真庆幸自己在这个如此冒险的行动中有这样一位领导者。按我们的时间,已经飞行了两年左右,而地球上已过了三百五十年。等我们再回到地球的时候,地球已经老了七、八百年了,不过对这一点.我们丝毫不在意,我甚至疑心到,能逃避开他这一代的人,也许对教授来说正是另一大诱惑力呢,他常常承认他们使他感到厌烦。

“人,又是人!”菲丽丝注意到了这一点。

“是这样写的:人。”吉恩肯定地说。

……飞行投有遇到什么大的故障。我们从月球出发,眼看着地球和行星飞快地逝去,太阳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光点。这两年中我学到的东西超过了以前所学的全部知柿耍我还掌握了驾驶飞船必须的全部技术。其实很简单:只要给电子装置发出指令,电子装置便把全部结果计算出来,直接控制操纵飞船。

飞船上的花园给我们增添了快乐。这个花园占了飞船很大的地方。安泰勒教授利用这次飞行来检验他的关于植物在太空生长的某些理论。这是一个每边十米来长的立方舱,分成一层层的摘架,充分地利用全部空间。同时也褴忘记把花同搞得赏心悦目,留了一块地种花草,教授十分喜爱,精心地培植。在这个独创舶天地里,还有几只鸟和蝴蝶,甚至还有一头小黑猩猩,我们唤它埃克多,它聪明、灵巧、常常使我们很开心。

安泰勒不是一个厌世者,但他对人类却毫不感兴趣。他经常表示对“人”已经不寄托什么大的希望,正因为这样……

“厌世者?”菲丽丝惊异地插嘴问道,“人类?”

“你要是老这样打断我的话,”吉恩说,“咱们可就总也念不完了。你学学我,动动脑子理解嘛!”

菲丽丝发誓在念完之前一定不再说话,而且她真的说到做到了。

……正因为这样,尽管飞船大得足以容纳好几家人,带了几只动物,而人只有三个:他自己,他的学生阿尔图尔勒万一个有前途的年轻物理学家,和我尤利斯梅鲁,一个不出名的记者,对一个年轻的记者来说,这是一次极难得的机会,即使我的报导只能在八百年后发表,它才更具有举世无双的价值。

飞行很顺利,唯一不舒服的是加速年和减速年中的超重感,我们不得不习惯体重增加到地球的一倍半。刚开始觉得有点累,但很快就没什么了。而在这两个阶段之问,是全失重,我们承受了种种奇特的感觉,不过只是几小时.也并不感到难受。

我们终于激动地看见了嵌在天空中的参宿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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