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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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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沙门释智圆述

德王品之六。

今皆不然者,总斥二家。

前五下,别斥二家至是证斥;次家证中,下斥开善。

浅深非一者,虽有浅深,同明证义。

次列名下,皆引经文明五事,多分约理以成深证,用斥他师。

见圣性者,即经云:因是信故,得圣人性。

直起下,经云于诸众生作质直心,作犹起也,中怀即心。

不为缘曲者,谓直心不由外缘所动也。经云:虽见众生诸恶过咎,终不说之,恐生烦恼故。

戒是性成者,佛性显故,净戒具足。经云:受持菩萨戒,得具足戒。

友全下,经云:具足梵行,名善知识。

闻于不说者,经云:若知如来常不说法,亦名菩萨具足多闻。

如此下,结意斥古也。

二、信因果者,经施有果报,施即是因,如纯陀施食,得五常果。

五、信三谛者,经信第一义,是信中道;信善方便,是双照二边。古人不晓,故有穿凿,乃作二身二智消之。

隐显为异者,他谓因人理隐,受二智名;果人理显,受二身名。

分别二体者,即别体也。

无施无受者,理显无复果名,岂可仍存因号?

亦复如是者,理非二三,为众生故,作二三说。

释有四意者:一、坚固,二、根本,三、增长,四、不见,如疏次第配释。

得圣人性者,即初住圣人所显佛性也。

弥,着去声,显也。照之则深广显然,亡之则横竖寂尔,遮照体一,故并云弥。

解因缘故不谄者,达因缘虚假故。

初开经时者。指现病品中说三种病人也。以在第三显示涅槃行章之初,故云初开。若约前章,则非初。

也。

初中第二者,初双中第二难也。

经日从中出者,从山中东方而出也。

书云下,即论语文也。何晏解云:温,寻也。寻绎故者,又知新者,可以为师矣。

通敏者,敏达也。

能主能客者,客谓能问,主谓能答,故杨雄解嘲等皆立主客以为问答。

昔庄严下,举二人明专一,事备本传,故注云云。

五句者,即一句生善,四句灭恶,共有五也。

取有是新者,是现在因,故云新。无明是故者,是过去因,故云是故。不生生是智德,后发故新。世谛死是烦恼,前除故故。暗谢明生,虽无前后,而义当暗前去,明后来。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也;以故破故者,断德断无明,此乃一往就义分释。

为他舟航,恩及物故;自运舟航,报他恩故。

因缘大树者,过去二支如根,现在五支如质,现在三支如华,未来二支如果,故喻之以树。

外国亦战等者,外国即天竺也。彼才战胜,即竖幢麾。麾,许为反。尚书。牧誓云:王左杖黄钺,右执白旄以麾。孔传曰:钺,以黄金饰斧。左手杖钺,示无事于诛;右手把旄,示有事于教。

经若能发心(至)不复名一阐提者。以既改先恶,则是善人,佛据正起恶心的不能发,故云不差耳。

佛性不同善根者,佛性是性善,善根是修善德王,以修性混难故,善与佛性俱应不断。今佛以修性分答,则阐提断修善故不差,不断性善故有佛性。当知修性善恶出自今宗,妙尽教源,深穷佛旨,古今诸师岂穷其妙?故普门玄义云:如来不断性恶,阐提不断性善,以不断性善故,缘因本有。彼文又云:了是显了智慧庄严,缘是资助福德庄严,由二为因,佛具二果,元此因果本是性德,性德缘了本自有之。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缘因也;三千即中性,正因也。是故他解唯知阐提不断正因,不知不断性德缘了,故知善恶不出三千。彼又问云:既有性德善,亦有性德恶否?答:具有。问:阐提与佛断何等善恶?答:阐提断修善,但有性善在;如来断修恶,但有性恶在。问:性德善恶,何以不断?答:性德但是善恶法门,故不可断,一切世间无能毁者。如魔烧经卷,岂令性善法门尽?纵烧恶谱,亦不能令性恶法门尽。问:阐提不断性善故,后时还起善;如来不断性恶故,应当后时还起恶?答:阐提不达性恶故,后时还起于修恶;不了性善故,后时还为修善染。是故修善还得起,即以修善治修恶,则令修恶不得起。佛虽不断于性恶,而能了达于性恶,而于恶法得自在,不为修恶之所染。是故修恶不得起,故佛永无于修恶,自在用于恶法门。阐提若能达修恶,则与如来无差别,故知于善于恶善,达修性方晓今经。德王约善义同难,如来据修性别答。

极恶欲之边者,以恶极,故名之曰边。

善巧方便则非无者,由住前修得缘了以为方便,故于发住显出理性正因。

箜篌者,风俗通曰:箜篌,一名坎侯。汉武帝祠太一、后土,令乐人侯调依琴作坎作,言其坎坎应节也。侯以姓冠章也。或曰空侯,取其空中。释名云:箜篌,师延所作靡靡之乐,盖空国之侯所好。而今经引喻,则西域有之久矣。

但举一呵者,即经云愚痴之人也。

是计性义者,同外道执因中有果自性之计也。

经不讼彼缺。讼,责也。

叹善自足者,叹佛性善也。

经于师同学等者,于师前同学前发露自罪也。

经:不为生天者,不为耽天乐也。不为恐怖者,不为畏三涂苦也。不作破戒者,不犯四重。不作缺戒者,不犯十三。

不作瑕戒者,不犯。三十已下,不作杂戒者,不犯定共。

不作声闻者,不自调自度也。此皆恶戒也。

经:得具足戒者,达止作法界也。

不生憍慢者,不见持犯相故,不以大慢小,以持慢犯也。

必须上定者,必得四禅,方生色界。

白骨即背舍禅者,以初二背舍内观骨人故。

猒秽作背舍易者,谓背欲舍着,是猒秽义故。

经:尸利鞠多者,涉公云:尸利鞠多火坑陷佛毒食药,佛如来于时履火不烧,食毒不损,彼舍邪见,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合云十一,于十二中简出方广,故二字误也。

文少义要者,以方广部直谈妙理,不涉余事故。

十二文言浩博者,以十二部通该一切大乘经故。故今除前三味,兼带十二部之广,就此经开显谈常之略,即是除他经十二部,令受持此经十二部也。

复除全体者,始终一经,其文尚广,要言妙词,止取四句,义该法界,如雪山四柱偈等。

但取常住者,四句犹繁,但云常住,理无不统,义无不摄。

复除常住等者,向虽从广之狭,始从十二,终至常住,皆逐名言,未能悟理,尚同数宝,岂识自心?若能达事即理,说即无说,则凉池坐到,宝所匪远,心摄一切,故曰具足多闻也。

损之又损等者,周易云:以至无损。肇云:改用。今且依之。损之又损,即前四段,从广之狭也。遂至无为,即今但取寂嘿也。一家宗教,于诸文下,皆约观心,岂非承蹑有由,深符佛旨?若不观心,安契寂嘿?

法经无性故者,以无四性故,说即无说。法华云知法常无性,与此同也。

不存著者,以达法界无性,故于难作等不作难想,谓不矜其功也。儒宗尚云善世不伐,老子亦曰功成不居,而况大士以法界心为心,岂著于功用哉。

但不能见者,本性虽空,执之成有,故须称其本理而修于空。

经:色者,非地、水、火、风者,色即是空,故非四大。

经不离地等者,空即是色,故亦不离;色空相夺,故无自性。

经:具足五事者,初、信,二、直心等五也。

经:不得现见诸佛菩萨者,不得现与诸佛菩萨而为眷属也。

举内法为譬者,内法谓正报,即色、心等一切法也;外法谓依报也,即盐、蜜等皆依报故。

于缘是有者,随因缘假立故。

贪是有法,非空使空者,能贪之心,所贪之色,于妄是有,于真是无,今即妄达真,故非空使空。

此法者,即贪心及色境也。

经阇提者,暹师云:数论外道也。

经则不复见一切法性者,既见佛性混融唯一,故不见有诸法差别之性。地持明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别故;二、实法性,性真实故。经云:一切法性,是事法性也。

般若无知,无所不知者,无妄想虑知,故曰无知。而有照理之知,故曰无所不知。以例空本无见,无所不见,即是无妄想执有之见,而具照空之见也。

引昔证者,即释种为琉璃所诛,阿难愁恼也。

余皆可见者,檀摄二觉,谓除、舍也。尸摄三,谓正语、业、命。忍摄四,谓念根、念力、念觉、正念。进摄八,谓四正勤:进根、进力、进觉分、正精进。禅摄八,谓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觉分、正定。慧摄十,谓四念处:慧根、慧力、择觉、喜觉、正见、正思。此则六度摄三十五也。余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诸法,信为本故,谓信根、信力。

