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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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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沙门释智圆述

河西下,示今正解。兴皇既斥诤于问数,疏主前文亦云增减在人。然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河西分问,符顺答文,择善从之,故今承用。疏主前后释义,多许河西于破古中,凡至兴皇,破必悉委,良由兴皇立义最胜故也。但破胜者,劣者望风。河西身预译场,亲咨无谶,分经对义,实可依凭。以义勘经,过失盖寡。承彼分偈,良在兹焉。

初一下,随文示义。于前对古立章,及后示答文处,其义显著,故此释文略点而已。今随文略消,令后学无壅。

问佛因果者,即问佛久远本因本果也。以此经在法华显本之后,人天彰灼知佛远寿,洎闻斯教又解常身,故得问之。若准下答意分此偈文者,初句中得字是问能得之因,长寿二字是问所得之果,次句是问法身之果,下二句是问法身之因。下疏云因有得果之能,能名为力,故云得大坚固力,故云问佛因果也。寻下佛答,义自可知,无在烦论。下问例尔。

当机而说者,为常机谈常教,究竟到于三德彼岸也。义通三世者,初问四依,虽在灭后不专灭后,余问悉通三世,但上既明过现,故知此下正问未来。

经天魔波旬翻名,如释列众中记。

经满字半字,喻常无常。

经娑罗、邻提者,旧解不同。或云娑罗翻双,邻提翻鸟;或云娑罗是一只,邻提是一只;或云各是一双;或云娑罗翻鸳鸯,邻提翻天鹤。然此方不善梵音,只增诤竞,意在况喻。取其雌雄共俱,以喻双流共行耳。

经太白、岁星者,太白则凶,西方金精也;岁星则吉,东方木精也。于五星中,但举东西凶吉,以喻常与无常。下月喻品佛答中,明月有亏盈,日有长短。唯答星中,但举慧星为答,此则举凶以兼其吉也。以慧星不现则吉,现则是凶,以喻支佛出无佛世,众生见已,皆谓如来真实灭度,而如来身实不灭没。又此举太白、岁星为问者,乃是于五星中趣举东西,意兼诸星,不分凶吉。故下佛答云:譬如众星,昼则不现,而人皆谓昼星灭没,其实不没。如来亦尔,二乘不见,犹如世人不见昼星。准此答意,但以夜见喻常,昼没喻无常,不以吉凶为喻。答既显有二意,问岂不然?是知但举二星,则凶吉出没,美在中矣。迦叶玄会佛旨,其若是乎?

经:不为病污者。如世医师,若治病不差,则污医道;既所治皆差,则医不污。喻佛医王治众生烦恼之病,无不除差也。

经:天意树者,诸天之树,随诸天意所转也。下佛答中,举人间庵罗等树,一年三变,亦是随转义也。还喻常与无常。

经三乘若无性等者。此问三乘之人若无别性,云何而得别说三乘?明知三乘各别有性。喻如乐事未生,不可名乐;乐受生已,方得名乐。三乘亦尔,要有三性,故得说三。何故佛说同一佛性?此亦法华已开,今乃重问。

经而得不坏众者,主伴一如,不可乖异,名为不坏。

经多头者,随类异说也。

经说法(至)月初者。北远云:此文颠倒而复不足。若正应言:云何说者增如月初?若具应言:云何说者增长众生?如世父母教于初生十六月儿,准答应尔。

何故言下,约理会通也。

后四下。释请答。今师虽云请中有问,此问还是再徴前义不同。他谓问五行等,借使圣意多含以行性之名,配后五行十德及师子吼等,亦是菩萨自谦,云此行性非我所知,请于如来为诸菩萨自演说之,非是正问故也。况今消释再徴前问,其旨涣然。

由来未开者,四味兼带,至今始开。

经:今欲问诸阴者,谓十界五阴,即佛性义也。

凡两问者,知天魔是一问,如来波旬说是一问。

梦见罗刹者,经云:佛告迦叶:若有闻是大涅槃经,言我不用发菩提心诽谤正法,是即于梦中见罗刹像,语言:咄!男子,汝今若不发心,当断汝命。是人惶怖,寤已发心,乃至云:是大涅槃能令未发心者作菩提因也。

三偈答者,前二偈即迦叶举偈问佛,并释偈为答;第三偈即佛自举,即是不见善不作,唯见恶可作,是处可怖畏,犹如险恶道等偈也。

四、华喻答者,即经云:善男子,如优钵罗华、钵头摩华、拘物头华、分陀利华,生淤泥中,不为泥污;众生修大涅槃亦尔,虽有烦恼,不为烦恼所污。何以故?以知如来性相力故(云云)。

十四、譬答者,前十二譬譬所说教,后二譬譬能说人(云云)。

风王四譬答者:初、船譬;二、船师及人譬;三、风譬;四、风王譬。即经云:譬如大船,从海此岸至于彼岸。乃至云:以是义故,如来名曰无上船师。

金师两譬答者,初蛇譬,次金师譬也。即经云:如来方便舍身,如彼毒蛇舍于故皮,是故如来名为常住。次云:譬如金师得好真金,随意造作种种诸器。如来亦尔,于二十五有现种种身,为化众生等。

注龙能脱骨等者。经既以皮喻生死,例应骨喻涅槃。蛇能脱皮,龙能脱骨,二边俱舍,中道斯存。是知迦叶更合问云:云何舍涅槃?如龙脱故骨。所以不言者,只由生死已兼二种,故舍生死;即舍二边,故无龙问。若约不滞中道名舍涅槃者,则脱骨之问,准义应有。

庵罗等者,经明二树、一年、三变,以喻如来示三种身,而实非无常。

文殊腾疑等者,谓初文殊腾纯陀疑,次如来许说,三文殊出疑,四如来说本无今有偈为释,五文殊领解云我今始解诸佛菩萨声闻缘觉亦有差别亦无差别,乃至下文云三乘同一佛性等。

举护法等者,经云:若诸菩萨,勤加精进,欲护正法,以是因缘,所得眷属,不可沮坏。

如人口爽等者,爽,贩也,楚人名羹贩曰爽。经云:若有不识三宝常存,以是因缘,唇口干燋,如人口爽,不知六味,乃至不知如来是常住者,当知是人则为生盲。常为众生等者,经云:如来常为一切而作父母,佛以一音而为说法,彼彼异类,各各得解。

如人有子等者,经云:如人生子始十六月,虽复语言未可解了,而彼父母欲教其语,先同其音渐渐教之,是父母语可不正耶?诸佛如来亦复如是。文云六月,误也。

放光奉供答者,即大众品初云尔时世尊,从其面门放种种色,青黄赤白红紫光明,照纯陀身。纯陀遇已,与诸眷属,持诸肴馔,疾往佛所等。

若有比丘下,即二十一行偈后长行初文也,今但略引大纲而已。

三、病人者,谓重、逆、谤三也。经云:佛告纯陀:若犯四重及五逆罪,诽谤正法,如是等人,名为破戒也。

有余偈以无余者,以,语助也。即经云:我所说者,亦有余义,亦无余义(云云)。而以此答演秘密问者,但有余之偈,是佛隐覆随缘之说,今演隐覆,令秘显露,故酬此问。

云何名为无余等者,即品末文殊问辞也。唯除助道下,即佛答文殊也。

助道等者,常乐是果,善法是因,此果此因,并是助道。为缘斥倒,非因非果,乃是正道。只此助道,名无余义。其余下,即除佛界因果之外,余九界因果,悉是有余。以无余是毕竟义,故答此问。

大众发心等者。即品末也。故经云:大众供养佛已,发菩提心,诸菩萨等得住初地,尔时世尊与文殊迦叶及纯陀而受记莂。

今引下,引证。答经分齐,只由古师分此偈文,谓后四行是问五行十德等,即前叙古分偈中第四师义也。今虽配当偈文,出其答处,义同指掌,复恐未晓指归,故更立十证,以示迷者。前九依经,后一依人,人师立义,推寄有本,况与经合,故总为十证。又显今师上符经旨,下契译人,的见偈文所问,唯齐大众问品尔。

次第而答者,如前属配经文。

非我所知者,即经云而我无智慧也。

为诸菩萨等者,即经云我今请如来为诸菩萨故等。若从此意者,既行性等诸佛自说,故知答问只齐大众品也。问:向分四偈,是再徴前偈三世之问,今何故云是请佛自说行性等耶?答:经意多含兼乎二意,此对前释互现其义耳。故云若从此意,谓且从一义也。不应谢恩者,即以起礼烧香等名谢恩也。由答问毕所以礼谢,即大众问品末云尔时大众以种种物供养如来也。供养之言义通三业,故今云起礼。种种物中香华为首,故云烧香等。

召众云集者,即序中五十二众也。劝问,即长寿品初三劝比丘,三劝大众也。问:召众既是序品初,劝问应是声召答。此明答问分齐,故知三十四问,自由长寿品初三劝而起,非关序中。若尔,召众何约序耶?答:长寿三劝,只劝前所集众,故众无别。

