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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里的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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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对巡警彼特来说,是轻松的,他虽然单独一个人在郡立公园巡逻,但这样恶劣的天气,人们不会来公园,也不致发生什么事。

天像是要落雨的样子,偶尔吹起阵阵寒风。彼特例行公事地查看过公园里的休息亭后,愉快地回到他舒适温暖的警车里。

中午的时候,他吃完带来的午饭,用无线电向局里报告说一切平安。

快到一点钟的时候,有一辆汽车开进来。

彼特注意到那辆汽车的牌照是本州本郡的,汽车本身并不值钱,是一辆陈旧生锈的佳宝牌汽车,在周末那种汽车里通常挤满惹麻烦的孩子。

他记住了那辆汽车。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他再回到那地方。

那辆红色佳宝老爷车仍然停留在小径末端的小停车场,它旁边多了一辆黄色小马自达车,两辆车里都没有人。

彼特心头略感不安,对这恰巧停在一起的两辆车感到奇怪。两辆汽车太不相称了。车里的人可能也互不相识。这种事倒很有趣,但和他的任务没有关系。

他继续趋车向前巡视,咧嘴笑着。在这样孤寂的日子里,他必须想些有趣的事。

凯瑟琳很想独自呆着想些事情。因此,当她看见那辆红色老爷佳宝车停在小径入口处时,她曾犹豫一番,小径里像是已经有人在散步了,或许她该换一个地方。但是她喜欢。因此,她决定即使遇见另一个人也不在乎。

她开始沉醉在自己的感受里,没有注意到小径远处有声音。

当她在一个拐角处几乎碰上他们的时候,她很惊愕。那两个陌生人——可以说男人,也可以说男孩——一个穿红色羊毛衬衫,另一个穿发亮的蓝色夹克;在那两件鲜丽的衣服上,是两张满是青春痘的脸和凌乱的头发。

在相遇的头一刻里,她由于惊愕,最初的反应是恐惧和惊慌,接着,她退缩到一边,离开小径,进入矮树丛,然后急急地跑开。

她尽快地走,偶尔迈开大步,希望仍是单独一人。最后,她鼓起勇气回头看。令她惊骇的是,他们还在那里,在她后面五十米的小径上,两张有青春痘的睑都在咧嘴笑。

她继续向前走,不敢再跑了。

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公园里空空荡荡,又是在林中深处,没有其他人影、外人也听不见声音的地方,有人在跟踪她,她能怎么做?他们发现她害怕他们,而他们正想寻寻开心,他们早就可以抓住她,但是,他们只是跟踪她,嘲弄并欣赏她的恐惧。

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压制住奔跑的冲动。她可以感觉到他们的眼睛在她身上、腿上、臀上不住地溜。

假如他们现在愿意停止跟踪的话,她乐意把皮包交给他们。

她想,是否该把皮包丢在小径上,然后跑掉。她加快步子,心中的惊慌和恐惧加速,她的脚绊在一根突出的树根上,倒在小径中央。

那两个人也停住脚步,他们已经缩短了她和他们间的距离。

她的脑筋在打转,她必须保持冷静——而且要勇敢。

她缓缓地从地上坐起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做什么?”

他们互望一眼,耸耸肩。

现在,她把他们看清楚了些。他们大约十八或二十岁,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否则今天他们不会来这儿。他们是无赖、废物,懒惰的人,不很聪明,却很危险。

穿红羊毛衫的向她跟前走了一步,只有一步。

她机械地、本能地丢下皮包,冲进小径边的矮树林里。

本能使她继续向前跑,跟踪者的声音更加接近。

前面是山坡,下面是一个平坦、灰暗、反射着灰色天空的池塘!

公园规则禁止游泳,除非想和蛇在一起,但现在她根本不犹豫。

凯瑟琳很会游泳,她不怕水,即使她不会游泳,后面有那两个狞笑着的跟踪者,任何对水的恐怖都会减少,何况池塘只有不到一百米宽。

她跳进水中,脸浮出水面,强有力地摆动双脚和双臂,一直游到池塘中央。

然后,她回头瞧了一眼。

他们停在池塘边,笑着凝望她。

她甩掉脸上的水,懒散地摆动两腿,踩着水等候他们新的举动。

他们声音很轻地说着什么,她听不见。

她希望他们回到小径,她可以从池塘的那一头上岸,抄捷径穿林子到最近的路。

水的熟悉感给她一种安全和希望的新感觉。她两脚轻轻踢动着,双手拨动水,静静地移到离他们更远的地方。

穿红衣裳的和他的朋友分开,绕到池塘的另一边。她根本眉有逃开,她陪住了!