婆沙文中,下婆沙以实体十一,摄三十七,先以七觉收余六科,谓四念处,及慧根、慧力、正见,入择法觉分;四正勤,进根、进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进,入进觉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觉分;念根、念力、正念,入念觉分。是即二十四法,摄入七觉。余不入者,谓二信为一,及正思惟一,语、业、命实但二,并根本七觉,成三十七正命,入语业中。然于七摄中,摄喜入择,摄舍入舍。又俱舍中,实体但十,以合语、业、命三,为一戒支故。

初功德云下,对初德示始终理,齐文中徴,初德中经,以示三德。

不闻闻下有本多者字,误也。

意谓此解等者,以十德始终,同归三谛。横论则地地具十,竖论则对地无乖。横竖任殊,三谛无爽。以十地位,只是分证三谛故也。既晓分证,地前可知。既许横论,则知理具名字,观行相似,分真究竟,咸具十德。以十德即三谛故。若然者,虽高下两殊,修证有别,而圣凡一贯,理体无差。故知疏主释经,钩深索隐,岂同古说,谬判浅深?故云方近于理。

第九已上皆不如此者,谓前皆浅也。

二车并载者,譬喻经云:有长者子不别货,父令往外国兴易。初载栴檀往他国卖,久久不售,便问他言:市头何者贵耶?他人答言:炭贵。便烧栴檀为炭。

昔人下,引此方,事类未治。本云见乘驴者着绦带,问:杨州何物贵?答:驴绦甚贵等,但云着绦带,不云驴绦也。答:驴绦贵者,谓所乘驴、所系绦也。即以马易驴,以金带易绦也。

经:五种盐者。案四分律药犍度中,有两五种盐:初五谓黑盐、丸盐、楼盐、摩盐、支头鞞盐(鞞,府移反);后五者谓卤盐、灰盐、新陀婆盐、施遽鞞盐、海盐。此等名,或约色辨,或约处明。若此土五盐,谓颗、缘、赤、白、印也。盐有多类,大略五耳。

师子吼品

双题品目者,菩萨能问,既如师子吼;如来能答,亦譬师子吼也。

皆二庄严者,福故能问,慧故能答;又慧故能问,福故能答。

徴文据义者,上云皆二严。

是据义,下文中去是徴文。

因何下,责他人,但约能问释题也。

广能兼略者,文广题略也。

吼通两处者,王及子俱能吼也。

又师下,约字义释。

𠂤,多回反。匝,子合反。

事理皆匝者,匝谓周匝,事匝则万德俱圆,理匝则三谛究显。

训帅者,帅音率,师能师众为善也。

训资者,资,取也。弟子取法于师,故谓弟子为资。

六位下云云者,九界众生即是佛故,理具口密;闻名识体,能为他说,名字口密;如说而行,如行而说,观行口密;能以一音满三千界,相似口密;分真究竟,口密可知。前五在因,后一是果。今明能问是真因,能答是极果,即两处也。

身口下三密,俱约六即,今顺品题,且约口密。

此是世界者,因果异故,问答令他欢喜故。

此从为人者,弟子从师禀法,为生善故。

此从对治者,决定说破偏小恶故。

从第一义者,师居极位,悟理周匝故。

若是入证下,次第破前三师。

证则无说者,今云师子吼品,正说法化他,何谓入证?若说下,纵计转破也。汝若云是说所证法名入证分者,佛应自说,何以菩萨题品?

为是谁问者,前问既是迦叶,何故今品佛答师子吼耶?况经文次第答迦叶,但齐大众问品,广如前释。

佛性谁说者,佛性既是佛自说之,何故却以菩萨题品?三师所释,背义乖文,故云乖各。

今明下,既云问答涅槃义,则是师子吼菩萨问,如来说佛性义以答之。若得此意,无他三失。

初举下,先标经六门。

有乘下,释出五、六二门义,初释第五门义。

皆属了因者,万善本属缘因,由一乘了达万善,致使万善亦属了因也。

经云有乘无乘者,谓有一乘是智,无一乘即万善也。余句皆云有无,仿此可见。

是举果性等者,即有性句,是有菩提涅槃之性也。

举正因性者,亦取有众生为正因,谓但有心者,即具正因也。

释五性名义,如前记。

有因无因下,释第六门义。

习因因果,有因句是习因,有果句是习果。

又三句者,取有作有业为报因,取有报为报果。习报义,委如前记。

有作无作下,释出三句义。

是烦恼因者,烦恼能造作业报故。

业非烦恼等者,三业十支非烦恼,故经云有业以简之。

报是烦恼,业果者,由惑润业,此二为因,招生死报。出世因果即道灭,谓有因是道,有果是灭。世间因果是苦集,有作有业句是集,有报句是苦。而云有因无因者,谓有出世因,则无世间因也。有无相对而来,余句例尔。

依报无报,即问正性者,报是五阴,五阴即佛性,乃正因性也。

十八条者,但依前列六门细数即足。

同异若此者,同谓不出佛性,异即如上诸意,是则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也。

私谓下,荆溪研详文旨,以申如来别劝一十八条师子吼,总问佛性一义之意也。

但未为得意者,佛举六门,意存佛性;若备问六门,虽称佛言,未得佛意也。

总劝下。此释伏难也。应难云:既许别劝总问,何不总劝佛性,别问六门耶?今释云:收法不遍:一者、佛若总劝佛性,则于诸名相有所遗失,故云不遍;二者、菩萨若别问六门,且法实无边,何止于六?故云不遍。不如从要且问佛性,以总摄别,义无不该,是故斥云未为得意。

亦称佛意者,如来意在佛性,故总劝;菩萨承旨,故总问。此虽称佛意,但恐时机闻总迷别,故佛别劝;下开总出别,故佛别劝;揽别归总,故师子吼总问。是则总别体一,故得互明,令众易解。

敛字亦为检字者,敛谓收敛,检谓检束,语异义同,互存无在。

譬法身者,谓十力、无畏等法所成之身也。

经:如师子王者,梵云僧伽罗,此翻师子。尔雅曰:狻猊,如虥猫,食虎豹。郭璞注云:即师子也。虥,音士奸反。汉书西域传曰:有师子,似虎,正黄,尾端毛大如斗。司马彪续汉书云:章和元年,安息国遣使献师子符,枝形似麟而无角。

地即尸罗者,戒为万善之基故。

经欲坏实非师子者,前三教皆不能为师子吼,故下合云为诸众生而师子吼,谓说佛性也。

经令住处净者,下合云开佛行处,即三德秘藏是佛所行所住之处,今开示众生令三惑不染,故云住处净也。

譬恶灭善生之机者,谓三障恶灭,三德善生,乃今经圆机也。

先举非者,即以野干喻二乘,虽当随侍如来,终不能说佛性,故经云虽逐师子等。言野干者,子虚赋中作射干,射音夜,似狐而小,能缘木。

譬三行者,圣梵天也。

十力下云云者,余事法合,寻经可见。

前有四句者:一、水性,二、陆行,三、飞者,四、香象。

开譬下,结责他人,单以菩萨释品题也。

前三问问法等者,前问所见之性,后问能见之人。

一、问:果性者,他见经云:云何为佛性?谓是果性。

次问因性者,见经云:以何义故名佛性?谓约义立名,即是因性。

双问者,意谓四德通因果,此释乖文,故观师不许。

今将下,今用观师体义,名三以成六即。

将后人问前法者,即将后段能见之人,来此问所见佛性高下差别。初将一切众生问理佛性体,此言理者,收前四,即以住前未显,通受理名。次将十住菩萨问分佛性义,后将如来问究竟佛性名。又名义体三,位位皆有,今舍旁取正,各就一种。谓理具未显,则名义未彰,初住开发,则分有其义,唯佛究竟,公灼扬名。

眼约性用者。问:眼是能见,何名性用?答:全能见眼,是所见性。若离所有能,则性体摄法不遍。若混然唯一,则能所奚分?寄语后贤,弥须介意。

叹解六义者,即前六问也。

此土福胜慧者,以秽土人多薄福,至有食不给、衣不供者,故以福为胜;净土反是。

企尚者,企,去智反,望也。

十住菩萨(至)通教者。住为能依,地为所依,以通教第十地菩萨,同于通佛,俱能八相,故云十地菩萨为如佛。所以菩萨同佛,俱属智慧庄严,九地已下,俱属福德。

若消此文者,谓既是三藏菩萨,何故云无碍常住耶?故须作于彼初教密解,圆常消之,故引天子为证。

最下既然者,天人既容密入二乘,菩萨岂不然乎?故云例余亦尔。故诫讲者,消文不可定执,以今经重施,故如来作前三教以释二严。次就平等,则是会偏入圆,主伴一如,生佛互遍,故云汝之与我各具二严也。以问答非二严者,我若具二严,亦应能答,不应但问;佛若具二严,亦应能问,不应但答。二义既齐,问答不成,故云非也。