倚卧等者,即大众品末云:尔时如来说是语已,为欲调伏诸众生故,现身有疾,右胁而卧,如彼病人。

知答下,答若未尽,不应卧病。

五者下,即品末云:文殊!汝等当为四部广说大法,今以此法付嘱汝等。

寝而无说者,即右胁而卧。

大众下,即现病品中迦叶等推请也。

加趺下,即彼品云尔时世尊大悲熏心,知诸众生各各所念,即从卧起,结加趺坐,颜貌熙怡,如融金聚等。

故知下五行既因重请,故知答问唯齐众品。

对告德王者,即行章五行十德也。

师子更问者,即义章师子吼品也。

八者下,即第二十四卷初德王品文也。

三种病人者,经云:一者,若有病人得良医药及瞻病者,病则易差;如其不得,则不可愈。二者,若得、不得,悉不可差。三者,若得、不得,悉皆自差等。

乃是下,谓三病人在现病品中说之,现病在众问之后,故云答问之末。

今云下,正示德王言,初开涅槃意也。

后说之初者,即现病是行章之初也。

非初说之初者,非指施章之初也。

既有下,行章。既自有初后,故知答问但尽施章。

九者下,前十九行偈,有三十一问,故曰问多。古人皆许齐大众问品,答尽此问,而但涉七卷经文,故云答卷少。

后问下。古人将后四偈为问行性等,从现病讫经答此三问,故云不应答卷多。若义理相关,虽问少答多,亦应无妨。但前八义破彼皆非,后据河西口决雅当,故以问答多少并而难之,故知此义不可孤立。应知凡立义势,若常山之蛇,斩首尾应,斩尾首应,斩中两应。今兹十义其势实然。若难前八,谓取经为证,盖出自情,应以后义咨决有在,非任𮌎臆。傥难后义,人师所判未可全用,应以前义推度经文,义与谶合。若难中间不应以问答多少等为妨者,应云推前经义凭后圣师,道理不亏斯义有在,首尾两应其喻泯齐。故知明琛之说非无远致,但以内心险恶自贻蛇报,傥诚为法用势,何妨不以人废言,斯之谓也。

面对梵文者,道朗时在译场,身充证义,亲披梵本,口咨法丰,决择其义也。未治本云胡文,荆溪再治,凡有胡字,悉改为梵。所以古来皆云胡文等者,只由梵人涉胡而来,故使梵文通有胡称。自唐初诤论,则胡、梵甄分。䓗岭已西,并属梵种;铁关之左,皆曰胡乡。

昙无谶,或昙摩忏,此云法丰。

斯人下。劝信也。且法丰,中印度人也。六岁出家,日诵万言。初学小乘,后遇白头禅师,教以大乘。十旬交诤,方悟大旨,而明咒术,所向皆验。西域号为大神咒师。自入北凉,徴感神异,委如本传。非夫圣者,孰能臻此?指授殷勤,故非率尔。故诫世人,诚堪取信。故云斯人不信等也。

后则总请者,即后四偈总请如来,答上过、现、未三问也。

释总赞中,文具四悉:不违世法,即欢喜益;知深非浅,即生善益;此土众发奇特心,他土众皆生敬伏,则是二众俱破憍慢之恶也。问与理合,其旨可知。

小小菩萨者,俗众已小,年幼复小。

问:大大事者,三教是大,今乃问圆,即是大中之大。

所拟下注云云者,令释出四意。

言等无有异者,虽在分果,既受佛加,则解齐妙觉故。

经云:如一切智等,无有异也。一切智即一切种智,三智圆通,互举无在。

巧问下,谚应作该,字之误也。

及因下,向经云大众善根威德之力,今随便举耳。

可解下云云者,自余诸问,悉为流及来世,利益众生也。

旧解下,初师。既指华严,仍通伏难。恐难云:若指华严,彼经何不见有长寿等三十四问耶?故释云:梵本应有,但未来此土耳。

次师指偏方等者,古师判佛一代为三种教:一、顿,谓华严;二、渐,谓始自阿含,终至涅槃。先小后大,故名渐也。

三、偏方不定者,谓别有一经,非顿渐摄,而明佛性常住,胜鬘、光明等是也。此乃偏为一机,设斯方法。

亦不来者,通伏难也。后师意云:经既的指初成,则定在华严;既是秘密,故无显文。

义皆不然者,疏主总斥也。

今明下。今师正义也。既指远本寂场初成,故非今日迹中言教所述,则前三师立义不攻自败。

不应下,结斥三师。

其谦亦两等者,初谦不及,则不敢僭等如来;次誓顶戴,则庶欲少齐菩萨。

初文下。经以蚊蚋喻分真,空海喻究竟,海喻智广,空喻理深,故经云智慧大海,法性虚空也。然智岂不深,理亦应广,文虽互举,义必兼具,理智冥一,函盖相称,故经次云深广智慧也。

顶戴守护者,应云顶戴恭敬。

经方等深义者,方广平等也。佛性周广,平等一如,故云方等。初答长寿问中,疏主先且悬谈名义,以云何得是因,长寿是果故也。文中先示义胜劣,亦是叙古也。

堕断常者,以定执故,此即他人斥非也。

若言下,即他人正义。

开秘者,他谓开小乘无常因果,显今经常住因果,得今对治之义,已胜有无之执,故云小胜。

若为下,若言今经正为显发涅槃妙理,兼言因果之事,则深得经旨,故云最胜。

涅槃下。释上义也。理非始终故无因果,即理而事故说因果,故云方便。

从容下,结意。

抑案者,扬理仰事,故无因果;案理即事,故说因果;理事不二,名显正法。

今明下。今师义也。一家所传,祖乎龙树,故须依中论,四句破执。次依释论,四悉被机,四执不破,岂免断常?故前人师所立,不出四计,既执一为是,余皆妄语,则诸惑由是而生。惑润于业,招感生死,苦集浩然,去道弥远。文中因果相望,各有四句,文相可解。初句者,谓果不由因克,因不望果修,既不相由,故属自性。次句者,向果不由因,既称果为自,以果望因,因即是他。今果从因生,岂非他果?因亦如是,故云则堕他性。第三句者,谓此因不由果故因,亦不由因故因,因果因缘和合故,因果亦如是,此即共生。共生有二过,谓堕自、他性中,故云堕共性。第四句者,非因非果,故因故果,此即离因离果,无因缘而辨因果。故他人云涅槃无因果,方便说因果者,未逃此句。从因缘尚不可得,何况无因缘耶?

言皆堕断、常者,即折叠四句以成二句也。初、三是有,故堕常;二、四是无,故堕断。此四并是妄想,故须破之。问:佛法皆云因缘和合,何故破共生?答:为定执故,亦须破之。四执破已,四说无过。故中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

但以下,即是今经有因缘故,亦可得说也。

显非因果者,如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谓诸法实相是;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是。

从多从正者,前文正明于因,故多谈因,少谈果也;后文例尔。

若覆器等者,以无闻慧,似覆器不受水也。闻慧既无,则思修并丧,故今诫令谛听也。然若有闻无思,如器仰而漏;有思无修,如不漏而污。虽能贮水,岂堪用乎?经虽诫听,意兼思修。若三慧克全,则秘藏可入,故余经皆云善思念之,即二慧也。

释论下,引证闻慧。

正答中,科分五段,皆云业者,业谓三谛,该亘迷悟,融通事理,故使人法因果,若自若他,若譬若报,皆云业也。初云标业者,但举能证之人,以标业名耳。

此业成因者,初住分显,名曰成因。然此成因,本由理具,究竟开发,名为成果。

业若下,初标染净随缘,因果不定。

当知下。正示不变、随缘。双非因、果,即能因、果;随缘不变,因、果叵得。亦是结成三谛也。双非即中,双能即假,叵得即空。理、事相融,三谛互摄,思议不及,名佛境界。精进下。疏主谦己推师。精进即不退,此谓别教地前位行不退人也。故前偈云精进诸菩萨亦复不能知,即与法华云不退诸菩萨其数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复不能知同也。

岂是下自谦也。未入圣位,故曰凡情。无明全在,故曰闇心。

图度者,谓图谋度量也。

辄述所闻者,推师也。谓智者亲证,依证示人,三谛一心,摄无不尽,故咨决有地,师资道合。而此三谛,是我所闻,故专辄述之,以通经义。

果法下,法即人之所证。

为说修慧者,外说内资,故属修慧。

若菩下,反显立徴。

至高者,竖穷妙觉,故云无顶;至广者,横周十界,故曰无涯。包摄偏圆,故多成就。

若业下,答示。

若业能破业者,空业破假业。

从无下。无住即空,即空而假,立十界业,故名立业。心性一贯,双遮二边,故非破立。即遮而照,而破而立,三谛圆普,名为正业。此即今经因果之业也。

即体下,三一相即,故体用无伤。

故言下,正消经文。

言道前道后者,究竟名道后,分真名道前。道前以修因进趣为用,即自行用也。道后以转为人说为用,即化他用。皆即体而用,故言体用。非因果,是道前之体。非自他,是道后之体。故上下引证,珠力是体,澄清是用。分真究竟,修因为他,悉名澄清。大慈大悲,亦收二位,所谓分证慈悲,究竟慈悲,佛性是体。