她第一次尖叫,那是恐怖和绝望的高叫,但是树林——美丽友善的树林,像道树墙,把她的尖叫声弹回。

她尖叫着,一直到肺部的空气全部吐光。

她的身体下沉,水接近她的嘴,她必须再游到水面上来呼吸。

那两个折磨她的人似乎没有下水的意图,他们似乎不是游泳健将。

天气很冷,水更冷。他们有两个人,可以轻易地把她困在池塘中,一直到她疲倦,愿意投降。他们真的没有下水沾湿的必要。

可是,她能浮多久?天气好,她几乎可以无限时地游泳,但是,现在,她已经感觉到冷水耗光了她的力气。而且,双脚还够不到池底。

“嘿。”“红衣裳”在说话。

她看见那张狞笑的睑,头一次注意到他的两眼,它们没有人的表情。“你迟早得出来。”他说。

“我们怎么办?”红衣裳大声问对岸的人说。

“等。”“蓝夹克”说。

“红衣裳”烦躁不安地玩弄池边的软泥。然后,他灵机一动,在手中捏了一个小泥球,挥动右臂,扔了出去。

泥球落在距她一米远处,溅起水花,喷在她脸上。“红衣裳”大笑起来,对他的朋友大喊:“嘿,练习打靶。”

两个男孩开始玩新游戏,他们从地边挖起泥巴,揉成圆形,向那女孩头部抛掷。他们边扔边哈哈大笑。

为了避开一次次攻击,她必须潜进水中,当她再浮出水面的时候,两个男孩都哄然大笑。

软软的黑色泥巴打在她的脸上,溅进她的双眼,她的鼻子、嘴巴上全是泥土。她潜进水里,用双手洗掉泥巴,当她浮出水面时,他们高声欢呼。

现在,她精疲力竭了,身体渐渐麻木。

“嘿,这里有石头!”“蓝夹克”说。

他从陡峭山边的岩石下挖出一块石头,试试重量扔了出去。

凯瑟琳麻木的身体惊慌地乱动。这种新的威胁是致命的。每次“蓝夹克”一抛,她就潜进水中。

“蓝夹克”同时捡起两块石头,当凯瑟琳避开头一块石头浮水面时,他的第二块石头已经朝她打来。她惊恐地吞着地水,觉得最后一丝力气正从身上消失。

一块石头在她刚探出水面时打中了她的右太阳穴,血花从头部爆出。

凯瑟琳现在知道,除非她投降,否则她会死掉。

她开始向“蓝夹克”那一边游过去,像狗在涉水一样,动作慢而费力,很困难才保持嘴和鼻子在水面上。她朦胧地看见“红衣裳”往“蓝夹克”那边跑。然后,他们一起站在水边等候。

她的两脚终于碰到水底,勉强能够行走,最后,当水只高及腰部时,她倒下了。

他们扶起她,“她并不很美。”他们中的一个说。

彼特再次巡逻到小径一端的停车区,他看见那辆红色佳宝车和黄色马自达车仍然在那里。

他的手表指着四点三十分。两辆车在那里有一阵子了。

他模糊地觉得不安,于是停住巡逻车,到那两辆汽车边。

两辆车都没有人,里面也没有什么不平常的东西。为什么他会有这种不安感?他不知道。他再瞥一眼两辆汽车的牌照,都是本地车。

彼特点燃一支烟,倚在马自达车上抽着。公园的四周很寂静,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

他希望那些人知道天黑公园就关门,他不想大声吆喝他们,或者进去找他们。

他在碎石地上捺熄烟头,回到巡逻车,继续巡逻。

“嘿,达克,她怎么搞的?”

达克不再狞笑,这使他看起来年轻,柔和,他的两眼像两块灰绿色的玻璃,有一种奇异的神色。他终于说:“我想她是死了。”

“死!你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没有呼吸了。”

他们站在躺在泥地上不能动弹的身体旁,面面相觑,他们自己身上也是又湿又脏。

杜尔站起来,不安地瞧瞧四周说:“我们走吧。”

“她怎么办?”达克提醒他。

杜尔烦乱地说:“我们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傻瓜,会有人发现她的。”

杜尔咧嘴笑了笑说:“我们开走她的车,随便留在某个地方,当人们发现她时,我们早就脱离干系了。”

“公园里总是有警察在巡逻。”达克说,“也许有警察看见我们的汽车停在那里,还有她的汽车。警察的记性好,他们会记下牌照号码的。”

“我们怎么办?”

达克说:‘得把她藏起来。藏在池塘里,呃?”

也许一个星期,最好是一月或一年,假如没人知道池底有尸体,那么,她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必须让她沉入池底,一直沉落在下面,让池塘里的鱼吃掉她,这样就不会有尸体,没有尸体,就无法证明谋杀;即使能记住汽车牌照也没用。

他们用手挖出许多石头,把手都搓破了。

然后,他们把岩石塞进女孩的口袋里。

下一个难题是把尸体放进水中。达克说:“得到深一点的地方。”

“多深?”

“四五米深,你不会估计吗?”