一种、二种者,涅槃理同,故名一种;生死事异,故云二种。如下疏释。

只由解一二无一二者,由解生死非妄,涅槃非真,体性一如,故云无一二也。

菩萨分解,佛究竟解,故能问答,令他众生亦解此法,故云众生不解等。

非是下。结显也。佛谓我言一种二种,非是定计生死涅槃差别之相,故云非是一二。于一二乃是约一体无差而谈事理差别,故云无一二之一二。

亦是言于无言者,以言诠辨无差之理也。非是言于言,非是以言分别名相一二差别也。

翻其前难下有本注云云,文误。

爱无明过现者,爱是现惑,无明是过惑。

能知此二此不二者,了生死涅槃染净事异,故云能知此二。复了体同,故云此不二。以能知贯下句,了事异故无一过,了体同故无二过。

今师子下,复宗显义也。初显师子以双亡问,次佛还下,显如来以双照答。良由即照而亡,即亡而照,亡照体一,故使主伴各据一边。次文三段,寻科语可解。

言若无一二,何能无一二者,意云:先有一二,方可双亡一二;若无一二,无法可亡。

正答五问,兼答一问者,前约法约人,总有六问:一、问理性体;二、问分性义;三、问究竟名;四、问不见性人;五、问何法有了不了;六、问何眼有了不了。今佛正答前二后三,于答第二问举解惑中,明解者能见,即兼答第三。

当知空有非空非有者,空则三谛俱亡,有则三谛俱照。即照而亡,智慧是第一义空,故曰非有。即亡而照,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故曰非空。良由空有体同,不离妙性,故名中道。故使三一展转互融,三谛俱亡,故云尽一切相。三谛俱照,故云照一切境。

故云一切中者,以亡照同体故也。文剩云字。

是故下,牒经示三谛义。

名为佛性者,佛性即中道也。经文佛性居先,今存三谛次第,故以佛性在后,故知经文三谛义足。

不见空边者,字误,应云二边。下疏云空者,即是二边,须知经言空、不空者,约中、边相对,故未治本乃是二边,知此云空边,误也。

见边、见中者,中、边俱见,即三智圆照,名第一义智慧也。

若此下,明三智互融,一时具足,故非前后。边即中故不浅,中即边故不深。

即空下,以寂照体一,结成三观。空是三谛俱寂,智是三谛俱照。今以寂为空,以照为假,在文可见。

无四德者,即经云乃至见一切无我也。此于四中,略举其一,对无四德见空之非,以显有四德见中之是。两种不见者,彼谓凡夫二乘。一种见者,彼谓菩萨。以随情者,彼谓菩萨随情,见不了了。故经总结云:虽有佛性,而不得见耳。

而于名起见者,唱云见中道者,乃是于中名上,妄起中道之见,非证见也。三人并然。他谓一种见者,非也。凡夫下,凡夫于所著生死,起中常之见。又俗亦明中,如书云:中庸之德,民协于中等。二乘以离断常,谓得中道。菩萨以出假于机中,适以为中道。如此三人,皆非佛性中道。是知中道名同,其体永异。

定苦乐行者,二乘猒生死之苦,求涅槃之乐,故云定苦乐行。

甘苦如乐者,甘受其苦,如三禅乐。

佛是下,次第释经三句:初释一切诸佛至三菩提句,次释中道句,后释种子句。释初句中,言兼得涅槃之果果也者,既有菩提智德,必具涅槃断德,故云兼也。此果从因因生者,佛性境为因性具,能观智为因因性,由观智之因因,成菩提之智果。

此果果从因生者,由福定之因性,成涅槃之断果。

中道下,释经次句也。中道是理性正因,故双非四性。皆显下,释经后句也。

皆显现者者,谓四性分显,实由凡心正因本具故,悉由佛性为种子。此指理具为种,非修得种也。

种子能生等者,由性发修故。

此两(至)中道者。此以修得为种,由修照性故,指修得因果为显性之种。

更互为种子者,修为显性种,性为发修种,故云更互。

无奈此文何者,以经云菩提则是修,又云中道则属性,下云种子则兼修性,若不作更互释之,无以消通经旨。

通途下,虽修性互通种子,若别说之,定以性具为种,以修从性生故。

问佛性下。问意者。下经既明因、因、因、果、果四种之别,种子即是正因之理,则为四性之种,经文何独指正因为菩提果性之种耶?答中具二意:一、据从略,且云正因为果性种,广明则为四性种也。二、约傍正,应问云:一等从略,何故独存果性,略余生耶?即答云:正因生为果性种,傍为余性种,略旁存正,故指菩提。

如十二下。释出傍正义也。十二因缘三道即三因,合性为一但名正因,正因之理亦为余性种,故云非无傍义而达三道,即是三因正发观智,故至果上名菩提果,所以正因为果性种,其义彰显。

正能发热者,亦傍发余病故。

是不一不异者,因是不一,果是不异。

今明下,属当四科,不出九界,即是佛界,故皆云诸佛体之也。

汝问何义者,汝即师子吼也。

而是两边之上者,此释经中何以故,即是上故文也。此指第一义空,出过前凡夫、外道二人之上。

经:生死本际者,即无明、爱二种烦恼,是现未生死之本也。

两因夹一果者,识等五支,是现在果也。

方是妙中者,达苦果生死即涅槃佛性,故曰妙中,故使二死不破而破。

中间明是者,经云无常无断去,是列菩萨章菩萨观中,故云明是。此圆菩萨及圆接通别人也。

两因两果者,共为四性:一、因性,二、因因性,三、果性,四、果果性。

寻此下,简示。凡四句:先二句简非,次二句显是。初句云不得以因家之因为因因者,能观智已是于因,境能发智则境是智因,故曰因家之因。故所观境只是单因而已,故云不得为因因也。次句云不得至果果者,文多一果字,只合云果家之果为果。谓菩提智德已是果,更加涅槃断德,乃是果上之果,故云果家之果。故不得以此重果为单果。上句是不得以单因为重因,此句是不得以重果为单果。以义思之,方知文误。或改不得为而得者,亦非。得以下二句,显是因家之果者,境能发智,则境是智因;智从境发,则智是境果。又以此智望于菩提,复名为因,故云因因。果家之果,类前可解。

何故尔下,释义。

观智从因至于因者,从理境之因,发观智之因,故云从因至因。

菩提但是果者,请观此文,方验前列句中多一果字。譬与法乖者,法中则与二法为二因,譬文则以一事为二因,二果亦尔。今但取法譬俱有二因二果,名同为譬,故云少分。故下文中下,引经证十二因缘支支相望,各通因果义也。

例二果亦尔者,菩提当体是果,复为观智作果,故亦名果果。涅槃当体是果,复为菩提作果,故名果果。此以法就譬,二因二果,各各相望,俱有因因果果之名也。此亦荆溪一往约义释之耳。

彼家用众生为正因等者,众生是妄事,此定在因。今云非因非果,乃是真理,故不相应。良由他人不晓,即妄而真,故使但指妄事以为正因。

然此五性下,今师正释也。

缘性则二者,以因果二法,能显于正,通名缘性。是则正性是理,缘性是事。

合二为一者,合因果为缘也。

合缘为正者,即因果事,是心性理故。

正无复数者,正是一性,一尚无一,岂有数量哉?