非复今时者,非今日近成也。

却明下。却,退也。退追本地以答长寿之因,故云初问,即得之一字也。譬、合、况、业,明菩萨利他用也。向明利他之用但在妙觉者,以对菩萨修因趣果为用故尔。若论分证岂不化他?则今文是也。亦是佛言互现其义。

似譬道前者。佛意叵量,未敢定判,故云似也。然道前语通,通于住前,理等四即,俱名道前。此则妙觉道前分证,菩萨化于初住道前,四即凡夫真道之前,故曰道前。

亦有等者,有迷中之性,无悟中之性也。

合譬中,同体大悲者,即前天性相关,即此经云同于子想也。

次四下,以经中先标四心;从授不杀戒去,即释出四义,故疏明之。不杀是拔苦因,教修善法是与乐因。经亦当安止去,广上修善法耳。经从复入地狱去,拔苦果与乐果也。既云拔济,拔即大悲拔苦果,济即大慈与乐果也。

大喜等者,经中虽但明慈悲与拔,而义兼喜舍二心,既见离苦得乐,必生大喜庆悦。

大舍平等者,虽生庆悦,而无憎无爱,故云平等。

三、四弘下,即释经未脱已去文也。谓脱集度苦,涅槃是灭,安慰是道。

遍约四谛者,谓遍十界,不同四等中但在六道也。以前悲但拔四趣苦,慈但与人天乐耳。须知今明四谛,二死名苦,三惑名集,界内外三学为道,究竟涅槃是灭,故云不但四趣等也。

即譬果执者,三智分成,居实报土,故属果报。

华报者,既云生于天上,即是应在分段土中,故属华报。

文中二报皆云譬者,譬当作结,字之误也。

治罚者,广雅云:罚,折伏也。

释佛答中,先明中道双非,次明双照。

非染爱慈者,中道之慈,非法缘染涅槃,非生缘爱生死,故此无缘,得名清净等。此即双非也。即体而用,明受照也。即双非体,有双照用,照十界假,何妨等视如己子乎?

慈既下,例明治义。慈既即体而用,治罚破戒亦是即体而用,故云治亦复然。复知治罚正是于慈的无乖背,小乘尚云佛于大慈门演毗尼藏,而况于大乘乎?一言答三者,只以如罗睺一言具答,迦叶不解,不应作难之三也。

经布萨者,此讹略也。应言钵罗帝提舍耶寤,此云我对说,谓相向说罪也。旧云净住者,义翻也。盖取三业清净,如法而住耳。经中但言十五日,不言黑白。准律,黑白二半,各通三日,谓十三、十四、十五也。十五是其正日,余之二日,在缘则开。

设权惩恶者,惩言澄戒也。

见机犹害等者,即下梵行中,明仙豫大王杀五百婆罗门也。

国宪者,宪,法也。

严刑者,释名云:刑,侀也。侀,成也。一成而不可改也。国语云:后世严刑而人不禁。故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朴。

以酷为本者,若夫先王立刑,其实以仁为本,但欲齐于民,故不得已而用之耳。故尚书云:刑期于无刑,民协于大中。今云以酷为本者,既伤害身分,断其命根,比于佛教,非酷如何?且佛制畜生,不以杖拟,而况于人?所以摩竭提国,古无刑戮,其民淳淳,岂非大觉将兴,预彰斯范?国名不害,良在兹焉。

以慈为宗者,佛于大慈门演出律藏,虽有治罚,必也慈乎!所以今经与七羯磨者,为欲示诸恶行有恶报故,以现在治罚,息将来大怖,故以慈为宗。斯言有在,举非显是者,举国刑之非,显佛法之是,故经云如来世尊不如是也。

佛法有三者,三应作二,谓出众与不出众也。

若摈等者,束其七法以成二相。

若下阙三字,应云:若三摈永出众外。言三者,即后不灭末三也。故十诵八法文云:诸国比丘闻车匿被摈,不共作羯磨。若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布萨、自恣,不入十四人数,厌恶如旃陀罗,皆不共住,不共事。南山钞僧纲篇云:后三羯磨,名为三举。信、行俱坏,弃在众外,不足僧数,过状深重,不可摄济,故制极法。律简此众,同于犯重,乃至死时,所有资产,入同举僧,赏功能故。

若四等者,即前驱、呵、置、举四也。故南山云:前四法人,但坏其行,心犹有信,律足僧数,应羯磨法,而是被治,不可诃举。故云不出众外也。

不得为羯磨主者,但不出众,则胜三举,虽得共住,而不得与他受大戒乃依止,乃至不得呵羯磨等,故云不得为主。又是不得为闼赖吒及乌回鸠罗也。

十四、知事人者,虽得同住,是所治故,不得知事。言十四者,十诵八法第六卷(即第三十四卷也)具说缘起。故彼律云:佛在阿罗毗国。尔时僧坊崩坏,佛知故问阿难:是僧坊重阁,何故崩坏?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余国去者(云云)。佛言:若能办大事,应羯磨立作知事人。诸比丘有能多致财物,能成办事者,若房舍故坏,应六年立作知事人;若新房舍,应十二年立作知事人。次佛在王舍城。因客比丘立敷卧具人。三、佛在迦尸国。因六郡数从居士取食,佛言:应立知食人。四、佛在王舍。居士施种种粥,六群先索,佛言:应立分粥人。五、佛常王舍。因居士施种种带钵那饼,六群先索,佛言:应立分带钵那人。六、佛在王舍。居士办种种药,六郡先索,佛言:应立分药人。七、佛在阿罗毗僧坊中,听畜作器。因客作木师,昼作暮去,失作器,佛言:应立知作器人。八、又一时从憍萨罗国向舍卫,过空僧坊宿,佛言:从今听若空僧坊中诸比丘欲去,应立一比丘,令知常住。九、因王臣诣竹圆房舍观看索食等,若与畏犯,不与惧作患,佛言:应立分处人,不白僧众,得用十九钱供给,若更须,应白僧竟与。十、佛在王舍。众僧得衣,无人守护,佛言:应立受护衣人。十一、未有分衣人,佛言:应立。十二、佛在舍卫。无分浴衣人,

佛言:应立十三,佛在舍卫祇陀林中,无人知时限等。

佛言:应立维那。十四、因诸沙弥共语,诸比丘无沙弥者,有诸恼乱。佛言:应立分处。沙弥人应教先修治塔事、四方僧事、作饮食事等。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律文仅半,今但撮其梗概耳。

今通下,羯磨名通,而有四轻、三重之别。羯磨亦劫暮明了,论疏翻为业也。所作是业,亦翻所作。百论翻事。南山云:若约义求,翻为办事,谓施造遂法,必有成济之功焉。然疏释经文,七法并依十诵。若准四分,七法则三名少异:四分名摈出,十诵名驱出,四名诃责,十名苦切,四名遮不至白衣家。十名下,意。余四名则同。又四分加恶马治,五分有默摈,加此二法,则成九也。初言下,先释前四羯磨。

马师等者,十诵云:佛在舍卫。尔时,黑山国土有马师、满宿二比丘,污他家,行恶行。污他家,皆见、皆闻、皆知;行恶行,亦见、亦闻、亦知。是比丘共女人一床坐,共一盘食,共器饮酒,乃至与多人众吹贝导道,入园林中,作如是种种恶不净事。诸比丘以事白佛,佛语比丘:汝等与马师、满宿比丘作驱出羯磨。若更有是人者,亦应与作驱出。律文有五段,谓:初、出过,二、立治,三、夺行,四、顺从,五、僧为解,下六例尔。今疏但明出过一意。

苦切等者,佛在舍卫,有二比丘名般茶、庐伽,喜斗诤相言(云云)。准律,无至城中诉等,恐是疏主引他文添补。

依止等者,十诵云:佛在舍卫,尔时施越比丘数数犯罪,数数悔过,无有齐限。余如疏。

下意等者,十诵云:佛在舍卫。尔时迦尸国有聚落,名摩叉止陀。是中有豪贵居士,名曰质多罗,于聚落庵罗林中起僧房,请比丘僧住。时有比丘多郁多罗,作摩摩帝帝帝陀罗。(谓僧房主,故疏云庵罗寺主也。)尔时有优婆斯那比丘和檀提子,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皆阿练儿,纳衣乞食,威仪清净,起人敬心,游行到聚落。居士见是客比丘来去坐立,饮食衣钵,威仪清净,即起敬心。因客比丘故,请僧明日到自舍食。时僧房主闻居士不先语:我因客比丘故,请僧舍食。我是居士僧房主,居士不问:我因客比丘故,请僧舍食。过是夜已,我当共是居士语。作是思惟,至地明了,着衣持钵,到居士舍。见办多美饮食,敷杂色坐具,问言:何以无胡麻欢喜丸?居士答言:我今乐说一喻,若听者当说之。大德,北方有估客众,担鸡东方市易。有乌下来,与鸡共合生子。鸣时亦不能作鸡声,复不能作乌声。设欲鸣时,作鸡、乌声。汝亦如是,虽说佛法善语,又说恶语。郁多罗言:汝呵骂我,此是汝庵罗僧房,还以相付。我当东方诣佛所,供养亲侍。居士三请不住。多罗即持衣钵,向舍卫,诣佛所,以事向佛广说。佛闻已,语诸比丘:汝等与郁多罗比丘作下意羯磨,令向居士下意忏悔(云云)。尔时应遣一堪能比丘,将郁多罗到居士所,语居士言:是比丘现前恶口呵骂汝,僧已如法治。汝今听是比丘忏悔。若受忏悔者,即时令是居士离闻处,住可见处。郁多罗应向是比丘作突吉罗忏悔(云云)。疏中云父母异国等,即是据十诵疏释出其意,律文本无。前云贫时曾为此业等,其意亦尔。