他们俩谁都不会游泳。但他们知道,站在岸边把尸体抛进池塘里,不会抛多远的。因此,他们必须携带她进水,那意味着,他们必须脱掉衣服,穿湿衣服他们可能会冻死,而潮湿又玷污泥的衣服,可能会遭受嫌疑。

于是,他们脱掉衣服,冻得浑身发抖地进入冷水中。

才距岸边五六米远的地方,他们已经陷入泥中,尸体已浸在水中,石块坠着正往下沉。他们没有选择余地,他们放下尸体,然后大步奔回岸边。

他们把衣裤被在潮湿的身上。

还有脚印。他们讨论是否要弄掉那些脚印。

达克说:“脚印没有什么意义,有些脚印甚至不是我们的。反正随时会下雨,雨会冲洗掉它们。”

还有女孩的皮包,他们在小径找到皮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有汽车钥匙——它是他们所需要的。皮夹里面有十六元,这些他们决定不该浪费。

其他东西都是废物,都是些该除掉的,像梳子、化妆品、刷子、唇膏、眉笔等。

达克又跑回池边,他抓住皮包的长带子,高举着用力抛进池塘中央。

在空中的时候,皮包口开了,里面的一些东西掉出来,落在池塘中央,像石头一样沉了下去,除了一张黄色的化妆纸,还在漂浮……如同坟头上的一朵雏菊。两人看了一会儿,急急回到小径上,漫步朝汽车走去。

时间已近六点,冬天天色暗得很快。

彼特懒洋洋地倚坐在巡逻车上,他在想,他是否该进林子里喊那些人出来。

他听见了小径上的脚步声,同时看见树林中有鲜艳的颜色——一红一蓝——渐渐接近,他如释重负。

正如他早先所猜测的,是两个年轻的无赖。

然而,真正令他觉得意外的是,他们分开走。穿红衣裳的向“佳宝”走,穿蓝夹克的向“马自达’走。

“蓝夹克”开始拉“马自达”的车门,但打不开,于是将钥匙插进匙孔。

彼特觉得不对劲。像这样两个家伙开“佳宝”没有错,但他们分乘两辆车来公园里见面,就不对了,何况像穿蓝夹克的家伙,不像是驾驶一辆几乎是全新汽车的人。

那个穿蓝夹克的开门开得好慢,彼特侧身过去问:“散步愉快吗?”

那孩子旋转身子,他的两眼发直,脸上有狞笑:“什么?”

“我问你,散步愉快么?”

“呃……当然……愉快。”短短的话,说得结结巴巴。

这孩子在发抖,彼特瞥一眼正在弄钥匙的手。那手冻得通红,但天还没冷到那程度,那手是湿的,出汗吗?不,孩子抖成这样不会是汗,水弄湿的?可能是池塘的水。

事实上,这孩子到处都是湿的。

这个孩子必定在池塘里游过泳。公园里是禁止游泳的。

然而,他没有采取行动,因为没有证据。现在,那孩子已经开了“马自达”的门;正轻松地在驾驶座上坐下来。他的手在搜索座位下的调节钮,找到它,往后推了一下,以便把座位放大一点,他抬起头,仍然咧嘴笑着,关上车门。“佳宝”的引掣在怒吼,并且已经在倒车,“马自达”也倒车,然后跟着“佳宝”车走了。彼特继续站着,注视着两辆汽车消逝。这时,彼特才真正领悟到刚才所看见的事情:那无赖把车座往后推。

彼特开始走向他自己的汽车,然后停住。调节座位并不能证明什么,但显然那座位不适合他……

那人个子可能比他小,一个女孩子?

树林里还有另外的人吗?

彼特开始向小径跑,五十米后,他停步大叫:“这里有人吗?”

没有回答,林子用沉默戏弄他。

他继续跑。彼特不是年轻人,他太胖,不宜做这种事,但是,他不能停止。

池塘!他记起那双湿袜子。他离开小径,穿过树林,下了斜坡。池塘就在这里。

彼特一眼就看到泥泞岸边的新脚印,不错,那两个无赖是来过这里游泳——或涉水。疯啦,在这样的天气里。在凉水中,不论游泳或涉水玩,都是讲不通的。

这里没有女孩来过的证据,只有两个无赖。孩子们气盛,什么事都会做。但是,汽车座又怎样解释?

彼特望着没有涟漪的湖面。那里有东西,现在他仔细地看,似乎是一张湿的化妆纸,或者是纸手巾。那没有什么不平常,人们经常在附近抛置废物。

他在渐趋明暗的光线下,眯眼看到其他的东西。一个小小的黑黑的东西漂浮在水面,可能是一根树枝。

他是疯了。他只是一个公园巡逻警察,但一个警察要具有对人的细致的观察,尤其是对专门制造麻烦的年轻无赖。他讨厌无赖。因此,他脱下鞋袜,卷起裤管,涉水进入池中。

他总算把那东西捞到岸边,把它拿在手中,他看到的是一支眉笔。

他两脚浸在水中,站了很久。一支眉笔漂浮在孤寂的池塘中,当然,这种东西一定属于女孩子。它是木制的,它会浮——但漂浮不久。

彼特警官回到他的汽车旁,用无线电和值班副警长联络。

“也许你最好先查那辆马自达。”他提议,“号码jo-一五七八,我很有兴趣看看车是谁的。然后,查查红色佳宝老爷车,一九五九年的,牌照号码wy-二o三三五四。”

“彼特,”副警长打岔说,“车主犯了什么罪?”

“在公园里游泳。”

“游泳?”

“罪名当然就是这个!”彼特吼道,“在他们逃跑之前逮住那两个家伙,好吗?以游泳的罪名拘留他们,一直到我放干池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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