经:无知无见者,不可以二智知,不可以四眼见。又以一切种智知而知无知相,佛眼见而见无见相。

广释甚深者,六门一一皆明,十二因缘即是中道,佛性凡小及偏,菩萨自体虽具而不能见,唯佛明了,故曰甚深。

经无有始终者,三世轮转故。

今互显没者,于佛则显始没终,于菩萨则显终没始。正言十地者,即经十住也。

一转等者,即第十地,是等觉人破最后无明,即入妙觉,故云终处。近据此释,即经云十住是第十地也。

始则杳然者,谓无明无始,非等觉智所知故。以一品细惑犹存故,故向但云去终处近。若佛已到于终,则见终复胜。则此最后所断,是最初起者,且寄次第说之。起惑如着衣之法,从内至外。断惑如脱衣之法,从外至内。故最终脱者,是最始著者。当知见终是约断惑说,不见始是约起惑说。

十住破元品者,谓第十地后心,能破始起之惑,则变易果报,究竟不起。

自性(至)为易者,达事即理则易;因缘(至)则难者,约事推寻元始则难。

今言下,章安顺释。

今言十住者,乃指一一住位,皆分破无明,望于元品,悉是后起,故云分见其终。

私谓下,荆溪反释。经云菩萨不见始,而荆溪作见始义释之,故云亦可云等,显义多含,非违经也。

断其始故者,此据断说,故得见始;经约惑起,故但见终。

故知贤位等者,此指地前住前也。

知无始终者,达惑法界故。鉴其始终者,达事缘起故。

最粗著者,着,去声。

元品者,尔雅:肇、祖、元、胎、始也。

重明不见者,九法界人,悉皆不见。若尔,圆名字已上,亦可云见。今为简出圣位,故使圆教贤人,悉在不见之数。前文类此。

类前定、乐、行等三者,然此下、中、上、下三,但与前二同耳。以前三中,定、苦是凡夫,故应于苦、乐、行中开二乘人。对今下、中二智,定、乐同今上智,而复有异。前约出假,此据分真。然一家教门,多引此文以对四教,则以上上为圆。准今经文,乃以上上为究竟,上智为分真,虽有小异,得意无在。

别得一个菩提者,经文但有四知菩提,汝既谓九住不见,与十住异,则经应明五种菩提也。反经非圣,过莫大焉。

非当非现者,正因之性,众生现有故非当,未显发故非现。

无当现之诤者,以五性收之,说当说现,各有所主,诤计自消。

此意者下。通示上三段文意也。谓体性不殊故生佛平等,迷悟缘别故生佛不同。

事用未足者,全未有用,亦名未足。分有其用,亦名未足。

四出者,初、出菩萨品,二、出梵行品。

准经应作等者,偈文上半是差,故属俗;下半是无差,故属真。俱存则两,亦是中道双照;俱遣则双,非是中道双遮。故知偈旨不出三谛互融,不一不异也。

若生死下,开成四句,以明生死涅槃各有本有今无也。

本无涅槃者,执事迷理故无。

不离有而论无者,如本有生死,即是今无涅槃;本有涅槃,即是今无生死。句虽各立,义乃一揆。

此前三下结四句,唯双非句是无差。

上文下,两本两末句中,初约反迷成悟,事必先迷后悟,故生死为本,涅槃为末;次约背理起惑,义似先理后惑,故涅槃为本,生死为末。

涅槃始为生死终者,中道始显,名涅槃始;无明破处,名生死终。

二河相望者,生死河、涅槃河也。

互作始终者,生死终是涅槃始,涅槃始是生死终,故云互作。然生死定无始,涅槃定无终,故此二句文中不出。

末本非本者,生死之本非涅槃之本也。本末非末者,涅槃之末非生死之末也。非本非末者,生死涅槃之本非本,本即末故。生死涅槃之末非末,末即本故。故不属三世。然此本末四番释之,大体不出差与无差。何者?前三释上半差,第四双非释下半无差。

即是三谛者,于前二句,各取涅槃本末为真,生死本末为俗;第三、第四二句,只是中道遮照,三谛互摄,即是差即无差,无差即差等。

不即心为佛性者,此据离义以说,则未来当见,故云有耳。要须修行,方乃见之。故经云:以巧方便,定当得故。

不取众生为佛心者,当来成佛是真心,非今日妄心也。

佛心亦尔者,果佛真心,亦非本作凡夫时妄心也。

他云一乘是万善者,即光定谓法华一乘为万善同归也,犹是无常。涅槃佛性,乃是常住。今因经明一乘是佛性,因便破之。

六度为庄严等者,六度是能严之福慧,一乘是所严之理体,故云究竟。

更无别体者,全能是所,全所是能,理体本同。

随义异释者,事异故分能、所。

经:众生悉有首楞严者,此约理具。

修心者,三止圆修,十乘妙运,名为修治。此则正指名字观行,亦摄真修。

通通诸地者,六即俱名楞严故也。

经有五种名者,首楞是定,般若是慧,金刚喻定,师子吼喻慧,佛性是定慧之体,故此五名还是三德。

三、举类者,举事定以类例,楞严理定也。

八大人觉,如前疏记。

呼为大地者,俱舍颂云:受想思欲触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释曰:前三句标列,第四句释得名。受者,谓领纳苦、乐、不苦不乐相也。想者,取像,谓于前境取差别想也。思者,造作,谓能令心有所造作也。触者,谓触对根、境、识三和合而生,能有触对。欲者,谓希求所作事业。慧者,于法有能简择。念者,谓于缘明记不妄作。意者,作动于意,谓能令心警觉为性。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此事如是,此事不如是,起殊胜解。三摩地者,此云等持心,于一境转,亦持心所,从强说心。遍于一切心者,释得名也。此十心所,遍通三性、四心、三界、九地、有漏、无漏一切心品,故名大地。地即心王,此十法依心地起,名大地。

法起十数者,十前后而起,不得俱时,故云义说为十。或云下,三涂并人为四,合修罗在鬼趣也;并六天为十,并是有情所依,故名居止。

释论名健相者,论第四十七云:首楞严三昧者,秦言健相。分别知诸三昧行相多少深浅,如大将知诸兵力多少,故名健相。

会通者,有即说无,无即说有,名为会通。

有二十种者,俱舍云:色有二种:一显,二形,或开二十。如疏:日𦦨名光,月星火药诸𦦨名明,可见名影,翻此为闇。形平等为正,不平等曰邪。

佛性非一、二、三者,前三师各执堕于三门,既执己非他,故不能通理,但成诤论。

如王见象者,今家解释,达四无四,如大王见象。六分同是一身,诸师各执,如彼群盲,竞触尾牙,谓为全象。两国中间者,界内界外,两楹之中也。

品数与习气同者,意谓习气即是无明。

言元品者,元,头也,谓头数品帙也。左传:归先轸之元。曲礼:一元大武。注云:元,头也。

竟不出破烦恼意者,经文止明破己见性,而向二师但出其名,须知见性是破意也。故引本业缨络经得入中道,以明破惑之意。

释论等者,彼以慈心不净因缘等三,治贪等三也。此义亦恐未与经会,故更引缨络以明三观。

二、谛观者,因观妄俗,得证真空故也。

平等观者,前观破俗用真,此观破真用俗,破用既均故称平等。

观师破违经者,即第三解,是观师义。

若不见性,与经相违者,经云:破烦恼故,然后得见;若云不见,故与经违反。

此以别接通者,此约下根受接,即破无明见佛性也。三种破惑者:一、别接通,二、别初地,三、圆初住。此三皆是见性之位,如文所列。而不云圆接通、别者,盖同止、观两理交际,止论一接也。以接归初地,即初住故。

又一下。唯约圆教三人以释。虽知三谛圆融,而随宜乐。或宜用空见性,如止观用无生门破遍;或宜用假见性,如用生门破遍;或宜用中见性,如用亦生亦不生、非生不生门破遍也。以一破一切破,故俱破五住。此文一空一切空等,语似通相,而是一心。若通相观,即前接义也。故净名疏明三种三观:一、别相,即次第三观也;二、通相,亦谓一空一切空,无中假而不空,其但在空,不能即假即中,一假一切假等亦然,故谓通相三观也;三、一心三观。问:此三何教所修耶?答:净名记云:别相三观,的在别教,历别观三谛。通相一心,的属圆教。问曰:此两观既并是圆教,何意为两?答曰:通相三观,约通论此,恐是方等教带方便之圆,非如法华所明也。释曰:言带方便之圆者,乃部中圆接,通别人所修也。如于入空位受接者,乃能达空即假即中,虽三谛圆融,而从本受称,但通名空观也。例如声闻,至法华后,已是菩萨,而从旧立号,且曰罗汉。出假修中,二位被接,类空可知。故净名记又云:通相虽圆,然带方等,乃成圆中之别相耳。有谓通相三观是修渐次止观者,且净名记自云:通相三观是方等教,非如法华所明。今渐次止观是法华行,故不相类。问:荆溪既云通相是方等圆,大师何故但于净名疏中出此观相,而光明等疏全不明耶?答:净名经中有三品之文,正明此观,故得明之。诸经无文,但有其义,故余疏不说。又既云通相是带方便圆,例知华严、般若部中悉应有之,以皆有被接人故。