不可下,释后三羯磨,初明经律异同。

八法之中者,即是十律八法中第三卷明七羯磨,后三即是三摈。

一、不下,依律列名。

此中下,对今经会异也。

教门不同者,即此经名灭,律名不忏,名异事同。四分亦名不忏,故南山亦对此经和会其名。故钞云:犯不肯忏,罪垢尤深,进道无日,故须举弃。

经名灭羯磨者,治罚前人,使作灭罪,故知此经灭羯磨,非是五分灭摈也。

彼灭摈者,谓犯重比丘,心无惭愧,不肯学悔,妄入清众,滥居僧限,当三根、五德举来诣僧,忆念示罪,令自言已,与白四法,是故灭摈在七法外。

不见摈者,佛在俱舍弥。尔时,车匿比丘犯可悔过罪。余如疏。

不忏者,佛在俱舍弥,长老车匿犯可悔过罪,余如疏。灭即灭摈者会,名义如向。

未舍恶见者,佛在舍卫。尔时,阿利吒比丘生恶邪见言:我如是知佛法义,佛所说障法,行是障法,不能障道。余如疏,事备律文。今为消经,不暇委引,应知七法,悉用白四。

经:谤法者者。前云毁法,谤即是毁。七法所治之过,咸名谤法;七种能治之法,悉称降伏。故南山云:此七治法,实为妙药,持于正法,谪罚恶人,佛法再兴,福流长世。

无复下,现在治罚,令心悔折伏,不为恶道之因。因既灭已,故恶果不生。故此治罚,即是大慈施众生,无恶道之恐怖。长寿之因,岂出此也。今时行者,或尚理慧,则弃戒律。或尊戒律,而篾理慧。既处末代,不思圣旨,其谁不堕斯之二失。得今经意,必无矛盾。扶律谈常,即事显理。律即事戒,常即理慧。故知三学,其犹一身。戒律外防,以喻支体。定慧内照,以喻腑藏。腑藏败灭,支体何为。支体不立,腑藏安寄。内外相藉,自己方成。戒慧互资,法身乃显。幸请抚臆,自晓浮沉。

常光者,即常有一寻。

非常者,遇缘所放。

面门下三,皆属非常。

注云云者,或有人云,即序中明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种,即北远解也。

又云云者,经云:遇者离恶,应如思益云:又如来光名能舍,佛以此光,能破众生悭贪之心等。

释譬中,初别释初譬;譬中下,通释三譬,又二:初、约律学释,二、约三惑释。律学是戒,破惑是慧,防止身、口、意在破惑。故论云:戒如捉贼,定如缚贼,慧如杀贼。小乘尚云:云何为戒为调三毒?而况菩萨律仪显常妙戒,而不内破三惑耶?三惑破处,三德显发,暗灭明生,喻意可见。疏主二释,其有旨哉!

各住各学者,各界而住,各师而学,其有七过,必须互治,故以邻王攻伐为喻,即律云从一住处至一住处,诸国比丘闻车匿被摈,诸比丘不共作羯磨,不共住等。

同住各学者,同界而住,各师而学行,非者在界内,如树在宅中。

同住同学者,同界而住,同一师学,其犹黑白二发,同生一头。

经举处者,谓纠举处断也。

又解下,约三惑释。

体上垢者,远能障理故。

云云者,寄次第断惑,以显不次。三惑一心,即是三谛。坏乱下,释佛法中怨,有二义:一、纵恶不治,坏乱佛法,名佛法中怨;二、内有慈心,愍他堕苦,故举处治罚。今既不治,令他堕恶,故云无慈诈亲,是彼人怨也。此名伪弟子也。

能纠下,反上二义,名真弟子,次第在文。

爱憎下:爱是而取之,憎非而去之。

黜,退也。

持犯应均者,均,齐也,谓齐无黜赏。

此言则失者,既治毁禁,则此于割无憎之言成失。

彼言则虚者,既不治刀割,则彼黜犯之言成虚。前云黜犯,故曰彼言。

生信不同者,即四教境异也。

准下合文者,此证四教通有子义,下合云:若不学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毁正法者,乃至苦治。今明破戒、毁法非但约事,而三教信偏理俱名破毁也,故云三种信遍则破坏法性。

以法为师者,四法不同,秉人亦别,藏、通舍生死,别教离二边,故三并不严。经云将付严师,意在圆顿,亦可四教迭作。

教诏者,居效诸曜反。三苍云:教,诲也;诏,告也。

未阶究竟者,以分证破惑,即苦治也。

经四部者,只是上文比丘等四,不须余解,以经重牒国王等故。

经励者,尔雅云:励,劝也。

注云云者,以经意兼含,义备四教故。若约藏教,只是付嘱世间王臣,以刑法苦治毁法之者。若论深旨,意唯在圆,义如前说。问:准十轮经,不许俗治,故云宁出百亿佛身血,不以杖打着袈裟人身。今经乃令王臣苦治,二俱佛语,云何会通?答:此二经意,古来盛德,微有申释,而义有所遗。今试明之,应开四意:一、在世灭后异,二、比丘愚智异,三、王臣仁暴异,四、清时乱世异。初意者,如来在世,威神肃物,岂假王臣?故十轮不许。大圣既灭,非王臣力,无以惩恶,故今经令治。二者,比丘虽破禁戒,而智解广博,生信处多,于世有益,故十轮不许。其或内缠愚暗,不晓是非,外加复破戒,开于道俗三恶之门,故今经令治。三者,暴恶之主,淫刑滥及于无辜,故十轮制之。仁慈之王,纵恶不治于有罪,故今经嘱之。四者,世乱则人多造恶,宜依今教。时清则僧鲜滥为,当准十轮。诸经异说,或遮或嘱,当晓佛旨不出此四。前一对佛世,后三唯灭后。

偏念偏治者,偏念于子,偏治于子,不及他人。

况佛下一切众生,皆是吾子,故无亲疏。

三世功德,即是福也。

经:良福田者,种福之田,故名福田。阿含云:供养父母,与一生补处福等。

言行相违下云云者,三业俱违譬中且约口业,身意在合譬中互显其义也。

怨心下,应云此结意行,或作言行者,误。

经所害几如者,犹云几何也。

他释下,此据远本近迹以释问答也。

此则下,兴皇破也。

不相关者,既问于迹而反答,本是不相关。

不问本迹者,迦叶既不执远本近迹为问,如来何以约本为答?

只约下,兴皇明义。此谓迦叶只执丈六无常为问,佛以即常为答,非疑本迹久近也。

此释下,今斥常义。

其多者,四教俱有常义故。

无常亦多者,四教俱有无常故。

注云云者,四教常义,备在下文。

以果讨因者,但见如来为缘入灭,便谓如来杀害为因。

以因讨果者,应知因既不害,果必常住。

自有下,约四教释诸常义。藏通皆对圆常以显,第一相续不断,即凡夫妄计之常也。

数缘者,新云择灭。俱舍三无为颂云:此中空无碍,(谓大虚空,无碍为性。)择灭谓离系,随系事各别。(随三界系,见见品品,皆名为系。所系不同,名为随事。离一系故,得一择灭。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谓断智推度令灭,故名择灭。)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此非择灭,二类不同。谓根尘𨵗缘,及所证位,诸无知惑,不得续起,名碍当生。如缘一色时,于余色及余四尘,得非择灭,为正缘色碍,余[多]等当不生故。)今皆云常者,无为故常也。

四种者,谓世间常,并三无为也。

即妙有者,即圆不思议假三藏明实有,故约妙有对显第一。

亦无照应者,通虽体即,灰断同藏,故无照应。

本自有之者,圆空妙常,本性自具,不同通教对妄谈真,故云无所待对。即空而假,故云寂照,不同通教亦无照应。

又言下,别、圆二教。以别教但中直常,以显圆常最为第一,不融二边,故曰直常。

次佛下,答中。初科分述意。经虽四段,只明三谛圆融,以显中道常寿耳。初谓生死即涅槃,亦是即俗而真;次谓涅槃即生死,亦是即真而俗;三谓中道双遮;四谓中道双照。虽有三名而无三体,真常之寿义在此矣。

