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偷梁换柱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两个人抬着一台立体电唱机上楼,拐进过道,他们俩都气喘吁吁的,因为三楼的楼道太狭窄,要抬一个庞大的家具上来可不容易。

“在这里,”我撑住门,退后一步说,“放在靠墙那里。”

他们把唱机放在我指定的地方,我捡起没有放上的电话听筒说:“亲爱的,我过会儿再给你打电话,现在人家刚好送唱机来,我到局里查查,回头再打电话给你。”

“好的,完毕。”永远像小丑的声音。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着送货员。他俩一个大约四十五岁,胖胖的;另一个是年轻小伙子,大约二十来岁,正在接电线插头。

年纪大的打开唱机的顶盖,试试唱机各个部分是否好用。

“你们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确定唱机是好的?”

“大约五分钟,”年轻的说,“对不对,史密斯?”

史密斯点点头。

我看看我的手表说:“那么,喝罐啤酒怎么样?”

他们咧嘴笑了。

“请坐下,我去拿点冰的。”说着,我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用开罐器打开,然后问:“你们要用杯子吗?”

“哦,用罐子就行了。”他们回答。我把啤酒带过去给他们,看着他们吞饮。

“你们二位时常像这样送货吗?”

“我希望不要常这样。”史密斯说,“我们的货车还有十四台电器要送,有电视机,也有电唱机,大部分都要送到郊区去。”

“好运气。”我说。

“你自己怎么不喝一点儿呢?”

“我半小时内还要去值班。”

“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警察,在诈骗组里。”

史密斯咧嘴笑着说:“我早就猜到你不是在军中服役就是别的,现在说来还是个警官呢。”

“你认不认识布鲁斯?”年轻的问。

“他是不是麻醉组的?因为收贿赂被送到惩戒会去的那一个?”

“只不过是一件该死的貂皮大衣。”那年轻的说,“他是我叔叔。”

“我听说他是一个好人,我只和他见过一两次面,但愿他能够摆脱嫌疑。”我说着瞟一眼站立在墙边的电唱机。那唱机的确漂亮,价值之高,一般警察收入无法付得起。

我说:“你们得告诉我如何使用。”

“喝完啤酒马上告诉你。”

“不用急,我还有十分钟时间。”

那年轻的说:“我真想当警察,只可惜我身材不够标准。”

“比高度更重要的,”我告诉他,“还有品行和智力,以及清白的身份。”

史密斯喝完啤酒,又去弄唱机,同时问道:“警官,你是便衣,还是穿制服的?”

“当你在办诈骗案时,最好不要穿制服,我穿便服还栽过几次跟头呢。”

“要抓那种人是不是很难?”

“从技巧方面来说,是有难度,但是那并不是说他们就有逍遥法外的机会,就我所知,只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才会有被诈骗勒索的机会。”

“我想你说得不错。”

“就拿你叔叔说吧,有人感谢他,送他一件貂皮大衣,然后,他们到惩戒会去告发,那真是个害人的陷饼。”

那年轻人听后面露不悦的神色。

“我们得走了,警官。”史密斯说。

“我也得走了。不过,你首先得告诉我怎样使用。”

史密斯指着各个控制器,同时解释用法——怎样把声音开大开小和怎样平衡;怎样改换唱片等等。

我要他再说明一次,拖延了大约五分钟。最后他说:“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看看说明书,里面说得很详细。”他说着关掉电源,站了起来。

他从口袋里拿出送货单,我签了字,然后我穿上外套。

我们一起走下楼梯,我朝我的汽车走,他们朝他们的卡车走。

突然,史密斯高声大叫:“警官,快来看,快一点!”

“什么事?”

“我们车上的十四台电视机、电唱机都不见了!”

我看看卡车,车子里黑漆漆的,但很明显是空的,我问:“你确信这是你们的车吗?”

“一点儿也不错,有人弄走了所有的东西!”

我四下里查看一遍街头,一点儿可疑行迹也没有,我说:“你们一个守在这里,一个跟我去,我们立刻报警。”

史密斯和我大步爬上三楼,我抓起电话,拨了号码,我说:“我是费依警官。”然后把发生的事以及地点告诉对方,等了一会儿,我又说:“好的,我要他们在车上等。”

我挂上电话,转身对史密斯说:“他们已派一辆警车出来了,你最好打电话通知你们的老板,告诉他发生的事,但是得快一点。”

史密斯紧张地挂了电话,把遇贼的事向老板报告一番,并且附带说已报案了。他挂上电话,我让他到卡车上去等候。

他一走出房门,我立刻又拨了一个电话。

“威理蒙售货公司。”一个女孩子答。

“请找迈克。”

“请等一会儿,我给你挂过去。”

“我是迈克!”

“迈克,我已照我答应过的,把电视、电唱机都弄到手了,告诉手下的,他们已上路了。”

“我会给你高价钱。”

“我知道你会的,顺便提一句,你认识费依警官吗?”

“是不是两年前送你去坐牢的那一个?”

“对,我现在正在他的公寓里打电话,我留给他一台崭新的立体电唱机。”

“那可是很棘手的,”迈克咯咯笑着说,“一个警官家里有赃物。”

“哈哈,让他自己去向惩戒会解释吧!”

我擦掉电话听筒上的指纹时,迈克还在哈哈大笑,我挂上了电话。

现在,我惟一碰过的东西是啤酒罐,我把那两个罐子带走,锁上费依警官的公寓门,下楼朝我的汽车走去。

那两个傻瓜还坐在卡车里等候警方的车,当我把车开走的时候,我向他们挥挥手。

我在想:他们要等候多久,才会真正向警方报案?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