是就别意者,非指别教,盖前别对三教以释,故云别耳。

前譬就外者,即前盲不见色等三,皆就外法为譬。以色像及月,悉是依报外法,举此以喻佛性。

今譬就内者,以十二因缘是举正报内法,以喻佛性故也。

此唯在人,非谓外物者,此疏主消经亦外之言,非是山河外色,盖约十二因缘中正报之色为能喻耳。此乃疏主辨能喻之物,非谓所喻佛性不遍外物也。荆溪恐他强执章安之语,谓性不遍无情,故探取喻意,以显内外之言,该乎依正,与所喻之性,法合㳷齐。然但依章安,义亦无爽。荆溪为时人故,重更申释。

又云下,疏主再出异义,既以在胎出胎为内外,则亦但正报而已。

内外贪求及为内外事者,既云外贪外事,是则兼于依报尘境也。

但取十二以为佛性者,为字恐误,应云以喻佛性。

支支别辨者,如云无明是惑,行是业等。

为令下,明别辨之意,令识三世因果相生,故分惑、业等别。

岂可下。明互具也。如无明时亦具行识乃至老死,老死亦具余十一支,中间类尔,是故十二各具色心。如无明虽在于心,既具名色等支,当知亦有于色而色兼依。正文云亦内亦外,盖谓此也,以例佛性界界互具。

况一切下,正明所喻佛性,一念凡心十界具足也。

一切众生者,一切之言,不出十界,此事造十也。

念念具足十界百界等者。此明理造也。依正即三种世间,一一世间各具十如因果,故成三千。既具十如,即具十二因缘,以十二因缘即十如故,故云依正因缘。指理具三千,依正收尽,在凡在圣,数无增减。此性显时,依正融通,能为大用;众生隐故,而无事用,但有理性。因人具果人之性,故名佛性。故内下经云亦内亦外之言,虽约正报因缘,不妨兼于外色,以喻佛性体遍,其义善成,故云意兼多义。

入胎五分者,毗婆沙释:从识至于现身死来,合有十时,胎内五时,胎外五时,名为五分。与今经不同。

此色与众生之名者,谓揽色之实法,立众生假名也。未有想受者,未能想像前境,领纳苦乐也。

五果之后者,受是五果最后支也。

胎内行心之初者,于胎内能起贪嗔之时也。

初名爱下,此约胎中以说。

中名取者,以爱故而起贪求之心。

后名有者,贪求心增长,名为有也。

但转名名之者,以在未来故,故转识、名色等名而名生等。

不具苦受等者,但有余二,不具三故,名无三受。

经:歌罗逻时死者,谓六入未具:一、歌罗逻,二、阿浮陀,三、闭尸,四、伽那,五、波罗奢呵。翻名辨相,如前记。如是等时名名色,于此位时死者,但具前四支而已。

无中庸之舍者,不苦不乐,名舍受故。

始终长望者,有二意:一、三界长望,更互受生故;二、支支长望,各具十二故。此乃三界众生等有十二。

众生等有佛性者,一一众生心地,各具三千依正三谛之法,与佛心地更无差别,彼彼互遍,何所不收?

待缘方见者,待教行缘,方至初住见佛性也。故下经云:若能听受咨启大般涅槃,则见佛性。此即闻圆法,起圆信,立圆行,入圆位也。

经十二部中,虽不闻有者,此叙昔小乘十二部也。

长出三事者,即下云何为乐句,但有双非一句。准诸句,合有苦、非苦二句,则成三十六句。又章门及解释大体,专明众生本具此理,诸法具足,皆是三谛,与诸佛菩萨更无差别,修习即得。

今明以大涅槃心修者,虽是小行,以圆顿观了之,即小而大,即偏而圆。前云有化他故是大,未能简偏。

保非为极者,化城、涅槃非是究竟,执为究竟也。

灵味,寺名,令正人师。前云灵味,皆指宝亮,故今云令正以别之。

解脱翻无累者,此说无凭,解脱是此方之语,如何更用翻译?

大乐即出家人乐者,此释经一者出家乐也。以出家最乐,故以大乐释之,故经云在家不乐,犹如牢狱。

应是戒乐者,出家以戒学居先故。

毕竟即菩萨乐者,以分见毕竟之理故。又菩萨虽是因人,望彼权小,得毕竟名。

但有九者,无第十,以涅槃化众生故。

私云:皆不尔者,今经以大涅槃为体,岂用小论以释?因内外缘者,应以闻法为外缘,思修为内缘,藉三慧因缘,得未来涅槃之乐;又戒为外缘,定慧为内缘。

出菩萨地经者,即菩萨善戒论,一名菩萨地经。故彼经第二云:云何名快乐义?快乐义有五种:一者因乐,因行善法,得他世乐,是名因乐。二者受乐,从因因缘,身得增长,心得安隐,是名受乐。三者断受乐,修习圣道,断诸受故,道得增长,无有诸受,名断受乐。四者远离乐,永离烦恼,身心无患,名远离乐。五者菩提乐,受常乐故,名菩提乐。始从修因,终至佛果,故云从浅至深也。有本云菩萨乐者,文误。

地前十住全不见性者,此简别位,显经云十住是圆位,住即地故,同见佛性。

经而不能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者,名字位人尚知他有,岂十住菩萨而不知耶?此亦抑之云不能知耳。闻见者,谓闻佛所说,因而得解也。

师子吼品之二

若欲闻见者,劝于凡夫,令依教而闻,称教而见。

受持十二部经者,此约今经十二部故,依教修习而得见性。前云十二不见,乃约偏小耳。

明见义者,若能依教观察,得有见义,复须中四,明能见之行,方得正见。

经:众生不知如来心相者,众生妄心则三惑喧动,如来真心则三谛寂灭,云何以妄而得知真?

上就下,对上辨异。先对上卷辨异。上明眼见胜,闻见劣;今明闻见胜,眼见劣。故须释意:上则究竟佛眼见理性故胜,分真从他闻说故劣;今则凡夫闻法能悟道故胜,肉眼但见应色故劣。

上德下,次对德王辨异。德王明执迹迷本,故成曲见;今知迹从本现,故名见佛。

妙本者,法身也。法身为本,应身为迹。

两舍是两教者,前两教但离断常,假立中名,而无中体,所以初不破诸结属两舍。

相成是别教者,即不度众生句,及非一切成句,此二属别,谓地前二观成,登地中道,名曰相成。

双照者,即凡有所说,及说不为利二句,属双照也。

经:六年苦行。十二游经云:佛以二十九出家,三十五得道,故云六年苦行也。

经波罗奈十二游经翻鹿野

经:正语等者。软言合法,名正语;离妄不虚,名实语;称机,即说名时语;言无绮饰,称当法体,名真语。

经:二种因缘者,闻见、眼见,名二因缘。以此二种,依教修行,必见如来心相。

即四依人。问者意云:四依因人,或示粗细,我等尚自难知,何能依教知如来果人心相耶?

初二滥后二者,初人行细,滥第三人,次人滥第四人。以众生但见外迹,不测内本,故见初人谓是第三人,见第二人谓是第四人。细与正实,义归一揆。佛言之巧,绮互其文。又复应二三是四依,初四非四依。

直置僧宝等者,谓四依与凡,尚自难别也。

依此二事者,谓见佛色身,闻佛说法。云何知佛心相乎?

经庵罗果喻等,此喻生熟难知,或外熟内生,或外生内熟,或俱熟俱生。

经舍利弗影,犹故战剽者,此明戒之功用,以验究竟不究竟也。

经:为利养者,乃至舍边求中,去凡取圣,咸名利养,故云当知是戒不见佛性。

经:若为正法者,即以大涅槃心,达边即中,无取无舍也。

经:是名眼见者,见如来色也。

亦名闻见者,闻佛性能解也。前疏云闻见强,眼见弱者,此文是也。

经:为众生者,能见佛性者,达自他不二,心性无差,方能利他。如此利他,即见佛性。

经:若遇师僧者,师谓三师,僧谓七证。

和尚诸师者,诸师即羯磨教授师及七证也。

为作要求者,要,平声。

是市易法者,以凡求圣,如以贱易贵也。

任运法尔者,十四法相成任运,始从持戒,至为见佛性也。

法尔者,尔,此也,谓不假构造,其法自如是也,犹云自然也。

持戒不浅者,由见佛性心则不悔,所以持戒任运契理,故十四句展转相释而无浅深,向云邻接良在此也。然虽无深浅而深浅宛尔,故持戒为因不悔为果等。住大涅槃下云云者,谓十四句法性自具不假修成,由昔不知故成迷倒,今既知已何在要求?故经云自然而得也。