亦是生死等者,重显上义也。

及虚空者,谓空行也,地摄水陆。

皆当作佛等者,诸寿是事,即事而理,因体本具,理显在当,故指佛果。

次言下,从理造事,遍应法界,诸寿宛然。

四河者,长阿含云:东银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马口出缚刍河,北颇胝迦师子口出徒多河。前言八河者,佛出山东,东方分派而有五河,人皆备见,故具取为喻。余方大河有大名声,人皆同知,亦取为喻,通前为八。余方小河无大声名,人皆不知,故不举之。

大品下,此指实相般若能造诸姓也。

若定等者,定入则无出,定出则无入故。云何能出入?由非出入,则能出能入。如空体遍,非出非入,而使万象入空,空出万象。

举醍醐叹者,经云:诸药,醍醐第一。是醍醐力兼诸药,举诸药不如醍醐即能入,举醍醐则力兼诸药即能出。

蹑宗作请者,佛既自说常寿第一,故今承蹑义宗,请佛住世。

逗机异者,逗圆顿机也。如今五章诸品,种种名相,逗四悉机,故此异说。

经抄掠初效。力尚反。通俗文:遮取谓之抄掠,言强夺取物也。

譬以道者,六根净位也。

次广者,经从何以故去也。

像末等者,谓佛灭后,法有三时,正法、像法各一千岁。正者,圣也,具有理、教、行、果四法。理则真如之体,凡圣所依。从此流出十一分教,皆有所诠之行。依教修行,必有果证。像者,似也,似于正故。但有上三,少有果证。后有万年,名为末法。去圣逾远,人根渐钝,虽有教典,不肯修行。但有上二,全无行果。法已微末,故名末法。正法之时,四依弘经,人多果证,故外道窃盗不得起也。唐有道士成英者,撰道德经疏五卷,而用三观、三宝、四谛、六度以释老氏之言,斯乃此方劫牛之类也。为解脱者,外道亦为求出生死,而反起诸惑,即是加水。经说我至即是涅槃。谓妄计此等为常,此即边见。既云说我,我即身见。梵天自在,皆是所事,故计为常。又计微尘能生粗果,故尘是常。此顺世外道计也。世性即是冥初生觉,戒即鸡狗等戒,定即味禅,慧即世智。此乃非因计因,即戒取也。世智伏惑,名为解脱。非想涅槃,是非果计果,即当见取。此等实劣,妄执为胜,即是邪见。既是五利,必具五钝。以执所解,赞喜毁嗔,痴故不了;自举慢他,犹预故疑。十使具足,四谛增减,例之可见。见惑浩然,此即加水。此皆据外外道说。若附佛法等,非此所论。

经:少梵行者,持十善、八戒及供父母等,皆由佛法而有。此法是如来无缘慈力少分,依行得果,名少梵行。而彼外道自谓己法,故疏云不知因于佛法也。

经又不能知等者,不知圆常三学,同体三宝也。

认归者,正是今教。尔前无常,斥而未认,故经云:出世之后,即垂涅槃时也。或可华严圆顿及诸部中圆已是认归,是知尔前但有常义,常名未显,是故认归须指今教。

遍六城者,师子吼品具明。

经:修此二字者,名等三即,悉名为修。禀圆顿教,修三观行,名随我所行;分真开发,名至我至处。又所行即能观观,至处即所观境,境观俱常,名修常住,名等五即,位位通具。

昔教灰断者,即解经文,则于其人为般涅槃也。

有漏智灭者,谓有漏世智,即见思惑断智,推度此惑灭时,名有漏智灭。此即择灭无为,故云是涅槃也。

无漏智灭者,即罗汉智也。至灰身时,此智任运随灭,既非烦恼,不因择力所灭,故云非数缘。新云非择灭、非数缘,是旧名也。

不取为涅槃者,既灭此智,非灭烦恼,故不取也。是则有余涅槃是灭世智,无余涅槃但灭果身。

言灰身灭智者,盖异时相望耳。此乃数师之义,故于二智有去有取。而有二义者,论师明无漏智有二义。若言下,正示二义。

道能致灭者,即断惑名灭。今无漏智,体非是惑,据此义边,则非涅槃,数人但得此义也。

果尽者,入无余时,无漏智随果身灭,据此义边,则是涅槃。

观师下,先斥二师不晓经旨,故云不应尔。

特是下,示其正义,谓略举舍身以包舍智,验前二师全成穿凿。

以法性难身者,以昔灰断法性,难今常住法身。

更互相难者,身若存,不应言有法性;若有法性,身不应存。据此,应取下句身有法性,云何得存,以属此段。而科下句在结不解文中者,欲互现其义故。是知若宽取前段,应收下句;若宽取后段,应收上句。以总牒有、无相害,不令我解。乃结云:我今云何等?故知疏主支分二句,以属两科,意令前、后互取,方显其义。

今则不尔者,身智俱常即法性,常无变易,性不迁改,名异义同,岂如昔说?

无想天者,北远云:就喻以明二乘不知,仰类佛德。如无想天,成就色阴,而无色想。举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禅,依广果天,别有高胜处,是无想天受报之处。有诸外道,修无想定,生于彼中。初生有想,中间想灭,经五百劫。无想众生,定成十入,谓六根、四尘为十,除香、味一尘也。问:彼天不能发语,无出入息,如何有声?答:身上诸处,必有外风击发内身,以生声故,定成就也。命欲尽时,心想还生,便谤涅槃,终入地狱。佛今举之,彼想灭时,但有色阴,而无色想所依之想,亦无依色举缘之想。

从生爱结者,谓起烦恼,计着无想,故云无想乐成等。

则有(至)补处者。尚灭于心,岂不灭色?灭心灭色,故有非色非心不相应行。次补初念有心之处。

论师下。成论师意。以无想天但无粗心粗色,故云无也。而实有细心细色,如虫藏蛰,如鱼在冰,岂无心色耶?

但是四阴者,以行字作平声呼,故云若为行于想心等。

弹呵下云云者,经不应思量及非汝所知者,此乃以圆斥小,以由迦叶执初教法性为难。若约圆位,五即并能知之,并能思量。

先劝作常想者,即经云佛法及僧,而作常想也。既云修习,即是修一心三观,观三谛境。观即能归,境即所归。所谓心造诸法,诸法即心。心空假中,即诸法空假中。诸法空假中,即心空假中也。水造于波,波即是水。以喻合法,大旨可见。是知中即法宝,空即佛宝,假即僧宝。又境即法,观即佛,观与境合即僧。自心既尔,生佛咸然。我心生心,名隐三宝。佛心所显,即显三宝。应了隐显不二,三无差别,方名修习佛法及僧,而作常想。想即观也。苟顺凡情,生自他见,还名异相,还是无常变易之相。此既行人用心之处,故消释者,不可不委。

昔四时等者,谓始自华严,终乎般若,既兼既带,故归别体,而得具戒。然部内圆人,已归同体,与今无异,但部未开,偏圆尚隔。

开善下。此言昔时二乘已得圣果道共之戒,故今教起更无再受之文,但开其执情即是圆戒,汝等所行是菩萨道,良在于兹。

经云:终不能证声闻戒等者,若实证二乘圣果,今教若起,必舍异修同。既其不修,必非实证。斯盖如来敦逼,令契圆常。故法华云:自谓罗汉不求菩提,当知此辈是增上慢。又云:若有比丘实得罗汉,不信此法,无有是处。与此意同。

又修异相者,非谓不证小果,盖言终不能证圆顿声闻等果。即法华云: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也。佛意多含,二义无爽。

经则非(至)依处者。自既无常迁灭,岂能永永益物?故非天人所归依处。

兴皇下。谓佛向以树譬三身并常,影譬归依。今迦叶以闇树无影为难者,还执应身无常,故有入灭,故以闇树以喻法身。法身虽常,而无色像,既无色形,岂可归依?故云灭后则不为他作归依处。

肉眼不见者,树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见。以喻三身并常无机,不见薄福,即无机也。圆机开发,三宝常存,岂唯理然,事亦宛尔。常在灵山及余住处,众见烧尽,我土不毁,斯之谓欤?

经:父母各各异者,以男女体别,则是无常;三宝一体,不同父母作子归依。

经:七世者。无始皆开,何止七世?但随世俗,且言七耳。又七世来,爱习未舍,可以摄化,故说开之。七世父母,随生何道,迦叶皆往,而为开化。如佛升天,为母说法。经:作霜雹者。以常住教,呵折无常,如霜雹摧苗稼也。经:不斯于人者。偏教别体,不称本性。以此教他,悉名欺诳。

金刚身品

世界基本者,以金刚轮居水轮之下,持于世界也。

所拟无前者,谓所拟皆碎,无前敌者。煜爚,光明也。此金刚四义,次第以喻四悉。

金精下。合法。此明四悉同在于理,不同余文前三在事,以由所譬是法身故。

摄一切法者,法身是一切法基本也。从所摄边,义当隔别。从能摄边,则是欢喜,闻摄故喜也。

坚牢譬常住等者,常住理善,离百非,绝四句也。

劲利下,譬无明恶破。大觉就无明之不觉,大明破无明之惑闇。

不定下,明体性无碍,不定系于一方,岂非入理?