有因无果者。问:前明十四句,涅槃但当第十一句,而经明第十二句云:何故为得大般涅槃?为得常、乐、我、净法故?岂非四德是涅槃果耶?答:后之四句,只是涅槃异名,故疏云:居在众行之末。言异名者,涅槃必具德,具德故无生灭,无生灭由见佛性。故知后四同在涅槃,涅槃之上,更无余法不同。中间诸句,展转互明,故以有因无果为责,但举涅槃为难,意在此也。

偏结一边者,偏就涅槃是无常结难。向虽双举,意但在一。言戒是常者,意并涅槃成无常,以难如来四德之义。

经云何得名乐我净耶者,既是无常,亦无三德。

释迦日短者,从晨朝至中夜也。

食顷下云云,即法华云:时会听者,亦坐一处,六十小劫,身心不动,听佛所说,谓如食顷。此由机缘,慕法情深,虽长谓短,亦是如如来延促之智,宜促长令短。以例此经,机缘宜长,故善得演短令长,三亿岁说;机缘宜短,故释迦促长令短,止齐半夜。当知善得亦短,释迦亦长,佛佛道齐,斯之谓也。故举法华一往为例。

经亦因亦因因者,信心是因,听法复为信心之因,故云亦因因。又听法是因,信心复为听法之因,故云亦因因。此由有信故听法,听法必生信,故得互为因也。

经:亦果亦果。果者,听法为信心之果,信心复为听法之果,乃至互说,例因可解。

三木为拒者,此外道瓶圆如瓠,无足,以三杖交之,举于瓶也。诸经中或言执三奇立拒,或言三叉立拒,皆是也。

以支一瓶者,支合作搘拄也。

渴乌者,谓井上𣚃槔,衡上下低昂,若渴乌饮水也。

亦名栒𧇀者,音笋巨。释名曰:所以悬钟,横曰栒,纵曰𧇀。此非井上之物。又立拒字,非栒𧇀字。合云亦名𣚃槔,恐写误。或云亦名辘楼者,亦误。

更互上下者,谓一头低则一头昂,上为下因,下为上果,例前互说。

经云:立拒举瓶。若依后释,即𣚃槔之端,悬瓶取水也。若克定三世等者,若取过去二因,现在五果;现在三因,未来二果,则显因因果果之义不便。今但取更互相缘,显成其义。

释八相譬中,先出正义,次破论人。正义者,谓佛自举昔小乘中八相互相因起,以显今经互为因果之义。

大生直名(至)生生者。疏释犹略。若悉释经者,于八相中,且就大小二生明相因起,余类可知。

经:生能生法,不能自生者。彼大生相,但能生于色心等法,不能自生。其犹世间,眼不自见,指不自触。

经:不自生故,由生生生者,明其大生由小生生。小生偏能生于大生,故名生生;大生为此生生所生,名生生生。

经生生不自生,赖生故生者,明其小生由大生生。小生虽复能生大生,不能自生,不自生故,赖大生生。如是二生,亦因亦因因,亦果亦果果。

成论下,破论人也。成师意云:此经是大,不应用小,八相义故,自立一期,念念以释今经。

此不应然者,破成师也。

破立适时者,谓今经虽破小明大,而立小喻大,令物开解,正适时机,云何论人不许用毗昙义耶?

大相是因者,能引起小相故,所以小相为果。

言小相是因因者,大相已是于因,小相复为大相作因,故云因因,以小生能生大生故。亦可云小相是因,大相是因因,例说可解,果义亦然。又大相于八有能,但举一相,即具八相。小相于一有能,只能生一大相故。

是习果者,谓种智已圆,三德究显,故属习果。

沙门、婆罗门,即佛也。众恶永尽名沙门,诸善普会名婆罗门。下疏云:指佛果为沙门、婆罗门果。

断生死者,断二种生死而有分证,究竟俱称佛果。

体是死因者,烦恼是生死之因也。

无报因者,行善恶因,得善恶报,名报因,今涅槃无之。无生因者,涅槃是了因所感故,生因是福德庄严牵生死报故。

无相待因者,涅槃是绝待因所感故。问:若尔,涅槃应是了因及绝待因耶?答:涅槃是果,定非是因,但正为了因及绝待因所感,故不简耳。

但是语势者,以无义通有六种,故且列之;以毕竟无,正同涅槃,岂得为难?

正取下,即提下结文以申今意。下结云:有时无因,故名涅槃。是知虽举六无,但以一无为难。若然,岂但毕竟无是语势,后之四无亦语势也?

池沼雨旱者,雨时有水,旱时无水。

日月笼散者,云笼似无,云散则有。

互无之意者,如旃陀罗无婆罗门法,娑罗门无旃陀罗法,互望云无,非毕竟无也。

毕竟无为正难者,汝所举六无,借使以毕竟无为正难者,尚不全是涅槃,但有少分是义,故佛且就此义责之,乃云何故不引等。

况以下,毕竟最胜尚不全是,况汝以互无为其正难,岂得契会涅槃耶?问:云何少分是耶?答:毕竟无无我我所,以涅槃无因俱是寂灭,而涅槃体具常乐我净,与毕竟有殊,故使次文并非六喻。

以佛性为因者,由了佛性,故证涅槃。云何能了?谓一心三观也。

沙门小果者,四沙门果也。

二、举三譬者,经从能生法者已下文是。三譬者:一、灯,二、父母,三、谷子、地、水。然经中三双六句,明二因义,初句犹是约法。

能生法者者,谓福德能招报,故名生因。福德是能生,胜报是所生也。

经灯能了物者,喻智慧能照了本理,故名了因。

经烦恼名生因者,结惑能生苦果,故喻生因。

父母名了因者,由二亲和合,方能了毕成办果身,故喻了因。

经:谷子等者。谷虽能生,必假水润;福能牵报,必须智导。故以谷子喻生,地水喻了。

悉用亲为生因者,以福德招报,义强为亲;智慧不尔,故疏。

横竖相对者,了因是八正反三菩提,八正是因,菩提是果,因果相对故竖生;因是六度因中横修,故属横。欲明因取果等者,以六度因取菩提果,则因是果家之因;举菩提果成六度因,则果是因家之果。

答:了下,了果即智德,生果即断德,此乃生了二因,成智断二果,从因立称,名生了果。

生果即是无常等者,此以二果体别为难。意谓生是福德,不能契理,故属无常;了是智慧,与理冥合,故是常也。

谓屈此并者,讲者皆谓生果是无常,而与涅槃常住义反,所以屈也。屈谓屈伏,盖不知福智理同,无常即常,常即无常之旨也。

此乃下,疏主引首楞严三昧经及今经,咸明二果事异理同,以通前并。

楞严下,术人喻佛。人前幻死,即生而死,喻常即无常。而复还生,即死而生,喻无常即常。

二、鸟下。雌喻无常,雄以喻常。斯皆明涅槃果有斯二用,体性一如,何妨生果无常,了果是常也。

经色者如来解脱等者,此段言色,皆指真善妙色也。此作中道说者,中道即佛性异名,佛性双非,说为中道。

如步屈虫者,既云不定在身内,则舍内取外;又云即识神成佛,则舍外取内。舍一取一,如彼虫行;观师内外俱舍,如鸟除翅。

何者下,正约三谛圆融,示双非义。

不在俗谛者,三千依正,咸名俗谛,故非外之言,何所不收?问:文云五阴是缘生法,何关依报耶?答:色阴之言,该内外色,即依正也。三千空故,说名真谛。虽云真俗,心性一如,说为中道。故约三谛以解,则见有情无情,佛性咸遍,岂可三谛局在阴质?三千遍摄,何俟复言?

任运破诸师者,旧解不在身内及成佛,但是俗谛一边。观师内外俱舍,所舍内外亦只是俗,尚未知二谛体一,岂晓三德互融?故但举即空,二师自坏。

初句未成者,初句即上双非句。

世人求酪取乳者,世人求酪则取于乳,若求佛性必观五阴,如何而言佛性非内?

性应在内者,何故而言佛性非内耶?

经:我亦不说乳中有酪者,我亦不说乳中已有酪果,但云有酪性耳。

乳即是空者,以乳藉缘而有,缘生非实,故空。

如谷有牙者,谷喻因,牙喻果,春来喻反妄。谷内有牙,如因中有果;遇净缘时,其果则现,如春来方出。此师子吼所执之意也。

即空夺破者,以即空故,乳本无酪;若约即假,本具酪性,今破定执,以空荡之。

经:醪𤏙音劳。三苍、说文皆云:有滓酒也。字应作酵。韵集:古孝反,酒酵也。谓起面酒也。

经金铁师者,乳若已有酪者,众生有性及已是佛,则如一人有其二能。既无二种名字,云何难言乳已有酪?

一往纵答者,但约角具四大,𤏙即火大,𤏙既能为出酪之缘,故知角中亦有酪性,是则乳为酪因,𤏙为酪缘也。

举非果为难者,酪是乳果,庵摩非乳果,以为乳果之难。

经乳灌者。乳为树缘因,树子是正因。须两因者,正因、缘因也。经举四大,明一因也。

复有几因者,此释经为是何因义也,意问为只用一因,为总用二因,故云几因。

正谓众生者,众生五阴,即正因性,此约不离义也。

庄严(至)假名者。他见经云:正因者,谓诸众生即云假名,是正因佛性。

生其阴躯者,谓六度能为阴身正因作缘,显于佛性,非谓六度生于阴身也。

不应余解者,还须如前非内非外而解。

可更思之者,虽非内外,而内而外,令依三谛思之。

仙人下葛稚川神仙传曰:孙博,河东人。学道,治墨子之术。能吞刀剑,引镜为刀,屈刀为镜。后入林虑山,合丹仙去。

若有己面者,自生求不可得;见他面者,他生求亦不可得;二求皆不可得,定知乳中无于酪果。

初夺如文者,此夺破中,经自有二意:初、以远近一时能见,明光不到。眼光若到,远应迟见,近应疾见。如天月为远,地瓶为近,举眼双观,一时俱见,既无迟疾,知非光到方见。二、以不见中间诸物,证光不到。如月瓶相去两楹之间,物象何量?光既到者,则应尽见,既不能见,知非光到。

四、若不到能见者,谓若光不到水下,能见鱼石者,则应光不到壁外,应见壁外物也。

騿马者,音草,壮马也。

亭亭者,高貌。文选云:亭亭高山柏。

布护者,文选。琴赋作布濩,注云:布濩,长多貌。从言从水,并通。

今已患臭者,如有人明日欲服酥,今日应已闻酥香,世无此理。验知此中定无酪果,臭亦香也。易曰:其臭如兰。

明当酵𤏙者,明日方当酵𤏙于乳,以取于酪,而今日预已饱足于酪,世亦无此理也。

饫,依倨切,亦饱也。左传序曰:餍而饫之。

既其不定者,师子吼于不定中作定问,佛于定中作不定答,由定与不定俱无性故。亦是师子约即假,理具诸法为问;佛约即空,泯荡情着为答。问答似异,其体一同。厥或契理忘情,则若定不定,即照即亡,自在无碍。

下二句相仍而来者,虽曰相仍,若欲消释,应云佛性非生非灭,即是三世有法,无有是处。然须约三谛以消偈旨,方为尽理。

经:因缘故生者,即本无今有;因缘故灭,即本有今无。

经一切众生(至)身如我者。此破定执有性,故以果事并之。既若有性,应同我身万德庄严,云何众生不尔耶?

经:不牵,谓不可牵引;不捉,谓不可捉持。此约不可得,以破定有之执。

经:虚空界者,众生之身,六界所成,四大及空识也。若无空界,一切风血悉不得行,转动俯仰皆悉不得。故以众生等有虚空,喻性体遍而不定有。

经:金刚珠者,不可毁坏故。

观上下,总揽前文,以示三谛。

次引偈下明中道双照,故云即空即假。次明下即中道双遮。

言遍一切处者,即一切处寂,寂是遮义。

私谓下,荆溪述成疏主之意。此由疏主前后诸文,但释众生佛性,而不明言遍于无情,故使荆溪申明其旨。

以为时人(至)其遍者。此明章安不谈无情有性之意。时人谓传五性宗者,而云佛性三无二有:初一阐提,二定性声闻,三定性缘觉,谓此三人无佛性,定不作佛;四不定性,五菩萨性,此之二人有性作佛。此五皆是有情,而禀权宗者尚执三无,故云尚未信有,焉可点示佛性遍无情耶?故金錍云:古人尚云一阐提无,云无情无,未足可怪。且今经多处明佛性遍一切处。又章安传天台心要,而达三千依正在乎一心,岂一切之言不收草木,三千之说宁隔墙壁?故知章安具了体遍。

佛性既具下,荆溪正述遍意。

即三谛者,三谛是佛性异名故。

余处岂无者,余处谓无情草木等。

思之!思之者,世人多昧其旨,闻无情有性,惑耳惊心,故劝依经义,深自思之。

据缘能发因中之果者,缘了二因,俱能照性,通名为缘也。因谓正因,正因本具之性,由缘显发,故云能发因中之果。

若都下,示师子难意。因中若都无果,则缘因无用,故云何用缘耶?良由本具,待缘方发。

经有佛性性者,暹云:有自佛及有果佛之性,故云性性。此释非也,乃是众生有佛性之性耳。

经何须缘因者,既由缘有酪,故知乳中本无酪性。

转缘因作了因名者,只由缘名含二因故,故于此段作了因说。

性自是了者,既本具正因,则已是了义,何须智慧而照了之?以性望修,以境望智,则性境名自,智修名他,故云他了。

应能自了者,应于酵𤏙之中自出别酪,何故于乳中出酪?

已足为八者,以我足他,我则为了,他则是正,故云此是自数。他数于我,我则是正,他则为了,他数我时,他还为自,我则为他,故云自数他数也。

别有一法等者,了因既不能自了了他,理当别更有法也。

经已同酪坏者,同前酪喻中,若有性了,何须外缘破此同彼也。

泛举三答者,正在转答,余二非正,故云泛举。

经以当见故者,以可修可显在未来故,故云有性,而因中实无有果。

经捣押乃得者,佛性亦尔,缘了资发,必当得故。

曾有等者,曾有即过去有,正有即现在。

有法王所为者,如来随机说有说无,岂以凡情定执众生佛性?下合譬者,应云乳中有酪。下

经:应当观察者,众生若修缘了,必当得见。

据正因执有者,前执由缘了显发,则知本有果性既被破讫,故今直执本有正因。

经云:表星。三苍曰:表,外也。言此星在云外,故不见。

经不同如是八种等者,树性若有,既无八缘,则应可见。

了因了无等者,了因外助可云本无,于树正因子中云何无耶?

经二俱无故者,尼拘陀子中无尼拘陀树,及无佉陀罗树也。

非果为难者,佉陀树非是尼拘陀子之果也。

何不出油者,既不出油,验知子有于树。

经:因缘故有者,以水土因缘故生树,以捣押因缘故出油。

草木中无佛性者,夫言佛性遍一切处者,但是一一有情心遍性遍,心具性具,则草木瓦石全是己心,乃云草木有性,非谓一一草木各一佛性,故云草木中无佛性。若不尔者,岂章安疏主不达性遍耶?荆溪治定而无私释耶?故金刚錍野客领解云:仁所立义,灼然异仆于昔所闻。仆初闻之,乃谓一草一木,一砾一尘,各一佛性,各一因果,具足缘了。若其然者,仆实不忍。何者?草木有生有灭,尘砾随劫有无,岂唯不能修因得果,亦乃佛性有灭有生。世皆谓此以为无情,故曰无情不应有性。仆乃误以世所传习难仁至理,失之甚矣!过莫大矣!余曰:子何因犹存无情之名?客曰:乃仆重述初迷之见,今亦粗知仁所立理,只是一一有情心遍性遍,心具性具,犹如虚空,彼彼无碍,彼彼各遍,身土因果无所增减。故法华云:世间相常住。世间之言,凡圣、因果、依正摄尽。请观今疏及金錍文所谈性遍,足晓指归。不可才闻色香俱具,便谓一一草木各具三千,遂不许即色是心,色具即心具之义。乃云:非但心具,色亦自具。今问:有情心具,则能随缘变造十界之事。草木既具,胡不起善作恶,造十界耶?救曰:各具是理,随缘是事,安得以事难理乎?破曰:若尔,众生之心,则具二造;草木之性,但有理造。阙具既异,岂称理融?是则草木之处,有性无修;具理阙事,但因无果。当知无情成佛之谈,刹尘俱说之旨,不轻唯礼众生之义。今经但明有心作佛之文,一切皆失。若晓心外无境,诸义皆成,各具灼然己性常遍。凡寻遗教,须认大途诸文。凡云:善恶俱理,真妄并融;凡圣无差,色心各具。意令迁善远恶,反妄归真,革凡成圣,体色即心耳。岂闻融具,便欲纵恶沉妄,守下凡,滞外境耶?若了其旨,则诸圣设教,皎然可识。幸请诸德,试为精详。言或有中,无以人废。了一心已,色香各具,复何疑焉?由心本融,云色香具,

而有草木等性者,此约事明性,如药草冷热不同也。既非外义者,前因中有果,是外道义,故多番问答破之。今此但是佛弟子修行起计,故止一番。

三、据下,进退作难。初约佛性发心,俱是善法。既本有性,则已发心,何须今发?