然法下,去取也。虽通四悉,正取生善。

通用一意者,诸问虽殊,同归长寿,故云一意。

只长寿等者,由法身长寿故喻金刚,金刚故坚固,坚固故不破坏,此即名异义异而体是一。

法身下。法身即是长寿,常身即喻金刚,非杂食故坚固不坏。法身诸义宛转相成,故云圆通无隔。由义圆通无隔,故使解一千从,所以但闻长寿一品,即悟后诸异义。

若解长寿等者,今略伸二品,余可例知,故云乃至即尽大众问品中义,悉在长寿品中。

若不下。佛为迷者未了,故须历品而答。此亦结前生后也。向明解者,即结前长寿;此明不解,即生后诸品。若以下。谓若用长寿通名,通收下品者,而长寿名下,非无余十三品别义。若用金刚身,乃至大众问别名,各当其品者,而一一名下,其义互通,各收诸品,故云非无通义。

通非通者,以含别义故。

别非别者,以义通诸品故。非通即假,非别即空。下之二句,只是中道遮照而已,乃知诸品不出己心。

今从下,正示今品意也。

金刚是人者,以金刚喻身故。

人法体用者,合人法为体,力即是用。

以判通别者,且寿必附人,人必有力;金刚从人,必有寿力;力本依人,人岂无寿?三义互摄,故判通;体用宛异,故判别。

何不附文者,责古师也。

初已下,指纯陀品五果为略,指长寿十四品为广。

名字下,以获闻持功德故安。

四相下,谓:一、自正,二、正他,三、随问而答,四、善解因缘,后三俱属辨也。

后广下,谓四依去,凡十四品,名相虽殊,义归一揆。

束散者,束即是通,散即是别,配对三观,其义可见。

非长下。古人意谓,法身之寿,非报身之长寿,非应身之短寿,强指不迁不变,名为长寿。又法身非应身之可坏,非报身之不坏,强指体性不坏,名金刚身。

此则下,今斥古人自谓渊深,既离二边,乃是别教一途之说。纵横,如释三点中记文。

枯林入灭者,非灭而灭,故云入灭。

荣林入灭者,灭而非灭,故云入灭。入灭语同,其义则异。

为破无常者,为破执应身之无常,说法报之常住,故此常即非常非无常也。以智境冥一,故法报体同,双树中间,正表于此。

荣即是真者,以荣表常,常即法报,故是真也。

枯即是俗者,以空有二边,俱名为俗,即复俗义也。问:空有俱俗,真中云何?答:真中之体,二无二也。中体亡泯,强立真名;真空不动,强立中称。故使文中中真二名,其体一贯。俗是建立,且云不同;三谛互融,理元无异。

诸佛境界者,三一融摄,是佛所证。故此三德,非唯究竟诸佛境界,亦是分真乃至名字诸佛境界也。中边相即,故不可坏;三谛互摄,真应不二,故喻金刚。

上问含两者,即初偈下三句,是问法身因果也。金刚身是问果,坚固力是问因。今品正答此问,故初果次因,分为两章。

又言四身者,于五身中,以金刚是譬,总譬于四;经文约法,但有四身。

更互相成者,文中约四身以成两双,常身与不坏身更互,法身与不杂食更互。

今明下四句,即当体等四也。

皆当体者,当体不迁,故名常住;当体无动,故名不坏;当体坚固,故名金刚;体非分段,故非杂食;体即轨持,故号法身。

皆离过者,常离无常过,不可坏离败坏过,金刚离非金刚过,非杂食离杂食过,法身离非法身过。

皆法者,譬本、譬法、所譬是法,故五俱法。

皆譬者,金刚能譬,四皆所譬,故使能所俱立譬名。

何者下,释相成义。

有四能者,即金精等四。

有四德者,即常住、不坏、非杂食并法身,共成四德。

金精下,以喻对法,如文。

两舍者,不常住是舍真,非念念灭是舍俗。

一存一亡,非身即亡,是身即存。

非金刚前身者,古谓等觉,后心已还,犹属无常,故名非身。

是好身者,是相好身也。

漫漫,大水貌。其言通漫,如水无极。

何者为非者,但云非真,而不明真之大小。

何者为是者,以梵、魔、轮王皆有相好故。兴皇释中,约理则无是无非,约事则法身是身,应用非身。

因缘相成者,因缘虚假,色质本空,故曰是身非身。

不妨是身者,法身体遍,不妨色质,故非身是身。

是空离空者,是空即是法身,离空即非法身。

今未下,疏主谦也。据前所判,精识有余。

天台下,明今正释,即约三种四句以判是非。然章安具足句中,初是句具四,而言是是是是者,上两是字即根本句,下两是字即支分句。皆言是是者,应以上一是字为指定之辞。又今疏明非复句之后,便例成是句,故云是是,乃至前单后复等。然章安虽云依凭止观,而比对彼文,未至分晓。故荆溪更比望止观,委示其相。但止观约有无为句,今以是替有,以非替无,故云比望。今以章安、荆溪二释各列成图,俾后学寻疏易晓尔。

初章安示句,单句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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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安于具足非句中,两番示句:初单言是,次重言是。是未知所以,但依荆溪,义自可知。

二、荆溪示句,初约是明三种四句,单四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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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四句并根本四,则成十二句。然是中开两,初是同本句,不是等开两,其例亦尔。若然者,据义但成八句。具足者,支本共数则二十句。若约支分句中,皆有一句与根本同,则约义但十六句。又如于一是,虽起非等三见,而理终归是。余三例然。复句亦尔。例如藏虽四门,义归实有;通虽四门,义归于空;别唯两亦,圆但双非;虽皆具四,槢叠各一。然今四句全属外计,以深例浅,亦应无妨。又晓句虽有四,义只是二,两亦属是,双非属非。故三种四句,枝本合论,虽有三十六句之别,研其归趣,只是是非二句。

而已。向下,约非以成四句,其义咸尔。

二、约非明三种四句,单四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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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非者,下一是乃指定之辞,犹云不是即非也。为成三四者,应云为欲是非各成三种四句,文中存略,故云为成三四。

将此下。是疏主斥古义浅也。故前叙七家云用俗为非,以真为是等,且约一往判属二谛,须知所见未出单四,纵出单四,未出复具,故今责云为非何四句等。非此下。意云:纵非此三种四句,则彼师所解,但出诸四,未出绝言。若然者,全是妄惑,是生死因,岂异外道?故结责云那即结为果德法身耶也。

今言下,即今师正解非身是身义也,还取约俗为非,约真为是。

非如下,谓单四乃至绝言,皆是妄惑。妄惑是因,杂食等身是果,故云诸见所得等。如来之身,非此等身,故言非身。准此三种四句,不唯在于凡夫外计,而前三教修因,悉属四句。此如下文迦叶自叙,自此已前,名邪见人也。别尚同邪,二教岂正?以前三所感,悉是杂食等身故也。别教证道,置而不论,此如下文约四教百非也。

即非而是者,如下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岂非指其杂食即是毗卢,故云是于法身等。

然佛下,约理则非真非应,故云非是非非;约事则有真有应,故云能为物现等。是知理约内证,事约随机。又解下,释后除一法相。

不二也者,释一法义,即经上句云非身非不身,不可宣说,是一法相也,故云如来身者,实是双非。

而言下,正释除义,除一现二,故对生身而言法身,待对两异,盖为机缘。

大品下。引例。萨婆若即一法相也。然古师虽引论证,与此除一法相,义不相应。彼以不着六通,但存果智,故云除为等。故智论四十五释云:菩萨于神通,知自性不生故不着,但念一切智,为度众生故。古来至嘱。当破古也。

今试言之者,标今也。

权实不同者,前三教主是权,圆佛是实。

百非下,藏教。

五心者,一下,二中,三上,四上上,五上中上。

乃至者,略却不盗等八也。

一、善具十者,如不杀一事,以余九庄严故具十;而不因盗行杀,不为淫行杀,乃至不因邪见故行杀,乃至不邪见例尔,故互具成百。

得三无为等者,明三藏有常及金刚义也。八十亿魔,即树下所降,如瑞应经。

又百下,通教。

悉是有有者,生死不亡,故云有有。暹师解云:有为之法,而为二十五有三界因果所拘,故云有有。以藏菩萨不断烦恼,故王宫之身,犹是惑因所感,故为通教贤圣所呵。

释论下。龙树斥旃延,明三祇菩萨义也。故彼论云:具足三毒,云何能集无量功德?譬如毒瓶,虽贮甘露,皆不中食。菩萨身如器具,惑如毒习,法如贮甘露。以此教他,令他失常住之命,故疏合法云有心行行等。

正难于此者,正执三藏以难圆极,今存四教次第,且对通说,故云福性空为是也。

又空下,别教,初斥通教偏空。

佛身如空等者,明中道约证道以说,由从次第而入,故为后圆所斥。

非时取证者,谓不对待华严圆顿,不停待法华开显,而于鹿苑取证小果,名曰非时。即法华身子自叙云:而我不待说所因也。今是以别斥小,且据不知中道,以偏空为极,名非时取证。而云名杂食者,不待所因,其犹非时而食也。此取非时而食,名为杂食。