次又佛下,明佛性是理是常,发心是事是无常,故云发则非性。

经:世尊!若使下,第三、结难也。

经无菩提心者,明本无因心,亦无阿耨多罗,翻本无果心,故将例性以结难辞。

止有八字者,即经云:一切众生,实有佛性。

人天不须佛性者,若只求人天,但唯世善,不用知性。求佛果者,必在知性。以知性故,则无往反。既无往反,则得常住。

经:心是无常者。然心虽依性发,发未称性,故属无常。止观大意曰:不变随缘名心,随缘不变名性。随缘故无常,不变故常住。

经五缘成者,牒前难中生酥要得因缘,所谓人功、水瓶、钻绳,方成酥也。

经炉冶余者切。说文:冶,销也。三苍:冶,销铄也。遭热即流,遇冷即合,与冰同意,故字从冰。

前无此言者,谓无众生佛性,何故不见之言也。

直是取意者,佛知师子难辞之下,有此难意,故今牒之。

经:缘因者,发菩提心者。若作三因分之,发心属了,加行名缘。今合三为二,则发心、加行,同能资发正因,所以合受缘称。以例诸文,其意自晓。

经:诸佛和合者,理与真如法界和,事与十界众生和,彼彼互融,名诸佛和合。

经:不作心者,无菩提志愿及行也。

经:疑心者,疑自为有佛性,为无佛性;疑涅槃为有,为无等。

经吝惜身财者,如前若闻入地狱经无量劫方得菩提,亦不为菩等,今闻此说起懈退心。

经于涅槃(至)永灭者。示有退之人谓言涅槃,令一切众生永入灭度,名为涅槃。所以生于怖畏,不意涅槃是永不灭之法。

经心不堪忍者,不能堪忍修习故。

心不调柔者,或乐人天,或乐二乘,或乐出假,皆是不调柔心,余例可知。

缘自轻己身者,不自信己身有佛性。

巨有所妨者,大妨于道也。

真修之外等者,三学之外,至于文辞赞咏,咸名俗务。若准下观解,则圆修之外,偏小之学,悉俗务也。

三不仁者春秋左氏传曰: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子禽,(展禽,柳下惠。文仲知柳下惠之贤,而使在下位。)废六关,(塞关、扬关之属,凡六关,所以禁绝未游而废之。)妾织蒱,三不仁也。(家人贩席,言其与民争利。)作虚器,(居蔡山,栉藻棁也。有其器,无其位,故曰虚。)纵迟祀,(听夏父跻僖公。)祀爰居,三不知也。(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外,文仲以为神,国人祀也。)

疏云被异邦弹之等者,左氏及公羊、谷、三梁传俱无此说,但明文仲为仲尼所贬,不云异邦弹之,而此言者,盖疏主出仲尼所贬之意耳。然此虽指三不仁,意取贩卖一事以诫僧也。

俗人下。举况也。文仲俗士,食禄于君,而事贩卖,贪求财利,尚为君子所讥,况物外真僧,本期出离,而乃驱役驰骋,耕种贩卖,违佛之制,妨道之𠍴,其可知也。

尚应下,与俗对辨过失重轻。据前经说,僧有违戒,佛敕国王种种苦治,乃至第一卷中,明令罢道还俗等,岂但如春秋中弹贬而已?故云何足及言。是知贩卖之失,于僧弥重,于俗尚轻。以此事人多喜犯,故疏主于六事中委细释出。

得意自在者,若了三观一心,无所不统,则于前经文,凡明事相法相之处,悉当悬览,反照自心,使无封文滞事之𠍴,知依解起行之旨矣。

执耒运斤者,耒耜,田器也;斤,斧也。

坐驰者,庄周贵坐忘遗照,故曰坐驰无益。

言坐亡遗照者,若能知天之所为者,能会其物理,体其变化,静坐而忘其事,弃遗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真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悬寂,如此者乃能知天地之所为,言天之道亦如此也。此坐忘等语,出庄子大宗师篇。今以凡夫心缘五尘,未尝暂息,故曰坐驰。若能体尘即空,名坐忘也。

自坐驰已下,是简出五乘、九界,悉名世务;五尘、六欲,是人天乘,亦是六道、六界。

又专念下,是声闻、缘觉乘。

又念苍生下,是菩萨乘,总前是五乘九法界也。

若能下,明修。一心三观,名为佛乘;是佛法界,方名出俗不坏道心。

若能无念者,明三谛俱亡。

念于无念等者,明三谛俱照,念是假,无念是空,非念非无念是中。

私谓下治者,述疏中少明观心之意。

句句观解者,如法华疏等。

于文非要者,于消释文义非要也。

但为下,使随闻一句,摄事成理,即闻而修。故妙玄明一家释义,凡伏二人:一、约事释,为伏文字法师;二、约观释,为伏坐禅人。然疏主既云得意自在,是则今疏观心一科,无文有义。况复至解世务,委而明之。及前释通序中,文亦略示。若尔,复成有文有义。以一例诸,一部可晓。

此非心师者,以后心随前恶心,则是后心为前心所教,乃成弟子师于前心也。

后心能止者,知前心之过,改恶为善,则前心是所教弟子,后心是能教之师,名曰心师。

以假人制心者,妄心内动,由人制伏也。

不随心作者,以制伏故,不随恶心造身口业;制心在人,则人为心师,此不约他人,但约自己。

心缘于法者,心谓能观之智,法谓所观之理,制心依理,理为心师,始从名字,终乎究竟,悉有心师义,故云深浅自在。又浅依他解,深依今释,义并无妨,故云自在。

经涉路而去者,即前迟得名退人也。

不退之行者,位、行、念三不退也。

经佣满敕龙反。尔雅:佣,均也,齐等也。经文作𦟛,俗字也。

经奁底力占反。苍颉篇:盛镜器也。

经:身毛上靡靡偃也。

经七处满者,大品经云:两手、两足、两肩及项也。

经缺骨充满者,即项下横骨,绕项至咽喉处二寸,强曲凹下,如盆缘缺,名缺盆骨。

求佛心便者,三十二相,正是佛果所得故。然相好无别,但由四教观慧浅深,故成四别。三藏可知。达相本空,通教达相即假,别教达相即中,双遮双照。圆教八十种好,经文不释,广如大论及法界次第。然相之与好,同是色法,但相总好别,相若无好,则不圆满。轮王、释、梵亦有相,以无好故,相不微妙,好严于相,令人爱乐,欲亲近也。既相好相须,故知经文存略。

业果即了因性者,了因观智,是非有漏非无漏之业,此业能招菩提之果,故云业果。正指能招之业,故属了因。

下总结四法者,即经云如是四法,是总结上文也。

两番破义者:一、破因中有果;二、破因中无果。

无性即有性下,以有无互融即三谛理,故不可作有无定执。一切众生皆有此性,故云悉有佛性。

文理抗行者,既失圆融之理意,欲消秘藏之宗教,是则次第之理,不应秘藏之文,秘藏之文,岂诠次第之理?抗行之诮,胡以逃之?

以烦恼起故是常者,烦恼是妄,常是真理,即妄而真,故惑起处,当体真常,此谓烦恼即菩提也。

此解浅近者,以直指佛性为常,此则偏指于真,不能达妄即真,何殊别义?故云浅近。以所覆佛性虽是常住,而能覆烦恼还是无常,故云常义不成。

众生下,正示常义,此则广上初解耳。

如何是常者,正因属理,容可为常。且果及果,果是果上所得,缘了是因中修成,悉是本无今有。无常之法,何得五性俱常住耶?

万善即缘因能了佛性者,意谓因中了正因佛性,故有缘了二性;果上了正因佛性,故有果及果果性,所以因果并常。然此解虽优,而但云了佛性,则能了所了,理事宛然。既不明理事互融,因果不二,尚是可思可议之法,故云今谓不然也。

不思议故常者,则能所、因果、事理俱不二也。

此是别义者,地前以无常为能覆,常理为所覆,破九界二边之无常,登地分显佛界中道之常住,即别教也。前第二解云:众生中佛性是常,但得此义。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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