又非下,圆教。初斥别。非恶入福即十信,非福入空即十住,非空入中即十地,而不言入假者,略耳。应云:非空入福与非恶入福,福语虽同,界内外异。

离前下。简显斥结。他经带偏此经唯圆,虽云重施解常一揆,故指第四为经正意。又离前三教之非而明圆教之是,此则偏圆相隔义在四时,故云他经中意,此简昔也。即偏是圆义在开显,故云今经正意,此显今也。后释虽优前解为正。

古来下,斥旧。

全不料简者,谓不料理简别内外、偏圆、开未开别也。

此释下,总结。

此既下,分经通解。

初人天句者,即经云非人天身,此当第一句。

涅槃句者,即经云般涅槃时等也,此即第百句。

何者下。出互具之意。

似如者,以理义圆融,三谛相即,一往从文分判,故云似如。谓文似于真,义必融三。言文似者,以经云:非人天,乃至非杂食。以人天、杂食是俗,今既非之,故属真谛。

义融者,真本具法故俗,不二不异故中,修不思议空如放金刚,此空即是妙有中道,犹如到际。

次八(至)出俗者。然知经文八十句,最初云如来之身,非身是身,即标也。即真而应,故曰非身是身,亦是即空中而假也。空中故非身,即假故是身,出三观因,得二身果,因果虽殊,而皆显非真出俗义也。故最后句结云:如来之身,成就如是无量功德。标结既尔,中问诸句,即是广释非真出俗之义。以此俗即真故,使经中有双非亡泯等句,真即空中也。未暇委消,可以玄览。旧记虽配句解释,而不与疏会,故不录之。

经无寂不寂者,以无字贯下,谓无寂无不寂也。无热不热亦尔。后十七句,入中如文。

即入即出者,入真出俗也。此约三谛互融,次第在文。獦师食肉者,大众问品云:昔于此王舍城中,有猎师多杀群鹿,请我食肉。虽受彼请,于诸众生生慈悲心。五句法身者,以常身等四,皆法身异名故。

取相似因者,即同类因也。

经鉾槊,如释序品记。

取其元心所为者,本期护法,故不受事戒,匡护大乘,即是存理也。

无名行者,名不普闻,行不伏物。

昔是下,先列四句。

今昔者,昔则涅槃已前,诸经律中,皆劝在家受持五戒,以受戒为是,不受为非;今经制不受戒,则不受为是,受戒为非,故云昔是为今非等也。

昔时下,次释四句义。昔教劝令持戒者,此约平康之世佛法弘通,既无恶人,故在家人应持五戒。

今时下,今经制不受戒者,此约时世险乱,恶人为障,而佛法隐翳不行,故在家人为守护故,制不持戒。

今昔下,若时俱险,在昔教亦不;若时俱平,在今经亦持。若然者,昔教今经,语似相违,其旨一揆。

取舍得宜者,谓昔教且约时平故取持,今经且约世险故舍戒,文外之意,疏主得焉,故结云不得一向。

经取足者。取音趣,谓略足也。此明小乘人也。故经斥云不能作师子吼,即是不能依此经谈常扶律也。不谈常故,不为圆机围绕;不扶律故,不伏恶人。

经:若有比丘下,明大乘师,初云九部是能谈常。

九部经典者,此约大小二乘,各唯九部,此大乘九也。言大小各九者,小乘法中,略无授记,无问自说及与方广,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说行因作佛之义,故无授记,法浅易咨,故无自说,未辨广理,故无方广;大乘法中,略无因缘、譬喻、论议,故但有九;大乘众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缘、譬喻、论议方解也。或随义具论,大小各有十二,或大小合有十二,谓小乘但十一,略无方广,小乘未谈大理故;大乘经法,合为方广,大乘为显大理故。故下经云:十一部经,二乘所持;方广一部,菩萨所持也。

经曰:多伽曰,音越。法华云:目多伽,目音木,梵言楚夏也。

经:唱如是言,去是扶律。

经班宣者,班,遍也。

相成者,无怒则乐,乐故无怒。

王前生下六卷云王为第二弟子,此言第一,盖取先生,此乃对六卷释妨也。

四依者,圆十信是初依,初住至六住是第二依,七住至九住是三依,十住是四依。余行向地例尔。广如下疏释四依品。二依既在初依之上,故六卷云觉德为第一。今约四依次第,故云第二。若尔,则二文无乖。

大乘声闻者,即是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也。

经:迦叶佛者,此云金色,仙贤劫第三佛也。

耿耿者,分明貌也。

犹有师德等者,以随逐守护,迹似破戒,恐无人师之德,故此问之。

寄活者,为饥饿故出家,寄在僧中求活命也。有本于正答字下脱寄活秃人四字。

与护下,明真正出家护法之人,如觉德之比。

既自持戒等者,以持戒人纵遭杀害不许加报,既世多恶人云何行化?

经:不应断命者,虽持刀仗,必无杀意。

三意下,前二是内解,即经云具正见等,是持经络;不捉持去,是持律。后一是外用,即经云不为利养去,是摧伏恶人也。言不为者,不为自己利养,但为弘法摧恶,故亲近也。而法华安乐行不许亲近者,彼约自行,此为化他;彼约清时,此约险世,故开遮有异。

正见下,释前三意也。

遇弘缘者,即是遇弘道化他之缘,宜彰外用。有本作强缘者,非。

经杂僧者,身虽不犯,与破戒者和杂一处,名犯戒杂僧。自身无犯,见己弟子有犯,不教悔舍置,名愚痴僧。自净净他,名清净僧。

经𧄼瞢者,徒登、丁邓二反。韵集云:失卧极也。经文或作瞪,借为徒登反。瞢,亡登、武邓二反。瞢,乱闷也,谓闇乱也。

经说戒日,如前释。

自恣时者,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准四分通三日,谓七月十四、十五、十六日也。以自己之过,恣他所举,故曰自恣。

经:护法无上大师者,即四依人,于世间更无过也。为众依止,匠成他人,故曰大师。

六种五法者,十诵七法中文也。彼七法第一云:从今听五法成就,满十岁若过,应授共住弟子具足。文具六种五法。且神解五者,律云:复有五法:一、知犯,二、知非犯,三、知罪轻,四、知罪重,五、知诵波罗提木叉。学利广说。

此中下,辨示今经五法也。神解,犹云明解也。

四事与律同者,谓知轻知重,是律应证,非律不证,此四与律义同也。

若小异者,若,如也。又将此四比对律文,似如小异。以律名知犯知非犯,此名是律非律也。其名虽异,其义则同,故云若小异。有本云问答小异者,盖讹书同若字作问答字耳。抱朴子曰:三写鱼为鲁帝成𧆞,信有之矣。

一事则异者,名义俱殊,是大异也。

律谓下,出其异相。

随时教化者,即是调伏众生也。不得选择等者,以律制午后不得入聚落是择时,不得入淫舍等是择处;今四依菩萨有机则化,故不选择。

又不(至)漫调者。应善观机,知彼生熟,而往化之,故非浅行庸人所能为也。设欲效之,当思行位,自为陷没,一何苦哉!故疏诫云:不得漫调。注云云者,意亦在此。又云云者,经简小乘,须择时处,故云声闻所不应为。如上慧菩萨经云:阿难白佛:忆念我昔舍卫城见重胜王菩萨与女人同床,我谓犯秽,心用惟虑,得无异人学梵行者,于如来教,将无造见闻想念?发斯言时,大千六动。时重胜王即自踊身,住于空中,去地四丈九尺,报阿难曰:犯禁秽者,宁能踊身止虚空乎?在如来前。阿难投地,即自悔过:如何偏见,求大龙短?此亦菩萨调伏众生,非声闻所应,故阿难疑也。

经因事制戒者,如十诵律,明因须提那子与本二行淫之事,乃制初戒等。

前九无谏者,谓初、漏失,二、摩触,三、与女粗语,四、向女叹身索供养,五、媒人,六、无主房,七、有主房,八、无根重罪谤他,九、假根谤。

后四有谏者,即第十、破僧违谏,十一、助破违谏,十二、污家,十三、恶性拒僧违谏。

犯律不应证之者,则是畜八不净财也,故经云赞说不清净物等。

如有人下,疏主因便说非经不证义也。以下持经,但略例故,所以于此明之。文中二段,皆先出非相;如此下,明不证。应知圣人示同众生,有自发迹,有待他发,如傅大士藉嵩头陀发迹,即是其例。为物宜然,非自不知。汝云便自忘是圣人等,言此既反经非圣,故我不证。又汝云实受割㓟之痛者,若实受痛,何得故入?应知圣人内证真常,达苦法界,无谋遍应,何痛之有?汝言既非,我亦不证,故云余皆至岂然也。

又云下,重叙非相。

五百者,亭水经云:观音为五百身,在此教化。今云弥勒,应是例同。或有恶比丘云:我是弥勒,五百中一身者。此大妄语,岂得证之?故云皆不可证。

律一字者,古以毗尼义翻为律,以佛制毗尼,禁防非恶,犹此方法律也。风俗通云:皋陶谋虞造律。律训诠、训法,故此方律名起于舜世。汉箫何?以为九章渐分,轻重委悉故也。

五名者,如止观、持戒、清净中,约五名以成观心。今不取观心义,但约五名以释经中律义耳。五名者:一名戒,防止是戒义也;二名毗尼,此翻灭,灭身口恶故;三名波罗提木叉,此翻保得解脱;四名诵,背文闇持;五名律,诠量轻重、犯不犯等。若准四分,上下唯有四名。依古诸释,但存三名,谓尸罗、毗尼、木叉。故南山引十八法中,毗尼与律,二名不并,以是华梵殊言故。今家意者,具依诸名,以存于四。名虽不并,既得名律,复名毗尼。是故今文从名俱用,并取根本八十诵名,即波离一夏八十度升座诵之,故得名也。所以律字,义具五名。

例律下,一、教化者,或说小法,或说大法,名为随时。

有余无余者,有余即小乘不了之说,无余即大乘了义之说。四、五二事,如向疏文寄律文中释也。

学人下。前既依律已列六种五法,而对经已明神解之五,今释经既毕,故更示学人等各五之相也。

后可悔者,即僧残已去。

会须一藏者,经、律、论随解一也。

弟子既无下,释恶邪义。

越济者,谓初破外入内,今破内入外,内外俱破,名越济人。

余两五法者,谓五训诲、六事用也。

训诲五者,律云:一、知出家法,二、能作教师,三、能作戒师,四、能知依止师法,五、能知遮道法、不遮道法。

事用五者,律云:一、能教弟子清净戒;二、能教阿毗昙;三、能教毗尼;四、弟子他方愁苦不乐,能使来,若自不能,因他力致来;五、弟子若病,能供给,若自不能,能使他供给。如是五法成就,满十岁,若过,应授共住弟子具足。文载十诵七法第一卷。

名字功德品

释题中,初举世间。

俱是体上之称者,白虎通云: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若名赐,字子贡;名鲤,字伯鱼。故知名字俱是体上之称也。

名召体者,白虎通云: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也。礼服传曰: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于祖庙也。召体者,如后稷弃之,因名之为弃。孔子首类尼丘山,故名为丘。

字叹德者,白虎通云: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礼。士冠经曰:冠而字,敬其名也。又檀弓曰:幼名,冠字也。

佛法下,例佛法。通有功德者,灭恶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是则此经名之与字,皆从灭理恶、生理善而立也。语善者,即经云上语亦善等,解者多途。今依疏主,准经以行施为初善,持戒为中善,得报为后善。

义善者,即经云义味深邃也,即是今经所诠之理偏小,不测其边底,故云深邃。

言义味者,义能津心,令人爱乐,如世美味也。

文善者,即经云其文亦善也,即是今经会理,直说能诠之教,名为文善。

纯备具足者,不杂偏小故纯,妙理摄法故备也。具足与备义同,由纯故独,由备故一,名独一善。

清净是行善者,五行圆修,二边不染,故清净是行善也。

梵行是慈善者,慈悲喜舍是梵天之行,今经所明无缘普运是第一义天之行也,故名慈善。

金刚下。二边不坏故曰金刚,具足三千故喻宝藏,岂同偏理纵横残缺,故名备具善也。

足为十善者,开语善为三,开纯备、具足为两,即以纯备为独一善,具足名圆满善也。

合为八善者,于冶城十中,合上中下为一语善,故有八善。

今依下,然虽解者,开合不同,经文既唯七譬,故知但云七善,则法喻泯齐。

初譬下,引下七譬,次第配合七善也。讲者当取下经文,对此消释。

八、河入海,喻语善也。一切诸经,同归此教,如河入海,事圆理极,善岂过此?

一方深奥秘密者,即经云又如医师有一秘方,乃至云如来亦尔,所说妙法秘密深奥等,故知秘方喻义善也。前云义味深邃,今合譬云秘密深奥,岂非义善耶?

悕望永断者,即经云:譬如农夫,春月下种,常有悕望。既收果实,众望都息等。此譬文善也。故经合譬云:若得闻是大般涅槃,悕望余经所有滋味,悉皆永断。且文善是教,合云闻大涅槃,岂非闻教耶?

所谓象迹者,即经如诸迹中,象迹为最。此譬独一善,即前云纯备具足也。故经合云:于诸经三昧,最为第一。岂非独一义耶?

秋耕为胜者,此譬行善,故经合云:此经如是,诸经中胜,五行圆修,故得为胜。

大是寂义者,寂即定也。

善治乱心者,即经云:醍醐善治众生热恼乱心也。此譬慈善,由无缘慈定,治彼众生无明乱心。

八味具足者,即第七,甜酥喻也。此譬备具善。前经云金刚宝藏满足无缺,今云八味具足,文义焕然。

皆一一下。即经于譬合之后,结云是故名为大般涅槃也。此皆是佛于譬中自叙其名,以合七善,故知冶城足十,开善合八,悉违经文。此即七善破七恶,生善是功,破恶是德,故知七善是涅槃名下之功德耳。

释字功德中,凡引三文:初后是品初劝持文,第二是品末领持文。即经云:若有修学是经典者,得正法门。既云修学,必是因人,故今加菩萨。经云是经典,即今涅槃教,故今云修是大涅槃也。俾文显义顺,故此改作。问:既引佛经,何容擅改?答:笔削之家,唯变所适,有理存焉。随义用文,岂但腾写?何必今师,诸宗咸尔。不唯吾教,先儒亦然。且如易云:言行,君子之枢机。而郑玄引用注释曲礼安定辞,乃云:易曰:言语,君子之枢机也。

杜,塞也。

略举三条等者,一、二是生善,第三、明破恶。又初条明果,后二在因。

互举一边者,彼举能持之人,必有所持之法;此举所持之法,必有能持之人。若双举二边,应云受持名字功德品也。

到彼岸者,妙觉究竟也。菩萨中流,则分真诸位;众生发足,即名字已上。

非彼此中者,始终理一;而彼此中者,凡圣事殊。是知性无高卑,解有明昧。荆溪云:理同故即,事异故六。斯言有徴。

答过所问者,迦叶但问究竟到岸,而佛更加此岸中流为答,故云过问。

登于性地者,即大品所明第二性地,即今通位也。以性地与四善根齐,而忍不堕恶道,故取闻名。修行至此地者,方得不堕,非泛尔闻经也。

但籍下。此即戒缓乘急人也。此谓堕恶由破戒,得脱由闻经,但于恶道中,藉昔闻法之缘,感佛得脱,还悟宿种,故云反本。经云不生,义在于此。

又云下,既有理解,任有恶因,亦不堕也。

无生正解者,谓达名无名闻无闻相,内照一如名为正解。

尚碍人天者,谓生正解者,直趣菩提,尚不受人天生死乐果,而况四恶苦报乎?准此泛尔,闻名无正解者,应未免堕恶。故知诸师释义,各据一途,未为尽善。若如北远,则约闻经,三品不同:一者,上品称经而闻,不取法相,是人毕竟不生四趣,除悲愿力;二者,中品虽未离相,善心听受,暂时不生,非永不入;三者,下品微末,善心听受此经,远为未来出离因缘,非即不生。今此所论,是其上品,故生四趣,无有是处。若比诸师,远义尤胜。

今皆下,斥非也。初斥兴皇及第三师,约生解义也。

何关下,以经文直云闻经名不生四趣,不约生解与不生解也。

但持下,正斥第一师,兼斥第二师。以初师约修行登于性地则不堕恶,次师云起恶则堕,是知修善行则不堕也,故亦与初师稍同,但初深次浅耳。今正斥初师何必闻经修行,只持五戒便自不堕。

夫大下,正示今义。

深广(至)具足者。即七善之名,如前疏说。

信此下,还用六卷品名,释成闻义。

不俟深解者,但约信受不忘,则不堕恶,何待作登性地等深义解释?然今师既云约信受,亦即名字位人起圆信也。若然者,亦是生解,何斥古人?但古人曲陈生解,不顺经文,今但释闻名,自含生解,符经顺义,岂同古人?

及以闻名者,以,语助也,如云及于闻名也。

果与善殊者,经中三语皆善,善则在因,如何以果而释后善,故使不用?

后善下云云者,此三合为语善,余六名如前疏文。他师以后一譬释般涅槃者,以合譬云安住是中,故云释涅槃也。今师据初譬标云所言大者,又譬八河悉归大海,故知释大,所以前大是广义也。余六即是深、极、胜、第一、寂静、具足之义,故知释涅槃也。

然通下,一往以分释大释涅槃之异,二往寻文七譬一一通解三字,故经诸譬之后皆自结云是故名为大般涅槃也。

以常释大者,即经云所言大者,名之为常也。

阴死两魔者,身命是阴,舍义当死。

即为八味者,一生味,二熟味,三酪味,四浆味,五乳味,六甜味,七淡味,八腻味。

既广下,答释也。以名例持,义可见故,故佛不多说。

经:盲无慧眼者,九界偏权,不达本性,悉是盲人。

涅槃经疏三德指归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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